违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第四条 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 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臵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第三章 采购管理 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购臵、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 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4、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与供应商恶意串通: 6、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7、开标前泄露标底: 8、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 9、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 结算管理 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 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1、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2、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 3、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臵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的,不得以大额现金支付; 第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单位取得的各项货币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应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八条 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切实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影响资金的合理流转;预暂付、个人因公临时借款等都应及时核对、清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严禁公款私借,严禁以各种理由套取大额现金长期占用不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逃避监管; 第二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授权审批制度;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明确责任、划分权限实行分档审批 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避免资金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单位的一切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由一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式”管理模式;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 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其内部购臵、保管、领用等项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类型;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固定性、移动性等特点,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二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位无关的经营单位使用; 第二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随意处臵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或鉴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 第二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在维持本单位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投资的,应当进行申报和评估,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投资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任何单位不得将国家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和维持事业正常发展的资产转作经营性使用; 第二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二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划转、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工作应当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调拨、划转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章 财务机构 第二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臵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单位内部的其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条 单位会计机构中的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 第三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臵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第三十二条 会计委派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应按照本规定进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纳入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管理的单位,要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履行义务,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强对单位收入、支出、资金拨付和资产的管理,防止国家资产、资金流失和浪费; 第三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1、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 2、明知是虚假会计资料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报销支出事项,提供虚假会计记录和其他会计资料; 3、另立账户,私设会计账簿,转移资金; 4、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5、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 6、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7、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8、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9、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信息资料; 10、随意将财政性资金出借他人,为小团体或个人牟取利益; 11、其他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 第七章 财务监督 第三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第三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是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雄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内容一般包括: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专用基金的提取和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
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
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
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及流程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架构1.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财务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和检查。
2. 财务负责人:负责财务管理部门的全面工作,对财务报表、财务预算、财务分析等负责。
3. 财务主管:负责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财务核算、财务报表、财务分析等负责。
4. 会计人员:负责会计核算、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
三、财务管理制度细则1. 资金管理(1)公司资金收支实行集中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2)建立资金审批制度,严格控制资金使用。
(3)定期进行资金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2. 会计核算(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
(2)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汇总、分析和报告各项经济业务。
(3)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确保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3. 财务预算(1)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明确年度财务目标。
(2)各部门根据预算编制本部门预算,并报财务部门审核。
(3)财务部门对各部门预算进行汇总,形成公司整体预算。
4. 财务分析(1)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评估公司财务状况。
(2)对异常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根据分析结果,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5. 财务监督(1)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对财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3)定期开展内部审计,确保财务制度执行到位。
四、财务管理流程1. 资金申请(1)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资金申请单。
(2)财务部门对资金申请单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
2. 资金支付(1)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资金申请单,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2)付款后,将付款凭证交由财务部门存档。
3. 财务核算(1)会计人员根据付款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2)定期进行账务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4. 财务报表编制(1)会计人员根据账务处理结果,编制财务报表。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完整版)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根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术任务和方法:(--)筹集资金和有效地使用资金,监督资金的正常运行,维护资金的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会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公司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和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会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管理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
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会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的秘密。
第二章财务会计管理的基础工作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填制人、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益章。
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个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薄。
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
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致、相互可比,会计处用方法应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尔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由专人复核,重大事项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年月日起施行)目录总则 (4)第一章指导原则和适用范围 (4)第二章处理种类、方式及规则 (4)分则 (6)第三章领导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 (6)第四章违反有关法人授权制度行为及处理 (7)第五章违反法律与合规制度行为及处理 (8)第一节违反法律工作制度行为及处理 (8)第二节违反合规制度行为及处理 (9)第六章违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 (9)第七章违反信贷业务制度行为及处理 (10)第一节违反信贷基本制度行为及处理 (10)第二节违反信贷业务申请与受理制度行为及处理 (10)第三节违反信用评级与授信制度行为及处理 (10)第四节违反信贷调查制度行为及处理 (11)第五节违反信贷审查制度行为及处理 (11)第六节违反信贷审议制度行为及处理 (11)第七节违反信贷审批制度行为及处理 (11)第八节违反签订合同制度行为及处理 (12)第九节违反贷款发放制度行为及处理 (12)第十节违反贷后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 (12)第十一节违反信贷资金收回制度行为及处理 (13)第十二节违反风险分类制度行为及处理 (13)第十三节违反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制度行为及处理 (13)第十四节违反信贷管理系统维护制度行为及处理 (14)第八章违反不良资产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 (14)第九章违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 (15)第一节违反财务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 (15)第二节违反会计与结算制度行为及处理 (17)第三节违反现金出纳制度行为及处理 (20)第四节违反事后监督制度行为及处理 (20)第五节违反反洗钱制度行为及处理 (21)第十章违反外汇业务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 (21)第十一章违反货币市场和清算业务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 (24)第一节违反货币市场业务基本规定行为及处理 (24)第二节违反资金拆借和调剂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 (24)第三节违反货币市场业务授权授信制度行为及处理 (24)第四节违反资金清算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 (25)第十二章违反理财业务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处理 (25)第十三章违反中间业务制度行为及处理 (25)第十四章违反计算机、自助设备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 (26)第一节违反计算机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 (26)第二节违反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 (27)第十五章违反银行卡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 (28)第十六章违反安全保卫制度行为及处理 (29)第十七章违反审计制度行为及处理 (31)第十八章违反监察制度行为及处理 (32)第十九章违反信访制度行为及处理 (33)第二十章违反公文、印章、档案、保密和统计制度行为及处理 (33)第二十一章违反员工行为准则行为及处理 (34)第二十二章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 (36)附则 (36)总则第一章指导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统称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风险隐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依法合规经营,保障全省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章程、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最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三篇

当前,财务管理已经逐渐成为我国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
在行政事业单位处理的各种财务关系和财务活动中更是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政府采购行为的深入,部门预算和管库集中支付的推行,在发挥其重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思想上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不重视,财务管理体制不完善等等。
这些问题的出现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1)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重视程度缺乏对行政财务管理重视程度缺乏,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在思想方面存在的缺乏。
具体表达在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领导管理意识淡薄,只是将精力、时间投入到对政绩、业务和行政部门的工作的关注,而就忽略了对财务工作的支持。
更有甚者,一些财务部门相关领导根本不了解财经法律法规、不懂财务知识,只是将财务管理工作定义为一个“付款人〃的角色,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着众多的问题,致使财务管理部门不能充分发挥其部门该有的监控和辅助决策的功能。
除了定为不准以外,就是财务工作的性质和工作深度把握不深,不能很好的具备业务能力,行政事业单位关于财政管理的工作不能提上工作的议程,对这一工作的研究和分析及哦啊少,造成财务管理工作和单位业务活动不能很好的结合在一起,严重脱节的情况出现。
(2)财物管理体制不完善对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不完善的问题,我们大致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分析说明:一是专项资金管理体制的问题。
二是预算外资金的问题,这将会导致预算外资金松而内资金紧的问题出现。
三是管理体制不完善所导致的社会分配不公和分配主体多元的问题,这将极可能引发腐*现象的出现。
预算外资金的产生,其实是一种由于政府对部门的放权和让利行为导致的后果,将原来的财政部门掌握的分配权逐渐下放,致使某些部门努力寻找预外财源。
(3)财务监测机制不到位俗话说,“没规矩不成方圆〃,要想让事物工作的运行都处于一种井然有序的状态下,就需要我们有相应的监督机制来保证实施和运行。
会计财务对账管理制度
会计财务对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会计财务对账管理,提高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加强内部控制,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项财务数据对账管理工作,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三、对账范围1.日常对账:包括银行存款对账、应收应付对账、库存对账等。
2.月度对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的对账。
3.年度对账:包括各项年度结账对账工作。
四、对账原则1.真实性原则:对账数据必须真实、准确。
2.完整性原则:对账数据必须完整,无遗漏。
3.一致性原则:对账数据必须与实际业务一致。
4.及时性原则:对账工作必须及时完成,不得拖延。
五、对账程序1.确定对账范围,包括对账时间,对账数据来源等。
2.收集对账数据,包括银行流水、应收应付账款明细、库存清单、财务报表等。
3.核对对账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录入对账数据,建立对账台账,形成对账记录。
5.对账复核,由专人对对账记录进行复核,确保准确无误。
6.上报对账结果,将对账结果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领导和财务主管。
六、对账责任1.会计人员负责日常对账工作,并做好对账记录。
2.财务主管负责对对账记录进行复核,并对对账结果负责。
3.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对账工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七、对账记录1.对账记录必须真实、完整。
2.对账记录必须规范、清晰,易于查阅。
3.对账记录必须存档妥善,不得私自篡改或销毁。
八、对账审计1.财务年终审计时,对账记录必须提供给审计人员,并给予支持与协助。
2.审计人员对对账记录进行复核,确保对账数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九、违反对账制度处理1.违反对账制度者,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2.对于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违规行为,追究其相关责任。
十、附则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的修订、变更由公司财务主管负责,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以上为《会计财务对账管理制度》,请各部门及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执行,如有违反,依据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新)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
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
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表现形式及处理措施
1财务造假的表现形式根据财务造假的上述原因,财务造假的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的特点,其中,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点:虚构交易事实,不计提或少计提利息、折旧、减值准备,使用不当的收入、费用确认方法,不合适的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隐瞒重大交易,虚拟资产挂账、不按照会计相关制度披露重大会计信息等。
下面,就这几种形式展开概述。
1.1虚构交易事实虚构交易事实常见的有:虚构销售对象,假发票和发货单,填写会计科目的混乱。
2001年的财务造假有名案例“银广夏”事件,就是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假证件和免税金融工具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从而获得巨额利润。
1.2少计提甚至不计提利息、折旧、减值准备有些企业虽然投资回报率的资产并不是很高,但也会面临着折旧,利息和减值准备的压力,很可能会采用这种方法。
例如,部分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来进行恶意的盈余管理。
1.3使用不当收入、费用确认方法使用不当的收入,费用等确认方法,利用提前确认收入,或者推迟成本的结算,或者提前确定成本、延缓确认收入,这些财务造假的手段是一般公司常用的造假方法。
1.4不合适的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根据不同的情况,长期贷款利率可以包含在启动成本、财务费用、在建工程使用等。
一些上市公司就是利用借款费用从而调节利润。
1.5隐瞒重大交易2001年,上海汇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德国政府委托投资银鸽投资公司物业持有的所有管理费用1.2亿元全部用来购买银广厦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的平均价款为35元,然而期限即将到期,这两家公司都表示无力还款。
该公司1.2亿元委托理财资金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并且大部分不能收回。
究其原因,是因为主要的事实容易隐藏,投资者并没有相关的信息,从而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1.6虚拟资产挂账虚拟资产挂账,主要是指公司业务项目的数量增多,但不再有其使用价值,然而却没有取消订单。
例如,固定资产的生产能力没有超过三年的应收账款,闲置的长期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和处理财产的损失,不进行处理而一直挂账从而实现净资产的增加已达到造假的目的。
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处理方式及规则第三章违规行为及处理第一节违反授权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节违反资金计划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三节违反信贷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四节违反外汇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五节违反风险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六节违反储蓄存款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七节违反银行卡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八节违反会计出纳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九节违反联行结算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节违反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一节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及集中采购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二节违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三节违反代理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四节违反基金托管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五节违反业务合同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六节违反经济纠纷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七节违反计算机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八节违反人事工作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九节违反监察工作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节违反稽核工作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一节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二节违反档案、印章、保密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三节违反后勤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处理第二十四节其他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四章处理程序第一节经济处罚程序第二节纪律处分程序第三节其他处理程序第四节复议程序第五章附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各培训学院:现将《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及有关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总行制定《处理办法》的目的和意义制定统一的《处理办法》,是总行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其目的是为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农业银行资产安全和稳健经营,扭转全系统多年以来存在的有章不循、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的局面,促进农业银行的改革发展。
1997年以来,总行先后下发了8个单行的违反规章制度处罚办法,还有一些分散在各类业务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中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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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建立的一套规范和标准,旨在确保企
业财务活动的规范性、可靠性和透明度。
然而,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人员可能会违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进行不当的行为。
本文将探
讨几种常见的违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
一、虚假报账
虚假报账是指在报销过程中故意虚构或夸大费用,以获取不当利益。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企业的财务健康和声誉,应严肃处理。
对于虚假
报账的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严肃问责:对于虚假报账的员工,需进行严肃的问责。
可以采取
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或降级等措施,具体处理方式取决于违规
程度和情节严重程度。
2. 追究责任:若虚假报账情节严重,涉及较大金额或者涉及其他违
法行为,需考虑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包括开除、追缴款项、
移交司法等。
3. 审查制度:为预防虚假报账行为,企业应加强对报销流程的审查
和监控,建立健全的审批制度和审计机制,确保报账过程的透明度和
准确性。
二、财务造假
财务造假指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虚构虚假交易以掩盖财务问题。
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企业的财务秩序,对企业和投资者造成巨大的损失。
对于财务造假的行为,需要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 审计调查:一旦发现财务造假行为,企业应立即成立专门调查组对此进行全面调查。
调查组应该由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 法律追究:财务造假涉及到企业信誉和投资人利益,一旦发现,应迅速采取法律措施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包括处以罚款、追缴非法所得、移交司法等。
3. 加强内部控制:为预防财务造假行为,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报告制度,加强对财务报表的审查和监控,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滥用职权
滥用职权是指员工利用其职权地位违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规定,谋取不当利益。
这种行为损害了企业的公平性和员工的职业道德,需得到严肃处理。
对于滥用职权的行为,可采取以下措施:
1. 内部调查:一旦收到滥用职权的举报或者发现相关线索,企业应立即展开内部调查,查清事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2. 管理干预:一旦确凿证据证明员工滥用职权,企业管理层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级甚至开除等。
3. 审查制度:为预防滥用职权行为,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审查制度,加强对员工职权的审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滥用行为。
总结:
违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行为严重危害企业的利益,损害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机制,保障财务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同时,对于违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行为,企业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追究责任,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财务意识和诚信意识,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