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检规范

送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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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地基基础部分)

一、本收费标准经东莞市物价局批准。

二、具体内容参照以下文件制

1、粤价函【2004】428号;

2、计价格【2002】10号。

三、从2012年12月10日起(以市住建局派单日期为准),地基基础部分检测收费实行九折优惠。

二○一四年二月十日

原材送检规范

工程材料检验批规程 (一)砼 普通水泥砼 1.检验项目 常规检验项目: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现场坍落度 2.取样方法及频率 (1)交货检验的砼试验应在交货地点采取。交货检验砼试样的采取和坍落度的测定应在砼运送到交货地点按规定在20分钟内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40分钟内完成。 取样频率及组批: A 按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验收监理工作流程 B 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C 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砼量大于1000 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每200 m3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用于出厂检验的砼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相同的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盘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 (3)对于预拌混凝土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到达现场的混凝土第一车必须实测,以后每五车实测一次。坍落度必须满足规定和施工要求。 (4)砼拌合物的含气量、氯化物含量和特殊要求项目的取样检验频率,按合同规定进行。3.评定方法:按部位工程相同混凝土强度等级为一验收批,按GB107-87规定进行混凝土强度合格评定。 (二)砼外加剂 三种检验项目: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复验; 检验频率:每200T为批次,不足200T按一批计,每批至少取样一次。 (三)建筑砂浆 1.检验项目:A 稠度 B 抗压强度; 2.取样方法和数量 2.1方法 (1)试验用建筑砂浆拌合物,应根据不同要求,可以从同一盘搅拌站或同一车运送的砂浆中取出; (2)在试验室取样时,可以从机械拌制的砂浆拌合物中取出; (3)施工取样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部位集取;现场取来的试样,在试验前经人工再搅拌,保证其质量均匀,并尽快进行试验; (4)所取样的砂浆,应比试验多1~2倍; (5)试件制作应在20±5℃温度环境下停置一昼夜(24±2h),当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超过两昼夜,在标准条件下养护: A:水泥混合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60-80%。

混凝土试块送检时间要求

混凝土试块送检时间要求 一般标准养护要在28天的时候送,可以提前三天,不能超过28天,否则要回弹,算超龄期 同条件养护在600°以上,一般从当天捣混凝土的时候,开始累积现场温度,达到600度就可以去送了。同条件天数不能小于14天且不能大于90天。 以下为项目批量样品取样数量 1. 砼抗压试块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少于1次 2. 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砼不足100盘时不少于1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起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 不少于1次 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少于1次 5. 灌注桩每浇注50m3砼,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 组不少于1次 6. 每一拆模检验批砼至少1组 7. 基坑工程的地下连续墙,每50m3或每槽段不少于1次 8. 建筑地面工程砼试块每一层(检验批)每1000m2取样不得少于1次,每增加1000m2应增取1次,不足1000m2的按1000m2计。当改变配合比时,相应增加取样次数 首次使用混凝土配合比开盘鉴定至少1组 黄石市建筑工程混凝土试块 制作、养护及送检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有关要求,加强本市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提高工程的实体质量,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应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建筑工程结构构件混凝土试块,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小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建筑材料送检规范说明(最新版)

一、常用建筑材料送样要求 一、砼、砂浆等强度检验 1、砼抗压:三块试件为一组。砂浆抗压:六块试件为一组。硫磺锚固砂浆:(5CM 立方体)三块试件为一组。水泥土:三块试件为一组。砼抗折:三块试件为一组。碎石强度:(5CM立方体)六块试件为一组。道碴强度:(5CM圆柱体)六块试件为一组。 2、试件应在28天龄期到达之前送到检测中心。除水泥土试件龄期90天或特殊要求的试件外,任何试件不得超过28天。 3、试件必须有制作日期、强度等级等记号。记号宜用钉子刻划,不宜用墨笔写。任何空白试件都不予受理。 二、水泥物理检测 1、水泥委托检验试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对有两个以上出厂编号的水泥混合取样。 2、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个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三、砼小型空心砌块、砖强度检验 1、随机抽样。 (1)砖:3.5万~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 (2)砌块:5万块为一批,不足5万块按一批计。 2、十五块砖为一组。 3、七块砌块为一组。 四、钢筋抗拉、冷弯检验 1、原材料四根为一组。两根作抗拉试验,长度为500~550 mm;两根作冷弯试验,长度为350~400mm。 2、从每一验收批中抽取两根钢筋,在每根钢筋距端头不小于50cm处截取拉力和弯曲试件各一段。 3、搭接焊接抗拉试验三根试件为一组,长度为600mm(d>25mm,长度为650mm)。 4、闪光对焊试验六根试件为一组,抗拉试件三根,长度为550mm;冷弯试件三

根,长度为400mm。 五、碎石、黄砂送样要求 1、黄砂、碎石均以400m3或600t为一组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为一批。 2、取样: (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八份(碎石共十五份),组成一组样品。(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四份(碎石八份)组成一个样品。 (3)、从火车、汽车、轮船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八份(碎石十六份)组成一组样品。 3、每组砂样品的最少取样数量(Kg): 4、每组碎石样品的最少取样数量(kg): 六、砼、砂浆配合比 1、各种原材料、外加剂必须提前30天送达检测中心(特殊情况提前10天)。 2、取样要求:水泥:20Kg。砂:40Kg。碎石:60Kg。

混凝土送检规范

混凝土试块送检规范、批量及龄期 一、项目批量样品取样数量 1.砼抗压试块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少于1次; (2)(2)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砼不足100盘时不少于1次; (3)(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不少于1次;(4)(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少于1次; (5)(5)每一拆模检验批砼至少1组; (6)(6)灌注桩每浇注50m3砼,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且不少于1次;(7)基坑工程的地下连续墙,每50m3或每槽段不少于1次; (7)(8)建筑地面工程砼试块每一层(检验批)每1000m2取样不得少于1次,每增加1000m2应增取1次,不足1000m2的按1000m2计。当改变配合比时,相应增加取样次数;(9)首次使用混凝土配合比开盘鉴定至少1组; 2.砼抗渗试块 ①对有抗渗要求的砼结构,其砼试件应在浇注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②对地下防水砼,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砼,当连续浇注的砼每500m3应留置不少于一组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2组; ③对地下防水预拌砼,当连续浇注砼每500m3应留置不少于2组试件,且每部位(底板、侧墙)试块不少于两组;当每增加250~500m3砼时,应增加两组试样,当砼增加量在250 m3以内时不再增加试件组数,每组6块。 备注: 1、砼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和随机性,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用于砼结构实体检验留置的砼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各种砼强度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 ②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块,其留置的组数应根据砼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材料送检规范

送检取样 一、水泥试验 1. 取样频率:同一水泥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水泥(散装≤500吨/批、袋装≤200吨/批)。 2. 取样方法:随机在不同部位至少20袋水泥中均匀抽样经搅拌均匀后,取10㎏试样。 二、钢筋试验 1. 取样频率: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炉批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间≤60吨/批。 2. 取样方法:每批任意选取两钢筋切取两根用于拉伸试验,两根用于冷弯试验为一组,长度按不同试验室的检测仪器定。取样长度:拉伸试验一般为400~500mm,弯曲试验一般为350mm。 三、钢筋单、双面搭接焊及电渣压力焊试验 1. 取样频率: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 2. 取样方法: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为一组,长度按不同试验室的检测仪器定。取样长度:拉伸试验一般为450mm。 四、钢筋闪光对焊试验 1. 取样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仍按一批计算。 2. 取样方法: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抗拉3个接头冷弯为一组。 五、钢筋机械连接试验 1. 取样频率:同型号、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批,不足500个接头仍作为一批。 2. 取样方法: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另取3条钢筋作为母材抗拉试验为一组,长度按不同试验室的检测仪器定。 六、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试验 1.取样频率:每1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仍作为一批。 2.取样方法:按膨胀方向中心分上、中、下抽取共9个试样为一组,每个试样平整切割成100×100×100mm。 七、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 1. 取样频率:每1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仍作为一批。 2. 取样方法:随机抽取5块为一组做强度试验。 八、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 1. 取样频率:每1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仍作为一批。 2. 取样方法:随机抽取10块为一组。 九、蒸压灰砂砖试验 1. 取样频率:每10万块为一批,不足10万块仍作为一批。 2. 取样方法:随机抽取10~20块为一组。 十、烧结普通砖 1. 取样频率:每3.5~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仍作为一批。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2013版)【最新版】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2013版) 1. 砂: 1、履行规范:JGJ52-2006、GB/T14684-2001 2、查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积的同产地,同规范分批查验,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查验批,小型东西(如拖拉机)以200m3或300t 为一查验批,缺乏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关于一次出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守时,能够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查验批,缺乏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8个不一样部位,取样40kg。 2. 卵石(碎石): 1、履行规范:JGJ53-2006、GB/T14685-2001 2、查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积的同产地,同规范分批查验,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查验批,缺乏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关于一次出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守时,能够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

为一查验批,缺乏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16个不一样部位,取样60kg。 3、混凝土试块: 1、履行规范:GB/T50107-2001、GB/T50081-2002 2、查验批次: (1)砼试样应在硅浇筑地址随机取样 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越100立方米的同合作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每作业班拌制的同合作比砼,缺乏100盘和100m3时取样不少于一次。 c、当一次接连浇筑的同合作比砼超越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该少于一次。(2)关于现浇砼: a、每一班浇楼层同合作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同一单位工程每一查验项目中同合作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每组为3块 4、砂浆试块: 1、履行规范:JGJ/T70-2009 2、查验批次:每一楼层或每250立方米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台拌和机拌和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一作业班取样不少于一次;当砂浆强度等级或合作比有变更时,还应另作试块。每次取样标养试块最少留置一组,同条件维护试块由施工状况断定 5.烧结一般砖: 1、履行规范:GB5101-2003 2、查验批次:每3.5万-15万块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出产工艺烧结一般砖为一查验批,不足3.5万块亦按一批计。进入现场同一出产工艺,同一强度等级,同规范烧结一般砖,不超过15万为一批次进行查验。在施工现场选用随机抽样,抽烧结一般砖样50块。

钢筋送检规范

钢筋送检规范 1、钢筋送检长度要求:新规范规定,550mm三根、450mm两根。 2、钢筋。执行的标准是:《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I499—1998、《钢筋 混凝土同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及现行有关标准。 3、钢筋应按进场时钢筋批号及直径分批送。每60t为一批,不足60t按一批计。 每批送检1组。每批钢筋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批号)、同一规格(直径)、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并按如下方法取样: (1)、拉伸2根:任选两根钢筋去掉端部100mm,切取长约500mm或10d+200 (32以上取长约800mm)。 (2)、冷弯2根:任取两根钢筋切取,长约350mm或5d+150. (3)、钢材化学分析1根:任取一根钢筋切取中部一段长约300—400mm(凡 进口钢材;外观质量不合格钢筋;检验中发现热区脆断、焊接及化学性能不良的钢筋必须做化学分析)。 4、每一单位工程基础和主体使用的钢筋应分别送检。 5、钢筋闪光对焊接头按下列规定抽取试件: (1)、在同一台板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板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 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应按一批计算。 (2)、力学性能试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接头,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弯曲点应打磨与母材平齐)。 6、钢筋电弧焊接接头按下列规定取样试件: (1)、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 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两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做一批。 (2)、在装配式结构中,可按生产条件,每批3个,做拉伸试验。 7、由渣压力焊接头按下列规定抽样试件。 (1)、在现浇钢筋混凝土多层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两楼层或施工区段中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 (2)、全部试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进行拉伸试验。

材料的送检取样要求规范

建筑材料及制品取样方法指南 1、水泥: 连续进料的同种水泥,散装不超过500T,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随机取样,袋装水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组成混合样。散装水泥从不小于3个车罐中取等量水泥。物理检验12kg 化学分析:1 kg (存放期超过3个月必须进行复检)2、砂: 同产地同规格,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以一批论。8点、均布、等量取样,取样前先将表层砂铲除。 物理检验20kg 化学分析:1 kg 3、碎石或卵石: 同产地同规格,400m3或600T为一批。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在碎石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均匀分布的各5个部位上,取等量的15份,混均组面一组试样。 取样数量:大于40 kg 4、砼配合比: 注:新进材料必须送检,出现以下情况时,应从新送检:所用材料已过期(水泥为3个月);所用材料产地、品种、品质等有变化。 1)普通砼: 水泥:1袋或20 kg 砂:70 kg 石:80kg(最大粒径≤31.5㎜);或120 kg(最大粒径>31.5㎜)粉煤灰10 kg 外加剂:2 kg 2)抗渗砼: 水泥:1袋或50 kg 砂:60kg 连续级配石:60kg 粉煤灰10 kg 外加剂:2 kg 或大/小石:80/60 kg 3)水工/水下砼: 水泥:1袋或50 kg 砂:60kg 连续级配石:60kg 粉煤灰10 kg 外加剂:2 kg 或大/小石:80/60 kg 4)抗折砼: 水泥:2袋或100 kg 砂:80kg 连续级配石:140kg 粉煤灰10 kg 外加剂:2 kg 或大/小石:100/100 kg 5、砂浆配合比: 注:新进材料必须送检,出现以下情况时,应从新送检:所用材料已过期(水泥为3个月);所用材料产地、品种、品质等有变化。 1包或10 kg 砂:20kg 石灰膏:1kg 外加剂:1kg (石灰膏、外加剂为可选)6、轻集料: 同产地、品种、密度和质量等级,每200 m3为一批。10点或10袋、均布、等量取样,取样前先将表层铲除并避免离析。 细集料:10L 粗集料:50L 7、粉煤灰: 以连续供应的每200T(按含水量小于1%的干灰的重量计)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者按一批计。取样数量:不少于3 kg

建筑材料送检规定

材料及建筑成品检验检测规定 序 号 项目名称证明文件送检规定送检数量 1 水泥1、产品合格证 2、出厂物理性能抽检报告 3、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检 验报告 4、物理性能进场后检验报 告 取样批量:同一水泥生产厂、 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 的水泥: (1)散装水泥:≤500t/批; (2)袋装水泥:≤200t/批; (3)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存 放期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 超过一个月)必须复检。 做到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 检验 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 等量样品不小于 12kg。 2 1、钢筋 2、预应钢 筋 3、钢绞线 4、钢丝 1、产品合格证 2、出厂抽检报告 3、力学及工艺性能检验报 告 同一生产厂、同一炉罐号、同一规 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 场时间的钢筋: (a)热轧带肋、光圆钢筋、低碳 钢热轧圆盘条及余热钢筋:≤60t/ 批。 (b)冷轧带肋钢筋:≤50t/批。 (c)钢筋焊接网应成批验收,每批 应由同一厂家生产的、受力主筋为 拉伸L=200mm+10d (2支/组) 弯曲L=140mm+6.2d (2支/组)

同一直径的焊接网组成,重量不应大于20t/批 做到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3 钢筋化学成 分检验 钢筋的取样要求、产品合 格证要求及检验报告填写 要求详见同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需进行钢筋 化学成份检验报告: (1)进口钢筋焊接前,应进行 化学成份分析及可焊性试验; (2)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 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 显著不正常现象 4 砌体材料1、产品合格证 2、出厂抽检报告 3、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4、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检 验报告 取样批量:同一产地、同一规格的 砌体: (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每 一万块为一批,不足一万块时亦为 一批; (2)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 块:每1万块为批,不足1万块时 亦为一批; (3)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 块:每1万块/批,不足1万块时亦 为一批; (4)蒸压灰砂砖、蒸压灰砂空 20块/组

2020年混凝土试块送检规范

作者:旧在几 作品编号:2254487796631145587263GF24000022 时间:2020.12.1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摘录 7.4.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附录D 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D.0.1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2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4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说明:D.0.1 本附录规定的结构实体检验,可采用对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进行检验的方法进行。这是根据试验研究和工程调查确定的。

本条根据对结构性能的影响及检验结果的代表性,规定了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数量不宜少于10组,以构成按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的基本条件;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是为了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有足够的代表性。 D.0.2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 说明:D.0.2 本条规定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并给出了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龄期的确定原则:同条件养护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其强度与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的试件强度相等 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与结构混凝土的组成成分、养护条件等相同,可较好地反映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由于同条件养护的温度、湿度与标准养护条件存在差异,故等效养护龄期并不等到于28d,具体龄期可由试验研究确定。 D.0.3 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 1 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C.d时所对应的龄期,0°C 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2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说明:D.0.3 试验研究表明,通常条件下,当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C?d时,由于基本反映了养护温度对混凝土强度增长的影响,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的试件强度之间有较好的对应关系。当气温为0°C及以下时,不考虑混凝土强度的增长,与此对应的养护时间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当养护龄期小于14d 时,混凝土强度尚处于增长期;当养护龄期超过60d时,混凝土强度增长缓慢,故等到效养护龄期的范围宜取为14d~60d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通常低于标准养护条件下的混凝土强度,这主要是由于同条件养护试件养护条件与标准养护条件的差异,包括温度、湿度等条件的差异。同条件养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要求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复检要求汇总 一、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钢 (一)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1 执行标准: GB1499.1-20RR 2 ?验收批次: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取钢筋样 数量为4根,其中2根做拉伸试验,2根做弯曲试验。超过 60t的部分,每增加 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 (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1 ?执行标准: GB1499.2-20RR/RG1-20RR 2 ?验收批次: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取钢筋样 数量为4根,其中2根做拉伸试验,2根做冷弯试验。超过 60t的部分,每增加 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三)余热处理钢筋 1 ?执行标准: GB13014-1991 2 ?验收批次:余热处理钢筋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 的钢筋组成。用《碳素结构钢》(GB/T700--20RR)验收的直条钢筋每批应做 1个拉伸试验、1个弯曲试验。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四)冷轧带肋钢筋 1 ?执行标准: GB13788-20RR 2 ?验收批次:冷轧带肋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 筋组成,每批不大于 60t。逐盘或逐捆做1个拉伸试验,牌号 CRB550每批做2个弯曲试验,牌号 CRB650 及其以上每批做2个反复弯曲试验。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五)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1 ?执行标准:GB/T701-20RR 2 ?验收批次: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盘条钢筋 应做1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超过 60t的部分,每增加 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 (六)冷轧扭钢筋 1 ?执行标准:JG190-20RR 2 ?验收批次:检验批应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每批 应不大于20t,不足20t应按一批计。。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七)冷拔低碳钢丝 1 ?执行标准:JGJ19-20RR 2 .验收批次:取样批量:冷拔低碳钢丝应成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冷拔低碳钢丝应由同一钢厂、同一 钢号、同一总压缩率、同一直径组成,甲级冷拔低碳钢丝每批质量不大于30t,乙级冷拔低碳钢丝每批质 量不大于50t。 a)甲级钢丝按盘编号,逐盘取样,截去端头50cm后取2个试样,分别做拉力和 180。反复弯曲试验。拉力 试样长40cm,弯曲试样长 15cm t b)乙级钢丝从外观检查合格的每批中任取3盘,截去端头50cm,每盘各截取长、短试件各一根,分别做拉 力和反复弯曲试验。长试件长40cm,短试件长15cm=

取样送检规范

取样送检规范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1.¥取其精华¥ 2.一、钢筋 3.钢筋进场时的验收: 4.钢筋进场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筋砼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 标准规定。 5.验收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6.取样方法:按照同一批量、同一规格、同一炉号、同一出厂日期、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为一检验批,进行 现场见证取样;当不足60t也为一个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试样分为抗拉试件两根,冷弯试件两根。实验室进行检验时,每一检验批至少应检验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 7.试件长度:冷拉试件长度一般≥500mm(500~650mm),冷弯试件长度一般≥250mm(250~350mm)。(备注:取样时,从任一 钢筋端头,截取500~1000mm的钢筋,再进行取样。) 8.冷拉钢筋:应进行分批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20t的同等级、同直径的冷拉钢筋为一个检验批。 9.取样数量:两个拉伸试件、两个弯曲试件。 10. 11.二、钢筋焊接 12.钢筋焊接在建筑施工中一般分为:闪光对焊、电阻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预埋件T型接头埋弧压力焊、钢筋气压焊。 13.取样方法: 14. 1、闪光对焊:在同一工作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检验批。当同一台班内不足 300个接头时也作为一个检验批。 15.其机械性能试验包括拉伸试验和弯曲试验,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6个试件,3个作拉伸试验,3个作弯曲试验。拉伸试件长度一 般≥500m m(500~650mm);冷弯试件长度一般≥250mm(250~350mm)。 16.验收方法: 17.(1)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袭纹; 18.(2)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Ⅰ~Ⅲ级钢筋焊接时不得有明显烧伤;Ⅳ级钢筋焊接时不得有烧伤;负温闪光对焊时,对于Ⅱ~ Ⅳ级钢筋,均不得有烧伤; 19.(3)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 20.(4)接头处的钢筋轴线偏移,不得大于倍钢筋直径,同时不得大于2mm。 21. 2、电阻点焊:凡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均相同的焊接制品,即为同一类型制品,每200件为一批。 22.热轧钢筋点焊做抗剪试验,试件为3件,长度一般≥600mm;拔低碳钢丝焊点,除作抗剪试验外,还应对较小钢丝做拉伸试验, 试件为3件,试件长度一般≥500mm(500~650mm)。 23. 3、电弧焊: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楼层中以300个同类型接头(同钢筋级别、同接头类型、同焊接位置)作为一批,不足 300个时,仍作为一批。 24.从每批成品中切取3个接头作拉伸试验,试件长度一般≥500 mm(500~650mm)。 25. 4、电渣压力焊:在一般构筑物中,每300个同类型接头(同钢筋级别、同焊接位置)作为一批;在现浇砼框架结构中,每一楼 层中以300个同类型接头作为一批。 26.从每批成品中切取3个接头作拉伸试验,试件长度一般≥500 mm(500~600mm)。 27.验收方法: 28.(1)接头焊包均匀,不得有流疱、裂纹,焊包自钢筋表面至其外边缘宽度≥2mm,厚度≥4mm; 29.(2)焊接时钢筋表面不得有明显烧伤,其零线不得接在构件主筋上; 30.(3)接头处的钢筋轴线偏移不得大于倍钢筋直径,同时不得大于2mm。 31.(4)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 32.(备注:对焊接检验报告复查时,其焊接的力学性能必须大于或等于其原材的力学性能。本现场暂时未使用到预埋件T型接头埋 弧压力焊及钢筋气压焊,因此不予赘述。) 33.三、水泥、砂石

建筑材料送检规范1

一、施工工具、设备使用前的检验 1、进行建筑物定位放样的测量仪器,如经纬仪、水平仪、标尺、钢尺等都应经过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有合格报告书和合格标识后,方可入场使用。 2、进行各类配比计量的衡器,如地磅、台磅、磅称、手提称、天平等都应经过当地县级以上技术监督局属下的计量所进行检测,具有合格标识或合格报告书后,方可入场使用。 3、对进场的各类建筑机械、设备,如打桩机、提升机、塔吊、打夯机、砼搅拌机、砂浆搅拌机等等,使用前必须经过具备资质等级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有合格标识或合格报告书后,方可进行使用。 二、建筑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 1、对于地方材料,如砂子、石子、粘土、石灰、水、机砖、空心砖等原材料,使用前必须送到具备资质等级的检测部门进行检验,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后,凭检验合格报告单,方可用于该工程。 2、水泥进场除了应具备出厂合格证外,还要按不同标号、不同编号和进场批次由监理人员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钢筋表面或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志。进场时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d分批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对标志、外观检查,并由监理人员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钢筋的焊接不论采用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还是气压焊,均应在现场按每一个检验批或分项工程由监理人员抽取试样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 5、防水材料进场应有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工地应按规定取样复试(应由监理人员见证)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当采用防水涂料,其涂膜总厚度不得少于2mm;当采用防水卷材,则卷材质厚不得少于4mm。 6、混凝土预制构件,如预制桩、预制门窗过梁、预制木砖、预制砼板等所有预制构件,进场后要进行非破损的强度检验,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要求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复检要求汇总 一、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钢 (一)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1.执行标准:GB 1499、1-2008 2.验收批次: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取钢筋样数量为4根,其中2根做拉伸试验,2根做弯曲试验。超过60 t的部分,每增加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与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3.检验项目: 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 (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1.执行标准:GB 1499、2-2007/XG1-2009 2.验收批次: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取钢筋样数量为4根,其中2根做拉伸试验,2根做冷弯试验。超过60 t的部分,每增加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与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3.检验项目: 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三)余热处理钢筋 1.执行标准:GB 13014-1991 2.验收批次:余热处理钢筋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用《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验收的直条钢筋每批应做1个拉伸试验、1个弯曲试验。 3.检验项目: 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四)冷轧带肋钢筋 1.执行标准:GB 13788-2008 2.验收批次:冷轧带肋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与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60t。逐盘或逐捆做1个拉伸试验,牌号CRB550每批做2个弯曲试验,牌号CRB650及其以上每批做2个反复弯曲试验。 3.检验项目: 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五)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1.执行标准:GB/T 701-2008 2.验收批次: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盘条钢筋应做1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超过60 t的部分,每增加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与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 (六)冷轧扭钢筋 1.执行标准:JG 190-2006 2.验收批次:检验批应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每批应不大于20t,不足20t应按一批计。。 3.检验项目: 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七)冷拔低碳钢丝 1.执行标准:JGJ 19-2010 2.验收批次:取样批量:冷拔低碳钢丝应成批进行检查与验收,每批冷拔低碳钢丝应由同一钢厂、同一钢号、同一总压缩率、同一直径组成,甲级冷拔低碳钢丝每批质量不大于30t,乙级冷拔低碳钢丝每批质量不大于50t。 a) 甲级钢丝按盘编号,逐盘取样,截去端头50cm后取2个试样,分别做拉力与180°反复弯曲试验。拉力试样长40cm,弯曲试样长15cm。 b) 乙级钢丝从外观检查合格的每批中任取3盘,截去端头50cm,每盘各截取长、短试件各一根,分别做拉力与反复弯曲试验。长试件长40cm,短试件长15cm。

混凝土试块送检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摘录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n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n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n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附录D 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 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2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 组,且不应少于3 组; 4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说明:本附录规定的结构实体检验,可采用对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进行检验的 方法进行。这是根据试验研究和工程调查确定的。 本条根据对结构性能的影响及检验结果的代表性,规定了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数量不宜少于10 组,以构成按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的基本条件;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 组,是为了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有足够的代表性。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 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 龄期试件强度相等 的原则确定。 说明:本条规定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 验,并给出了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龄期的确定原则:同条件养护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其强度与标准养护条件下28d 龄期的试件强度相等 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与结构混凝土的组成成分、养护条件等相同,可较好地反映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由于同条件养护的温度、湿度与标准养护条件存在差异,故等效养护龄期并不等到于28d,具体龄期可由试验研究确定。 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和

材料送检规范

材料送检要求 一、水泥 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 (1)对于进场水泥必须实行100%的见证取样,且应送到有资质和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其中不少于5%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抽检,并送至质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分别注明见证人或监督员,并加盖“有见证检验”或“监督抽检“专用章。(2)同一水泥生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的水泥:散装水泥:≤500t/批 袋装水泥:≤200t/批 (3)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存放期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必须复检。 二、钢筋 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 (1)对于进场钢筋必须实行100%的见证取样,且应送到有资质和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其中不少于5%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抽检,并送至质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分别注明见证人或监督员,并加盖“有见证检验”或“监督抽检“专用章。(2)同一生产厂、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间的钢筋: ①热轧带肋、光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及余热钢筋:≤60T/批。②冷轧带肋钢筋:≤50T/批。

③钢筋焊接网应成批验收,每批应由同一厂家生产的、受力主筋为同一直径的焊接网组成,重量不应大于20T/批。 三、砌体: 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 (1)对于进场砌体必须实行100%的见证取样,且应送到有资质和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分别注明见证人,并加盖“有见证检验”专用章。 (2)同一产地、同一规格的砌体: ①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每一万块为一批,不足一万块时亦为一批。②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一万块为一批,不足一万块亦为一批。 ③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一万块为一批,不足一万块时亦为一批。 ④蒸压灰砂砖、蒸压灰砂空心砖、粉煤灰砖:每10万块为一批,不足10万块亦为一批;烧结砖类每3.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亦为一批。 四、轻板墙体材料 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 对于进场墙体必须实行100%的见证取样,且应送到有资质和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分别注明见证人,并加盖“有见证检验”专用章。 五、砂、碎石及卵石 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

混凝土试块送检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摘录 7.4.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附录D 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D.0.1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2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4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说明:D.0.1 本附录规定的结构实体检验,可采用对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进行检验的方法进行。这是根据试验研究和工程调查确定的。 本条根据对结构性能的影响及检验结果的代表性,规定了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数量不宜少于10组,以构成按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的基本条件;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是为了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 强度时,有足够的代表性。 D.0.2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 的原则确定。

混凝土试块送检规范

混凝土试块送检规范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摘录 7.4.1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附录D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D.0.1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2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4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说明:D.0.1本附录规定的结构实体检验,可采用对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进行检验的方法进行。这是根据试验研究和工程调查确定的。 本条根据对结构性能的影响及检验结果的代表性,规定了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数量不宜少于10组,以构成按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的基本条件;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是为了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有足够的代表性。 D.0.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 说明:D.0.2本条规定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并给出了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龄期的确定原则:同条件养护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其强度与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的试件强度相等 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与结构混凝土的组成成分、养护条件等相同,可较好地反映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由于同条件养护的温度、湿度与标准养护条件存在差异,故等效养护龄期并不等到于28d,具体龄期可由试验研究确定。 D.0.3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 1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C.d时所对应的龄期,0°C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2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说明:试验研究表明,通常条件下,当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Cd时,由于基本反映了养护温度对混凝土强度增长的影响,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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