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是否需要交印花税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需要交印花税

按现行印花税政策,你公司资金账簿印花税不能减免。目前减免政策主要有以下这些情况: 1.法定凭证免税。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条例第4条)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

按现行印花税政策,你公司资金账簿印花税不能减免。目前减免政策主要有以下这些情况:

1.法定凭证免税。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条例第4条)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2.免税额。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征印花税。(条例第3条)

3.特定凭证免税。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88)财税字第255号)

(1)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委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3)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4.特定情形免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印花税:(国税地字〔1988〕25号)

(1)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

(2)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用于生产经营的,按规定贴花;

(3)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4)对企业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账等,不贴印花;

(5)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不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花。

5.单据免税。对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财产保险、银行借款等,办理一项业

务,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的,只就合同贴花。所开立的各类单据,不再贴花。(国税地字〔1988〕25号)

6.企业兼并并入资金免税。对企业兼并的并入资金,凡已按资金总额贴花的,接收单位对并入的资金,不再补贴印花。(国税地字〔1988〕25号)

7.租赁承包经营合同免税。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征收印花税。(国税地字〔1988〕25号)

8.特殊情形免税。纳税人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国税地字〔1988〕25号)

9.保险合同免税。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国税地字〔1988〕37号)

10.书报刊合同免税。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而书立的凭证,免征印花税。(国税地字〔1989〕142号)

11.外国运输企业免税。由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口货物的,外国运输企业所持有的一份结算凭证,免征印花税。(国税发〔1990〕173号)

12.特殊货运凭证免税。下列特殊货运凭证,免征印花税:(国税发〔1990〕173号)

(1)军事物资运输结算凭证;

(2)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结算凭证;

(3)为新建铁路运输施工所属物料,使用工程临管线专用运费结算凭证。

13.物资调拨单免税。对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调拨商品物资,作为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调拨单,不作为结算凭证,不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国税发〔1991〕155号)

14.同业拆借合同免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按照规定的同业拆借期限和利率签订的同业拆借合同,不征收印花税。(国税发〔1991〕155号)

15.借款展期合同免税。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国税发〔1991〕155号)

16.拨改贷合同免税。对财政部门的拨款改贷款签订的借款合同,凡直接与使用单位签订的,暂不贴花。(国税发〔1991〕155号)

17.合同、书据免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据(合同),出版合同,不属

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免征印花税。(国税发〔1991〕155号)

18.国库业务账簿免税。人民银行各级机构经理国库业务及委托各专业银行各级机构代理国库业务设置的账簿,免征印花税。(国税发〔1991〕155号)

19.委托代理合同免税。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不征收印花税。(国税发〔1991〕155号)

20.日拆性贷款合同免税。对人民银行向各商业银行提供的日拆性贷款(20天以内的贷款)所签订的合同或借据,暂免征印花税。(国税函〔1993〕705号)

21.铁道企业特定凭证免税。铁道部所属单位的下列凭证,不征收印花税:(财税字〔1997〕182号)

(1)铁道部层层下达的基建计划,不贴花;

(2)企业内部签订的有关铁路生产经营设施基建、更新改造、大修、维修的协议或责任书,不贴花;

(3)在铁路内部无偿调拨固定资产的调拨单据,不贴花;

(4)由铁道部全额拨付事业费的单位,其营业账簿,不贴花。

22.电话和联网购货免税。对在供需经济活动中使用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没有开具书面凭证的,暂不贴花。(国税函〔1997〕505号)

23.股权转让免税。对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以及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资产,而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划转行为,暂不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需要免征证券交易印花税的,须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国税发〔1999〕124号)

24.买卖基金单位免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在2001年底前,暂不征收印花税。(国税发〔2000〕8号、财税〔2001〕61号)

25.棉花购销合同免税。对在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内进行棉花交易所签订的棉花购销合同,在2002年底前,暂免征印花税。(国税发〔2000〕36号)

26.储备粮油业务免税。在2003年底前,对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直属粮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经营中央储备粮(油)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财税〔2001〕13号)

27.电信集团免税。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各省(区、市)电信公司的资金账簿,因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逐层上移的资金,凡在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对各实业公司及其子公司新成立时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上述公司在

重组改制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国税函〔2001〕227号)

28.铁道通信公司免税。对组建的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新成立时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铁道通信公司在组建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国税函〔2001〕228号)

29.国家邮政免税。对组建国家邮政局及所属各级邮政企业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凡属在邮电管理局分营前已贴花资金,免征印花税。(国税函〔2001〕361号)

30.资产公司免税。对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等4家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自成立之日起,公司收购、承接、处置不良资产,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财税〔2001〕10号)

(1)对资产公司成立时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

(2)对资产公司收购、承接和处置不良资产,免征购销合同和产权转移书据应缴纳的印花税。

(3)对涉及资产公司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持有人变更的事项,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通知》(国税发〔1999〕124号)的有关规定,免征印花税。

31.中石天然气集团和中石化集团使用“成品油配置计划表”免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之间及内部各子公司之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的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的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供石油和石油制品所使用的“成品油配置计划表”(或其他名称的表、证、单、书),暂不征收印花税。(国税函〔2002〕424号)

32.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免税。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单位,暂不征收印花税。(财税〔2002〕128号)

33.与高校学生签订公寓租赁合同免税。自2002年10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财税〔2002〕147号)

34.华商中心账簿免税。在2003年底以前,对华商中心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财税〔2002〕163号)

35.华商中心购销合同免税。在2003年底以前,对华商中心从事储备糖、肉具体储备管理业务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财税〔2002〕163号)

36.储备库资金账簿免税。在2003年底前,对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直属的国家储备糖库和中国食品集团公司直属的国家储备肉库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

花税。(财税〔2002〕163号)

37.中外运集团财产划转免税。对中外运集团重组改制中因财产的无偿划转所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该集团重组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合同,由于成立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将上市公司改为执行主体。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同时改制前已贴花的合同,可不再征收印花税。(财税〔2003〕7号)

38.证券交易减税。从2001年11月16日起,股票购买、转让、赠予、继承,按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2‰的税率计算证券交易印花税。

39.资产过户免税。对中国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财政部核定的资本金数额,接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免征印花税和契税。(财税〔2003〕21号)

40.储备棉免税。在2005年底前,对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及其直属棉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经营中央储备棉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财税〔2003〕115号)

41.青藏铁路建设免税。对青藏铁路公司的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青藏铁路公司与中标的建设单位所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免征签订合同双方应缴纳的印花税。(财税〔2003〕128号)

42.被撤销金融机构清偿债务免税。从《金融撤销条例》生效之日起,对被撤销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包括所属企业)接收债权、清偿债务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财税〔2003〕141号)

43.社保基金买卖证券印花税先征后返。从2003年1月1日起,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会保障基金买卖证券应缴纳的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财税〔2003〕134号)

44.香港中银集团重组上市权转移书据免税。对中国银行在香港中银集团重组前已贴花的资金及重组过程中因资产转移所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财税〔2003〕126号)

45.保险公司重组免税。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新成立时设立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免征印花税,以后新增加资金按规定贴花。(国税函〔2003〕1027号)

46.保险公司改制产权转移书据免税。对中国人保控股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国税函〔2003〕1027号)

47.资产处置免税。从清算之日起,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在接收、处置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对港澳国际(集团)所属内地公司在催收债权、清偿债务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及其香港8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催收债权、清偿债务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财税〔2003〕212号)

48.公司重组免税。对中国华润总公司在重组前已贴花的资金及重组过程中因资产转移所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财税〔2003〕214号)

49.企业改制免税。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财税〔2003〕183号)

50.第29届奥运会应税凭证免税。对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使用的营业账簿和签订的各类合同等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对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签订的与第29届奥运会有关的各类合同,免征国际奥委会和中国奥委会的印花税。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物品)捐赠给奥委会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应缴纳的印花税。(财税〔2003〕10号)

51.铁道建设公司资金免税。对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将其所属的有关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将各工程局和工程局所属子公司的所有权益层层上划,由此增加总公司和各工程局的资本金,免征印花税。上述公司今后新增加的资本金,按规定贴花。(国税函〔2002〕183号)

(责任编辑:佚名q)

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个人转让非上市企业股权是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免征增值税。这里的免征与不征是不同的,免征是指个人转让上市企业的股权本来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内,只是因为国家照顾个人,免于征收。 股权转让过程是相对来说比较复杂的,因为是需要很多的手续资料的。同样在股权转让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那么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交纳哪些税费呢?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增值税吗?下面大家跟随小编来对以上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下简单的了解。 一、增值税的定义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公司股权转让中涉及到的税费

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当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不用交印花税的合同

印花税:有22种合同不需要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22种合同不用交印花税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22种合同不用交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属于正列举,未列入印花税列举的征税范围的不征税。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天财会计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8876168.html,)和天财会计导航(https://www.360docs.net/doc/c8876168.html,) 3.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技术入股股权转让协议合同书格式

股权转让协议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___________%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以技术入股的方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乙方以技术入股的方式受让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合同生效后,甲方拥有股权为______%,乙方以技术入股方式拥有股权为_____%。 二、股权转让方式 1、甲方同意乙方技术入股获得股权,并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将其(甲方)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与甲方共同发展企业: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任职公司技术总监,并为甲方提供一切技术支持; (2)乙方后续所为公司开发的项目,归于公司所有,公司享有对该项目的一切处理权限。 三、甲方保证 1、甲方为本协议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甲方)承担。 7、保证乙方以技术入股方式获得股权,并变更工商注册信息。 8、保证乙方每月________元生活费用,并提供相应住宿场所,给予相应的公司福利。 9、保证乙方拥有单个项目开发的分成奖励,包括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单个项目协商,或口头说明。 10、保证乙方享有年度公司分红,分红比例按照股权占有比例计算奖金,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其他协商。 四、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

2018年设计委托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2018年设计委托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工作生活中,很多东西是需要专业人士来设计的,例如公工程设计、房屋装修等。而委托他人来设计要签订合同,同时需要缴纳的。那么2018年设计委托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委托怎么写?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2018年设计委托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因此,你公司与建筑设计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设计合同的印花税直接贴在应税合同上就行。合同贴花只要是贴在应税合同上就行,不论是否贴在合同正面或者反面。需注意的是合同贴花后,印花税票一定要画销,画销了才算完成了印花税的缴纳。而且不能揭下重用。《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 二、委托设计合同怎么写 委托设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就甲方所委托的_________设计事项,乙方接受设计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本合同,双方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_______%付给乙方,原则上,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三、设计的时间

印花税不需要贴花的22种合同

印花税:有22种合同不需要贴花 分享:2015-10-27 16:42:15新浪字体:大小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不需要交印花税的几类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19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国税发[1990]173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1990]173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需要交印花税范文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需要交印花税 按现行印花税政策,你公司资金账簿印花税不能减免。目前减免政策主要有以下这些情况: 1.法定凭证免税。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条例第4条)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 按现行印花税政策,你公司资金账簿印花税不能减免。目前减免政策主要有以下这些情况: 1.法定凭证免税。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条例第4条)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2.免税额。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征印花税。(条例第3条) 3.特定凭证免税。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88)财税字第255号) (1)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委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3)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4.特定情形免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印花税:(国税地字〔1988〕25号) (1)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 (2)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用于生产经营的,按规定贴花; (3)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4)对企业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账等,不贴印花; (5)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不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花。 5.单据免税。对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财产保险、银行借款等,办理一项业

常见的种合同协议书不需缴纳印花税图文稿

常见的种合同协议书不需缴纳印花税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常见的22种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属于正列举,未列入印花税列举的征税范围的不征税。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技术入股股权合作协议

股权合作协议模板 甲方: 身份证号: 常用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常用住址: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在平等自愿、 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特订立本协议。 (1)拟设立的公司信息 1.公司名称: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不实行一次性到位。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按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合作分工及权责2(. (1)甲方作为资本提供方与乙方开展合作,承担公司市场拓展及整体运营方面职责。甲方完成入股后,按照股份比例享受约定股权所拥有的法定权利。 (2)乙方作为技术提供方与甲方开展合作,承担公司技术产品研发,技术咨询服务方面职责。乙方作为技术入股方,承担以下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其合法持有的,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工程技术等智力成果、技术方案、技术产品等证明材料及详细清单作为协商作价入股凭证并成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保证其入股技术及技术背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3)乙方技术入股的智力成果、技术方案、技术产品由公司无偿使用,并享有改进、销售、增值、收益及处置权。 乙方完成入股后,按照股份比例享受约定股权所拥有的法定权利。 (3)任一方在合作期间以及退出合作后三年内,与合作经营期间公司相关产品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产品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等等均属于公司职务成果或商业秘密,其知识产权均属于公司。 (3)股东及出资入股情况 1.公司由甲,乙双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万元。作为对公司的投资,不得撤回。(1)甲方以货币出资入股,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以其合法持有的,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工程技术等智力成果、技术方案作为无形资产

服务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吗

篇一: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 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1991] 第 155 号、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 [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 ,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 (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9. 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 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股权收购印花税怎么缴纳

一、股权收购印花税怎么缴纳 首先印花税是纳税人自己按照法律的规定自行购买然后粘贴印花使用所产生的一种税。印花税的缴纳是通过需要纳税的凭证上所记录的金额以及凭证的多少来计算的。一般印花税的缴纳金额是通过需要纳税的凭证上所记录的金额乘以国家规定的印花税率来缴纳金额的,但是如果拥有多个凭证的话,还需要计算他所需要缴纳的印花税的数量是多少,印花税的数额是通过需要纳税的凭证的数量乘以国家规定的印花税额来计算的。 二、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6、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三、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否由双方缴纳? 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否由双方缴纳,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以下两种: 1、当公司有实际入资的资金,根据转让的金额,双方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2、当公司没有实际入资的资金,转让方、受让方都不用缴纳印花税。

22种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22种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属于正列举,未列入印花税列举的征税范围的不征税。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

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1991] 第 155 号、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8.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根据财税[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技术入股股权合作协议书模板

精心整理 股权合作协议模板 甲方: 身份证号: 常用住址: 乙方: 一、 1. 2. 3. 4. 5. 6. 二、 合作分工及权责 1. 甲方作为资本提供方与乙方开展合作,承担公司市场拓展及整体运营方面职责。甲方完成入股后,按照股份比例享受约定股权所拥有的法定权利。 2. 乙方作为技术提供方与甲方开展合作,承担公司技术产品研发,技术咨询服务方面职责。乙方作为技术入股方,承担以下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其合法持有的,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工程技术等智力成果、技术方案、技术产品等证明材料及详细清单作为协商作价入股凭证并成为本协议附件,与 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保证其入股技术及技术背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3)乙方技术入股的智力成果、技术方案、技术产品由公司无偿使用,并享有改进、销 3. 三、 1. 2. 3. 四、股东和股东会 1.股东权利 (1)甲、乙双方按本协议出资完成后即成为股东。各股东按股份比例享有自己权利和承担义务。 (2)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

2.股东义务 (1)股东不能以公司名义和资产为公司股东或第三方提供担保,否则此股东赔偿公司所有损失; (2)股东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相同业务,如有违反,此股东此项目所有收入全部归本公司所有; 3. 五、 1. 2.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 (3)审批日常事项; (4)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5)不得侵占和挪用公司财产,否则双倍赔偿; (6)不得公款私用,或以自己或第三方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转账;

(7)注册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接受乙方监督; (8)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为公司的董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4. 下方式处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 经甲方签字认可备案。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税务规定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税务规定 【股权转让方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因此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所得人,即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即为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个人所得税纳税(扣缴)申报的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12〕285号)办理纳税(扣缴)申报的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区分两种情况: (一)先履行纳税义务再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股权变更登记与纳税申报同时进行 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应当自完成股权转让的次月七日内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扣缴的税款应当在次月七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一)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即应纳税所得额,以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计税成本和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计税成本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自然人股东部分转让所持有股权的,转让股权的计税成本按转让比例确定。 (二)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判定及核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规定,个人股权转让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包括以下方式。 1.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3.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金融机构是否缴纳委托贷款业务合同印花税

金融机构是否缴纳委托贷款业务合同印花税 但是委托贷款由于其贷款性质的特殊性,在委托贷款三方协议中,既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又存在借贷关系,而国家税务总局对此类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并无明确规定,各家金融机构执行不一。 对委托贷款合同中银行是否应缴纳印花税进行探讨,分析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有助于厘清其中的关系,更好地发展委托贷款业务。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树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征税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具体有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采取的是正列举的方式,只对列举出来的凭证征税,未列举的一律不征税。 而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印花税属于行为税,只要发生了印花税税目中列举的行为就应该缴纳印花税,但国家税务总局对委托贷款合同(三方协议)是否缴纳印花税,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导致金融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各有不同,下

面从各方面对委托贷款合同中银行是否缴纳印花税进行分析。 一、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委托贷款业务合同相关规定(一)借款合同都应缴纳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年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2条第1款规定: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缴纳印花税。 从上述规定来看,借款合同都应缴纳印花税。 (二)代理类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14条规定: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三)委托金融单位贷款的,金融单位和借款单位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国税发[1991]155号第6条规定:财政等部门的拨款改贷款签订的借款合同,凡直接与使用单位签订的,暂不贴花;凡委托金融单位贷款,金融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应按规定贴花。 但此款专门针对财政等部门的委托贷款,不具有可扩展性。 如《关于本市金融系统办理的委托贷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沪税地[1991]121号)中明确:经请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管理司同意,现对本市金融系统办理的委托贷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作如下规定:一是行使用的委托贷款合同(协议),均属金融机构与借款单位签

股权转让印花税.

股权转让印花税 2019-01-01 股权转让印花税不是双方缴纳的,具体怎么做,请阅读下文吧! 股权转让印花税不是双方缴纳,分为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当公司有实际入资的资金 根据转让的金额,双方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2、当公司没有实际入资的资金 转让方、受让方都不用缴纳印花税 3、特殊情况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具体如下: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 如果A是企业,其转让所持有的股权,形成的投资收益,要并入A企业的利润,计征企业所得税还要交印花税 如果A是个人,其转让股权应该按照转让股权的价格与投资款的差额,计征个人所得税另外,A和B都还要交印花税 4、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原因: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活动中书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等应依法计算缴纳印花税, 《》()。对于债转股业务而言,需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由于债转股合同或协议不在上述列举范围之内,因此无论债权人和债务是否就债转股业务签订了合同或协议,均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其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应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作为计税依

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后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股权转让印花税率是多少? 1、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为: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2、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8年9月19号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即对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

22种合同不用交印花税

22种合同不用交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属于正列举,未列入印花税列举的征税范围的不征税。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天财会计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8876168.html,)和天财会计导航(https://www.360docs.net/doc/c8876168.html,) 3.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9.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工程监理合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