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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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广州优得佳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文件名称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制定部门冲压生产部制订日期

xx.12.30文件编号YDJ―PE―01 修改日期版本 A 0 页次1 /2 发行编号

1.目的:为确保本公司的产品从原材料至成品的可识别性及可追溯。

2.范围:

2.1 标示产品:所有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首批产品.不合格品.返工品。

2.2 标示阶段区分:

2.2.1 原材料阶段:由进料检验员检查后仓库将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入库日期等记入《物料存卡》中,并分区域进行保管。

2.2.2 半成品阶段:首件时需在产品上标示“首件”标识,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半成品,装箱时以《标识卡》作标示,需标明(产品名称.部件名称.状态.批号.数量)。

2.2.3 成品阶段:产品外箱上标示产品型号.数量.生产日期等:2.3 首批产品:依顾客的要求对产品作标示,如无要求时依公司规定执行。

3.权责:3.1 原材料:原材料标签由供应商标示,物流人员收货后,通知进料检验员进行来料检查。,检验中发现的不良品和合格品,由检验人员贴《不合格标签》,并由物流人员放到不合格品区或待判定品区。

3.2 半成品:半成品由作业员用《标识卡》标示。

3.3 成品:外箱及内箱标签由车间作业人员标示。

3.4 首批产品:量产前首批产品由生管人员按照顾客的要求对产品作标示。重大质量事故后的首批产品,由质量检验员按照顾客的要求对产品作标示。

4.定义:无。

5.内容:产品标示方法区分为进料.工序.成品.首批产品四个阶段,产品状态区分为合格.不合格二种状态识别。

5.1 原材料:

5.1.1 供应商交货纳入时需按照物料制造的月份,对交货品的品号.名称.数量等内容作标识。

5.1.2 对于在进料检验所发现的不良品,由检验员用《不合格标签》对不良品作标识,并由物流员对不良品进行隔离。合格品也需作《合格证》。

5.2 半成品:

5.2.1 由操作人员将(产品名称.部件名称.状态.数量.批号)等明确记入《标识卡》进广州优得佳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文件名称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制定部门冲压生产部制订日期

xx.12.30文件编号YDJ―PE―01 修改日期版本 A 0 页次2 /2 发行编号行标识存放。

5.3 成品:

5.3.1 于产品外箱上标示产品型号.数量.生产日期等;5.3.2 检查合格成品入库前需挂上“产品合格证”或在产品外包装标签上盖“合格”或“PASS”章。

5.4 首批产品:

5.4.1 未量产及变更后的首批产品,由生管按照顾客的要求对产品作标示,挂上《初》字标识。

5.4.2 重大质量事故后的首批产品,由质量检验员按照顾客的要求对产品作标示,挂上《初》字标识。

5.5 各个阶段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质量检验员贴黄色《不合格品标签》(可返修)或红色《不合格品标签》(不可返修.报废品),合格品现场流通,返工品返工之前挂《不合格品标

签》。

6.相关文件:

6.1 《仓储管理程序》

6.2 《出货检验管理程序》

6.3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7.使用表单: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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