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暂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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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条例通用(通用7篇)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条例通用(通用7篇)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条例通用(通用7篇)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全体员工务必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无故缺席相关会议活动。

行政后勤人员上下班时间:夏时制:早上8:00—11:30下午2:30—6:00冬时制:早上8:00—11:30;下午2:00—5:30其它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由本部门根据实际状况作出具体安排并报办公室备查。

二、考勤管理(一)考勤要求1、所有人员考勤采用签到制度,迟到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早退)视为旷工,确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临时外出办理业务,务必先到单位办理签到手续,向分管领导说明状况后方能外出。

确有特殊状况不能到单位的,需透过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批准。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员说明状况,以便考勤登记。

4、行政后勤人员由综合办专人负责考勤统计,仓储、分拣、送货及安保人员上下班考勤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

出勤记录应当准确无误,不得涂改。

次月1日,各部门将考勤、请销假材料等汇总后交综合办(休息日延后),月终汇总后张榜公布并扣减应减的工资。

(二)迟到及早退1、迟到或早退一次,正式职工罚款50元,聘用员工罚款20元;每月累计超过10次的,正式职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聘用人员扣出当月完成任务奖励。

2、因接送车造成迟到的,本车人员所有罚款由司机一人承担;确因特殊状况时除外。

3、天气或路况不好,接送车司机与乘车人员提前做好安排,保证按时到岗。

4、车辆接送时间由管理部门根据上班时间具体安排,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岗。

5、因特殊原因未安排上班车的,车辆管理部门做好通知工作,员工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及时到岗。

(三)旷工1、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旷工。

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到岗的;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工作日程及岗位的,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3篇)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3篇)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为了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有序开展和员工的积极参与,确保企业经营的正常进行,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制定对于企业的良好运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份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劳动行为,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劳动纪律第三条员工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请假,迟到早退或旷工。

第四条员工应当按照工作要求,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的规定,不得私自离岗、串岗、漏岗。

第五条员工应当服从领导的指挥和管理,不得故意阻碍或抵制上级的工作安排。

第六条员工应当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传播、泄露或利用相关信息谋求私利。

第七条员工应当主动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不得滥用职权、虚报工作成果或利用职务之便谋私利。

第三章劳动纪律的违反与处罚第八条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解聘等,员工应当接受处罚,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

第九条员工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企业形象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条对于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员工有权提出申诉和辩解,并有权要求参与协商与听证。

第四章奖励与奖惩第十一条公司将根据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进行奖励和奖励。

奖励包括表彰、表扬、奖金、晋升等。

第十二条对于员工的劳动纪律的遵守和积极参与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管理规定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使用中发现问题可以及时进行修订。

第十四条其他与本管理规定不相符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一律废止。

以上是一份简要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具体内容还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劳动纪律暂行办法

劳动纪律暂行办法

大庆市第三十二中学劳动纪律及考勤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教职工工作纪律,提高行政效能,保证良好的办公秩序,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切实增强教职工的组织性、纪律性,转变工作作风,根据《大同区劳动纪律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全体教职工,临时聘用等非在编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一章工作纪律与规范第三条全校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遵守劳动纪律。

(一)按时上班,做好本职工作。

(二)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脱岗、串岗、不请假外出,不在办公场所吸烟、大声喧哗等。

(三)工作期间严禁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禁酒后上班或当班饮酒。

(四)穿戴得体,保持工作环境干净、卫生。

谈吐文明、礼貌,保持良好形象。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四条各年级组及相关处室对所属教职工进行日常考勤记录,校办要对当月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并在单位内公布。

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大同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勤情况统计表》上报人社局。

第五条各年级组及相关处室主任对所属教职工每天上下班时间实行登记制度,凡超过10分钟未登记的视为迟到(早退)。

每次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予以批评警告,超过一小时视为无故旷工半天。

第六条对迟到、早退累计达6次的,按事假一天计算。

对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对迟到、早退连续达5次,累计达15次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七条各路主管领导要对经常迟到(早退)的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改正。

第三章请、销假制度第八条教职工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严禁未经批准擅离职守。

(一)普通教职工请、休假手续普通教职工因病、因事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半天以内的由年级处室批准,并做好相关记录;半天以上三天以内的,需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表》,由年级处室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交校长办公室存档,并安排好相关工作;请假超过三天需校长批准。

因重病、急病、急事不能事先请假时,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或办理补假手续。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0篇)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0篇)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企业员工的职业行为和劳动纪律,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二、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职工、临时工、实习生、顾问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1、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会商研究;2、制定初稿并进行内部审查;3、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4、修改完善稿件并最终通过企业法人进行批准;5、将制定的规章制度散发到每个员工手中,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

四、制度内容1、准时上下班的规定员工必须按时到达岗位、开始工作,并在规定时间之后准时下班。

未经批准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规范着装的规定员工必须按照企业规定的着装标准进行着装,并保持整洁。

3、保密工作的规定公司的商业机密和资料不得被泄露。

员工必须慎重处理公司的商业机密和资料,并保密。

4、违纪惩处的规定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管理层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严格的惩处,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直至开除。

5、其他规定如何为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如何使用公司设备、如何规范用餐、如何参加集体活动等都需要在制度中进行规范。

五、责任主体1、企业领导企业领导应当对员工的职业行为和劳动纪律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制定相应的激励和惩罚措施;2、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对员工的培训、考核、晋升等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3、员工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并且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做出积极贡献。

六、执行程序制度生效之后,企业必须将制度内容公开展示,并将制度内容告知所有员工。

针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暂定一人。

“三书一单”制度,同时进行口头警告并签署《惩戒告知书》。

管理者还必须向企业领导进行汇报,并迅速处理妥当。

七、责任追究对于任何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都将被记录在员工的个人档案中,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惩罚措施。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员工的行为表现,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秩序,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章一般规定1. 凡在本公司工作的人员,均须遵守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等。

3. 员工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章工作时间1.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到岗,不得迟到或早退。

2.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员工应提前向上级汇报并请假。

请假不得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3. 员工应按照上级安排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班次进行工作,不得随意更改工作时间。

第四章工作岗位1. 员工应按照分配工作岗位,并根据职责和权限履行职责。

2. 员工不得私自调换工作岗位,如有需要,应提前向上级请示并经批准。

3. 员工在工作岗位上不得从事与岗位职责无关的工作。

第五章个人仪容仪表1. 员工在工作期间应注意个人仪容仪表,保持整洁干净。

2. 不得穿着与工作职责不相符的服装。

3. 长发员工应予以束发或使用发夹,以确保工作安全。

4. 不得佩戴过于鲜艳或夸张的饰品。

第六章纪律执法1. 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听从上级指挥。

2. 如遇有紧急事态,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安排的应急处理工作。

3. 员工不得擅自领取、使用、外借公司财物,不得私自处理公司文件和文件资料。

第七章安全生产1. 员工应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和演习,提高安全意识。

2. 不得随意改动和损坏安全设施和设备。

3. 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上级,不得隐瞒、拖延或私自处理。

第八章处罚规定1. 如有员工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纪律处分的种类包括:批评教育、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级、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3. 如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将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第九章附则本制度于XX年XX月XX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并报高层批准。

附件:1. 请假申请表格2. 处分记录表格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范本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范本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行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以及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规定的内容涵盖员工的工作时间、考勤、请假、工作纪律等方面。

第四条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条本规定由劳动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六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得擅自离岗或提前下班。

第七条上班时间为每天8:00开始,下班时间为每天17:00结束,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13:00。

第八条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超时工作需要经过上级主管的批准,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三章考勤第九条员工在上班前应按照规定进行考勤打卡。

第十条员工必须按时参加每日的晨会和部门会议,不得私自缺席或迟到。

第十一条员工因故不能按时上班或迟到,应提前通知直接主管,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请假。

第十二条考勤管理由公司的人事部门负责,员工的考勤记录将作为员工绩效评估的重要参考。

第四章请假第十三条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直接主管提交请假申请,并经过上级主管的批准。

第十四条请假时间为连续假期的第一天至最后一天,不得单独请假或随意延长假期时间。

第十五条员工请假需提供合理的理由,且不得影响本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六条请假事宜应及时告知人事部门,并按规定的流程办理请假手续。

第五章工作纪律第十七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专心致志,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个人买卖等活动。

第十八条员工应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员工的个人信息,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外部人员。

第十九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不得有违法行为和违纪行为。

第二十条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的各项工作安排,如有不服从安排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六章违法处罚第二十一条如员工违反本规定,经调查属实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罚款、停职、开除等。

员工劳动纪律暂行规定

员工劳动纪律暂行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员工的劳动纪律,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团队合作精神,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工等。

二、工作时间和考勤规定1.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请示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2.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考勤系统进行打卡,准确记录工作时间。

迟到、早退或旷工的情况将会影响员工的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

3.考勤期间严禁擅自调整或篡改自己或他人的考勤记录,一经查实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工作秩序和行为规范1.员工应当在工作时间内专注于工作,不得在工作岗位上进行与职务无关的私人活动,如使用手机、浏览非工作相关的网页等行为。

2.员工应当尊重公司内部的工作秩序,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工作。

禁止在办公场所噪音过大、吸烟或饮食等影响工作环境和他人的行为。

3.员工不得盗用他人的工作成果或滥用职权。

员工在处理公司内部事务时应当保持诚实、公正和谨慎,不得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

4.员工需保管好公司的财产和机密信息,不得私自泄露或外传。

禁止私自拷贝、传播公司内部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业务信函和文件管理1.员工在处理各类业务信函和文件时应当准确、清晰地表达意见和要求。

不得以口头沟通替代书面文件,确保工作结果的准确性和解释的明确性。

2.员工应当妥善保存和管理工作相关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不得私自销毁或篡改文件。

如有文件丢失或遗失,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五、纪律违反和处分办法1.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公司将按照严重程度和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薪、辞退等处理措施。

2.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纪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员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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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暂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维护企业利益,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守则
第一条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和
职业操守,维护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

第二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迟到或
早退,提前请示领导,并进行签名确认,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如有事假、病假等需要
请假的情况,需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在请假表中注明请假原因,获得批准;如遇紧急情况需要请假,须在请假后立即通知主管领导。

第四条员工应当遵守工作纪律,做到文明待人、礼貌用语、服从
工作安排、不浪费时间、不私自与他人交往等。

第三章管理措施
第五条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应当由管理者进行面谈和批评教育,对情节较轻的违规行为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违规行为可以
给予书面警告,须报告公司经营领导层备案。

第六条对于违反规定情节严重,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的员工,应当进行调查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程度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降职;
2.停职查办;
3.解聘。

第四章附则
第七条本规定由企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以往发生的事项,按照原有程序处理。

企业管理部门对本规定具有最终解释权。

结语
本规定的发布,为企业员工的行为规范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各位员工能够遵守规定,积极配合公司的工作,为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维护企业的利益,发挥自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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