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容
某农村商业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持金融体系稳定,增强公众对**农村商业银行的市场信心,促进本行健康发展,根据《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等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消费者,是指购买或使用本行金融产品和接受本行金融服务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指本行通过适当的程序和措施,使金融消费者在与各本行发生业务往来的各个阶段始终得到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对待。
金融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个人金融信息安全权、监督投诉权等。
本办法所称个人金融信息,是指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时,本行所获取、加工和保存的其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账户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以及其他衍生信息等。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各部室、各支行、分理处(以下简称“各营业机构”)。
第五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公平交易原则,履行向金融消费者公开信息的义务,依法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辖内各营业机构是实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主体,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和内部自律原则,构建和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岗位职责第七条本行应当积极主动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其纳入企业文化建设,并体现在发展战略之中。
第八条董事会承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终责任,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和目标;(二)负责督促各营业机构有效执行和落实相关工作,定期听取各营业机构负责人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报告,将相关工作作为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三)负责监督、评价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以及各营业机构负责人相关履职情况;(四)负责其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篇一: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XX〕38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现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银监会20XX年8月30日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增强公众对银行业的市场信心,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保持金融体系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银行业消费者是指购买或使用银行业产品和接受银行业服务的自然人。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指银行业通过适当的程序和措施,推动实现银行业消费者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各个阶段始终得到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对待。
第五条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服务至上,坚持社会责任,践行向银行业消费者公开信息的义务,履行公正对待银行业消费者的责任,遵从公平交易的原则,依法维护银行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实施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主体。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和内部自律原则,构建落实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履行保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
第八条银行业消费者有权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和相关人员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行为准则第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银行业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履行告知义务,不得在营销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隐瞒风险、夸大收益,或者进行强制性交易。
商业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初审要点一览

是否存在限制消费者权利救济的情形
23
受教育权
是否存在侵害消费者受教育权的情形
24
适当性管理
是否对产品服务的风险及专业复杂程度进行评估,并实施分级动态管理
25
是否建立消费者风险偏好、风险认知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将合适的金融产品、服务销售或提供给适合的消费者
26
其他
是否存在其他可能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18
自主选择权
是否存在附加不合理条件强制搭售或捆绑销售,或采用引人误解的词语诱使消费者购买其产品等情形
19
受尊重权
是否尊重消费者人格尊严、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20
是否存在因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的情形
21
依法求偿权
是否建立相应的纠纷处理和损害赔偿机制;有关合同协议中是否公布客户投诉电话
11
通过格式条款取得前述授权的,是否以显著方式进行提示
12
是否存在收集与业务无关的信息,篡改、违法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等情形
13
适用单独授权的情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公开个人信息、处理个人敏感信息、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等)是否取得消费者的单独同意
14
是否与合作处理个人信息的第三方签订有关消费者信息保护的协议或合作协议中设置消费者信息保护条款
15
适用事前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的情形(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委托处理个人信息、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公开个人信息、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等)是否开展事前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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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提供消费者信息是否履行国家网信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估等法定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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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案

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案关于印发《xx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金融消费环境,构建和谐稳定的金融消费关系,促进金融协调发展,xx银行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保障金融市场消费安全和维护消费者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新贡献。
我们将通过加强自律,改善金融服务水平,提高金融消费者的能力和搭建平等交流平台来实现这个目标。
二、组织机构为了组织领导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我们成立了xx 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运营管理部,由XXX副行长负责。
成员包括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支行负责人。
三、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制度,讨论并决定消费纠纷处置措施。
运营管理部负责受理投诉、监督处理流程和客户满意度,组织金融知识的普及和教育。
办公室负责联系政府机关和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通过本工作方案,我们希望能够有效防范金融消费侵权问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新贡献。
本文介绍了一个金融机构的各部门职责和工作措施。
其中,公共关系部门负责与新闻媒体联络,指导各分支行对外宣传工作,开展外部沟通。
风管(法规)部负责制定并执行法律事务与合规风险管理计划,审查业务部门风险管理制度和新产品、新业务的风险评估审核等。
科技部负责全行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和管理,以及信息科技应急管理和业务连续性计划。
各业务部门负责向金融消费者提供全面、完整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履行告知义务,提供相关信息和交易凭证,收集、保存、使用金融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并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
服务热线负责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并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
工作措施包括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合规性审核,履行营销推介环节的告知义务,定期对产品的服务进行评估,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商业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工作指引

商业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工作指引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消费者权益保护(下称“消保”)审查工作,培育公平、诚信、双赢的金融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体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各项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办法》,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消保审查定义本指引所称消保审查,是指各级行消保部门和消保审查人员对本指引规定的事项进行审查,对相关风险进行识别和提示,提出体现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或措施的专门工作。
二、消保审查原则消保审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尊重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利;(二)消费者与银行权利义务平衡;(三)产品和服务的定价质价相符、依法合规;(四)银行免责适度。
三、消保审查范围对面向消费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设计开发、定价管理、协议制定等环节,各零售产品直接经营及营销部门、各相关部门(以下简称送审部门)应当将下列事项送交本级行消保部门进行消保审查:(一)产品和服务定价方案的制定和修订;(二)产品和服务的审批准入;(三)产品和服务制度、合同文本的制定和修订;(四)产品和服务营销宣传文本、金融广告等;(五)其他应当送交消保审查的事项。
四、消保审查要点《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消费者的8项权利,消保审查工作应围绕但不限于这些权利进行,审查要点包括:(一)产品与服务适当性方面。
1.是否对产品和服务的风险及专业复杂程度进行评估,并实施分级动态管理;2.是否建立消费者风险偏好、风险认知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服务销售或提供给适合的消费者。
(二)人身财产安全权。
1.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采取了相应的内控措施和技术手段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是否对安全保障作了相应提示;2.是否严格区分银行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
(三)知情权。
1.是否夸大业绩或产品收益;2.是否有虚假、欺诈、隐瞒或引人误解的宣传;3.是否以通俗易懂的描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可能影响消费者权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变更、中止和解除合同的方式及限制;(2)银行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3)消费者应当负担的费用及违约金,包括金额的确定、支付时间和方式;(4)是否对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如产品功能、购买或使用渠道、购买条件或费用、产品风险、存款保险保障机制等)作了相应说明和适当解释;(5)对需要消费者特别注意的事项(如合同协议中的非保本收益承诺、预期收益风险提示、客户信息保护、限制消费者权利或加重消费者义务、争议解决与纠纷管辖等条款),是否通过合适方式进行提示,如醒目的文字、符号、字体、颜色等;4.是否严格区分自有产品和代销产品;5.是否提示消费者不得利用金融产品和服务从事违法活动。
宣传讲座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内容ppt

费者资产;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和验证,不得为伪造、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资管业务要强化受托
管理责任,不得组织、诱导多个消费者采取归集资金方式满足购买私募资产管理产品的条件;保险业务要
审慎核保、及时理赔,不得拖延理赔、无理拒赔。
学习解读中国银保监会制定《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的权威解答
《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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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解决当前群众关切问题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解决当前群众关切问题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2.14•【文号】银监办发〔2016〕25号•【施行日期】2016.02.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解决当前群众关切问题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6〕25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金融机构,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信托业协会:为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实现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效治理当前存款纠纷、私售“飞单”、误导销售、违规收费等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要求,现就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体制机制,及时跟进银行业消费者对银行服务的各项诉求和关切(一)加强制度建设。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监管要求,对现有的制度体系开展有针对性的、系统的梳理和完善。
要根据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政策和基本原则,尽快建立起目标清晰、架构合理、分工科学、便于操作的管理制度体系,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在相关经营管理环节中都能体现为切实可行的业务管理标准。
(二)健全组织体系。
开办个人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董(理)事会下设立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并定期向董(理)事会提交有关报告,确保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中。
同时,应在法人机构层面设立专职部门,负责组织推动本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落实人员配备和经费预算,并保证其开展相关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和专业能力。
在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开展的前提下,个人业务规模较小的外资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可以结合实际采取相应的组织形式。
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办法
精品文档×××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持续推进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各项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促进本行各项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版)的通知》(银监消保[2016]22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的通知》(银发[2016]314号)等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指通过适当的程序和措施,推动实现金融消费者在与本行发生业务往来的各个阶段始终得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对待,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行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依法合规、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属于“管理办法”,适用于全行各机构。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第五条董事会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从总体规划上指导高级管理层(以下简称“高管层”).精品文档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审议高管层提交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监督、评价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执行情况。
董事会下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第六条拟定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战略、督促高管层有效执行和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监督评价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及向董事提交报告等方面。
第七条高管层负责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目标,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机制和流程,授权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检查和考核评价,每年向董事会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落实情况。
第八条成立了以总行行长为组长,总行副行长、支行行长为副组长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辖内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
新疆邮政银行消保培训内容
新疆邮政银行消保培训内容
为了提高消费者保护意识,新疆邮政银行近日组织了一次消费者保护培训,以下是培训内容: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调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企业应该遵守的相关规定。
2.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措施:介绍了消费者投诉处理的流程和方式,以及消费者可采取的维权措施,包括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工商局投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等。
3.消费者保护的重要性:强调了消费者保护的重要性,宣传了企业应该遵守的行业道德规范,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增强了消费者的维权信心。
4.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例:介绍了一些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例,让学员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消费者维权的过程和方法,提高了学员们的维权能力。
通过这次消费者保护培训,学员们更加了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维权措施,增强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能力,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6.12.14•【文号】银发〔2016〕314号•【施行日期】2016.12.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的通知银发〔2016〕314号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行为,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告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有关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征信机构。
人民银行2016年12月14日附件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金融市场健康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为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跨市场、跨行业交叉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其他金融机构以及非银行支付机构(本办法统称金融机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金融消费者是指购买、使用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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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其中之一就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银行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保障客户的隐私权。
银行在处理客户信息时,必须保证客户的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加密保护客户信息。
2. 保障客户的财产权。
银行应该采取措施,保证客户的存款和投资不受损失,并对客户的投资风险进行警示和说明。
3. 提供公平的服务。
银行在提供服务时,应该遵守诚实、公正、透明的原则,不得欺诈客户,也不得强制销售不需要的金融产品。
4. 处理客户投诉。
银行应该建立健全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纠正错误。
5. 保证客户知情权。
银行应该在向客户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时,向客户提供充分的信息,以便客户做出明智的选择。
总之,银行应该通过加强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积极保护消费者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赢得客户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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