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叉车定期首次自行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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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定期(首次)自行检查报告

报告编号:

注:1、自检结果为符合的,在自检结果栏填写“√”,否则填写“×”;2、自检结论为合格的,在自检结论栏填写“√”,否则填写“×”;3、不适用项目,检验结果和检验结论栏均填写“/”。

叉车定期检验报告

2009-02-CT5-67叉车定期检验报告 注册代码:3210331000200902232 使用单位:台州市正康木业有限公司 检验机构:台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检验日期:2009年02月23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

报告编号:2009-02-CT5-67共1页第4页台州市正康木业有限公司 制造单位浙江杭叉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注册代码3210331000200902232 040405551叉车规格型号CPC3L-C 3T发动机功率4.5KW 检验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 2.《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GB/T16178-1996) 3.《前移式和插腿式叉车稳定性基本试验》(GB/T5142-2005) 4.《前移式和插腿式叉车整机试验方法》(JB/T3301-1992) 5.《前移式和插腿式叉车技术条件》(JB/T2391-19940.5t~10t) 主要检验仪器设备: 1.游标卡尺125mm,J-292-005 2.管形测力计LTZ-20,J-292-004 3.数字钳形表DT-266,J-292-001 4.卷尺5m,J-292-007 备注: (空白) 检验结论: 复检合格 (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 签发日期:2009年2月23日 签发:王朝明审核:张朋检验:李瑞明 检验有效期到2010年2月22日止,应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本中心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报告编号:2009-02-CT5-67共2页第4页 检验项目和内容检验结果检验结论备注 B1技术文件审查(1)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符合合格 定期检验报告、自行检查的记录、日常使用维护 保养记录、故障和事故记录 符合合格维护保养和检查自查情况说明符合合格 符合合格 B2作业环境和整车外观(1)有害环境作业的作业人员防护措施符合合格 额定起重量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发动机编 号 符合合格叉车整洁、车身、部件符合合格驾驶室挡风玻璃,后视镜、雨刷器、仪表符合合格叉车污染物排放、噪音符合合格装载运输或行驶于有害环境的叉车的特殊安全 要求 符合合格液化气燃料叉车的车用液化气瓶符合合格 B3动力系统(1)发动机的安装符合合格 试发动机动力性能符合合格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符合合格 B4传动系统(1)离合器符合合格 变速器符合合格传动系其它部件运转符合合格液力传动叉车发动机的启动符合合格静压传动叉车发动机的启动符合合格 B5行驶系统(1)充气轮胎台面符合合格 同一轴上的轮胎型号和花纹符合合格车架和前后桥、零部件的情况符合合格轮辋、、轮胎螺母和半轴螺符合合格 B6转向系统(1)转向及其助力器工作状态符合合格 转向力符合合格

普通叉车自检报告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自行检查报告 (适用:普通叉车)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维保单位名称 维保电话 设备类别机动工业车辆 设备品种(名称)□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面式叉车 □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三向堆垛车 车辆牌号 设备代码

填写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普通叉车的自行检查。由自行检查人员按照《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细则》(普通叉车)的要求,在现场检测检查过程中正确、真实填写报告各个项目的检测情况及检查结果。 2、本报告应打印或用签字笔、钢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语言应规范通顺,术语要标准,按法定的计量单位填写有关数据。 3、当报告中出现错误时,每一错误应当杠改,不可擦涂掉或者使字迹模糊或者消失,应当把正确内容填写在其旁边。对报告的所有改动应当有改动人的签名(或盖章)和日期。 4 填写,或通过杠改方式在旁进行修正。未选取时,可留空。 5、检查信息、设备参数应严格依据相关资料、技术文件和设备实物完整、详细选取、填写。 6、检查条件确认: 判定检查现场是否具备检查条件。根据具体情况划√选取。 7、“备注”栏的填写: 记载自行检查人员认为需要在报告中反映的其他事项。 8、“检查结果”栏的填写: a、有具体数据要求的定量项目,报告实际测量数据; b、无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用“符合”表示符合检查内容要求;用“不符合”表示不符合检查内容要求;用符号“/”表示无此项。有需要说明的项目,用简单文字说明现场检查状况。 c、遇特殊情况,可填写“因……(原因)未检”、“待检”、“见附表”等。 9、“结论”栏的填写: 用符号“合格”表示“合格”;用符号“不合格”表示“不合格”;用符号“/”表示“无此项”。 10、报告必须有自行检查人员的签字。“检查日期”填写此次检查工作完成日期。“下次检查日期”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确定。其余日期填写确认日期。 11、本报告的填写同时还应符合本单位其他有关填写规定。

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附件D 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D1 文件审查 D1.1 技术文件的审查内容及要求依据本规则相关规定,审查技术文件是否齐全,至少包括设计任务书、设计计算书、主要设计图样、使用维护保养说明,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以下要求: (1) 设计任务书至少包括设计技术和法律法规依据、主要技术参数、使用场合等内容; (2) 主要设计图样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至少包括图纸目录、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电气系统原理图、液压系统原理图、传动系统装配图; (3) 设计计算书中至少有叉车整机稳定性设计计算的内容; (4) 使用维护保养说明至少包括产品简介、主要技术参数、操纵机构示意图、电气原理图、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说明、安全注意事项、故障处理、售后服务等。 D1.2 档案文件检查 D1.2.1 型式试验 审查随机文件,应当符合本规程要求。 D1.2.2 首次检验 D1.2.2.1 首次投入使用设备的检验 (1) 境内制造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 型式试验合格证; (3)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D1.2.2.2 改造后的首次检验 (1) 改造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 改造单位后的随机文件; (3) 改造单位的施工告知书; (4) 首次检验或上一周期的定期检验报告; (5) 改造项目清单及改造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 D1.2.3 定期检验 (1) 首检报告或上一周期的定期检验报告;

(2) 自检合格证明材料; (3) 场车使用记录(包括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

故记录等); (4) 场车车牌; (5) 使用登记证。 D2 检查与测量 D2.1 结构型式 护顶架、车架结构型式与主要设计图样是否 护顶架、车架结构型式与主要设计图样或型 护顶架、车架结构型式与首检报告或主要设 测量其起升高度、 长度、宽度、高度及轴距、 轮距、前悬距等主要尺寸,检查其结果是否符 合标准要求。 额定起重量依据 GB/T 10827.1-2014《工业车辆 安全要求和验证 第 1 部分 自行式工业车辆 (除无人驾驶车辆、伸缩臂式叉车和载运车 ) 》附录 A 进行界定 D2.3 整车外观检查 型式试验时,查验样机,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 叉车应当留有安装车牌的位置,该位置的尺寸应当符合《特种设备使用 管理规则》 (TSG 08— 2017) 的规定; (2) 叉车车架编号标示在车架的明显位置。 首次检验和定期检验时,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 车辆车身应周正,各部件齐全、完整,连接紧固,无缺损; (2) 根据相关标准设置的气压、机油压力、水温、燃油量、电压等仪表应醒 目、灵敏、有效; (3) 发动机、车架编号易见部位应具有永久清晰字样的编号,且与产品合格 证或上一周期定期检验报告一致。 D2.4 主要受力结构件检查 型式试验时,检查样机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 主要受力结构件,包括叉车的车架、门架、货叉、货叉架等,查阅主要 受力结构件所用材料的质量证明,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2) 查阅实心货叉的试验报告, 报告结论应符合 GB/T5182— 2008《叉车 货 叉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相关要求。 (3) 主要受力结构件的焊缝外部宏观检查,不得有可见的裂纹、未熔合、未 型式试验时, 检查样机的门架、 一致。 首次检验时, 检查设备的门架、 式试验报告是否一致。 定期检验时, 检查设备的门架、 计图样是否一致。 D2.2 主要参数测量 对照设计文件和产品对应标准,

叉车自检报告模板

叉车自检报告模板

叉车自行检查报告 (样板) 使用单位名称: 自行检查日期:

叉车自行检查报告 使用单位 注册代码制造单位 改造单位车辆名称 产品型号产品编号 额定起重量(kg)(全)自由 起升高度mm 动力方式门架形式 车辆牌号 检查依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N0001-2017) 说明□1、经自行检查,车辆符合《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 □2、此车辆不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 □3、此车辆的用途、使用环境符合其设计制造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相关要求。 备注 检查人员日期:年月日 使用单位(签章)安全管理人员日期:年月日

序号 检查项目与要求 检查结果 结论 1 1资料核查 1.1 叉车必须具有国家统一制定的牌照,使用登记证,制造许可证(进口车辆除外)、型式试验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保养说明、自行检查报告齐全、上一年度检验报告。 2 2结构型式 2.1 核查车辆结构型式没有发生明显变化。 3 3主要参数测 量 3.1 主要参数(额定起重量、自由起升高度)应与出厂文件保持一致。 4 4整车外观检查 4.1 车身周正,各部机件齐全、完整。 5 4.2 叉车所配置的各种仪表应工作正常,功能有效。 6 5铭牌和安全警示标志检查 5.1 叉车的铭牌,至少包括制造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型号、主参数(额定起重量)、产品编号、制造日期、许可证编号、特种设备代码等信息。同时,应当在铭牌上注明“本车仅限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使用”。 7 5.2 叉车的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应当置于叉车的显著位置。 8 6动力系统检查 6.1 发动机安装应牢固可靠,连接部分无松动、脱落、损坏。 9 6.2 发动机动力性能良好,运转平稳,没有异响,能正常起动、熄火。 10 6.3 发动机无漏水、漏油现象。 11 6.4 应当设置防止罩壳(如牵引蓄电池、发动机罩)意外关闭的装置,并且永久地固定在叉车上或者安装在叉车的安全处。 12 6.5 蓄电池叉车,蓄电池金属盖板与蓄电池带电部分之间应当有30mm 以上的空间,当盖板和带电部分之间具有绝缘层时,其间隙至少10mm 。绝缘层必须牢固,防止发生绝缘层脱落或移动。 13 7传动系统检查 7.1 机械传动的离合器应当分离彻底,接合平稳,工作时无异响、抖动和不正常打滑等现象。 14 7.2 机械传动叉车,换挡应当平顺。 15 7.3 液力传动叉车,应当具有微动功能。 16 7.4 静压传动叉车,只有处于制动状态时才能启动发动机。 17 7.5 内燃叉车,应当配备在传动装置处于接合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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