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学生体检表

2017年大学生体检表
2017年大学生体检表

2017大学生体检表

体检日期:年月日

2018年《征兵体检标准》

2018年最新《征兵体检标准》 第一章外科 第一条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三条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条件兵不合格。 第五条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 (一)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条件兵除外); (三)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四)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仅陆勤人员); (五)轻度胸廓畸形(条件兵除外)。 第六条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

碍,不合格。 第七条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条件兵超过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除条件兵外合格。 第八条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九条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第十条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一条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第十二条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和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条件兵不合格。 第十三条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二)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 (三)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以下的混合痔。 第十四条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单睾,隐睾及其术后,不合格。

驾驶证体检表

申请人签字:医生签字:代理人签字: 填表说明 一、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用中文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本表所设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本人申告事项”栏 和“本人签字”必须由本人填报;“医疗机构填写事项”栏和医生签字必须由办的 医生填写并签字,对于肢体不健全的,应当写明肢体缺失的部位和程度“委托代理 人信息”和“代理人签字”必须由代理人填写。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规定,申请机 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 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 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 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 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 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 档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左下肢 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档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 型自动档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公安部令第123号]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医院驾驶证体检表

附件2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申请人签字:医生签字:代理人签字:

填表说明 一、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用中文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本表所设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本人申告事项”栏和“本人签字”必须由本人填写;“医疗机构填写事项”栏和医生签字必须由经办的医生填写并签字,对于肢体不健全的,应当写明肢体缺失的部位和程度。“委托代理人信息”和“代理人签字”必须由代理人填写。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2016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体检表)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备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自体检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申请人签字:医生签字:代理人签字: 精选

填表说明 一、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用中文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本表所设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本人申告事项”栏和“本人签字”必须由本人填写;“医疗机构填写事项”栏和医生签字必须由经办的医生填写并签字,对于肢体不健全的,应当写明肢体缺失的部位和程度。“委托代理人信息”和“代理人签字”必须由代理人填写。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档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8、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第5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6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2016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体检表)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备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自体检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申请人签字: 医生签字: 代理人签字: 申请 人 填 报 事 项 申 请 人 信 息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 籍 身份证 明名称 号码 申 请 / 已 具 有 的 准 驾 车 型 代 号 档案编号 照片 邮寄 地址 联系电话 申 告 事 项 本人如实申告 □具有 □不具有 下列疾病或者情况 □器质性心脏病 □癫 痫 □美尼尔氏症 □眩 晕 □癔 病 □震颤麻痹 □精神病 □痴 呆 □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 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 上述申告为本人真实情况和真实意思表示,如果不属实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 疗 机 构 填 写 事 项 身高(cm ) 辨色力 红 绿 色 盲 □有 □无 (医疗机构章) 年 月 日 视 力 左眼 单眼视力障碍 □是 □否 优眼水平视野 是否矫正 □是 □否 右眼 □是 □否 听 力 佩戴助听装置 □是 □否 左耳 躯干和颈部 运 动 功 能 障 碍 □有 □无 右耳 上 肢 左上肢 下 肢 左下肢 右上肢 右下肢 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障碍是否能够自主坐立 □是 □否 申请方式 □本人申请 □委托 代理申请 委托代理人信息 姓名 身份证明名称 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

填表说明 一、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用中文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本表所设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本人申告事项”栏和“本人签字”必须由本人填写;“医疗机构填写事项”栏和医生签字必须由经办的医生填写并签字,对于肢体不健全的,应当写明肢体缺失的部位和程度。“委托代理人信息”和“代理人签字”必须由代理人填写。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档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8、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第5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6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2016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体检表)

备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自体检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申请人签字:医生签字:代理人签字:

填表说明 一、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用中文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本表所设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本人申告事项”栏和“本人签字”必须由本人填写;“医疗机构填写事项”栏和医生签字必须由经办的医生填写并签字,对于肢体不健全的,应当写明肢体缺失的部位和程度。“委托代理人信息”和“代理人签字”必须由代理人填写。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档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8、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第5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6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2018年征兵政策宣传资料

2018年征兵政策宣传资料 2018年征兵对象及时间安排 男青年为高中及以上学历青年。以本科、大专(含高职高专)在校生为主体,以大学毕业生为重点,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 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 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时间安排男青年报名从4月开始至8月5日结束,女青年报名从6月8日开始至8月5日结束,8月6日-20日组织体检和政治考核,9月初审批定兵,9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完成征兵。 应征青年入伍的基本条件及征集办法 年龄条件男青年:为2018年年满18-22周岁(1996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间出生)。初中毕业生为18-20周岁;高中(中职)毕业生为17-22周岁;大学在校生为17-22周岁,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17-24周岁。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为17-22周岁(1996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间出生)。 身体条件身高:男青年为160厘米以上,女青年为158厘米以上。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 =身高cm-110)。身体其它条件按照国防部2018年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政治条件应征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其它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14年公布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现取得当地居住证三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入伍时间统一为2018年9月1日,新兵的兵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 男青年应征入伍基本程序 参加兵役登记及报名①8月5日前,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参加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完成报名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大学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提交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②对完成网上兵役登记及报名有困难的青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名,现场填写《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网上报名。外出务工青年可由亲友代报名(同时完成网上报名),但要按照当地武装部的通知及时返回参加体检政治考核。高校新生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详见本资料《高校新生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办理程序》)。 参加体检8月上旬按照乡镇(街道)武装部的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到乡镇(街道)征兵体检站参加初检(已在学校报名参军的桂林各高校大学生可在放假离校前,参加学校武装部组织的初检初审,合格者预先定兵)。8月中旬,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初检合格人员到县区征兵体检站参加总检。 接受政治考核经过体检且合格的对象,要接受征兵机构的政治考核。应征公民应如实提

驾驶证体检表

申请人签字:医生签字:代理人签字:

填表说明 一、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用中文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本表所设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本人申告事项”栏和“本 人签字”必须由本人填报;“医疗机构填写事项”栏和医生签字必须由办的医生填 写并签字,对于肢体不健全的,应当写明肢体缺失的部位和程度“委托代理人信息”和“代理人签字”必须由代理人填写。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规定,申请机 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 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 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 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 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 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 档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左下肢 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档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 型自动档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2016年职业健康体检表最新

WORD格式整理版 登记号: 12023380 姓名:李玉 单位名称: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电话: 工编号: 号:120208119 填表日期:2014-12-09 类别:上岗前 ( ) 在岗期间 ( √ ) 离岗时 ( 离岗后 ( 应急检查 ( ) ) ) 职业健康检查表山东省卫生厅印制

WORD 格式整理版 个人基本资料: 姓名: 李玉 出生地: 性别:男 民族: 出生日期:1990年4月17日 个人联系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接触的(或拟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 总工龄:1 接害工龄: 1年 职业史(由受检查本人填写) 起止日期 2014.1.28~2014.12.8 工作单位 车间 工种 有害因素 防护措施 有 生产部 包装 粉尘 公司 急慢性职业病史 病名:无职业病 诊断日期: 是否痊愈: 诊断单位:

WORD 格式整理版 一、既往病史无 二、月经及生育 史:初潮 岁,经期 次,早产 天,周期 次,死产 天,停经年龄 岁 现有子男 先天畸形 人,流产 次,异常胎 次, 次。 三、吸烟史: √从不吸烟, 偶尔吸烟, 偶尔饮, 以往曾经吸烟,现已戒除 经常吸烟,经常吸 包/天、共 年; 四、饮酒史: √不饮酒, 现在经常饮 以往经常饮,现已戒除 ml/日、饮酒种类 、共 年 五、家族史:无 六、症状: 七、其它:

医师: 体检ID:120208119239 大健康体检中心体检报告单 姓名:李玉 性别:男 年龄23 一般检查 检查者: 日期: 2014.12.29 参考下限参考上限 常燕 项 目 结 果 单位 收缩压 舒张压 101 82 90 60 120 mmHg 90 mmHg 小结:血压正常 内科室 医师:刘翠秋日期:2014.12.29 项 目 结 果 检查描述 心界 心音 心率 心律 杂音 肝脏 脾脏 肺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臀围 既往史 家族史 手术史 无 无 无 压痛/包块 神经系统 其它 正常 未见异常 小结:未见异常 皮肤科 项 结 果 目 检查描述 正常 皮肤科检查 心电图 正常心电图 范围 心电图 心电图 医师:黄广颂日期:2014.12.08 检查结论 正常范围心电图 医师:黄广颂日期:2014.12.08 检查结论

征兵体检标准内科

2018年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内科) 第十八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mmHg,<140mmHg; (二)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十九条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新兵除外)。 第二十条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脏,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 (一)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的,经检查系生理性(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新兵除外); (二)直立性低血压、周围血管舒缩障碍(仅陆勤人员)。 第二十一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大泡,气胸及气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现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第二十三条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二)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水面舰艇人员、潜艇人员除外);(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

驾照体检报告表格

驾照体检报告表格 篇一:机动车驾驶员体检表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申请人签字: 字: 代理人签字: 篇二:驾照体检表通用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申请人签字: 医生签字: 代理人签字: 篇三: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医院驾驶证体检表附件2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申请人签字:医生签字:代理人签字: 填表说明 一、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用中文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本表所设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本人申告事项”栏和“本人签字”必须由本人填写;“医疗机

构填写事项”栏和医生签字必须由经办的医生填写并签字,对于肢体不健全的,应当写明肢体缺失的部位和程度。“委托代理人信息”和“代理人签字”必须由代理人填写。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2018年最新《征兵体检标准》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2018年最新《征兵体检标准》 第一章外科 第一条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三条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条件兵不合格。 第五条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条件兵除外); (三)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四)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仅陆勤人员); (五)轻度胸廓畸形(条件兵除外)。 第六条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七条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条件兵超过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除条件兵外合格。 第八条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打印版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新版

打印版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新版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体检医院名称:体检日期:年月日

注:1、体检医院应为二级及以上医院。

2、表中内容要如实工整填写,不得涂改,不得弄虚作假。 3、X线、心电图、肝功、血常规、尿常规报告单等请粘贴在本表或A4纸上。 4、执业机构签署意见后,此表随注册申请材料提交注册机关。 5、此表用A4纸双面印制。 考试快速提分技巧 一、不要着急作答 很多考生在考场上拿到试卷的第一时间段就开始按照考题的顺序开始作答。一般建议大家在拿到题目的时候先不要着急作答,大致的浏览一下试卷的构成,了解一下试卷的难易程度。这样更有利于对整体的答题时间进行分配。 二、合理分配答题时间 经过初期的大致浏览之后,我们对考试的题型和试卷的构成就有了一定的了解,比如客观题和主观题的分数分配。整体的答题时间,我们可以根据分数的配比进行分配。遇到不会的题目应该懂得“取舍”,优先保障能够拿到手的分数。 三、懂得舍得 答题过程中,有的考生觉得大题占的分值比较高,所以一开始就“死抠”大题,迟迟不见客观题有动静。另一部分考生觉得大题虽然分值高,但不容易拿分,所以直接选择放弃。这两种考生都没有合理的懂得“取舍”,做法都不可取。 四、学会细致检查

考试的最末尾,最为重要的就是进行检查。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弥补不足,更改之前由于马虎导致的失分。但对于一些不太确定的题目,一定注意不要轻易的更改。细致的检查能够帮助考生了解自己答题的整体水平,同时可以更好的提升分数。 五、学会“平常心” 学会用“平常心”对待每一场考试,拒绝负面情绪。相信自己,已经经过了充分的准备,一定可以充分发挥应有的水平。保持一份良好的心态参加考试。

最新2018执业药师注册健康体检表

药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近期 二寸免冠 正面半身 彩色照片 (加盖体检 医院公章)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出 生 地 民族 婚否 既往病史 家 族 史 眼 裸眼视力 左 右 医师意见: 签名: 矫正视力 眼 疾 色 觉 耳 鼻 喉 听 力 左 右 医师意见: 签名: 耳 疾 鼻及鼻窦 嗅 觉 咽 喉 口 腔 粘 膜 医师意见: 签名: 牙及牙龈 舌 内 科 呼吸 次/分 脉搏 次/分 血压 / mmHg 医师意见: 签名: 发育及营养 神经及精神 肺及呼吸道 心脏及血管 肝、脾、双肾 腹 部 包 块 其 他

外 科 身 高 厘米 体 重 千克 医师意见: 签名: 皮 肤 淋巴结 头、颈 甲状腺 脊 柱 四 肢 肛 门 生殖器 其 他 辅 助 检 查 结 果 胸 透 医师签名: 心电图 (附化验单) 医师签名: 肝功能 (附化验单) 检验师签名: 血常规 (附化验单) 血型 检验师签名: 尿常规 (附化验单) 检验师签名: 体 检 结 果 结果:(请在以下项目序号前打“√”表示选定该项体检结果) ①健康或正常 ②一般或较弱 ③有慢性病 ④传染病传染期 ⑤精神病发病期 ⑥身体残疾 说明:一、如选择上述结果③,请继续在下列符合的项目上用“√”表示: 1、 心血管病 2、脑血管病 3、慢性呼吸系统病 4、慢性消化系统病 5、慢性肾炎 6、结核病 7、神经或精神疾病 8、糖尿病 9、其他: 二、如选择上述果①⑤⑥之一者,请具体说明: 体检医院盖章 医师签名: 体检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执 业 机 构 意 见 执业机构盖章 负责人签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征兵体检标准内科

征兵体检标准内科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2018年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内科) 第十八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mmHg,<140mmHg; (二)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十九条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新兵除外)。 第二十条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脏,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 (一)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的,经检查系生理性(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新兵除外); (二)直立性低血压、周围血管舒缩障碍(仅陆勤人员)。 第二十一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大泡,气胸及气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现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第二十三条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二)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水面舰艇人员、潜艇人员除外);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

2017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体检表、聘用证明

《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姓名: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填表时间:年月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事项时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4.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5.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或者公共卫生。 6.学历应填写和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7.“相片”一律用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姓名性别民族 出生日期年月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身份证号 所学系、专业学历家庭地址及邮编健康状况业务水平考核机 构或组织名称、 考核培训时间及 结果 何时何地因何种 原因受过何种处 罚或处分

注:个人工作经历栏如不够,请自行另附页。 申请执业级别申请执业 类别 申请执业 范围 申请执业机构 名称 机构登记号 申请执业机构 地址 邮政编码单位电话拟在该机构执业时间 本人意见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拟执业机构 意见意见: 负责人: 印章 年月日 其他要说明 的问题 个 人 工 作 经 历 时间单位技术职务证明人

和拟执业机构聘用(劳动)合 同附本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意见执业级别:意见: 执业类别: 执业范围:负责人: 执业地点: 印章 年月日 山东省医师执业注册 健 康 体 检 表 二〇〇年月日 山东省卫生厅制 姓名:

性别: 照片出生年月: 民族: 医师资格证书号码: 拟受聘医疗机构 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承检医院: 注:本页内容由申请注册本人填写; 承检医院需在体检着照片上盖医院公章。 基本情况及主要病史体重:kg 身高:cm 血压:kpa 心率:次/分脉搏:次/分药物史:嗜好: 家族或遗传病史: 既往病史: 医师意见:医师签名: 内科心:肺:肝:胆:脾:胃:

【2018-2019】关于征兵体检复查的函-优秀word范文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关于征兵体检复查的函 篇一:医院征兵体检工作责任书 XX县201X年夏秋季征兵 (体检工作) 责 任 书 **医院征兵体检工作责任书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为保质保量完成201X年XX县征兵体检任务,杜绝身体责任退兵,根据上级要 求和我院征兵体检工作的有关要求,由医院分管副院长与各参检医务人员签订 本责任书。 一、根据上级部署安排,我县201X年兵检时间为7月20日-21日及8月4日 至8月14日,负责兵检工作的医务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和时限完成体检任务。 二、严格按照国防部公布的标准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 低标准,当日受检人员必须当日结论。 三、参检医务人员要熟练掌握征兵体检标准和方法,做的方法统一、标准统一、记录统一、结论准确。 四、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征兵体检纪律。医院兵检工作人员严禁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凡因把关不严造 成身体原因退兵的,将追究具体负责人的责任。 五、参检医务人员每天要按时到达体检地点,不得迟到早退,体检时间不得随 意离岗、接打手机,更不得离开体检地点。兵检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需请 假应征得市体检办和市征兵办同意。

六、要自觉维护体检秩序,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理。 七、在征兵体检实施过程中,按规定要求完成征兵体检任务的,将给予表彰;违反本责任书的,医院将追究当事人责任;触犯兵役法规的,将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分管副院长签名: 参检医务人员签名: **** 医院二O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篇二:关于征兵体检政审的通知 关于征兵体检、政审的通知 各乡(镇)征兵办公室: 为有组织、有计划的搞好预征对象的体检、政审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起止时间 我县今冬征兵体检、政审工作于11月10日开始,13 日结束,实用时间4天。 二、体检、政审人员培训 体检组、政审组成员于11月9日下午14:30在县人武 部四楼会议室进行业务培训,安排体检、政审的各项准备工 作。 三、体检站的设立及各乡镇上站时间 县人武部设立体检站,参加体检人员往返的运输工具及 食宿安排由各乡镇自行解决,具体上站时间见附表。 四、几点要求

征兵体检标准--检验科

2018年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检验科) 第四十九条血细胞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红蛋白:男性130~175g/L,女性115~150g/L; (二)红细胞计数:男性4.3~5.8×1012/L,女性3.8~5.1×1012/L; (三)白细胞计数:3.5~9.5×109/L; (四)中性粒细胞百分数:40%~75%; (五)淋巴细胞百分数:20%~50%; (六)血小板计数:125~350×109/L。 血常规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做出正确结论。血红蛋白、红细胞数、白细胞总数、白细胞分类、血小板计数稍高或稍低,根据所在地区人体正常值范围,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不作单项淘汰。 第五十条血生化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9~50μ/L,女性7~40μ/L;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50μ/L、≤60μ/L,女性>40μ/L、≤50μ/L,应当结合临床物理检查,在排除疾病的情况下,视为合格,但须从严掌握; (二)血清肌酐: 酶法:男性59~104μmol/L,女性45~84μmol/L; 苦味酸速率法:男性62~115μmol/L,女性53~97μmol/L; 苦味酸去蛋白终点法:男性44~133μmol/L,女性70~106μmol/L;(三)血清尿素:2.9~8.2mmol/L。 第五十一条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艾滋病病毒(HIV1+2)抗体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五十二条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二)尿酮体:阴性; (三)尿糖:阴性; (四)胆红素:阴性; (五)尿胆原:0.1~1.0 Eμ/dl(弱阳性)。

2018《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摘要

《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摘要 2017年06月22日来源:全国征兵网 第一章外科 第一条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三条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条件兵不合格。 第五条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 (一)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条件兵除外); (三)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四)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仅陆勤人员); (五)轻度胸廓畸形(条件兵除外)。 第六条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七条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条件兵超过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除条件兵外合格。 第八条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九条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第十条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一条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第十二条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和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条件兵不合格。 第十三条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二)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 (三)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 第十四条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单睾,隐睾及其术后,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条件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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