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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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

文号: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

发布日期:2003-4-24

执行日期:2003-7-1

生效日期:1900-1-1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第三条利用水工程或者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均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取得取水权。

第四条下列情形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

(一)家庭生活、畜禽饮用或者其他少量取水的;

(二)农业灌溉、水产养殖取水的;

(三)保证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取水的;

(四)防御或者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必须取水的。

但是,最大取水量每秒10立方米以上的农业灌溉工程、最大取水量每日5000立方米以上的矿井或者其他地下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将论证报告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五条取水许可申请按照下列权限分级审批:

(一)日取地表水80000立方米以上、日取地下水5000立方米

以上的项目和总装机容量25000千瓦以上的水力发电企业的取水许可申请,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日取地表水30000立方米以上不足80000立方米、日取地下水3000立方米以上不足5000立方米的项目和总装机容量10000千瓦以上不足25000千瓦的水力发电企业的取水许可申请,由市(州)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日取地表水不足30000立方米、日取地下水不足3000立方米的项目和总装机容量不足10000千瓦的水力发电企业的取水许可申请,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条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批及取水许可证核发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取水许可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应当按照取水许可证核准的时间、地点、方式、取水量取水。

第八条水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除发电企业按照发电量和规定标准缴纳水资源费外,其他持证人按照取水量和规定标准缴纳水资源费。

除水力发电企业外的其他持证人应当装置质量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准确计量取水量。不装置合格取水计量设施的,按照取水工程设计最大取水能力或者取水设备额定流量全时程运行计算取水量。

第九条省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认定的特困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缓交水资源费。

第十条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部门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十一条水资源费征收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划分征收级次,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级负责执行。

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应当由本级征收的水资源费委托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征收。

市州、县(市、区)征收的水资源费10%上缴省统筹使用。

第十二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科学合理核定持证人的取水量。持证人在核定取水量内取水的,按照规定标准缴纳水资源费;超过核定取水量取水的,按照规定标准的1.5倍缴纳水资源费。

持证人应当如实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取水资料。

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的外,无取水许可证取水的,按照取水量的3倍缴纳水资源费。

第十三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季向持证人送达《湖南省水资源费缴款通知书》。持证人应当按照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和缴款数额到指定银行缴纳水资源费。

代收银行收到水资源费后,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分别直接缴入省、市州、县(市、区)国库。

第十四条水资源费属于财政预算收入,专款用于下列事项:

(一)调水(含人工降雨)、水源工程等重点水利设施建设;

(二)水资源综合考察、调查评价、监测、规划;

(三)节约用水技术研究、推广及节水项目补贴;

(四)水资源保护、管理及奖励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价格和审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和使用的监督。

第十五条对在水资源保护管理、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六条违反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七条水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取水许可申请审批、取水许可证发放、取水量核定、水资源费计算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者滥用职权的;

(二)应当征收而不征收或者不足额征收水资源费的;

(三)截留代收的水资源费的;

(四)贪污、挪用水资源费的。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水资源论证报告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1.1 编制目的 水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是国家战略性基础资源,在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随着国民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已显得十分重要。为了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实施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一三队芙蓉商住楼采用钻井抽取地下水用于地温中央空调,四一三队委托我院编制地温中央空调取地下水的水资源论证报告。 1.2 编制依据 1.2.1 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8月29日)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 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条)

⑥国务院《取水许可实施办法》(1993年8月1日) 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基本要求》(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年第15号令) ⑧《湖南省水法实施办法》(2002年5月1日) ⑨水利部《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规定》(1994年6月) ⑩《湖南省取水登记规则》及《湖南省取水申请书及审批程疗》(1990年9月20日) 1.2.2 规范 ①《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1999); ②《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 2.1~2.3-93); ③《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④《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93);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 1.2.3 资料 ①《芙蓉商住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湖南省湘北地矿工程勘察所2000年8月11日) ②《常德市武陵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报告》 ③《二00四年常德市水资源公报》(常德市水利局) 1.3 取水水源与取水地点 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一三队芙蓉商住楼采用钻井抽取地下水用于地温中央空调取水点位于常德市洞庭大道与芙蓉路交汇

(合同知识)水资源论证合同

(合同知识)水资源论证合 同

******水电站工程 水资源论证项目技术服务 合同书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日期:2011年* 月* 日 建设工程项目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承担:《*** ***水电站工程水资源论证方案》工程项目技术服务,工程地点为****,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共进双赢”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壹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壹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项目技术服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项目批准文件。 1.4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的《建设工程技术服务合同(二)》标准文本(GF-2000-0210)。 第二条技术服务依据

2.1委托人给受托人的委托书。 2.2委托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受托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GB/T 18820)《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技术标准汇编》等。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于歧义或不壹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委托人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技术内容 项目名称:*** ***水电站工程水资源论证方案 项目规模:详见《*** ***水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方案》 项目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 技术内容:按水利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进行水资源论证分析 第五条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5.1提交资料、文件:详附件。 5.2资料、文件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3日内。 第六条受托人向委托人交付的技术服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6.1*** ***水电站工程水资源论证方案(含图纸),15份;提交方案

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 财综[2008]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水利(水务)厅(局),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松辽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 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资源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三条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征收 第四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包括中央直属水电厂和火电厂)和个人,除按《条例》第四条规定不需要申请领取水许可证的情形外,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对从事农业生产取水征收水资源费,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水资源费由县级以上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取水审批权限负责征收。其中,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的,水资源费由取水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征收。 第六条按照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批准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量分配方案调度的水资源,由调入区域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取水审批权限负责征收水资源费。 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的调水,水资源费的征收机关和资金分配,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并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审核同意后执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流域管理机构提出意见,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审批确定。 第七条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资源费。委托征收应当以书面形式授权。 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征收水资源费的,不得再委托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 第八条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水利部备案。其中,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的中央直属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财政部、水利部制定。 第九条水资源费缴纳数额根据取水口所在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实际取水量确定。

湖南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编制技术大纲

湖南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 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编制技术大纲 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

目录 1、总论 (1) 1.1目的意义 (1) 1.2 方案编制基本原则 (1) 1.3 方案编制依据 (2) 1.4 方案编制范围 (3) 1.5 建设方案期限 (4) 1.6 目标 (4) 2、饮用水水源地现状调查内容和方法 (1) 2.1调查基准年和区域 (1) 2.2 调查方法 (1) 2.3 城市状况调查 (2) 2.4 水源地调查 (3) 3、水源地安全评价 (9) 3.1 水质安全状况评价 (9) 3.2 水量安全状况评价 (14) 3.3 应急能力评价 (15)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核定与补充划分 (19) 5、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内容 (20) 5.1 总体要求 (20) 5.2 水量达标建设 (22) 5.3 水质达标建设 (23) 5.4 监控达标建设 (25) 5.5 管理达标建设 (26) 6、主要成果 (27) 附表 (28) 附录一湖南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 (43) 附录二报告编写参考目录 (52)

1、总论 1.1目的意义 获得安全的饮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和基本生存权。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供水的要求将越来越高,保障饮水安全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口素质、稳定社会秩序的基本条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行动,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贯彻落实《水法》、践行治水新思路的具体体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明确要求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出到2020年“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的目标。为切实保障饮水安全,水利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的通知》(水资源【2011】329号),对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需对我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现状调查评估,编制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为开展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打好基础。 1.2 方案编制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方案充分反映饮用水源保护的本质特征,达到水源保护的实际效果。编制的各个环节均应实事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符合客观实际需要。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方案切实体现以预防为主的思想,预防和治理相结合。污染治理控制与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结合,点源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结合,工业布局调整与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统一,区域整体优化原则。 (3)适用性原则。在坚持科学性的基础上,方案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易于推广应用,并具有持久效果,前瞻性强,以保证方案的全面落实。 (4)与流域污染控制相协调的原则。方案的编制,应与流域内水污染防治规划和环保规划相协调,统筹流域水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工作。 (5)统筹管理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分析可能导致饮用水源地

水资源论证收费标准

水资源论证收费标准 附件: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 一、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以下简称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是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向委托方收取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技术服务费用,属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由大纲编制费、资料整理费(不包括资料购买费)、分析计算费、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组成,不包括专题研究费。 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包括以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和以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两种。报告书编制费用根据本核算方法确定。 三、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 1(以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简称方法1):以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核算基价基础,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投资规模调整系数确定。核算基价和调整系数分别见表1和表2。其中,以污水再生利用和以矿坑排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分别参照以地表水为取水水源的和以地下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执行;以混合取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按混合水源中论证等级最高的取水水源报告书编制费用乘以调整系数1.2计算。 该方法适用于论证工作量及论证难度等因素与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关系不密切,报告书编制费用主要取决于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的建设项目。 2(以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简称方法2):以投资核算基价为基础,乘以行业调整系数、论证等级调整系数和水源调整系数确

定。核算基价和调整系数分别见表3和表4。其中,投资规模是指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该方法适用于论证工作量及论证难度等因素与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关系不密切,报告书编制费用主要取决于投资规模大小的建设项目。 四、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以方法1为主,如采用以上两种方法计算论证费用相line" chapter, and signature confirmation. Article 17th account manager by the people's bank credit system query print credit report to verify the credit histories and guaranty to the parties. No credit report or credit score, through field surveys or other means to implement the credit situation and external security situation, according to risk 差较大时(大于20%),要分析原因,适当考虑使用方法2。 五、报告书编制实际收费,可以在由本核算方法计算所得的数额上下浮动,但上下浮动范围不应超过15%。 六、表1、表2和表4中,论证等级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 行)(SL/Z322-2005)确定;表中有区间数据的,数字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表1 按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与论证等级核算基价表 单位:万元 论证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水源类别 地表水 36 26 10 地下水 40 30 15 表2 按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与论证等级核算调整系数表 投资规模调整系数行业调整系数投资规模(亿元) 调整系数行业调整系数石化、采掘业、火电、

2003年江苏省水资源公报

2003年水资源公报 概述 江苏省总计算面积10.2万km2。其中淮河流域面积约6.4万km2,长江流域面积约1.9万km2,太湖流域面积1.9万km2。 2003年全省平均降水量1255.8mm,折合降水总量1280.1亿m3,比多年平均偏大26%,属于丰水年。全省水资源总量619.1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499.8亿m3,地下水资源量138.3亿m3,重复计算量19.0亿m3。全省总供水量421.5亿m3,总用水量421.5亿m3,总耗水量207.4亿m3,占总用水量的49%(即耗水率)。河湖库水质比上年略有恶化。2003年全省人均用水量为569m3,万元gdp用水量为330m3,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为399m3,一般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94m3,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为151升/日,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为80升/日。 一、降水量 2003年全省平均降水量1255.8mm,折合降水总量1280.1亿m3,比多年平均偏大26%,比上年偏大37%,在1956至2003年降水量系列排列中居第2位,属于丰水年。

【时空分布】全年降水量地区分布不均匀,实测年降水量最大为沂沭泗区刘老涧闸的1767.3mm,最小为太湖流域陈墓站的761.1mm,前者为后者的2.3倍。与多年平均比较,年降水量淮河流域偏大40.6%,长江流域偏大18.4%,太湖流域偏小6.6%。年内降雨分布悬殊,汛期(5-9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比值一般在50%到80%之间,平均为68%。 【梅雨】淮河以南地区6月21日入梅,7月12日出梅,梅期长22天,较常年梅期长1天,梅雨量较常年明显增多。梅雨期全省累计面平均降雨量403mm,为常年的1.7倍,沿江苏南地区和江淮之间梅雨量分别为383 mm和473 mm,分别为常年梅雨量的1.6、2.1倍;淮北地区降雨量355mm,为常年的2倍。 二、水资源量 (一)地表水资源量 2003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499.8亿m3,相当于年径流深490.3mm,比上年偏多134%,比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偏大89%,在1956-2003年系列中排第3位。流域分区地表水资源量与多年平均值比较,淮河流域偏大144%,长江流域偏大66%,太湖流域偏小23%。 (二)地下水资源量 2003年全省地下水淡水资源量为138.3亿m3,其中淮河流域101.3亿m3,长江流域21.5亿m3,太湖流域15.4亿m3。依地貌划分,大部分为平原区,其资源量为134.7亿m3,占地下水资源量的97%;山丘区资源量为7.8亿m3 ,仅占3%,重复计算量为4.2亿m3。 (三)水资源总量 2003年全省水资源总量619.1亿m3,比去年增加351.0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499.8亿m3,地下水资源量138.3亿m3,重复计算量19.0亿m3。全省平均产水系数为0.48,产水模数为60.7万m3/km2。 2003年行政分区总水资源量表 水量单位:亿立 方米

水资源收费标准[1]

附件: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 一、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以下简称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是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向委托方收取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技术服务费用,属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由大纲编制费、资料整理费(不包括资料购买费)、分析计算费、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组成,不包括专题研究费。 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包括以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和以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两种。报告书编制费用根据本核算方法确定。 三、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 1.以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简称方法1):以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核算基价基础,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投资规模调整系数确定。核算基价和调整系数分别见表1和表2。其中,以污水再生利用和以矿坑排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分别参照以地表水为取水水源的和以地下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执行;以混合取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按混合水源中论证等级最高的取水水源报告书编制费用乘以调整系数1.2计算。 该方法适用于论证工作量及论证难度等因素与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关系不密切,报告书编制费用主要取决于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的建设项目。 2.以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简称方法2):以投资核算基价为基础,乘以行业调整系数、论证等级调整系数和水源调整系数确定。核算基价和调整系数分别见表3和表4。其中,投资规模是指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该方法适用于论证工作量及论证难度等因素与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关系不密切,报告书编制费用主要取决于投资规模大小的建设项目。 四、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以方法1为主,如采用以上两种方法计算论证费用相

湖南自来水污染新闻报道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湖南岳阳县饮用水源砷超标 10万居民停用自来水https://www.360docs.net/doc/cb7644137.html, 2006年09月10日11:25 红网-三湘都市报 9月9日,岳阳县莱西路致富街,由于自来水砷超标,居民饮用水困难,岳阳消防队为居民送水。记者武席同/摄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由于自来水砷超标,居民饮用水困难,全家只能靠消防队送来的水来维持饮用。记者武席同/摄 9月8日,岳阳市环境检测中心对岳阳县新墙河六合垸自来水厂检测时发现,取水口的砷含量严重超过安全饮用水标准。事发后,岳阳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应急公共事件处理指挥部,要求该县荣家湾镇近10万居民暂停饮用自来水,并展开一系列应急处置措施。 岳阳县新墙河六合垸自来水厂的水源来自荣家湾镇外的新墙河。9月8日下午4时,岳阳县环保局、县疾控中心、城市自来水公司对取水口进行例行检测时发现异常,随后,环保部 门对净化池和出水口进行了检测,确定自来水里的砷含量超标。 事发后,岳阳县政府立刻成立水污染处理小组,紧急通知居民停止饮用自来水。岳阳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将此事上报省环保部门和疾控部门,同时下令市级各单位采取措施应对此次砷污染事件。9月8日晚10时半,岳阳县委、县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就受污染区附近居民的供水工作作了专门部署。为了增强新墙河水域的自净能力,岳阳市于今天凌晨1时49分对上游的铁山水库开闸,紧急放水130万立方米。从每小时反馈回来的检测数据来看,新墙河水里的砷含量已经下降了不少。 岳阳市、县两级消防部门组织18台供水车从岳阳市紧急运送饮用水,从9月8日晚12时许开始定时向居民区、 医院、学校、敬老院等重点单位供水,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自行组织供水,城关地区地下水每日1500吨的供应量也已全部开足,整个县城供水秩序较好。据岳阳县副县长李石东介绍,自来水除了不能饮用外,可以作为其他生活用水,因此当地并没有停止自来水的供应。 9月9日上午,省环境监察总队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指导,并对上游进行排查。目前基本已确定污染方向为40公里开外的临湘市桃林镇。据岳阳县水污染处理小组负责人彭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收费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收 费暂行办法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收费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以下简称“水资源论证”)的收费行为和秩序,维护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和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的合法权益,保证水资源论证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水资源论证收费行为。 第三条水资源论证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开展论证工作。 第四条水资源论证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水资源论证的资质单位应根据本办法收取费用。 第五条水资源论证收费根据项目取水水源、投资、论证等级,以及所属行业、所在区域等因素,采用以下方法计取: (一)按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与论证等级计算论证费用(见附件一);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计算论证费用(见附件二)。 以第一款计费方法为主,第二款计费方式作为参考,按照前款两种方法均不便计费的,可以参照本规定的工日费用标准由论证资质单位与委托方议定(附件三)。 第六条本办法收费标准不含专家评审费用,论证资质单位在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需要勘察、试验等专项工作需要加收费用的,可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七条委托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向论证资质单位提供开展论证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资料。由于委托方原因造成论证工作量增加或延长论证期限的,论证资质单位可与委托方协商加收费用。 第八条论证资质单位提交的论证报告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应负责完善,委托方不另支付费用。 由于论证资质单位失误造成委托方损失的,委托方可扣减或者追回部分以至全部论证费用。 第九条本办法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按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与论证等级收费标准及调整系数 表1 按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与论证等级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江苏省2002年水资源公报

江苏省2002年水资源公报 2002年水资源公报 一、来水分析计算 (一)降水量 2002年全省平均降水量922.2mm,折合降水总量941.4亿m3,比多年平均(1956 ~2002年系列)偏小7.3%,比2001年偏大6.0%,在1956至2002年降水量系列排列中居第33位,属于偏枯年。 全年降水量地区分布不均匀,实测年降水量最大为太湖湖西区成章站 1926.4mm,最小为丰沛区徐鲍庄站385.6mm,前者为后者的5.0倍,年降水量等值线变幅在600~1600mm,其中,徐州丰沛和沂北地区雨量较小,在400~600mm之间,淮河流域大部分地区在600~1000mm之间,长江干流及太湖东部地区在 1000~1400 mm之间,太湖湖西山区雨量较大,在1600mm以上。与多年平均比较,年降水量淮河流域偏小20.0%,长江下游干流区偏大6.6%,太湖区偏大13.9 %,各行政分区降水量大部分比多年平均偏小,其中,连云港市、徐州市和宿迁市分别偏小30.1%、28.3%和24.3%,而镇江市、苏州市和常州市则比多年平均偏大 17.5%、15.9%和15.1%。 2002年降水量年内分布悬殊,汛期(5~9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比值一般在50%到80%之间,平均为63.7%,其中,沂沭泗流域平均为79.1%,淮河中上游为70.5%,淮河下游区为61.7%,长江下游干流为58.5%,太湖流域为58.1%。今年我省淮河以南地区6月19日入梅,7月8日出梅,梅期长19天,较常年梅期短2天。沿江苏南地区梅雨量为173.8mm,比常年梅雨量偏少17%。 (二)地表水资源量

2002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85.72亿m3,相当于年径流深181.9mm,比2001年地表水资源量181.41亿m3多4.31亿m3,比多年平均(1956~2002年系列)地表水资源量253.19亿m3偏小26.6%,在1956~2002年系列中排第31位。流域分区地表水资源量与多年平均值比较,淮河流域偏小62.5%,长江下游干流偏小1.7%,太湖流域偏大33.2%。 年径流深地区分布很不均匀,除洪泽湖和骆马湖等大水体外,北部的丰沛区仅为12.1mm,为我省三级水资源分区中的最小值,最大值出现在太湖流域的湖西区,为464.9mm。从行政分区上看,苏锡常镇地区一般均在420mm以上,而徐连淮宿地区仅在50~80mm左右。年径流的年内分配亦很不均匀。全省产生径流的月份,苏南地区除1、10、11月不产流外,其余月份均有径流产生,而苏北地区则主要在4~8月及12月6月中产生径流,其余月份产流量极少。 2002年全省入境水量(不含长江)为281.75亿m3,其中沂沭泗入境3.71亿 m3,淮河上中游入境235.2亿m3,淮河下游入境2.36亿m3,长江下游干流区入境约7.78亿m3,浙江太湖及浦南入境32.70亿m3。全省出境水量(除入海水量)为太湖区的66.47亿m3、固城石臼湖区的6.77亿m3以及南水北调出省水量0.59亿 m3。 2002年全省入海水量为218.03亿m3,其中,沂沭泗66.42亿m3,淮河下游区124.69亿m3,长江下游干流区26.92亿m3。全省入江水量为158.84亿m3,其中淮河流域76.17亿m3,长江干流24.68亿m3,太湖流域57.99亿m3。全省引江水量为196.99亿m3,其中淮河流域76.97 亿m3,长江干流50.64亿m3,太湖流域69.38亿m3。 2002年长江干流大通站年径流量9926亿m3,洪泽湖出湖水量为185.15亿 m3,骆马湖出湖水量为0.23亿m3。 (三)地下水资源量

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

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 起草说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共同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标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必要性 (一)调整水资源费标准是落实国家关于水资源费标准相关要求的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9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我区在2015年末(“十二五”末)以前,地表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原则上要达到0.5元/m3以上,地下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原则上达到2元/m3以上。经测算,现状我区地表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为0.21元/m3,地下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为0.73元/ m3。按照《通知》要求,我区地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需提高1.2倍,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需提高2.74倍。 (二)调整水资源费标准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2—

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水资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也是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随着水资源危机的加剧和水环境质量不断恶化,水资源短缺已演变成世界倍受关注的资源环境问题之一。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凸出,水生态水环境问题日趋严重。合理调整水资源费有利于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最终实现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三)调整水资源费标准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利用经济杠杆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的需要。我区处于干旱、半干旱地区,80%地区为生态脆弱区,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十年九旱,人均水资源量为全国平均值的85%,亩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属于水资源严重紧缺省份。随着自治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各行业用水量大幅增加,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剧。全区水资源可利用量为285亿m3,2012年总用水量已达到184亿m3,黄河、辽河、海河流域开发利用程度已达到60%以上;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预测,到2015年缺水量将达到10亿m3。地下水超采严重,目前有35个地下水超采区,年超采量超过5亿m3。全区地下水开发利用率已经达到77%,部分盟市地下水开采量接近可开采量。由于无序开发,局部地区已经出现了持续降落漏斗,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对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和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了较大影响。同时, —3—

江苏省人大会常委会公告(2003)第 25 号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江苏省人大会常委会公告(2003)第25号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15日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3年8月15日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工作,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增加财政投入,加强水工程建设,促进水环境改善。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依法取得的水资源使用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义务。 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水资源开发利用 第七条水资源规划是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基本依据,应当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 编制水资源规划应当在对水资源科学考察、调查评价和分析的基础上,按照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安排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xx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

前言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资源是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资源。水资源综合规划是对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内容涵盖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等各个方面,涉及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等领域,是建立初始水权制度和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的基础,是贯彻落实《水法》、国家新时期治水方针、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及治水新思路的体现。 为了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陇东煤电化基地,实施工业强县战略,为政府加强水资源的宏观调控与管理提供基础和依据,根据华亭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结合《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配置阶段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XXXX年X月受华亭县水务局的委托,甘肃省水文水资源局承担了《甘肃省华亭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开展基础资料收集,于XXXX年X月初完成了初稿,交华亭县水务局征求意见,X月初完成送审稿。 编制本规划报告的技术路线、调查评价方法、技术标准主要以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甘肃省的有关文件及技术报告为依据,以收集现有的气象、降水、蒸发、径流、泥沙、水质、生态和环境等方面的基本资料为基础,以XXXX年为基准年,调查收集了华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利工程现状、经济社会各部门需水量等基本数据,整理统计水文站实测的径流资料,计算了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量及纳污能力。评价成果涵盖了水资源数量及多年变化趋势、水资源质量、水污染现状,完成了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查评

价、需水预测、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供水预测、水资源配置、水资源管理与保障、规划工程总体布局、效益评价等相关内容,并对远期(XXXX年)经济社会各部门需水量做出了趋势分析和预测。 规划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对华亭县水资源进行了重新调查评价,对全县各类现状供水工程的供水能力、规模等指标进行复核,具体分析了各规划水平年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及变化规律,通过节水潜力分析,确定节水目标,提出节水措施和节约用水计划;以水功能区划为基础,提出水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的目标与具体措施和计划;通过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潜力及其方案技术经济性比较,提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方案;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对水资源的需求和区域内水资源条件进行分析,协调生活、生产及生态用水,提出区域内水资源合理配置方案。 本次规划在进一步查清全县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的基础上,以需水总量、节水、水污染防治为控制目标,分析了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根据需求对全县水资源进行了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为全县未来产业布局、能源发展规模和布局提供了以水定发展的决策依据。 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华亭县水务局和统计局等单位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由于时间短、工作任务大及基础资料的局限性,报告中不足之处在所难免,谨请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 二X一二年九月十日

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粤价〔2009〕62号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 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财政局、水利局,各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水利局: 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价格调节水资源供需的杠杆作用,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全省执行统一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各市、县同一水 源同一取水类型执行统一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湛江市自来水取用地下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分步实施到位,湛江市要尽快落实地下水改用地表水工程。调整后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详见附件。 二、实行行业差别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产品能耗指标高于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和质监局联合印发的《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粤经贸环资〔2008〕274号)指标要求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其水资源费在所公布的分类标准基础上加收50%;对农业灌溉、牲畜家禽饲养、水产养殖、农药、化肥、农用薄膜生产取水暂缓征收水资源费。

法律规定减免征收水资源费的,按其规定办理。 三、对超额取水部分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超额取水不足10%的部分,加收1倍水资源费;超额取水10%以上,不足20%部分,加收2倍水资源费;超额取水20%以上,不足30%部分,加收3倍水资源费;超额取水30%以上的,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应当责令其暂停取水,限期整改。取用水定额按照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和经贸委《关于开展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工作的通知》(粤水规〔2007〕13号)执行。 四、规范水资源费的计量。水力发电工程取水的水资源费按实际发电量计收,其他取水的水资源费按实际取水量计收,水资源费列入成本。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配备和使用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检定合 格的取水计量设备,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取水计量设备或者计量设备不能准确计量取水量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或者取水设备铭牌额定流量全时程运行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 以上通知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广东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表 2.关于开展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工作的通知(粤水规〔2007〕13号) 3.关于印发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8〕274号)

水资源论证收费标准

水资源论证收费标准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 二〇一六年六月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 一、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以下简称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是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向委托方收取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技术服务费用,属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由大纲编制费、资料整理费(不包括资料购买费)、分析计算费、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组成,不包括专题研究费。 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包括以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和以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两种。报告书编制费用根据本核算方法确定。 三、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 1.以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简称方法1):以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核算基价基础,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投资规模调整系数确定。核算基价和调整系数分别见表1和表2。其中,以污水再生利用和以矿坑排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分别参照以地表水为取水水源的和以地下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执行;以混合取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按混合水源中论证等级最高的取水水源报告书编制费用乘以调整系数计算。 该方法适用于论证工作量及论证难度等因素与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关系不密切,报告书编制费用主要取决于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的建设项目。 2.以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简称方法2):以投资核算基价为基础,乘以行业调整系数、论证等级调整系数和水源调整系数确定。核算基价和调整系数分别见表3和表4。其中,投资规模是指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该方法适用于论证工作量及论证难度等因素与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关系不密切,报告书编制费用主要取决于投资规模大小的建设项目。

2018年常州市水资源公报-发布版1210

常州市水资源公报C H A N G Z H O U W A T E R R E S O U R C E S B U L L E T I N 2018 常州市水利局 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常州分局

目录 一、综述 (1) 二、水资源量 (1) 三、蓄水动态 (3) 四、水资源利用 (5) 五、水资源质量 (6)

一、综述 2018年,全市年降水量1240.0mm,折合降水总量53.57亿m3。 全市水资源总量20.52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7.24亿m3,地下水资源量3.28亿m3。 全市总用水量25.76亿m3;总耗水量11.65亿m3,占总用水量的45.2%(即耗水率)。 全市125个水功能区,76个达标,达标率为60.8%,其中河流水功能区达标率53.8%,湖库水功能区达标率100%。59个考核水功能区,48个达标,达标率为81.4%,比2017年上升5.1个百分点。 二、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全市年降水量1240.0mm,折合降水量53.57亿m3,比2017年偏少2.7%,比多年平均偏多8.1%。 各行政分区中,常武地区、金坛区、溧阳市年降水量均较多年平均偏多,分别较多年平均值偏多5.6%、8.3%、13.4%。各行政分区年降水量见表1,各行政分区年降水量与上年、多年平均比较见图1,全市年降水量等值线图见图2。 表1 全市年降水量表

图1 各行政分区年降水量与上年、多年平均比较 图2 全市年降水量等值线图 (二)地表水资源量 全市地表水资源量17.24亿m3,相当于年径流深399.1mm,比2017年地表水资源量减少19.5%,比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增加6.7%。

水资源费征收政策解释

水资源费征收政策解释 1.为什么要开征水资源费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保进水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开征水资源费。 2.征收水资源费的依据是什么 征收水资源费的依据是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省政府令第285号《湖北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3.谁应该缴纳水资源费 根据省政府的决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直接从地下或者江河、湖泊及水工程拦蓄的江河、湖泊水域内取用水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资源费。 4.什么情况能享受免缴水资源费的优惠政策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年取用地表水水量在3000立方米以下、地下水水量在1500立方米以下的取水免征水资源费。 对农业生产取用水目前暂不征收水资源费。 5.如何计算应缴纳的水资源费 按照省政府第285号令第三条规定的分级征收权限,由各级地税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取用水单位和个人的取用水量(或发电量)、应缴水资源费每半年核定一次,由地税部门据实足额征收。

按取水量计征水资源费的,缴费人应当安装合格的计量设施,计量取水量,由地税部门根据取水量或发电量据实征收。不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或者不按水行政主管部门、地税部门的规定如实提供取水资料的,按取水设施的最大设计流量计算取用水量,征收水资源费。按发电量计征水资源费的,缴费人应按水行政主管部门、地税部门的规定如实提供发电量。不提供的,按设计最大发电量计征水资源费。 6.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一)地表水(含取用暗河河水) (1)工业生产取用水每立方米0.10元。 (2)生活和自来水厂取用水每立方米0.05元。 (二)发电用水 (1)水力发电和开式(贯流式)火力发电冷却用水按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0.003元; (2)闭式火力发电按取用水量每立方米0.05元。 (三)跨流域调水及其他取用水每立方米0.20元。 (四)地下水 (1)工业生产取用水每立方米0.20元。 (2)生活和自来水厂取用水每立方米0.10元。 (3)其他取用水每立方米0.25元。 其中,在地表水源自来水厂供水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水

2013水资源公报 (1)

表1 市(直管县)2013年大中型灌区及小型样点灌区灌溉用水量调查表 序号灌区名称所在行政 区名称 所属水资 源二级区 名称 灌区 类型 设计 灌溉面积 (万亩) 有效 灌溉面积 (万亩) 实际 灌溉面积 (万亩) 水源取水量(万m3) 灌溉毛用水 量(万m3) 亩均灌溉 毛用水量 (m3/亩) 地表水地下水其他水源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 宋岗电灌淅川县香花渠灌21.41 13 13 3380 3380 3380 260 注1.大中型灌区指设计灌溉面积在10万亩及以上的灌区,样点灌区指2013年度各市(直管县)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确定的小型样点灌区; 2.所在行政区按灌区受益范围所在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填写,当灌区受益范围跨省辖市/省直管县时,应分别填写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名称及其所占比例; 3.所属水资源二级区名称按灌区受益范围所在的水资源二级区填写,当灌区受益范围跨水资源二级区时,应分别填写所属水资源二级区名称及其所占比例; 4.灌区类型按“渠灌”、“井灌”、“井渠结合”填写; 5.设计灌溉面积填写灌区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批准的规划设计面积;有效灌溉面积填写在现有水源、工程等条件下在一般年份能够进行正常灌溉的面积,包括耕地有效灌溉面积和非耕地上的林地、园地、牧草地有效灌溉面积;实际灌溉面积填写2013年实际灌溉到的面积,在同一亩耕地上无论灌水几次,都应按一亩统计,不应按灌溉亩次统计; 6.水源取水量按灌区所有取水口取用的地表水、地下水和其他水源用于农业灌溉水量分别填写。地表水包括从河流、湖泊、水库、塘坝等地表水体取用的水量,地下水指直接取自地下含水层用于灌溉的水量,其他水源包括污水处理再利用、雨水集蓄利用等用于灌溉的水量。 7.灌溉毛用水量填写水源取水量中用于灌区耕地和非耕地灌溉的水量,包括渠系输水损失。 8. (3)≤(2),(7)=(4)+(5)+(6),(8)=(7),(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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