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现卖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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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

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

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促进我行商业汇票业务积极、稳健发展,规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业务操作和管理,有效防范票据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担保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办法所指商业汇票为人民币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商业汇票承兑是指我行作为付款人,根据出票人的申请,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商业汇票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通资金行为.商业汇票转贴现是指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另一家金融机构转让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间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四、商业汇票的签发、取得和转让,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及债权债务关系,不得办理不具有或不能确认上述关系的商业汇票业务。

五、商业汇票承兑与贴现业务纳入对客户的综合统一授信管理,按信贷授权所规定的权限审批办理;所发生的商业汇票业务须按信贷相关系统要求及时登录记载。

六、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转贴现的会计处理手续,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会计核算办法》和我行《会计业务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办理。

第二章商业汇票的承兑一、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向我行申请承兑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二)在本行开立人民币存款帐户,与本行具有真实委托付款关系;(三)经营管理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并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四)符合本行信贷政策要求。

二、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向我行申请承兑时的处理:出票人向开户银行申请承兑时,应具体说明申请承兑的金额、期限,交易合同所涉及的交易内容、经营方式、经营对象、经营效益、货款回笼以及偿付货款资金来源等情况;经信贷业务部门初审合格同意受理后,必须向我行提供以下材料:(一)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主要包括汇票金额、期限和用途以及承兑申请人承诺汇票到期无条件兑付票款等内容;(二)营业执照或法人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三)前三年度和当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四)承兑申请所依据的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等;(五)经年检的贷款证(卡);(六)按规定需要提供担保的,提交保证人有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法人执照复印件,前三年度和当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抵(质)押物的有关资料等(包括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等);(七)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交易规则

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交易规则

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交易规则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票据交易行为,防范交易风险,提高交易效率,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交易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制定本规则。

1.2市场参与者通过上海票据交易所的中国票据交易系统进行的票据交易适用本规则。

1.3本规则所称票据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或电子形式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可交易票据。

1.4本规则所称票据交易包括票据转贴现、票据质押式回购和票据买断式回购等。

1.5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是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提供票据交易、登记托管、清算结算和信息服务的机构。

1.6市场参与者开展票据交易应当遵循公平自愿、诚信自律、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第二章定义与基本规则2.1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与核心交易子系统-1-2.1.1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票交所系统)是指由票交所建设并管理的,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向交易成员提供询价、报价、成交及登记、托管、清算、无纸化托收等服务的计算机业务处理系统和数据通讯网络。

2.1.2交易成员通过票交所系统的核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票据交易。

2.2系统参与者与交易成员2.2.1系统参与者是指获准参与票交所系统的法人机构及其授权分支机构和非法人产品等。

2.2.2交易成员是指具有票据交易权限的系统参与者。

2.2.3交易成员应当与票交所系统联网,并依照票交所有关规定在票交所系统开立独立的交易账户和票据托管账户。

2.2.4交易成员在交易系统中的所有操作以交易系统数据库记录为准。

2.3用户与交易员2.3.1用户是指归属于系统参与者的,用以在票交所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的系统账号。

2.3.2用户包括机构管理员用户和机构操作员用户。

2.3.3交易员用户是指具有交易权限的机构操作员用户。

交易员用户可以在交易系统浏览行情、发送报价和达成交易。

2.3.4交易成员应当通过规范程序授权具备票据交易业务资格的人员通过操作交易员用户代表其进行票据交易。

票据交易管理办法

票据交易管理办法

附件票据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汇票票据交易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控制业务风险,根据《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票据交易管理办法》《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交易规则》等票据业务相关法规制度,结合我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汇票,是指通过上海票据交易所系统电子化后的纸质商业汇票或者电子形式的商业汇票等可交易票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是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提供票据交易、登记托管、清算结算和信息服务的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通过票交所办理的人民币票据交易业务。

本办法所称票据交易业务,包括转贴现、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再贴现等。

转贴现是指卖出方将未到期的已贴现票据向买入方转让的交易行为。

质押式回购是指正回购方将票据出质给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金额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票据的交易行为。

再贴现是指我行在票据未到期日前将票据背书权利转让人民银行,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我行的票据行为。

再贴现包括买断式再贴现以及回购式再贴现。

买断式回购是指正回购方将票据卖给逆回购方的同时,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票据的交易行为。

本办法所称正回购是指我行作为正回购方的回购业务,逆回购是指我行作为逆回购方的回购业务。

第五条票据交易的基本原则:(一)安全性原则。

建立健全票据交易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确保票据、资金安全。

(二)流动性原则。

票据交易必须满足全行流动性管理的相关要求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三)规范性原则。

统一规范票据交易操作流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努力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业务效益。

(四)盈利性原则。

票据交易在满足流动性、行内相关管理指标的前提下,要不断提高盈利水平,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第二章票据交易基本规则第六条我行开展票据交易业务应通过票交所进行并生成成交单。

农商银行贴现、转帖现及再贴现操作细则

农商银行贴现、转帖现及再贴现操作细则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贴现、转帖现及再贴现操作细则(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票据业务管理,促进票据业务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及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对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转贴现买入、卖出业务(包括转贴现回购业务),再贴现业务的操作程序做出规定。

第二章贴现业务操作细则第三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本行,本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

贴现业务由本行统一负责办理,基层支行及分理处不得办理贴现业务。

第四条申请人条件。

贴现申请人申请办理票据贴现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应为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二)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关系;(三)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商品、贸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

如因商品、劳务及其他交易方式的特殊性无法出具增值税发票的,应提供足以证明具有真实交易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四)本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五条受理申请。

符合规定的贴现申请人可持未到期的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向本行申请贴现,就贴现利率等达成初步意向后,提交如下资料:(一)贴现申请人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贷款卡等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三)提交已背书的、符合省联行现阶段业务受理范围的银行承兑汇票;(四)持票人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交易的增值税发票或足以证明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商品交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五)填妥的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章)并加盖法人公章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1)、《贴现申请人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附件2)及票据清单;填写一式五联贴现凭证,并在第一联加盖与客户开立存款账户时一致的预留印鉴。

银票转贴现的买断合同.pdf

银票转贴现的买断合同.pdf

--------------------------------------------------------------------------------------------------------------------------------------------合同编号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合同甲方(买入方):乙方(卖出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以下简称《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1.银行承兑汇票:指由中国境内经核准经营商业汇票业务的商业银行所承兑,以人民币计价的银行承兑汇票。

2.转贴现:指乙方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甲方转让的票据行为。

3.转贴现日:即转贴现起息日,是指甲方将实付金额划至乙方的指定账户之日。

4.转贴现期限:自转贴现起息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票据到期日为法定休假日时顺延。

利息计算按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同城算头不算尾,承兑行在异地的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

第二条转贴现金额及份数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票据与相关资料,甲方审核后,同意对银行承兑汇票(大写)份,(小写) 份,合计票面金额 (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办理转贴现(详见本合同附件“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转贴现实付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元。

第三条转贴现日、利率及计息方式转贴现日:(大写)年月日;转贴现利率:年利率 % ,按360天/年计算;公式:实付金额=票据总金额-票据总金额×转贴现期限×转贴现利率÷360。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A.甲方的权利1.为乙方办理业务前,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自主决定是否办理。

2.托收本合同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时,如遇承兑行拒绝付款,甲方将按《票据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向乙方追索。

最新销售业务转移清单模板

最新销售业务转移清单模板

最新销售业务转移清单模板1. 背景为了确保销售业务的顺利转移,制定一份最新的销售业务转移清单模板。

该模板将帮助团队成员了解转移过程中需要遵循的步骤和注意事项,以确保转移的高效性和准确性。

2. 清单模板以下是最新销售业务转移清单模板的详细内容:2.1 转移前准备工作- [ ] 确定转移的时间表和截止日期- [ ] 与相关团队成员沟通并确保他们了解转移计划- [ ] 检查销售业务的文档和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2 客户信息转移- [ ] 创建客户信息表格,包括客户姓名、联系方式、需求等信息- [ ] 将现有客户信息迁移至新的系统或数据库- [ ] 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2.3 销售机会转移- [ ] 确定所有未完成的销售机会,并记录在销售机会表格中- [ ] 跟进未完成的销售机会,确保转移过程中不会丢失任何潜在商机- [ ] 确保销售机会的阶段和相关信息的准确性2.4 合同和文件转移- [ ] 确定所有与销售业务相关的合同和文件- [ ] 将合同和文件整理并妥善存档,确保易于查找和访问- [ ] 向相关团队成员提供合同和文件的备份副本2.5 培训和知识转移- [ ] 组织培训会议,向新接手销售业务的团队成员介绍相关流程和工具- [ ] 确保新团队成员对销售业务的了解程度与之前的团队成员相当- [ ] 提供必要的培训材料和文档,以便新团队成员能够顺利接手销售业务2.6 跟进和评估- [ ] 在销售业务转移完成后,进行跟进和评估- [ ] 确保转移过程中没有遗漏任何重要的客户或销售机会- [ ] 收集反馈意见,以改进未来的销售业务转移流程3. 注意事项- 在销售业务转移过程中,保持与相关团队成员的沟通和协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遵循公司的安全和保密政策,确保客户信息和合同文件的安全性。

- 对于复杂的销售业务转移,可以寻求相关团队成员的意见和协助,以确保转移的顺利进行。

以上是最新销售业务转移清单模板的内容,希望能对销售业务转移过程中的团队成员提供帮助。

贴现及转贴现账务处理

贴现及转贴现账务处理贴现及转贴现业务账务处理一、贴现业务:(一)发放贴现贷款借:贴现资产—××贴现户(面值)(贴现票面金额)贷:单位活期存款—××户(实际支付的金额)贴现资产—××贴现户(利息调整)(差额)(二)持有期间,按直线法计算收益借:贴现资产—××贴现户(利息调整)贷: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三)到期收回借:银行存款贴现资产—××贴现户(利息调整)贷:贴现资产—××贴现户(面值)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差额)此部分已实现系统自动做账。

二、转贴现业务:1.转贴现,风险和报酬发生转移时(现在做法)借:银行存款(贴现额)贴现资产—利息调整(未实现贴现收入)贷:贴现资产—本金(面值)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差额,也可能在借方,借方冲减贴现利息收入,如还有差额,从金融机构往来支出中列支)以前做法:借:贴现资产—利息调整(未实现贴现收入)贷: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借:银行存款(贴现额)利息支出—贴现利息支出贷:贴现资产—本金(面值)2.转贴现,风险和报酬未发生转移时,相当于质押融资①贴出票据时借:银行存款(贴现额)贴现负债—利息调整(未确认融资费用)贷:贴现负债—本金(面值)同时转销贴现资产—利息调整或贴现负债—利息调整(转销金额取二者账面余额较小者)借:贴现资产—利息调整贷:贴现负债—利息调整②资产负债表日或期末,确认收入或支出按照贴现资产—利息调整账面余额确认贴现收入借:贴现资产—利息调整贷: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按照贴现负债—利息调整账面余额确认金融机构往来支出借:金融机构往来支出贷:贴现负债—利息调整③转(再)贴现票据到期,未发生退票借:贴现负债(面值)贷:贴现资产(面值)④转(再)贴现票据到期,发生退票时借:贴现负债(面值)贷:贴现资产(面值)同时,扣划贴现申请人存款账户票款,若余额不足,不足部分转作垫款借:单位活期存款—××户垫款—贴现垫款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买入方):乙方(卖出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以下简称《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定义1.商业承兑汇票:指由中国境内经核准经营商业汇票业务的商业银行所承兑,以人民币计价的银行承兑汇票。

2.转贴现:指乙方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甲方转让的票据行为。

3.转帖现日:即转帖现起息日,是指甲方将实付金额划至乙方的指定账户之日。

4.转贴现期限:自转帖现起息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票据到期日为法定休假日时顺延。

利息计算按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同城算头不算尾,承兑行在异地的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

第二条转贴现金额及份数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票据与相关资料,甲方审核后,同意对乙方的商业承兑汇票(大写)份,(小写份),合计票面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整办理转贴现(详见本合同附件“商业汇票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第三条转帖现日、利率、服务费及计息方式1、转帖现日:(大写)年月日;2、转帖现利率:年利率%,按360天/年计算;公式:实付金额=票据总金额-票据总金额*转贴现期限*转贴现利率。

3、服务费用%另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A.甲方的权利1.为乙方办理业务前,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自主决定是否办理。

2.托收本合同项下的商业承兑汇票时,如遇承兑行拒绝付款,甲方将按《票据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向乙方追索。

B.甲方的义务1.经审查并同意办理转贴现的票款应于约定的转帖现日,按照实付金额划款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

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为:户名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行号账号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号双方约定的划款方式为:2.保守所了解乙方的商业秘密、业务信息、协议,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汇票转贴现协议(买断型)

编号: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 ]作为卖出方与银行有限公司________作为买入方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买断型)协议目录第1条转贴现 (1)第2条转贴现申请和无追索权 (1)第3条转贴现金额及票据的交接 (1)第4条转贴现利率、计息期间 (1)第5条背书 (2)第6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第7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第8条违约及救济 (2)第9条特别约定 (2)第10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2)第11条协议的生效 (2)第12条其他 (2)本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买断型)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买入方:银行有限公司(简称“甲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卖出方:(简称“乙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乙方向甲方申请其已贴现、尚未到期的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的转贴现(买断型)业务,甲方考虑基于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同意乙方的转贴现申请。

经协商,甲方与乙方就办理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的转贴现(买断型)业务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转贴现本协议所称的转贴现(买断型)系指乙方将其已贴现、尚未到期的银行/商业承兑汇票向甲方申请转贴现,待银行/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甲方自行办理票据兑付、收回票款的业务。

第2条转贴现申请和无追索权2.1 乙方在向甲方申请办理转贴现时,应提供下列经乙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以证明真实有效的以下申请文件:(1)甲方适用于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的统一转贴现凭证正本;(2)经乙方适当背书的未到期的银行/商业承兑汇票正本(背书须是连续的);(3)加盖乙方业务部门公章的证明乙方与贴现申请人之间贴现交易的贴现凭证的复印件;(4)与银行/商业承兑汇票有关的基础交易合同或商品发运单据的复印件;(5)与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相关的发票复印件;(6)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2.2 甲方根据本协议及其有关业务规程,并结合具体业务的情况,对乙方提交的转贴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办理。

搭桥业务

我把我今天看到的业务给大家说一下,可能有纰漏和不完善的地方,语言也很不专业,但会以最容易理解的方式。

咱们行做的票据业务主要有两种大形式,一是买入票据(以买断的形式),然后将银行承兑汇票代保管在咱们营业部(代保管抵质压这块由郭宝元讲),在合适的时机卖出去,;第二种是当时买卖,即搭桥业务。

这两种业务我觉得除了在代保管这一块有区别以外,别的没有本质区别,资料也基本相同。

下面以过桥业务为例讲贴现和转贴现的柜面操作流程:总的流程是,咱们买a银行的票,然后再卖给b银行,但是咱们不掏钱,而是先由买咱们票的b银行把钱打过来,挂到312科目上,然后咱们再用这笔钱去买a银行的票,买了以后再转贴现给b银行。

咱们就赚了中间的差价,利害吧!嘿嘿。

首先我们要查312科目有没有来钱,钱来了以后,票据部给咱们的资料也齐全了,咱们就可以做第一个步骤:买票了。

需要的资料有:1)一式五联贴现凭证,盖a银行预留印鉴,银行审核栏除要有与海龙和票据部经办人的签名。

盖转讫,123联咱的传票,4联汇单,5联给资金部,2)恒丰银行银行票据买入出账通知单,上面有与海龙和经办签字。

3)买入返售票据清单。

4)商业汇票贴现审批表,上面要有主管行长的签字。

操作:271 打印出“票据记帐凭证”,科目为借18401。

贷2860102 贷31201。

红色部分为李娜操作另一个人做3312将钱电汇给a银行,需要的资料有资金部填写的业务委托书和西安分行内部资金汇划授权审批单。

(1000万以下手续费万分之0.2,1000万以上都是200.5,其中手续费0.5,邮电费200)另外注意,一般搭桥业务是要过咱行票据部的账,所以咱们给他们做电汇不受手续费。

由此衍生出来资金票据部购买业务委托书的操作,由票据部门填写要素请领单,咱们做交易622a,咱们做电汇时不要凭证不要选业务委托书,选成其他,系统则不会收费,但是传票中要以业务委托书和西安分行内不资金汇划授权审批单做附件。

李娜再做3313将钱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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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票号票据类型转卖日客户名称
10000555000001121银票2015-12-17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20000555000001120银票2015-12-17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票面金额出票日到期日出票人全称
9,980,202.00
2015-12-022016-03-30上海金茂科技有限公司

9,980,201.00
2015-12-022016-03-30上海金茂科技有限公司
出票人账号付款行全称付款行行号收款人
29998889工商银行上海分行123456789876上海立明科技
29998889工商银行上海分行123456789876上海立明科技
收款人账号收款人开户行行号转卖利率双卖/回购截止日
8889998工行陆家嘴支行3.05
8889998工行陆家嘴支行3.05
是否我行承兑是否同城顺延天数计息到期日
否否02016-03-30
否是02016-03-30
计息天数应付利息实收金额
104
87,936.679,892,265.33
104
87,936.669,892,26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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