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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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全民所有制商业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帐务处理办法》-[93]财会字第35号

财政部关于《全民所有制商业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帐务处理办法》-[93]财会字第35号

财政部关于《全民所有制商业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帐务处理办法》正文:---------------------------------------------------------------------------------------------------------------------------------------------------- 财政部关于《全民所有制商业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帐务处理办法》((93)财会字第35号)按照财政部(92)财会字第6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的规定,商业企业将于1993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国营商业会计制度》将同时废止。

现将全民所有制商业企业执行新制度后的新老制度衔接中有关调帐问题规定如下:一、调帐原则企业于1993年7月1日前仍然按照原《国营商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有关的会计帐目,并按原规定的记帐方法进行日常会计核算,编制有关的会计报表。

1993年7月1日起,执行新发布的《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

执行新制度后,1993年7月1日以前的业务事项不再调整。

调帐时,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对原有经济事项的调整(如有价证券应计利息等)应作为6月底以前发生的经济事项补记到6月份帐内。

企业应按补记后的数字编制会计报表和科目余额表,并将科目余额作为7月份的月初数。

企业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对7月份月初余额进行调整,应作为7月份的经济事项(调整月初数)记入7月份有关帐内,7月份的有关报表应按调整后的数字编制。

原执行《国营商业会计制度》的其他企业(如商办工业等),参照本规定和有关行业的规定进行调帐处理。

本规定只适用于国有商业企业,商业主管部门仍可按原规定执行。

如仍设“改转租企业上交款项”、“改转租企业占用流动资金”、“改转租企业占用专用基金”、“改转租企业占用固定资金”等科目进行核算。

二、帐目调整1.“国家流动资金”“企业流动资金”“固定资金”“更新改造基金”和“接受投资”科目新制度未设置“国家流动资金”“企业流动资金”“固定资金”“更新改造基金”和“接受投资”科目,而设置了“实收资本”科目进行核算。

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核稿后

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核稿后

附件: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旳处理规定修订后旳《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库〔2023〕192号,如下简称新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证新旧制度顺利过渡,现对财政总预算会计新旧制度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规定(一)2023年年终止账采用按原制度办理年终转账和结账,按新制度记入新账旳措施。

自2016年1月1日起,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报表。

(二)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旳衔接。

有关工作包括如下几种方面:1.根据原账编制2023年年终转账后旳科目余额表。

2.按照新制度设置2016年1月1日旳新账。

3. 2023年年度终了后,原账中各会计科目余额按照本规定进行调整,按调整后旳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旳期初余额。

原账中各会计科目是指原制度规定旳会计科目,以及按照财政部印发旳有关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补充规定增设旳会计科目。

新旧会计科目对应关系参见本规定附表。

4.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6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三)有关资产、债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新制度规定,于2015年12月20日前向财政总预算会计提供核算反应股权、债权、债务等所需旳有关资料。

(四)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应当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调整,对旳实现数据转换,保证新旧账务旳有序衔接。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一)资产类。

1.货币资金旳结转。

新旧转账时,将原“国库存款”科目中旳存款余额按与否实行国库现金管理辨别,属于实行国库现金管理旳,转入“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科目;其他旳转入“国库存款”科目。

将原“其他财政存款”科目中旳存款余额转入“其他财政存款”科目。

采用原“其他财政存款”科目核算国库现金管理存款旳,应将原“其他财政存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国库现金管理存款旳部分,转入“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科目。

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措施

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措施

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措施
为了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可采取以下措施:
1. 制定详细的过渡计划:在新会计制度实施之前,制定详细的过渡计划,包括过渡的时间节点、工作流程、责任人等,确保财务工作能够顺利过渡到新制度下。

2. 开展培训和教育活动: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员工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新会计制度的理解和熟悉程度,确保能够正确地执行新制度下的会计操作。

3. 制定过渡准则和规范:针对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制定相应的过渡准则和规范,明确在过渡期间的会计处理方式和操作细节,避免因制度差异而引发的混乱和错误。

4. 做好数据迁移和转换:对旧会计制度下的财务数据进行整理、迁移和转换,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方便在新制度下的使用和分析。

5. 建立新旧制度的对照表:制定新旧会计制度的对照表,对比新旧制度之间的差异和变化,帮助财务人员更好地理解和适应新的会计要求。

6. 进行试运行和测试:在正式实施新会计制度之前,进行试运行和测试,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确保新制度的实施能够顺利进行。

7. 监督和审计: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审计机制,对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过程进行监督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制度衔接的质量和准确性。

8. 定期沟通和反馈:与各部门和相关方面进行定期沟通和反馈,了解他们对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过程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措施。

以上措施的具体实施需要根据每个组织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可以根据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和变化程度进行调整和补充。

财政部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帐务处理办法

财政部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帐务处理办法

财政部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帐务处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3.06.30•【文号】•【施行日期】1993.06.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帐务处理办法(1993年6月30日)按照财政部(92)财会字第67号《关于印发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的规定,工业企业将于1993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工业企业会计制度》,集体工业企业原执行的《城镇集体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将同时废止。

现将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新旧制度衔接调帐办法规定如下:一、调帐原则企业于1993年7月1日前仍然按照《城镇集体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有关的会计帐目,并按原规定的记帐方法进行日常会计核算,编制有关的会计报表。

1993年7月1日起,执行新发布的《工业企业会计制度》。

执行新制度后,1993年7月1日以前的业务事项一般不再调整。

调帐时,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对原有经济事项的调整(如有价证券应计利息等),应作为6月底以前发生的经济事项补记到6月份帐内。

企业应按补记后的数字编制有关会计报表和科目余额表,并将科目余额作为7月份的月初数。

企业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对7月份月初余额进行的调整,应作为7月份的经济事项(调整月初数)记入7月份有关帐内,7月份的有关报表应按调整后的数字编制。

二、帐目调整1.“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新旧制度中“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调帐时,应将“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帐或沿用旧帐。

2.“应收票据”科目新旧制度中应收票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企业在调帐时可直接将“应收票据”科目的余额转帐或沿用旧帐。

3.“应收销货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应收帐款”和“预收帐款”科目,如果企业预收帐款较多,单独设置“预收帐款”科目的,应将预收帐款自“应收销货款”科目转入“预收帐款”科目,然后再将“应收销货款”科目的余额转入“应收帐款”科目。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基本步骤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基本步骤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基本步骤嘿,咱今儿就来唠唠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那些事儿哈!这可真是个重要的活儿呢。

你想啊,就像咱过日子,突然家里的规矩变了,那不得好好琢磨琢磨怎么个适应法嘛!新会计制度来了,就像是给咱会计这摊事儿带来了新变化。

第一步呢,咱得把新旧制度好好对比对比,这就好比是认清新朋友和老朋友的不同之处。

得清楚新制度到底多了啥,少了啥,改了啥。

这可不是随便看看就行的,得认真仔细,不然一不小心就搞错啦。

你说要是没搞清楚,那后面的账不就乱套了嘛,那不就麻烦大啦!然后呢,根据新制度的要求,对咱原来的账目进行调整。

这就好像给家里的东西重新归置归置,该放这儿的放这儿,该放那儿的放那儿。

把那些不符合新制度的地方都给改过来,让账目顺顺当当的,符合新要求。

这可不是个轻松的事儿啊,得有耐心,得细心,一个数字都不能错呢!接下来,要建立新的会计科目和核算体系。

这就像是给房子重新搭个架子,得牢固,得合理。

新制度有新的玩法,咱得按照新的来,把那些科目都整得明明白白的。

可不能稀里糊涂的,不然以后查账都不好查。

再之后,就是数据的转换啦。

原来的数据要能顺顺利利地过渡到新制度下,这就像人换了身新衣服,还得合身好看才行呢。

这一步也很关键,要是数据转换出了问题,那可就糟糕啦。

在这个过程中,咱可不能马虎,得时刻保持警惕。

就像走在一条小路上,得留意脚下有没有石头,别被绊一跤。

而且啊,最好多找几个人一起商量商量,大家一起出出主意,总比一个人闷头干强吧。

这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啊,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难啦!但咱也别怕,只要一步一步来,认真对待,肯定能做好的。

就像爬山一样,虽然累,但爬到山顶看到美景的时候,就会觉得一切都值啦!总之啊,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这事儿,咱得重视起来,认真去做。

可别嫌麻烦,这都是为了咱的账目更清楚,工作更顺利呀!咱会计人就得有这股子认真劲儿,把这事儿给干漂亮咯!。

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措施

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措施

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措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计制度也在不断演进和改变。

当新的会计制度实施时,如何与旧的会计制度进行衔接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这篇文章将探讨如何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措施,以确保过渡期的顺利进行。

首先,需要进行详细的制度对比和分析。

新旧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可能较大,因此需要一个详细的对比分析来确定两个制度的相似之处和差异之处。

这将帮助我们了解两个制度的基本结构、原则和规定,并确定在新制度下旧制度的转换方式。

其次,需要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教育。

对于旧制度下工作多年的会计人员来说,适应新的会计制度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

因此,在新制度实施前,需要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使他们了解新制度的要求和变化,并掌握新制度下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技巧。

第三,制定合适的转换准则和方法。

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过程中,需要确定合适的转换准则和方法来处理旧制度下的会计资料和业务。

这包括确定适用的转换准则、制定转换方案和流程,并确保转换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建立合适的信息系统和数据管理系统。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过程中,需要有一个可靠的信息系统来支持会计数据的录入、处理和报告。

因此,在实施新会计制度之前,应确保信息系统和数据管理系统的建立和改进,以满足新制度下的会计需求。

第五,进行试点和阶段性实施。

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顺利进行,可以选择一个试点企业或部门来先行实施新会计制度,并进行监测和评估。

在通过试点的经验和教训后,逐步推进其他企业或部门的新会计制度实施,以实现全面衔接。

最后,加强监督和评估。

在新会计制度实施后,需要对其进行定期的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其运行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这可以通过制定监测指标和评估标准,进行内部和外部审计,以及建立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来实现。

总之,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任务。

通过详细的制度对比和分析、针对性的培训和教育、合适的转换准则和方法、合适的信息系统和数据管理系统、试点和阶段性实施,以及加强监督和评估,可以确保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顺利进行,为企业的会计工作提供可靠和准确的基础。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治理结构的不断调整,新的行政单位成立的情况屡见不鲜。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衔接是确保财务管理的有效实施和信息的连续性的重要环节。

下面将围绕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展开讨论。

一、概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是指新旧行政单位在成立过程中,将原有的会计制度与新的会计制度进行对接和整合,以确保财务管理的连续性和效率。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重点。

二、工作重点1.政策研究:新旧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衔接需要进行充分的政策研究和分析,了解新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并为制定相应的会计制度提供依据。

2.会计政策的整合: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的核心工作是对旧有会计政策和新的会计政策进行对接和整合。

首先,需要对旧有的会计政策进行梳理,了解原有政策框架和设定的目标。

然后,对新的会计政策进行研究,分析新政策的特点和要求。

最后,进行对接和整合,确保新单位的会计制度与新政策保持一致。

3.会计流程的调整: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还需要对会计流程进行调整。

首先,需要对旧有单位的会计流程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然后,根据新的会计制度要求,调整流程,使之符合新政策的要求。

同时,还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会计流程的衔接不会影响其他部门的工作。

4.数据整合和转换: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的另一个重点是对数据的整合和转换。

由于新旧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不同,原有的会计数据需要进行整合和转换才能满足新的制度要求。

这需要对原有数据进行清理和分类,同时进行合并和转换,确保新单位的会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培训和交流: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还需要进行全员培训和交流。

培训是为了让工作人员了解新的会计制度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交流是为了解决在衔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不同单位之间的合作和配合,共同完成衔接工作。

三、衔接实践实践中,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衔接可以从以下几个步骤进行:1.政策研究:首先,对新政策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分析,了解政策要求和目标。

工会会计新旧制度衔接

工会会计新旧制度衔接
工会会计新旧制度的衔接是指在旧制度下进行会计处理的工会如何切换到新制度下进行会计处理,以确保财务账目的连贯性和准确性。

下面是工会会计新旧制度的衔接方法:
1. 全面了解新制度的会计政策和规定:在切换到新制度前,工会需要全面了解新制度的会计政策和规定,以便进行准确的会计处理。

2. 编写新制度下的会计准则:工会需要编写新制度下的会计准则,并与会计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共同制定会计政策和程序。

3. 开展新旧制度对照检查:在切换到新制度前,工会需要开展新旧制度对照检查,以确保所有会计账目都被正确归档。

4. 建立旧制度转换表:在切换到新制度前,工会需要建立旧制度转换表,以确保过渡期间旧制度的会计记录能够正确地映射到新制度下的会计记录。

5. 员工培训:工会需要进行员工培训,以确保会计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熟悉新制度下的会计政策和程序。

6. 过渡期间的会计处理:在过渡期间,工会需要同时处理新旧制度下的会计记录,确保财务账目的准确性和连贯性。

7. 审核会计记录:在新制度下,工会需要进行审核会计记录以确保财务账目的准确性和连贯性。

8. 检查并修改新制度下的会计准则:在使用新制度进行一段时间后,工会需要检查并修改会计准则,以适应工会的实际情况。

财政部关于印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若干问题的办法》的通知-[93]财会字第3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若干问题的办法》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若干问题办法》的通知((93)财会字第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为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保证新的会计制度按期顺利实施,我们制定了《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按若干问题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布置所属企业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随时函告我部。

附件: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若干问题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一九九三年六月二十二日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若干问题的办法按照财政部(93)财会字第03号《关于印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的规定,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将于1993年7月1日执行新的《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原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执行的《对外承包企业会计制度》、《对外承包企业示范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以下简称“原制度”)将同时废止。

为保证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制度的要求组织会计核算工作,便于财会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新制度,现将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中的调帐问题规定如下:一、调帐原则及程序企业于1993年6月30日前仍然按照原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并按原制度规定的记帐方法进行日常会计核算,编制有关的会计报表。

1993年7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

执行新制度后,对1993年6月30日以前的业务事项不再调整。

企业调帐前,应按原制度将6月底以前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处理完毕,进行结帐并编制有关会计报表。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基本方法与准备工作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基本方法与准备工作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会计制度也在不断演变和更新。

在过渡期间,如何将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起来成为了企业所面临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就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基本方法和准备工作进行探讨。

一、基本方法1.对照比较法对照比较法是指将新旧会计制度进行对照,找出两者之间的异同之处,并根据新制度的要求对旧制度进行调整。

这种方法比较直观,可以有效地保留旧制度的有利因素,并兼顾新制度的要求。

2.追溯法追溯法是指根据新制度的要求,将旧制度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调整并回溯到过去一段时间,重新计算经营业绩等相关指标。

这种方法可以及时反映新制度下企业的真实情况,但需要耗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

3.平滑法平滑法是指通过逐步过渡的方式,将新制度和旧制度相结合,使衔接过程更加顺利和无缝。

这种方法可以减少过渡期对企业的影响,降低风险和不确定性。

二、准备工作1.制定衔接计划企业在过渡期前应制定详细的衔接计划,明确衔接的目标、方法和时间节点,并分配相应的人力资源和财务资源。

制定衔接计划可以有序地进行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并确保衔接过程的顺利进行。

2.建立专门的衔接小组企业可以成立专门的衔接小组,由经验丰富的会计人员组成,负责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具体实施工作。

衔接小组需要熟悉新旧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衔接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3.完善会计系统和流程企业在过渡期前应对原有的会计系统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调整,以适应新制度的要求。

可以对会计软件进行升级或更换,制定新的会计处理流程和操作规范。

完善会计系统和流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率。

4.加强员工培训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使其熟悉新制度的要求和规定。

可以组织内部培训或请专业机构进行外部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加强员工培训可以降低会计错误的风险,保障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综合运用对照比较法、追溯法和平滑法等基本方法,并做好衔接计划、建立衔接小组、完善会计系统和流程以及加强员工培训等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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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营支出”科目只核算村集体经 济组织因销售商品、农产品、对外提供劳务等 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支出。调账后,该科目期末 应无余额。
(十四)“提留统筹收入”科目
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新情况,新 制度取消了“提留统筹收入”科目。
(十五)“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 “补助收入”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科 目,用于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的乡 (镇)农税征收部门返还的农业税附加、 牧业税附加等资金。已免征农业税和牧业 税的地区,不使用该科目。
(二)“库存物资”、“产成品” 科目
新制度没有设置“产成品”科目,但设置 了“库存物资”科目,其核算内容包括了 原制度“库存物资”和“产成品”两个科 目核算的内容,以及原制度“经营支出” 科目核算的部分内容。调账时,应在新账 “库存物资”科目中按照库存物资的品名 设置明细科目,将原账“库存物资”和 “产成品”科目的余额,以及原账中“经 营支出”科目核算的完工入库尚未销售的 工业产品的余额,转入新账中“库存物资” 科目所属相应的明细科目。
2、原账“长期投资”科目如有以货币资 金入股加入乡(镇)、村农村合作基 金会且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股金余额, 应转入新账“应收款”科目;将剩余 金额转入新账“长期投资”科目。
(四)“固定资产”、“累计折 旧”、 “在建工程”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固定资产”、“累计折 旧”、“在建工程”、“牲畜(禽)资产” 和“林木资产”科目,“固定资产”和 “在建工程”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制度有 所不同。调账时,应当对原账“固定资 产”、“在建工程”及相关资产科目的余 额进行分析:
负 债 类
(六)“短期借款”、“应付款”、“应付 福利 费”、“长期借款及应付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短期借款”、“应付 款”、“应付福利费”、“长期借款及应 付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 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调账时,应将原 账中以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 科目或沿用旧账 。
(七)“应付工资”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补助收入”科目,用于 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的财政等有关部 门的补助资金。
由于上述科目年末无余额,不需要进行 调账,自2005年1月1日起,应当按照新制度 设置相应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三、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 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新制度当年年末 (即2005年年末)“资产负债表”的“年初 数”栏目各项目数字,应根据按新制度规 定编制的2005年年初资产负债表的各项目数 字填列,执行新制度当年的“资产负债表” 应按新制度的规定编制。
(三)“短期投资”、 “长期投资”科 目
新制度设置了“短期投资”、“长期 投资”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有所不 同。调账时,应当对原账“短期投资”、 “长期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1、原账“短期投资”科目如有存放在乡 (镇)、村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代管资 金的余额,应转入新账“应收款”科 目;将剩余金额转入新账“短期投资” 科目。
二、新旧会计科目结转
资 产 类
(一)“现金”、“银行存款”、 “应收 款”、“内 部往来”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现金”、“银行存款”、 “应收款”、“内部往来” 、“固定资产 清理”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 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调账时,应将原 账中以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相应科 目或沿用旧账 。
新制度提高了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 调账时,按照“老问题老办法,新问题新 办法”的原则处理。对原账中已经入账但 低于新制度确认标准的固定资产,调账时 不进行调整;新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新制 度规定的标准进行账务处理。
(五)“其他资产”科目
新制度没有设置“其他资产”科目。调 账时,应当对原账“其他资产”科目的余 额进行分析: 1、原账“其他资产”科目所属“无形 资产”二级科目如有余额的,应增设“无 形资产”科目,将原账“其他资产”科目 所属“无形资产”二级科目的余额直接转 入新账“无形资产”科目。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2004年年终决算前 对本单位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清查,对 清查中发现的资产报废、毁损、盘盈、盘 亏,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借记“其他支出” 科目或贷记“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或借 记 相关资产科目。
4、如有应确认而未入账的资产,村集体经济 组织应当自2005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制度规 定,经规定程序批准后,借记相关资产科 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如有应确 认 而未入账的负债,经规定程序批准后,借 记“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科目,贷 记 相关负债科目。
3.将原账“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非经济林 木的成本和尚未投产的经济林木的成本, 分别转入新账“林木资产”科目所属“非 经济林木”和“经济林木”二级科目;将 剩余金额转入新账“在建工程”科目。 4.将原账“累计折旧”科目的余额扣除上述1、 2两项中产役畜和经济林木的累计折旧后的 贷方余额,转入新账“累计折旧”科目。
损 益 类
(十二)“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 入”、“其 他收入”、“投资收益”、“管理 费用”、 “其他支出”科目
由于原账以上损益类科目年末无余额,不 需要进行调账,自2005年1月1日起,应当按 照新制度设置损益类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十三)“经营支出”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经营支出”科目,但 核算内容与原制度有所不同。调账时,原 账结转后的“经营支出”科目如有借方余 额,应对其借方余额进行调账处理:
成 本 类
(十一)“生产(劳务)成本”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生产(劳务)成本”科目,用于 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组织生产或对外提供劳 务等活动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调 账时,应对原账“经营支出”科目的借方余额进 行分析,将已记入原账“经营支出”科目的工业 在产品的生产费用、农产品的生产费用(如应结 转下年的冬小麦费用、在塘存鱼费用等)和劳务 成本的余额,转入新账“生产(劳务)成本”科 目。
① 将原账“经营支出”科目核算的幼畜及育 肥畜的购买成本及饲养费用的余额,转入 新账“牲畜(禽)资产”科目所属“幼畜 及育肥畜”二级科目;
② 将原账“经营支出”科目核算的完工入库 尚未销售的工业产品的余额,转入新账 “库存物资”科目所属相应的明细科目;
③ 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组织生产或对外提供劳 务等活动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如工业在产 品的生产费用、应结转下年的冬小麦费用、在 塘存鱼费用等)和劳务成本的余额,转入新账 “生产(劳务)成本”科目。
2、将原账“其他资产”科目所属“递 延资产”二级科目余额中符合新制度资产 规定的部分,转入新账有关资产科目;对 于原账中不符合新制度资产规定的递延资 产,经规定程序批准后,借记“收益分 配——未分配收益”科目,贷记“其他资 产——递延资产”科目。
3、对于原账“其他资产”科目所属 “其他长期资产”二级科目的余额,应根 据实际情况转入新账有关资产科目。
1.将原账“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产役畜的原 值扣除原账“累计折旧”科目核算的产役 畜累计折旧后的净额,转入新账“牲畜 (禽)资产”科目所属“产役畜”二级科 目。 2.将原账“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经济林木的 原值扣除原账“累计折旧”科目核算的经 济林木累计折旧后的净额,转入新账“林 木资产”科目所属“经济林木”二级科目。
所有者权益类
(九)“资本”、“本年收益”、“收益分 配”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资本”、“本年收益”、 “收益分配”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 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调账时, 应将原账以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相 应科目或沿用旧账。
(十)“公积金”、“公益金” 科目
新制度没有设置“公积金”、“公益金” 科目,但设置了“公积公益金”科目,其 核算内容包括了原制度“公积金”和“公 益金”两个科目核算的内容。调账时,应 将原账“公积金”、“公益金”科目的余 额转入新账“公积公益金”科目。
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 会计制度
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一、做好调账前的准备工作
1、村集体经济组织在2004年12月31日之前, 仍应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 报表,并按原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2004 年度的年终结账和年终决算分配工作。
2、自2005年1月1日起,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 严格执行新制度,根据新制度设置账目, 将2004年各会计科目的年末余额转入新账 并作调整后,作为新制度各会计科目2005 年的年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05年的 年初资产负债表。
新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度设置了“应付工资”科目,
用 于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付给其管理人 员及固定员工的报酬。调账时,村集体 经济组织如有应付未付给其管理人员及 固定员工的报酬,应将已记入原账有关 科目的应付工资余额转入新账“应付工 资”科目。
(八)“一事一议资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一事一议资金”科目, 用于核算农村税费改革后村集体经济组织 为兴办生产、公益事业,按一事一议的形 式筹集的专项资金。调账时,应将已记入 原账有关科目的一事一议资金余额转入新 账“一事一议资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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