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与验收规范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重庆建筑高级技工学校等5家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的函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重庆建筑高级技工学校等5家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1.08.16
•【字号】渝人社函〔2021〕903号
•【施行日期】2021.08.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
正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重庆建筑高级技工学校等5家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的函
各相关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
你单位报送的《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申请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申请备案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收悉。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83号)有关要求,经组织专家评估审核,同意备案。
附件:1. 职业技能等级技工院校评价组织备案名单
2.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回执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附件1
职业技能等级技工院校评价组织备案名单
1. 重庆建筑高级技工学校
2.重庆市机电工程高级技工学校
3. 重庆渝州车辆工程技术学校
4. 重庆市聚英技工学校
5. 重庆望江技工学校
附件2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回执。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我市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我市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1.06
•【字号】渝人社办〔2021〕2号
•【施行日期】2021.0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
正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公布我市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征集我市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告》要求,经机构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评估、公示等程序,确定重庆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等31家机构为我市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现予以公布。
按照《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渝人
社发〔2020〕108号)要求,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从即日起进行线上备案,签署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承诺书。
备案后,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夯实工作基础,遵守相关规定,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积极面向社会在备案的职业(工种)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附件:重庆市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附件。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重庆市级职业技能竞赛选拔集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重庆市级职业技能竞赛选拔集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2.10.11•【字号】渝人社〔2022〕402号•【施行日期】2022.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重庆市级职业技能竞赛选拔集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2〕40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各职业院校,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特别是技能竞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发挥技能竞赛对壮大技能人才队伍以及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按照《关于印发〈“巴渝工匠2025”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高技办〔2021〕10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和奖励补助办法〉的通知》(渝高技办〔2021〕14号)有关规定和参照《关于印发〈世界技能大赛市级选拔集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18号),决定开展重庆市市级职业技能竞赛选拔集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评审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竞赛项目范围对接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比赛项目,结合“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等办赛需要和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需求,重点围绕我市“6+5”现代产业体系(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技术、绿色环保6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子、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消费品、原材料5个支柱产业),以及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被动元件、计算机、智能手机、印刷电路板(PCB)、智能家电、软件、轨道交通装备、装配式建筑、特色食品、化学药品及原材料等33条重点产业链,建设一批职业技能竞赛选拔集训基地。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一、目的意义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和实现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的积极作用,传承和发扬我市传统特色技艺,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企业转型升级。
二、目标与任务(一)目标。
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培养有绝技绝活的高技能人才,创造显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二)任务。
每两年集中受理和评审全市各类单位和个人的申报。
首批建成3-5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年内基本形成覆盖全市重点行业、特色产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功能定位(一)技术攻关。
立足企业,发挥技能人才团队优势,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推动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二)技艺传承。
以技能大师为带头人传授技能,培养高技能人才,培养行业(产业)、企业技术技能骨干,培养能够继承传统技术工艺的能工巧匠。
(三)科研开发。
开展新技术开发、试点推广、课题研究和设备研发;深入研究专业技能,总结绝技绝活和技术技能创新成果;(四)技术交流。
开展技术交流,承担和参与行业性、区域性技术技能交流活动或技能大赛,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形成技术创新团队。
四、设立方式由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领衔,依托企业、行业协会、职业院校、传统技艺团体或个人,围绕开展技术攻关、高技能人才培养、传统技艺创新等项目设立工作室。
设立方式: (一)民间传统技艺继承人申报设立;(二)申办单位单独设立或申办单位通过合作方式共同设立。
五、设立条件(一)有合格的技能大师。
技能大师应是本市范围的就业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是其行业(领域)内技能拔尖、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综合素质高、业内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具有创新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
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某某杰出创新人才奖”、“某某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市政府特殊津贴”;3、获得“某某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以上技艺人才;4、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5、获得“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称号,掌握民间传统技能、绝招绝技,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较大贡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2.01.17•【字号】渝人社〔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现将《重庆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17日重庆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目录第一章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第一节发展基础第二节指导思想第三节工作原则第四节发展目标第二章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第一节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制和机制第二节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第三节深化劳动关系领域重点改革第四节强化协调劳动关系基础制度建设第三章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第一节健全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第二节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第三节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第四章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第一节优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体制机制第二节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体制机制第五章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第一节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第二节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第六章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第一节健全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体系第二节推进劳动关系信息化建设第七章推进区域协同发展第一节推进川渝协同合作第二节促进区域交流合作第八章支撑保障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第二节加强法治保障第三节加强队伍建设第四节加强宣传引导第一章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第一节发展基础第二节指导思想第三节工作原则第四节发展目标第二章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第一节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制和机制第二节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第三节深化劳动关系领域重点改革第四节强化协调劳动关系基础制度建设第三章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第一节健全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第二节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第三节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第四章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第一节优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体制机制第二节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体制机制第五章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第一节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第二节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第六章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第一节健全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体系第二节推进劳动关系信息化建设第七章推进区域协同发展第一节推进川渝协同合作第二节促进区域交流合作第八章支撑保障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第二节加强法治保障第三节加强队伍建设第四节加强宣传引导重庆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劳动关系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动全市劳动关系事业加快发展,根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时期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08.07•【字号】渝人社发〔2023〕52号•【施行日期】2023.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5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现将《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四章评审方式第五章附则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对特殊人才通过特殊方式进行评价,探索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人才环境,为重庆建设培养造就人才,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面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破除论资排辈的思想观念,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论文,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第三条特殊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注重实践和贡献,采取同行专家实名举荐与用人单位考核推荐相结合、答辩(考察)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坚持在实践中识别人才、发现人才。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中确有真才实学、能力和业绩突出、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急难险重任务中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申报评审特殊人才职称,适用本办法。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ANZHUANG2022年第11期4建设。
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库。
加强高技能人才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
大力推进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需求的精品课程、教材和师资建设,开发高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实施技能领域“走出去”、际实习交流计划,推进与各国在技能领域的交流互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根据《“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安排部署,继续做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了《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培养造就更多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根据《“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安排部署,2022—2025年继续实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2022—2025年,国家重点支持建设400个以上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含新建和已建)和500个以上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引领带动各地、有关行业企业建设各级各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按照“工学一体、产训结合、引领示范、高质量发展”原则,打造集技能培训、技能评价、技能竞赛、技能交流、工匠精神传播等为一体的综合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服务载体,基本形成覆盖重点产业行业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和技能推广网络。
二、条件要求(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建设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强相关领域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会同财政部门结合地方产业布局和发展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质量、抓产出的原则,在以下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制定项目详细遴选标准。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运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运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3.31•【字号】渝人社〔2023〕159号•【施行日期】2023.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运营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3〕15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经济运行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发展改革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部署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0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的指导意见〉》(发改就业〔2020〕19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运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快构建公共实训体系。
紧扣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结合重庆产业发展需求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需要,加快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梯次布局的“1+5+N”公共实训体系。
加大对共建共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强化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力度。
统筹推进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为龙头,其他公共实训基地为基础,探索构建公共实训基地发展联盟,充分发挥“龙头”在“软、硬件”上的辐射作用,促进全市公共实训基地效能整体提升。
二、支持整合资源共建共享。
支持园区、工会、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等主体开展共建共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支持返乡创业试点县、劳务输出大县、承接产业转移重点县、产业集聚特色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县等开展县级共建共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提质升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印发2010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的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印发2010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0.01.22•【文号】人社职司便函[2010]1号•【施行日期】2010.0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印发2010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的函(人社职司便函[201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为做好2010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我们研究起草了《2010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
现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和安排好本地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全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二O一O年一月二十二日2010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2010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这两条主线,继续深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启动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政策措施,加强基础管理,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服务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工作目标是:重点依托技工院校、有条件的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运用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全年开展各类培训1500万人次,其中,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900万人次(其中,劳动预备制定向培训150万人次,新录用农民工岗位培训450万人次,中短期订单式培训300万人次);再就业培训500万人次,创业培训100万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半年内就业率达到60%以上,创业成功率达到50%以上。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创新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模式,积极发挥技能带头人技术创新、传授技艺和实现绝技绝活传承的带动作用,规范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顺利实施和健康发展,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一)目的意义技能大师工作室是技能领军人才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促进技术创新和高技能人才成长互相融合的活动场所,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一种创新模式。
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旨在给技能领军人才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交流平台,更好发挥其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整合高技能人才培养资源,拓宽高技能人才成才之路,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和成效。
(二)基本原则1.坚持服务产业。
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设立着眼于服务我市“三高”企业和重点产业链,以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依托技能含量较高、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领办或创办,工作室设在生产、研发、教学、实训等场所。
2.坚持统筹谋划。
以服务行业需求、服务企业转型升级为出发点,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遴选的原则,优化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专业)设置,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企业转型升级。
3.坚持以用为本。
鼓励技能人才工作室所在企事业单位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衔接机制,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和实现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职责和人员配置(一)工作职责1.技术攻关: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在技术攻关创新、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和人才培养方面,形成团队优势,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操作法,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2.传授传艺:开展带高徒、传绝技活动,以技能大师为项目(工种)带头人,多渠道为企业及社会培养技能人才,年均培养不少于5个高级工(三级)以上的青年技术技能骨干,开展不少于2场本领域专业技术交流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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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与验收规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7.08.09
•【字号】渝人社发〔2017〕182号
•【施行日期】2017.08.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与验收规范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7〕18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大中型企业,各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
现将《重庆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与验收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高技能专家工作室建设与验收规范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39号)废止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9日重庆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与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