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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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财务人员的管理制度

国企财务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财务人员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财务人员,包括财务部门全体员工及下属子公司的财务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财务人员的行为,强化财务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遵守企业财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合法合规。

2. 负责编制、执行财务预算,合理控制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 负责财务核算、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4. 负责税务申报、税务筹划、税务风险防范等工作。

5. 参与企业投资、融资、并购等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财务支持。

6. 负责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安全。

三、财务人员管理第七条财务人员招聘与任用:1. 招聘财务人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需求,选拔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

2. 财务人员任用应经过考核,符合条件的方可任职。

第八条财务人员培训:1. 企业应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2. 财务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九条财务人员考核与晋升:1. 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人员考核制度,对财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2. 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条财务人员奖惩:1. 对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财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财经纪律、造成经济损失的财务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财务人员离职与退休第十一条财务人员离职:1. 财务人员离职应提前向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2. 离职人员应办理财务交接手续,确保财务工作连续性。

第十二条财务人员退休:1. 财务人员退休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前言国有企业作为国家控制的重要经济实体,其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与落实,直接关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家经济的发展以及全社会的福祉。

本文将从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概念、基本原则、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参考与借鉴。

一、概念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管理监督下,依法实施的对国有企业财务活动进行监督与控制的制度,旨在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行。

二、基本原则2.1 遵循法律法规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必须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等。

只有依法合规经营,才能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可持续发展。

2.2 严格审计国有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并接受国家监管机构的审计监督。

审计结果将为企业管理层、出资人以及其他相关方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2.3 公开透明国有企业的财务信息应当公开透明,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通过公开透明的财务报告,国有企业能够增强公众对企业管理的信任,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2.4 风险防控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应设立风险预警和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风险、预防风险、应对风险,防止国有资产的损失和浪费。

三、内部控制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内部控制,其目的是为了降低经营风险,保护资产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内部控制包括以下要素:3.1 控制环境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确保企业高层对内部控制的理解和推行。

3.2 风险评估国有企业应定期对经营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找出主要风险点,并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形成规范的内部控制流程。

3.3 控制活动国有企业应确保财务活动的全面规范,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流程,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避免人为失误和内部欺诈行为。

3.4 信息与沟通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并保证内部沟通的畅通,避免信息的滞后和扭曲。

国有企业现金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现金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现金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的现金财务管理,加强国有企业财务风险防控,提高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国有企业各单位。

第三条国有企业现金财务管理应当遵循财务规范、审慎、效益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财务报告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度,加强现金财务管理。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增强财务管理能力。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专门负责现金财务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现金管理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规范现金管理流程,确保现金安全。

第八条国有企业的现金收支应当由专人负责,实行封闭管理,确保现金账簿与实际现金的一致性。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定期清点现金的制度,定期进行现金清点,确保现金账簿与实际现金的准确性。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存取制度,规范资金存取权限,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对设立资金池的单位开展资金监管,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审核和监督。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差旅费报销制度,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确保差旅费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考核制度,对现金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倒逼现金管理工作的完善。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编制、执行和审计程序,加强预算管理。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年度预算,设定年度经济目标和财务计划,落实预算执行责任。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按照年度预算执行,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比对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纠正。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预算调整程序,对预算超支或者低于预算情况进行调整,确保经费使用合理性。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本预算制度,规范资本支出审批流程,确保资本支出符合企业战略规划。

国企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国企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国企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企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企集团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准确原则:财务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权责分明原则:明确各级财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四)效益优先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国企集团设立财务部,负责集团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监督下属单位执行情况。

(二)负责集团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

(三)编制和审核集团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状况,提出改进措施。

(四)参与集团重大经营决策,提供财务支持。

(五)负责集团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集团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原则:集团资金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作。

(二)计划管理原则:编制年度资金计划,合理分配资金,确保资金需求。

(三)审批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审批程序使用资金,防止资金浪费和流失。

第七条集团资金筹集渠道:(一)银行贷款:按照国家政策,合理利用银行贷款,满足企业资金需求。

(二)发行债券:根据企业需要,合理发行债券,拓宽融资渠道。

(三)股权融资: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方式,优化资本结构。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八条集团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

(二)持续经营原则:假定企业将持续经营,合理估计资产和负债。

(三)历史成本原则:以取得资产时的成本为计价基础。

第九条集团财务报告应包括:(一)资产负债表:反映集团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首先,财务预算是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财务预算是指国有企业在每个会计年度制定的关于经济业务、资源配置和经济效益的规划计划。

财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主要是指对企业经济活动中所获得的经营收入进行合理预测和规划,确保企业收入能够覆盖各项费用以及合理盈余。

支出预算则是对企业各项费用进行预测和安排,包括生产成本、人员费用、设备维护等。

通过财务预算的制定和实施,国有企业能够更好地掌握财务状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资源配置和经济活动安排。

其次,资本运作是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资本运作是指国有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对企业资本进行调整和优化,以实现国有资本增值和企业规模扩张的战略目标。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对资本运作进行了严格规定,明确了资本运作的目的、程序、准入条件、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还设立了资本运作审批程序,确保资本运作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通过严格的资本运作制度,国有企业能够实现资本的优化配置,提高资本的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

此外,利润分配是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利润分配是指国有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依据企业盈利状况对利润进行分配的一种制度安排。

利润分配主要包括税金缴纳、储备金提取、利润归属等。

根据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首先缴纳所得税和其他相关税费。

其次,国有企业应当提取一定比例的储备金,以应对企业经营中的风险和困难。

最后,国有企业根据法律和相关规定,将剩余利润按照一定比例归属于国有资本和其他股东。

通过严格的利润分配制度,国有企业能够保证利润的合理分配,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和效益。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是国有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中确保资金合理运用、经济效益最大化以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制度安排。

通过财务预算、资本运作、利润分配等方面的规定,国有企业能够更好地管理财务,提高企业效益,增强核心竞争力。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国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指为确保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合法权益,制定出来的一整套规范化的财务管理流程和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目标、组织结构、财务职责、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财务监督等方面。

一、财务管理目标国有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确保企业的安全性和稳健性: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首要目标是保障企业的安全性和稳健性。

通过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的净资产和资产回报率,增强企业的资金流动性,确保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提高企业效益: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提高企业效益,通过合理的投资决策、资产配置,以及货币、信贷等方面的管理,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形象。

3.合规经营:国有公司的财务活动必须要遵守法律法规,在合规的基础上实行经营活动,这是确保企业正常运营的前提。

4.创新能力:财务管理的最终目的是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促进企业的发展与变革。

二、组织结构国有公司的财务管理组织结构需要分为如下几个部分:1.董事会:负责对财务部门制定的财务计划、预算进行审核和审批、对财务报表进行监督与审查、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风险管理制度。

2.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是负责实施财务政策、预算和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税务管理以及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

3.审计部门:审计部门是独立于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以及会计核算制度,为公司董事会和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财务状况的可靠信息。

三、财务职责国有公司的财务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预算管理:财务人员需要制定公司的年度预算和财务计划,其中包括年度的财务目标、经营业绩目标、现金流目标等。

2.会计核算:财务人员需要负责公司的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包括整理和维护充分、准确和及时的财务记录和报表,确保其质量和准确性。

3.资金管理:财务人员需要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包括资金筹集、储备、使用和控制,确保企业的资金收支状况在合理控制下,确保企业的资产安全。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国有公司是指由国家所有或控制的公司,其财务管理制度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财务稳健运行、合法合规经营。

二、财务管理核心原则1.符合法律法规:国有公司的财务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公司法、财政法等,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

2.审慎操作: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应审慎经营,保持资金的稳健和流动性,规避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3.透明公开:国有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财务报告和相关财务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独立核算:国有公司应建立规范的财务核算制度,实行独立的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5.严格控制成本:国有公司应强化成本控制意识,合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6.审计监督:国有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问题。

7.风险管理:国有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对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防范,确保公司健康发展。

三、组织架构国有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保证财务管理的有效实施。

1.董事会:负责审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报告,监督公司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

2.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资金、会计、税务、财务收支等财务管理工作,执行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财务信息和报告。

3.审计部门: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发现潜在风险和问题。

4.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制定风险预警和防范措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5.财务监督委员会:独立于董事会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

国有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有序运作,制定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及时做好资金的调度和使用。

2.会计制度:建立符合国家会计准则和会计原则的会计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准确。

国企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财务人员,包括财务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等。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规范财务人员的行为,明确职责,强化监督,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 财务部门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 (二)编制企业财务预算、财务报表,参与企业重大经济决策; (三)组织实施企业内部财务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四)组织开展财务培训和财务考核工作; (五)负责企业资金筹集、运用和支付管理; (六)负责企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管理; (七)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财务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二)具备相应的会计、财务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三章 财务岗位职责 第六条 财务负责人: (一)主持财务部门工作,负责财务部门整体规划和实施; (二)组织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财务报表编制、审核和报送工作; (四)参与企业重大经济决策,为企业领导提供财务信息支持。 第七条 会计人员: (一)负责编制、审核和报送财务报表; (二)负责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和财务分析工作; (三)负责企业内部财务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出纳人员: (一)负责企业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工作; (二)负责企业财务票据的领用、管理和核销工作; (三)负责企业财务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监督与考核 第九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对财务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 财务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内容包括: (一)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 (二)业务能力; (三)工作业绩; (四)遵守财务制度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 本制度如与本企业实际情况不符,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国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政策,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或者虚构。

(三)及时性原则:财务报告应当及时编制,及时报送。

(四)效益性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安全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

(二)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组织实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三)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四)编制公司财务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五)组织开展财务审计、税务筹划等工作。

(六)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化建设。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财务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准确提供财务信息。

(二)配合财务部进行财务审计、税务筹划等工作。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政策,履行财务监督职责。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公司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管理原则:公司资金统一由财务部管理。

(二)授权管理原则:明确资金使用权限,加强资金使用审批。

(三)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健全资金风险控制体系,防范财务风险。

第八条公司资金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资金收支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政策,规范资金收支行为。

(二)资金结算管理:优化结算方式,提高资金结算效率。

(三)资金预算管理:编制年度资金预算,组织实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四)资金成本管理:合理确定资金成本,降低资金成本。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参考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参考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是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组织,确保财务业务的合法合规。

第四条财务管理工作应坚持依法合规、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协同协作的原则,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第二部分:财务管理组织第五条国有企业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并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

第六条财务部门应配备会计师和审计师,建立健全内部监控机制,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七条财务部门应全面负责国有企业的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等工作,负责组织财务决策和实施。

第八条财务部门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层报告财务运营情况,为决策提供支持和建议。

第三部分:会计管理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会计制度,确保会计数据真实准确。

第十条会计核算应遵循国家相关会计法规,确保会计数据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十一条会计主管单位应对会计工作进行内部审核,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四部分:资金管理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科学合理运用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流动性。

第十三条资金管理部门应加强资金监控和预算控制,合理规划资金运作,确保国有资产的流动性和增值。

第十四条资金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制度,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监督。

第五部分:风险管理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建立风险管理机制,科学评估和应对风险,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六条风险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事件,保障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七条风险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市场、信用、操作和法律风险的监测和控制,保障国有企业的利益。

第六部分:审计监督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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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有效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

第三条国有企业财务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依法成立财务部门,设立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应当与企业经营活动紧密结合,统筹管理财务资源,实现财务信息透明化。

第二章财务会计核算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建立科学的会计制度、核算方法和账务处理流程,并按月、季度、年度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设立完整的会计账簿,包括总账、科目账等,并按规定备案,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及时准确地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向相关部门和股东公开财务信息。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年度审计工作,接受内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运用、安全控制和实时流动。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编制资金计划和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及
时向股东提供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资金审批、支付和核销制度,严格
控制资金使用,防止资金浪费和挪用。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资金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财务
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合理配置资金,进行资金管理和投资决策,保
证国有资产的增值和流动性。

第四章风险管理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识别、评估、控制和
应对各类风险。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资产安全。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
和查处财务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外部环境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应对市场、
经济、政策等变化带来的风险。

第二十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保护,防止知识产
权和商业秘密的侵犯。

第五章绩效评价
第二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对企业各项工作进行科学评价和考核。

第二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制定绩效评价指标,按照目标管理原则对企业的经营绩效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通过绩效评价结果,激励先进、奖励成果,对不达标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整改和考核。

第六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接受股东的财务监督,按规定向股东提供财务信息报告和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二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监控,发现和纠正财务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财务数据和相关信息。

第七章处理终止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国有企业,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国有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实施细则的制定和修订。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本,国有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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