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激励与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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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持股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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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第25卷第22期中国管理信息化China Management InformationizationNov.,2022Vol.25,No.22独立董事持股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影响研究许慧君(南京财经大学,南京210000)[摘 要]基于中国存在独立董事持有受聘上市公司股份这一事实,文章以上海市、深圳市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独立董事持股对其独立性的影响。

研究发现:独立董事持股会使其更多地发表异议,其独立性更强,从而更有利于自身积极履行监督职能。

另外,文章进行稳健性检验后,实证结论依然 成立。

[关键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持股;独立性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22.22.008[中图分类号]F275;F271;F272.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22)22-0025-050 引 言独立董事制度作为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可以用来防止出现公司“内部人控制”和“一股独大”的现象[1]。

美国为解决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而导致的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设立了独立董事制度。

但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主要集中在少数大股东手中,公司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即第二类代理问题。

因此,2001年8月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发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收稿日期]2022-05-10[基金项目]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1%范围内独立董事持股是否会影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KYCX21_1487)。

且有的支出与预算不符[2]。

3.4 科研项目绩效自评的问题过于注重科研项目绩效评价的结果。

一方面,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评价过程往往更注重论文、专著等科研产出的数量指标,并以此为评价的标准,但无法全面了解项目的进展、执行和实施情况,造成项目执行过程中某些关键性信息流失,浪费了科研投入的资本;另一方面,建立在科研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之上的奖励机制功效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团队成员及项目执行者为了获得奖励而专注于短期内科研成果的发表,这会助长科研人员急功近利、投机取巧的短视行为,不利于科研工作的长期开展[5]。

浅议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下的独立董事制度

浅议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下的独立董事制度

[ 证券市场 ]
浅议 上 市公 司治理 结
构下的独立董事制度
宋文平 孙 保 全
[ 要] 摘 本文通过分析独立董事及其制度的产生、 功能及在中国的现状, 结合 国际惯例解析 了证监会颁 布的《 指导意见> 最后辩证地分析了独立董事制度的功能。 , [ 关键词] 独立董事; 公司治理结构; 内部人控制; 激励与约束
[ 中图分类号】 3 . 09 1
[ 文献标识码】 B
[ 文章编号】 02 28(060 — 13 0 10 — 8020)8 00 — 2
在公司治 理结 构 中 , 董事 会作 为核心 , 承投 资者 , 上
年执业经 历的注册会计 师和注 册律师。独立 董事依靠个 人信誉和市场选择机 制来发挥作 用。中 国缺少 职业董 事
1 %以上的股东 可以提 出独立董 事候选人 , 并经 股东大会 选举决 定。显然 , 规定 由 于中 国企业 的特 殊股权 结 构 该 ( 即有 7 %的 上市 公 司有控 股 大股 东 ) 没有 多大 的 意 0 而
们非 常顾 及 自己 的名誉 , 不会 不顾 原 则和 立 场 乱表 态 。
有完全 意志 , 表 公 司的全 体股 东 和公 司整体 利益 的董 代
事会成 员 , 立董 事独 立 于公 司的 管理和 经营 活动 以及 独
对此 , 道德对 独立 董事 有一定 的约 束作用 。但 当独立 董
事所得到 的利益 高于 道德 损失时 , 很有可 能不顾 自己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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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O O6年第 8 期 总第 16期 4
黑龙江对外经贸
H] oeg ci  ̄ cR l in JF rinE ol ea o s& Ta e , o t rd

XX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XX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激励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与管理,保证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依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XX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公司按照《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制定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二)按岗位确定薪酬,体现“责、权、利”的统一;(三)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四)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第四条为客观反映公司独立董事所付出的劳动、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切实激励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决策与管理,保证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各项职责,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行,公司给予独立董事发放一定数额的津贴。

第五条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津贴自独立董事经股东大会批准任职当月起计算,按年度支付,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

独立董事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或独立董事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津贴的,自次月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合理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六条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本制度规定以外的独立董事津贴和未披露的其他利益。

公司治理与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

公司治理与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

公司治理与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公司治理与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1. 引言在现代商业环境中,公司治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议题。

有效的公司治理能够确保公司能够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并为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

其中,激励约束机制在公司治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深入探讨公司治理与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以及其在提升公司绩效和管理者责任感方面的重要性。

2. 公司治理的基本概念公司治理是指公司内部和外部的一系列机制和规定,确保公司能够以负责任的方式运作并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在公司治理中,透明度、权责清晰、独立性和问责制度是关键要素。

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确保公司获得股东信任,并吸引外部投资者。

3. 激励约束机制的定义和作用激励约束机制是指通过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来促使公司管理层行为与股东利益保持一致。

这些机制包括薪酬制度、股权激励计划和绩效评估等。

激励约束机制的目的是激励管理层为公司利益努力工作,并对他们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防止他们滥用职权。

4. 激励约束机制的重要性激励约束机制对公司的发展和长期成功至关重要。

它能够激发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使他们更加专注于公司的长期利益而非个人利益。

激励约束机制能够提高公司的绩效,通过设定明确的目标和奖励制度,激励管理层不断提高公司业绩。

激励约束机制还可以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问责制度,通过公开披露绩效和薪酬情况,监督和约束管理层的行为。

5. 公司治理与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为确保公司治理与激励约束机制的有效建立,以下几个方面应予以重视。

5.1 独立董事和独立薪酬委员会的设立公司应设立独立董事和独立薪酬委员会,以实现对管理层的独立监督和薪酬制度的公正性。

独立董事能够提供中立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高层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独立薪酬委员会能够制定薪酬政策和激励机制,确保薪酬与绩效挂钩,避免激励机制的滥用。

5.2 定期的绩效评估公司应建立定期的绩效评估机制,对管理层表现进行评估和监督。

声誉激励:我国独立董事激励机制的新思维

声誉激励:我国独立董事激励机制的新思维


概 念界定
独 立董 事 是 指 不在 公 司 担 任 除董 事 外 的其 他 职 务 , 并与 其 所 受聘 的 上 市 公 司 及 其主 要 股 东 不存 在 可 能 妨 碍 其进 行 独 立 客 观 判 断 关 系 的董 事 。 独 立 性 是 独立 董 事 在 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中代表广大股东 和 公 众 利益 发表 意 见 和思 想 , 行 使监 督 约 束 作 用的 前提 , 独立 董 事存 在 的合 理性 与 是 必 要 性 所 在 。 要 保 证 独 立 董 事 的 独 立性 , 使 其 尽 可 能地 维 护 广大 股 东 的 利益 ,就 要 对 其 进行 激励 和 约 束 。 声 誉 激 励机 制 与 报 酬 之类 的 显形 激励 机 制不 同 , 种 特殊 的 是一 激 励 与 约 束机 制 。 独 立 董事 声 誉 激 励 机 制 也 称 为 隐形 激 励 , 当事 人 出于 对 自己声 誉 的考 虑 , 会 自觉地 限制 自 己的机 会 主 义 行 为 ,也就是说行为主体基于一种长期合作 关 系 的 考 虑而 放 弃 眼 前 的 利益 。 而这 种 机 制对 “ 偷懒”行为的惩罚不是来 自合同规 定、 道德约束或法律制裁 , 而是未来合作机 会 的 中断 ( 维 迎 ,0 3。但 是 , 声誉 激 励 张 20) 机 制 的建立 必 须有 一 个前提 , 当事 人 之间 的 交 易必 须 是 重复 的 。在重 复 交 易 的条件 下 , 当事人 还必 须有 足 够 的耐心 , 长期 合 作关 系 可 以带 来 更 大 的 个人 利 益 , 而放 弃 眼 前 利 益 的诱 惑 可 能 是 个人 的最 优选 择 。
【 文章摘要 独 立 董 事制 度 的 引 入是 完 善我 国上 市公 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 , 由于我 但 国市场环境 的差异性 , 导致独立董事的 积极 主 动性 没有 得 以 充 分 发挥 。对 独立 董事的激励主要 有薪酬激励和声誉激励 两种 , 本文从声 誉激励机制必要性 、理 论 依据 和措 施 等 方 面入 手 , 完 善 我 国 对 独立 董 事 激 励机 制 进行 了探 讨 。 【 关键词】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 声誉激励机制

关于独立董事制度的几点思考

关于独立董事制度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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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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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子独立董事制度的八点思考
穆传 农
制 度 的 尴 尬

缺 乏 ,致 使 上 市 公 司 缺 乏 合 适 、称 职 的 独 立 董 事 人 选 , 使 上 市 公 司 必 须 面 对 独 立 董 事 资 源 稀 缺 的 尴 尬 。董事 会 中独立 董事 的权利 、职能 ,与现 行 《 公
导 意 见 》 , 对 上 市 公 司 设 立 独 立 董 事 所 做 出 的 规 定 )
显然 与现行 《 司 法 》 有 直 接 冲 突 , 限 制 了 投 资 人 公 及 董 事 会 的 法 定 权 利 。 因 此 . 《 司 法 》 未 做 相 应 公
诸 多 因 素 导 致 了独 立 董 事 在 董 事 会 中处 于 弱 势
煤 炭经 济研 究
20 0 2年 第 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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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的 职 权 外 ,赋 予 一 些 特 别 职 权 。 如 :有 权 向董
的 因 素 ,仍 将 对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产 生 困 扰 。 因 此 ,选 择 在 两 种 体 制 兼 容 的 框 架 下 建 立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 必 须 首 先 处 理 好 独立 董 事 与 监 事 会 的 职 责 分 工 与 权 限 分 配 。 同 时 , 建 立 与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协 调 配 套 的 独 立 监 事 制 度 .也 应 引 起 管 理 层 和 监 管 机 构 的 重 视 。
司 法 》 所 规 定 的 监 事 会 的 权 利 、 职 能 的 交 叉 、 重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源 于 英 美 法 系 国 家 . 成 熟 于 美 国 , 是 一 元 化 公 司 体 系 的 制 度 组 成 部 分 。 而 我 国 《 司 法 》 采 用 = 元 化 的 犬 陆 法 系 框 架 , 制 度 环 境 公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和要求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和要求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 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见消极条 件);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独立董事在评价总 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等 的绩效时能发挥非常积 极的作用。独立董事相 对于内部董事容易坚持 客观的评价标准,并易 于组织实施一个清晰的 形式化的评价程序,从 而避免内部董事“自己 为自己打分”,以最大 限度地谋求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可以在 监督总经理等高级管 理人员方面发挥很重 要的作用。
青岛啤酒发行H股,设立了2名独立董事 ,成为中国第一 家设立独立董事的公司。
12
(一)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与法制沿革(续)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与法制沿革(
目前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正在制定中。
2008年 2008年6月
中纪委发布了《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对中管干部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 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3
(一)独立董事制度产生于“一元制”公司治理结构 独立董事制度产生于“一元制”
“一元制”公司治理结构 一元制”
“一元制”公司治理结构: 在公司机关设置上没有独立的监事会,董事会既是决策 机构,也是监督机构。 代表国家:英美法系国家,如美国。
股东大会
产生的问题: 董事会的两种职能之间存在着矛盾与冲突,因而这种制 度设计对大型公司来讲是有缺陷的;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以及股东的不断高速分散化,董事 会在客观上出现了侵蚀股东大会权限的现象; 部分高层管理者同时身兼公司董事会成员,实际上形成 了公司管理者对董事会的控制,进而控制整个公司。

我国独立董事若干问题研究

我国独立董事若干问题研究



独立董事不仅要在形式上独立, 更要做到实质上独立。作 为独立董事, 必须做到财产独立、 人格独立、 业务独立、 利益独 立, 既要独立于董事会其他成员, 又要独立于公司的经营管理 层。 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引入与公司及其大股东之间无重大利害 关系、 能够作出独立客观判断的独立董事无疑是一项重要的制 度创新。 F ( 8)  ̄a1 0认为存在一个高度发育的支撑股份公司的外部 9 声誉市场, 独立董事受到这个声誉市场的高度约束。Wi ̄ a l n l i d B  ̄( 9) r 1 6认为, o 9 和非执行董事的声誉市场不同的是, 执行董 事的人力资源价值更多的是通过组织内的声誉市场得到确认 的, 所以在很多时候, 执行董事更多的是跟随 CO的领导。但 E 是在独立董事和 CO E 就公司的决策发生严重冲突的时候, 独立 董事往往不是采取公开的反对态度, 而是采取主动辞职的方式 “ 逃逸” 董事会。Pr(0O的研究表明, ey20) r 妞果得到足够的激励 , 独立董事会更努力的工作。 谭劲松(03认为, 20) 要让独立董事尽职尽责地投入工作, 同 时又使独立董事在工作过程中始终如一地保持独立的话, 这就 需要建立一套恰当而又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既激励独立董 事积极努力地工作, 又对独立董事的行为构成一定的约束。陈 国辉、 孙继彬(04指出, 20) 要使独立董事能保持其独立性并努力 工作, 一方面给予其一定的报酬激励, 另一方面又必须采取相关 的 束机制 约 作为补充, 行 入机制, 额待 包括: 业禁 差 遇原则, 优先 独立 董事推 荐制度等。 鲁桐( 0) 2 2指出, 0 对独立 董事除了 激励 机制外, 还应有约束机制, 包括法律约束、 市场约束和股权约束。 按照现 励经济 代激 学的 观点, 现代企业激励制 度应是符合 现代 制度要 遵循市 经济规 在国家 规范和职 企业 求, 场 律, 法律 工 民主参与下, 企业向经营者、 劳动者和投人生产要素的个人自主 分配报酬的一整套科学的规程、 标准和办法。在有限理性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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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作者:韩佳 作者单位:内蒙古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摘要 独立董事的引入目的是其能站在一个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对管理经营者的违规行为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其实就是为了解决上市公司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激励与约束机制为很成为成多人关心的问题,本文将讨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以及激励与约束制度,并给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独立董事 独立性 激励与约束

引言

缺乏独立性将导致独立董事难以有效监督执行董事和经理人员,保护股东利益。无法有效获取信息和沟通不足阻碍独立董事为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依据和建议,从而使独立董事成为摆设的花瓶,置其于无用的境地。所以必须建立健全有关独立董事的各项制度,如激励与约束,才可能有效的规避以上问题,从而发挥独立董事的真正作用。下面是一些学者关于独立董事的一些见解。 李明辉说道:因为我国的关于独立董事激励约束制度不都不完整,从而影响着其作用的体现。所以,应对独立董事实施一定的激励使其增加监督的积极性,同时强化对他们的约束,对于一些玩忽职守的一定要加大惩罚力度。 此外,葛培华,陈苗杰提出用声誉机制、固定津贴制和股票期权制的组合来共同对独立董事实施激励。 刘志海也说道:既然引入独立董事是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那么如何更好的激励其发挥监督职能就成了关注的问题,同时提出在被研究者和企业界分别关注的无形激励和有形激励之外,也需要企业内外部相关制度建立相继完善来作为基础。 贺武、刘平也提到:在独立董事应用到我国期间,效果不明显的原因就是没有进行有效的激励、他们将从薪酬、声誉、控制权等方面来健全我国独立董事制度。 杨耀兴提出如何使独立董事保持真正的独立,发挥其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得职能是当下的焦点,讨论了以制约独立董事实施权力的因素为基础,说明独立董事如何摆脱困境、实现独立,同时也对改进我国独立董事机制提出建议。 此外李俊彦提到了独立董事的激励出现了两个悖论,一怎样从企业或者股东的角度出发来激励独立董事,又可以维护其独立性;二从委托)代理理论的角度来看,独立董事实际上也属于代理人角色,但是从独立董事所应具有的职责来看,其所起的作用应该是降低股东的代理成本。如何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以期发挥更好的作用?并且讨论了独立董事的激励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闫薇谈道:在对有关公司治理问题进行一般评述前提下,探讨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以及什么边界条件使其产生作用和激励与约束的问题,同时也提出了解决独立董事激励与约束网络平台思路。 张太保提到独立董事机制是实现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措施,为了解决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发挥独立董事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所起到的作用,需要健全相关的激励约束制度,达到独立董事责、权、利相平衡;这种制度主要分为经济补偿机制,声誉促进机制和法律约束机制。 何问陶、黄莹通过完善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高层管理者的博弈模型,认为声誉、监控成本、法律约束等成本是影响独立董事监管职能发挥的重要因素,并据以提出一些改革独立董事激励约束机制的路径思考。 刘德学,何勇认为对于独立董事的两个重要任务-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和加强董事会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以博弈论和信息基础学为基础,给出相关的理论分析模型并提出对应的激励约束建议与方法。 同时金秀、何勇谈到基于独立董事的两个重要任务,提出了相应的激励约束方法,来使代理成本减少,使独立董事更好的发挥诚信、勤奋自勉的作用,为公司治理体现良好的作用。 李湛说道我国在上市公司中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为避免其流于形式,须凭借声誉激励,报酬激励和法律责任约束来构,建科学的激励约柬机制来激励约束独立董事 肖和燕通过对独立董事机制相关问题的研究,研究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独立董事机制建立与执行的缺点,提出改进我国独立董事机制的建议。 黄彤彤概括了关于独立董事理论界的不同观点,同时做了简单的分析,接着从证监会和上市公司这两个方面提出了对我国独立董事激励约束的建议与对策。 邱风 张青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了独立董事制度失效的深层次原因 并相应提出了若干解决方法 希望对我国构建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有所益处。 张青主要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通过构建委托代理模型来深入研究如何构建独立董事激励约束制度。

理论分析 第一章 独立董事制度概述 董事按来源分类可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按功能分类可分为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属于外部,非执行董事 第一节 独立董事的含义及法律特征

一、独立董事的含义 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管理层,除了收取费用和少量持股外,与公司没有任何可能严重影响其作出独立客观判断的交易或关系,具有完全意志,代表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的董事。严格说来,独立董事除了他的董事身份和在董事会中的角色之外,既不在公司内担任其他职务并领取薪水,也不再公司内有其他实质性的利益关系。因此,独立董事实际上是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简称,其必须同时具备身份上的独立性和工作上的非执行性。根据美国及其他部分国家的法律、规则和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与公司或公司雇员之间不存在这样几种关系: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友关系。 二、独立董事的法律特征 (1)独立性。一是法律地位的独立。独立董事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他作为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代表,独立享有对董事会决议的表决权和监督权:二是意愿表示独立。独立董事因其不拥有公司股份,不代表任何个别大股东的利益,不受公司经理层的约束和干涉,同时也和公司没有任何关联业务和物质利益关系。因此,决定了他能以公司利益为重,对董事会的决策做出独立的意愿表示。 (2)客观性。独立董事作为拥有与股份公司经营相关的经济、财务、工程、法律等专业知识,勤勉敬业的执行道德,一定的经营管理经验和资历,以其专家型的知,识层面影响和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 (3)公正性。与其他董事相比而言,独立董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排除股份公司所有人和经理人的“权”“益”干扰,代表全体股东的呼声,公正履行董事职责。 第二节 独立董事制度运行情况综述

一、独立董事制度产生与发展 由于各国市场经济发展阶段和经济体制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国家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产生动因不同。一些推动英美国家公司聘请独立董事的基本因素,如平息投资者对经理人员高薪酬的抱怨、降低诉讼风险等,在中国公司中的作用并不明显。而保护流通股东的利益免受非流通股东的侵害,这一中国上市公司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主要动因,在英美国家并不存在。 (一) 经理人员的高薪引发争议 20世纪50年代,美国具有高薪CEO的公司寥寥无几,而到了70年代初,美国近五百家公司CEO年薪水平均达到了40万美元,到了80年代初,年薪超百万的数不胜数。持续长高的经理人员工资成了焦点。总之,谁来决定经理人员的薪金成为股东与经理人员争执的焦点。对于分散的持股股东,基于投票成本高所以不适合担任这一角色。同时经理人员也存在自我利益相冲突,那么,基于以上方面,独立董事就能够发挥明显的作用。 (二)股东诉讼事件大量增加 根据经理人员侵吞股东利益的事件的频发还有大量大公司的破产,投资者不得不再次审视董事会与非执行董事的影响,并逐步将非执行董事当做股东利益的捍卫者。随着公司历史发展的放向,独立董事机制顺势出现并得到了许多投资者的关注。 二、独立董事制度的基本作用 1提高了董事会对公司的决策职能 独立董事制度的确立,改变了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利益结构,弥补了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投资机构推荐或委派董事的缺陷和不足。独立董事制度改变了董事会内部的利益比例结构,使董事会决策职能被大股东控制的现象得以有效的制衡。独立董事制度的确立,改变了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的知识结构。 2、增强了董事会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职能 通过法律赋予独立董事的独立职权,也从董事的善管义务、忠实义务方面要求和督促其从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客观评价股份公司的经营活动,尤其是敢于发表自己的不同意见,防止公司经营管理层操纵或隐瞒董事会的违法、违纪行为,为董事会提供有利于股份公司全面健康发展的客观、公正的决策依据。 3、有利于上市公司两权分离,完善法人治理机制 独立董事不是公司的股东,不具有股份公司的所有权,但依照法律规定享有代表全体股东行使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权和监督权。该制度从法律制度、组织机构两个方面保证了股份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一是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由于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决策,对于董事会始终处于股份公司枢纽地位,对公司生存和发展起到了更好的监督作用,为避免董事会更多地陷入公司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提供了保证。二是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设立独立董事制度对于完善董事会内部的组织结构,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三者之间的分工协调关系,提供了组织机构上的保障 第二章 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的运行状况 第一节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立法实践

虽然目前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公司法》中并无专门的规定,但监管机构对借鉴、引进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亦非常重视,不仅已经在一些规范性文件中写入了有关独立董事的规定。 1993 年 11 月,香港联交所引入对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要求,每家上市公司董事会至少要有 2 名独立的非执行董事。如果联交所认为公司的规模或其他条件需要,可以提高最低人数的规定。 中国证监会在 1997 年 12 月 16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 112 条中规定,“公司根据需要,可以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不得由下列人员担任:(1)公司股东或股东单位的任职人员;(2)公司的内部人员;(3)与公司关联人或公司管理层有利益关系的人员”。 1998 年,H 股公司率先按照香港联交所的要求设立独立董事。国家经贸委和中国证监会于 1999 年 3 月 29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要求境外上市公司都应逐步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制度。 1999 年 11 月 3 日,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本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本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力争有 2名以上的非股东体外董事。这里的“非股东体外董事”可视为“独立董事”。国家经贸委在 2000 年 4 月召开的全国企业改革与管理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今后要在大型公司制企业中逐步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2000 年 9 月 28 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第(七)项中规定:“董事会中可设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独立董事。”该条款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董事会是否设立独立董事提供了明确的选择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 2000 年 11 月 3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指引(草案)》中提出,将来上市公司“应至少拥有 2 名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至少应占董事总人数的20%”。这个指引关于设立独立董事的要求亦为非强制性的,但是对拟上市公司却具有方向性指引的作用。 2001 年 1 月中旬,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要把“在 A 股公司中推行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作为当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因此,2001 年被人们称作“监管年”。中国证监会于 2001 年 1 月 19 日发出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包括正在筹建中的公司)必须完善治理结构,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其人数不少于公司全部董事的 1/3,并多于第一大股东提名的董事人数,首次对独立董事的人数作出规定。 2001 年 2 月,上海市制定并颁布了《关于本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的具体实施意见(试行)》,使上市公司试行独立董事制度工作有章可循。 中国证监会在 2001 年 5 月 31 日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该指导意见,各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以上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应当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员。意见还就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的作用等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2001 年 8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把独立董事制度正式纳入了规范化的轨道。《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上市公司、中小股东乃至证券市场都是一大“利好”,对规范企业行为,帮助企业科学决策,保护投资者权益非常重要。 我国证监会的《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但是有关独立董事的合格人选及其权责的规定还不够详尽。从实际情况看,我国部分引入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因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同而不同。有的公司的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也有的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不享有表决权。总体来讲,目前我国独立董事制度整体规则缺失,如果没有完备的条件就全面推出的话,有可能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因此,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有必要借鉴国际经验与模式,在本土资源与域外经验之间走出符合中国国情、顺应国际潮流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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