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行政诉讼的特制度与规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十八章 行政诉讼的特 制度与规则
第一节 行政诉讼证据
一、行政诉讼证据概述
㈠、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
行政诉讼证据的特殊性:第 一,证据种类的广泛性;第二, 证据来源的特定性,行政诉讼证 据主要来自于行政程序中;第三, 举证责任分担的特定性,而行政 诉讼中,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的
百度文库
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中特有 的法定证据,是指行政机关工作 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对现场情 况所作的书面记录。
二、举证责任 ㈠、举证责任的概念
举证责任是法律假定的一种 后果,特指承担该责任的当事人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对具体
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 举证责任分担的基本原则。
2.被告的举证责任及举证规则 被告在承担举证责任时应遵循以 下规则: ⑴、举证期限。 1延期 2一审补充提供 3二审提 供新的证据
⑶、在举证期限内不能举证的法 律后果,被告在法定期限内不或 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上述证据、 依据的,应当认定为该具体行政 行为没有证据,被告要承担败诉 的法律后果。
第四节 行政诉讼的审判监督 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 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 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依法再次审理的程序。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㈠、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
① 最高人民法院;
② 上级人民法院;
③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 ④ 人民检察院;
2.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具备法 定理由。
1.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受诉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 起7日内立案,即正式受理。
2.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受诉人 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 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3.对起诉条件有欠缺但可以补
4.受诉人民法院自收到起诉状 之日起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 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 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 反法律、法规规定:(1)原判决、 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1.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 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决、裁定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作 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 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是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 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 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
3.原告的初步证明责任
下列事项由原告举证:
⑴、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
受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4 原告及第三人的举证期限
开庭审理前或人民法院指定的 交换证据之日
(1) 例外规定 延期 原告延期提供证据的条 件较被告宽松 二审中提供新的证据 (2)举证逾期后果
三 当事人证据的规则 《证据问题的规定》10条---21条
{ 行 政 管 理 制}度行 政 的 特 制 度 与
第一节 起诉与受理
一、起诉 ㈠、起诉的一般条件
1.原告适格。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 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㈡、起诉的时间条件
1.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
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 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2.特殊情况下起诉期限的计算 ⑴、行政机关未告知当事人的诉 权或起诉期限时起诉期限的起算。
四 法院调证方面的职权限制 (一)法院责令当事人提供或 补充证据 《证据问题的规定》9条第2款 (二)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
五 质证的规则 《证据问题的规定》35条—52条 六 作为“认定具体行政行为合 法性依据”的证据
除具备合法性 客观性 关联 性以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行政程序中收集
七 证据的采信规则 八 《证据问题的规定》57条
⑵、当事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40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 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 期限的,障碍清除后10日内,可 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 人民法院决定。 ㈢、起诉的程序条件 1.行政案件经复议的情形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强制性选择。
㈡、对起诉的审查
㈢、审查的结果
第三节 行政诉讼的第二审 程序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
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 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 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 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 起上诉。上诉既可以通过原审人 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二审 人民法院提出。
2.上诉受理后一项非常重要的 法律后果是,上诉一经受理,在 第二审程序中行政机关不得改变 其原具体行政行为。
〈行诉法解释〉84,申请人是个 人的,申请执行期限为一年, 申请人是单位的,申请期限 为180日
四 执行措施

行政诉讼法第65条规定
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具体 行政行为
一 提起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条件 1 具体行政行为条件
(1)可由人民法院执行 (2)已经生效 (3)具有可执行内容 2申请人条件 作出行为的行政机关可申请执
二、上诉案件的审理
㈠、审理方式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
件可以实行书面审理。在以下两 种情形下,必须进行开庭审理,
行政诉讼二审的全面审查原 则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二审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既要对原审 法院的裁判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又要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 性进行审查;(2)二审法院审理 行政案件,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
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第一审 程序
一、审理前的准备 ㈠、组成合议庭
㈡、交换诉状 ㈢、处理管辖异议 ㈣、审查诉讼文书和调查收集证 据 ㈤、审查其他内容 二、庭审程序 ㈠、庭审方式 1.以公开审理为原则。 2.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3.法庭调查。 4.法庭辩论。 5.合议庭评议。 6.宣读判决裁定。 ㈢、审理期限
—62条
撤诉
1申请撤诉 (1)条件 第一 申请人资格 第二 自愿 第三 合法 (2)准许撤诉裁定 (3)准许撤诉效果
被告改变被诉行为
一 条件 〈行诉法解释〉50条 被告只能
在一审中改变被诉具体行为, 二审和再审中不能改变 但〈关于行政诉讼撤诉问题的规 定〉8条 二审和再审也可改变 二 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处
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为违法的, 应当作出确认违法的判决,而 不能作撤消判决
认为原行为合法的,判决驳回 原告诉讼请求
行政诉讼裁判的执行
一 执行条件
二 执行机关: 人民法院和行政 机关
三 1人民法院 原则上由第 一审人民负责,但〈行诉法 解释〉85条作了较为灵活的 规定
四 2行政机关
三 申请执行期限
3被申请人条件 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人
4申请执行期限 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从被执行 人起诉期限届满180日内提起 权利人申请执行的,应自行政 机关申请执行的期限届满之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