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合伙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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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协议范本6篇

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协议范本6篇

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协议范本6篇篇1本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由以下各方在__________签署:甲方(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乙方(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企业名称及注册地1. 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

2. 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地为:__________。

三、出资及股权分配1. 甲方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______万元,占企业总出资额的______%。

2. 乙方作为普通合伙人,以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方式出资,占企业总出资额的______%。

3. 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分配企业利润和承担企业亏损。

四、合伙期限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

五、业务范围及经营管理1. 有限合伙企业的业务范围为:__________。

2. 乙方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甲方有权参与重大决策。

3. 双方共同制定企业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六、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1. 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照双方出资比例分配。

2. 企业亏损由双方按照出资比例承担。

3. 双方应按照约定时间进行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结算。

七、入伙、退伙及转让1. 新合伙人入伙需经双方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2. 有限合伙人退伙时,按照企业法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处理财产份额。

3. 双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八、协议解除与终止1.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解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一方严重违约等。

2. 有限合伙企业终止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算。

九、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金融合伙人制度范本

金融合伙人制度范本

金融合伙人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合伙人制度,保障合伙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范本。

第二条本范本所称金融合伙人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是指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甲方”)与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组成金融合伙企业,共同投资、分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制度。

第三条甲方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合法的金融机构资质;(二)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稳定的经营状况;(三)具备与乙方共同投资、分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能力。

第四条乙方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备投资能力;(三)诚信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四)具备与甲方共同投资、分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意愿。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设立与运作第五条金融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由甲方负责设立,乙方可根据甲方提供的合伙企业设立方案进行投资。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政策,主要包括:(一)股权投资;(二)债权投资;(三)投资咨询;(四)其他金融业务。

第七条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政策,最长不得超过十年。

确需延期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报甲方审批。

第八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原则:(一)合伙企业利润应按照甲方和乙方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二)合伙企业亏损应由甲方和乙方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共同承担;(三)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政策。

第九条合伙企业的决策机构为合伙企业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提名,经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

第十条合伙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政策,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合伙企业合规、稳健运营。

第三章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甲方权利与义务:(一)负责合伙企业的设立和运营;(二)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三)负责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四)监督乙方履行出资义务;(五)依法享有所出资的股权;(六)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义务。

有限合伙企业协议与有限合伙企业章程范本7篇

有限合伙企业协议与有限合伙企业章程范本7篇

有限合伙企业协议与有限合伙企业章程范本7篇篇1一、总则1. 本协议与章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2. 有限合伙企业的宗旨是:通过有限合伙的形式,聚集资金,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促进企业发展,实现各方共赢。

3.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是:XXX。

二、有限合伙企业协议1. 合伙人(1)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则以其出资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2)合伙人的具体名单及出资比例、方式等详见附件《合伙人名单及出资信息表》。

2. 合伙事务执行(1)普通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项目管理、资金调配等。

在合伙事务执行过程中,普通合伙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最大化而努力。

(2)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事务,如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由普通合伙人负责。

普通合伙人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稳健发展。

3. 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1)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

在扣除各项成本、费用后,有限合伙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

(2)如果有限合伙企业发生亏损,各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亏损责任。

普通合伙人以其出资为限对亏损承担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则以其出资为限对亏损承担责任。

4. 退伙与解散(1)如果某合伙人需要退伙,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退伙时,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2)如果有限合伙企业因故解散,各合伙人应当依据协议约定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如有亏损,各合伙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亏损责任。

三、有限合伙企业章程1. 企业名称与住所(1)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为:XXX。

(2)有限合伙企业的住所为:XXX。

2. 经营范围与方式(1)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XXX。

具体可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划分。

合伙投资协议书精选15篇

合伙投资协议书精选15篇

合伙投资协议书精选15篇合伙投资协议书合伙投资协议书1甲方: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

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效益性原则。

2. 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3. 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民主的原则。

4. 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应遵循节约、高效、合理使用资金的原则。

三、财务管理组织架构1. 合伙企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设财务总监一名,负责财务部门的全面工作。

3. 财务管理部门下设会计部、审计部、资金部等部门,分别负责会计核算、审计监督和资金管理等工作。

四、财务管理制度1. 资金管理(1)企业资金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

(2)企业应建立健全银行账户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3)企业应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合理分配资金使用。

2. 会计核算(1)企业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2)企业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

(3)企业应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分析,及时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财务审计(1)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

(2)企业应接受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 成本控制(1)企业应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各项成本。

(2)企业应加强成本核算和分析,不断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5. 投资管理(1)企业应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企业应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确保投资收益。

五、责任与考核1. 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财务管理负总责。

2.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对财务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合伙企业应定期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晋升等挂钩。

基金合伙企业会计制度(3篇)

基金合伙企业会计制度(3篇)

第1篇一、引言基金合伙企业作为一种常见的资产管理形式,在我国金融市场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基金合伙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会计制度。

二、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基金合伙企业的会计核算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2. 真实性原则: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完整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全面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4. 及时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保证会计信息的时效性。

5. 可比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6. 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对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应当合理预计并予以确认。

三、会计核算的范围基金合伙企业的会计核算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资产核算: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等。

2. 负债核算: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借款、应付利息、长期应付款等。

3. 所有者权益核算: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4. 收入核算:包括管理费收入、业绩报酬、投资收益等。

5. 费用核算:包括管理费、业绩报酬支出、投资损失等。

6. 利润核算: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

四、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1. 货币资金:采用借贷记账法,借方登记现金、银行存款的增加,贷方登记现金、银行存款的减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期末按公允价值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成本法下,投资收益按被投资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确认;权益法下,投资收益按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的份额确认。

4. 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折旧计入当期损益。

合伙企业会计法律制度(3篇)

合伙企业会计法律制度(3篇)

第1篇一、引言合伙企业作为一种重要的企业形式,在我国经济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合伙企业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其经济活动日益复杂。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会计行为,保障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合伙企业会计法律制度。

本文将从合伙企业会计法律制度的概述、基本内容、实施与监管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合伙企业会计法律制度概述1. 合伙企业会计法律制度的定义合伙企业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会计行为,保障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依法制定的关于合伙企业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

2. 合伙企业会计法律制度的作用(1)规范合伙企业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保障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3)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合伙企业健康发展。

三、合伙企业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1. 合伙企业会计核算制度(1)会计科目设置:合伙企业应根据业务特点和需要,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会计核算方法:合伙企业应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合伙企业应建立健全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2. 合伙企业财务报告制度(1)编制要求:合伙企业应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报告格式和内容编制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披露要求:合伙企业应按照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如关联方交易、重大投资等,保障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3. 合伙企业税务处理制度(1)合伙企业应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相关税费;(2)合伙企业应建立健全税务处理制度,确保税款的合法合规。

4. 合伙企业内部控制制度(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化解风险;(2)明确内部控制责任,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四、合伙企业会计法律制度的实施与监管1. 实施主体(1)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建立健全会计法律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2)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法为合伙企业提供审计服务,确保审计意见的客观、公正。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目录第一章定义和释义第一条定义第二条标题第二章总则第三条协议订立依据第四条合法性第三章合伙企业的设立第五条企业名称第六条经营场所第七条企业性质第八条合伙目的第九条投资方式第十条经营范围第十一条经营期限第十二条登记及备案第十三条非公开募集第四章合伙人及出资第十四条合伙人第十五条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第十六条资金托管第十七条出资缴付第十八条出资违约第五章普通合伙人第十九条普通合伙人第二十条无限责任第二十一条执行合伙事务人的权利义务第二十二条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代表第二十三条普通合伙人的权利第二十四条普通合伙人的义务第二十五条普通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第二十六条普通合伙人责任的限制第二十七条普通合伙人的违约处理第六章有限合伙人第二十八条有限责任第二十九条有限合伙人的权利第三十条有限合伙人的义务第三十一条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第三十二条有限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第三十三条有限合伙人责任的限制第三十四条有限合伙人的违约处理第七章合伙人大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第三十五条合伙人大会第三十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第三十七条关联交易第八章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第三十八条投资对象及领域第三十九条投资限制第四十条投资进度第九章合伙企业收益分配、亏损分担及合伙债务的承担第四十一条合伙企业收入、利润与可分配资金第四十二条合伙企业费用第四十三条税赋第四十四条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及程序第四十五条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形式第四十六条可分配资金的账户管理第四十七条取得被动投资收入时的分配第四十八条经营亏损承担第四十九条合伙企业债务第十章合伙企业的会计及报告第五十条资本账户第五十一条记账和会计年度第五十二条审计及财务报告第五十三条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第五十四条查阅财务账簿第五十五条其他信息披露第十一章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及出质第五十六条合伙企业财产第五十七条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第五十八条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出质第十二章入伙、退伙及合伙人身份的相互转变第五十九条合伙人入伙第六十条普通合伙人退伙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人退伙第六十二条合伙人退伙程序以及相关责任第六十三条合伙人身份的相互转变第十三章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第六十四条解散事由第六十五条清算第十四章违约责任第六十六条合伙人违反出资义务的违约责任第六十七条普通合伙人的违约责任第六十八条有限合伙人的违约责任第十五章其他约定第六十九条商誉归属第七十条不可抗力第七十一条争议解决第七十二条适用法律第七十三条保密第七十四条变更及补充第七十五条文本与效力第七十六条生效及终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鉴于: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业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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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合伙企业治理,规范合伙企业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合伙企业及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合伙企业相关决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运用合伙企业所管理的资产对外进行的股权投资及其他类型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 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合伙企业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制度、合伙协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合伙企业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合伙企业参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 合伙企业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二章 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第六条 投资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 (一)保证合伙企业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合伙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合伙企业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 合伙企业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投资管理须覆盖合伙企业投资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 (三)成本效益原则。合伙企业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管理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 第三章 投资决策机构 第八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合伙企业对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评审与决策的常设机构,根据合伙人会议的授权,负责合伙企业投资业务的决策,以及投资策略、投资政策的确定等。 第九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共同组成。其中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可指派3名成员,其他有限合伙人可指派2名成员。投资决策的形成必须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4/5以上人员的同意通过,并签署形成书面投资决议。投资决议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并经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签发的支付通知,送达托管银行审核后才能够完成投资。 尽管有前述规定,但当所表决的被投资项目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或其所代表的投资人之间为关联人时,该关联委员的表决权应在表决基数中扣除。 第十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当选举一名成员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就以下事项行使职权: 1、制定基金的募集方案; 2、决定报请合伙人会议审议的投资项目; 3、制定投资方案; 4、制定投资项目的退出方案; 5、决定项目投资经理的人选; 6、根据合伙人会议的授权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会议表决方式进行决策,因故未能参加现场会议的委员,可以通过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议在全体委员出席(有书面全权委托人代为出席亦为出席)的情况下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 合伙人会议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可以行使否决权,但否决权的行使应当取得合伙人会议四分之三以上合伙人的同意。 第十四条 项目初审会负责对项目的可行性、预期收益及风险进行审查并形成文字报告,供总经理决策是否对项目启动进一步调查研究。 第十五条 项目初审会由总经理牵头,由投资经理、法律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组成。总经理可在必要时决定合伙企业其他人员或外聘专业人士参加项目初审会。 第四章 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第十六条 投资潜在的投资项目一般应具备如下(但并非必须全部具备)特征: 1、 较高的成长性; 2、 先进的技术; 3、 较高的进入壁垒; 4、 优秀的管理团队; 5、 领先的市场地位; 6、 有利的投资价格; 7、 很强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第十七条 未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合伙企业不得从事以下投资行为 1、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证券, 2、用借贷资金投资; 3、向其他人提供贷款或担保(购买投资组合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除外); 4、投资于有可能使公司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 5、投资于可能会损害合伙企业商誉的产业、产品或领域; 第五章 投资业务流程 第十八条 项目搜集 合伙企业应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获取项目: 1、与国内外私募股权投结基金结为策略联盟,互通信息,联合投资; 2、派出专门人员跟踪和研究国内新技术以及资本市场的新热点,通过项目洽谈、寄送资料、报刊资料、电话查询、项目库推荐、访问企业或网上搜索等方式寻找项目信息,作好项目储备。 第十九条 项目初审 项目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的七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可否投资的初审意见并填制《项目概况表》。项目经过初选后分类、编号、入库。 第二十条 签署保密协议 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项目投资经理应主动与企业签署保密协议。若企业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则在接受对方的商业计划书之后就可与之签署保密协议。 第二十一条 立项申请与立项 项目初审后认为需要对企业做进一步调查研究的,项目投资经理填写《项目立项审批表》,报合伙企业项目初审会批准立项。立项批准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的项目可以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第二十二条 尽职调查 立项批准后,项目投资经理到项目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填写完成企业《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认为可以投资的企业与项目,项目投资经理编写完整的《项目投资建议书》。尽职调查一般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十三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项目投资经理的《项目投资建议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内部审查。所有内部审查工作应当自接到项目投资经理提交完整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形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表》。 在项目投资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若遇到因客观原因导致发生与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之相关投资决策不符的情况,项目投资经理应撰写书面报告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重新审查。 第二十四条 签订投资协议 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同意进行投资的企业或项目,经合伙企业法律顾问审核相关合同协议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授权代表与合作对方签署《投资协议》。 第二十五条 对项目企业的跟踪管理 在投资协议生效后,项目投资经理具体负责项目的跟踪管理,除了监控企业经营进展外,还应为企业提供战略性或策略性咨询等增值服务,使企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快速增值。 跟踪管理的具体内容有: 1、定期(每月或每季,视项目企业具体情况而定)取得企业财务报表、生产经营进度表、重要销售合同等,并分析整理为《企业情况月(季)度分析表》; 2、参加企业重要会议,包括股东会、董事会、上市工作项目协调会以及《投资协议》中规定合伙企业拥有知情权的相关会议并形成会议纪录; 3、每季度对企业进行至少一次访谈,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咨询意见并形成《企业情况季度报告》。 第二十六条 投资的退出 在项目立项之初,项目投资经理即要为项目设计退出手段,然后随着项目进展及时修订。 具体的退出方式包括三种:IPO(首次公开发行)、出售、清算或破产。首次公开发行包括国内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国外主板上市、创业板上市等;出售分为向管理层出售和向其他公司出售;当风险公司经营状况不好且难以扭转时,解散或破产并进行清算是可选择的退出方式。IPO及出售将是本合伙企业主要的退出渠道。 项目推出时机成熟时,由项目经理起草《投资退出方案书》。 第二十七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退出方案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项目投资经理的《投资退出方案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内部审查。所有内部审查工作应当自接到项目投资经理提交完整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形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退出决策意见表》。 在退出方案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若遇到因客观原因导致发生与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之相关投资决策不符的情况,项目投资经理应撰写书面报告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重新决策。 第二十八条 项目总结 项目退出后,项目投资经理应当书写项目总结报告,对项目投资中的经验教训予以总结,以资参考。 第六章 投资业务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业务档案是指合伙企业在投资活动中形成的、作为历史记录保存起来以备考察的文字及以其他方式和载体记录的材料。 第三十条 本办法所称业务档案包括项目投资考查及决策阶段档案、项目跟踪管理阶段档案、项目投资退出阶段档案三部分。 第三十一条 项目投资决策阶段档案包括商业计划书、项目概况表、尽职调查提纲、尽职调查报告、阶段性工作报告、立项审批表、投资建议书、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表、投资协议以及企业所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三十二条 项目跟踪管理阶段档案包括企业月度、年度财务报表、季度访谈/项目进展报告、重要会议纪录。 第三十三条 项目投资退出阶段档案包括投资退出方案书、项目总结报告。 第三十四条 业务档案按项目立卷,文件之间建立相应索引。项目概况表除按项目立卷外,还应作为独立资料统一立卷。 第三十五条 业务部门应做好业务档案的日常整理工作,于不同业务阶段结束后的五日内按合伙企业行政管理部的要求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并将业务档案移交归档。 第三十六条 业务档案一式两份,一份交行政管理部,一分留部门保存。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所附附件为投资管理制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合伙人会议制定和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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