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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桩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需方单位:上海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供方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购买预应力砼管桩,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基于互惠互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统一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项目类型:□房地产□工业厂房□经济适用房□道路□桥梁□市政工程

客户类型:□房地产□工矿企业□政府投资主体□总承包□基础施工单位运输方式:□代运□代卸□自提

二、桩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款

说明:1、本合同管桩单价为含税价,不含桩尖。如采用桩尖价格另计。

2、甲乙双方同意全权委托运输和装卸管桩,实际发生的运输和装卸费以双方签认的《管桩销售结算清单》为准,运输费和装卸费由开具发票与甲方结算,支付时间与管桩货款同步,由乙方代收代付运输和装卸费。乙方与运输公司签订运费代收代付协议。

3、总价按实际供量结算,单价仍按合同约定单价执行,但实际供量如超过合同量±10%需签补充合同。

4、每组桩长按供方生产的单节长度由供方合理配桩,单节桩长度为米。

5、因桩长变更,当短桩(即管桩单节桩长<10米)发运数量超过合同总米数的5%时,超出部分的短桩另加元/米。

6、当主材(PC钢棒、法兰板、线材、水泥)任一种价格波动超过±5%时,单价另行协商,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

三、技术标准、质量要求、验收方式

1、该工程的管桩产品参照执行标准。

2、需方指定: (手机:)为该项目签收人,经签收人在供方提供的《产品发运单》上面签字或盖章即视为验收合格。如需变更或增加签收人,需方应出具相应的签收委托书。

3、当需方对供方产品提出质量异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需方需提交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与供方交涉,如确系供方管桩质量问题造成的损桩,由供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四、供货方式及期限

1、供货期限:在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天内发货,需方计划配置台桩架施工。

2、自供货日起,需方应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提供供桩的具体规格、桩长、套数、要货数量及计划,由于无预报供桩计划导致待工现象,供方不承担逾期交货责任。

3、若工程现场桩机数量变更、进度安排调整及其他因素引起日供货量调整的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供方。

4、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桩长变更,需方应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及时调整并按期供货。

五、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但供方应满足工地施工进度需求,若需方已按合同规定提报发桩计划,供方在24小时内仍没有发货,则供方每天承担逾期供货部分的千分之二违约金。(以电汇或即期支票方式支付)

2、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承担欠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违约金。

3、以供方实际收到款项之金额为准。由于需方支付的支票未填写供方名称及支票填写错误,或将现金交付经办人,造成供方未能入账和收到货款的,视为需方未付款。

4、供方在结算时应向需方提交《管桩销售结算单》,需方在收到后五天内应完成核对、签认手续,超过期限视同需方认可供方出具的《管桩销售结算单》所有数据。

六、双方责任

需方:1、按实提供日供桩计划;

2、需方应确保工地道路通行及卸桩场地的平整,保证运桩车辆通行及一次性卸桩到位。如因场地问题或其他非供方原因造成二次转运或回运供方仓库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需方承担。

3、当达到合同约定的结算节点时,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需方在工程供桩结束五个工作日内为供方签证决算单,以确认供桩数量及货款总额,逾期未签证的按供方的供桩总量结算

管桩施工劳务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管桩施工劳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预应力管桩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预应力管桩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编号: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作名称:碧桂路高架桥工程预应力管桩施工 工作地点:佛山市顺德区碧桂路 工作范围及工作虽:碧桂路高架桥预应力管桩(d=40cm),约万米,乙方进场后甲方指定乙方负责施工的具体区域。乙方优质、按期完成本合同工作虽。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承包,乙方提供桩机和劳务人员,乙方劳务报酬根据乙方完成的工作H计算。 劳务分包作业内容为:甲方应满足“三通一平”路通、水电通,桩位放线、打桩机就位、起吊管桩、压桩、接桩、送桩等以及其它乙 方为完成本工程所有必须的临时设施及 辅助工序。 第二条、劳务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20XX年8月10日。 结束工作日期:根据工程的工期需要,乙方的工期满足甲方要求。 第三条、质虽标准 按公路工程现行工程质虽验收标准进行评定。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上述要求的质虽等级、标准组织施工,并服从甲方委派的现场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指导。做好现场施工的原始记录及 相应的基础资料。 桩位的倾斜和上浮等不能超过公路工程验收标准及规范要求,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工艺要求,确保工程质虽。 若乙方不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土,工程质H达不到质虽标准,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其停工、返工。若出现质虽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每道工序均应在甲方及驻地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签认后方准许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及监理对乙方进行检查后,并不免除乙方对施应负人工的质虽责任。 劳务报酬按管桩施工劳务分包单价和经甲方确认的劳务作业虽进行计算,分包综合单价元/m。 劳务承包单价为乙方完成所承担的劳务作业内容所包 括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含管桩费用)、机械费、管理、利润、保险、风险、人员调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所有费用以及隐含的风险费用总和;

如何跟进项目洽谈合同

如何跟进项目洽谈合同 一、如何跟进项目——通过分析客户购买决策因素来赢取合同订单 随着管桩市场越来越成熟,厂家越来越多,我们的客户有着更多的购买途径,有着更多的选择,他们最终是如何作出决定的? 客户最后的购买决策是建立在选择中得到什么(也就是商品价值)和付出什么(也就是采购成本)的比较之上,客户要对得到的利益和假设的成本进行比较。所以我们业务人员要全面分析客户的购买决定因素,进行有的放矢地跟进、谈判才能更好更有把握地赢取合同订单。 用我们平时跟进订单的例子来解释,假如我们在跟进一个房地产项目,同时竞争对手XX管桩厂的业务员也在跟进,我们都仔细地向该房地产公司的采购负责人介绍了我们的产品及公司,这位采购负责人采购的管桩是用于某商品房项目的建筑基础,并希望质量要好,不想发生有因质量问题造成断桩事故。通过他的比较和了解,当然也要通过我们业务人员的销售述说,他对我们厂的产品质量比较认可,通过考察,他也认为我们产量大供应能力强,所能提供的供应服务有优势,他还发现,我们的销售人员业务综合知识丰富,并且有责任心,最后他综合评定给建华管桩这个品牌形象上也打了高分,也就是他把商品的四种价值(产品、服务、人员、形象)加在一起认为,我们建华管桩所提供的商品价值较高。 那么,他会买我们的管桩吗?不一定!这位采购负责人还要对与建华管桩厂和XX管桩厂交易过程所要产生的采购成本进行比较,这个成本不仅指价格上的货币成本,还包括时间、精力和体力成本。客户最终还是要权衡商品价值和采购成本之间的比重来作出决定。可见价格作为货币成本只是客户购买决定因素的其中一点,虽然重要,但不是绝对,也不是无法取代。我们业务人员可以套用以上客户购买决策因素的分析架构从这以下三方面来跟进客户,从而引导并影响客户的购买决策:(一)我们可以通过阐述表达我们的产品、服务、人员、形象来提高客户对我们建华管桩的商品价值认识。

桩基采购合同

篇一:预制桩基础采购合同 预制桩基础采购合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委托乙方承建打桩工程。为明确双方各自的相互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信守遵行。第一条、工程名称:张掖市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工程(中继泵站) 第二条、工程地点:张掖市甘州区流泉中继泵站、变配电室 第三条、工程内容: 1、单桩深度暂定 9米,共约82 条,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750 kn,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为kn。 2、本工程乙方包工包料,包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按图纸技术要求预制),包打桩人工费,包施工用电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普通桩尖、包焊条等辅助材料。 ①打桩单价:400×400×9000方桩按元/米,此单价含桩材料费及辅材费、人工费、施工用水电费、普通桩尖(元/个),报验报监费用等一切费用含税金。桩接头采用焊接接头,接头不宜多于3个3。 ②竣工结算时,按实际施工量计算,单桩计算方法,从自然地面计算到桩尖。送桩深度要求,以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公司现场书面通知为准:送桩深度不得超过甲方书面通知送桩深度1米或露出自然面以上,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指浪费桩或送桩过深产生的接桩费用) ③工程结算以甲、乙方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为准。 第四条、施工工期: 1、自试桩之日起计个日历天,要求桩机在年月日前进场施工。并于年月日前完成全部打桩施工任务,如工期不能按期完成,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价的1‰,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如因政府停电、设计图纸变更影响施工进度,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时,如因台风、暴雨造成停工,导致乙方出现停工、窝工24小时以上,经双方协商,签证,工期方可顺延。 3、因其他意外情况的停工,双方应共同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其损失由责任方负担,由于停工,窝工原因而造成损失时,属甲方责任的,工期顺延,窝工半天起开始签证,窝工的桩机按每台每天1000元补尝。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赶工,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延迟一天罚款2000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乙方须持有加盖公司财务章收据及发票支取工程款。 (二)乙方在保质量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以下付款方法: 1、甲方在收到乙方进度款报表后应在七天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及时支付进度款; 2、打桩完工,桩测试合格付到总工程进度款的70%; 3、余下30%工程款于桩基础验收合格三个月内支付清。甲方须在乙方打完最后一根桩的三个月内完成桩基础验收工作;验收时间越过三个月,甲、乙双方视桩基础为合格工程,并同时支付工程余款。 第六条、承包方式: 1、技术要求:根据设计图纸和地质资料,乙方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以静载法检测抽样试验结果为准。试桩合格,费用则甲方负责;试桩不合格,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保证返工合格为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税金负责:由乙方负责,本工程价格为含税价。

光伏发电采购合同范本

光伏发电采购合同范本 《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适用于按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完成光伏电站备案,向公用电网供电的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签订购售电合同。 本购售电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购电人:,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输/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税务登记号:,住所:,法定代表人:。 售电人:,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本合同所指光伏电站(阵列)(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税务登记号:,住所:,法定代表人:。 双方提供联络通信及开户银行信息如下: 购电人名称: 收件人:电子邮件: 电话:传真:邮编: 通信地址: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售电人名称:

收件人:电子邮件: 电话:传真:邮编: 通信地址: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鉴于: (1)售电人在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兆瓦(MWp)的光伏电站(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售电人在拥有并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兆瓦(MWp),本合同为期兆瓦(MWp)的光伏发电站。 (2)光伏电站已/将并入购电人经营管理的电网运行。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章定义和解释 1.1 本合同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1.1 光伏电站:指位于由售电人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兆瓦(电站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一,光伏电池阵列地理分布图详见附件二)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本合同为期兆瓦,装机容量为兆瓦的发电设备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备。

充电桩购销合同1

平凉宾馆立体车库充电项目智能充电 系统产品购销合同 买方(甲方):平凉惠民停车场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乙方):兰州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2 日 智能充电系统产品购销合同 买方(甲方):平凉惠民停车场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乙方):兰州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买卖双方为实现本合同目的,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项目名称:平凉宾馆立体停车库充电项目 项目内容:智能充电系统的设计、制造、成套、包装、运输、调试。 一、标的、数量、价款

备注:以上充电系统必须满足充电计费功能,方便买方进行充电服务费的收取。 1、以上项目合计总计为(人民币大写):柒万元整(¥70000.00元)。 2、本合同价款包括智能充电系统的设计、制造、成套、包装、运输、调试、17%增值税,(不含到场卸货、安装施工费用,安装时卖方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无偿指导安装)。 3、本合同附件1(技术方案) 合同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一)、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由买方支付到卖方指定账号内。 2、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支票;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5%的预付额,计24500.00元。 2、充电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60%工程款,计42000.00元。 3、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总额的5%,计:3500.00元的质保

金(从总价中扣留,质保金不计息)。质保期限为两年,质保期满后经买方组织检查验收,确认若无任何问题,质保金于验收后五日内支付。 4、付款前卖方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卖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卖方需依法向买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 5、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总价有变更,则按变更后的总价付款,付款进度与比例不变。 三、交货地点、期限及安装完成期限 1、交货地点: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公园路以西(甘肃平凉宾馆原锅炉房旧址) 2、交货期限:卖方在签订合同后25日内交货; 3、安装完成期限:卖方确保充电系统于2018年1月27日前交货(交货时卖方需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无偿指导工作);2018年1月29日前指导买方完成所有充电系统安装(安装期间卖方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驻现场指导,但因买方提供的施工队伍、电力接入等导致的工期延误,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买方安装完成后,2018年1月30日卖方完成所有充电系统调试。 四、买方责任 1、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向卖方支付合同款; 2、指定专人接受卖方充电系统安装、使用的相关培训; 3、负责充电系统卸货、保管、安装;

管桩运输合同

管桩运输合同 甲方:天津建华管桩有限公司 乙方: 本运输合同包括两部分运输内容,第一部分指从沈阳大成站6号专用线至燃料集团管桩堆场的短途倒运(以下简称短途倒运),第二部分内容指从燃料集团管桩堆场至沈阳及周边城市各个工地之间的管桩运输(以下简称长途运输)。 一、短途倒运 1、倒运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小时内赶到沈阳大成站6号线 进行工作。 2、倒运地点:沈阳大成站6号线至燃料集团管桩堆场。 3、工作内容:①将管桩从火车吊装至平板车,②用平板车运输至管 桩堆场,③将管桩从平板车上吊至场地按照规格分类堆放。 3、倒运价格:每个车皮短途运输价格900.00元整,其中包括火车皮 卸车费用300.00元/车皮,平板车短途运输费用300.00元/车皮,从平 板车吊运至堆场分类摆放费用300.00元/车皮。 4、结算方式:若每月倒运工作量超过20个车皮,每20个车皮结算 一次;若每月倒运不超过20个车皮,每月结算一次。每次结算乙方 必须同时开具运输发票。若需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需增加运输费 用6%的税款。 5、乙方在倒运过程必须严格按章作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在

倒运过程遇到的违章、超载、坏车、肇事、火灾、伤人等意外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在倒运过程造成产品损坏必须按照甲方的出厂价格加上运至 沈阳大成站6号线运费价格进行赔偿,甲方将从乙方应收的运输费用中扣除。 7、乙方在倒运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现场调度。 8、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长途运输 1、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2、运输地点:燃料集团管桩堆场至沈阳及周边城市工地。 3、运输内容:从燃料集团堆场按规格吊运至平板车上,运至指定工 地,包括卸车。 4、运输价格:见附表。 5、运输时间: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所需车辆、吊车3小时内到达堆 场开始装车。 6、结算依据:乙方根据甲方的出仓单装车,司机将出仓单(第三联) 交由施工单位签收后及时返还甲方并换取第五联,以此单据(第五联)作为结算依据,若遗失产品出仓单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7、结算期限:每运输管桩累计5000延长米结算一次,结算过程乙方 需开具运输发票,若需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需增加运输费用6%的税款。 8、结算方式:价格见汽车运输价格表。乙方于次月15日将上月结算

预制管桩购销合同-三方合同

合同编号:****-采购(管桩)-20 ******项目 预制管桩采购供货合同 需方:需方单位全称 供方:供方单位全称 运输方:运输方单位全称 日期:二○年月日

预制管桩采购供货合同 【合同编号:****-采购(管桩)-20 】 需方:需方单位全称 供方:供方单位全称 运输方:运输方单位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三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管桩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技术要求 注:此单价包含管桩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费及0%运输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装卸费等。长度小于10米为短桩,单价增加15%。 二、质量保证及验收标准方法: (一)、供方的产品(桩),保证符合国家GB/T13476-20 的标准,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桩的检测报告。如有新规范,按最新规范执行。 (二)、供方产品质量保证需方在施打过程中,按规范及设计要求静压/收锤不烂桩。 (三)、需方对运至现场的所有预应力管桩进行检查及验收,如果有不合格,必须及时退换。如退还原因造成需方损失的,供方承担需方相应损失。 (四)、如果需方的业主有要求时,供方应提交水泥、石料、混合物及钢筋的实验报告单。 三、订货与发货方式: (一)、需方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供部分配桩单给供方,供方组织运输方安

排运输车辆将管桩安全送达施工现场,以便供方安排生产,并根据需方安排提前订货。 其中:试桩数量及供货时间以需方现场确定数量为准。试桩合格之后,合同继续执行。 (二)、在供货中,供方每天确保不少于1000米的供货能力,需方每次要货时,至少提前24小时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并写明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单位长度、卸货地点。 (三)、供货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客户名称、工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长度、总米数和出厂时间。 (四)、需方负责提供供方运输车辆到堆场的安全通道和人员在卸货现场的安全环境,并保证卸桩场地的平整,有人指挥车辆。 四、交货及验收方式: (一)、供货期限:从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止(需方原因和不可抗力除外)。不含试桩及检验时间,具体供货时间以需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二)、供方负责将产品送到合同内指定的工地现场,产品卸货到地面即为交货完毕。 (三)、需方无正当理由退货、拒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需方承担。 (四)、管桩运到指定地点后,需方应有指定的专人在送货单上负责签收,并保留存根作为对帐结算依据。 项目地址: (五)、供方以合同总量为基础进行配桩。 (六)、供方提供需方采购的管桩,提供检验所需全部桩身抽芯材料。 五、付款期限及结算方式: (一)、根据需方施工安排,供方在收到该批次款项后发货到现场。 (二)、最后一批次配桩前,供方与需方积极配合,避免出现数量欠供或超供现象。如出现该现象时,不论多少,供方应将欠供桩补齐或将剩余整桩收回,管桩供货费用按实际使用量及合同单价结算。甲方支付补桩费用,乙方退还收回桩费用。 (三)、在供货过程中,因需方原因连续停止管桩超过天,则需方在停止管桩施打后天内付清全部货款给供方。 六、各方责任

管桩采购合同协议书

管桩采购合同协议书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管桩采购合同需方:永州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湖南建华管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PHC500AB-125)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管桩标准、规格、数量、单价及合同总价 1、执行标准。 1.1、产品符合GB13476-1999图集质量标准。 1.1.1、具体规格、数量以甲方、乙方、监理方、桩基施工单位盖章确认的配桩方案为准。 1.1.2、乙方应确保在桩基工程施工中因断桩、补桩、设计变更而需增加的管桩的供应。 1.1.3、桩基工程完工后未使用完的管桩乙方应给予以退回,并核减合同价款。 2、PHC500AB-125管桩单价:9m(含)以上管桩单价为215元/米。9m以下管桩单价为230元/米。 2.1、管桩单价不因实际供应数量增减及其它任何原因而调整。 2.2、合同暂定总价以配桩方案的规格和数量确定。 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陆佰陆拾伍万元(¥6650000.00)整。 第二条管桩供应要求 1、乙方保证其供应的管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质量标准。

2、乙方应负责将管桩运送至工程现场甲方或桩基施工单位指定的工作区域内。管桩供、卸货应及时、为保证管桩的卸货、乙方必须派吊机驻现场。 3、乙方保证将按甲方的实际需求量供应管桩,无论供应数量是超过或不到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暂定总量。 4、乙方应随货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5、乙方供应管桩完成后,应提交完整的管桩资料给甲方。 6、乙方应配合监理单位、桩基施工单位对管桩质量的检测。 第三条管桩供货时间 1、管桩的供货时间暂定为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具体以桩基施工单位的供桩计划为准。 2、每次具体的供货数量由各桩基施工单位与乙方联系确定,乙方应在收到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将管桩运至合同约定的地点供货通知应由各桩基施工单位签发并由甲方人员签字确认。 第四条管桩价款及支付 1、合同第一条所列之管桩单价为包干价,将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包括管桩运输至交货地点并通过甲方验收前乙方应支出的费用、成本以及质量保证期间的保修费用、利润等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成本、仓储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维修费、利润、税收等。 2、甲方应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价款 2.1、预付人民币叁佰叁拾壹万元整(¥3310000.00元),供方从本合同签订后按月向需方提供管桩,需方在每月内收到的管桩货款均应于当月全部结清。每个月25日结算,结清当月所有管桩货款,并从预付款中抵减,当预付款扣减完后,按实结算当月货款. 2.2、桩基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并经管桩结算后半个月内付清余款。 第五条管桩验收及接收 1、管桩到场后将由监理单位及桩基施工单位负责进场验收并登记造册甲方保证一天24小时内有验收人在现场验收乙方运到产品管桩初验合格后由桩基施工单位负责接收并由桩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甲方人员在验收单证上签名并作为结算合同价款的依据。

预应力管桩采购合同

预应力管桩采购合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因甲方建设工程的需要,甲方向乙方采购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预应力管桩的种类、规格与数量 1、种类与规格AB桩砼标号C80 直径400毫米,壁厚95毫米 2、数量桩长12米的1628根, 桩长12.5米的762根, 桩长13米的574根, 桩长13.5米459根,以上长度和数量为暂定,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调整. 二、单价和总价 1、单价:预应力砼管桩141元/延长米,此价格包含生产、仓储、运输、装 卸、利润、税金等。 2、此单价不因供桩数量及市场价格波动而变化。乙方负责将桩运至现场甲方 或桩施工单位指定的工作区域,包含卸货。乙方提供等额发票。 3、采购总价暂定为人民币6023449.50元。 三、供货时间 1、暂定供货时间为2016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17日。 2、每次具体供货数量由各桩施工单位依据供桩计划与乙方联系确定。乙方在 收到桩施工单位通知后24小时内将桩运至现场。 四、管桩的供应 1、乙方保证供应的管桩为全新、未经使用,与甲方要求的种类、规格、长度、 数量相符,并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2、因现场施工分多块区域,乙方应将货运至现场甲方或桩施工单位指定的工 作区域,包含卸货,为保证卸货时间,乙方应配吊车驻现场。 3、乙方应随货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明书等相关资料,供货结束后应向甲方 提供完整管桩资料。 4、乙方配合甲方、监理方、桩施工方进行对桩的检测。 5、在施工过程中因断桩、补桩、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实际供桩数量与合同第

一条第2小条暂定数量不一致,乙方应确保供应。 6、双方约定管桩的质量保证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若在此 期间因管桩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因乙方不及时供应造成的施工进度或桩施工单位的索赔由乙方承担。 8、若乙方供应不及时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的进度要求安排其它单位供应材料, 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理由阻挠。 五、管桩的验收和接收 1、管桩到场后由甲方、监理、桩施工方对桩进行初验,主要是宏观检查,初 验合格后由桩施工单位进行接收,当次桩的验收单必须有甲方、监理、桩施工方签字方可生效。 2、桩到现场后的初验合格不代表桩质量的最终验收和认可。 3、桩基竣工后对管桩质量进行最终验收。 4、在进场初验后,发现管桩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监理和 桩施工方有权拒收管桩并要求换货,乙方要及时补桩。 六、付款和计算 1、款到发货,货款汇入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2、结算:总价=单价*符合要求的管桩延长米 七、其它 1、由乙方自行承担供料的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任何环节的安全,甲方概不负 责,且不承担连带的刑事和经济责任。 2、乙方应严格管理运料车辆,按照甲方规定进行作业,不得违章、违规、野 蛮作业,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3、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 4、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工 程结束,款清后失效。合同签订日期为年月日甲方:乙方:

管桩购销合同

管桩购销合同(总2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管桩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管桩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 甲方因工程的需要,现向乙方订购PHC管桩一批。 1、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符合国家相应产品质量标准; 2、乙方负责所购材料的售后服务工作。 三、交货方式 1、管桩材料运输到甲方收货地点,经甲方指定签收人或甲方其他书面委托人验查后在管桩厂家提供的《产品出仓单》上签字或盖章即为验收完毕。交货数量以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签认的《产品出仓单》或《销售结算清单》的数量为准。甲方指定签收人或甲方其他书面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收货地点:; 3、收货方法:; 4、运输方式:。

5、如遇恶劣天气、道路不通或不可抗力影响,交货期限顺延。 四、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 A、先付款后提货。若甲方逾期付款,则合同单价按上调元/米结算。 B、材料预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先预付,在每运桩米到工地结算一次并由甲方天内付清货款给乙方,最后一批不够米的管桩货款,甲方应在最后一批桩到工地后天内付清给乙方,若甲方逾期付款,则合同单价按上调元/米结算。 C、按进度付款:每运桩米到工地结算一次并由甲方天内付清货款给乙方;如天内运桩不够此数量则以天为限结算一次并由甲方付清货款给乙方。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追回已发管桩款;最后一批不够米的管桩货款,甲方应在最后一批桩到工地后天内付清给乙方。若甲方逾期付款,则合同单价按上调元/米结算。 D、其它方式: 2、支付方式: 五、结算说明 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交《销售结算清单》,甲方在收到后七天内完成核对、签认手续,超过期限视同甲方认可乙方出具的《销售结算清单》所有数据。 六、双方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上报管桩使用计划、不按本合同规定收料(含便道不畅通和场地容量不足)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按合同按时支付货款给乙方,如因甲方逾期付款,乙方不承担因停工待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终止合同。 3、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规范的管桩产品给甲方,附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递交给甲方。 七、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除本页外凡涉及乙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的任何形式之条款、协议,无论任何人出具均以乙方盖章为准,未盖章无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预应力管桩施工合同

预应力管桩施工合同 RJZY—2012—004 预应力管桩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发包人: 承包人: 2012年7月 1 预应力管桩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榕基智慧园”项目建设需要~现委托乙方承建“ 。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桩基名称:1、PHC-500(125)-AB-C80预应力砼管桩 2、施工方式:锤击 五、暂定工程量: 米 六、工程内容: 1、本工程乙方包工包料:包购桩,运输、验收、合理堆放,、包打桩,试桩、工程桩,、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桩尖、包焊接及焊条等辅助材料。 2、打桩单价:

A、PHC500(125)-AB-C80预应力管桩暂定元/米~桩尖暂定元/只,施工购买前由甲方、乙方及监理方三方共同 2 询价确定,。 B、工程桩施工费元/米,含人工费、机械折旧费,。 C、管理费按 %计取,含上缴集团公司费用、资料费、管理人员工资、柴油费、管桩垫资利息,。 D、税金按 %,按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税票计~多退少补,。 E、机械进退场费万元,两台桩机,。 3、工程量计算方式:按实际施工量计算~单桩计算方法~从桩顶计算到桩尖。 4、结算依据:以现场打桩记录及甲方、乙方、监理三方确认的最终打桩数量为结算依据。 5、桩基工程预算造价: A、管桩: 米* 元/米= 元 B、桩尖: 个* 元/个= 元 C、打桩费: 米* 元/米= 元 D、桩机进退场费:20000元 E、管理费:,A+B+C+D)*6%= 元 F、税金:,A+B+C+D+E)*5.58%= 元 合计:,A+B+C+D+E+F)= 5元。 七、施工工期: 1、自打试桩之日起计个日历天~要求桩机在年月 日前进场~年月日开始打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并于年月日前完成全部打桩施工任务。

管桩采购合同

管桩采购合同 需方:永州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湖南建华管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HC 500AB-125)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管桩标准、规格、数量、单价及合同总价 1、执行标准。 1.1、产品符合 GB13476-1999 图集质量标准。 1.1.1、具体规格、数量以甲方、乙方、监理方、桩基施工单位盖章确认的 配桩方案为准。 1.1.2、乙方应确保在桩基工程施工中因断桩、补桩、设计变更而需增加的 管桩的供应。 1.1.3、桩基工程完工后未使用完的管桩乙方应给予以退回,并核减合同价款。 2、PHC 500AB-125管桩单价: 9m(含)以上管桩单价为215元/米。 9m 以下管桩单价为230元/米。 2.1、管桩单价不因实际供应数量增减及其它任何原因而调整。 2.2、合同暂定总价以配桩方案的规格和数量确定。 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陆佰陆拾伍万元(¥6650000.00)整。

第二条管桩供应要求 1、乙方保证其供应的管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第一条规定 的质量标准。 2、乙方应负责将管桩运送至工程现场甲方或桩基施工单位指定的工作区 域内。管桩供、卸货应及时、为保证管桩的卸货、乙方必须派吊机驻现场。 3、乙方保证将按甲方的实际需求量供应管桩,无论供应数量是超过或不 到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暂定总量。 4、乙方应随货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5、乙方供应管桩完成后,应提交完整的管桩资料给甲方。 6、乙方应配合监理单位、桩基施工单位对管桩质量的检测。 第三条管桩供货时间 1、管桩的供货时间暂定为2017年 6月 26日至2017年 9月30日,具体 以桩基施工单位的供桩计划为准。 2、每次具体的供货数量由各桩基施工单位与乙方联系确定,乙方应在收 到供货通知后24 小时内将管桩运至合同约定的地点供货通知应由各桩基施 工单位签发并由甲方人员签字确认。 第四条管桩价款及支付 1、合同第一条所列之管桩单价为包干价,将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包括 管桩运输至交货地点并通过甲方验收前乙方应支出的费用、成本以及质量保证 期间的保修费用、利润等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成本、仓储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维修费、利润、税收等。 2、甲方应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价款 2.1、预付人民币叁佰叁拾壹万元整(¥3310000.00元),供方从本合同签 订后按月向需方提供管桩,需方在每月内收到的管桩货款均应于当月全部结清。

桩基础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模板

桩基础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应与乙方所盖合同的公章名称、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公司的最新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负责人身份证核对原件后,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项目,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1 工程概况 1.1 分包工程名称: 1.2 分包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桩基础施工,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加盖好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1.4 承包内容: (本合同范本例举人工孔桩、旋挖钻孔灌注桩、预应力砼管桩等三类桩基础,根据各项目集体施工情况确定选用,其中1.4.20至1.4.29为通用内容,使用各种桩基础工程专业分包内容签约时根据具体项目情况选择并删除其他内容后再修改条款序号。) (一) 人工挖孔桩: 1.4.1 人工挖孔桩: 挖土方、石方、修正边、壁、扩底;按甲方、建设单位要求将土石方运至(场地内指定位置)、基抗油排水(含地下水、孔内排水)、通风、孔内照明、安全架子搭拆等。

1.4.2 人工挖孔桩砼护壁:护壁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清理、整理堆放及场内外运输;护壁砼搅拌、运输浇筑、养护等全部操作过程。 1.4.3 桩钢筋笼制作安装:护壁插筋及桩钢筋笼材料采购、运输、制作、绑扎、钢筋保护层垫块制安、超声波测声管安装(如果需要做超声波检测)、吊车吊运、安装、焊接、并装等操作过程。 1.4.4 人工挖孔桩桩芯:桩芯商品砼采购及运输、浇筑(汽车泵)、养护、成品保护等全面操作过程。 1.4.5 桩头清理: 高出甲方要求的标准以上部分桩头浮浆凿除、现场清理等。 1.4.6 并圈砌筑:并圈高度不得超过交付场地地面标高(30)cm。 (二)旋挖钻孔灌注桩: 1.4.7 配合甲方对桩基础的测量放线定位。 1.4.8 旋挖钻机进场、钻孔及入岩。 1.4.9 各种特殊地质处理(流沙、流泥、淤泥、孤石、溶洞、溶蚀、石笋等)。 1.4.10 泥浆池设置和泥浆制作(外运工作视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1.4.11 护壁插筋及桩钢筋笼材料采购、运输、制作安装。 1.4.12 桩芯商品砼采购及运输、浇筑、养护、成品保护等全面操作过程。 1.4.13 桩内抽排水、施工场内的截水和排水。 1.4.14 桩间土的平整、施工安全设施,以及为确保质量和进度及安全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等全部工程和内容。 (三)预应力砼管桩: 1.4.15 配合甲方对桩基础的测量放线定位。 1.4.16 根据地勘报告来合理配置桩长和管桩进场计划。 1.4.17 预应力砼管桩、钢筋、混凝土等材料的采购、运输及保管等。

【工程桩购销合同】宏业方桩购销合同

【工程桩购销合同】宏业方桩购销合同 宏业方桩购销合同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方桩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时间: 20XX年6月27日 供方: 宁波鑫远市政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宁波宏腾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因工程需要,乙方向甲方购买预应力混凝土方桩,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 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宁波羚祐渔具有限公司二期工程 说明: 2.1合同总价包括制作、运输、卸桩。供方不提供发票,不包含桩尖费用。 2.2每个桩位的桩长及桩节组合根据施工图纸及试桩情况确定。 2.3配桩长度为见上表米,自由配桩。若乙方要求缩短平均单节桩长度,

则应增 加相关材料及其它费用。 2.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桩长设计变更需调整不同单节组合等情况,乙方要提前七天 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安排生产,保证供应,单价经双方协商相应 调整。在达成一致单价之前,供方可停止供桩,供桩期限相应顺延。(原按需方 通知生产的方桩仍应履行) 2.5桩的总数量以实际供应量为准,但每种规格的数量调整幅度在合同约定数的±10% 内,单价仍按合同单价执行。 三、技术标准、质量要求、验收方式: 3.1甲方按20XX浙G35预应力离心混凝土空心方桩图集和施工图技术要求组织生 产,保证所供方桩符合质量要求。 3.2卸货后由乙方指定或或为验 收人员验收并在送货回单上签字确认以作为结算依据。 四、交货方式: 4.1交货地点:北仑区大契工业园区 4.2交货方式:甲方委托专业运输公司运输、卸桩。在卸桩时,甲方应服从乙方现

PHC管桩购销合同

PHC管桩购销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签订地点: 工程名称: 签约时间:年月日 需方因工程需要向供方购买PHC管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注:1).上表数量为暂定,结算时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2).上述单价包括成品构件费、桩车费、运输费(含损耗)、卸车费、税金等 一切费用。 3).单价已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综合单价将在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供货结算期间内包定。 2、交货的时间:2010年6月22日开始供桩,实际供桩周期和日供量由甲方现场工程项目部与 乙方直接联系,以服从和配合甲方工期要求为准。 3、交(提)货地点、方式: 3.1交货方式:乙方送至工地现场。

3.1交货地点:青浦镇公园东路/华浦路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3.2 卸(装)车责任方:卸(装)车由乙方负责。 4、制作技术标准:按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产品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GB13476-1999)和设计图。图集号:03SG409 5、验收标准: 5.1 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CBl3476-1999)。 5.2 质量等级:合格。 5.3 验收方法:施工现场验收,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一份,甲方按规范进行验收。 5.4 质量保证书:供货的同时按批量提供质量保证书。 5.5保修责任:合同乙方对供应的所有桩体质量负责;乙方提供的PHC K属于结 构件,虽然工程未预留保修金,但不免除合同乙方对合同甲方所供PHC桩 在建设单位合理使用年限期间(50年)的质量保修责任,合同乙方承担由于PHC桩的质量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的损失,并负责工程的维修。 6、付款方式 6.1 款到发货; 7、结算: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8、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违约方应按经济合同法规承担责 任,并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A. 管桩必须由供方自行生产,如发现有非合同供方生产的PHC桩等冒用现象,一旦发现, 以一罚十; B. 供方必须按照本供需合同对供桩进度、质量保证,如每天供桩数量不足,按2元/m* 天予以处罚;

预应力管桩基础施工合同范本

预应力管桩基础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一致商定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基础部分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承包形式进行柴锤击桩施工。如需要 静压桩施工,单价双方再协商为准。表。 4、容及承包单价:根据甲方提供的桩位基础工程施工平面图规定容,经双 方协商确定本工程数量及单价如下表: 5、本工程承包施工单价包括下列容:管桩材料费(包工包料)、包质量、 包机械人工费、包割桩和接桩费、包水电费、包机械进退场费、包普通桩尖、包桩位放线、 桩管材料选用:

6、本工程承包施工单价容未包括下列容:施工报建费、验桩费、税金、验 桩挖土费、超深挖土费 第二条、施工工期 1、本工程施工工期为晴天计算30 天,从试桩次日算起,合同生效时当日 进场台桩机。等甲方电装好再增加台桩机。 2、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停工,凭甲方在现场代表签证顺延 工期。接甲方通知,乙方马上进场,不得拖延。 第三条、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按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施工和验收。 2、如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单桩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桩,其返工及 各种损失费均由乙方负责。 3、若因施工原因造成打烂桩头、打坏桩身、漏桩、错桩和严重偏移桩位 的责任事故,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若因地质或地下障碍物原因造成的打烂桩头、打坏桩身的责任事故,其材料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但应由双方核实属地质问题。 第四条、结算依据及付款方式 1、结算工程量以甲方委派的现场代表记录桩长签名为结算依据。 2、本工程施工结算桩长由施工地面至桩尖底部结算,竣工后将各支桩长 进行累加,总数为实际施工结算总工程量。 3、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乙方桩机和桩管材料进场,施工进度每完成2000 米按70%支付进度款,以此类推。 余款在打桩完毕验桩合格30 日一次性付清。工程完工后,一个月不

PHC管桩购销合同标准版

PHC 管桩购销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签订地点: 工程名称: 签约时间:年月日 需方因工程需要向供方购买PHC管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述单价包括成品构件费、桩车费、运输费(含损耗)2 一切费用。.单价已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综合单价将在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供货结算期间内包定。日开始供桩,实际供桩周期和日供量由甲方现场22620102、交货的时间:年月工程项目部与乙方直接联系,以服从和配合甲方工期要求为准。 (、交提)货地点、方式:3 3.1交货方式:乙方送至工地现场。华浦路工地现场指定地点。/交货地点:青浦镇公园东路3.1. 3.2卸(装)车责任方:卸(装)车由乙方负责。 4、制作技术标准:按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产品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1999)和设计图。图集号:03SG409 5、验收标准: 5.1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CBl3476-1999)。 5.2质量等级:合格。 5.3验收方法:施工现场验收,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一份,甲方按规范进行验收。 5.4质量保证书:供货的同时按批量提供质量保证书。 5.5保修责任:合同乙方对供应的所有桩体质量负责;乙方提供的PHC桩属于结构件,虽然工程未预留保修金,但不免除合同乙方对合同甲方所供PHC桩在建设单位合理使用年限期间(50年)的质量保修责任,合同乙方承担由于PHC桩的质量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的损失,并负责工程的维修。 6、付款方式

6.1 款到发货; 7、结算: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8、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违约方应按经济合同法规承担责任,并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A. 管桩必须由供方自行生产,如发现有非合同供方生产的PHC桩等冒用现象,一旦发现,以一罚十; B. 供方必须按照本供需合同对供桩进度、质量保证,如每天供桩数量不足,按2元/m*天予以处罚; 倍处以2按损失及补救措施的实际发生工程量金额的发现质量问题的, C. 罚款,发生质量问题的桩体数量,计入每天供量不足的数量中一并处款。 D. 由于合同供方原因影响工程总体质量的,合同供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9、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分别执四份、二份。 发货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收货人: 乙方:甲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月年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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