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接入系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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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发电厂并网流程及接入系统报告

办理发电厂并网流程及接入系统报告

电厂接入系统流程及接入报告提纲
一、发电厂并网流程
1、与贵州电网公司签订并网意向性协议
2、编制接入系统报告
3、由贵州电网公司组织专家对接入系统报告进行审查
4、接入系统报告审查通过,贵州电网公司下接入系统批复意见
5、根据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与贵州电网公司签订正式并网协议、与当地供电局签订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等
6、发电厂安装调试完毕,请当地供电局验收后并网运行
二、签订并网意向性协议需要资料
并网意向性协议在贵州电网公司计划发展部规划科。

需要带上:
1、单位营业执照原件
2、项目建设的政府批文(可能是发改委或经信局等部门下达)原件
3、并网申请
4、发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红章)
5、带单位公章
三、接入系统报告送审必备条件
1、并网意向性协议
2、项目建设的政府批文
3、接入系统报告
四、接入系统报告提纲
(一)一次部分
1、设计依据及范围
2、地区电网概况
3、遵义祥升铸锻材料有限公司3000KW高炉煤气自备发电厂工程概况
4、电网电量、负荷发展预测
5、电力电量平衡
6、高炉煤气自备发电厂接入系统方案论证
7、电厂接入系统电气计算
8、对自备电厂主接线及有关电气设备参数的要求
9、自备电厂接入系统输变电工程及投资估算
10、结论与建议
(二)二次部分
1、系统继电保护
2、安全稳定装置
3、调度自动化
4、通信。

电接入系统方案

电接入系统方案

中国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加油站电力接入工程方案审批:审核:编制:哈密市海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三年十一月1.工程概况中国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加油站电力接入工程10KV采用双电源供电,供电线路为110KV西郊变电站10KV 西戈线67#杆提供电源,新建地埋线路330m,电缆末端新立12m 混凝土杆1基,10m混凝土两基,新架160KVA变压器1台,有费控功能的断路器1台,高压计量箱1台,跌落保险1组,故障指示仪一组。

计划于2013年12月建成投运。

2.建设必要性建成后可就近供电,能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显著。

因此,本工程的建设是必要的。

3、接入系统1)电厂定位根据电力平衡,本工程定位为用户侧并网太阳能电站,所发电力在合肥中南光电有限公司厂区内就地消化。

2)主要技术原则(1)本工程接入系统方案应以国家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系统典型设计、电网现状及规划接线为基础,并与供电规划相结合。

接入系统方案应保证电网和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技术、经济合理,便于调度管理。

(2)本工程光伏电站接入系统方案应充分考虑并网太阳能电站的特殊性及其对电网的影响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本工程接入系统应满足GB/Z 19964《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 19939《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GB/T 12325《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T 15543《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等国家技术标准,以及国家电网公司Q/GDW 617-2011《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3)接入系统方案根据供电规划,该厂区现建设有1座10kV环网柜。

该环网柜采用压气式负荷开关,一进三出,预留1个10kV出线间隔。

进出线保护均采用熔断器保护。

环网柜电源“T”接在110kV店埠变10kV19开关二水厂线公用线路上,安装630kVA、200kVA 变压器各一台,电压等级为10/0.4kV。

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试行)SDJ161—85中华人民共与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SDJ 161—85(试行)的通知(85)水电电规字第63号电力系统设计是在国家计划经济指导下,在审议后的中期、长期电力规划的基础上,从电力系统整体出发,进一步研究并提出电力系统具体进展方案。

批准的电力系统设计,为编制与审批工程设计任务书、工程初步设计、近期计划及下一轮电力规划提供根据。

为了加强宏观决策工作,使电力系统设计的编制与审批有章可循,我部电力规划设计院组织东北、华东与西北电力设计院编制电力系统设计(一次部分)技术规程。

通过多年的努力,编写组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电力规划设计院与科技司组织征求科研、计划、规划、生产运行与设计等有关单位的意见,与多次讨论,并与《电力系统技术导则》(试行)等进行了协调,于一九八五年七月至九月期间召开审查会,进行了审查。

现正式颁发试行。

编号:SDJ161—85。

各单位在试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告我部科技司与电力规划设计院。

一九八五年九月二十四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程适用于220kV及以上电压的电力系统一次部分设计(下列简称“系统设计”),包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电力系统专题设计,发、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的系统部分。

第1.0.2条系统设计应在国家计划经济指导下,在审议后的中期、长期电力规划的基础上,从电力系统整体出发,进一步研究并提出系统的具体进展方案;合理利用能源,节约能源;合理布局电源与网络,使发、输、变电及无功建设配套协调,并为系统继电保护设计、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及下一级电压的系统设计等制造条件;设计方案应技术先进,过渡方便,运行灵活,切实可行,以经济、可靠、质量合格与充足的电能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与人民生活不断增长的需要。

第1.0.3条批准的系统设计应为编制与审批工程设计任务书,工程初步设计,近期计划及下一轮电力规划提供根据。

第1.0.4条系统设计务必执行国家经济建设方针与各项技术经济政策,从系统实际出发考虑远景进展,远近结合,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论证,求得最优方案。

南方电网新接电源入网指南

南方电网新接电源入网指南

南方电网公司新建电源并网 服务指南(试行)目录1. 总则 (1)1. 电网公司部门分工 (1)2. 电源输电规划审查和批复 (1)3. 签订并网意向协议书 (2)4. 电源接入系统方案审查和批复 (2)5. 签订并网协议书 (4)6. 签订购售电合同 (5)7. 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6)8. 新机转商运管理 (7)9. 信息公开及查询 (7)10. 附则 (8)南方电网公司新建电源并网服务指南1.总则1.1.为便于电源项目业主了解我公司新建电源并网服务流程,更加便利地办理新建电源并网业务,根据国家能源局《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暂行办法》(国能监管[2014]107号)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电源及大用户并网管理办法》的有关管理要求,制定本服务指南。

1.2.本服务指南适用于接入35千伏及以上电网的发电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服务流程可参见公司印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客户指南》(2014版)。

1.3.接入新建电源并网服务一般包含接入系统方案审批、签订并网协议书、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书、新机转商运管理等环节。

1.4.对大型新建电源(集群)可根据需要在接入系统方案审批前增加电源输电规划设计审批环节。

1.电网公司部门分工1.1.电网公司计划发展部是新建电源、分布式新能源及大用户并网前期归口管理部门。

各级计划部负责审批电源输电规划、接入系统方案研究报告,负责签订并网意向协议书、并网协议书。

1.2.电网公司各级市场营销部负责组织签订购售电合同。

1.3.电网公司系统运行部(调控中心)是新建电源并网运行的归口管理部门,各级系统运行部负责组织签订新建电源并网调度协议,并在签订协议阶段明确调度原则要求。

2.电源输电规划审批2.1.为引导电源合理布局,在电源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在电源开展接入系统设计前,以下大型电源需开展电源输电规划研究工作,以明确电源消纳市场、送电规模及初步送电方案等:(1)核电站;1(2)大型风电集群;(3)涉及跨省区输电的电源项目;(4)规划总装机规模超过300万千瓦的大型电源。

发电厂并网流程及手续

发电厂并网流程及手续
省公司计划部负责并网协议书主办和管理工作
电厂新建机组三个月,电厂项目应向电网公司签订 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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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新建机组三个月,电厂项目应向电网公司签订 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
购售电合同 并网调度协议
省公司市场交易部负责省公司购电电厂和省 调度电厂的购售电合同主办和管理工作(市 供电局市场交易部负责地调调度电厂的购售 电合同主办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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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项目经过国家或有关部门核准后,电厂项目公司将核准 文件送省公司(或者市电业局)备案,电厂项目核准后一个 月内向电网公司申请签订并网协议书
市供电局计划部/计建部负责并网协议书主办和管理 工作
二、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机组
市公司计划部负责并网意向协议书主办和管理工作
1、接入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机组:省公司计划 部将电厂接入系统上报国家电网公司,由国家电网公司进 行评审批复
发电厂并网流程及手续
It is applicable to work report, lecture and teaching
并网的定义
发电机组的输电线路与输电网接通(开始 向外输电)
前期准备:
电厂项目公司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接入 系统报告、国家能源局或者发改委同意开 展前期工作的函
并网审批流程分类
一、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机组 二、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机组
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机组
市供电局计划部/计建部负责并网意向协议书主办和 管理工作
1、接入110KV电压等级需要国家核准机组:市供电局计划 部/计建部组织评审电厂接入系统报告,将评审意见上报 省公司,省公司转交国家电网公司批复
2、接入110KV电压等级需要国家核准机组:市供电局计划 部/计建部组织评审电厂接入系统报告,将评审意见上报 省公司批复 3、接入110KV电压等级需要国家核准机组:市供电局计划 部/计建部组织评审电厂接入系统报告

电力系统运行规定

电力系统运行规定

第三章 电力系统运行规定第一节 调度管理由于电能不能大量储存,其生产、输送、分配和消费必须在同一时刻完成。

因此,各个环节必须连成一个整体。

由发电机、配电装置、升压和降压变电所、电力线路及电能用户组成的整体称为电力系统。

其中由各级电压和输配电线路及变电所组成的部分称为电力网。

为了提高供电的可靠性和经济性,广泛地将许多发电厂用电力网连接起来并列运行。

一、设备的管辖为了充分发挥电力系统内发供电设备的能力,以保证有计划地供应系统负荷的需要;使整个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和连续供电(热);使系统内各处供电(热)质量(周波、电压、热力网的蒸汽压力、温度以及热水温度)符合规定标准;合理使用燃料和水力资源,使整个电力系统在最经济的方式下运行。

电力系统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电力系统调度管理机构的设置根据系统容量、系统接线方式和管理体制等条件的不同,有以下形式:一级制——设立调度所;两级制——设立中心调度所(省调)和地区调度所;三级制——设立总调度所、中心调度所(省调)和地区调度所(地调)。

一般情况下,小容量的电力系统采用一级制;较大容量的电力系统向几个地区同时供电时,采用两级制;系统规模遍布几个省(市、自治区)的大容量电力系统采用三级制。

目前我国的电网调度共分五级:即国调(国家级)、网调(跨省级)、中调(省级)、地调(地、市级)、县调(县级)。

发电厂的发电设备根据容量的大小、电压等级的不同,分别属于不同级别的调度管辖,容量较大的发电厂(100MW以上)的机、电、炉、主变压器及220KV母线及送出线一般均属于中调管辖;110KV和35KV母线及送出线、发电机电压直配线等由地调管辖;发电厂的厂用电及辅助机械等属于本厂值长管辖,但由于本厂管辖部分的设备缺陷可能影响到计划发电曲线时应及时报省调备案。

发电厂必须执行规定的调度负荷曲线和保持规定的运转备用和机炉开停;周波和电压的调整应遵守规定的调整范围;属调度管辖设备的检修、运行方式的改变及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投退等均应根据调度的计划和命令执行。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各派出机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规范电力系统并网运行管理,国家能源局对《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进行了修订,并将名称修改为《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根据《规定》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制修订各地现行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国家能源局备案。

国家能源局2021年12月21日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及电力市场有序运营,促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工厂供电系统

是指工厂所需电能的供应和分配,亦称工厂配电。

1.1重要性:生产自动化后增加产量、提高质量、减轻劳动强度。

供电中断,会引起设备损坏,可能发生人身事故。

1.2基本要求:安全、可靠、优质、经济。

2.1、中型工厂供电系统简图:一根线表示三相线路一般中型工厂的电源进线电压是6--10kV。

电能先经高压配电所集中,再由高压配电线路将电能分送到各车间变电所,或由高压配电线路直接供给高压用电设备。

高压配电所有两条lOkV的电源进线,分别接在高压配电所的两段母线上,形成单母线分段制。

一条电源进线供电,另一条电源进线作为备用。

在任一条电源进线发生故障或进行检修而被切除后,可以利用分段隔离开关的闭合,由另一条电源进线恢复对整个配电所的供电。

2.2中型工厂供电系统的平面布线示意图2.3大型工厂总降压变电所电源进线35KV及以上,经过两次降压,也就是经总降压变电所,将35kV及以上电压降为6~10KV的电压,然后车间变电所降为一般低压用电设备所需的电压。

2.4高压深入负荷中心的供电系统高压深入负荷中心的直配方式,可以省去一级中间变压,简化了供电系统接线,节约投资和有色金属,降低了电能损耗和电压损耗,提高了供电质量。

然而这要根据厂区的环境条件是否满足35kV架空线路深入负荷中心的“安全走廊”要求而定,否则不宜采用。

2.5只设一个降压变电所的供电系统a)一台主变b)两台主变经过分析可知:配电所的任务是接受电能和分配电能,不改变电压;而变电所的任务是接受电能、变换电压和分配电能;母线的任务是汇集和分配电能。

3.1发电厂(发电站):将自然界蕴藏的各种一次能源转换为电能(二次能源)的工厂种类:水力、火力、核能、风力、地热及太阳能发电厂。

3.2电力系统(power system)送电过程:发电机→升压→高压输电线路→降压→配电电力系统:由各级电压的电力线路将发电厂、变电所和电力用户联系起来的一个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的整体。

电网:电力系统中各级电压的电力线路及其联系的变电所,称为电力网或电网。

5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2
1 背景与意义Background
《可再生能源法》已经实施,风电场进入一个大规模 建设阶段。The enforcement of Renewable Energy Law of PR China 国家发改委风电特许权项目的实施,一批装机容量在 100MW以上的大型风电场将陆续建成。与此同时,若 干个百万千瓦级的大型风电基地也在进行前期工作。 The implementation of several Wind Power Concession Projects organized by NDRC 我国的电网结构相对薄弱,许多建设或规划中的风电 场都位于电网薄弱地区或者末端。Many wind farms under operation and planning locate remote areas where the grid is relatively we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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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律基础Legal Basis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15号令) The regulation on Dispatch and Management of Power Systems (No.115 Rule of the State Council)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发电、供电、用电 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All power plant operators, power suppliers, power consumers and others in China must comply with the order. 第二十五条 并网运行的发电厂或者电网,必须服 从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All power plants and grids must obey the dispatching orders.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电监市场〔2006〕42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运行管理第三章考核实施第四章监管第五章附则各区域电监局,各城市电监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现将《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印发你们,自即日起施行,《关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电监市场〔2003〕23号)同时废止。

请各区域电监局根据本规定,商电力企业制定本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报电监会审核同意后施行。

附件: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二○○六年十一月三日附件: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促进厂网协调,维护电力企业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已投入运行的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

第三条发电厂并网运行遵循电力系统客观规律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实行统一调度,贯彻安全第一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运行管理第四条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电力系统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

电网企业、并网发电厂、电力用户有义务共同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并网发电厂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及所在电网的电力调度规程。

第六条并网发电厂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调度通信、调度自动化、励磁系统及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装置、调速系统、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等运行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等,应符合电力监管机构及所在电网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七条电力调度机构针对电力系统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及时制定反事故措施;涉及并网发电厂的,并网发电厂应予落实。

第八条并网发电厂按照所在电网防止大面积停电预案的统一部署,落实相应措施,编制全厂停电事故处理预案及其他反事故预案,参加电网反事故演习。

第九条电力调度机构应及时向并网发电厂通报电力系统事故情况、原因及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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