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八大危险作业最新申请表格式

化工企业八大危险作业最新申请表格式
化工企业八大危险作业最新申请表格式

表A1-1吊装安全作业证(正面)

表A1-2吊装安全作业证背面的安全措施

表 A2-1动火安全作业证单位编号

表A3-1动土安全作业证(正面)

表A3-2动土安全作业证(背面)

表A4-1断路安全作业证

表A4-2断路作业通知单

表A5-1 高处安全作业证(正面)

表A5-2高处安全作业证(背面)

表A7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表A8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表A6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

八大高危作业操作规程-详细好用

一、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劳保穿戴整齐,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2.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和《高处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3.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4.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等火种散落或者喷溅的区域,10米内严禁存在易燃物品。 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隔离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6.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确认作业周围作业环境,严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品,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或彻底清理易燃可燃物品。 7.在油管、油罐、喷吹罐等容器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8.在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可燃气体等,应检查检测确认,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9.维修煤气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煤气管道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10.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15%。 11.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无防雨措施的雨天,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12.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二、抽堵盲板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劳保穿戴整齐,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2.抽堵盲板操作前,首先通知煤气防护人员及安全员到场,并通知现场周边的岗位注意现场煤气浓度变化。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护栏,并有专人监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

特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八大作业票证.

特殊作业安全规程山东XXXX有限公司

目录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 (10)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规程 (17)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19)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22) 临时用电安全规程 (25) 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27) 断路作业安全规程 (29)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1.目的 确保公司内动火作业安全,有效地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与国家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区域内易燃易爆场所及其他场所的动火作业。(批准的固定动火区的动火作业除外)。 3.动火作业 3.1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 a)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c)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破拆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d)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e)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3.2易燃易爆场所,是指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3.3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4.分工与职责 4.1安全处 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4.2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1.负责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 2.组织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

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检查表《(完整版)》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企业名称:检查时间:年月日项目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整改建议备注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1、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是否转让、冒用、买卖、出租、出借或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 3、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范围是否发生变化(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许可范围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经验收合格等),并按规定申请和实施了变更 4、取得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完成情况(对照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审查1、是否取得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批准文书,并在有效期内 2、是否按规定申请变更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并取得了批准文书 3、是否未取得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的批准文书擅自开始项目建设 4、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是否竣工验收后按规定申领或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审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完成

危险化学品登记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登记证书是否包含生产的全部危险化学品 生产品种、规模有重大变化和发现有新的危险特性时,是否按规定办理登记内容变更手续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标准)1、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规定比例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设置、工作条件、人员待遇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是否有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是否接受年度再培训;学历、专业经历等是否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要求 2、主要负责人是否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是否履行省政府令第260号规定的职责 3、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熟悉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是否掌握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1、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车间、班组和岗位、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一岗一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匹配

化工八大作业 票证

特级动火作业许可证 注:1、此许可证签发按用火规定手续办理。2、特殊用火要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生效。3、监护人有权随时终止用火,所列措施如未安全落实,用火人可拒绝用火。4、在与本次用火有关的具体措施上划“√”并由责任人签名。5、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有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装置处或罐区内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作业许可证 注:1、此许可证签发按用火规定手续办理。2、特殊用火要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生效。 3、监护人有权随时终止用火,所列措施如未安全落实,用火人可拒绝用火。 4、在与本次用火有关的具体措施上划“√”并由责任人签名。 5、一级动火指易燃、易爆区域(如硫磺库、油库、氨罐区)的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许可证 注:1、此许可证签发按用火规定手续办理。2、特殊用火要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生效。 3、监护人有权随时终止用火,所列措施如未安全落实,用火人可拒绝用火。 4、在与本次用火有关的具体措施上划“√”并由责任人签名。 5、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高处作业许可证 2、作业负责人负责将本票向所有涉及作业人员解释,所有人员必须在本票上面签名。 3、此票一式三份,作业负责人随身携带一份,签发人、安全人员各一份。 4、特级:30米以上;三级:15-30米;二级:5-15米;一级:1-5米。

破土作业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 注:1、审批人必须是施工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施工区域所属单位领导,作业签发条件有确认人签名确认。 2、一个施工点一票,有效时间最长三天(界区外不超过1周)。 3、此票一式三联,第一联交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随身携带,第二联交施工主管单位留存,第三联交施工区 域所在单位留存 4、大型危险破土作业要制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经公司(厂)主管领导或职能部门审批。

『安全生产』八大危险作业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八大危险作业操作规程 临时用电操作规程 1、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临时用电规范》(JGJ46-2012)。 2、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3、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4、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5、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乱拉、乱拖;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可接入电网。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 以上。 6、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8、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9、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10、逐级漏电保护。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开关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100mA ,保护该线路;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 以下。 11、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 1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 的绝缘导线。 13、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器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14、临时用电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

化工八大作业票证汇总

特级动火作业许可证

注:1、此许可证签发按用火规定手续办理。2、特殊用火要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生效。3、监护人有权随时终止用火,所列措施如未安全落实,用火人可拒绝用火。4、在与本次用火有关的具体措施上划“√”并由责任人签名。5、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有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装置处或罐区内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作业许可证 注:1、此许可证签发按用火规定手续办理。2、特殊用火要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生效。 3、监护人有权随时终止用火,所列措施如未安全落实,用火人可拒绝用火。 4、在与本次用火有关的具体措施上划“√”并由责任人签名。 5、一级动火指易燃、易爆区域(如硫磺库、油库、氨罐区)的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许可证 注:1、此许可证签发按用火规定手续办理。2、特殊用火要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生效。 3、监护人有权随时终止用火,所列措施如未安全落实,用火人可拒绝用火。 4、在与本次用火有关的具体措施上划“√”并由责任人签名。 5、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高处作业许可证 2、作业负责人负责将本票向所有涉及作业人员解释,所有人员必须在本票上面签名。 3、此票一式三份,作业负责人随身携带一份,签发人、安全人员各一份。 4、特级:30米以上;三级:15-30米;二级:5-15米;一级:1-5米。

破土作业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 注:1、审批人必须是施工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施工区域所属单位领导,作业签发条件有确认人签名确认。 2、一个施工点一票,有效时间最长三天(界区外不超过1周)。 3、此票一式三联,第一联交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随身携带,第二联交施工主管单位留存,第三联交施工区 域所在单位留存 4、大型危险破土作业要制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经公司(厂)主管领导或职能部门审批。

最新八大作业操作规程

八大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临时用电操作规程 1、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临时用电规范》(JGJ46-2012)。 2、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3、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4、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5、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乱拉、乱拖;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可接入电网。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 以上。 6、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8、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9、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10、逐级漏电保护。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开关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100mA ,保护该线路;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 以下。

11、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 1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13、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器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14、临时用电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 15、对于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道路时应架设防护套管。 16、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一个月。用电结束后,相关部门车间应及时通知维修班电工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八大作业操作规程

临时用电操作规程 1、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3、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4、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5、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 以上。 6、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8、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9、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10、逐级漏电保护。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开关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100mA ,保护该线路;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 以下。 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经培训合格,持操作证上岗。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2、吊运装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作业中不准吸烟、吃东西、闲聊、玩笑、打闹,随时注意起重机的旋转、行走和重物状况。吊运装作业人员在工作或起吊动作末结束时,不准擅自离开作业岗位。 3、旗语、手势信号明显、准确,音响信号清晰宏亮。上、下信号密切配合,下信号少服从上信号指挥。4 、信号指挥站位得当,指挥动作要使起重机司机容易看到;上下信号容易联系,始终能清楚观察到起吊、吊运、就位的全过程。信号指挥站位要利于保护自身的安全,不能站在易受碰撞、难躲避,易受意外伤害,无保护措施的墙顶等危险部位。5 、起吊离地20~30cm,应停钩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起重机的制动、稳定性,吊物捆绑的可靠性,吊索具受力后的状态等。发现超载,钢丝绳打扭、变形,钩挂不牢,吊索受力不均,吊点不当,吊物松散、不平衡、有浮摆物、钩挂及其他起吊疑问等,应立即落钩,处理彻底后再起吊。6 、吊物悬空后出现异常,指挥人员要迅速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迅速撤离。指挥吊物慢慢下落,排除险情后才可再起吊。7 、吊运中突然停电或发生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空。要指挥将重物缓慢落在适当稳定位置并垫好。8 、严禁吊物从人的头顶上越过。必须越过障碍物或人头顶时,其距离不准小于50cm。9 、吊钩上升时,吊钩起升的极限高度应与吊臂顶点至少保持1m的距离。10 、吊物不易摆放平稳或易脱钩的重物,必须使用卡环或专用的安全吊具,保证稳起稳落,严禁用钩直挂吊运。11 、严禁吊物越过居民、街巷、有人建筑物、高压线和在其上空旋转。必须时,应于吊运前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12 、坚决抵制违章作业指令,严格执行吊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十不吊”即:12.1 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12.2 信号不明;12.3 吊物下方有人;12.4 吊物上站人;12.5 埋在地下物;12.6 斜拉、斜牵、斜吊;12.7 散物捆扎不牢;12.8 零、散、小物件无容器;12.9 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12.10 六级以上强风。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八大作业规范(2008年版)

附件: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作业规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08年第24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准81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现对(新八大规范)予以公布。以上标准由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第一节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AQ3021-200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检维修吊装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

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11 安全帽 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6067 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6067-1985 NF E52-122:1975,NEQ)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lift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装机具crane lift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 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化工公司八大作业安全规范

阳煤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烧碱车间 八大作业安全规程 目录

一、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 (2) 二、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4) 三、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 (6) 四、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8) 五、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11) 六、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15) 七、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21) 八、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24)

一、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盲板抽堵作业的定义、对盲板的要求、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及《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治理。 2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带料盲板抽堵作业。 3定义 本标准采纳下列定义: 带料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检修及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 4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4.1 盲板选材要适宜、平坦、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 4.2 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计算。 4.3 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辩识、抽堵。 4.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5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5.1 盲板抽堵作业必需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没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5.2 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须重新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5.3 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4 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00毫米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50毫米汞柱;气体温度应小于60℃。

八大作业安全规程

八大作业安全规程 目录 一、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 (2) 二、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4) 三、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 (6) 四、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8) 五、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11) 六、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15)

七、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21) 八、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24) 一、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盲板抽堵作业的定义、对盲板的要求、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及《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带料盲板抽堵作业。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带料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检修及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 4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4.1 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 4.2 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计算。 4.3 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辩识、抽堵。 4.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5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5.1 盲板抽堵作业必需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没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5.2 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须重新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5.3 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4 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00毫米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50毫米汞柱;气体温度应小于60℃。 5.5 生产单位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施工单位按图作业,盲板位置图由生产单位存档备查。 5.6 作业人员应经过个体防护训练,并做好个体防护。 5.7 作业需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最终)

安全操作规程(内部资料注意保存) 安全科编制 二 O 一八年一月

目录第一章厂区安全作业规程1 第一节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规程1 第二节动火安全作业规程4 第三节高处安全作业规程7 第四节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规程10 第五节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规程13 第六节吊装安全作业规程15 第七节动土安全作业规程12 第八节断路安全作业规程14 第九节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15

荐………………………………………………… 第一章厂区安全作业规程 第一节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规程 一、定义 受限空间内作业指进入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二、受限空间内作业安全要求 1、安全隔绝 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1.1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1.2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2、清洗和置换 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2.1氧含量18-21%。 2.2有毒气体浓度应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2.3可燃气体浓度应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3、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内空气良好流通。 3.1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机

荐………………………………………………… 械通风。 3.2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3.3不准向受限空间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定时监测 4.1作业前30min内,必须对受限空间内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应在办理《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证》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 4.2采样点应有代表性。 4.3作业中应加强定时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经作业现场处理后,采样分析合格方可继续作业。 4.4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时,应将作业工具带出受限空间,不准滞留其内。 4.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 5、照明和防护措施 5.1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5.1.1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带隔绝式防毒面具。 5.1.2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5.1.3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 5.2受限空间内照明电压应≤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12V。 5.3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5.4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 6、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6.1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化工企业八大作业规程

化工厂区作业安全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原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吉林化学工业集团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镭。 本标准委托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J 16 - 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HG 23012 - 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2 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 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2 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 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4 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5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手工涂漆作业安全检查表(新编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手工涂漆作业安全检查表(新编版)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手工涂漆作业 安全检查表(新编版) 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手工涂漆作业安全检查表 本安全检查表适用于作为辅助系统的手工涂漆作业(也包括使用喷枪的小规模的喷漆作业)。对专业性从事涂装作业的工厂和车间,其要求应高于本表要求。 涂漆作业安全问题涉及的面很宽,本表中分列了六个方面,即:1)作业场地; 2)防火; 3)通风与现场卫生; 4)涂料材料; 5)作业方式与个人防护; 6)劳动人事管理; 涂装作业场所的劳动卫生条件必须符合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为此应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现场进行有害物

质的检测,主要检测项目如下: 1)苯、甲苯、二甲苯和涂料及有关产品中所使用的主要有机溶剂; 2)铅(烟、尘)、铬(尘); 3)氧化锌(烟雾); 4)甲苯二异氰酸酯; 5)粉尘; 6)其他严重危害作业人员的有害物质(如:有机锡化物)。 1.作业场地 1.1涂漆作业应在专门设置的房间或厂房内进行,或在指定的涂漆区内进行。 1.2不得在集会、教育、住宅等公共场所设立涂漆车间或工场。对以上的公共场所进行装 修需涂漆者除外。 1.3涂漆作业的厂房一般采用单层建筑。涂漆区如布置在多层建筑物内,宜布置在建筑物上层。如布置在多跨厂房内,宜布置在外边跨。 1.4涂漆作业房间的门应向外。开室内应留有不小于1.2m宽的通道。 2.防火

化工行业八大票证作业规程

目录 1、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及作业票证的管理………………………3-6 2、高处作业安全规程及作业票证的管理………………………7-9 3、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及作业票证的管理……………………10-12 4、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及作业票证的管理…………………13-14 5、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及作业票证的管理…………………15-17 6、吊装作业安全规程及作业票证的管理………………………18-20 7、断路作业安全规程及作业票证的管理………………………21-22 8、动土作业安全规程及作业票证的管理………………………23-24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及作业票证的管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 引用标准 HG23011_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GBJ 16 - 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HG 23012 - 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2 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 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2 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 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4 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5.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 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1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须执行HG 23012、HG 23014的规定。 5.1.2 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5.1.3 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4 凡在处于GBJ 16 - 87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 5.1.5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1.6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

化工企业八大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八大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大作业安全管理,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八大作业规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八大作业是指公司范围内的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及受限空间作业。 第二章吊装安全管理 第三条吊装作业定义 (一)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二)吊装机具 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第四条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一)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二)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小于等于100t。 (三)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第五条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6067的规定)。 (二)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三)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四)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单位和安全环保部审查,报技安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第六条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一)安全环保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二)安全环保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目录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 受限空间安全操作规程 (3)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 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7) 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8)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劳保穿戴整齐,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2、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和《高处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3、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4、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等火种散落或者喷溅的区域,10米内严禁存在易燃物品。 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隔离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6、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确认作业周围作业环境,严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品,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或彻底清理易燃可燃物品。 7、在易燃易爆品管道及罐等容器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8、在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可燃气体等,应检查检测确认,距用火点15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9、维修煤气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煤气管道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10、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无防雨措施的雨天,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11、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化工八大作业票证GB—

化工八大作业-票证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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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证编号 动火作业级别特级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动火地点 动火方式 动火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人 动火分析时间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年月日时 分析点名称可燃气 (<0.2%) 有毒气 (<0.2%) 周边环境 可燃气 (<0.2%) 有毒气 (<0.2%) 周边环境 可燃气 (<0.2%) 有毒气 (<0.2%) 周边环境 分析数据 分析人 涉及的其它 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 1 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2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 3 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4 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内和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同时进行脱水作业 5 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6 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已清除 7 电焊回路线已接在焊件上,把线未穿过下水井或与其它设备搭接 8 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10米 9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根,灭火器()台,铁锹()把,石棉布()块 10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生产单位负责人监火人动火初审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申请单位意见:同意作业签字:年月日时分安全管理部门意见:同意作业签字:年月日时分动火审批人意见:同意作业签字:年月日时分

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安全措施到位可以动火签字:年月日时分完工验收签字:年月日时分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证编号 受限空间所属单位受限空间名称 作业内容受限空间内原有介质名称 作业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作业单位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 涉及的其它 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分析分析项目 有毒有害 介质 可燃气氧含量 时间部位分析人分析标准<0.2%<0.2%18%-23.5% 分析数据 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 1 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 2 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落实抽堵盲板责任人 3 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 4 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不能用通氧气或富氧空气的方法补充氧 5 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已切断电源,电源开关处加锁或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 6 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已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无需用/宜采用)用防爆工具 7 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无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8 分析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内的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 9 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它危险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 10 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救生绳()、气防装备() 11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检维修作业安全检查表

检维修作业安全检查表 检查时间:检查组成员:填表人:内容具体要求不符合事实结果 风险分析1.作业前是否对作业风险进行了分析; 2.分析结果是否告知参加检修人员; 1、合格□不合格□ 2、合格□不合格□ 安全措施1.是否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制订了相应的安全措施; 2.是否配备了特种劳动防护器具; 3.防范措施是否告知检修人员; 1、合格□不合格□ 2、合格□不合格□ 3、合格□不合格□ 工作票1.检维修是否办理了检修作业票; 2.下述作业是否办理了专项作业票: 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起重作业、登高作业、 盲板抽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 3.小型内部检维修作业使用检修委托小票。 1、合格□不合格□ 2、合格□不合格□ 3、合格□不合格□ 工作许可1.检修作业是否得到所属单位车间主任的许可; 2.车间主任是否在检修作业票上签字。 3.作业场所是否进行了妥善的清洗、置换、盲板封堵; 4.是否进行了相应的分析,并合格。 1、合格□不合格□ 2、合格□不合格□ 3、合格□不合格□ 4、合格□不合格□ 检修作业1.是否按照计划方案施工; 2.各类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3.作业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是否安排专人进行监护; 1、合格□不合格□ 2、合格□不合格□ 3、合格□不合格□ 4、合格□不合格□ 作业结束1.检修项目或任务是否有遗漏; 2.工具及材料及时收存; 3.因维修需要拆除的安全设施是否恢复; 4.是否做到活完工地净。 1、合格□不合格□ 2、合格□不合格□ 3、合格□不合格□ 4、合格□不合格□ 检查组负责人:受检单位负责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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