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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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3)

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 (5)

生物安全培训和考核制度 (6)

实验室生物安全保卫制度 (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9)

实验室意外事故应急处理与报告制度 (11)

消毒隔离制度 (14)

锐器使用管理制度 (16)

强传染性样本的采集、运输、处理与保存制度 (17)

菌(毒)种或样本等感染性材料安全管理与保存制度 (18)

检验科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和就医程序 (20)

检验科生物安全文档管理制度 (21)

检验科传染病检测及报告制度 (23)

《实验室二级防护》流程 (24)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1.目的:

明确实验室准入制度,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实验室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全检验科,包括血库。

3.职责:

3.1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此制度。

3.2 室组长:监督小组人员严格准守此制度。

3.3 科室负责人:负责监督全科室人员准守此制度,及时更新修改相关规定,并对违背此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

4.具体规定要求:

4.1实验室是进行临床医学检验和教学科研实验的场所,非实验室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实验室也不得从事高致病菌标本的检测。

4.2.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受过专业教育的技术人员。在独立进行工作前还需在中高级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上岗培训,达到合格标准,方可开始工作,同时需经过生物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3.实验室工作人员、外来合作者、进修和学习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及上岗之前必须经过实验室主任的批准。

4.4.非本室人员到实验室,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可进入。在实验室内不得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4.5.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知道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并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自愿从事实验室工作。

4.6.进入实验室时,应穿着工作服或隔离衣,戴口罩、帽子。当知道防护服已被危险材料污染应立即更换。离开实验室前应脱去防护服、手套,洗手后离开。

4.7.禁止在工作区内使用化妆品和处理隐形眼镜。长发应束在脑后。在工作区内不应配带戒指、耳环、腕表、手镯、项链和其它佩饰物品。

4.8.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吃饭、饮水等。以上活动应在检验科工作人员休息室内进行。4.9.工作中工作人员必须戴手套,以防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冷和热,标本污染,刺伤等。在工作完成或中止后应摘掉手套并放入黄色垃圾袋中。摘除手套后应例行洗手。

4.10.对污染的防护服应用黄色塑料袋封装好,交医院洗涤科处理。工作服不得穿着外出,更不能携带回家。

4.11.实验结束后,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以及室内存放的高压容器等,杜绝不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4.12.离开实验室时,应向交接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填好《交接班登记记录》。

4.13.实验结束后,关掉仪器设备电源开关、拉闸,将仪器设备整理好,实验现场整理干净,洗手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

1.目的:明确实验室自查内容,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实验室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2.范围:适用于全检验科,包括血库。

3.职责:

3.1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此制度。

3.2 生物安全管理员:监督各小组人员严格准守此制度。

3.3 科室负责人:负责协助及安排生物安全管理员工作,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及时更新修改相关规定,并对违背此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

4.具体内容:

4.1. 实验室应严格按照“医学生物实验室出入管理规定”,对来访者要求科主任签字同意,作好出入登记。

4.2. 实验室入口是否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4.3.实验室三区标识清楚,凡接触标本的仪器设备或装标本的容器贴生物危险标识、警示或提示用语。

4.4.生物安全工作管理小组定期检查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正常工作,个人防护用品是否储备。

4.5.进入实验室是否穿工作服、戴帽子,操作时是否戴手套,细菌室、采血室、分子生物室、废弃物处理是否戴口罩等。

4.6. 实验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生物安全手册》进行操作。

4.7. 严格按照“检验科消毒隔离办法”和“检验科废弃标本及容器的消毒处理”作好消毒隔离工作。

4.8.检查菌种、标本、危险化学试剂是否按照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9.检查实验室空气和物体表面、地面的消毒记录,废弃物消毒记录

4.10. 发生职业暴露和生物安全事故,是否按照“实验室应急处理程序”或应急预案紧急处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4.11. 生物安全检查内容见生物安全检查记录表。

4.12 生物安全小组检查之后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再次检查并记录整改情况。

生物安全培训和考核制度

1.目的:

明确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及考核,规范实验室管理。通过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认识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掌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保证职业安全。实验室人员经过生物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的,方可上岗。

2.范围:

适用于全检验科,包括血库。

3.职责:

3.1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此制度。

3.2 室组长:监督小组人员严格准守此制度。

3.3 科室负责人:负责监督全科室人员准守此制度,及时更新修改相关规定。

4.具体内容:

4.1.培训内容:国家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法规、标准、规范和本科制定的临床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生物安全手册、SOP、生物安全柜的正确使用方法等。

4.2.培训安排:科室每年至少举办1-2次培训,纳入“科室业务学习安排”,年终要进行生物安全防护知识的考核。

4.3.培训人员:科室工作人员、新来人员、临技人员、进修、实习生、工人等。

4.4.授课老师:由科室指定副高以上的,经过国家、省级生物安全培训过的实验技术人员进行授课。

4.5.培训后,要认真填写《工作人员培训记录》,存档保存。

4.6.通过平时生物安全检查考核每一个工作人员对生物安全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每年进行1-2次生物安全理论知识的考试,考卷由科秘书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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