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等级评定程序
伤残鉴定程序怎么走

伤残鉴定程序怎么⾛什么是伤残鉴定呢?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呢?在遇到伤残鉴定程序该怎么⾛呢?或许还有很多⼈对于这些知识并不是很清楚吧,接下来店铺⼩编就为您收集了这⽅⾯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友提问:伤残鉴定程序怎么⾛?律师回答:第⼀步:办案单位开具委托信第⼆步:到受委托的鉴定单位进⾏鉴定第三步:在法定时间内做出鉴定,有被鉴定⼈或者办案单位取⾛鉴定书相关知识:伤残鉴定标准种类1.《⼈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于2013年8⽉30⽇发布,⾃2014年1⽉1⽇起施⾏。
《⼈体重伤鉴定标准》(司发[1990]070号)、《⼈体轻伤鉴定标准(试⾏)》(法(司)发[1990]6号)和《⼈体轻微伤的鉴定》(ga/t146-1996)同时废⽌。
2.《⼈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25⽇公安部发布,1997年1⽉1⽇实施);3.《⼈体轻伤鉴定标准(试⾏)》(1990年6⽉20⽇最⾼法、最⾼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布,1990年7⽉1⽇起实施);4.《⼈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29⽇司法部最⾼法、最⾼检公安部发布,1990年7⽉1⽇实施);5.《道路交通事故受伤⼈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1⽇实施);6.《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2002年7⽉31⽇卫⽣部发布,2002年9⽉1⽇实施);7.《事故伤害损失⼯作⽇标准》(国家标准gb/t15499-1995)8.《职⼯⼯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2006国家技术监督局2006年5⽉1⽇实施);9.《职⼯⾮因⼯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实施);10.《⼈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04年4⽉14⽇实施);11.《⼈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最⾼⼈民法院制定,⾃2005年1⽉1⽇起实施该鉴定标准);12.《军⼈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发布);13.《残疾⼈实⽤评定标准(试⽤)》(中国残疾⼈联合会发布)。
伤残鉴定流程及材料

伤残鉴定流程及材料伤残鉴定流程及材料伤残鉴定是指对人身伤害后残疾程度进行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鉴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根据个案实际情况和诊断书等材料,经由医学专家组成的伤残鉴定委员会对事故者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
伤残鉴定一般分为三步,即准备、鉴定和宣布三个环节,收集材料和调取资料、准备鉴定会场、审查文件并报告鉴定意见、宣布伤残等级等。
一、准备环节1、收集材料和调取资料:收集事故者的伤残鉴定申请书、伤残鉴定诊断书、就诊病历、体检报告、治疗方案及报告、医疗费用等相关材料,以及与伤残鉴定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技术标准等资料。
2、准备鉴定会场:按照伤残鉴定条例规定的要求,组织鉴定会议,邀请伤残鉴定中心的医生和必要的人员参加。
3、审查文件:审查所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真实,以及确认是否符合伤残鉴定的规定。
4、报告鉴定意见:伤残鉴定委员会根据审查的材料及伤残鉴定诊断书,准备鉴定报告,报告鉴定意见。
二、鉴定环节1、召开伤残鉴定会议:按照伤残鉴定条例规定的要求,召开伤残鉴定会议,由伤残鉴定委员会主任发言,介绍伤残鉴定的背景、目的、原则和程序。
2、分析诊断书:伤残鉴定委员会对提供的诊断书进行分析总结,对伤残程度的诊断结果和医生的判断作出评估。
3、记录伤残鉴定结论:伤残鉴定委员会将鉴定结论记录,结论中应当包括受伤部位、伤残类别、伤残等级等内容,并签署委员会会议记录单。
三、宣布环节1、伤残鉴定结果宣布:伤残鉴定委员会根据鉴定意见,将伤残等级宣布给有关当事人。
2、鉴定结果陈述:伤残鉴定委员会向当事人详细陈述鉴定结果,并答复当事人的疑问。
3、修改伤残鉴定结果:当事人可以提出修改伤残鉴定结果的要求,但应当携带有关文件并经过伤残鉴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才能修改。
4、伤残鉴定报告:伤残鉴定委员会应当出具伤残鉴定报告,由参与鉴定的人员签字,并通过特别程序向当事人发放。
总之,伤残鉴定流程包括准备环节、鉴定环节和宣布环节,收集材料和调取资料、准备鉴定会场、审查文件并报告鉴定意见、召开伤残鉴定会议、分析诊断书、记录伤残鉴定结论、伤残鉴定结果宣布、鉴定结果陈述、修改伤残鉴定结果、伤残鉴定报告等。
工伤伤残鉴定时间

工伤伤残鉴定时间工伤伤残鉴定时间工伤伤残鉴定时间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展的评定伤残等级。
因工伤申请劳动才能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以下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才能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自劳动才能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才能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才能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工伤伤残鉴定的最正确时间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才能的,应当进展伤残鉴定,一般而言,伤残等级鉴定是在工伤医疗期满时进展,但是假设医疗期尚未满,但是工伤职工的病情属于相对稳定阶段,也可以进展伤残等级鉴定。
工伤对人体致残的情况和结局千差万别,由于伤残性质、安康恢复状况、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不同,对不同的个人、不同的伤残确定的医疗期限不一样,因此进展鉴定的最正确时间也不尽一样,在此不可能详细地一一作出介绍,只能对各种致残情况分门别类的作一个大致的介绍,在实务中,还需按照个人实际情况作出详细的判断。
各种致残情况大致分为三类:器官损伤、功能障碍、职业病损伤。
(1)器官损伤。
器官损伤是工伤造成某人体器官肢体的直接损伤或者缺失,如手被机器绞断等,另外,由于器官功能严重衰竭、肢体严重损伤、感染而采取的器官切除和截肢手术也可以包括在器官损伤中。
虽然器官的损伤缺失较为直观和详细,评定分级也有严格明晰的限定,在损伤发生或者器官切除、修补时就可以决定伤残等级,但是,对器官损伤的鉴定要等到临床手术后修复创伤、伤口愈合以后进展,一旦临床上治愈或好转(主要指伤口愈合),就可以进展伤残等级鉴定。
工伤鉴定完了还要走什么程序?

Life is a circle. Some people have not walked out of the circle drawn by fate for a lifetime. He just doesn't know that every point on the circle has a soaring tangent.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工伤鉴定完了还要走什么程序?做了工伤鉴定之后就等待工伤鉴定结果下来,然后申请人就可以去领取鉴定的结果和报告。
拿到了工伤鉴定之后当然就是用人单位对受害者的赔偿,按照要求按规定的工伤等级来进行赔偿。
当我们在工作中因为一些原因而受伤,受伤之后就需要做工伤鉴定,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可以得到一些补偿。
当然,去做工伤鉴定肯定就需要准备好所需材料以及一些手续流程,是需要一些时间的。
那么,工伤鉴定完了还要走什么程序,这就给大家来说说。
工伤伤残鉴定程序: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
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鉴定程序具体如下:一、申请1、申请时效条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10级伤残鉴定标准

1-10级伤残鉴定标准伤残鉴定是指对因工伤或非工伤导致的身体功能障碍程度进行评定的一项程序。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暂行办法》规定,伤残等级分为10级,分别是一级至十级。
下面将详细介绍1-10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全身功能障碍程度低于10%。
例如,轻微烧伤、轻微脑震荡等。
二级伤残,全身功能障碍程度在10%至19%之间。
例如,轻度听力损失、轻度关节骨折等。
三级伤残,全身功能障碍程度在20%至29%之间。
例如,中度烧伤、中度视力损失等。
四级伤残,全身功能障碍程度在30%至39%之间。
例如,中度听力损失、中度关节僵硬等。
五级伤残,全身功能障碍程度在40%至49%之间。
例如,严重烧伤、严重手指截断等。
六级伤残,全身功能障碍程度在50%至59%之间。
例如,严重视力损失、严重听力损失等。
七级伤残,全身功能障碍程度在60%至69%之间。
例如,严重关节僵硬、严重脑损伤等。
八级伤残,全身功能障碍程度在70%至79%之间。
例如,严重脊髓损伤、严重肢体残疾等。
九级伤残,全身功能障碍程度在80%至89%之间。
例如,双下肢丧失功能、全身严重功能障碍等。
十级伤残,全身功能障碍程度在90%以上。
例如,全身丧失功能、全身严重畸形等。
在进行伤残鉴定时,评定人员会根据被鉴定人的病历、体检报告、医学影像资料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其伤残等级。
伤残等级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被鉴定人获得的伤残补偿金和相关福利待遇。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伤残鉴定是一项严肃的程序,评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评定,确保公正、公平。
同时,被鉴定人也应提供真实、完整的病历和相关资料,配合评定工作的进行。
总的来说,1-10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根据被鉴定人的身体功能障碍程度来确定的,对于伤残人士来说,伤残等级的确定将直接关系到其后续的生活和权益,因此在进行伤残鉴定时,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定,确保公正公平。
法院申请伤残鉴定程序

法院申请伤残鉴定程序一、法院申请伤残鉴定程序伤残鉴定通常经历以下流程:第一:向法院提出伤残鉴定的申请。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法院不会主动提出对受害人进行伤残鉴定,因此需要当事人自己向法院提出伤残鉴定的申请。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对营养期、误工期、护理期有争议的,也可以一并提出鉴定申请。
第二:质证进入诉讼流程后,在鉴定结论确定之前,要先行开庭,对原告的住院病历等与伤残鉴定相关的材料进行质证,而后将双方无异议的材料作为鉴定依据。
如果没有质证而直接进行伤残鉴定,那么作为鉴定的依据也就是这些病历材料如果有争议,很有可能直接导致最后的鉴定结论被推翻。
这也就是建议通过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原因。
第三:确定鉴定机构。
通常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共同选择;第二种方式是通过摇号或者电脑抽取的方式选择鉴定机构。
第四:现场鉴定鉴定机构确定后,受害人本人持身份证到场,还需提供经过开庭质证的病历原件,X光等与治疗相关的材料,第五: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后,一般会将意见邮寄至法院,法院再依法送达双方当事人。
任何一方有意见,都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
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之日起三日内委托他人进行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备案。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
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二、伤残鉴定在哪里做伤残鉴定分两种,一种是司法鉴定。
一种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伤残等级鉴定,二者分别针对不同的部门。
工伤伤残鉴定10级标准
工伤伤残鉴定10级标准工伤伤残鉴定是指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职业病的情况下,对工人的伤残程度进行评估和鉴定的过程。
根据不同的伤残程度,伤残鉴定可以分为不同的级别。
本文将以工伤伤残鉴定10级标准为主题,一步一步回答相关问题。
第一步:什么是工伤伤残鉴定10级标准?工伤伤残鉴定10级标准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与国家职业资格评价(伤残等级评定)》的相关规定,对工伤人员进行伤残程度评定的标准。
总共有10个级别,从1级到10级,伤残程度依次递增。
第二步:如何进行工伤伤残鉴定?1. 申请鉴定:工伤人员应在发生事故或职业病后,向所在单位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2. 鉴定程序:鉴定程序一般包括复查、评定、公示和复议等环节。
具体流程由鉴定机构组织执行。
3. 鉴定标准:根据《劳动能力鉴定与国家职业资格评价(伤残等级评定)》的相关规定,评定人员会对伤残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身体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能力等因素。
第三步:工伤伤残鉴定10级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1. 1级:指伤残程度轻微,但对工作能力无明显影响。
如轻度听力损失、轻度视力障碍等。
2. 2级:指伤残程度较轻,对工作能力有一定影响。
如中度听力损失、中度视力障碍等。
3. 3级:指伤残程度中等,对工作能力有明显影响。
如重度听力损失、重度视力障碍等。
4. 4级:指伤残程度较重,但还有一定的自理能力。
如运动机能受限、手脚缺失等。
5. 5级:指伤残程度重,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如截肢、视力丧失等。
6. 6级:指伤残程度严重,完全丧失自理能力。
如语言和认知功能丧失、重度精神障碍等。
7. 7级:指极重度伤残,完全丧失生命自理能力,长期需要他人照料。
如高位截瘫、重度脑损伤等。
8. 8级:指丧失生命自理能力,但无需维持呼吸和循环功能。
如脊髓断裂伤、高位脑桥损伤等。
9. 9级:指丧失生命自理能力,需依靠机械维持呼吸和循环功能。
如永久性昏迷等。
10. 10级:指已无生命迹象,已经死亡。
第四步:伤残程度的等级如何影响工伤人员的赔偿和救济?工伤人员的伤残等级直接决定了其可以获得的赔偿和救济的额度和标准。
工伤伤残鉴定程序1
工伤伤残鉴定程序
工伤伤残鉴定程序
工伤伤残鉴定程序: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展工伤鉴定。
2、因工伤申请劳动才能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以下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才能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4、自劳动才能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
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才能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才能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5、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才能鉴定委员会进展伤残鉴定。
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兰州工伤伤残鉴定在哪
兰州工伤伤残鉴定在哪兰州工伤伤残鉴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能力鉴定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因工伤造成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进行评估和鉴定的过程。
以下是关于兰州工伤伤残鉴定的相关内容。
一、兰州工伤伤残鉴定机构兰州市的工伤伤残鉴定机构主要包括兰州市劳动保障局和兰州市残联。
兰州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对工伤伤残进行初审,并组织专业评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程度评定和鉴定;兰州市残联则根据评定结果进行伤残等级的认定。
二、兰州工伤伤残鉴定标准1. 伤残程度评定标准:兰州市劳动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能力鉴定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标准,对工伤伤残进行伤残程度评定。
鉴定标准主要分为七级,从一级到七级依次递减。
一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七级为轻微伤残。
2. 伤残等级认定标准:兰州市残联根据伤残程度评定结果,对工伤伤残进行伤残等级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能力鉴定条例》规定,伤残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为重度伤残,二级为中度伤残,三级为轻度伤残。
三、兰州工伤伤残鉴定流程1. 工伤申报:工人在工伤发生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工伤,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初审:兰州市劳动保障局对工伤申报进行初审。
对初步符合工伤定义的申报案件,由劳动保障局组织专业评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程度评定。
3. 伤残程度评定:专业评定委员会根据评定标准对工伤伤残进行伤残程度评定。
评定结果主要包括伤残等级和伤残程度评定分数。
4. 伤残等级认定:兰州市残联根据伤残程度评定结果,对工伤伤残进行伤残等级的认定。
认定结果将直接关系到工伤伤残待遇的享受。
5. 伤残鉴定结果通知:兰州市劳动保障局将伤残鉴定结果通知工伤者,并告知享受工伤伤残待遇的相关流程和要求。
以上是关于兰州工伤伤残鉴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工伤鉴定应该找哪个部门?
工伤鉴定应该找哪个部门?怎么进行工伤鉴定一、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较重的为一级,较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定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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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等级评定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如下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①《工伤认定书》(或单位开具的工伤证明);
②身份证原件;
③相关的工伤诊断资料(包括:医院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X光、CT等检验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相关资料后,开具劳动能力鉴定《介绍信》交申请人。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残废等级。
(在该标准颁布前,暂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执行。
)
3、工伤职工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社保部门出具的鉴定《介绍信》;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包括反映残情及面容的彩色3R照片2张、1寸证件相5张;
(4)定点医院诊断证明及出院证;
(5)重要的仪检报告单(如:MRI、CT、ECT)等医疗资料。
非参保职工申请鉴定时还须携带单位的工伤证明(或社保部门的《工伤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工伤索赔
一、职工可自己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将该事故认定为工伤。
但实践中,大多数的企业在职工受伤后,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拒绝提出申请。
任凭你怎么求情,就是不予理睬。
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在30日内没有提出申请的,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有权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申请的期限为自事故发生之日1年。
所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拒绝承担责任的,职工方就可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千万不要被企业的说法所忽悠。
二、未参加工伤保险,企业照样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总是和保险联系在一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参加工伤保险,这样在职工发生工伤后,就可以直接向经办机构要求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相应赔偿金。
但很多企业根本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该怎么办?是不是就没人承担责任?法律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参加保险的,全部赔偿项目由
企业自身承担。
所以即使企业没有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在职工发生工伤后,企业仍要按法定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三、提供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存在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负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所以劳动者首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聘书便是最有力的证据;如果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或聘书,用人单位的会议记录、通知等也能证明劳动者为该企业员工。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提供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工资卡,入门证、工作证、上岗证、单位同事的证人证言等,都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四、治疗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工资
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停止工作、治疗伤病的期间,称之为停工留薪期。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接受工伤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停工留薪期可计算至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作出之日,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所以职工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必须按原标准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