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论述题必背知识点

合集下载

司法考试必背大全(涵盖所有法律考点)

司法考试必背大全(涵盖所有法律考点)

司法考试必背大全(涵盖所有法律考点)民法必备考点(第一篇)一、民事行为能力的效力1.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2. 效力待定的合同(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47条)(2)因无权代理(但不构成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48条)(3)因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51条)3. 无效合同(1)《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两种情形①根据《合同法》第53条,预先免除下列两类责任的免责条款无效:A. 免除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的B. 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害的责任的。

②无论这两类免责条款采用的是格式条款还是个别协商条款,也无论其免除的是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均属无效(3)合同部分无效①无效部分与有效部分是一个整体,属于一个合同的内容。

②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无效事由。

③无效部分具有可分性。

所谓可分性,指将无效部分去除,剩余的部分还能成其为一个合同,且与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初衷不相违背。

如果除去无效部分,从订立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衡量,剩余的部分对于当事人而言已无意义或已不公平合理,则应认定合同全部无效。

换言之,无效部分不能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坚持的合同主要条款。

二、诉讼时效的起算普通时效期间与特殊时效期间的起算: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且知道债务人之日起计算。

换言之,从债权人能够行使权利之日起计算。

根据《民法通则》第154条,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次日)开始计算。

法考必背知识点

法考必背知识点

法考必背知识点法考是指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过程,是律师、公证员、法官等法律从业人员必须经历的一项考试。

在准备法考过程中,必须掌握一些重要的知识点。

本文将介绍法考的必背知识点,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应对考试。

一、宪法和行政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

法考中常考的宪法知识点包括宪法的性质、立法程序和宪法的解释等。

行政法是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部分,常出现的考点有行政许可、行政行为、行政诉讼等。

二、民商法民商法是指民法和商法,是法考的重点部分。

民法主要涉及个人的权益保护,常考的内容有侵权责任、合同法等。

商法主要涉及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常考的内容有公司法、商业合同法等。

三、刑法和刑诉法刑法是指刑事法律规范,刑法知识点是法考的难点之一。

常考的内容有刑法的基本原则、各种犯罪和其构成要件等。

刑诉法是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常考的内容有起诉、侦查、审判程序等。

四、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劳动法主要涉及用工关系中的权益保护,常考的内容有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等。

社会保障法是指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的法律规定,常考的内容有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等。

五、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是指行政争议的解决程序,常考的内容有行政诉讼的适用条件、行政诉讼的程序等。

民事诉讼法主要涉及民事纠纷解决的程序规定,常考的内容有起诉条件、审判阶段等。

六、国际法和国际私法国际法是指各国之间的法律规范,常考的内容有国际法的原则、国际法的适用等。

国际私法是指解决国际私法冲突的法律规定,常考的内容有国际私法的适用条件和程序等。

七、经济法和知识产权法经济法主要涉及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常考的内容有反垄断法、公司法等。

知识产权法主要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常考的内容有专利法、商标法等。

八、环境资源法和海商法环境资源法是指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法律规定,常考的内容有环境保护法、水法等。

海商法是指海上贸易和海上运输的法律规范,常考的内容有海商法的适用和效力等。

九、法律职业道德和法律伦理法律职业道德是指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常考的内容有律师职业道德、法官职业道德等。

法考必背知识点_概述及解释说明

法考必背知识点_概述及解释说明

法考必背知识点概述及解释说明【1. 引言】1.1 概述本文旨在概述和解释法考必背知识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内容。

通过系统整理和阐释法考涉及的知识要点,旨在为备考者提供一份全面而清晰的参考材料。

1.2 文章结构本文分为引言、正文、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将简要介绍文章的目的、结构和相关概况;正文部分将具体阐述九个核心知识点,包括知识点一至九;结论部分将对文章进行总结回顾,并展望这些知识点在未来的应用与发展前景。

1.3 目的本文旨在帮助读者全面了解法考必背知识点,并理解其重要性与实践意义。

通过详细说明每个知识点的内涵和相关要点,读者可以更好地准备法考,提高备考效率和成绩水平。

以上是“1. 引言”部分的内容。

2. 正文:2.1 知识点一知识点一是指……(在此详细解释知识点一的内容,包括定义、理论基础等等)。

具体来说,知识点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方面是……(详细说明);第二个方面是……(详细说明);第三个方面是……(详细说明)。

通过深入了解和掌握知识点一,我们可以……2.2 知识点二知识点二是指……(在此详细解释知识点二的内容,包括定义、理论基础等等)。

具体来说,知识点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方面是……(详细说明);第二个方面是……(详细说明);第三个方面是……(详细说明)。

通过深入了解和掌握知识点二,我们可以……2.3 知识点三知识点三是指……(在此详细解释知识点三的内容,包括定义、理论基础等等)。

具体来说,知识点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方面是……(详细说明);第二个方面是……(详细说明);第三个方面是……(详细说明)。

通过深入了解和掌握知识点三,我们可以……总结以上所述,文章的“2. 正文”部分主要介绍了法考必背的三个知识点:知识点一、知识点二和知识点三。

通过对这些知识点的深入剖析和解释,读者可以更好地掌握相关法律概念与原理,为应对法考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3. 正文3.1 知识点四知识点四涵盖了法律考试中的重要概念和原则。

司法考试复习《卷四》论述题完美解析

司法考试复习《卷四》论述题完美解析

1、王某和李某斗殴,李某与其子李二将王某打伤。

李某在王某提起刑事自诉后聘请省会城市某律师事务所赵律师担任辩护人。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相关规定?A.赵律师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该所钱律师担任本案王某代理人B.该所与李某商定辩护事务按诉讼结果收取律师费C.该所要求李某另外预交办案费D.该所指派实习律师代赵律师出庭辩护2、备案审查是宪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和环节。

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关要求和《立法法》规定,对该项制度的理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要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B.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应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范围C.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D.提升备案审查能力,有助于提高备案审查的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3、张某因其妻王某私自堕胎,遂以侵犯生育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但未获支持。

张某又请求离婚,法官调解无效后依照《婚姻法》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判决准予离婚。

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王某与张某婚姻关系的消灭是由法律事件引起的B.张某主张的生育权属于相对权C.法院未支持张某的损害赔偿诉求,违反了“有侵害则有救济”的法律原则D.“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属于概括性立法,有利于提高法律的适应性4、关于个人所得税,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以课税对象为划分标准,个人所得税属于动态财产税B.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C.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D.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5、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下列哪一情形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A.赵某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B.钱某接受不动产遗赠,申请转移登记C.孙某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申请抵押登记D.李某认为登记于周某名下的房屋为自己所有,申请更正登记6、甲、乙、丙三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甲国对进口的某类药品征收8%的国内税,而同类国产药品的国内税为6%。

司法考试法理学与论述题有关的知识点(三)

司法考试法理学与论述题有关的知识点(三)

司法考试法理学与论述题有关的知识点(三) 十八、诉讼法中程序的独立价值程序也具有独立于实体的独立的价值。

程序的独立价值包括五个方面:第一,公正的法律程序能达到一定程度的形式和理性或形式正义。

第二,公正的法律程序是对人权的尊重和维护。

第三,公正法律程序使正义的实现更具理性。

第四,公正法律程序有助于提高效率和保障社会秩序。

第五,公正的法律程序的完善是实现法治的标志之一。

例如20XX年考题:中国古代主张“无诉”,“稀诉”,而当代根据最高法院院长报告,指出诉讼案件在不断的增长,人们更加倾向于用程序来解决纠纷。

中国古代的“无诉”,“稀诉”表明是不注重程序的。

因此,纠纷解决不需要程序,更多是用调解或说服教育来讲。

也可以通过程序的价值来进行论述,中国古代“无诉”,“稀诉”不合理之处之一是不注重程序,而程序有他独立的价值,当代,案件不断增加,人们更加注重通过法律来解决纠纷,同时,从法的可诉性的特点这个方面进行作答。

法律是能够被公民用来作为维权的工具。

今天,人们注重或强调法的可诉性。

通过程序解决纠纷有他合理的方面。

因为程序具有独立的价值。

而法治建设不仅要达到一个实质法治,还要注意程序法治的问题。

而程序法是法治建设的非常重要的方面,是通过程序和实体两方面才能达到真正的法治。

第三章法的演进十九、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法的历史类型:(1)奴隶制法;(2)封建制法;(3)资本主义法;(4)社会主义法。

注意法的继承和法的移植。

20XX年论述题:判例法是英美国家实行的法律制度。

判例本身具有立法的依据,但大陆法系国家没有把判例作为正式的法律渊源,我国的法院推行的是案例指导制度。

请结合判例、案例和司法解释进行论述。

这道题论述角度是多样的,既可以认为判例法制度应该在我国缓行,也可以认为在我国推行判例法制度,是可行的,因为两大法系有融合的趋势。

不同的法系之间是可以相互移植一些优良的制度的。

继承移植是不一样的概念。

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

2023年法考主观题论述题热点汇总

2023年法考主观题论述题热点汇总

2023年法考主观题论述题热点汇总随着每年法考的临近,备考的法学生们都会格外关注法考主观题论述题的热点问题。

因为主观题论述题是考生展示法律理论功底和分析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考察考生对法律实务应用能力的一种方式。

热点问题的熟悉和掌握对于法考备考的同学们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2023年法考主观题论述题的热点问题进行汇总,以便考生们进行复习和备考。

一、民法热点问题1.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当今法律领域的热点话题之一,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侵权行为的打击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2023年的法考中,很有可能考察知识产权法相关的问题,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方面的问题。

2. 婚姻家庭法随着社会结构和家庭观念的不断变化,婚姻家庭法也成为了法考的热点之一。

考生需要重点关注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并对相关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和探讨。

3. 合同法合同是经济社会活动中的基本法律制度之一,也是法考的重要考点。

2023年的法考中,很有可能涉及到合同法的相关问题,包括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和变更等方面的问题。

二、刑法热点问题1. 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法考的重要考点。

考生需要深入理解这一基本原则,并结合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和论述,掌握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

2. 紧急避险和防卫过当的适用条件在刑事辩护实务中,紧急避险和防卫过当是经常遇到的问题。

2023年的法考很有可能考察这一方面的知识,考生需要重点掌握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并能够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思考和分析。

3. 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当前,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2023年的法考很有可能考察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相关法律政策和司法解释,考生需要关注相关的最新动态,做好备考。

三、行政法热点问题1. 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是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考的重点内容。

考生需要重点掌握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规定,并能够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和解决。

司考知识点

司考知识点由于司考(司法考试)知识点非常广泛,涵盖了法律的各个方面,因此在这里我将提供一个结构化的概要,以便于读者可以根据这个框架来准备和复习司法考试的知识点。

一、宪法及相关法1. 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能2. 立法法- 立法权限和程序-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3.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二、民法1. 民法总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事主体和民事权利2. 物权法-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 物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3. 合同法- 合同的种类和订立- 合同的效力和履行- 违约责任4. 侵权责任法-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三、刑法1. 刑法总则- 犯罪的构成要件- 刑罚的种类和适用2. 刑法分则- 各类犯罪的构成和处罚- 刑事责任的免除和减轻四、行政法1. 行政法基本原则-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原则2. 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程序 - 行政诉讼的判决和执行3. 行政复议法- 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程序 - 行政复议决定的效力五、经济法1. 公司法- 公司的设立、变更和解散 - 公司治理结构和股东权利2. 竞争法- 反垄断法- 不正当竞争法3. 知识产权法- 著作权法- 专利法- 商标法六、诉讼法1.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的程序和制度2.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的程序和制度七、国际法1. 国际公法-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条约法2. 国际私法- 冲突规范- 国际民事管辖权和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司法考试知识点的一个概要,实际考试内容可能会有所变化。

考生应根据最新的考试大纲和指南进行复习和准备。

此外,实际的司法考试还会涉及其他法律领域,如环境法、劳动法、税法等,考生也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

司法论述题

司法考试的论述题没有统一的答案或标准,重点考查同学们对事件、案例的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法律思维能力、论证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回答此类题型时,应充分运用法学理论、法律规定、社会知识,作出价值判断,提出自己的观点,并进行论证;在论证过程应力求体现自己的法学理论修养、法律思维方式,尽量使用法律概念和法律术语,着重表现自己的逻辑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水平。

1.(2003年试卷四第8题,30分,论述题)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决定出台一项新举措,由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通告,凡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照片、录像资料,送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一律奖励人民币200元—300元。

此举使许多市民踊跃参与,积极举报违章车辆,当地的交通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市民满意。

新闻报道后,省内甚至外省不少城市都来取经、学习。

但与此同时,也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有违章驾车者去往不愿被别人知道的地方,电视台将车辆及背景播出后,引起家庭关系、同事关系紧张,甚至影响了当事人此后的正常生活的;有乘车人以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把电视台、交管部门告上法庭的;有违章司机被单位开除,认为是交管部门超范围行使权力引起的;有抢拍者被违章车辆故意撞伤后,向交管部门索赔的;甚至有利用偷拍照片向驾车人索要高额“保密费”的,等等。

报刊将上述新闻披露后,某市治理交通秩序的举措引起了社会不同看法和较大争议。

问题:请谈谈你对某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

(注意:不能仅就此举引发的一些问题、个案谈具体适用法律的意见)答题要求:(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要求800—1000字。

考点剖析:本题涉及某市交通管理中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其命题着眼点在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问题,回答问题时应围绕这一核心展开构思、组织论点和安排文章结构,文章的主题立意和基本主张应当与依法行政有关。

司法考试论述题万能模板及万能模板举例

司法考试论述题万能模板及万能模板举例上了一天的陈璐琼的“论述题”辅导班,第一次对卷四的内容有了这么清楚地认识,第一次对卷四的内容有了这么清楚地认识,陈老陈老师的课生动有趣,师的课生动有趣,原本令我们最头痛最担心的卷四简答题和论述题,原本令我们最头痛最担心的卷四简答题和论述题,原本令我们最头痛最担心的卷四简答题和论述题,经过他的讲解后,经过他的讲解后,经过他的讲解后,突然突然变得如此简单,变得如此简单,只要肯花功夫去背,只要肯花功夫去背,只要肯花功夫去背,去记,卷四要拿去记,卷四要拿100分以上根本没问题。

因为陈璐琼老师认为“论述题其实只是一个填空题”,他有能够应付卷四论述题的万能模板,他有能够应付卷四论述题的万能模板,各科都有,各科都有,各科都有,比比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模板”——模板一:模板一:【定概念】【定概念】+【说联系】+【抄材料】+【喊口号】,模板二:【定概念】+【析案例】+【抄评论】+【喊口号】。

“行政法论述题的万能模板”——【定事实】+【站立场】+【析概念】+【说理由一】+【说理由二】+【说理由三】+【再强调】+【做评论】。

“刑法案例万能模板”以及“法理学万能模板”。

以前从没听说过“陈璐琼”这老师,这老师,今天认识了,今天认识了,今天认识了,真是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原来卷四的真是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原来卷四的内容也能如此简单,只要把陈老师的模板记下了。

背熟了,卷四真的很容易,不论什么题,只要把这些模板记住了,把题往里套,这卷四100分以上随便得,个别题目甚至拿满分都没问题。

根据陈老师的意思,满分25的论述题,拿18、9分是算少的,我们的目标是满分25分。

呵呵!分。

呵呵!据陈老师预测,2010年卷四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所要考察的内容是“三个统一”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关系,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关系,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本质属性、必然要求、重要作本质属性、必然要求、重要作用和基本内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司法考试论述题必背知识点
尽管法在社会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得作用,但法却不是万能的.因为法是以社会为基础的,所以他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的需要来创造社会;其次,法律也是一种社会规范,因此必然要受到其他社会规范的制约;再者法律自身条件也制约着法律,如语言表达的局限等等.在实践活动中,我们一定要结合法律的特点让它发挥最大的作用.
从哲学观念层面上讲,自由就是在没有外在强制力时能够按自己的意志和目的来安排自己的活动.马克思说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那么从法的价值层面上讲,自由究竟是什么呢?应该是法以确认和保障人的这种行为能力为己任,从而使主体与客体之间能够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法律应该是给自由提供保障,而自由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人性最深刻的需要。

没有自由,法律就仅仅是一种限制人们行为的强制性规范,而无法真正体现它在提升人的价值、维护尊严上的伟大意义。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虽然这只揭示了法一个方面的价值,但由此可见秩序在法的价值中的重要性。

法学上所言秩序,主要是指社会秩序,它表明的是通过法律结构、法律规范、法律权威所形成的一种法律状态.关于法服务于秩序是不容置疑的,关键是法服务于谁的秩序、怎样的秩序.
秩序是法的基本价值,首要任务就是要确保统治阶级秩序的建立;其次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期望着行为安全与行为、社会的协调,这决定了秩序是法的基本价值;再次,法还是其他价值的基础,虽然自由和正义位阶在秩序之前,但同样需要以秩序为基础。

失去了秩序的保障,所有的价值就会因为缺乏必要的保障而面临现实的威胁而最后丧失其意义。

但是,秩序一定要符合人性,符合常理为目的,所以它应当收到自由和正义的限制。

正义存在于人与人的相互交往中,“不正义”绝对不会存在于孤立的个人之上,公正只是一种涉及利害关系的场合,要求平等地对待他人的观念形态,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把各人应得的东西还给各人。

从实质内容上而言,正义体现在平等、公正等诸多我们所熟悉的具体形态中。

正义是法的基本标准,是评价体系,也极大地推动了法律的进化.正义形成了法律精神上进化的观念源头,促进了法律地位的提高,推动了法律内部结构的完善,也提高了法律的实效。

法律的执行不仅要有利于秩序的维持,更主要的是要实现社会正义。

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到的方式得到实现。

(1)法在制定出来以后,实施前只是一种应然的状态,一种书本上的法律.法的实施就是要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上的法律,使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
行为,从应然走向实然;
(2)法的实现是指法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
(3)法的实施强调一种过程和行动,包括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适用;法的实效强调实施后的状态和结果,侧重于结果; 采集者退散;
(4)法的实现是将法的实施过程性和法的实效结果性结合的一个概念;
(5)法的实现有着重要的意义,法作为一种通过规定人们权利、义务关系来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只有将抽象的行为模式转化为人们现实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司法即法的适用,是法律实施的一种方式,是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活动。

(1)司法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按照法定职权实施法律的专门活动,具有国家权威性: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具有国家强制性;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处理案件,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及合法性;同时司法还必须有表明法的适用结果的法律文书。

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司法对实现立法目的,发挥法律的功能有重要意义;
(2)司法原则采集者退散
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既包括实质公正,也包括形式公正,其中尤其以程序公正为重点.司
法公正有着无比重要的意义.英国哲学家培根在《论司法》中有一段精彩的论述: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的违法行为更严重,因为这些违法行为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司法公正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是法的内在精神要求,是由其司法活动裁判案件的性质决定的,同时公正司法也是其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基础.如果司法机关不能保持其公正性,司法机关也就失去了自我存在的社会基础。

我认为有一句话怎么说都不为过:公正是司法的生命!
在我国,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在宪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阻止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都明确规定了这一原则。

它体现了如下含意:司法权专属于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而且不受他们的非法干涉,但是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