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江苏省高端装备制造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2.04.02•【文号】工信厅政法函〔2022〕67号•【施行日期】2022.04.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2〕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工信部联产业〔2019〕218号)、《关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产业〔2019〕226号)有关要求,我部决定开展第四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前三批示范评估评价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第四批示范遴选申报推荐工作(一)遴选类别。
1.示范企业。
主要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2.示范平台。
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3.示范项目。
针对依托产业集群发展共享制造的项目进行遴选。
4.示范城市。
面向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有切实举措和突出成效的城市开展遴选。
(二)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申报条件及推荐名额。
1.共性条件。
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2.专项条件及推荐名额。
(1)示范企业。
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发展促进科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十四五”电子材料(磁性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发展促进科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十四五”电子材料(磁性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2.07.28•【字号】马经信促进〔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马鞍山市“十四五”电子材料(磁性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目录一、“十三五”发展回顾与总结(一)主要成就1、综合实力稳步提升,企业发展质效并进2、产业基础更加牢固,产业链条相对完善3、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科技研发成果丰硕4、招商引资持续发力,重点项目加快推进(二)面临不足1、产业规模偏小,高端产品偏少2、专业人才紧缺,创新能力不足3、发展资金不足,产业链条存在短板4、经营成本增加,转型升级力较大二、“十四五”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机遇1、我国电子材料产业转型升级加快2、安徽省全力推进新材料产业发展3、马鞍山市经济转型进入关键时期4、马鞍山市磁性材料产业发展环境趋好三、发展思路与目标(一)指导思想(二)战略定位(三)发展思路1、内涵式:聚焦技术引进吸收再创新,全面提升产业发展内涵2、高端化:聚焦招大引强产业链延伸,着眼高端优化产业布局3、特色化:聚焦细分领域特色化发展,错位发展打造区域特色4、绿色化:聚焦绿色制造与高效集约,打造新型产业生态体系(四)发展目标1、产业规模2、集群打造3、创新能力四、发展重点与路径(一)市场前景(二)发展重点1、高端铁氧体磁材2、高端稀土磁材3、硅钢4、非晶纳米晶软磁材料5、磁材装备制造业(三)发展路径五、空间布局与载体(一)空间布局(二)主要载体六、重点任务与工程(一)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1、加速产业集群建设2、支持龙头企业发展3、积极推进重大项目(二)构建产业协同创新体系1、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2、支持产学研合作3、建设创新载体平台(三)创新招商引资模式1、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2、创新招商引资方式3、开展区域合作招商(四)打造特色优势品牌1、塑造磁性材料特色品牌2、加强对外宣传交流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五)构建人才支撑体系1、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2、建立人才培养体系3、优化人才服务体系(六)提高合作开放水平1、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2、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七)促进绿色协调发展1、推进技术改造提升行动2、培育发展绿色生态经济七、配套政策与措施(一)组织保障1、切实加强组织管理2、优化考核评估制度(二)资金保障1、设立产业专项基金2、构建融资服务平台3、构筑多层次融资担保体系(三)服务保障1、持续改善政府服务水平2、优化营商环境附件一:磁性材料产业产业链全景图附件二:磁性材料产业市场规模与趋势(一)全球磁性材料产业发展概况1、全球磁性材料市场规模2、全球磁性材料市场产品结构3、全球磁性材料市场应用结构4、全球磁性材料产业地域分布5、全球磁性材料产业竞争格局(二)中国磁性材料产业发展概况1、我国磁性材料市场规模2、我国磁性材料市场产品结构3、我国铁氧体磁性材料生产规模4、我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规模5、我国磁性材料产业重点企业(三)发展趋势附件三:重点目标企业分析(一)高端铁氧体磁材(二)高端稀土磁材(三)非晶纳米晶软磁材料一、“十三五”发展回顾与总结(一)主要成就1、综合实力稳步提升,企业发展质效并进“十三五”期间,马鞍山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推动“1+3+N”产业集群(基地)发展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关键电子材料(磁性材料)产业集群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制造业中试平台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制造业中试平台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公布日期】2023.12.26
•【字号】
•【施行日期】2023.1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制造业中试平台基本情
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为贯彻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进一步做好中试平台布局谋划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拟于近期开展制造业中试平台有关工作。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商请开展制造业中试平台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函》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充分调研挖掘中试平台(基地),应报尽报,认真组织填写《制造业中试平台汇总表》,并结合调研内容形成本地区《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情况报告》,于12月28日前,将材料电子版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联系方式:孙静怡*************150****6043**********.cn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商请开展制造业中试平台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函》(工科函〔2023〕792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12月26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0.01.21•【字号】苏工信规〔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工信规〔2020〕2号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1月21日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精神,引导、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我省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是指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具有服务开放性、资源共享性特征,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公共服务,管理规范、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公共服务平台。
第三条示范平台可以是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平台,也可以是某一方面服务功能突出的专业平台。
示范平台包括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促进机构、制造业创新中心,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示范平台的认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按三星、四星、五星分级认定。
根据平台在建设水平、服务能力、服务绩效等方面综合评分确定不同星级,综合评分75~84分为三星、85~89分为四星、90分以上为五星。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4.08.26•【文号】工信厅政法函〔2024〕328号•【施行日期】2024.08.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4〕3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根据《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政法〔2021〕70号)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基本要求(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申请企业须符合《管理办法》中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如实、自主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附件1),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推荐名额数量。
依据各地工业经济发展基础,结合第八批遴选质量和梯度培育工作开展情况,确定了地方推荐名额上限(附件2)。
中央企业每家推荐数量不超过3家。
对于重点领域(附件3)企业,予以优先推荐。
(三)注意事项。
企业填写的内容主要为生产经营数据等,清晰明了、操作简便,无需第三方机构辅助。
相关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没有特殊通道或捷径,请企业谨防不良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二、复核评价工作2021年认定的第六批及通过复核的第三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单项冠军产品企业,须参加复核评价工作,如实、自主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附件1)。
对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将依据《管理办法》撤销认定。
三、相关要求(一)工作要求。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应依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标准,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须复核企业填写申请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3.27•【文号】工信部联规〔2024〕53号•【施行日期】2024.03.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4〕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2024年3月27日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有利于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对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抓手,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以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升级为重点,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市场化推进。
坚持全国统一大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工业领域各类设备更新差异化需求,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有利于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政策环境。
——坚持标准化引领。
强化技术、质量、能耗、排放等标准制定和贯标实施,依法依规引导企业淘汰落后设备、使用先进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技术水平。
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惠企利企政策落实情况工作汇报
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惠企利企政策落实情况工作汇报今年来,国务院出台了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省政府就做好全省当前重点经济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县就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
为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地落细,X工信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开展惠企纾困政策宣讲服务。
为切实将国家、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我局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开展"xxxxxxx”工作,成立8个工作组,深入到全县工业企业中广泛宣讲惠企纾困政策。
一是编印惠企政策选本,将今年以来国家、省、市、县各项惠企纾困政策和工信、科技等部门资金、项目、荣誉申报文件整理汇编成册,发放到每个企业,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使企业熟悉掌握政策申报条件、流程,确保能享尽享、应享尽享。
二是实行台账式管理,通过走访宣讲服务,为每个企业建立起“四本台账”(即问题台账、项目建设台账、政策落实台账、科技创新台账),实行问题销号制度,确保每本台账上登记的问题内容及时有效解决。
三是开展惠企政策宣讲。
今年想月,我们与XXXX公司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对企业开展一对一科技创新政策宣传和研发指导服务,已于X月X日和X月X日分两期对全县X家规上企业进行了集中辅导培训。
(二)保持工业经济稳定健康运行。
一是强化经济运行监测,研究出台"工业经济运行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考评办法"、“四上单位入库考评办法''等文件,实行经济运行周调度例会制度,有效形成产业集聚区、工信、统计、商务、乡镇等部门工作合力,加强对企业生产跟踪指导和运行监测,及时发现解决疑难问题,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二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坚持XX为王,围绕全县''一主两新”和传统支柱产业谋划实施XX个重点项目,总投资XXXXX亿元。
我们充分发挥"万人助万企"、链长制服务专班作用,围绕项目建设全力做好用地和水、电、路、气等要素保障,协调解决新上项目的立项、审批等问题。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5G全连接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5G全连接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4.09.04•【字号】浙经信设施〔2024〕184号•【施行日期】2024.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5G全连接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设施〔2024〕184号各市、县(市、区)经信局: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5G全连接工厂建设指南的通知》《关于印发浙江省5G全连接工厂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5G全连接工厂建设,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5G全连接工厂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企业利用以5G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集成,围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测监测、仓储物流、运营管理等各领域各环节实施5G融合应用,按照车间级、工厂级5G全连接工厂分级建设目标,择优遴选5G全连接工厂30家左右。
二、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应为在浙江省内注册的工业企业。
企业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生产运营、财务状况和信用良好。
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项目应是已基本建成,且符合《浙江省5G全连接工厂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有关要求。
(三)申报项目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须安全可控,建成后具备较好的生产能力,针对5G应用有刚性的需求,且有较好的推广示范效应。
(四)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自愿分享经验。
三、申报流程(一)请申报企业对照《浙江省5G全连接工厂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填报浙江省5G全连接工厂申报书(附件1)。
申报企业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要求在申报书真实性承诺处签字盖章。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徐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若干政策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徐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21•【字号】苏政办发〔2022〕70号•【施行日期】2022.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徐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若干政策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7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关于支持徐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政策》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9月21日关于支持徐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徐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22〕69号)要求,支持徐州市全面推进各项行动和工程,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目标,努力形成对全国同类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动能接续转换、生态修复治理具有示范效应的有效模式,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一、科技创新与支撑能力提升方面(一)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积极推动深地科学与工程云龙湖实验室加快建设,符合条件时将其纳入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筹建项目。
针对工程机械、细胞治疗、安全应急等领域,支持建设技术、产业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及中试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等。
支持徐州“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
支持徐州建设可持续发展议程研究院,开展战略咨询、政策研究、统计监测和技术转移等工作。
支持引进国际知名高校或机构,共建可持续发展领域国际科技合作创新载体。
支持徐州市优选区域建设省级海外人才创新创业离岸基地、海外离岸创新中心,支持徐州建设院士协同创新中心等高端科创平台。
支持徐州创建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
支持江苏师范大学“十四五”期间申请增列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徐州工程学院申请增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维赛江苏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维赛(江苏)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结构芯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维赛(江苏)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月目录1 概述 (1)1.1项目由来 (1)1.2建设项目的特点 (2)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 (3)1.4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6)1.5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6)1.6环境影响报书的主要结论 (20)2 总论 (22)2.1编制依据 (22)2.2评价目的及评价工作原则 (27)2.3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28)2.4评价标准 (33)2.5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40)2.6相关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 (44)2.7江苏省生态红线规划 (51)2.8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56)3 工程概况 (57)3.1项目概况 (57)3.2项目建设内容 (57)3.3项目平面布置及厂界周围状况 (60)3.4员工及工作制度 (62)3.5项目原辅材料消耗、理化性质 (62)4 工程分析 (71)4.1PET泡沫芯材及套材(一期建设) (71)4.2PVC泡沫芯材及套材(二期建设) (81)4.3公用工程 (92)4.4本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98)4.5风险识别 (131)4.6清洁生产水平分析 (138)5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44)5.1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44)5.2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50)5.3区域污染源调查与评价 (166)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72)6.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72)6.2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75)6.3环境风险评价 (217)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240)7.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评述 (240)7.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评述 (254)7.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评述 (256)7.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评述 (257)7.5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258)7.6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260)7.7环保“三同时” (262)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264)8.1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264)8.2环境效益分析 (264)8.3小结 (267)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268)9.1环境管理 (268)9.2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管理要求 (272)9.3环境监测 (290)1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94)10.1结论 (294)10.2建议 (301)附件:附件1 项目委托书;附件2 企业营业执照;附件3 承诺书;附件4备案证附件5 登记信息单;附件6 企业环保信用承诺附件7 用地红线附件8 西北组团污水厂批复附件9 西北组团园区环评批复附件10 现状监测报告;附件11 专家评审及复核意见附件12 修改清单附件13 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1 概述1.1 项目由来维赛(江苏)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西北片区金桥路西侧、云池路南侧,公司主要从事复合材料、塑料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及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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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江苏省高端
装备制造业特色和示范产业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业管理
【发文字号】苏经信装备[2017]741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10.23
【实施日期】2017.10.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江苏省高端装备制造业特色和示范产业
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经信装备〔2017〕741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昆山、泰兴、沭阳经信委(局):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推进实施高端装备创新工程,加快培育
一批产品特色鲜明、具有地方标志、领跑全国乃至全球的产业标杆,根据《江苏省高端
装备制造业特色和示范产业基地认定办法》,现组织开展第四批江苏省高端装备制造业
特色和示范产业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特色基地和示范基地的申报主体应具有明确的运营机构、区域范围和管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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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主要包括: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工业园区
(产业园区),以及省级以上规划布局的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区域等。
(二)申报基地的主导特色产业应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包括机器人、增材
制造装备、智能制造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装备、能源装备、工程机械和
农业机械、节能环保装备、新材料生产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医疗装备、电子装备、
高端专用装备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