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住院补助金申请表

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住院补助金申请表

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住院补助金申请表

所属区或产业工会:_____________

工伤事故处理程序

工伤管理办法 1、目嘚 为提升公司应急处理工伤事故嘚水平,确保员工发生工伤后能得到及时有效嘚处理,维护公司和员工嘚权益。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定义 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嘚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晕倒等事故。 4、职责 4.1 管理部:负责工伤事故派车、请款、劳动局报备、事故调查、费用报销、工伤理赔手续办理。 4.2 工伤部门:负责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人员陪同、医疗护理、协助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 5、程序:工伤处理流程图见附件 5.1 事故报告 5.1.1 发生工伤事故后,所在部门需第一时间报给管理部和总室。管理部接到工伤报告 后,应马上派车、请款,安排人员陪同前往医院。 5.1.2 发生工伤事故后,人事部门需确认工伤人员是否有投社保,若有投保,且所受工 伤较严重嘚(预计费用在1000元以上),需及时向劳动部门口头报备工伤事故。 5.2 医疗救护 5.2.1 属简单小伤害嘚,如小伤口等,由部门急救员内部处理即可。对于无法处理或须 进一步消毒、清创、严重工伤等须送往杏林第一医院由专职医生处理,由医生视情况决定是否住院。 5.2.2 在支付医疗救护费用时,需用现金,且需保存好所有医疗票据。 5.2.3医疗过程中根据医生意见,确定是否需安排专人护理,若需护理,第一种方式是 公司派员护理,第二种方式是工伤人员家属护理,依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嘚50%标准给付护理费用。 5.2.4员工工伤住院期间,按15元/天标准给付伙食补贴。 5.2.5 员工按医院或医生给出嘚工伤休息日期休息,休息日期结束后,即回部门上班, 如需要继续休息嘚,须凭病历卡,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可以。 5.2.6 工伤医疗期间,工资待遇以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付。 5.3 事故调查 5.3.1 发生工伤事故,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其次需保护好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 大,在抢救伤员时,移动过嘚物品要做出标记或记号。

对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思考

对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思考 对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思考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经云南省政府批准,为巩固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多形式、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由云南省总工会在全省职工中组织实施一项活动,目的是发扬中国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的光荣传统,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通过职工互助互济,帮助患病住院职工解决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过高的困难,使职工在患病住院时,除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外,再得到活动给予的补助,以减轻职工的经济负担,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这是工会组织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互助活动通过对患病住院职工的有效帮助,缓解了生病住院职工沉重的经济压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充分发挥了工会组织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工会的创新,是一件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学习和借鉴,因此,需要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完善。作为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一名基层工作人员,我想就活动开展2年来遇到的问题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工会组织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下,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于7月1日启动以来,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作用,解决了部分患病住院职工的实际困难,弘扬了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共建。在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建立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体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作用。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开展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和完善,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关系是“接力棒”的关系。由于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只能说是一个基本的、低层次的保障,实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以后,由于个人自付部分过高,许多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出现了有病不敢住院的情况。每当工会去走访慰问时,职工们迫切希望工会帮助解决的,几乎都是住院治疗的问题。云南是一个经济发展滞后的省份,职工收入较低,靠最低生活费生活的下岗失业人员的日子就更加艰难,一旦有个大病小灾,抵御能力几乎是零。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在职工患大病、重病,享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负担医疗费较高的情况时,给予职工的经济帮助。可以使职工在享受了国家法定保险待遇后,还能得到一定的补助待遇,从而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比如,云南省林业科学院的退休职工张瑾杨,在8月的一天,平常身体挺好的他突然出现了冠状血管狭窄、阻塞的毛病。3个月内竟然4次住院治疗,其中两次是给血管进行安装支架手术,每次安装两个,仅这两次住院费用自付部分就高达4万多元,如果没有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这笔开支将使本来生活就不是很宽裕的张瑾杨顿时陷入贫病交加的困境中。但处在职工医疗互助这张“网”中的张瑾杨非常幸运,4万多元的自付部分,省总职工医疗互助中心给他报销了19872元。目前,张瑾杨已经基本恢复正常。可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开展补充了社会保险的相对不足,减轻了国家和企业的负担,促进了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 (二)、解决了部分患病住院职工的实际困难,有利于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开展以来,切实解决了部分患病住院职工的实际困难。德钦县教育局的一名职工住院治疗费用达345944.82元,医保统筹支付了33120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了100000元后,个人自付部分仍高达212824.82元。按照《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的规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一次性给予该职工128020元的补助金。该职工的个人自付总额从212824元下降到84804元,个人自付比例从61.25%下降到24.5%。又如昆明市航运公司的一名女服务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为实现工会组织全覆盖的目标,努力建设服务型工会,扎扎实实为会员办好事、办实事,缓解职工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结合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实际情况,特制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第一章保障对象 第一条《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坚持普惠制原则。保障对象包括: (一)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由市总工会管理的工会会员,并持有京卡〃互助服务卡的在职职工,由市总和区县、局总公司两级工会为会员交纳互助保障费,享受本计划互助保障。 (二)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本市行政区域内未组建工会组织的所有用工单位(其中包括集体、合资、三资、民营及私营企业),可以组建工会办理京卡〃互助卡,享受本计划互助保障,也可以由单位统一组织在职职工集体参保,每人每年交纳互助保障费60元,同一单位参保职工不得少于在职职工总数的70%,职工低于30人的单位要100%参保。参保时应提供单位本月或上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表13》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单位所在区、县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障代办处参保。 (三)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参保的在职职工由所属区县代办处或工会服务站按相关规定组织参保,每人每年交纳互助保障费60元。

第二章保障责任期 第二条本计划以自然年度为一个互助保障责任期。2012年度互助保障责任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第三章保障责任 第三条本计划保障责任范围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认可的医疗机构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由个人承担“自付(一)”费用(含急诊抢救留观并在同一医院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留观7日内的治疗费用)可享受医疗补助。互助金按季度支付。 (一)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由会员承担的“自付(一)”费用,首次住院扣除1300元起付线后按20%比例核算互助金,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扣除650元起付线后按20%比例核算互助金。90天为一个住院结算周期,超过90天视为第二次住院。 (二)门诊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由会员承担的“自付(一)”部分的费用,扣除1800元起付线后按20%(劳模和特困职工按25%)比例核算互助金。 (三)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在封顶线以上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外,职工个人门诊、住院“自付(一)”费用各达到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后,仍发生医保范围内“自付(一)”费用在封顶线以上至50000元以内可享受40%的互助金,最高报销额为20000元;5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部分,可享受60%的互助金,最

年终奖什么时候发放,年终奖一般发多少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cf11640292.html, 年终奖什么时候发放,年终奖一般发多少 一、年终奖一般什么时候发放? 年终奖就是老板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金。目前,我国法律对年终奖没有强制性规定。终奖的发放额度、时间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一般是一月初发放。 二、年终奖一般发多少? 这个一般综合绩效、红包、年底双薪三种情况来发的,少的话奖励几百,多的话多发一两个月工资。牛逼的业务员和牛逼的公司除外-_-; 三、年终奖典型情况:推迟发放年终奖来防止人才跳槽 有些员工向公司询问年终奖什么时候发后,会失望而归。因为为防止骨干人才跳槽,不少企业将年终奖推迟到年后发放,最迟的甚至有推迟到次年年中,让年终奖变成了“年中奖”、“留人奖”。关于年终奖发放的调查显示,为防止骨干人才跳槽,两成企业将年终奖推迟到年后发放,早一点的一般在3月份发,最迟的会拖到5月份。

从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就了解到,由于员工跳槽、合同到期等原因引发的年终奖争议,成了近期职场上的一个不和谐音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劳动者的工作热情和过年情绪。员工年终奖的发放由用人单位管理层负责,发或不发、发多发少,全由少数人说了算,这使得年终奖什么时候发经常变异为“留人”的筹码。 归结起来,“年终奖争议”较为常见的情形有以下两种: 一是用人单位对“不在册”的员工拒发年终奖。例如,上海一家外资企业的10名技术人员,因去年10月合同期满,企业不再与他们续订劳动合同。前不久,他们得知企业开始发放上年度年终奖,于是前往申领。但企业以“年终奖发放范围为发放时仍在册的员工”为由,拒绝发放。 二是“年关跳槽,年终奖泡汤”,对于这一比较“通行”的做法,用人单位的理由是“铁了心跳槽的员工已经没有价值了”。有的用人单位还认为,年终奖并不是法律规定需要强制发放的收入,而年终奖什么时候发只不过是单位为了留住员工采取的经营管理措施。 劳动法战争网一位编辑曾经在某合资公司法务部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年,就盼着到年底多拿些奖金,好痛快地过个年。没有想到年底却收

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

厦门市第十二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 (参加保障期限: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为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帮助患病职工减轻医疗负担,给予困难职工更多的帮助,本着“献爱心、送保障”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保障对象 第一条凡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省部属在厦单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均可依据自愿原则,由其本人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保障。原则上,职工人数在一千人以下(不含)的,参加保障人数应不低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80%;职工人数在一千人以上(含)的,应不低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50%。 第二条单位办理参加保障手续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能正确反映本单位本季度或上一季度从业人员人数的报表复印件一份; 2、填写《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加保障凭单》一式两联,并加盖参加保障单位的工会印章; 3、参加保障的职工名册(excel格式)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名册须按“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会员卡号、性别、是否本市户口”六个栏目填写并加盖单位工会印章。

4、参加本期保障活动的缴费证明。 二、保障计划和保障费 第三条分为60元保障计划和36元保障计划两种。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职工参加60元保障计划,非公企业职工可参加60元保障计划或36元保障计划。 第四条每人交纳一份保障费,参加一份互助保障,享受一份保障服务;单位也可以为全部参保员工交纳同一保障计划的两份保障费,参加两份互助保障,享受两份保障服务(直系亲属亡故安抚金除外)。保障期满不返还保障费。 三、保障期限 第五条本期活动保障期限为一年,自参加保障单位按要求向市总工会交齐参加保障材料并缴纳保障费的次日零时起,至一年保障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四、保障服务 第六条职工自参加医疗互助保障始为被保障人。被保障人享有以下保障服务: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住院+意外)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住院+意外)为缓解职工因病住院治疗或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医疗费用支出增加和收入减少带来的经济负担,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工互助保障办法》的规定,制定《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住院+意外)(以下简称“本活动”)实施细则》。 第一条 活动的基本内容 参加本活动后,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会员因病住院治疗(含急诊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及门诊慢性病治疗时,根据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或者会员因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身故、残疾时,会员可按照本活动有关规定领取互助金,用于缓解会员家庭经济困难。 第二条 参加本活动的条件和办法 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内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都可以通过其所在单位的工会向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简称“本会”)陕西省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申请参加本活动,成为本会会员。 为保证会员享有公平的权益,本会只接受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本活动。参加本活动的职工不得少于全体职工的80%;100人以下的单位要全体参加。 第三条 参加本活动的规定 1.参加本活动会费标准为每人95元,交纳会费后互助保障期在约定时间统一生效。互助保障期一经生效中途不得退出本活动。 2.本活动保障期为一年,期满续保另办手续。保障期满后,无论会员是否已享受互助金待遇,所交纳会费不再返还。 3.会员所在单位应提供参加本活动的会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书面告知其是否属于本活动列明的高危行业。 4.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只允许参加一次本活动,超出次数视为无效。对已参加活动的单位,本年度内新增人员参加活动原则上将在下一年度本单位续保时统一办理。 5.参加本活动的会员在约定生效的互助保障期开始之日起,按照不同保障责任执行相应的观察期。互助保障期满后,符合参加条件的会员在15日(含本数,下同)内继续参加本活动将不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超过15日后续保仍须执行观察期。 6.为保证会员权益公平性,对从事井下采矿、隧道施工、高空作业、山地地质勘探考察、海上勘探考察、境外劳务输出等高危险行业的职工,参加本活动在享受领取互助金同等权益时,交纳会费标准相应调高5元。 第四条 参加本活动的待遇和相关规定 一 、住院医疗保障待遇和相关规定 1.会员因病住院治疗(含急诊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且其住院前留观治疗费 通过管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地址:厦门长青路号劳动力大厦十二楼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

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办事流程图

一、适用范围及参保对象 厦门市建筑企业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规定,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农民工均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建筑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申报缴费办法 建筑企业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到地税管征局办理工伤保险,填写报送《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一式份),申报建设工程项目标段、名称、施工地点等情况,并按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一次性向地税部门申报缴交该项目的工伤保险费。 、报送资料: ()《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一式份、地税网站表报栏―社保费类中查找下载、网址:); ()招投标中标标书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时间:申报缴费:每月6-日 申报报备:每月—日 、申报地点: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 、缴费额: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 、扣费方式: ()自带单扣费:地税柜台开具税票,各单位自行到银行缴费; ()电子托收扣费:地税柜台根据托收帐号通过地税电子托收系统直接扣费。 三、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企业缴交完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后,到建设管理局工程处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报送资料: ()盖有地税机关印戳、日期的《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 ()银行缴费单或电子托收单(属每月—日人工报备的,在每月日后补缴费)。 四、报送项目工地职工花名册 参保工程项目施工后,工人陆续进场时,应当及时向地税管征局报送施工工地上的职工花名册;增员时也应及时向地税机关报送新增职工花名册。 、报送资料:《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花名册》(一式份,可下载) 、申报时间、地点:每月工作时间、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 职工在工程项目施工工地上发生工伤的,应当到税务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录入工伤职工个人信息。 、报送资料:(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2)原报送的《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 职工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且已加盖 地税部门受理章)。 、申报时间:每月6-日 、申报地点: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 五、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及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将工伤职工送往就近医疗机构紧急处置或送往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并向企业税源缴交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医疗费用预付和工伤认定。 、医疗费用预付申请: 用人单位填写《厦门市工伤保险工伤医疗费用预支申请表》(可登陆下载)报送至税源缴交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初审后,转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有效后出具《参保职工工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为实现工会组织全覆盖的目标,努力建设服务型工会,扎扎实实为会员办好事、办实事,缓解职工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结合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实际情况,特制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第一章保障对象 第一条《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坚持普惠制原则。保障对象包括: 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由市总工会管理的工会会员,并持有京卡·互助服务卡的在职职工,享受本计划互助保障。 第二章保障责任期 第二条本计划以自然年度为一个互助保障责任期。例:2012年度互助保障责任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第三章保障责任 第三条本计划保障责任范围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认可的医疗机构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由个人承担“自付(一)”费用(含急诊抢救留观并在同一医院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留观7日内的治疗费用)可享受医疗补助。互助金按季度支付。 (一)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

内),由会员承担的“自付(一)”费用,首次住院扣除1300元起付线后按20%比例核算互助金,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扣除650元起付线后按20%比例核算互助金。90天为一个住院结算周期,超过90天视为第二次住院。 (二)门诊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由会员承担的“自付(一)”部分的费用,扣除1800元起付线后按20%(劳模和特困职工按25%)比例核算互助金。 (三)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在封顶线以上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外,职工个人门诊、住院“自付(一)”费用各达到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后,仍发生医保范围内“自付(一)”费用在封顶线以上至50000元以内可享受40%的互助金,最高报销额为20000元;50000元以上至100000万元部分,可享受60%的互助金,最高报销额为30000元;100000元以上至150000万元部分,可享受80%的互助金,最高报销额为40000元;申请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封顶线以上互助金的应在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后,持门诊费用收费收据或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原件或分割单办理互助金申领手续。 (四)互助金计算公式: 1.门诊医疗费用互助金计算公式: [“自付(一)”-起付线1800元]×20%=互助金额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解答

一、开展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的目的是什么? 开展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目的是发扬中国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的光荣传统,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通过职工之间互助互济,“聚小钱,办大事”,实现“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缓解患病住院职工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过高造成的经济困难,使职工在患病住院时,除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还能得到互助活动给予的补助,以减轻职工的经济负担,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 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什么关系? 组织开展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是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基础上的延伸,是“接力棒”的关系。 三、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与商业医疗保险有什么区别?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与商业医疗保险有本质的区别。商业医疗保险是保险企业行为;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是通过工会组织动员职工自愿参加的互助合作行为,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帮助解决职工特殊困难为目标。 四、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凡已参加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参加人),均可在本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下团体参加住院医疗互助活动。参加的人员中,在职职工不少于本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总数的80%,退休人员在本单位在职职工参加的同时可自愿参加。 五、如何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采取团体会员制。参加人由所在单位工会(以下简称参加单位)统一组织缴纳互助费,并由参加单位将相关资料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成功后打印《武汉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参加申请书》,同时,提供本单位近期参加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名册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各一份。然后由所属区、局(总公司)、直属大单位工会(以下简称代理单位)到武汉市职工医疗互助办公室(以下简称互助办)统一办理参加手续。 六、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每期周期为一年,第一期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参加单位在第一期互助活动开始前已办理了参加互助手续的,其互助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2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如在第一期互助活动开始后办理参加互助手续的,其互助有效期为缴纳互助费并交齐符合要求的参加资料的次日零时起至2012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且其互助费仍按本办法规定的缴费标准缴纳。 七、互助费缴费标准是多少? 互助费标准一期一定,每期参加时一次性缴纳。第一期缴费标准为每人每份100元,每人限缴一份。互助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八、职工住院医疗互助费的筹集方式有哪些? (一)职工个人缴纳; (二)本级工会经费结余部分列支; (三)单位行政承担(根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列入成本); (四)其它。 九、如何办理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金的申请手续? 参加人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向本人所在单位工会进行申请。单位工会应及时到设在本辖区总工会的市职工医疗互助办公室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1、经参加单位、代理单位审核盖章的《武汉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给付申请书》;2、参加人身份

工伤事故报告书范文

工伤事故报告书范文 XX 事故发生部门XX 项目部 事故发生时间2002 年7 月27 日 事故发生地点XX1 号公寓 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伤害程度轻伤 受伤部位左手大拇指 编制人 编制时间2003 2 18 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字 审批时间2003 2 第2 页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事故类别 五、伤害程度 六、受伤部位 七、伤者基本情况 八、事故经过 九、事故原因分析: 十、预防措施 十一、事故责任分析 十二、事故处理意见

第3 页 *** XX 项目部2002 年7 月27 日XX1 号公寓机械伤害轻伤左手大拇指: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文化程度有有小学2002 年7 月27 日上午10 点10 分左右,伤者***在一号公寓楼下完大梁准备下二排钢筋时,从K/⑧轴处翻越过去,人体翻过大梁脚踩到地面,支梁的钢管架扣件断裂,导致二排钢筋下滑,二排的钢筋上的钢管压住***左手大拇指,杨鹏飞的工友将钢管松开拉出左手,事故发生后项目立即组织人员送往医院治疗。 经过长达1 个月的治疗,病情恢复良好;2002 年9 月9 日,***发现自己的手指有异常现象发生,项目部管理人员带***到医院检查,检查发现伤口里面由于医生在第一次治疗时对伤口没有清洗干净,导致伤口内部发炎,经过医生第二次处理,病情好转。目前伤情恢复良好并已医疗终结出院,伤者提出要求协商解决。 1、从事故现场发现,支设大梁的钢管加固扣件断裂下滑,造成钢管下滑是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班组在架设大梁的支架时,大梁与大梁的交叉处应用双扣件加固而班组用单扣件加固,是此事故的原因之一。 3、从事故发生经过来看,项目部的相关管理人员没有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是此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事故发生后公司组织项目部召开了安全预防措施交底会,再次重申了管理人员及班组遵守和实施公司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严肃性;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按“三定一落实”原则进行整改,对相关的管理人员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项目部通过认真的总结和学习,以确保类似事故的发生。 1、项目施工员在交底时并没有对该部分说明详细的安全措施,对此事故负直接责任。 2、施工班组在操作时未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对此事故负主要直接责任。 3、项目部安全员在对支撑的钢管架的安全性,没有监督到位负监督不力的责任。 4、项目经理对此事故负领导责任。 第4 页 1、***同志的医疗费按保险条款处理,从保险公司理赔回来的费用用于支付其个人的伤残补助金(公司部分) 2、一次性赔***同志工伤补助费18000 元(壹万捌仟元整)(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医疗期间的工资、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贴费、营养费、易地安置费等)。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工会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住院+意外) 为了配合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缓解职工因患病或意外伤害造成的生活困难,根据《长春市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制定《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长春试行)》(以下简称本计划)。 第一章参加条件 第一条、凡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不含退休及退休返聘人员),均可参加本计划,成为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每个单位参加本计划的人数不得少于在职职工的80%,在职职工总数不足200人的必须100%参加,且人数不得低于50人。 第二条、由各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办理参加手续。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须提供本单位当月或上月的《基本医疗保险征缴通知单》及其复印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须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职工人数证明。须填写清晰完整的《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申请书》。 第三条、基层单位工会有责任向会员宣传、解答保障计划的内容,使会员了解本计划。 第二章保障期限 第四条、本计划保障期限为一年。会员单位初次参加本计划,保障期限为交纳全部会费并办理参加手续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一年期限届满当日二十四时止(免责任期除外);期满按规定继续参加本计划,保障期限仍为一年。会员在保障期限内退休或满60周岁的,其保障责任仍有效。 第五条、会员首次参加本计划在保障期生效30天内(含本数)住院治疗的,不享受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待遇;在保障期届满前办理续缴手续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意外伤害保障责任不受上述期限限制。 第三章会费和保障责任

第六条、会费 参加本计划每年一次性交纳会费99元,保障期满后,无论是否发生约定事件其会费不再返还;本计划不得重复参加,重复参加本会只认定一份有效。 为保证会员权益公平性,对从事井下采矿、隧道施工、高空作业、山地地质勘探考察、海上勘探考察、境外劳务输出等高危险行业的职工,参加本活动在享受领取互助金同等权益时,交纳会费标准相应调高20元。 第七条、保障责任 (一)住院医疗保障待遇 1、住院治疗。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为基数,按个人自负比例(省级医院15%、市级医院12%、区级医院9%)报销其70%。 2、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治疗。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项补助支出额为基数,按个人自负比例(省级医院15%、市级医院12%、区级医院9%)报销其60%,累计报销额不超过2000元。 3、外阜就医最高按省内省级医院的自负比例报销。 4、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在一个保障期限内首次住院最低给付互助金100元,累计最多可领取7000元互助金。(含本条款所规定的门诊治疗)。 5、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每次住院治疗总费用超过700元(含700元)且在5000元以内的,可领取300元互助金, 5000元以上每递增1000元可再领取60元互助金; 每次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治疗费用,超过700元(含700元)可领取200元互助金,每递增1000元可再领取50元互助金),累计不超过2000元;一个保障期内最多可领取7000元互助金(含本条款所规定的门诊治疗)。 6、本保障期内职工中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如未领取过互助金的其住院医疗保障待遇按本款前4条执行;如领取过互助金的则按本款第5条执行。 (二)意外伤害保障待遇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问题解答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问题解答 1、什么是职工互助保障活动? 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是全国总工会创办,职工自愿参加、自筹资金、自我服务、互助互济性质的一种会员合作制的互助保障形式,是政府支持、企业和职工参与、工会操办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团组织。当前我市推出的是住院医疗+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综合保障活动。 2、互助会和商业保险公司有什么区别? 互助会同商业保险公司一样是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商业保险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不以营利为目的。它是为了发扬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的光荣传统,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由工会组织会员开展的经济性社会互助活动,最大限度地维护会员的基本经济利益。 3、哪些职工可以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 凡身体健康,在滨州市辖区范围内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均可由单位工会(行政)按规定统一组织,以团体形式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 4、职工可以以个人名义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吗? 不可以。必须以团体形式参加。参加本活动的职工不得少于全体职工的80%,100人以下的单位要全员参加。 5、会员怎样交纳会费? 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的会员应按时交纳会费。单位行政、工会负担70%,职工个人负担30%。会费一经交纳,不再退还。 6、互助金标准是什么? 住院医疗互助金标准: 1、基本住院互助金按照统筹基金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 限额以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的70%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同一保障期内只能领取两次住院医疗互助金。 2、门诊特病互助金按照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的50%领取(最高 不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额的20%),同一保障期内只能累计领取一次门诊特病互助金。 3、大额医疗补助互助金按照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的60%领取,最高不超过5000元,同一保障期内只能领取一次大额补助互助金。 重大疾病互助金标准: 会员首次确诊患有15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时,在本活动生效30日(含)内,不给付互助金;在30日后90日(含)内,一次性领取慰问金1000元;在90日(不含)后,一次性领取10000元重大疾病互助金。 意外伤害互助金标准: 1、会员因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残疾时,最高可以领取伤残互助金20000元,导致身故时,其家属一次性领取身故互助金40000元。 2、会员因病住院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残疾时,最高可领取伤残 互助金40000元,导致身故时,其家属一次性领取身故互助金80000元。 7、会员申请互助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医疗机构结算单一份; (2)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一份;

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实施方案(最新)

根据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弘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精神,完善邯郸市及我县多渠道、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全市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缓解职工因病致贫、因病致困的问题,经县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市各县开展的基础上在我县开展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 一、开展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的原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此项工作坚持“职工自愿参加,权利与义务相结合,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它的特征是群众性、互助性。 二、开展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的范围和条件。凡本县辖区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职工(不含离退休人员),以及形成事实上劳动关系的务工人员。 三、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的缴费标准和互助期限。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缴费标准为每人年50 元,由单位收齐后,统一开票,一人一张,补助责任范围从开票之日起后延60天。互助期限为1年 四、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的管理和使用。互助金由市总工会建立专门帐户管理,其他单位不得留存,市总工会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社会监督。当期互助金的结余,结转下期滚动使用。 五、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的补偿标准。确诊患下列10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几种的,有医保、新农合鉴定资质医院确诊证书,或医保农保报销后的证明、市总工会首期给付其医疗补助金xxxx元,第二期继续参加活动的给付其医疗补助金xxx元,第三期继续参加活动的给付其医疗补助金xxx元。连补三年 十种疾病包括: 1、恶性肿瘤 2、慢性肾功能衰竭——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3、再生障碍性贫血 4、急性心肌梗死 5、心脏瓣膜置换术——须开胸手术 6、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A

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A方案) 为更好地发挥工会的维护职能,缓解职工因病造成的经济困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制定《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本方案)。 第一章保障对象 第一条凡已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按规定缴纳互助金,即可成为本方案的保障对象,享受本方案提供的保障待遇。 第二条本方案由基层工会组织本单位职工集体参加。50人以上的单位,参加人数不能少于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人数的80%;50人以下的单位,参加人数应达到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人数的100%。 第二章互助金筹集 第三条互助金标准每人每年90元。由参加单位、职工缴纳60元,青岛市总工会给予补助30元。 第四条互助金一次性缴纳,每人限缴一份。单位行政或工会为职工缴纳全部或部分互助金的,参加人数必须与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数相一致,不得只给部分职工缴纳。 企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互助金可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9】27号文件的规定,在税前列支;其他单位可从福利费等项目中列支。 基层工会办理参加手续时,须提供本单位《工会组织基本情况简表》、本月或上月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统一格式的参加职工名单。 第五条单位或职工缴纳的互助金标准将根据保障金支出情况,按年度进行调整。 青岛市总工会(或区、市工会)补助的医疗互助金,将根据专项资金筹集和结余、互助保障资金收支变化等情况按年度进行调整。 第三章互助资金管理 第六条互助保障资金设立专户管理,接受本级政府审计部门及工会财务和经审部门的监督。利息和结余全部并入下年度,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挪作他用。第七条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青岛办事处负责互助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资金的预决算和其它重大事项由青岛市职工互助保障管理委员会决定。涉及本方案资金的筹集、支付和标准的调整等重大事项必须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青岛市职工互助保障管理委员会设立互助保障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职工互助保障资金的监督审计。监督各项互助金是否按计划及时、足额上交总会,监督保障金的使用、结存状况。重点审核保障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监控保障金的结存状况。不定期复查理赔案例,审核其程序是否合规。 第四章保障范围和标准 第八条A方案的保障范围和标准如下: 1、因住院、家庭病床、门诊大病发生的由本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按照150元标准给予保障金。一个保障年度只补助一次。 2、因住院、家庭病床、门诊大病发生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的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大额医疗补助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个人按比例负担的部分,按照75%的比例标准给予保障金。 3、在保障年度内住院、家庭病床、门诊大病发生的进入统筹支付前,基本医疗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 为了配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缓解职工患病住院后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的经济负担,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简称“本会”)推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以下简称“本活动”)。 第一条参加条件和办法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在职职工,都可通过会员所在单位的工会向本会在当地的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申请参加本活动。 本会只接受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本活动,同一单位参加本活动的在职职工不得少于其全部在职职工(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人数的70%。在职职工人数少于100人的单位必须100%参加,且参加人数不低于20人。 第二条参加手续 申请参加时,参加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申请书”一份,由参加单位工会负责人、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2、提供按办事处要求格式制作的“互助保障会员名单”一式二份,由投保单位工会负责人、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3、本单位本月或上月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险费收款票据复印件; 4、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在职职工花名册; 第三条互助保障期限 本活动互助保障期限为一年,自办事处接受参保并且收到互助费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一年期限届满当日二十四时止,首次参加本活动

的会员在交费30天后开始享受本活动第五条规定的领取互助金的待遇。互助保障期满后,符合参加条件的会员在15日内继续参加本活动将不再受上述30天期限的限制。 延期办理续保手续的,将重新执行上述30天的期限。(参加单位在续保时,参加人数仍不得少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职工总数的70%,其中100人以下的单位必须100%参加,且参加人数不低于20人)。 第四条互助费 参加本活动的会员每人交纳互助费88元。会员交纳的互助费是用于对患病住院职工的扶助,互助保障期满后,会员不论是否已享受领取互助金的权利,其所交纳的互助费不再退还。 本活动生效后,中途不得退出。 在互助保障期限内会员只能参加一份本活动,重复参加或变相重复参加,本会只认定其中一份有效,其它份数均无效。 第五条参加本活动的待遇 在互助保障生效后,会员因住院治疗并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发生自付医疗费时,可以领取下列两项互助金: 1、职工承担的起付标准以下由职工自己承担的部分,第一次住院按照三、二、一级不同类别的医院可分别按40%支付互助金(兰州地区参保单位,职工住院按照三、二、一级不同类别的医院分别给予300元、220元、160元的互助金),第二次住院按上述标准的50%支付互助金; 2、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并符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条件的部分),由会员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第一次住院按70%支付互助金,第二次住院按40%支付互助金; 在同一互助活动有效期内,本会只承担对参加本活动职工两次住院支付互助金的责任,对超过两次以上住院治疗的不承担支付互助金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实施办法]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实施办法]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 市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实施办法市总工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中关于“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精神,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医疗互助保障体系,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济互助的光荣传统,有效帮助职工减轻个人医疗负担,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XX市区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由XX市总工会与椒江、XX路桥三区总工会共同组织和领导,按照统一工作方案、统一政策标准、统一实施时间、经费独立核算、风险各自承担的原则,开展医疗互助活动。XX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管理委员会负责《市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实施办法》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工作。市、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具体负责所属基层单位申请参加人员的登记建档、互助金的收取和补助金申请的受理、审核、申办、发放等工作。第二章互助对象和互助期限第三条凡XX市本级 (含XX经济开发区)和椒江、XX路桥区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的在职职工(统一按国家法定在职年龄),均可由单位工会(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可以单位名义,下同)统一组织参加本医疗互助

保障活动(以下简称活动)。非公企业参加活动的人员数量应占本单位职工总数的70%以上; 其他单位参加活动的人员数量应占本单位职工总数的90%以上。 第四条各单位工会组织职工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XX市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参保单位工会印章; 2.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人员名册一份和电子 文档(以EXCEL S式,内容包括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医保号); 3、本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名册和 单位缴费证明复印件各一份。第五条互助活动期限为一年,起 止时间从参加活动的单位向中心交纳互助金并交齐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的次日零时起至一年互助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第六条中心 接受所辖各单位参保互助金的期限为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非本期限内不再接受参保。第三章互助金的筹措与管理第七条互助金来源:1、职工或单位交纳的互助金; 2、政府和工会的补助; 3、社会各界捐赠、赞助; 4、利息及其他收入。第八条互助金标准及形式:互助金标准为每期(年)每人50元,由参保单位一次性统一交纳。经费负担可采取以下形式:由职工个人交纳或本单位工会为职工交纳; 参照《XX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由本单位为职工交纳,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