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服务社区指导标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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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2.05•【字号】京卫基层字[2011]27号•【施行日期】2011.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京卫基层字〔2011〕27号)各区县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依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及《北京市2010-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有效保障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需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规范及配置标准卫生部门要按照《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与建设规划》要求,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平米的计划生育咨询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要与健康教育室等合并设立计划生育咨询室。

人口计生部门要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有关生殖健康知识挂图、男女生殖器模型和计划生育药具发放架等宣教咨询设施,按照《北京市社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配置基本要求》(京人口发〔2006〕3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配置设备。

二、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根据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居民的需求和自身条件,开展计划生育与生殖保健宣传教育和适宜技术服务。

(一)避孕节育技术指导与宣传:在知情选择的前提下,指导育龄群众避孕、节育。

开展避孕节育知识宣传普及。

(二)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对已经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提供相关的咨询、随访。

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

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

石景山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需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队伍,提高石景山区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办事处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社区工作者的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四)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五)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可根据社区工作者的不同岗位,按照责任、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制定社区工作者岗位职责的详细规定。

第四条社区工作者通过选任和公开招录等方式配备,其人数编制由区政府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各街道工作需要和社区规模确定,并报市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一)关于选任的社区工作者。

1.社区党组织中的专职工作者。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北京市城市社区党组织工作若干规定(试行)》参加选举当选的、或被任命为社区党组织成员的专职人员,与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签订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

2.社区居委会中的专职工作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参加选举、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专职人员,与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签订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0.10.24•【字号】京财社[2000]1818号•【施行日期】2000.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社(2000)1818号2000年10月24日)各区县财政局、卫生局:现将《关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以奖代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经考核对达到规范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给予资金补助。

各区县要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意见的通知》精神(京政办发〔2000〕65号),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各项工作。

关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以奖代补管理办法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为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全面推进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要求,根据市政府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意见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与资金用途按照《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的指导意见》,对现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体制改革、资源重组和改造。

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以大型综合医院和专业防治机构为技术支持依托,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形成各种卫生服务有机融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为鼓励各区县尽快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达到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标准,对在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区县给予以奖代补资金的奖励。

奖励的资金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事业发展。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设置符合《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要求(试行)办法内容的规定。

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与建设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与建设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与建设规划》的通知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文件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京卫妇社字[2006]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与建设规划》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各分局: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5]24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北京市卫生局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规划委员会、建设委员会共同制定了《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与建设规划》,现印发你部门,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建设与设备配置标准2、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服务管理规范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与建设规划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设置与建设规划工作,建设规模适当、布局合理、网络覆盖城乡、服务方便适宜、居民信任满意的首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现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统筹城乡、整体规划、结合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实际,以维护社会公平、服务居民为出发点,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现有卫生资源,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全面达到标准化,切实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使城乡居民享有安全、适宜、方便、有效、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北京家庭医生服务

北京家庭医生服务

北京家庭医生服务北京市在2010年试点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模式基础上,2011年将在全市范围推广家庭医生服务,到2012年底覆盖北京所有有意愿接受服务的家庭。

1 把健康托付给家庭医生自愿签约,自由选择,随时咨询,预约转诊据了解,签订家庭服务协议后,居民有健康问题可以随时拨打社区医生的电话,反映、咨询并得到及时指导。

根据居民个人健康信息,签约的服务团队每年对其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为其制定健康规划。

当社区医生认为居民的疾病需要转诊到大医院进行治疗时,会帮助其进行预约转诊。

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郭积勇表示,家庭医生式服务是以社区卫生服务团队为核心,通过与居民建立相对稳定的自愿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主动、连续的健康责任制管理。

按照自愿签约、自由选择、规范服务的原则,将按照1∶600的比例,由服务团队与服务家庭签订服务协议。

目前签约的对象重点是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慢性病患者。

2 家庭医生缺口1万名北京需要的是老百姓认可的医生,将有大医院为家庭医生提供技术支撑推行社区家庭医生制度,北京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深感压力,最大的压力就是人才的问题。

按现有编制标准,还差着1万人。

北京需要的是老百姓认可的医生。

为满足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的需求,北京市通过“四个一批”,来加快补充社区卫生服务人员。

即进来一批,引进适合北京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需要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出来一批,面向所有农村地区开展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培养10名社区卫生首席专家、100名社区卫生学科带头人、1000名社区卫生业务骨干;回来一批,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延迟退休政策;下来一批,二、三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在晋升中级职称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对口支援,每人每年不少于30天。

东城区从2006年开始实施“掺金子工程”,和东直门中医院、军区总医院、市中医医院、安贞医院签订协议,引进了30名三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他们通过参加团队工作例会、疑难问题答疑、带教培训、远程会诊等途径,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提供技术支撑。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事局•【公布日期】2002.08.23•【字号】京人发[2002]89号•【施行日期】2002.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意见》的通知(京人发[2002]89号)各区、县人事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北京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北京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意见》二00二年八月二十三日北京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意见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完成首都“十五”计划和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首都城市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居委会整体工作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京发[2001]11号)的精神,现就我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社区专职工作者的选举和聘用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专门从事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社区专职工作者由通过社会公开招考取得社区专职工作者执业资格的人员和社区居民中的离退休人员组成。

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当选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或委员后,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聘用手续,即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居民中的离退休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当选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或委员后,即为社区专职工作者,不需办理聘用手续。

二、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条件(一)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二)具有社区专职工作者执业资格,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25岁至49岁之间;(三)离退休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四)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原则上长期居住在本社区。

《社区管理》第四讲 社区管理的基本内容

《社区管理》第四讲社区管理的基本内容社区管理的基本内容主要可以概括为七个方面,即: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环境、社区调解、社区矫正、社区教育、社区治安。

一、社区服务社区服务是指在政府的统一规划和倡导下,以社区组织为依托,以生活在一定社区地域内的全体成员为对象,通过社区成员间的互助性服务,解决本社区的社会问题。

主要包括,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儿童、优抚人员及其他民政对象的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全体成员的以提高生活质量为目的的便民利民服务,以及为驻社区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等。

社区服务的属性:地域性、群众性、服务型、福利性社区服务的具体内容1.公益性服务:道路、水电、煤气、通信设施等基础性设施;2.特殊照顾服务:为特殊人群提供的针对性服务;3.便民服务:包括日常生活服务、家务或家政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就业服务、婚姻服务和法律服务;4.社区就业和创业服务:就业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机会等服务以及为创业人才提供场地、投资、工房登记、扶持政策等服务;5.社区保障服务:养老金发放和社会化人员管理;6.为驻区单位提供的服务。

主要归纳为:面向弱势群体的社会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

社区服务的运作模式政府推动、基层组织主办、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我国社区服务工作是在政府搭台、民政牵头、有关部门相互配合下开展起来的,是政府领导下的民政部门进行行业管理、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负责落实执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配合的分工管理体制。

案例分析:北京市“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北京市朝外街道芳草地社区王霞的家里贴着一张社区地图。

“这可不是一般的地图,看见没有,地图上标注了我们小区所有的便民服务网店的位置,想办点小事儿,上地图上找,保准在社区都能办了。

”王大妈得意地介绍到。

让王霞大妈赞不绝口的地图,是北京市大力营造的“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具体成果的体现。

出门五分钟、十分钟,最多一刻钟,居民们买菜、吃饭、理发、看小病等需求意愿便能全部解决。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28•【字号】京朝发[2010]18号•【施行日期】2010.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朝发[2010]18号)各街道工委、地区工委(乡党委),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公司:《朝阳区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2010年9月28日朝阳区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朝阳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根据北京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推进大会精神,结合朝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首都城市功能拓展区的定位和建设“新四区”的战略目标,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区为契机,紧紧抓住全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区的机遇,瞄准国际化城区建设标准,立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深入探索社会服务管理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全面提升朝阳区社会服务管理水平,促进朝阳经济社会在更高层次上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以建立与“新四区”建设相适应的社会服务管理体系为目标,以解决当前朝阳区社会服务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努力构建以规范和谐的社区管理体系为基础、以数字化的社会服务管理体系为手段、以广泛参与的社会动员体系为支撑、以统筹有力的综治维稳工作体系为保障、以全覆盖的社会领域党建工作体系为统领的社会服务管理“五大体系”,并在国际化社区建设、城市老旧小区管理、“两类人员”矫正帮教、社会保障工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五个方面实现新突破,探索建立具有时代特征、首都特色、朝阳特点的社会服务管理新格局。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推进镇(街道)政务服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推进镇(街道)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标准化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顺政办发[2016]35号【发布部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6.11.01【实施日期】2016.1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推进镇(街道)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顺政办发〔2016〕35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顺义区推进镇(街道)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依照执行。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1日顺义区推进镇(街道)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政务服务体系,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务资源对接,统筹推进我区镇(街道)及村(社区)标准化建设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建立标准化机制,优化标准流程,完善标准实施,强化标准监督,探索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新模式,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社会管理,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建立“审批事项少、审批流程优、审批时限短、审批效率高”的三级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为实现“建设绿色国际港,打造航空中心核心区,共筑和谐宜居新家园”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围绕标准化、法治化、科学化、智能化的发展方向,以规范服务为亮点,以效能提升为重点,以监督制约为保障,以畅通群众“最后一公里”为目的,进一步理顺关系,统筹推进覆盖全区、联通镇(街道)和村(社区)的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促进政务服务的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

三、标准化建设主要内容(一)审批服务标准化1.进驻审批项目标准。

规范各镇(街道)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范围,将民政、社保、计生、住房保障、合作医疗、残联、食药等涉及民生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服务的便民事项,统一纳入中心办理。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大兴区创建六型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大兴区创建六型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06•【字号】京兴政办发[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大兴区创建六型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兴政办发〔2012〕6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民政局《关于大兴区创建六型社区的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关于大兴区创建六型社区的工作方案为深化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做好“六型”社区创建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北京市社区建设会议有关要求,深化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以建设“干净、规范、服务、安全、健康、文化”社区为重点,着力打造“以干净树形象、以规范为基础、以服务利民生、以安全为保障、以健康求发展、以文化促和谐”的新型社区,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为全区和谐社会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机构按照《北京市“六型”社区示范单位评选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京民社区发〔2012〕56号)、北京市社区建设大会精神和2012年北京市民政工作会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大兴区创建“六型”社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成员包括区社会办、民政局、住建委、商务委、人口计生委、市政市容委、教委、文化委、综治办、文明办、流管办、老龄办、公安分局、卫生局、司法局、财政局、环保局、安监局、体育局、园林绿化局、消防支队、妇联、残联、团区委、城管大队、民防局等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六型”社区创建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担任。

办公室下设创建“六型”社区工作组,即:干净社区创建工作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组、健康社区创建工作组、文化社区创建工作组、规范社区创建工作组、服务社区创建工作组,分别由区市政市容委、综治办、卫生局、文化委、社会办、民政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属地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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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服务社区指导标准细则
(试行)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北京市服务社区指导标准细则
(试行)

一、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
1、社区按规定设立社区服务站,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办
理本社区内各种公共服务事项,推进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覆盖
到社区。
2、社区服务站能够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
助、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等方面基本公共服务。
3、社区服务站工作用房面积达到相应标准(城、乡社
区服务站分别达到50平方米以上、20平方米以上),并与社
区居(村)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相对独立。
4、社区服务站具备水、电、暖、通讯、信息网络等基
本条件,配备办公桌椅、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
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
5、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在社区独立设置的工作平
台外,将其他各类工作站(所、中心)、活动站(室)等统
一纳入社区服务站。
6、社区服务站按照“一窗多能、一岗多责、定岗定责”
的原则统筹配备工作人员,采取“一门式”服务方式,开办
服务窗口,方便居民办事。
7、社区服务站建立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业务管理制
度和人员管理、经费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将工作流程、
服务守则、服务承诺、办事指南等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8、社区服务站满足居民群众利用工休时间在社区办理
相关事务的要求。
9、城市社区服务站每500户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
1500户以下的配备3人;农村社区服务站每300户配备1名
专职工作人员,600户以下的配备2人。
10、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一般要持有国家社会工作
者(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北京市
社区专职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社区服务站专
职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时接受居民评议。
11、建立养老(助残)餐桌、社区托老(残)所,设立
社区康复站、社区心理咨询室等,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就
餐送餐、日(全)托、心理慰藉、文化娱乐、康复辅具服务
等方面的社区服务。
12、对残疾人实行“一人一卡一档一手册”服务,有服
务记录和残疾人的反馈意见。
二、社区公益服务常态化开展
13、社区至少有2个制度健全、活动经常的公益服务组
织。社区居委会每半年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1次社
区公益服务开展情况。
14、社区通过入户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针对社区老
年人、未成年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等重
点服务对象每半年开展1次公益服务需求调查,建立重点服
务对象服务台账,提供个性化公益服务。
15、推广“结对”式社区志愿服务,为80岁以上有需
求的老年人、空巢老人等群体每周提供1次陪聊、读报等服
务,为独居老人每日提供1次电话巡访服务。
16、积极开发社会救助、慈善公益、优抚助残、敬老扶
幼、治安巡逻、环境保护、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
等重点服务。
17、每半年向社区居民公布1次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每
年至少开展2次主题鲜明的社区志愿或邻里互助等公益服务
活动。每个社区至少形成1个成效明显、居民认可、影响广
泛的公益服务品牌。
18、利用社区宣传栏、“社区之窗”信息屏等宣传阵地,
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广泛宣传社区志愿服务理念,普及志
愿服务知识,鼓励和动员广大社区居民加入社区志愿者队
伍,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主题宣传活动。
19、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创新招募方式,规范招
募流程,社区志愿者注册率达到社区居民人口的10%。
20、推进社区志愿服务信息化,为注册志愿者配发社区
志愿者证、志愿者号、“社区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卡”,实行
“一人一证一号一卡”。
21、积极培育重点服务领域社区志愿者组织,利用社区
公益金等,采取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等方式,将
可以由社区志愿者完成的相关社区服务管理事项交由社区
志愿者组织承担,支持其发展。
22、对社区志愿者每年至少开展1次有关服务态度、服
务技能、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培训,提升服务质量,维护社区
志愿者的正当权益。对社区志愿者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
1次有关志愿者组织管理、项目策划与实施等方面的培训,
提升志愿者组织的运行管理水平。
23、推广“志愿服务时间储蓄”、“服务转换”等制度,
完善激励机制,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评比活动,每年对优
秀社区志愿者给予精神奖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三、社区便利服务兴旺发达
24、社区积极协调各类服务组织、社会企业和个人开展
便利服务,协调驻区单位资源向社区开放,协调社区物业服
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便利服务。
25、围绕社区居民日常生活基本需求,社区重点开展家
政服务、综合修理、社区自助缴费、社区配送、上门理发、
上门修脚等服务项目。
26、社区(或周边)设有菜市场(或便民菜店)、便利店、
早餐、洗衣、美容美发、再生资源回收、代收代缴服务点等
网点,布局合理。
27、社区(或周边)服务网点设有宅送服务、订购服务、
商务服务、刷卡支付等便民服务项目,功能完善。
28、社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从事便利服务的社会企业、
服务组织或个人听取居民意见建议,督促其改进服务质量。
29、在社区服务站、社区宣传栏,宣传96156社区服务
平台、北京家政服务网、街道(乡镇)便民服务热线及其重
点服务项目等,醒目易识。
30、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建立文化、健身、养老等专项
服务组织,开展便民利民服务项目。
31、每年组织社区内提供便利服务的企业面向居民家庭
提供1次低偿或免费服务。
32、每年为空巢老年人、残疾人组织提供2次低偿或免
费服务。
33、每年针对65岁以上持有小帮手电子服务器的老年
人(残疾人)开展4次生活服务需求走访和生活设施检修服
务。
34、社区便利服务可追溯,服务规范、高效、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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