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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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分税制的运行、问题及对策建议]现行分税制

[我国现行分税制的运行、问题及对策建议]现行分税制

[我国现行分税制的运行、问题及对策建议]现行分税制[我国现行分税制的运行、问题及对策建议]现行分税制摘要: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财政体制,是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公共财政理论要求的,这是市场经济国家运用财政手段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较为成功的做法。

市场竞争要求财力相对分散,而宏观调控又要求财力相对集中。

这种集中与分散的关系,反映到财政管理体制上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集权与分权关系问题。

分税制较好的解决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问题。

1994我国开始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九年来,这一改革,对于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强税收征管,保证财政收入和增强宏观调控能力,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也存在一些有待于深化改革和加以完善的地方。

关键词:分税制问题改革一、我国现行的分税制(一)分税制的实质、划分原则及依据分税制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实行分税制,要求按照税种实现“三分”:即分权、分税、分管。

所以,分税制实质上就是为了有效的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关系,通过划分税权,将税收按照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有时还有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两大税类进行管理而形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制的实施,既是一国政府法制建设和行政管理的需要,是一国以法治税思想在财政、税收制度建设方面的体现,又是一个国家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在税收管理方面的体现,也是一国财政管理体制在税收方面的体现。

实行分税制后,税种和各税种形成的税收收入分割按照立法、管理和使用支配权,形成了中央税和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其中,中央税是指税种的立法权、课税权和税款的使用权归属于中央政府的一类税收,地方税是指立法权、课税权和税款的使用权归属于地方政府的一类税收。

税款收入按照管理体制分别入库,分别支配,分别管理。

中央税归中央政府管理和支配,地方税归地方政府管理和支配。

在税收实践中,某些税种的收入并不一定完全归属于中央或地方政府,而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进行分配,收入共享,从而出现共享税类。

试论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利弊与改进方向

试论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利弊与改进方向

试论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利弊与改进方向背景介绍当前,中国财政体制已经实行了分税制,即从2004年开始,将中央和地方财政的税收收入进行分配,并将一部分税种归地方政府管理,形成动态共享的税收制度。

这一体制在实际应用中,已经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急需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

利弊分析利1.分税制可以促进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性,使得地方政府更加积极地开展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工作。

2.固定收入和财力预算保护,为地方政府提供了财政保障,容易控制资金支出和收入。

3.分税制合理地分担了财政责任和税收管理的职责,可以稳定地维护全国的财政秩序,并提高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协作效率。

弊1.分税制在财政收入分配和财政权责上存在巨大的不平等和不协调,导致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不稳定,在资源配置方面存在较大问题。

2.分税制在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方面地方政府的投入有限,甚至有一些地方财政困难无法承担其应尽的责任。

3.分税制在经济建设方面,容易出现地方保护主义,跨省市之间的合作不够密切。

改进方向加强中央和地方政府协调机制1.根据地方政府实际情况和开发要求,制定合理的财政收入分配制度,解决分税制在财政收入和政权责上的不平等和排斥问题。

2.强化财政负担,对于富裕地区财政部分对于贫困地区进行补贴支持,提高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性,促进全国经济的均衡发展。

3.强化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交流合作,鼓励地方财政困难地区之间展开紧密合作,加强跨省市合作机制。

拓宽财政收入渠道1.改变过重依靠土地财政和固定资产经营收入的现状,逐步实行以生产企业、创意经济等为主的产业和文化创意经济发展,进一步拓宽财政收入渠道。

2.发挥城市和人口优势,逐步在城市基础设施、环保和教育等领域中涉足投资。

3.合理制定必要的税收政策,为优先发展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企业提供优惠政策。

结论分税制是一种有利于地方财政自主性和国家整体经济发展的制度,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改进和完善分税制体制,既是本着为全国经济发展建言献策的态度,也是我们国家未来发展的长远目标。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一、背景原因1.1 原有税制的弊端九四年,是我国经济改革开放进程中一个重要的节点。

当时我国的分税制度存在一些弊端,主要表现为中央财政过于集中,地方财政缺乏自主权;财政收入分配不合理,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税收征收体系不完善,造成税收漏征和重复征税等问题。

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地方政府的发展和改革,需要进行改革。

1.2 经济发展需求九四年,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迫切需要新的财政体制来支持。

新的财政体制应当能够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自主权,使得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地开展投资、改革和创新。

1.3 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九四年,国际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也需要适应新的国际经济环境。

新的分税制改革应当能够推动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全球化进程,提高我国在国际金融和贸易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成效2.1 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自主权九四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自主权得到大幅提升。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需要,自主安排地方财政预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效益,更好地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和改革。

2.2 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分税制改革使得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得到保障,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得到激发。

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地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经济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改善等工作,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问题3.1 地方政府财政管控能力不足九四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加,预算自主权增强,但是地方政府的财政管控能力并未得到相应提升。

部分地方政府出现了过度支出、财政浪费等问题,导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增加。

3.2 财政收支不平衡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加,但财政支出也相应增加,导致部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出现不平衡的局面。

地方政府需要更加合理地安排财政预算,引导财政支出更加趋向于实体经济发展,避免对地方经济造成不必要的财政压力。

浅析分税制改革及其引致的地方财政问题

浅析分税制改革及其引致的地方财政问题

浅析分税制改革及其引致的地方财政问题前言分税制改革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出台是为了解决财政分权和财政管理问题。

分税制改革之后,国家与地方分别负责不同的税收征收工作,加强了地方财政收入的独立性,推动了财政体制的改革。

然而,分税制改革不仅给地方政府带来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和挑战,本篇文章我们将浅析分税制改革及其引致的地方财政问题。

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背景1994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分税制改革的方针。

根据方案,国税分中央和地方税两个部分,由中央征收一部分税款后再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还有自己的收入来源。

分税制改革的目的分税制改革是为了解决财政分权和财政管理问题。

它通过明确中央和地方税收职责,推进财政分权,加强地方财政收入的独立性,推动财政体制的改革。

同时,分税制改革还可以推动政府的财务公开,通过信息公开可以加强社会监督。

分税制改革的利弊分税制改革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既带来了机会,也带来了挑战。

利:1.地方财政更显独立。

由于税收、预算及政府支出管理等权限的下放,地方政府掌握了更多的财政自主权。

2.增强了地方政府的经济责任感。

在责任逐渐明确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为了保证税收增长、履行预算承诺,愿意投入更多的资源。

3.促进地方经济增长。

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拥有的更多的财政资源有助于支持区域内经济建设,推动当地经济增长。

弊:1.财政管理难度加大。

财政管理更加复杂,分税制改革的实施,需要加强财政管理制度的完善及人才储备。

2.重心下移,地方财政支出增加。

地方政府在收入上获得了更多的确权,同时由于财政权下放,地方政府支出在分税制改革后明显增加。

3.财政收入分布不均。

分税制的实施使得地方税负下降,但是国家税负上升。

这样就造成财政收入分布不均。

地方财政问题地方财政在分税制改革后,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经费来源和筹措不足由于地方政府自身经济能力的问题,部分地方在分税制改革之后,地方政府耗费大量经费支撑地方建设,最终导致经费不足。

分税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措施课件

分税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措施课件
本。
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01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
分税制改革后,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存在差异,可能会导致区域经济发
展不平衡的问题加剧。
02
产业结构调整困难
分税制改革可能会影响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得一些传统产业难以转型升
级。
03
税收制度的不完善
分税制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如税
收优惠政策的不合理、税收征管效率不高等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对经
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未能充分发挥调节地区间财力 差异的作用。
税收立法权过于集中
税收立法权过于集中于中央政府,限制了地方政府根据当 地实际情况制定税收政策的自主权。
过于集中的税收立法权也容易导致税收政策僵化,难以适 应经济社会的变化。
02 分税制对经济的影响
对地方财政的影响
地方财政收入减少
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的前景
预算管理改革
加强预算的编制、执行和 监督,提高预算的透明度 和规范性。
财政支出改革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 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 支持力度,提高财政资金 的使用效益。
债务管理改革
加强债务管理,控制债务 规模,防范债务风险,确 保财政的可持续性。
促进经济发展的前景
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03 分税制改革的必要性
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分税制改革可以优化税收结构,提高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从而促进经济稳定增 长。通过改革,可以实现税收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良性互动,为经济增长提供更好 的税收环境。
改革可以消除现有分税制存在的问题,如税收不公、重复征税等,降低企业负担, 提高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九四年分税制改革是指中国在1994年进行的一项重大税制改革,其背景原因、成效和问题如下:背景原因:1. 经济转型需求:中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

原有的税制已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需要进行改革。

2. 分税制的不合理性:原有的税制模式是中央政府将税收划归中央预算,地方政府仅能依靠中央政府的财政拨款进行开支,这种分配方式不利于地方政府积极性和自主性的发挥。

成效:1. 财政分权:分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和税收权力实现了划分。

地方政府获得了更多的财政和税收自主权,能够根据地方经济的需要进行财政调控和决策。

2. 政府权力下放:分税制改革后,中央政府相对于地方政府的权力下放,减少了政府干预经济的程度,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经济效益。

3. 地方财政收入增加:由于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获得了更多的税收自主权,地方财政收入大幅增加。

这有助于地方政府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改善民生福祉。

问题:1. 收入分配不均: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加的也可能导致地区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

一些经济发达地区获得的财政收入更多,而相对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收入较少,导致地区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

2. 财政管理混乱:分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有一定的财政和税收拨款权限,容易导致财政管理混乱,资金流转不畅,影响财政管理效率。

3. 效率低下: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需要承担更多的财政责任,但有些地方政府能力有限,财务管理能力不足,导致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的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对于中国的财政体制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使地方政府获得更多财政自主权,推进了经济转型和地方发展。

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比如收入分配不均和财政管理混乱等。

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问题及建议

财政学论文系别数学与统计学院专业名称金融学班级学号5121233 学生姓名刘星兰指导教师刘喆2015年1月5日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问题及建议财政体制作为确定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制度,是政府制定和实施财政政策的重要体制依托,并对政府职能的有效行使和政府运作效率有着深刻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成立以来,伴随着各个历史阶段政治和经济形势的变化,财政体制经历了多次改革,总体的改革取向是由集权逐步走向分权#在建国初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实施的是高度集权的“统收统支”财政体制。

从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逐步过渡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政体制。

改革开放后,为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实行了多种形式的“分级包干”财政体制。

从 1994年 1月 1日起,中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

从 1994年运行至今,分税制财政体制显现出良好的经济与政策效应,基本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既有财政体制也显现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与完善。

一、1994 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及之后的调整与规范1994年分税制改革通过以事权划分为基础界定中央与地方的支出范围,按税种的归属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范围,分设国税与地税机构,建立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制度以及实行过渡期转移支付制度等措施妥善处理原体制补助与上解事项,初步构建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级财政体制。

1994年以后,中央依据体制运行状况和宏观调控的需要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格局、建立健全转移支付制度以及规范省以下财政体制等方面对分税制财政体制进行了多次调整与规范。

1、1994年后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的主要调整与变动(1) 提高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分享比例(2) 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3) 建立中央和地方的出口退税共同负担机制(4) 成品油税费改革(5) 其他中央与地方政府间收入划分的调整2、1994 年后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与完善(1) 税收返还制度的发展与规范(2) 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与健全(3) 1994年后省以下财政体制的改革与规范2000年前后,虽然我国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但不少地方,尤其是西部欠发达地区,出现了县乡财政困难。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下的税收问题探讨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下的税收问题探讨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中国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体制自1994年开始实施,着眼于加强地方政府的财政自治和缓解中央财政压力,以实现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共服务供
给的优化。

然而,该体制也存在一些税收问题。

首先,缺乏有效的税收调节和补偿机制。

由于各地区的税收能力和支出需要存在差异,部分地区可能因为税源短缺而难以满足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给财政收支平衡带来压力;同时,部分地区可能会因为税收比较优势过于强大,以及水平差异较大,导致资源集中和转移,从而加剧了地区之间的贫富差距。

因此,需要通过税制调节和意外补偿措施来缩小财
政收支差距,以提高地方政府财政自主权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其次,税制存在结构和机制上的不足。

当前,税种偏少、税率偏高的机制模式已经难
以适应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和整体税负的稳定。

据统计,2016年国内税制每百元GDP的总税负率为27.1%,而且继续增高的趋势已经十分明显,导致一定程度上的生产成本压力和
影响了公共资源优化配置。

因此,需要通过优化税制结构和调整税制机制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最后,税收征管机构的效率存在不足。

由于税制的复杂性,税收征管机构的职责也日
益挑战着税务人员的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税务人员的稳定性、能力水平、职业信誉等方
面的考核及管控,提高税收征管机构的整体效率势在必行。

总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
税收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和政策设计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通过税制调整、系统补偿、税
收征管的高效化等一系列措施,才能较好地调节收支平衡和优化财政资源布局。

分税制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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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 立 法 司 法 执 法 权 限 界定 还 不 润 晰 , 大 一 企 业 由
财 权 与事 权 划 分 的 原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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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地 方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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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央 为 了 制衡 地 方 财 政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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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更新 改 造 及 增 加 流 动 资 金 大 悦 收 的增 长 受 到 影 晌
,
现 在 还 贷 的 压 力很
,
支 平 衡 必 然 要实 行 转 移 支 付 制 度 这 样 可 以 在 一 定 程 度 上缓 解 地方 财 力 紧 张 的 状 况 普 地 方 建立 和健 全 分 级 预 算 制 度 束 坚 持 , 入 为 出 的原 则

对 地 方财 政 而 琶 要 积极 寻求 增 收 途 径 和 措
区 域发 展 不 平 衡
。 、 、
东西 差距 拉大 的 问题 不 会 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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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 各 自 的
短 时 期 内 得到 缓 解 桑道广
沿 海 省份 经济 活跃
, ,
地方收入
,
悦 务 机 构 和 协 调 财政 收 支 关
,
来 源 多 数 顺大
而 内地 本 身 经 济 落 后
、 , ,
扯皮现象
;
税 务机 关 包 办 的 事 务 过 税 务机 构 臃 肿 内 部

浅谈完善我国分税制的若干建议

浅谈完善我国分税制的若干建议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变革的深入推进,税收法制建设和税收制度改革日益成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内容。

其中,分税制作为我国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实施了多年,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就完善我国分税制提出若干建议,以期为该领域的深入研究和解决问题提供一些参考。

建议一:优化财政收入分配机制由于分税制下财政收入的分配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因此分配机制需要得到优化,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建议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同时完善其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公开透明、有序化,使得地方政府有能力为民众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增强社会公平和公正。

建议二:加强税收协调和监管分税制模式下,中央和地方在税收征收和管理方面各自负责,难以形成协调合力,导致一些企业侵占税收、逃避税款。

建议加强财税协调机制,加强中央和地方税种协调,避免重复征税和多头管理,加强税务管理和监管,加大税收追缴力度,对违法企业和个人进行惩罚,促进税收的公平合理。

建议三:完善税收政策和税种分类税收政策是分税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税种分类的确立也是分税制有效运行的基础。

在税收政策制定上,应注重宏观调控和微观激励相结合,既要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平稳增长,也要支持企业创新、促进社会公正。

在税种分级上,应根据企业规模、行业属性、地区因素等因素,科学制定分类标准,使不同地区和行业的企业在税负上享有一定的差别性,从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建议四:建立完善的税收征收机制分税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税收征收权由中央和地方各自行使,面临征收难度和征收效率相对较低的问题。

建议在这方面加大投入,建立和完善税收征管系统,加强税收征收强度,减少税收逃避和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强稽查力度和应对措施,对违法企业和个人进行打击和严惩。

建议五:加强分税制的宣传与推广分税制的完善和落实需要全社会的配合和支持,需要加强宣传发动全民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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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存在的问题一、我国分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当前我国分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从世界各国分税制的实践来看,真正意义上的分税制,其基本内容可概括为:"税种分开,税权分立,机构分设,转移支付"。

与此相比,我国的分税制有一定差距,存在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1.中央税制与地方税制体系不健全我国现行分税制虽然划分了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但在税种划分时,考虑税源大小较多,考虑税种性质及调控需要不足。

主要表现在:(1)中央税税种单一,不成体系,影响了中央税收宏观调控功能的发挥。

(2)共享税规模过大、税种偏多。

从税收规模上看,仅增值税收入就占整个国家税收收入的40%以上。

影响中央与地方在税收管理权责上的清晰规范划分,其分享效果接近财政分成体制,与分税制目标相悖。

(3)按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划分企业所得税收入不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要求。

(4)地方税税制结构不完善。

其一,缺乏有效的主体税种。

在现行地方税体系中,虽规定有14个税种,但结构松散,缺乏税源充沛、税额较大的当家税种。

其二,地方税税种改革滞后,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1994年税制改革对地方税税种的改革触动不大。

还有一些应该开征的地方税种尚未开征,如社会保障税、财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

2.税权过于集中我国现行的分税制不仅中央税、共享税,而且绝大部分地方税的立法权限全部集中在中央,地方政府只能制定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征税办法、补充规定和说明。

这种高度集中的税权划分模式,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分税制的要求。

3.对保证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加强税收征管,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保证分税制的顺利实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一是机构重复设置,导致人员、经费猛增,加大了征税成本。

二是同一税源两家管理,不利于理清征纳关系,也给企业带来不便。

三是国税、地税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有差别,影响工作积极性。

四是地税工作某种程度上受制于地方政府,税收计划层层加码,执行税收政策受到干扰。

五是在各级政府组织的"行评"等方面,国税、地税为了争名次、争荣誉,出现了一些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产生了不良影响。

4.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存在以下缺陷:一是目前的转移支付方式还受到原有的包干体制的影响,中央对地方上划的税收按基期年如数返还,"基数法"把财政包干体制下形成的财力不均带入新的分税制体制中,使地区之间财力不平衡问题将长期存在并难以解决。

二是目前的转移支付还带有相当大的随意性,没有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计算公式测算办法。

三是转移支付形式繁多,管理分散。

我国转移支付种类较多,补助对象涉及各行各业。

掌握和分配这种补助拨款的单位有财政部的专业司局,也有国务院部委。

这些补助拨款的来源既有预算拨款,也有预算外资金。

四是转移支付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五是转移支付缺乏法律依据。

二、完善我国分税制的对策(一)明确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目前我国政府事权。

许多该由政府办的事由企业承担,该由企业办的事又由政府包揽。

当前我国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事权,核心问题应该是投资权划分问题。

各投资主体在投资权上的分工应该是,中央政府主要承担对国民经济全局有较大影响的大型企业、能源、交通建设,微利或无利的基础设施,新兴产业和风险投资。

省级政府主要承担对本地区经济全局有较大影响的上述有关投资。

把那些关系局部利益或直接为居民服务的项目,纳入县市镇的事权范围。

(二)优化税种配置,健全中央税制和地方税制体系1.优化税制结构(1)停征部分老税种。

如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屠宰税等,或者取消,或者合并,或者下放权力逐步废除。

(2)适时开征新的税种。

如社会保障税、财产税和遗产赠与税、环境保护税等。

2.完善税种(1)完善增值税。

一是尽快完成生产型增值税转到消费型增值税。

二是扩大增值税范围,将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销售不动产等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

三是调整税率。

由于增值税转型而影响财政收入的解决办法可以通过提高增值税税率,由17%提高到20%的办法,或提高其他税种税率的办法弥补。

(2)调整消费税。

①逐步停征部分消费税税目,如黄酒、啤酒、普通型的化妆品和护肤护发品、酒精、柴油、汽车轮胎等。

②对部分行业增征消费税,如高档娱乐业和特殊服务业(歌舞厅、卡拉OK厅、网吧、茶社、高尔夫球、台球社、洗浴中心等),以便起到增收抑制超前消费的作用。

(3)稳定营业税。

为了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可对某些行业(如餐饮娱乐业)进行简化税目、调整税率的税收调节,以保持营业税的稳定增长。

(4)深化所得税改革。

完善个人所得税制。

改分类征收制为分类征收与综合征收相结合、以综合征收为主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简化和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采用五至六级的超额累进税率,降低税率,取消加成征收和减征的税率,使个人所得税税率与企业所得税税率基本一致。

(5)提高出口退税率。

面对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临近,为了增强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扩大外贸出口,应尽快合理调整出口退税率,实行征多少退多少,最终实现出口货物零税率。

(6)扩大资源税。

在现有税目基础上扩大到所有的土地、森林、草原、水源、滩涂、海洋、地热等资源,并对不能再生和不可代替的资源课以重税,以保护现有资源。

(7)调整关税。

由于我国关税减免过多过滥,使我国的实际关税税率大大低于名义关税税率。

取消各种不适当的减免政策,扩大关税税基,解决"高税率、低税负、多优惠、窄税基、低收入"的不合理现象。

使关税税负名实相符。

3.规范地方税费,推进地方税费改革应以交通和车辆收费改革为突破口,在清理整顿和取消不合理收费的同时,将合理的收费规范为法定税收和规费。

一是坚持"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

即合理确定农民的税赋水平,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从制度上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分配方式,将缴税与收费以法规的形式规范下来;保持税收政策的稳定,使农民的税赋水平在较长时期内保持不变。

二是清理整顿收费项目,对现有的所立收费、集资、摊派项目实行全面清理和整顿,该保留的保留,该取消的取消,该合并的合并,该改税的改税。

三是费改税。

取消一些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并将某些必须收的而且具有固定性和财政职能的费改为税。

取消一切社会保障统筹基金,开征社会保障税;将超标排污及污水处理等环保收费项目改征环境保护税等等。

五是搞好收费改革配套工作。

首先大力推进各级党政机构改革,精简机构,压缩人员,减少开支;其次精简和优化教师队伍,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再次加大中央和省两级财政的转移支持力度,弥补乡镇税费改革后的资金缺口;还要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防止变向收费和滥收费的抬头。

(三)合理划分税权目前,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划分税权问题上,主要程序法的全部立法权应集中在中央,已形成共识。

现在需讨论明确的是地方税权的划分。

(四)国税、地税系统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和规范一是结合征管改革,建立统一的办税场所。

应结合机构改革,建立统一的办税大厅,分设不同窗口,国税、地税各自负责审核所管税收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以及应负责办理的税务登记、票证发售等有关税务事宜。

同时,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应共同建立"登记中心",实行登记一条龙服务。

二是加强国税、地税的相互委托代征。

三是加强国税、地税、工商、银行、海关等部门工作协调,建立协调联系制度,实现计算机联网,达到信息共享。

(五)完善转移支付制度1.合理确定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目标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的目标应为:(1)在分税制财政体制下,通过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保障各级政权具有正常的施政所需的财力。

(2)使全国各地居民基本享有水平接近的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生活条件和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

(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市场机制作用不到时或无法作用的领域,通过政府间转移支付实施调节,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2.选择合适的转移支付模式国际转移支付模式有两种,一是单一纵向转移支付制度,二是以纵向为主,纵横交错的转移支付制度。

依据我国当前和将来一段时间的经济改革状况,我认为我国不宜推行横向转移模式,而单一的纵向转移模式操作简便易行。

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采用了这种模式,我国长期以来一直采用这种模式处理政府间分配关系,已有丰富经验,因此,应通过法律化、民主化的制度设计增加透明度,减少随意性,逐步健全我国的单一纵向转移支付制度。

3.合理运用转移支付手段根据转移支付手段的不同功能和我国转移支付的目标,我国可以设置一般补助、专项补助和特殊自然灾害补助。

4.科学运用因素法今后财政体制将保持长期相对稳定,用因素法代替基数法考核地方支出是必然的。

因素法的主要内容是,找出对地方财政支出有影响的一般因素、社会发展因素、经济发展因素和其它特殊因素,并确定各类因素所占的分值或计分权数,然后分别计算出各地区的分数,把所有地区的分数加总,去除中央财政的财力支援总数,得出每一分所对应的补助数,这样根据每个地区的分数最后就可以得出该地区应得的补助数量。

5.转移支付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逐步规范我国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应大力加强财政法规建设,全面实施预算法,以立法形式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划分标准,确立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激励机制,保证中央政府掌握大量的激励资金。

6.规范转移支付管理机构的设置鉴于我国目前转移支付资金有限,财政部是专职主管政府资金分配的部门,运转高效,我国转移支付管理机构设置,目前应采用财政部内设机构的形式。

并且转移支付方案确立后,要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总之,我国现行的分税制较以往历次税制改革都有了很大的飞跃,通过七年的实践检验,不断地对个别税种、税率、税目进一步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现已经初步建立起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新税制。

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完善,我国的分税制会更加科学,更加合理,更加完善,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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