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病人隐私制度
医疗机构病人隐私保护制度范本

医疗机构病人隐私保护制度范本随着医疗技术和信息化的不断进步,病人隐私保护成为医疗机构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为确保病人的隐私权不受侵犯,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病人隐私保护制度。
本文将提供一个具体的医疗机构病人隐私保护制度范本,旨在帮助医疗机构制定并执行有效的隐私保护政策。
一、背景介绍医疗机构是处理和管理大量敏感病人信息的场所,因此,保护病人隐私是医疗机构的重要职责。
本制度旨在确保医疗机构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伦理要求,保护病人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二、隐私保护原则1. 合法性原则:医疗机构必须根据法律和伦理要求,以及病人的知情同意为前提,收集、使用和披露病人信息。
2. 最小化原则:医疗机构应仅收集、使用和披露必要的病人信息,避免收集过多的信息。
3. 保密性原则:医疗机构应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保护病人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4. 透明性原则:医疗机构应按照法律要求告知病人有关信息收集、使用和披露的目的和方式。
三、信息收集与使用1. 病人信息收集:医疗机构应在病人就诊时,收集必要的个人身份和健康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信息使用范围:医疗机构应仅在医疗服务和管理需要的范围内使用病人信息,并严禁将信息用于其他目的。
3. 数据共享与披露:医疗机构应仅在法律和病人同意的情况下,与其他医疗机构、保险公司或法律机构共享或披露病人信息。
四、信息安全措施1. 技术措施:医疗机构应采用安全的信息系统和网络,确保病人信息不被非法访问、篡改或泄露。
2. 组织措施: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员工在处理病人信息时的责任和义务。
3. 培训与教育: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员工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信息保护的意识和技能。
五、病人权利保护1. 访问权:病人有权查看、复制和更正自己的信息,医疗机构应提供相应的便利和支持。
2. 同意权:医疗机构应征得病人的知情同意,明确告知信息收集、使用和披露的目的和方式。
3. 抱怨与投诉权:病人有权向医疗机构提出抱怨和投诉,并要求医疗机构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病人隐私保护与信息安全制度

病人隐私保护与信息安全制度1.前言本制度旨在确保医院对病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进行保护,并采取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医院内部员工,以及与医院信息系统相关的外部合作伙伴。
2.定义2.1 病人隐私病人隐私指病人的个人身份、病历、诊断结果、治疗方案、药物处方等个人信息。
2.2 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包含医院的电子病历系统、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医疗设备等与病人信息相关的系统。
3.病人隐私保护措施为了保护病人隐私,医院将采取以下措施:3.1 守密责任3.1.1 全部医院员工必需严格遵守病人隐私保密原则,不得未经病人书面授权或法定授权泄露病人隐私信息。
3.1.2 医院员工在离职或调离其在私人和公务用途上收集到的病人隐私信息后,应立刻停止使用和归还相关信息。
3.2 病人授权3.2.1 病人在接受医疗服务前,有权了解医院将如何使用和保护其个人信息,并有权选择是否授权医院使用这些信息。
3.2.2 医院将要求病人供应书面授权,明确同意医院使用其个人信息,并明确告知病人这些信息的使用目的。
3.3 职工培训与签署保密协议3.3.1 医院将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教育员工关于病人隐私保护的紧要性,以及有关病人信息安全的最佳实践。
3.3.2 全部医院员工必需签署保密协议,承诺不泄露病人隐私信息,并接受相应法律责任。
3.4 信息访问权限管理3.4.1 医院将建立信息访问权限管理机制,确保只有具有相关授权的员工能够访问病人的个人信息。
3.4.2 医院将对员工的信息访问权限进行定期审核,并及时撤销与岗位职责不符的访问权限。
4.信息安全措施为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医院将采取以下措施:4.1 网络安全4.1.1 医院将建立安全的网络体系结构,包含网络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攻击。
4.1.2 医院将对网络进行定期检测和漏洞扫描,及时修复发现的漏洞。
4.2 数据加密4.2.1 医院将对存储在信息系统中的病人个人信息进行加密,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被非法访问。
患者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管理制度

患者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规范医院对患者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和销毁行为,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涉及患者信息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信息技术部门等。
第三条定义1.患者信息:指患者的个人身份信息和与其诊疗相关的医疗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病历、检查结果等。
2.个人信息安全:指保护患者个人信息不受非法取得、使用、修改、销毁、泄露等威逼的安全措施。
3.隐私保护:指保护患者个人信息不被未经授权的人员、部门或机构取得和使用的行为。
4.信息系统:指医院内用于手记、存储、处理、传输和管理患者信息的电子系统,包含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电子病历系统等。
第二章患者信息手记和存储第四条信息手记1.医院在患者初次就诊时,必需向患者说明手记个人信息的目的和范围,并征得患者的同意。
2.手记的患者信息必需真实、准确、完整。
3.医院不得手记与诊疗无关的个人信息。
第五条信息存储1.医院应当建立相应的信息系统,对手记到的患者信息进行安全可靠的存储。
2.医院应当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加强技术防护措施,防止患者信息泄露和丢失。
第三章患者信息使用和传输第六条使用原则1.医院各部门和人员在使用患者信息时,必需遵守最小权限原则,仅限于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工作。
2.严禁医院员工私自查阅、使用、披露患者信息,一经发现将进行严厉处理。
第七条信息传输1.医院采用加密技术保证患者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2.临床医生和相关部门在转诊、会诊等需要共享患者信息的情况下,必需经过患者明确同意,并采取安全的传输方式。
第四章患者信息销毁和储备第八条信息销毁1.医院应当建立信息销毁管理制度,对无关的患者信息进行及时销毁。
2.信息销毁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信息无法恢复。
第九条信息储备1.医院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患者信息进行合理的储备和备份,以应对信息灾难的发生。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是指医院为保障患者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医疗信息化的推进,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以下是医院制定患者隐私权制度应考虑的几个方面。
1.保护隐私的法律依据2.患者隐私信息的范围医院制度应明确患者隐私信息的范围,例如:患者的姓名、年龄、住院号、病历、影像资料、诊断结果、病情等,以及其他患者隐私信息。
除此之外,医院还需要特别强调患者敏感信息的保护,如与性别、疾病、家庭状况等相关的信息。
3.患者信息收集和使用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应明确在患者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方面的准则。
医院需要明确告知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目的,仅收集必要的信息,避免过度收集或滥用。
制度还要规定医院对患者个人信息的使用范围和方式,并严格控制信息的查阅、复制、传输和存储。
4.患者信息的安全保护医院应制定患者信息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其中包括技术措施,如加密技术、访问控制、网络防火墙等,以及组织和管理措施,如人员培训、权限管理、日志审计等。
此外,医院还需要制定灾难恢复计划,以应对患者信息泄露、丢失或灾难性事件。
5.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医院制度应强调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保护。
医院要明确告知患者信息的收集和使用目的,并尊重患者是否提供个人信息的选择。
制度还应规定患者在医院使用个人信息的过程中,有权随时了解、更正或删除自己的个人信息。
6.法律责任和违规处理医院的制度应明确患者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责任和违规处理机制。
如果医院违反保护患者隐私权的规定,造成患者个人信息泄露、滥用或其他损害,医院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制度还应明确违规处理措施,如警告、处罚、终止与就业关系等。
总之,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对于保护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医院需要制定具体的制度,明确患者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准则,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并规定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保护。
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1. 目的: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隐私权。
2. 范围:全院职工。
3. 定义3.1 患者隐私权:指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拥有的保护自身的隐私部位、病史、身体缺陷、特殊经历、遭受等隐私,不受任何形式的外来侵犯的权利。
3.2 隐私内容指:除了患者的病情之外还包括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只向医师公开的、不愿意让他人知道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以及其他缺陷或者隐情。
4. 权责4.1 医务人员:遵守医务工作者医德规范,保护患者隐私。
4.2 医务部:负责医疗系统权限授予。
5. 制度内容5.1 患者就诊时的隐私保护 5.1 加强就医环境的改造、设施更新,使患者隐私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确保一人一诊室。
设置一次候诊区和二次候诊区,有序就诊。
5.1.2 全院各收费台、导医台等所有服务窗口设置一米线,按顺序排队就医。
自助设备之间使用挡板隔开。
5.1.3 全院各类候诊区域的叫号显示屏不显示患者姓名全名,呼叫时也不得呼叫全名。
5.1.4 在门诊及病区进行各种诊疗操作或手术时,从安置体位开始到操作结束,自始至终拉好床帘做好隐私部位遮挡,并做好解释工作,取得患者配合并让陪伴或其他患者回避,尽量减少或避免患者隐私部位的暴露 5.1.5 检验、病理、心电、B 超、内镜中心等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患者化验单,核对患者身份后方可发放检查结果。
5.2 标本运送的隐私保护 5.2.1 标本运送过程中应由密封袋包装,由工勒人员送至标本检查科室。
途中不得暴露患者各类信息。
具体运送流程见《住院患者检验标本采集与送检流程》和《病理标本运送流程》。
5.3 患者可辨识的隐私保护5.3.1 所有印有患者可辨识均不得重复使用。
5.3.2 所有印有患者可辨识各科室统一安置整理场所,由总务部统一收取销毁。
5.4 信息系统控制 5.4.1 信息科因对数据库的患者相关数据进行完善的保护。
信息系统中关于患者病情和其他相关的数据应加强数据管理,在数据库级别设置正确的权限,使不从事相关数据管理的信息科人员不能查看和更新相关的数据。
病人信息保密与隐私保护制度

病人信息保密与隐私保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病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形象,本制度订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务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实习生、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病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病历、检查结果、治疗方案、病情讨论等。
第二章病人信息保密原则第四条医院全部医务人员都必需遵守病人信息保密的原则,严禁非法取得、使用或泄露病人的隐私信息。
第五条医务人员在处理病人信息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病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维护病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将病人信息当做保密文件妥当保管,不得随便传阅、留存或复制。
第七条医务人员离岗时,应将工作台面、电脑及其他工作设备清理干净,保证不留下任何可能泄露病人信息的痕迹。
第三章病人信息访问与使用第八条医务人员在访问和使用病人信息时,必需依据岗位职责需要,且应经过授权才略进行相应操作。
第九条医务人员不得利用病人信息谋取私利,包含但不限于索要财物、敛财、泄露给非关联第三方等行为。
第十条医务人员在使用病人信息时,应严格依照规定的安全级别进行处理,并及时关闭相关软件或设备,防止信息被他人窃取。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不得将病人信息用于未经许可的科研、论文发表等活动,未经病人明确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引用病人信息。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当定期参加保密培训,提高对病人信息保密工作的认得和意识,确保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章病人信息传递与沟通第十三条在进行病人信息的传递与沟通时,医务人员应采用安全可靠的通信方式,而且对信息进行加密保护。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在与其他医务人员沟通病人信息时,应确保沟通环境安全,防止他人窃听、偷窥或非法接触病人信息。
第十五条对于病情讨论、会诊等需要集体参加的情况,医务人员应在尽可能保护病人隐私的前提下进行讨论,限制参加人员的范围。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应当在病人信息传递与沟通中做到及时、准确、完整,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五章病人信息备案和销毁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当依照规定的流程和方法对病人信息进行备案,确保病人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法律依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标准,为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益,规范患者隐私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和保护工作,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医疗活动中涉及患者隐私信息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定义1.患者隐私信息:指患者个人身份、疾病病历、治疗方案、检验结果、影像资料、处方清单等与患者个人医疗信息有关的内容。
2.隐私信息保护:指对患者隐私信息进行收集、使用、存储、保护等相关工作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患者隐私信息的收集与使用第四条收集原则1.患者隐私信息的收集应遵从合法、正当、必需的原则,明确告知患者信息用途和范围,并经患者同意。
2.收集的信息应当与医疗服务目的相关,并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使用原则1.患者隐私信息的使用应依法进行,禁止非法收集、使用或泄露。
2.仅限授权人员在履行医疗服务职责范围内使用患者隐私信息。
3.未取得患者明确同意的情况下,禁止将患者隐私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第六条信息共享与传输1.未经患者授权或者法律规定,禁止向第三方共享患者隐私信息。
2.信息传输过程中,应采取合理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窜改或丢失。
3.非必需情况下,禁止将患者隐私信息传输至互联网。
第七条个人隐私信息保密责任1.医院应为每位员工建立健全的患者隐私保密责任制度,并确保员工理解、履行保密义务。
2.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纪律,保守患者隐私信息,禁止私自取得、泄露或窜改患者隐私信息。
第三章患者隐私信息的存储与保护第八条存储原则1.患者隐私信息应妥当保管,防止信息灭失或泄漏。
2.采用专用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存储,确保访问权限的合理设定与掌控。
第九条信息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划定数据操作权限,及时更新与监控数据存储与传输系统。
2.对患者隐私信息应进行分类管理,依据信息敏感程度设置相应安全措施,如加密、防火墙等。
第十条信息备份与恢复1.定期进行患者隐私信息的数据备份,确保数据的可恢复性。
保护患者隐私与信息安全制度
保护患者隐私与信息安全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确保医院内部对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的保护,以便供应安全、可靠和便捷的医疗服务。
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是医院的法定责任,同时也是患者信任医院的紧要条件。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人员,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2. 患者隐私保护2.1 患者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医院仅收集与医疗服务相关的患者个人信息,不得收集与医疗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
•患者个人信息应当经过患者本人明确同意方可收集,医院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患者供应个人信息。
•医院应当采取合理的技术和组织措施,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滥用、窜改等风险。
2.2 患者个人信息的使用和共享•只有授权人员才略使用患者个人信息,且仅限于医疗服务的必需范围内使用。
•医院不得将患者个人信息供应给与医疗服务无关的第三方,除非患者本人明确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2.3 患者隐私的保密•医院全体人员应当保守患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
•医院不得在公共场合或患者无关人员面前讨论患者的隐私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姓名、病历、诊断结果等。
2.4 电子设备和纸质文件的安全保管•全部电子设备应当安装必需的安全软件和防火墙,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
•纸质文件应妥当保管,限制非相关人员的访问权限。
不再需要使用的纸质文件应当及时销毁。
2.5 员工培训和责任追究•医院应对全体人员进行患者隐私保护的相关培训,确保其了解和遵守相关政策和规定。
•医院将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患者隐私保护规定的人员依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当法律责任。
3. 信息安全保护3.1 系统和网络安全•医院应定期评估系统和网络的安全性,发现漏洞和风险时应及时修复和处理。
•敏感数据和医院内部信息存储应采取加密措施,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3.2 访问掌控和权限管理•医院应对各类信息系统建立访问掌控和权限管理机制,确保信息仅可被授权人员访问和使用。
医药公司病人隐私保护制度
医药公司病人隐私保护制度各位小伙伴们!咱们医药公司可是肩负着重大责任的,那就是守护每一位病人的健康。
但与此同时,咱们得像守护宝藏一样,好好保护病人的隐私。
为啥呢?因为这隐私啊,就跟病人的“秘密小仓库”似的,里面藏着他们最敏感、最不想让人知道的事儿。
要是不小心泄露出去,那可就麻烦大啦!所以,今天咱就来唠唠咱们公司的病人隐私保护制度。
首先呢,咱得从源头抓起。
当病人来到咱们这儿,无论是在前台登记,还是和医生交流病情,每一个环节都得严格保密。
就说前台那几位小伙伴吧,在登记病人信息的时候,得像守护国家机密一样,把那些信息捂得严严实实的。
不能随便跟旁人聊起哪个病人得了啥病,这就好比你不能随便把人家的银行卡密码给透露出去一样,那可是人家的“隐私密码”啊!再说说咱们的医护人员。
医生在给病人看病的时候,那诊室就像是一个超级安全的“隐私堡垒”。
把门一关,除了医生和病人,谁也别想进去。
而且啊,医生得有职业操守,不能在看病的时候,跟其他同事大声讨论病人的病情,好像在开“病情广播”似的。
看完病之后,病历那也是要好好保管的,不能随便乱放,不然万一被别人偷看了,那病人得多尴尬呀!咱公司的信息系统也得加强保护。
就好比给病人的隐私上了一把“数字锁”。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这个“隐私宝库”查看相关信息。
而且,每个人的账号密码都得自己好好保管,不能像丢钥匙一样随便弄丢。
要是密码被别人知道了,那可就像小偷有了开门的钥匙,病人的隐私就危险啦!还有啊,咱公司要是和其他单位有合作,涉及到病人信息共享的时候,那也得谨慎再谨慎。
得先签订保密协议,就像签了一份“隐私保护合同”一样,明确规定好怎么使用这些信息,不能让病人的隐私在合作过程中“溜出去”。
另外,咱还得定期给员工培训。
让大家都知道保护病人隐私的重要性,就像给大家打一针“隐私保护疫苗”,让保护隐私的意识深入到每个人的心里。
要是有员工不小心犯了错,泄露了病人的隐私,那也得有相应的惩罚措施,让大家都不敢轻易触碰这条“红线”。
病人就诊隐私保护管理制度
病人就诊隐私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护病人的就诊隐私,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医疗秩序,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部门、员工,全部接触和使用病人就诊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定义1.就诊隐私:指与病人就诊相关的个人敏感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姓名、年龄、性别、住址、电话号码、病历、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
2.保护责任人:指医院内被委任或指派负责病人就诊隐私保护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信息收集和存储第四条信息收集1.医院要求在病人接受医疗服务时,仅收集与医疗服务相关的信息,且需经过病人的知情同意。
2.收集的信息应当经过病人核实和授权,并确保收集的信息准确完整。
3.医院不得收集与医疗服务无关的信息。
第五条信息存储1.医院要确保收集到的病人就诊信息只在医院内部流转和使用,不得外泄。
2.病人就诊信息在存储过程中,应加密保管,确保信息安全。
3.病人就诊信息的存储期限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超出期限的信息应及时销毁或匿名化处理。
第三章信息使用和共享第六条信息使用1.医院内部人员仅在供应医疗服务时,需要访问和使用病人就诊信息。
2.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查看、取得、使用或泄露病人就诊信息。
第七条信息共享1.医院内部的信息共享应仅限于医疗服务需要,并在明确目的和范围内进行。
2.病人个人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共享给医院外部机构或个人,除非获患病人明确授权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第四章病人权益保护第八条权益告知1.医院应向病人告知其就诊隐私的保护政策和制度,并敬重病人的知情权。
2.病人在接受医疗服务前,应明确知晓病人就诊隐私保护政策,并可以自己乐意选择是否接受医疗服务。
第九条权益限制1.未经病人同意,医院不得将病人的就诊信息用于商业用途。
2.医院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病人的隐私权和个人尊严。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条保护责任人1.医院将指定特地的保护责任人负责病人就诊隐私的保护工作,负责监督和管理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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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病人隐私制度
1.门诊医护人员在实施诊疗过程中凡是涉及到患者的言语,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必须要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避免在患者面前谈论,以及在无关人员面前提及,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患者的隐私在诊疗过程中仅向医务人员公开,是不愿让他人知道的个人私有领域,医务人员有义务也必须为其保守秘密,维护患者的各种利益,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患者隐私与秘密,未经患者本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3.对于可造成患者精神伤害的疾病、生理上的缺陷、有损个人名誉的疾病等,医护人员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在不违背保护性医疗制度前提下,不得歧视患者,要注意尊重患者,在向患者和家属告知病情时,使用规范性语言,特别要讲究语言艺术和效果;
4.由医院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内部的管理和约束;同时医院和国家应当加强对医生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其在医疗的过程中自觉的维护患者的隐私权,对自己在工作中所知晓的患者的隐私自觉地加以保密;不得泄露病人的隐私是医护人员的一项法定的义务;
5.医技检查部门在为住院病人做检查时,不要将有关肿瘤的结论当场告诉病人,要让床位医生通过一定的方式,先让病人法定代理人或家属知晓,由他们决定是否向病人告知及如何告知;特殊情况向科主任及医务科报告后妥善处理;
6.病房医生在查房时,遇到肿瘤、艾滋病等病人,在病人尚不知晓的情况下,医生讨论病情时,要到医生办公室;
7.住院肿瘤病人去医技科室作检查,病历牌由护送人员保管;
8.所有检查结束由医技部门送达临床科室,接收人医生或护士应签收;送到病房的病人检查报告,不能随便让病人翻阅;病人询问,护士不能随意将诊断性结论告诉病人,应由主管医师处理;
9.肿瘤病人在不知晓的情况下,出院证明交给病人代理人或直系亲属;
10.在确诊"艾滋病"诊断后,按有关文件精神,由疾控中心会同院方,采取适当方式向病人宣布"诊断",并尊重病人保护隐私的权利,做好有关工作;
11.要保护病人的隐私,防止因泄漏患者隐私,造成不良及严重后果;
12.对诊断肿瘤等严重疾病的患者,应请病人指定法定代理人,与其签订代理人协议书,避免对病人造成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