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课件第四章 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
审计学原理——讲3原理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

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审计人员的法 律责任(P87)
国家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 民间审计人员
普通过失 重大过失
欺诈
只要注册会计师严格遵循专业标准执业,没有欺诈行为, 即使审定后的会计报表具有错报事项,注册会计师也不会承 担法律行为。
补充练习题
1.无论是国家审计、社会审计还是内部审计的职业 道德规范都特别强调独立性()
2.只要CPA严格按照执业准则执业,没有欺诈行为, 即使审定后的会计报表具有重大错报事项,CPA也 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3.下列情况中,注册会计师为确保其独立性而应回 避的有()
a.持有被审计单位发行的股票
b.担任被审计单位的常年会计顾问
c.注册会计师的配偶是被审计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
d.5年前曾在被审计单位从事出纳工作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一般原则、专业胜任能 力、其他要求
四、社会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1
❖ P75
2
❖ P78
国际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3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4
《中国审计准则委员会:self-interest threats, self-
具体A事dd例Y的ou裁r T决ex判t 定
5
审计职业道德与审计法律的关系
➢ P67-68
审计职业道德的范围较大大,审计法律调 整的范围包括在审计职业道德所调整的范围之 内。
二、政府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1
国际要求
❖ 《国际政府审计标准》:独立、客观性、应 有的职业谨慎、熟练的专业技能、保守秘密
2
五、审计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
审计法律 关系的主体
实施审计的当事人:国家审计机关,授权性主体,审 计人员 接受审计的当事人:国务院各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各 部门,…
审计职业规范和法律责任幻灯片PPT

• 5.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降低收费的方式招揽业务。
• 6.注册会计师和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 借用本人或本所的名义承接、执行业务,以及收益分成式的合作 。2021/5/13
一、概念
• 审计责任与审计职业责任、审计法律责任: • 审计责任 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专业准则等
• 请分析以上行为在哪些方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的 职业规范要求。
2021/5/13
[思考与练习]
• 11.[背景材料]美国联区金融集团是一家从事金融服务 的企业,公司有可公开交易的债券上市,美国证券交 易委员会要求它定期提供财务报表。经过7年的发展. 联区金融集团租赁公司的雇员巳超过4万名,在全国各 地设有10个分支讥构,末收回的应收租赁款接近4亿 美元,占合并总资产的35%。 1981年底,联区金融集团租赁公司进攻型市场策略 的弊端开始显现出来,债务拖欠日渐升高,该公司不 得不采用多种非法手段,来俺饰其财务状况已经恶化 的事实。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控联区金融集团租赁 公司定期报送的财务报表中,始终没有对应收租赁款 计提充足的坏账准备金。1981年以前,坏账准备率为 1.5%,1981年调增至2%,1982年调增至3%。尽管 这种估计坏账损失的会计方法,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是认可的,但该联邦机构一再重申,联区金融集团租 赁2021/5/13
2021/5/13
[思考与练习]
• 注意力集中在金额超过5万美元、拖欠期达120天的超期应收租 赁款上,塔奇.罗丝会计师事务所忽略了相当部分无法收回的应 收租赁款。
• (3)塔奇.罗丝会计师事务所无视联区金融集团租赁公司审计 的复杂性以及非同寻常的高风险性,在所分派的执行1981年度 审计聘约的审计人员中,大多数人对客户以及租赁行业的情况 非常陌生。事实上,该公司的会计主管后来作证说,塔奇.罗丝 会计师事务所第一次分派了一些对租赁行业少有涉猎,或缺乏 经验甚至一无所知的审计人员来执行审计。 最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决定对该事务所进行惩罚要其承 担公司出具虚假会计报告所带来的损失。
第四章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

• 获得与保持专业胜任能力: • (1)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教育、培训和
执业实践获取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
• (2)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始终保持在应有的
水平。
• (3) 应当合理运用职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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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有关注: • (1)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勤勉尽责,认真、全面、及时地完成工 作任务。
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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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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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职业道德
• 一、职业道德的定义和作用 • 1、职业道德:某一职业组织的公约、守则
等形式公布的,其会员自愿接受的职业行 为标准。
• 2、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指注册会计师职
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 责任的总称。
3
• 3.作用 •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性质决定了其对社会公
户
• (5)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正在与鉴证客户协
商受雇于该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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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就鉴证业务达成或
有收费的协议
• (7)注册会计师在评价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以
往提供的专业服务时,发现了重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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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我评价导致的不利影响
• (1)事务所在对客户提供财务系统的设计或
操作服务后,又对系统的运行有效性出具 鉴证报告
能够对业务对象施加重大影响的员工,最 近曾担任事务所的项目合伙人
• (4)注册会计师接受客户的礼品或款待 • (5)事务所的合伙人或高级员工与鉴证客户
存在长期业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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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外在压力导致的不利影响
• (1)事务所受到客户解除业务关系的威胁 • (2)审计客户表示,如果事务所不同意对某
项交易的会计处理,则不再委托其承办拟 议中的非鉴证业务
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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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人员避免法律风险的措施和建议
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法律意识
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
审计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在审计工作中的权利 和义务,避免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承担法律责任。
增强职业素养和道德观念
审计人员应具备高尚的职业素养和道德观念,严格遵守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 规范,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避免因个人利益而做出违法违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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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审计人员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和税法等。这 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法律责任,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 靠性,并保护投资者和公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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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人员面临的法律风险
民事责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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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责任
审计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 或执业规范,给被审计单位或相关利益方造成 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未保持职业谨慎
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时,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对可疑的财务事 项未能进行深入调查,导致未能发现潜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审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
违反审计法律法规
审计人员违反了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如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的规定进行操作,导致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反职业道德规范
案例三
总结词
违反法律法规
详细描述
某会计师事务所因违反国家有关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监管机构吊销执业资格 ,并因涉及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
THANKS
02
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执业规范的审计人员,监管机构可以
暂停其执业或撤销其职业资格。
行业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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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审计人员,监管机构可以将其列入行业禁
入名单,禁止其从事相关领域的审计工作。
审计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

《职业道德准则》要求:
(1)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等职业规范,合理运用会计 准则及国家其他技术规范。
(2)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承办不能 胜任的业务。
(3)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 职业谨慎。
(4)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妥善规划, 并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 查。
正、公道。 ❖ “礼”:明礼、礼貌、礼让、礼节、
礼仪、礼制。 ❖ “智”:知者、明智、智慧、机智。 ❖ “信”:诚信、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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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家思想的核心是“道”, 认为“道”,是宇宙的本 源,也是统治宇宙中一切 运动的法则。老子曾在他 的著作中说:“有物混成, 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 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 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 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 名曰大”
cqmudj@
【案例分析】:诚邀加盟
❖:“河南的岳华会计师事物所有限公司董 事长邹源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 会理事、郑州大学兼职教授),竭诚邀请 本行业的精英———亚太会计集团资深注 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王宝娟、靳 爱民、谢玉敏、郭德功、侯梅生、马明、 李琳、……(以下人员省略,共22人)等 加盟,共谋发展。岳华同仁向亚太精英同 仁致以崇高的敬意。”落款为“河南岳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cqmudj@
❖职业道德是以高尚与低下为标准的职业行 为原则和行为规范。审计职业道德是维护 和保持审计公平公正的必要条件之一。
cqmudj@
三、审计职业道德
(一)审计职业道德的定义 审计职业道德: 是指审计人员在从事审计工作时所遵循 的行为规范,包括职业品德、职业纪律、 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行为标准。
审计职业道德与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PPT(共31页)

• 【案例三】 • 基本案情:琼民源,自1993年4月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来;股价表现平平,交
投并不活跃。1996年下半年,民源海南公司(琼民源控股公司),与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 (琼民源股东财务顾问)联手炒作琼民源股票。某些传媒对琼民源业绩大加渲染,致使众多 投资者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盲目跟进。1996年下半年,琼民源股价在5个月的时间里上涨了4倍。 1997年初,琼民源在年度财务报告中公布“1996年度实现利润5.7亿元,资本公积金增加6.57亿 元”,据此计算,该公司的利润将比上一年度增加1 000倍,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对琼民源 1996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为琼民源出具了资产 评估报告。后经证监会、审计署等有关部门查实,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通 过与关联公司及他人签订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合作建房、权益转让等无效合同虚构利 润5.4亿元,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和确认的情况下,对4个投资项 目资产评估编造资本公积金6.57亿元。 • 案情处理:1998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决定: • (1)鉴于琼民源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玉和等人制造虚假财务收据的行为涉嫌犯罪,移交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琼民源公司处以警告。对琼民源其他董事待履行法定程序后 予以处罚。对民源海南公司和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分别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6 651万元 和6 630万元,并各罚款200万元,建议有关部门对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 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 消极的职业谨慎:由于审计中存在的固有限制影 响注册会计师发现重大错报的能力,注册会计师 不能对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绝对保 证。
3、注册会计师的合理关注 (1)发现错弊可能性: (2)证实错弊确实存在: (3)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二)违反法规的行为 (1)同管理当局讨论,寻求律师帮助,必要
04第四章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2

为了向社会昭示注册会计师应达到的道德水准, 美英等发达国家相继制定了为大家普遍接受的职业 道德的准则,国际会计师联合会道德委员会也制定 了国际职业会计师道德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先后发布了职业道德守则(试行)、职业道德基本准 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
1、1997年1月1日,中注协颁布实施了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基本准则》, 共七章三十二条;
(一)职业品德-诚信、独立、客观、公正 (P57) ⒈诚信原则。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所有的职业活 动中,保持正直,诚实守信。 2.独立原则。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和审阅业务 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从实质上和形式上 保持独立性,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 性。
所谓实质上的独立,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提出 结论时不受损害职业判断的因素影响,诚信 行事,遵循客观和公正原则,保持职业怀疑 态度
人们在痛斥上市公司弄虚作假的同时,也对为上市 公司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 会计师的诚信表示怀疑,由于中天勤曾作为60大规模。人们对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都表 示了怀疑,不禁要问:诚信在哪里?据上海财经大 学一项调查显示,几乎所有的被调查者都认为上市 公司存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美国一家媒体甚至认 为”会计师行业面临危机“。
所谓形式上的独立,是一种外在表现,使得 一个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在权衡 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后,认为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项目组成员没有损害诚信原则、客观 和公正原则或职业怀疑态度
3.客观原则。是指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 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 恶影响其分析、判断的客观性。
PART C
非执业会员 对职业道德
概念框架 的运用
注册会计师执行 审计和审阅业务
的独立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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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第一节职业道德—掌握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涵义及其规范必要性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三、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第二节法律责任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涵义与种类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形成原因三、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四、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责任对策第一节职业道德—掌握⏹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涵义及其规范必要性⏹所谓职业道德是指某一职业组织以公约、守则等形式公布的,其会员自愿接受的职业行为标准。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所应当遵守的道德规范,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必要性表现在如下两方面:✓是由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是由现代审计技术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为了向社会昭示注册会计师应达到的道德水准,美英等发达国家相继制定了为大家普遍接受的职业道德的准则,国际会计师联合会道德委员会也制定了国际职业会计师道德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先后发布了职业道德守则(试行)、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97年1月1日颁布实施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共七章三十二条;2002年7月1日又颁布实施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共九章五十一条。
上述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十分丰富,主要包括职业品德、专业胜任能力与技术规范、对客户的责任、对同行的责任、其他责任五个方面。
㈠职业品德职业道德包括独立、客观、公正三个最重要的概念,也是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三条最重要的要求。
⒈独立原则。
是指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
所谓实质上的独立,是要求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必须实实在在地毫无利害关系,保持独立的精神态度和意志。
所谓形式上的独立,是对第三者而言的,注册会计师必须在第三者面前呈现一种独立于客户的身份,即在他人看人注册会计师是独立的。
⒉客观原则。
是指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其分析、判断的客观性。
⒊公正原则。
是指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三者关系是:独立性是灵魂,是客观、公正的前提,没有独立性,就没有客观、公正;客观性是态度、公正性是品质,虽有独立性,也可能缺乏客观、公正。
因而,三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
㈡专业胜任能力与技术规范职业道德准则对以下方面进行了规范:⒈禁止承办不能胜任的业务。
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⒊对助理人员督导与检查。
⒋接受后续教育。
⒌不得对未来事项做出保证。
⒍有关“背离”事项按照“标准”适当处理。
㈢对客户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对客户的责任具体包括如下方面:⒈竭诚为客户服务,履行业务约定。
⒉保密。
⒊禁止以或有收费形式提供鉴证服务。
所谓或有收费,是指注册会计师服务报酬的收取不是根据其工作量来计算,而是依据其所提供报告的作用大小来确定。
㈣对同行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方面:⒈不得抵毁同行。
⒉禁止同时在两家事务所就业。
⒊禁止以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⒋做好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协调,防止购买会计原则行为。
所谓购买会计原则,是指在前任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就会计原则的选用发生争议时,被审计单位辞退前任注册会计师并委托在上述争议中与其观点一致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行为。
㈤其他责任具体为以下方面:⒈禁止采用强迫、欺诈、利诱等方式招揽业务。
⒉禁止对自身能力进行广告宣传。
⒊禁止收取或支付佣金与额外利益。
⒋禁止出租注册会计师执照。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实质上就是职业道德具体准则,内容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基本原则,二是具体要求。
(一)独立性: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保持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公正的立场。
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因素包括经济利益、自我评价、关联关系和外界压力等。
(二)专业胜任能力通过教育、培训和执业实践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不得宣称自己具有本不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不得提供不能胜任的专业服务;可以在特定领域利用专家协助其工作,并对专家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保密对在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保密,并不因业务约定的终止而终止;采取措施,确保业务助理人员和专家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利用在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可以披露客户的有关信息的情况:取得客户的授权;或法律法规要求;或接受同业复核以及行业监管。
在决定披露客户的有关信息时,应当考虑的因素:1、是否了解和证实了所有相关信息;2、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对象;3、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四)收费与佣金在确定收费时,所应当考虑:1、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2、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3、每一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4、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
在良好的计划、监督及管理下,收费通常以每一专业人员适当的小时费用率或日费用率为基础计算;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收费结算方式与时间应在业务约定书中予以明确。
收费报价明显低于前任注册会计师或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应报价,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保:质量不会受到损害,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遵守执业准则和质量控制程序且客户了解专业服务的范围和收费基础。
除法规允许外,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或有收费方式提供鉴证服务。
不得为招揽客户而向推荐方支付佣金,也不得因向第三方推荐客户而收取佣金;不得因宣传他人的产品或服务而收取佣金。
(五)与执行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工作应当就其向鉴证客户提供的非鉴证服务与鉴证服务是否相容做出评价;不得为上市公司同时提供编制会计报表和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不得担任鉴证客户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经理或其他关键管理职务。
(六)接任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后任注册会计师不得蓄意侵害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
在接受审计业务委托前,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向前任注册会计师询问审计客户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并关注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审计客户之间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可能存在的意见分歧。
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审计客户授权前任注册会计师对其询问作出充分的答复;如果审计客户拒绝授权,或限制前任注册会计师作出答复的范围,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向审计客户询问原因,并考虑是否接受业务委托。
前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所了解的情况对后任注册会计师的询问作出及时、充分的答复;如果受到审计客户的限制或存在法律诉讼的顾虑,决定不向后任注册会计师作出充分答复,前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向后任注册会计师表明其答复是有限的。
如果后任注册会计师发现前任注册会计师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应当提请审计客户告知前任注册会计师,并要求审计客户安排三方会谈,以便采取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七)广告、业务招揽和宣传注册会计师应当维护职业形象,向社会公众传递信息时,应当客观真实得体。
不得利用新闻媒体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但刊登设立、合并、分立、解散、迁址、名称变更、招聘员工等信息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为会员所作的统一宣传不在此限。
不得采用强迫、欺诈、利诱或骚扰等方式招揽业务,包括:1、暗示有能力影响法院、监管机构或类似机构及其官员;2、作出自我标榜的陈述,且陈述无法予以证实;3、与其他注册会计师进行比较;4、不恰当地声明自己是某一特定领域的专家;5、作出其他欺骗性的或可能导致误解的声明。
第二节法律责任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涵义与种类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由于没有遵循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的要求,导致审计失败,而对委托人及利益相关的第三者应负的责任。
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因违反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法定义务给委托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应当依法承担的民事赔偿后果。
行政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由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或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
刑事责任,是注册会计师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形成原因㈠被审计单位方面责任引发的原因⒈错误和舞弊根据《第1141 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财务报表的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所致。
✓错误是导致财务报表错报的非故意行为;舞弊是导致财务报表错报的故意行为。
✓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故意错报(舞弊)有两类:一是对财务信息作出虚假报告导致的错报;二是侵占资产导致的错报。
✓对舞弊行为进行分析的代表理论,是由美国注册舞弊审计师协会的创始人史蒂文·阿尔伯雷齐特(W.Steve albrech)提出的企业舞弊的三角形理论,如下图所示。
舞弊三角形理论示意图根据《第1141 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防止或发现舞弊是被审计单位治理层和管理层的责任;准则不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舞弊是否已经发生作出法律意义上的判定,只要求关注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舞弊。
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形成原因⒉违反法规行为根据《第1142 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违反法规行为,是指被审计单位有意或无意地违反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之外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根据《第1142 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保证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和发现违反法规行为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注册会计师不应当,也不能对防止被审计单位违反法规行为负责,但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可能是遏制违反法规行为的一项措施。
⒊经营失败经营失败是指反映经营风险的极端情况;经营风险是指企业由于经济或经营条件,比如经济萧条、决策失误或同行之间意想不到的竞争等,而无力归还借款或无法达到投资人期望的收益。
审计失败是指注册会计师由于没有遵守审计准则,而提出错误的审计意见;审计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确实遵守了审计准则,却提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
被审计单位出现经营失败时,审计失败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当不存在审计失败时,注册会计师也可能遭致法律诉讼,其原因是:✓法院同情弱者;✓期望差距;✓遭受损失的人失去理智;✓审计准则法律地位;✓律师唆使㈡注册会计师方面责任引发的原因⒈违约违约是指合同的一方或几方未能达到合同条款的要求。
⒉过失过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缺少应具有的合理的谨慎。
过失按其程度不同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
普通过失是指注册会计师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重大过失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
另外,还有一种过失叫“共同过失”,即对他人过失,受害方自己未能保持合理的谨慎,因而蒙受损失。
⒊欺诈欺诈是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的错误行为。
与欺诈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推定欺诈”又称“涉嫌欺诈”,是指虽无故意欺诈或坑害他人的动机,但却存在极端或异常的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