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供应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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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计划管理办法

一、编制目的

为统一计划格式,明确职责分工与围,满足甲方要求及工程施工需要,根据公司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部特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二、主要容

(一)工程主材计划

1、计划员在收到图纸或收到工程联络单的3天,编制材料预算。

2、材料预算格式按合资工程管理处合同科要求编制,将甲供1类、甲供2类、乙供类分开编制。

3、材料预算送审时应附计算公式、软盘。

4、各计划员根据要求按时编制材料周计划、月计划、季度计划、年度计划。

5、计划员的发料依据是各施工员提供的净料限额领料单。

6、施工员在收到图纸的5天向物资部提供净料限额,限额准确率不小于99%,各单位领料员凭施工员的限额领料单到物资部领用材料。

7、班组用料超出限额时,由班组长填写“限额外用料申请单”,经施工员审核,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后到物资部领料。

8、限额外用料造成的成本费用由各施工班组承担,费用从当月奖金中扣除。

(二)自购材料计划

1、预算工程辅材由施工员根据施工图纸,参照施工进度每月底报下月计划,预算部门审核,经分项目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交物资部,分割后由各专业计划员编制采购计划。

2、预算外工程辅材由班组长根据施工进度每周末报下周计划,经分项目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交物资部,分割后由各专业计划员编制采购计划。

3、工程暂设材料由施工员提出用料限额,经工程部审核,项目主管领导批准,报物资部,由供应专业计划员编制采购计划。

4、施工手段用料由施工员提用料限额,技术部根据经甲方审批的施工方案(措施)审核,经分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报物资部,供应专业计划员编制采购计划。

5、宗消耗材料(三气、焊材、油漆、砂轮片等)由施工员提限额,预算部门审批,作为物资部招标参考依据。

6、供应计划员按公司要求建立必要的台帐(资源台帐、计划台帐、需用台帐等)。

7、所有计划均采用A4纸打印。

三、以上规定自二月十八日起执行。

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一、编制目的

为规采购行为,严肃采购纪律,既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又要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二、主要容

(一)采购计划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才能执行。

(二)所有采购必须有采购计划,严禁无计划采购。

(三)所有采购行为原则上必须在总公司资源市场和公司目前合格分供方围选择。

(四)对于合格分供方围没有的特殊材料的采购,采购行为发生在3次以上(含3次)的,申请合格分供方;采购行为少于3次的,申请紧急采购,经批准后执行。

(五)物资采购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询比价制度,至少有3家以上进行报价。

(六)对于一次性采购在10万元以上,气体、焊接材料、砂轮片等大宗消耗材料,必须实行招标制度,招标必须有技术,财务,预算,纪委等部门人员及主管部门领导,主管领导参加。

(七)除及时结清的零星采购外,所有采购均应有书面文本(采购计划、合同等),对单价500元以上,批量5000元以上的采购一律签订采购合同。

(八)对集团公司(公司)有要求必须统一组织订货的材料,必须通过公司统一组织订货。

(九)材料采购后,当月必须结算,各计划员及时办理出入库,每月22日与供应商结算,月底以完整的手续到财务挂帐。

(十)原则上不同意先付款后采购,对于特殊材料采购必须先付款的,计划员应在借款后半个月办完有关手续,到财务冲帐。

(十一)以上条款适用于甲方委托采购和乙供主材采购。

三、本规定自三月十八日起执行。

气体发放管理办法

一、编制目的

为满足施工生产需要,明确气体采购、发放程序,降低成本,结合供应处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主要容

(一)气体发放实行统一管理,分片发放的原则。

(二)物资部根据施工需要设3-4个气体发放站。

(三)各个发放站设气体发放员一名,负责本站气体的到货验收(点数、测压、称重记录),空瓶退还,气体发放(以空换饱)以及气瓶检验工作。

(四)物资部设计划员一名,负责各个气体站的计划、采购、进气、结算工作。

(五)每月22日前,气体发放员将本月(上月22日后)厂家送气总量,各班组领用明细及汇总清单交给计划员。

(六)计划员将清单交主管主任审核后及时办理出入库,23日将出入库平衡的料单移交保管员。

(七)保管员应在24日记帐完,满足财务25日核签的要求。

(八)气体发放实行以空换饱的制度,各班组在开工前向物资部申请租借占用气瓶的数量。凭租借条从气体发放站领取饱瓶,在以后的施工中以空瓶换取饱瓶。

(九)气体发放员有权对无理不归还空瓶的班组停发气体。

(十)气体发放员应及时向计划员提出进气要求,计划员要及时通知厂家送气,不得耽误施工生产用气,每耽误一次,视情节罚款10-50元,罚款从当月奖金中扣除。

(十一)各班组应该保管好租借的气瓶,及时归还不用的空瓶,丢失气瓶罚款800元/个,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十二)计划员、检验员、保管员应按公司文件规定对供货单位所送气体抽检并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气体,按照合同规定对厂家进行处罚。

三、本规定自三月十八日起执行。

焊接材料管理办法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降低成本,提高企业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主要容

(一)物资部设焊材总库(一级库)一个,所有焊接材料先入焊材总库。

(二)根据施工需要设焊材发放站3-4个,焊材发放员由气体发放员兼任。

(三)焊工凭施工员批准的焊材领用卡到发放站领用焊材。

(四)收工前焊工应将没用完的焊材、焊条桶、焊条头送还焊条发放站,发放员认真填写焊材领用卡。

(五)焊条烘烤执行国家标准及有关规。

(六)班组长应提前一天通知焊条烘烤员第二天应烘烤的焊条规格型号及大致数量。

(七)焊条发放员每月20日将各班组领用的焊材规格型号、数量明细及汇总报给计划员,计划员及时办理出入库,移交保管员记帐。

(八)计划员应每月与供应商结算一次,及时到财务挂帐,及时反应项目成本。

(九)焊材保管员应每天对焊材早晚各巡查一次,并做好温湿度记录。

(十)焊材领用量按以下标准执行。

普通焊条≤5Kg/人.次;普通焊丝≤20根/人.次;

不锈钢焊条≤20根/人.次;不锈钢焊丝≤10根/人.次。

三、本规定自三月十八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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