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的鉴定及利用

痕迹的鉴定及利用
痕迹的鉴定及利用

车体痕迹的鉴定与利用

车体痕迹是车辆在事故中与其他车辆、物体、人体碰撞而形成并遗留在车体的印痕。

最常见的车体痕迹有:刮擦痕、撞击痕、撞折痕、分离痕迹、刺沟痕迹等。

车体痕迹是交通事故鉴定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车体痕迹的形成、研究内容及其体系来看,具有如下特点:

①多变性:车体痕迹在事故中的形成机理十分复杂。有的是第一次碰撞形成的,有的是第二次和第三次碰撞形成的,还有的是第一次和第二次碰撞共同形成的等等。这一点要求鉴定人员刻苦钻研痕迹理论,掌握痕迹的形成机理和变化的因素,提高检验水平。

②广泛性:车体痕迹在交通事故现场出现的频率很高,几乎所有的碰撞事故都有车体痕迹的出现:这为我们对车体痕迹的检验提供了有利条件。

③主体性:车体痕迹一般都为主体痕迹,具有一定的长度、宽度和高度,有清晰可见和不易被破坏的特点。这要求我们在检验鉴定时要对痕迹的表面、底部和侧面进行全面的检验。不仅要横向观察,还要顺向观察,要检查痕迹的轮廓形态,还要检查痕迹中不同部位上的形状反映和特征表现。

④遗留物和附着物多:检查车体痕迹时,经常会在痕迹中或痕迹的周围发现遗留物和附着物。它一般来自于另一车辆或受害者身上、衣服上遗留下来的残留物质,在尸体或人体的损伤部位也会遗留下痕迹、客体分离出的附着物。对其进行物理和化学分析,有利于痕迹物证的全面利用。

从总体上说,对车体痕迹的检验,可以确定肇事

车辆的肇事过程,为正确确定事故责任和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一、车体痕迹的形成机理

任何物质的分子都是按一定规律、一定密度排列起来的:当固态客体受到外力的作用时,分子的正常排列受到压缩力和拉伸力的作用,分子间将产生恢复原来排列的相互作用力,这种力叫做内力。当外力不大时,内力可以抵抗外力的作用,恢复客体的正常状态而产生弹性变形,当外力大到足以突破客体的组织结构时客体将产生塑性变形。塑性变形就是形成车体痕迹的主要原因。

1.体痕迹的形成因素

车体痕迹形成的因素有:肇事车辆、破坏的客体、作用力。

1)作用力

车体痕迹中所指的作用力是通过事故车辆的行使碰撞客体所反映出来的,主要有拉伸力、压缩力和扭转力。力的三要素是力的大小、力的方向、力的作用点。

力的大小对痕迹形成的范围、深浅程度有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作用力越大、接触面越广,则痕迹越深,特征反映越多;只有车体的突起部位与被破坏的客体接触,则痕迹越浅,特征越少。

若作用力的方向垂直于被破坏的客体表面,则出现纵向痕迹;作用力的方向与被破坏的客体表面近似平行时,则出现横向痕迹。作用力的方向发生变化,痕迹的形态也会发生变化。

力的作用点是指车体与被破坏的客体互相接触时的部位,力的作用点发生变化,必然引起痕迹及其特

痕迹检验学

注意:大纲主要看每个章节的第二部分基础知识重点内容简述以及考核目标。考核目标中主要看加黑部分、尤其是后面加以说明或标有页码的部分。 另外注意看本大纲50页中关于命题的说明。 课程名称:痕迹检验学课程代码:00380 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痕迹检验学》课程,是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侦查专业必考的专业课。是为培养和检验自学应考者刑事侦查相关基本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而设置的一门专业课程。 痕迹检验学以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研究作案人在作案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形成机理和分类,以及对其发现、记录、固定、提取、分析判断、检验鉴定,做出对一定人或物进行同一认定的理论和方法的一门应用科学。它立足本科教学层次,依据公安自修教学的特点和实战需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运用相关边缘学科的有关原理,吸收近年来从事痕迹检验的专家学者研究的新成果,完整、准确地介绍痕迹检验的原理、基本知识、科学方法和技能,使之具有科学性、先进性、系统性和实用性。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通过痕迹检验学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本课的研究范畴,知道各类痕迹形成的原理及其变化规律,以及各类痕迹的特征系统反映形态,掌握不同现场不同痕迹的勘查、提取、分析方法和技能。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痕迹检验学,是刑事侦查专业必设的一门重要的基础课程,它直接影响到刑事侦查专业要开设哪些课,影响到现场勘查课、刑事摄影课、侦查课、预审课等专业课的研究范畴及相关的课程内容增设。 第二部分考核内容与考核自标 第一章痕迹检验学概论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痕迹检验学研究的范畴和知识体系,掌握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知识,明确痕迹检验的任务、作用和检验程序。 二、课程内容 痕迹检验学,是研究作案人在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形成机理和分类,以及对其发现、固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常见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常见问题 发表时间:2019-08-27T16:22:18.76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6期作者:张玉民 [导读]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数量也在逐渐增加,所以道路交通事故的痕迹鉴定成为了目前交通事故处理中的重点内容。 山西省临汾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山西临汾 041000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数量也在逐渐增加,所以道路交通事故的痕迹鉴定成为了目前交通事故处理中的重点内容。本文就对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同时提出有效的改进对策。 关键词: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是当前新时代交通事故处理中的重要鉴定手段和措施,是完善当前交通事故鉴定工作的重要环节。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主要依靠科学的分析,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现场人员、车辆、现场以及相关物体痕迹进行准确的勘测,进而根据勘测结果撰写出合理的检测报告,并给出相应的鉴定意见。因此,准确的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工作能够帮助纠纷处理人员更好地划分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从而更好地协调事故双方的纠纷问题。目前而言,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工作已经从最开始的仅仅依靠鉴定的个人判断,转变为了当前的更为量化的鉴定方式,实现了真正的质的飞跃。 1、痕迹鉴定常见问题 1.1鉴定委托 在委托过程中识别道路交通事故标志的常见问题,包括不明确的委托陈述。道路交通事故的检查人员在向认证机构阐述道路交通事故时,不能准确地表达鉴定的内容,造成鉴定结果与案件调查的要求不符,给事故处理结果带来不利影响。在委托鉴定过程中,协议中没有注明风险,也没有提示潜在风险。例如,一些跟踪被识别为损伤检测,这将导致材料的损坏和消失,并且没有第二个测试的机会。才能防止对鉴定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1.2痕迹勘验 痕迹勘验是整个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基础,常见问题:鉴定依据不正确,一般鉴定依据选择《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和《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两部文件,也可以引用文献参考,但不少鉴定机构在进行交通行为鉴定时采用《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不符合要求的文件作为参考标准,就会对鉴定结果正确性和可靠性造成不良影响,这种做法在痕迹勘验中是不可取的;痕迹检验不全面,由于车体痕迹相对比较复杂,国内外都还没有一个很好的方法来对痕迹形成时间进行认定,所以对痕迹检验结果产生一定影响也是必然的;痕迹描述要素不全,对事故痕迹描述的要求非常高,而有些技术人员对此不够重视,只是简单的描述其中比较容易分辨的部位和物质交换等要素,在没有完全理解痕迹特征情况下给出的鉴定意见,将会对事故处理产生不良影响。 1.3比对分析 比对分析是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过程中的精华部分,是鉴定人通过痕迹检验得出鉴定意见之前的合理分析阶段,常见的问题有:(1)痕迹分析不全面。在痕迹检验全面的基础上进行的分析,要求对所有检验到的痕迹均作出合理的分析和解释,将关键的痕迹进行提取、比对认定,对要求无关的痕迹进行排除。这里要特别提醒的是对委托事项的考量要作为分析的标准。(2)痕迹分析不正确。检验过程和分析说明之间是紧密联系的,由于痕迹检验没有全面、要素齐全,势必造成对应点的分歧、错位,特别是对于造痕体比较类似的情况,比如自行车的黑色把手套与黑色鞍座垫在一定情况下都容易形成条形的刮擦痕迹,附着黑色物质。所以空间分布就很重要,依据别的关键痕迹点来定位痕迹也是痕迹分析的一种方法,有些情况下,对应的痕迹点只有部分正确,也许不影响鉴定意见的正确,但容易产生漏洞,鉴定意见书整体存在瑕疵,在鉴定人出庭质证过程中,鉴定意见的正确性容易被质疑,所以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要准确、体现鉴定技术支持的特性。(3)主观臆断,画蛇添足。这个问题比较严重,一份鉴定意见书的精华部分给人一种讲故事的感觉,存在很多口语化的措辞,存在很多主观上的认为、猜测和联想。这样一份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意见书是不合格的,即使最终的意见是贴近于事实的,也是不可取的。例如:驾驶员为保护副驾驶员突然转向造成车辆某一部位碰撞损坏、驾驶员疲劳驾驶突然制动、驾驶员打电话导致事故发生等。作为鉴定文书上述情况一般要这样描述,散落物的位置、地面痕迹、车辆的损坏部位、电话所在的位置等,过多的臆断只会增加漏洞,降低水准,从而作出非科学的论断。 1.4鉴定意见 评价意见是当事人和事故当事人的关注焦点。这也是道路交通事故标志认定的最后陈述。常见的问题包括:专家意见过于复杂,过多的描述使评价意见不重要,使观者感到困惑;例如,当委员会受到委托时,其结果没有被要求。确定碰撞形式是必要的,但最终的结果是两辆车之间的碰撞是建立的,这不仅对事故的处理是有害的,而且也会延误双方的时间和精力。 2、常见问题的解决对策 2.1明确痕迹分类 根据事故现场痕迹的分布,事故的跟踪可分为身体痕迹,也就是说,影响或刮的痕迹形成表面的车辆在汽车或者汽车或者汽车接触其他对象在道路交通事故;车身标志,即交通事故中车辆的撞击、刮擦或滚动,是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伤亡人员的身体和衣服的痕迹;道路的痕迹,即在交通事故中,轮胎或其他部件在地面上滚动或刮伤的痕迹;其他的痕迹,即车辆和路旁的树木、桥梁、隔离和保护,以及在交通事故中所列的上述线路的标志。铁路和其他道路交通设施在碰撞和刮擦后的痕迹。跟踪的验证可以为事故真相的减少提供科学依据,因此识别的结果尤为重要,技术人员需要给出一个非常明确的答案。 2.2提高事故痕迹提取准确度 事故痕迹的提取工作应该在事故勘查工作完成之后进行,提取事故痕迹证据前要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或摄像存档,对于重大伤亡事故注意提取伤亡人员穿着的外套,所提取的痕迹证据,要随时注明日期、地点和提取部位以及名称等,以准确区分痕迹证据的提取来源。提高事故痕迹提取准确度,要求技术人员熟练掌握各种痕迹提取的方法,例如在提取血液、油污等液体物质时,一般可以用滤纸、纱布或脱脂棉擦取等。 2.3痕迹检验与分析运用 在检测和分析事故的痕迹时,技术人员应注意检查车身标志和轮胎滚动标记的重点。身体标记的形状特征取决于事故或刮擦的方式、

痕迹的鉴定与利用

车体痕迹的鉴定与利用 车体痕迹是车辆在事故中与其他车辆、物体、人体碰撞而形成并遗留在车体的印痕。 最常见的车体痕迹有:刮擦痕、撞击痕、撞折痕、分离痕迹、刺沟痕迹等。 车体痕迹是交通事故鉴定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车体痕迹的形成、研究内容及其体系来看,具有如下特点: ①多变性:车体痕迹在事故中的形成机理十分复杂。有的是第一次碰撞形成的,有的是第二次和第三次碰撞形成的,还有的是第一次和第二次碰撞共同形成的等等。这一点要求鉴定人员刻苦钻研痕迹理论,掌握痕迹的形成机理和变化的因素,提高检验水平。 ②广泛性:车体痕迹在交通事故现场出现的频率很高,几乎所有的碰撞事故都有车体痕迹的出现:这为我们对车体痕迹的检验提供了有利条件。 ③主体性:车体痕迹一般都为主体痕迹,具有一定的长度、宽度和高度,有清晰可见和不易被破坏的特点。这要求我们在检验鉴定时要对痕迹的表面、底部和侧面进行全面的检验。不仅要横向观察,还要顺向观察,要检查痕迹的轮廓形态,还要检查痕迹中不同部位上的形状反映和特征表现。 ④遗留物和附着物多:检查车体痕迹时,经常会在痕迹中或痕迹的周围发现遗留物和附着物。它一般来自于另一车辆或受害者身上、衣服上遗留下来的残留物质,在尸体或人体的损伤部位也会遗留下痕迹、客体分离出的附着物。对其进行物理和化学分析,有利于痕迹物证的全面利用。 从总体上说,对车体痕迹的检验,可以确定肇事

车辆的肇事过程,为正确确定事故责任和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一、车体痕迹的形成机理 任何物质的分子都是按一定规律、一定密度排列起来的:当固态客体受到外力的作用时,分子的正常排列受到压缩力和拉伸力的作用,分子间将产生恢复原来排列的相互作用力,这种力叫做内力。当外力不大时,内力可以抵抗外力的作用,恢复客体的正常状态而产生弹性变形,当外力大到足以突破客体的组织结构时客体将产生塑性变形。塑性变形就是形成车体痕迹的主要原因。 1.体痕迹的形成因素 车体痕迹形成的因素有:肇事车辆、破坏的客体、作用力。 1)作用力 车体痕迹中所指的作用力是通过事故车辆的行使碰撞客体所反映出来的,主要有拉伸力、压缩力和扭转力。力的三要素是力的大小、力的方向、力的作用点。 力的大小对痕迹形成的范围、深浅程度有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作用力越大、接触面越广,则痕迹越深,特征反映越多;只有车体的突起部位与被破坏的客体接触,则痕迹越浅,特征越少。 若作用力的方向垂直于被破坏的客体表面,则出现纵向痕迹;作用力的方向与被破坏的客体表面近似平行时,则出现横向痕迹。作用力的方向发生变化,痕迹的形态也会发生变化。

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车辆痕迹鉴定是为了帮助交通管理部门推断、判断交通事故发生时的状况,认定事故责任的划分。下文将从车辆痕迹鉴定的含义。用作等方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车辆痕迹鉴定 车辆痕迹鉴定是根据车辆的车体痕迹、车轮痕迹、车辆附属部件痕迹以及分离物痕迹所反映的特征,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认定或否定嫌疑车辆的过程。 (1)车辆痕迹鉴定的程序和方法,与足迹、工具及其它痕迹基本相同。首先确定种类特征是否相同,确定种类特征同一后,再根据痕迹反映的个别特征(如轮胎上的磨损、切口、孔洞、补丁等特征出现的部位、大小、形状及相互关系。)进行比较检验。如果个别特征总合反映一致,即可作出认定同一的结论。 (2)车辆痕迹除利用形象特征检验外,还应对车辆痕迹中发现的其它附着物、油漆等以及微量物质进行理化检验,确定这些物证与车辆的关系。 (3)车辆痕迹鉴定前,要注意了解嫌疑车辆在发案或肇事后,是否修理或更换过轮胎及其它部件。以防止鉴定结论的错误。 二、车辆痕迹鉴定的作用 在刑事案件侦破和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中,车辆痕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车辆痕迹,可以分析判断车辆来去现场的方向和路线,布置追缉或堵截,为侦查工作指明方向。 (2)根据车辆痕迹,可以分析推断车辆的种类,为侦查提供线索,缩小侦查工作的范围。 (3)根据车辆痕迹,可以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确定现场车辆痕迹是否嫌疑车辆所留。为查明事实,追究责任,提供依据。 三、依据痕迹鉴定做出的推断 1、推断车辆种类 利用车辆痕迹推断车辆的种类,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根据车轴、车轮的数量分析、推断车辆种类。

痕迹鉴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痕迹鉴定 篇一:碰撞痕迹的鉴定与利用 在这里,需要单独说明痕迹的概念。痕迹是事物运动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影像或形象。公安、司法部门所研究的痕迹是专指犯罪行为所留下来的各种影像或反映形象,这些统称为犯罪痕迹。这些痕迹,有的反映着作案活动过程和手段,有的则反映着作案人本身以及使用工具(如车辆)的形貌和 特征,且均可用来证明犯罪事实,甚至证实犯罪人。 1、痕迹类型 交通事故现场痕迹主要有车辆轮胎的拖印、压印和擦印;车身在路面上凿划印痕;车身和其他物体上被撞、挤压、砸、擦刮、刻划以及人体被撞击、碾压、撮擦所留下的各种痕迹与伤痕。再就是车身、路面,人体和相关物体上因某些附着物涂污而形成的痕迹等。 这些痕迹在形状、尺寸、颜色上各有不同,往往是交通事故发生过程的一个侧面反映。 2、车体痕迹的提取

勘查车体痕迹时,应测量车体上各种痕迹的长度、宽度、凹陷的程度、痕迹上下边缘距离地面的高度和痕迹左右两端与车体相关一侧的距离。对于较小的痕迹,可以测量其中心距离地面的高度和与车体相关一侧的中距。自行车车身痕迹还需应注意测量零部件的歪斜、弯曲、变形、断裂等尺寸。 ⑴照相 ⑵绘制现场图 ⑶制作堪查笔录 测量时,应注意记录痕迹的部位、形态、面积和相关的尺寸。例如:“经勘查,汽车的挡风玻璃大面积破碎,在玻 璃上粘有血迹和毛发,经鉴定是人的毛发和血迹。前保险杠的中间部位距地面垂直高度为0.538米处有一凹陷痕迹,凹陷长度5厘米,宽度8厘米,中心距左侧边缘距离为1.5米。” 3、碰撞痕迹的鉴定与利用 在交通事故中车辆碰撞会留下各种痕迹,根据痕迹可以判断车辆接触点和行驶方向。在事故现场对于接触点的判断非常重要,具此可以推断车辆的行驶路线和分析交通事故原因,从而认定事故各方的事故责任。 车辆与车辆的碰撞,必然造成车体不同程度的破损,通过对这种碰撞机理的分析,可以推断事故的成因和形成过程。 ⑴汽车与固定物(如电杆、树木、砖墙或桥梁)碰撞时,刚性大的物体所能吸收的冲击动能比刚性小的物体少。

车辆痕迹鉴定

车辆痕迹鉴定 篇一:车体痕迹的鉴定与利用 车体痕迹的鉴定与利用 一、车体痕迹 在交通事故中车辆与车辆几其他物体相接触,而造成的碰撞、刮擦痕迹,称之为车体痕迹。 车体痕迹可分为:静态痕迹和动态痕迹。一般性将碰撞痕迹是静态痕迹,刮擦痕迹都是动态痕迹。常见的痕迹有:撞击痕、刮擦痕、撞折痕、分离痕、刺沟痕等。 车体痕迹的形成及损伤程度取决于撞击方式、撞击力大小、方向、角度。从痕迹表露的形式大体可分为以下5种: 1、凹陷状立体痕迹 客体受到撞击后,在冲力的作用下,受力部位被挤压而凹陷。它一般能够准确的反映车辆凹陷部位的大小、形状、弧度和表面其他细节特征。

2、塌陷与孔洞状立体痕迹 较薄而中空的物体和塑性小而结构松散的物体,受到冲击后,形成塌陷或空洞状态。如撞击在翼子板、前围等部位。因其变形不规则,只能大体反映出车辆接触部位的形状大小等特征。 3、粉碎性痕迹 脆性强、硬度大的客体,受到撞击后即行破裂或粉碎,这种痕迹很难反映出接触部位的特性。如大灯、玻璃、反光镜等。但是这类痕迹经细心考证可以判断撞击方向、部位,为事故分析提供资料。 4、刮擦痕迹 车辆刮擦时会形成线条状、带状、片状的平面痕迹或大面积的凹陷立体痕迹。这些痕迹的形成与车辆的质量、行驶速度、接触形式、接触部位、方向,车身附着物,接触部位的材料属性(硬度、塑性、弹性、韧性、脆性)等因素有关。机动车与机动车的刮擦痕迹一般在车的前部或一侧,面积一般较大,位

子一般在翼子板外侧、脚踏板、后视镜、挡泥板、轿车的前后车门、铰接棚、车裙、保险杠的两端等突出的部位。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的刮擦痕迹为条状锐痕。 5、整体分离痕迹 车辆痕迹的另一种形式是车辆构件的断裂或爆裂而形成的整体分离痕迹。在交通事故中常见的有转向传力构件、转向节、悬挂钢板、制动软管的折断、爆裂等,以及玻璃、塑料、木材碎片等。 二、车体痕迹的提取与测量 1、车体痕迹的提取 勘查车体痕迹时,应测量车体上各种痕迹的长度、宽度、凹陷的程度、痕迹上下边缘距离地面的高度和痕迹左右两端与车体相关一侧的距离。对于较小的痕迹,可以测量其中心距离地面的高度和与车体相关一侧的中距。自行车车身痕迹还需应注意测量零部件的歪斜、弯曲、变形、断裂等尺寸。 测量时,应注意记录痕迹的部位、

枪弹痕迹鉴定书

刑事技术鉴定书 ()公痕技字号枪弹痕迹鉴定书 一、绪论 (一)委托单位: xx公安局xx分局刑警支队。 (二)委托日期: 2012年06月09日。 (三)案情简介: 2012年6月6日在甘肃政法学院9号楼101室发现枪击现场,提取到弹头、弹壳数枚。 (四)送检材料: 1、检材 现场提取的弹头、弹壳 2、样本2012年06月09日,利用64式手枪抓弹器中制作了样本弹头、弹壳各两枚,作为检验之样本。 (五)鉴定要求: 要求鉴定提取到的弹头、弹壳为何种枪发射,是否为同一种枪发射以及枪支使用情况。 (六)鉴定日期: 2012年06月10日。 (七)鉴定地点: xx政法学院xx中心。

二、检验 1.对现场弹头、弹壳的检验 通过对现场提取的弹头的测量发现弹头直径7.85mm,弹头长12.00mm,弹头重4.8g,弹头形状为圆头,弹头构成材料为复铜钢披甲、铅心,是我国 64、77、 52、67式枪支的配用弹。通过进一步检验发现弹头上有4条阳膛线痕迹,其旋向向右,阳膛线宽度约为2mm,阴膛线宽度约为4mm,可能为国产64式手枪所发射。 通过对现场提取的弹壳的测量发现弹壳长17mm,壳重2.6g,底座直径 8.5mm,弹壳形状为柱形,无凸缘有底槽,进一步检验发现弹壳壁上有4条右旋的短螺旋槽型弹膛内壁痕迹,底座上有圆点状的指示杆痕迹,近九时位有1.2×1.1mm2的长方形抛壳挺痕迹,确定为64式手枪发射。 2.对样本弹头、弹壳的检验 我中心利用嫌疑枪支在抓弹器中试射制的样本弹头、弹壳各8枚,发现射击弹头上的线膛痕迹数量和宽度与检材弹头上的痕迹基本相符,弹壳上的弹膛内壁痕迹数量和旋度也与检材弹壳上的痕迹特征基本一致,且线膛痕迹、击针痕迹、抛壳挺痕迹、指示杆痕迹及弹底窝痕迹都较稳定可靠,出现率高,具备检验鉴定的条件。 3.对检材和样本弹头、弹壳的比较检验 我们从上述制得的样本中分别抽取两枚弹头和弹壳通过特征比对法、特征重合法和特征结合法等方法对检材和样本弹头、弹壳进行比较检验,如附图所示。 三、论证 经过分别和比较检验后,我们发现膛线痕迹中的小线纹痕迹通过结合比对的方法可以较为准确的实现结合,有少部分线条不能结合不是本质差异,是由于光照和枪管内壁新形成的金属颗粒所造成,结合的部分为本质的符合点;通

痕迹鉴定的时间

痕迹鉴定的时间 痕迹鉴定的时间是法律规定时间内进行的痕迹鉴定的时间,痕迹鉴定必须 要在可鉴定时间内鉴定,鉴定结果才有可靠性,在案件审判中才有说服力,对此,当事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痕迹鉴定。 在诉讼活动中,最常见的痕迹鉴定主要有指纹鉴定、足迹鉴定、工具痕迹 鉴定和枪弹痕迹鉴定等。指纹是指手指上的乳突线花纹。指纹具有人各不同, 触物留痕、排列规律和终身不变的特征。由于指纹上布满了汗腺并不断分泌着 汗液,往往还从其他物体上沾有油脂、油漆、灰尘、血迹等,当其接触物体时,就必然留下指纹,而且指纹的稳定性非常突出,一旦形成,终身都不会改变。 指纹在诉讼中有“证据之王”的誉称,通过指纹鉴定可以直接认定遗留指纹的个人。 近些年来,虽然一些作案人反侦查意识增强,但随着计算机、激光等高科 技仪器的发展和运用,指纹发现、显现、提取和比对技术也有了飞跃,大大提 高了指纹在司法活动中的证据作用。在刑事诉讼中,通过对指纹的分析和识别,可以为分析案情、为串并联案件,以及为认定犯罪嫌疑人提供方向和证据。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 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 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交警没有证据,认定你母亲有责任的原因应该是“离开事故现场,导致 事故原因无法查明”。 3、对于主次责任的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主次责任因该是2::8或者1:9的比例。 4、没有认定书,法院应该会不予立案受理,这种案件的时效是一年。 5、医疗费的数额根据医院的收费凭据和病历确定。 1

车辆碰撞痕迹的鉴别与分析

车辆碰撞痕迹的鉴别与分析 1.车辆碰撞的概念和成因 车辆碰撞痕迹概念:车体碰撞痕迹是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后,在上造成的变形、擦划、或破裂印痕。 车辆碰撞痕迹-成因:车体碰撞的部位、、大小可用以推断碰撞时的相对、确定碰撞点、痕迹成因等。对于碰撞,应将一次碰撞与二次碰撞区别开来。一次碰撞与事故构成有关,而二次碰撞则是事故的一部份。

2.车体上的碰撞痕迹 车辆互撞或车辆碰撞固定物体,一般都会造成车体变形或破损。在一般碰撞事故中汽车前面的保险杠、叶子板、水箱护栅等部位,可找出凹陷的痕迹。凹陷的位置和大小对判断碰撞对象及碰撞接触部位十分有用;从凹陷的程度也可推断碰撞时相对速度的大小。对于碰撞痕迹,应注意将第一次碰撞与其后的第二次碰撞区别开来。第一次碰撞与事故成因有关,而第二次碰撞则是事故的后果。 1?车体碰撞痕迹是车辆在事故中与其他车辆、物体、人体碰撞而形成并遗留在 车体的印痕。 2?最常见的车体碰撞痕迹有:刮擦痕、撞击痕、撞折痕、分离痕迹、刺沟痕迹 等。 3.车体碰撞痕迹是交通事故鉴定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1车体痕迹的形成特点 ①多变性:车体痕迹在事故中的形成机理十分复杂。有的是第一次碰撞形成的,有的是第二次和第三次碰撞形成的,还有的是第一次和第二次碰撞共同形成的等等。这一点要求鉴定人员刻苦钻研痕迹理论,掌握痕迹的形成机理和变化的因素,提高检验水平。 ②广泛性:车体痕迹在交通事故现场出现的频率很高,几乎所有的碰撞事故都有车体痕迹的出现:这为我们对车体痕迹的检验提供了有利条件。 ③主体性:车体痕迹一般都为主体痕迹,具有一定的长度、宽度和高度,有清晰可见和不易被破坏的特点。这要求我们在检验鉴定时要对痕迹的表面、底部和侧面进行全面的检验。不仅要横向观察,还要顺向观察,要检查痕迹的轮廓形态,还要检查痕迹中不同部位上的形状反映和特征表现。 ④遗留物和附着物多:检查车体痕迹时,经常会在痕迹中或痕迹的周围发现遗留物和附着物。它一般来自于另一车辆或受害者身上、衣服上遗留下来的残留物质,在尸体或人体的损伤部位也会遗留下痕迹、客体分离出的附着物。对其进行物理和化学分析,有利于痕迹物证的全面利用。 从总体上说,对车体痕迹的检验,可以确定肇事车辆的肇事过程,为正确确定事故责任和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交通事故几种痕迹鉴定的要点分析

交通事故几种痕迹鉴定的要点分析 摘要:道路交通痕迹鉴定主要看是否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的鉴定,或者是碰撞 形态的鉴定这两种类型。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可以从车与客体物、车与车的关 系自行判断,通过对将近2000例交通事故的痕迹鉴定的案例进行研究应用痕迹,检测方法对其车辆的痕迹进行检验比对,总结出交通事故的痕迹鉴定要点。 关键词:交通事故;痕迹鉴定;鉴定 1 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不断成上升趋势,处理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就是交通事故本身的重现只有搞清事故发生的过程才可以给当事人 公正的评判,从而预防道路安全,维护社会安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逾期时候,现场环境的诸多限制现场的真长,往往受到局限。为了保证道路的通畅排查,总是快速完成。这难免发生牛肉给交通事故的认定带来了阻碍,所以对车辆及现 场的搜查试试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由于事故现场环境的诸多限制现场的限制, 往往受到局限。为了保证道路的通畅排查而总是快速完成。这难免发生遗漏给交 通事故的认定带来了阻碍,所以对车辆及现场的搜查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当我 交通事故的技术建议定,尤其是痕迹鉴定,为事故做出还原,为道路交通事故的 认定及法庭的宣判提供了证据。 2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2.1 涵义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是根据现场的事故,对于相关的车辆伤亡人员进行检查。 根据检查材料综合分析,并分析出涉嫌车辆与其他客体物的关系,进行书面判断 的过程。道路交通痕迹鉴定是对现场的还原痕迹鉴定,也是对其发生过程的重现,法庭会根据痕迹鉴定报告而作出相关评判。相关衍生的案件可以通过痕迹鉴定, 在车速检定上判断涉嫌事故人员是否具有违规行为。 2.2 一般步骤 2.2.1 在认真阅读委托书后,与委托方进行详细沟通,明确其委托要求。 2.2.2 从委托方处获取事故的相关信息制定痕迹鉴定计划,并确定痕迹监测重点。 2.2.3 在事故车辆停放点的前后左右方向对车辆进行物体痕迹监测,并在监测 记录表上进行记录;同时,附上照片细节照片等在拍摄照片时,需摆放比例尺, 根据相关要求对有价值的微量元素进行提取,并与涉嫌车辆进行检测分析对比。 2.2.4 根据检测结果,需要到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坚定,要积极获得委托方的信任,订阅委托方取得联系,及时到事故现场进行监测。 2.2.5 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要求其他技术人员进行共同鉴定。 2.2.6 根据鉴定结果,结合鉴定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并制定出鉴定报告书。 3 几种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鉴定要点 3.1 是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痕迹的鉴定。 碰撞痕迹鉴定是对发生碰撞的涉嫌车辆与其他课体物的痕迹进行分析后,从 而对涉嫌车辆与其他课体物的关系进行鉴定。是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的痕迹鉴定,主要鉴定的是车与车的关系、车与人的关系、以及车与其他客体物的关系。 3.2汽车与汽车是否发生过碰撞鉴定的具体要求 a)根据有前及后、由左至右的顺序,对于车顶进行检验,对距地痕迹的高度 进行固定同时记录。需要拍照时,要拍照采集证据,并拍摄细节照片。

论痕迹检验鉴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作用(yjm)

论痕迹检验鉴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作用 摘要:交通事故处理中,通过痕迹的检验与鉴定,应用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我们可以解决一些专门问题,它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 作用。痕迹检验鉴定可以帮助我们确定交通事故案件的性质, 直接揭露交通事故真相,审查、判断言词证据的真实可靠性。 这无异于扩大、延伸了办案人员的感知能力。另外,痕迹的检 验与鉴定还有助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本文中,我结合 了基础理论和实际案例,对痕迹检验鉴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 重要作用以及其如何发挥作用作以理解、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痕迹检验鉴定交通事故处理作用 现如今,道路上的车辆逐年增多、道路交通压力也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各种道路交通问题不断凸现。其中,道路交通事故频发,让我们尤为担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种破坏性事件。不论发生在车辆之间、车辆与人员之间、车辆与物体之间的事故,还是车辆自身发生的事故,都将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在交通事故现场必然存在事故痕迹,痕迹的检验鉴定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处理交通事故的关键,是交通事故处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痕迹检验鉴定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的应用越来越普遍,在科学办案中的优势也越来越明显,对于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提高事故处理效率,正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一.交通事故痕迹 交通事故痕迹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车辆与其他车辆

或物体相互作用时,在彼此间的作用面上形成的印迹。主要分为地面轮胎痕迹、车体痕迹、人体痕迹、路面痕迹和其他痕迹。 二.交通事故痕迹物证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是指交通事故现场或从交通事故现场带走能证明交通事故真实情况的物品、物质和痕迹,主要包括在事故车辆、人体、现场遗留的固定物、附着物、散落物或各种痕迹。 痕迹物证的意义在于:可以通过肇事现场上各种形象痕迹的位置,如车辆轮胎的印痕,破碎玻璃,车辆掉下来的各种零件,以及尸体的姿式、位置、分布情况和痕迹形成的特点,来判断案件的性质;可以为缩小侦查范围提供依据;可以为查找肇事车辆提供有效证据,利用现场轮胎印痕,车辆肇事时掉下的各种零件,可分析车辆的种属;可以为发现、提取固定痕迹物证提供技术方法;可以为侦查破案、起诉、审判提供重要证据。 其作用在于:分析事故的形成和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判断肇事车辆种类和驶离方向;认定肇事车辆;为分析事故责任和法庭诉讼提供证据;调解轻微和一般事故。 三.地面轮胎痕迹、车体痕迹、人体痕迹、路面痕迹和其他痕迹(一)地面轮胎痕迹 地面轮胎痕迹是指车辆轮胎相对于地面作滚动、滑移等运动时,留在地面上的印痕。根据轮胎相对地面的运动形式不同,地面轮胎痕迹分为滚印、压印、拖印、侧滑印和搓压印等五类。 地面轮胎痕迹是交通事故中常见的痕迹之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

痕迹检验

课程名称:痕迹检验学课程代码:00380 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痕迹检验学》课程,是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侦查专业必考的专业课。是为培养和检验自学应考者刑事侦查相关基本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而设臵的一门专业课程。 痕迹检验学以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研究作案人在作案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形成机理和分类,以及对其发现、记录、固定、提取、分析判断、检验鉴定,做出对一定人或物进行同一认定的理论和方法的一门应用科学。它立足本科教学层次,依据公安自修教学的特点和实战需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运用相关边缘学科的有关原理,吸收近年来从事痕迹检验的专家学者研究的新成果,完整、准确地介绍痕迹检验的原理、基本知识、科学方法和技能,使之具有科学性、先进性、系统性和实用性。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通过痕迹检验学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本课的研究范畴,知道各类痕迹形成的原理及其变化规律,以及各类痕迹的特征系统反映形态,掌握不同现场不同痕迹的勘查、提取、分析方法和技能。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痕迹检验学,是刑事侦查专业必设的一门重要的基础课程,它直接影响到刑事侦查专业要开设哪些课,影响到现场勘查课、刑事摄影课、侦查课、预审课等专业课的研究范畴及相关的课程内容增设。 第二部分考核内容与考核自标 第一章痕迹检验学概论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痕迹检验学研究的范畴和知识体系,掌握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知识,明确痕迹检验的任务、作用和检验程序。 二、课程内容 痕迹检验学,是研究作案人在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形成机理和分类,以及对其发现、固定、记录、提取、分析判断、检验鉴定,做出对一定人或物同一认定的理论和方法。 痕迹检验,是依据同一认定的原理,综合运用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方法,对作案人实施犯罪遗留的痕迹检材同嫌疑样本进行比对鉴定,做出现场痕迹物品是否为某人或某人的某物留的一项技术。 第一节痕迹的概念 (一)痕迹的含义 痕迹,是指曾经存在于某一时空中的事物或现象,是一切事物运动所遗留的映像或迹象。 犯罪痕迹:犯罪行为所遗留下来的各种迹象和信息。它包括广义犯罪痕迹和狭义犯罪痕迹。 广义犯罪痕迹:犯罪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变化而遗留的各种迹象或信息。狭义犯罪痕迹:作案人在实施犯罪活动中,一客体在力的作用下接触另一客体时形成并保留的迹象。 (二)痕迹的特点 痕迹具有客观反应性、相对稳定性、特定性和关联性的特点。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据了解,痕迹鉴定范围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交通肇逃事故留有的痕迹;车辆轮胎爆 破原因不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车灯冷热光源痕迹不清;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和行人运动 状态不清;不能确定车上指印为何人所留;交通事故发生后需对车辆和人体附着油漆、橡胶、塑料等微量物质与肇事车痕迹部位物质进行成分比对检验的;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行驶速 度不清;其他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需鉴定痕迹的。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应自交通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天内委托天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交通肇逃事故自肇事车查获之日起3天内委托鉴定中心鉴定;鉴定中心受理委托后, 应与办案单位在24小时内查勘相关痕迹;办案单位应提前通知交通事故当事人或代理人 到场见证,并在检验记录上签名;交通事故当事人或代理人拒绝签名或通知后未到场见证的,办案单位要做好记录。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是由具有技术职称的事故处理交通警-察或者委托专门机构 使用仪器设备对事故车辆、现场物体上的承受客体痕迹与嫌疑造型客体进行检验鉴别,对 痕迹与嫌疑造型客体是否“同一”作出认定结论。 (一)平面痕迹鉴定 平面痕迹鉴定,主要是检验痕迹的线形特征与嫌疑造型客体是否同一,以及痕迹的物理、化学成分与嫌疑造型客体上的成分是否同一。例如,两车刮擦事故,此车上的刮擦痕 迹与彼车上的刮擦痕迹是否相对应,此车上的油漆减层与彼车上的油漆加层颜色、成分是 否相同;人车相撞事故,行人衣物上的轮胎印迹与该车的轮胎花纹是否一致。 (二)立体痕迹鉴定 立体痕迹鉴定,主要是检验痕迹的形状特征与嫌疑造型客体是否同一。如两年相撞事故,此年上凹陷痕迹与彼车上的相应凸出部位形状是否吻合。 (三)其他物证及法医物证鉴定 其他物证及法医物证鉴定,是由具有技术职称的事故处理交通警-察、法医或者委托 专门机构使用仪器设备对现场遗留的物证与从交通肇事嫌疑车辆上提取的微量物证进行同 一认定。其他物证检验包括对轮胎、橡胶、金属合成树脂、纤维、油斑、玻璃、土壤、煤 和焦炭检验、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包括对血液、血型、毛发、人与动物的组织碎块等的检验、鉴定。 通常,此类鉴定的检材体积孝数量少,有的只有微量,因此利用荧光法检验、薄层色 谱检验、气相色谱检验、裂解色谱检验、紫外光谱检验、红外光谱检验、发谢光谱检验、 中子活化分析等技术进行检验、鉴定。有此证据需要作出“特征同一认定”,有些只需作 出“种类同一认定”即可。

痕迹检验中工具痕迹检验鉴定方法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cf668748.html, 痕迹检验中工具痕迹检验鉴定方法研究 作者:李永鑫韦启蒙 来源:《科学与财富》2017年第17期 (1. 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刑警大队技术中队广东广州 510290 2.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广西环江 547100) 摘要:对于案件现场的工具痕迹检验鉴定能够帮助了解案情,帮助侦查人员了解案情发展情况、了解作案方式、手段等。但是现阶段我国侦查部门对于工具痕迹检验的重视程度较低,没有有效发挥工具痕迹检验鉴定在案件侦查中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工具痕迹;案情推定;还原真相 Abstract: for the scene of the tool marks inspection and identification can help to understand the case, to help investigators underst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ase, understand the modus operandi, means, etc.. But at the present stage, the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 of our country pays more attention to the inspection of the tool marks, and does not give full play to the function of the tool marks in the case investigation. Key words: tool traces; presumption of case; reduction of truth 工具痕迹是犯罪现场嫌疑人遗留痕迹中很常见的一类犯罪信息遗留,对工具痕迹检验、分析、鉴定能够使侦查人员对嫌疑人犯罪手段、方法有所了解,还能确认作案工具,而作案工具又能够称为定案立罪阶段最有力的物证。但是在目前犯罪侦查、公安实践中对于工具痕迹检验鉴定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很多有利于案情发展的信息没有被利用。 1.工具痕迹检验鉴定现状 1.1工具痕迹检验鉴定概念 工具痕迹是基于案件发生过程中使用工具与外部其他客体接触产生的形变或痕迹遗留。是与作案活动直接产生的现场痕迹物证的组成部分。 1.2工具痕迹检验鉴定的必要性 不存在无痕迹的犯罪,犯罪必定是前后连贯有迹可循的逻辑事件,其现场必然遗留大量痕迹。其中足迹、手印等痕迹在侦查过程中存在被过分重视的问题,相应的工具痕迹鉴定的权重较低。这也是由于工具痕迹的干扰因素较多、工具种类过多、工具结构不固定等复杂多变因素造成的结果,但是忽略工具痕迹的侦查是不可取的。对于最终的案情判断影响较小,但是在案

浅议交通事故中车辆痕迹鉴定

浅议交通事故中车辆痕迹鉴定 当前在我国交通事业迅速发展的形势下,出现了大量的交通事故。为了有效处理和确定交通事故案件责任,有必要应用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技术。本文分析了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相关概念的含义,指出了通过鉴定交通事故中车辆痕迹、人身痕迹、路面痕迹以及肇事者心理痕迹,为认定肇事车辆和责任人提供了可信的证据。在交通事故勘察中,要对车辆轮胎印痕的勘察、交通事故现场散落物的勘察、交通事故现场可疑迹象的勘察来确定交通事故的案件性质和案件责任。 标签: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现场勘察;应用 1、引言 当前,在我国交通运输快速发展的同时,交通事故也出现上升态势,使交通事故的处理 数量加大和处理难度加重。为了遏制事故责任人的逃避责任的行为,有必要对交通事故现场 进行勘察,利用事故交通痕迹进行鉴定,有效处理交通事故案件。 2、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相关概念的含义 2.1 交通事故痕迹的含义。 交通事故痕迹是指在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所形成的所有痕迹,在实际上包括交通事故与逃逸案件中,肇事车辆与接触和触碰的其他车辆和物体等,在彼此间的作用面上形成的形象痕迹、整体分离痕迹和表面附着痕迹[1]。而能够为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提供主要依据的痕迹是指交通事故现场遗留在路面、车辆、人身及相关物体表面可以证明交通事故事实的那些印痕和破损的事物。交通事故中的痕迹形成必须具备造痕主体、承痕客体和相互的作用力。在交通事故形成的痕迹是由造痕主体包括人、车辆等在机械作用力的改变承痕客体的运动状态或外部形状,从而在承痕客体表面所遗留痕迹。 2.2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含义。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是在科学的痕迹检验学的指导下确定交通事故中的痕迹与交通事故案件相关责任人与物的关系的司法鉴定的技术手段和工作。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理论采用的是同一认定理论[2]。它是指根据交通事故的承痕客体上的痕迹的细节特征与受审造痕主体之间进行的比较检验,以此确定该交通事故痕迹出自同一造痕主体。在交通事故痕迹鉴定中,某类痕迹具有特定的特征,区别于其他交通事故痕迹类别。因此,交通事故痕迹类别包括车体痕迹、人体痕迹、路面痕迹以及肇事者潜在的心理痕迹。

痕迹检验题

1、痕迹检验做出同一认定是依据痕迹具有的(特定性)。 2、(相对稳定性)为痕迹检验提供了可能性和时间上的保证。 3、构成双箕斗中心花纹的乳突线为(曲线形)。 4、终身基本不变是指手纹从胎儿在母体中第(六个月)形成完成开始,到死亡后完全腐烂或火化为止,处于量变的过程。 5、构成绞形斗中心花纹的乳突线为(螺形线)。 6、箕型纹是由(三个)系统构成;其内部系统是由(箕形)线构成。 7、一条纹线分出一条长度为5毫米以内的勾状短枝,称为小勾。 1、属于广义痕迹物证的是(A伤害人身形成的伤痕、血迹 B毒害案件中的残留毒品C作案人在现场扔下的工具D 作案人在现场遗留的烟头E案犯遗留的纽扣) 2、属于狭义痕迹物征的是(A案犯留下的汗液手印B案犯留下的鞋底花纹C案犯开锁留下的撬压痕迹D案犯遗留在现场的射击弹壳) 3、痕迹的特点是(A客观反映性B相对稳定性C 特定性D关联性) 4、痕迹按造痕体的类型分类,可分为(A人体痕迹C物体痕迹D 动物痕迹) 5、按痕迹的形态分类,痕迹可分为(A平面痕迹C 立体痕迹) 6、痕迹按造痕体 与承痕体的作用 方式不同分类, 可分为(A静态 痕迹D动态痕 迹) 7、按痕迹特征所 反映的内涵分 类,痕迹可分为 (A动作习惯痕 迹C形象痕迹D 整体分离痕迹) 8、根据同一认定 的主体分类,同 一认定可以分为 (A鉴定型同一 认定D非鉴定性 同一认定) 9、根据同一认定 的客体分类,同 一认定可分为(A 人身同一认定B 场所同一认定C 物体同一认定) 10、根据同一认 定的依据分类, 同一认定可分为 (A形象特征同 一认定B习惯痕 迹特征同一认定 C物质成分特征 同一认定D时空 位置特征同一认 定E气味特征同 一认定) 11、根据同一认 定的结论分类, 同一认定可分为 (A确定性同一 认定 C非确定性 同一认定) 12、在不改变痕 迹物质成分的前 提下,增加痕迹 色差,使其显现 的方法,主要有 (A附着法B镀 膜法D光致荧光 法E不可见光摄 像法) 13、通过 化学反应改变痕 迹物质的成分和 化学性质,使其 显色的方法,主 要有(A颜色反 应C沉淀反 应) 14、痕迹鉴 定书文字部分, 正文的叙述由(A 绪论B检验C论 证D结论)组成 15、下列客体上 遗留的新鲜汗液 手印哪些可能碘 熏法显现(A白 纸D本色木E塑 料物体) 16、指头乳突花 纹的基本类型包 括(A弓型纹B 箕型纹C斗型纹 D混杂型纹) 17、依据附着物 的不同变化分 类,可以把手印 分为(A加层手 印C减层手印) 18、记录手印的 方法有(A照相 法B录像C文字 记载D绘制示意 图) 19、公开捺印的 对象通常包括(A 服刑人员B被拘 捕的在押人员C 收容劳教人员D 事主和平常可能 接触出事地点的 人员) 20、粉末显现汗 潜手印的操作方 法包括( A直接 刷显法B撒粉刷 显法C磁性刷刷 显法) 21、手印的提取 方法主要有(A 照相法B复印法 C提取实物D制 作模型) 22、寻找、发现 现场手印的原则 (A先重点后一 般B先静观后动 C先观察后处 理) 23、根据形成手 印的中介物质的 不同,手印可分 为(A汗液手印B 血液手印D油质 手印) 10、手纹 的特点(A人各 不同B终生基本 不变C触物留 痕 D认定人身) 填空题 1、痕迹形成有三 个主要因素,即 造痕体,(承痕体) 和作用力。平面 痕迹的形成还需 要(介质)的参 与。 2、提取痕迹中的 微量物质之前应 先(拍照)固定。 3、痕迹检验的基 本程序有:预备 检验、(分别检 验)、(比较检验)、 综合评断与结 论、制作鉴定书。 4、痕迹比对检验 的方法有:(特征 对照法)、特征接 合比对法和特征 重叠比对法。 5、痕迹鉴定书由 (文字)和(照片)两 部分组成。 6、特征比对照片 的放大倍数(一 致),一式两份, 其中一份不标示 特征,供审核用, 另一份标示出特 征。 7、我国是世 界上公认的最早 应用(指纹)的 国家。 8、用“502”胶 显现汗潜手印的 操作方法有自然 熏显法、加热加 速熏显法、强碱 加速显现法和 (滤纸贴附显现 法)。 9、手指掌 表面的皮肤由表 皮和(真皮)两 部分组成。 10、 汗孔是排泄汗液 的出口,分布在 (乳突线)上。 11、根据承痕体 表面形态的变 化,可把手印分 为(平面手印) 和立体手印。 12、捺印手印样 本,根据工作的 需要,可以分为: 三面捺印、平面 捺印和(局部捺 印)。 13、鉴定书中的 图片说明由三部 分内容组成:手 印在现场的位 置、现场手印和 样本手印的全 貌、特征比对照 片。 14、手印鉴 定中比较检验的 方法主要包括: 特征对照法、特 征连线比对法和 特征重叠比较 法。 15、手印鉴 定书的正文部分 包括:绪论、检 验、论证和结 论。 16、根据乳突花 纹的结构和形 态,指节乳突花 纹可分为平弧 型、倾斜型、混 合型三种类型。 17、在印痕中, 箕口朝左的多为 左手所留,箕口 朝右的多为右手 所留,单个箕型 纹分析的准确率 约占95%。 四、名词解释 1.犯罪痕迹:犯罪 行为所遗留下来 的各种迹象和信 息。它包括广义 犯罪痕迹和狭义 犯罪痕迹 2.广义犯罪痕迹: 犯罪行为所引发 的一切变化而遗 留的各种迹象或 信息。 3.狭义犯罪痕迹: 作案人在实施犯 罪活动中,一客 体在力的作用下 接触另一客体时 形成并保留的迹 象 4.造痕体:指 留下痕迹的人、 物和动物,是痕 迹的创造者。造 痕体具有一定的 形状、体积、硬 度,能把自身的 结构形态特征和 功能形态特征遗 留在承痕体上。 5.承痕体:指保留 痕迹的客体,是 痕迹的保存者。 能把造痕体与之 接触部位的形象 特征,包括外表 结构形态和动作 习惯痕迹保留并 反映出来。承痕 体具有吸附性、 渗透性、硬度、 可塑性。6.作用 力:使造痕体与 承痕体接触时相 互作用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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