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文件管理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的通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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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文件

南大教字〔2016〕12号

**大学关于印发《**大学本科学生学籍

管理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业经2016年6月24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南昌大学

2016年7月1日

**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2016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大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具有**大学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取消

其学籍。触犯法律的,移送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当在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回家疗养,户口迁回原籍,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其保留的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并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查合格后,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校规定报到日期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办理请假手续暂缓注册。学生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者请假逾期两周以上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未按《**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七条学生学籍中的个人基本信息以高考录取的基本信息为准,一般不予更改,若确属通过公安户籍部门更名,或身份证号错号、重号的,由学生本人提交申请,并附学生身份证、户

口本、户籍信息变更证明等相关材料,所在学院及教务处审核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更改。

第三章学制与学习年限

第八条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全面实行绩点学分制。

第九条普通本科专业标准学制为四年,建筑学、城乡规划及部分医学类本科专业标准学制为五年。学生毕业时,本科学历证书记载的学制为标准学制。

学生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延长或者缩短在校学习时间,标准学制为四年的普通本科专业在校学习时间为三至六年(含休学);标准学制为五年的本科专业在校学习时间为四至七年(含休学)。

第十条提前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提前毕业。提前毕业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缴费等手续。

第四章学分与课程

第十一条标准学制为四年的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56至164学分;标准学制为五年的专业,毕业最低学分医学类专业为206至210学分,其他类为200至204学分。具体最低学分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各门课程以学分为单位计算学习量。各学院所开设的课程分为通识教育课程(Ⅰ类通识课和Ⅱ类通识课)、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专业主干课和专业选修课)及

创新创业类课程。

第十二条各学院按专业制定培养方案确定该专业具体学分数和学习课程。本科学生必须按照所在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修读指定的课程。

第十三条学生每学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办理缴费、选课手续。学生在本科生导师的指导下,按培养方案规定进行选课。各类课程均有其系统性和连续性,学生选课时应先修读先行课程,再修读后续课程。

学生选课后,应该按时上课,参加考核。未办理选课手续,擅自听课、考核者,其考核成绩不予认可。一旦所选课程得到确认,不予退选。

第五章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参加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经考核成绩合格,即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考核成绩由过程考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其中期末考试占课程成绩的比例,一般不得高于60%。

第十五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成绩以等级制方式记入学生成绩单,等级包括A+、A、A-、B+、B、B-、C+、C、C-、D、D-、F和P十三种形式,除P以外,其他等级形式均对应一个绩点,详见《**大学学生成绩评定及管理办法(206

年修订)》。

第十六条缺交作业累计超过某门课程作业总数的1/3或者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1/3的学生,任课教师可以取消该生该课程考核资格,并不予安排补考。

第十七条学生因病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考核,必须在考前持学校医院证明或者相关证明向所在学院申请缓考,填写《**大学缓考申请表》,由学院分管本科教学的院领导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经批准缓考的学生,按实际缓考成绩记载。

第十八条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因健康原因,不能参加正常体育课的学生,经学校医院证明,可转修保健体育课,保健体育课考核及格者,可以取得体育课的成绩和学分。

第十九条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修读双学位、辅修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

在校期间参加交换学习的学生,可向相关部门和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将在对方学校获得的学分转换为我校的课程学分。学院依据学分转换申请单登记成绩,并归档申请单和原始成绩单复印件。

第二十条考试违规的学生,该课程考核成绩标识为“违规”,并给予相应处分。因考试违规而给予严重警告或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经教育表现良好,在毕业前一年可申请重修。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或者第二次作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一条学生不能按时参加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

学生请事假,应持有关证明并陈述原因;学生请病假须有校医院证明。请假批准权限为:

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由辅导员审核同意,送学院教务办公室登记,由学院领导批准。事假不得超过两周。

学生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向辅导员、学院领导销假。

在校外进行教学活动期间,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者,三天以内由指导教师批准;超过三天应向所在学院报告,经所在学院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而缺席者,均按旷课论处。学生旷课时间,一般课程按课表规定的上课学时计算;实践环节按每天四学时计算。

第二十二条学生旷课按《**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处理;请假超过一学期上课时间三分之一的,按本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处理。

第六章重修与免听

第二十三条首次修读的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给予一次免费补考机会。必修课程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必须按学分缴费重修。选修课程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可按学分缴费重修,或改修同类其他课程;如已满足学分要求,也可放弃,但已修课程不合格成绩将记入成绩单(创新创业类课程除外)。

第二十四条学习成绩优良且自学能力强的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某些课程课堂学习时,可申请免听相关课程的全部或者部分。免听课程门数不得超过当学期所选修课程总门数的30%。免听课程一律不免考。

第二十五条体育课、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以及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课原则上不得申请免听。免听申请由学院统一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第七章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六条学校转专业实行“学校统筹、学院自主、学生自愿、择优录取”的工作方式,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学院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学生自愿申请。转专业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学校批准,可转专业:

(一)学生入学后发现有不能在本专业学习的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诊断证明属实的;

(二)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三)学生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哲学或语言等基础学科方面有特长且获得一定成绩的,经转入学院考核批准,可以申请转入与该生特长相关的专业,具体专业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历史学、哲学、汉语言文学、英语等;

(四)实验班学生如不符合继续留在实验班学习的,一般转回该生进入实验班前所学的专业,如该生在实验班所学课程与某专业匹配度较高的,可向该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转入学院考核批准后可以转入;

(五)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二十八条学生转专业流程:

(一)学校制定转专业的原则性规定和基本要求;

(二)各学院制定本学院转专业的实施细则,学校审核后统一发布转专业通知;

(三)学生根据各学院的实施细则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批准后,交至接收学院;

(四)接收学院组织考核,确定拟转专业名单,学校审核后统一公示并确定转专业名单;

(五)学生转专业工作一般在第一学年春季学期开展,确定为转专业的学生在第二学年开学初正式转入新专业。

第二十九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三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者;

(三)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者;

(四)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五)应予以退学或者开除学籍者;

(六)无正当理由者。

第三十一条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后,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与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第八章休学与复学

第三十二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

学生申请休学经学校批准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可以休学。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累计不得超过两年(因病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休学:

(一)经学校医院诊断,因病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二)一学期请事假、病假缺课累计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三)因其他特殊原因必须休学者。

因病或者其他原因获准休学者应由学生本人填写休学申请表(附证明材料,因病休学须有校医院的意见),经学院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发给休学证明后方可休学。休学学生必须在接到休学通知之日起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往返路费自理,学校保留其学籍,休学期间不得擅自跟班上课和参加考核。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休学学生患病,其医疗费按学校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三十四条学生休学期满,申请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应于学期开学前持有关证明,提出复学申请;

(二)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需经学校医院诊断证明已恢复健康,可以正常学习,方可复学。伪造诊断证明或者复查不合格者不得复学;

(三)因其他原因休学者,须提供必要的证明,经所在学院审核,报教务处批准,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四)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取消复学资格;

(五)复学后,编入原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

第九章退学

第三十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以退学:

(一)第三至第五学期的任一学期补考后获得第一课堂学分数少于10个学分且未获得已修课程60%以上学分的,应予以退学;

(二)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隐瞒既往病史而录取在限考专业、不能坚持学习的;

(五)未请假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六)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七)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八)本人申请退学的。

第三十六条学生退学,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出报告并附有关材料,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学校审定。

对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学生拒绝签收、去向不明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送达的,应当如实记录不能送达的情况,并由其所在学院主管领导或者班主任、学生代表到场见证签字后,视为送达学生本人。退学决定报江西省教育厅备案。

退学决定书原则上应在校园公告栏及校园网上公告,公告期不少于7日。学生去向不明或因特殊情况不能送达的,公告与送达学生本人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七条学生退学后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退学的学生,必须在退学决定书送达起两周内办理手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二)退学的学生,由学校有关部门注销其在校各种关系;

(三)退学的学生,不得申请复学。

第三十八条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依照《**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处理。

第十章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三十九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四年制专业为三至六年、五年制专业为四至七年)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第四十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四年制专业为四年、五年制专业为五年)内不能毕业的,可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申请延长学习时间,申请延长的学习时间至少为一学期,并缴纳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

第四十一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已修读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学生在结业后一年内可以申请重修或补修有关课程,并缴纳学分学费,达到毕业要求,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但不可申请学位证书。

在结业后的重修或补修考试中作弊者,不得再次申请重修或补修;结业后一年内仍未达到毕业要求者,不得换发毕业证书;结业后一年内未申请换发毕业证书者,学校不再受理。

第四十二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四十三条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颁发肄业证书。

第四十四条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

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第四十五条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省教育厅注册,并由省教育厅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第四十七条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予以追回并报省教育厅宣布证书无效。

第四十八条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细则文字中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本级)在内。

第五十条本细则从2016级学生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大学校长办公室2016年7月1日印发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最新)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保障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据《X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执行。 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依据国家和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为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布,涉及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制定机关的内部工作制度、人事处理决定以及对具体事项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等,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的规定; (二)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切实保护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权责一致、程序规范、精简高效、民主公开、便民利民; (四)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管理。 市、县区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对本部门管理的可以对外独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以下简称部门管理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制定和公布 第七条下列机关可以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市、县区、镇人民政府; (二)街道办事处; (三)市、县区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

工艺文件管理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明确技术类工艺文件的定义,规范技术类工艺文件的种类、编制、审批、编号、发放、更改及保管,以及在领取、使用、归还过程中,为防止发放错误、车间误用、滥用或使用过期作废的工艺文件,特制定本工艺文件管理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技术类工艺文件的管理。 3 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技术类工艺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更改、发放、保管及发放工艺文件的 回收、作废和销毁工作; 3.2 生产部负责按照工艺文件的要求制造产品,确保准确无误; 3.3 品质部负责按照工艺文件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制定相关的检验文件,监督产品制造与工艺 文件要求是否一致; 3.4 各部门、车间同时负责其部门、车间工艺文件的有效保管及作废工艺文件的及时有效回 收工作; 4. 管理规定 4.1 常用工艺文件的种类 技术类图纸、作业指导书、作业工艺卡、标准产能、产品材料消耗工艺定额、技术文件。4.1.1技术类图纸: 4.1.1.1采购规范:用于指导采购物料、零配件及检验相关物料、零配件; 4.1.1.2产品图:用于制做维修模具、检验测量产品、客户确认; 4.1.1.3成品图:用于指导生产过程的制做及控制、检验;用于指导生产、包装、标识的技术类图纸; 4.1.1.4设备配件、易损件图:冲床、拉伸机床、点焊机; 4.1.1.5模具结构图:模具结构、模具易损件图; 4.1.1.6工装治具图:测试治具、装配治具等图; 4.1.1.7其它类图:临时使用绘制的其它图纸; 4.1.1.8工艺流程图: 某种产品(零件)按其生产加工工序流程而编制的示意图; 4.1.2作业指导书:指导各生产工序作业员正确规范生产操作的技术性文件 4.1.2.1冲压作业指导书: 4.1.2.2拉伸作业指导书: 4.1.2.3点焊作业指导书:; 4.1.2.4装配作业指导书: 4.1.2.5氩弧焊作业指导书:; 4.1.2.6攻丝机作业指导书: 4.1.2.7测试包装类作业指导书: 4.1.2.8临时作业指导书: 临时编制、临时使用的作业指导书;

保密软件管理办法

湖北XXXXXXXX产业集团 关于实施《保密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文件保密系统实现了技术中心各单位资料的保密安全,通过系统的加密功能,避免员工私自采用移动硬盘、光盘等设备以及QQ、OA系统等通讯工具将集团公司技术资料外传,从而减少重要资料的泄露,保证集团公司资料安全。 为保证保密软件的正确使用,使企业信息化建设得以顺利实施,我部门特制定了《保密软件管理办法》。现将本办法进行印发,并于2013年4月29日起正式实施,请技术中心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 特此通知! 信息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保密软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集团公司的飞速发展,企业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为了防止公司图纸、工法、专利等重要资料的泄露和流失,同时为了规范保密软件的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技术中心全体员工。 第二章名词解释 第三条保密软件系统是一款基于内网安全和可信计算理论研发的安全管理产品,以密码技术为支撑,以数据安全为核心,以身份认证为基础,可灵活全面的设置并实施安全策略,实现对内网中用户、计算机和信息的安全管理,达到有效的用户身份管理、计算机设备管理、数据安全保密存储和防止机密信息泄漏等目标。保证了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保密软件客户端主要包括的功能模块:申请外带、加密文件。 第五条申请外带是指因为工作需要,要将公司中资料带出时,可以针对电脑文件进行一个申请或审批的外带操作流程。 第六条加密文件是指对文件执行加密操作,赋予文件一个账号、密码及权限控制。只有通过账号密码才能对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后的文件也有相应的权限控制。 第七条权限控制是指设置解密用户对应的使用权限,文件的使用权限,分为基本权限、高级权限和明文外带。 基本权限包含允许另存、允许复制粘贴、允许打印和允许文件更新。 高级权限分为文件使用次数、使用时间限制、本地控制解密和服务器控制解密。第一次打开时需要授权是指在本地控制解密的情况下加密文件第一次打开时需要授权。

保密工作实施方案

78616部队培训及资料中心保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本项目的保密工作,切实增强各部门的安全防范意识,按照地委保密委相关文件和我国现行保密法的要求,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工作,统一认识,强化管理,完善措施,不断提高保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更好的推动全局工作有序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当前保密工作新形势,按照依法治国的方针以法治密的要求,严守国家机密不泄露,用高标准、严要求的实际行动扎实深入到保密工作,推进保密工作取得新成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保密工作活动,使保密工作得到成效。各部门在保密工作的过程当中,提高工作积极性,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保密规章制度,落实保密任务,保密管理趋向完善、规范,项目部上下形成重视做好保密工作的浓厚氛围和自觉保守国家秘密的良好风尚。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项目部

工作人员组成的保密工作小组,形成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项目成员参与的保密工作格局,认真落实保密工作抓到位。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把保密工作列入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的内容。要对所属工作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真正做到业务管到哪里,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里。 2、禁止用普通电话和无线移动电话交谈保密事项。 3、阅批文件要认真做到“人离文入柜”,“人离门上锁”。阅读完毕的文件、资料随时退还机要、秘书人员或承办人。密码电报及绝密文件要当天退还机要室。对记有秘密事项的笔记本、办公用纸等,要妥善保管,定期清理。 4、参加会议接到的秘密文件、资料,用后要及时交机要、秘书人员登记保管,不准擅自扩大传阅、传达范围。 (二)秘书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严守纪律,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 2、一切秘密文件、电报、档案、资料、录音带、录像带和领导同志的笔记、信件等,必须严加保管。密件与普通件要分类存放; 3、因特殊情况代收秘密文件、密码电报和档案材料时,不得私自拆阅,并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模板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完整性及保密性, 合理有效利用档案资料,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公司管理档案的范围及管理权限划分 第一条公司级档案管理范围, 由公司行政部专人管理并负责一切借阅、复制、传递相关事宜。公司级档案包括以下文件: 1.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3.财务管理、资金借贷、业务往来方面的文件材料( 含合同、重要报表、银企联系函件等) ; 4.政府、项目批文、合同; 5.公司制度体系、会议纪要、内部发文( 包含总经理批示后的各项工作流程、公司决定等) ; 6.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文件( 含各业务单位往来函件等) 、工程初设、修改、竣工图纸; 7.公司及各部门月度、年中、年度工作计划及资金计划;

8.公司签定的各类合同( 含商品房买卖合同) ; 9.公司有效证件、印章; 10.具有法律效力及保存价值的文件; 11.公司重要的会议材料, 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12.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二条 部门档案管理范围, 由各部门指定专(兼)职文书管理, 于每季度末交档案清单至公司备案留底。如工作完成后, 原件移交公司管理。部门级档案文件如下: 1.各部门报请总经理批复的工作联系单、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简报; 2.部门例会会议纪要; 3.各部门与其相关业务单位函件管理; 4.招投标文件管理; 5.人事劳资档案及信息管理; (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人事档案) 6.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资料; 7.客户、特约商家资料及信息管理; 8.公司的媒体宣传资料、销售报表; 9.财务会计凭证、帐册、月度、年度财务报表。

公文管理实施细则

公文管理实施细则

文件号: 公文管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公司公文,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为使公司公文管理工作制度化,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特制订本细则。 2 公文种类 2.1 请示:请上级指示和批准,用“请示”。 2.2 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询问,用“报告”。 2.3 指示:对下级机关布置、指导工作,规定工作程序,用“指示”。 2.4 布告、公告、通告 2.4.1 向员工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 2.4.2 向公司内外宣布重大事件或法定事项,用“公告”。 2.4.3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件,用“通告”。 2.5 批复: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2.6 通知:传达上级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同级或其它单位的公文,用“通知”。 2.7 通报: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所属各单位知道的事项用“通

报”。 2.8 决定、决议 2.8.1 对某些问题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 2.8.2 经会议讨论经过,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2.9 函:平级或相互无隶属关系的单位之间商洽工作,向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批准或答复,用“函”。 2.10 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 3 公文格式 3.1 公文文本格式 3.1.1 公司内部公文 3.1.1.1 标题:三号字、宋体加粗。 3.1.1.2 正文:小四号字、宋体、1.5倍行距、标准字距、落款处日期为中文。正文和标题间空两行。 3.1.1.3 页码:两页以上文档、资料必须插入页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位置为页脚处靠右。 3.1.1.4 页边距:上为3cm,左为3cm,右为 2.5cm,下为 2.5cm。 3.1.2 公司对外公文 3.1.2.1 标题:三号字、宋体加粗。 3.1.2.2 正文:四号字、宋体、1.5倍行距、标准字距、落款处日期为中文;正文和标题间空两行。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守则1.doc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制度1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坚持专人负责、专门登记、专柜存放、全程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一名保密专干,具体负责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建立专门的涉密文件信息制度资料登记制度,与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分别登记管理。 (三)、建立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借阅、使用登记制度,借阅和使用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随时掌握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去向。 二、涉密文件的收文与传阅 (一)、文件管理人员收到涉密文件后,应在专用的登记本上予以登记。登记后,交局办公室负责人确定传阅范围。 (二)、文件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确定的传阅范围进行传阅。送阅涉密文件应使用专用的文件夹,一般应当面送交,立等收回,严禁随意放置其办公桌上。传阅领导或者工作人员确实因工作需要保留的,也应在阅读(使用)完毕后及时交还或者通知相关人员收回,不可直接转入下一环节。文件管理人员应对滞留他处的涉密文件进行登记,随时掌握其去向。 (三)、涉密文件的批示件送达按涉密文件分发要求进

行;批示件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批示件或者复印件退还文件管理人员。 三、涉密文件资料的使用保管 (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借阅、复制、下载 1、借阅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2、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一般不得复制、下载,确因工作需要的,应当向单位主管领导请求并经制发单位批准。复制、下载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视同原件管理。 3、复制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履行登记手续,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二)、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保存 1、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存放在铁质文件柜中,与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分别存放,并定期进行清查,核对。 2、涉密电子文件应当存储在涉密计算机中。 3、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及时存放在文件柜中。 4、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将所保管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全部如数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5、需要归档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

保密工作实施方案_计划方案.doc

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全乡保密工作,切实增强各村支部、各村民委员会及乡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把新形势下保守国家秘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使我乡保密工作更上一个层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区保密工作要求,准确把握当前保密工作新形势,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针和依法治乡、以法治密的要求,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与保密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六五”保密法制宣

传教育为动力,推进保密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果,为构建和谐枧槽发挥保平安、保发展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保密工作活动,使全乡保密工作呈现出新的气象。各村委、乡直各单位在保密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提高工作积极性,健全领导及工作机构,完善保密规章制度,落实保密任务,保密管理趋向完善、规范,全乡上下形成重视做好保密工作的浓厚氛围和自觉保守国家秘密的良好风尚。 三、工作方法

为深入扎实开展好这项活动,我们从落实“五个一”入手,抓落实。即“一标准、一办法、一挂钩、一考核、一表彰”。 “一标准”就是制定保密工作《考核标准》,我们根据市、区保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在吃透上情、把握下情、了解实情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潜力、拓思路、求实效,将考核内容进行提炼和充实完善,制订出台《枧槽乡开展保密工作考核标准》。 “一挂钩”就是将保密工作与精神文明示范村考核挂钩。一同安排、一同检查、一同总结。对发生失泄密事件的村委、乡直各单位和领导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参与评选先进村委、先进单位的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最新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完整性和保密性,准确地反映公司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档案管理 1、具体内容 1.1 档案是公司在施工生产及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包括保密制度、行政、经营、生产技术管理档案、会计档案、基本建设、产品、设备档案和人事档案等,其构成以建设项目、设备和会计、经营档案为主体。 1.2 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1.3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2、文件的收集与归档 2.1 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部门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管理,并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公司办公室办理移交。2.2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办公室备案。会议文件由办公室收集。 2.3 档案室在接收移交的档案后,应对移交档案进行检查、汇总、并编制档案总目录。 2.4 档案室对档案应区分全宗、区分年度、区分类别分别存放、排列,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的档案装具,档案排列方法要科学,以便查找。

2.5定期进行对库房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务相符,对破损、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 2.6 收进的档案要及时入库,借阅档案归还后,及时放回原处。 3、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具体要求 3.1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3.2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3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4、公司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4.1 保密办公室:保密相关法规、制度;重要的会议纪要;学习培训资料;工作计划、总结等。 4.2 行政综合类: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制定的内部法规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变革、变迁、大事记、年报等文件材料;发展规划、工作总结汇报;政府机关颁发的重要文件。 4.3 人力资源类:员工个人档案、员工变动表、员工花名册、薪酬福利、培训登记表等。 4.4 会计统计类:年度计划、统计报表、财务会计预算报表及其说明,各种季度报表、月报表。 4.5 经营销售方面:有公司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和用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4.6工程建设方面,涉及到的有关工程资料、项目合同、工程图纸

规范化管理文件制作实施细则

二、规范化管理文件制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积极推进我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使规范管理文件的制定和实施有所依循,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规范管理文件指的是由本公司(工厂)规范化管理委员会签发对全公司系统的管理和动作进行规定和描述的指导性文件,规范管理文件一经正式签发实施,即具有强制作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规范管理文件按性质分为四类: 1.基本规定 2.作业流程 3.报表图表 4.CI规范 第四条规范管理文件按层级分为三级: 1.总公司颁发 2.二级公司颁发 3.三级公司颁发 第五条规范管理文件按业务领域分为八类: 1.组织规程类 2.人事管理类 3.行政管理类 4.财务管理类 5.发展规划类 6.业务管理类 7.信息统计类 8.生产技术类 第六条规范管理文件按保密程度分为三类: 1.G类(General),即通用类,对保密性无要求. 2.S类(Secret),即机密类,限制在公司部门经理(含下属企业经理)以上和相关工作人员范围内。 3.T类(Top Secret),即绝密类,限制在公司少数高层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范围内。 第七条规范管理文件的编号统一规定如下: 1.密级代号 G---表示通用性 S---表示机密性 T---表示绝密性 2.层级代码 00---表示由总公司颁发 1X---表示分公司颁发 2X---表示分公司颁发 3X---表示分公司颁发 5X-9X(备用) 上述两数字中的后一位用于区别三级公司。 3.规范管理文件类型代码 用一位数字加以区别

(1)表示基本制度类 (2)表示作业流程类 (3)表示图表报表类 (4)表示规范类 4.规范管理文件的业务类别代码 用一位数字加以区别 (1)表示组织规程类 (2)表示人事管理类 (3)表示行政管理类 (4)表示财务管理类 (5)表示发展规划类 (6)表示业务管理类 (7)表示信息统计类 (8)表示生产技术类 (五)另以三位数字用于流水号 (六)规范管理文件的编号统一由一个字母和7位数构成(见下表) 第八条为便于印发与整理归档,除少数图表之外,所有规范管理文件均以A4纸为标准尺寸,并冠以“×××管理文件”文头,其正页和续页的格式均以本“规定”的样式为准。 第九条规范管理文件的制定程序如下: 1.由各业务线相关人员拟稿; 2.由规范化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必要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修改; 3.由规范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4.由规范化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编号、存入电脑、制定标准格式; 5.由规范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签署实施。 各下属企业制定的规范文件,主要由各企业负责人把关,但必须报总公司规范管理小组审核、编号、存档并以标准格式制定后颁布实施。 第十条已签发实施的所有规范管理文件,若在执行中发现有重复、遗漏、矛盾处或已不适应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进行修订以至废除,其程序与上述第九条的制定程序相同。 第十一条在制定和实施规范管理文件过程中,若有关部门或企业对有关条款所持意见不同或解释各异时,可提请规范化管理委员会进行仲裁,最后由规范化管理委员会主任裁定。

公司保密管理规定及实施办法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公司保密管理规定及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所有公司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五条公司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第六条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第七条客户的有关资料。 第八条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秘级分类 第九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秘密。 第十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二)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三)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十一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统计数据,微机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二)公司大事记。

(三)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四)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五)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六)客户档案 第十二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 (二)营销企划方案。 (三)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四)客户基本资料 第四章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四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的事项,应先由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经理,经理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七条严加保管钥匙,人走要落锁。 第十八条文档人员、保密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六章保密环节 第十九条文件打印 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二十条文件发送 (一)保密文件应交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二)发送保密文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未转正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一条文件复印

有关法律法规中涉及保密工作的条款摘录.

有关法律法规中涉及保密工作的条款摘录.

有关法律法规中涉及保密工作的条款摘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摘录) 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七十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摘录) 第三十条代理诉讼的律师,可以依照规定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可以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经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摘录)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

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九十六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摘录) 第四十二条……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摘录) 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 第一百零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一百一十条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

关于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新版}

关于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019年第一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完加强全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的效率与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1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使用档案,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及员工从事作业、经营、管理、宣传及行政类文件、人事类文件、各类合同、财务管理等,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字、图表、帐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子文件、声像、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1.3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1.4档案管理工作采用“双部门管控,共同管理”原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 1.5档案管理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登记、归档、装订、封存、销档等活动。 1.6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应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系统的原则。 二、归档范围 2.1公司资料:公司章程、注册资料、验资报告、资质证书(原件、申办资料、变更记录、年检记录)、机构变革记录、公司大事记、公司年报/推文、各类固定资产资料(包括车辆)、企业文化建设和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视频、照片、录音等形式的历史记录。 2.2行政类档案:流程制度类文件、行政法规性文件、会议记录、各类公文、公司重大事件记录、政府职能部门颁发需要公司执行的各种行业标准、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相关机构来往的函件、物资采购(物资采购、库存、保管、调派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2.3人事档案:员工履历、学历及技能证书、考评、晋升、薪酬调降记录、奖惩

文件管理办法

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9704-2012),为了规范文件管理,提高文件处理效率和质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平级、下级以及本单位内部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三、公司公文是公司实施领导、履行职责、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规章制度,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的重要工具。 四、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和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五、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六、公司综合办公室是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机构,并对公司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七、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勤勉高效,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公文处理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公文处理工作的连续性;确需调换时,要做好工作交接,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第二章公文种类和形式 一、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决策和安排、奖励、变更或者撤销所属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适用于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知.适用于印发规章制度;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所属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调配干部。 (五)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六)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请求备案,答复上级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的询问。 (七)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八)批复.适用于答复所属单位的请示事项。 (九)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一)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公司公文的主要形式为文件式公文、信函式公文、传真文件、专用文件、签报及部门信函式公文等。 三、各类公文的适用范围: (一)文件式公文。用于向各股东单位及相关单位呈报请示、报告和意见;传达贯彻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印发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做出重要工作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公司及所属单位有关人事任免;答复所属单位报请审批事项;通知重要事项;转发上级有关重要文件等。 (二)信函式公文。用于向不相隶属单位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商洽工作、征询意见或答复问题;转发上级有关事务类文件;向所属单位布置事务类工作等。 (三)传真文件。用于紧急情况下发送的公文。 (四)签报。用于公司各部门向公司领导请示问题或报告工作等。 (五)部门信函式公文。用于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部门之间商洽工作、征询意见或答复问题,向所属单位的相关部门布置事务类工作、征询意见或答复问题等。

人力资源部保密细则

人力资源部关于人力资源工作 保密实施细则 第一章前言 公司的商业秘密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的基础,人力资源工作是公司发展的重要保证,人力资源工作关系着公司全体员工的根本利益与隐私。因此,为了维护公司和个人的利益,保持公司在竞争中的优势,维护公司内部的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法律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的薪资、档案、任免、制度等操作管理过程。 < (二)本办法适用于监督公司全体职工的薪资、档案、任免、制度等保密行为。 (三)本办法适用于人力资源工作信息泄密行为的处理、处罚依据。 第三章权责 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制定监督 人事档案、任免管理办法制定监督 制度、流程管理办法制定监督 第四章具体管理内容 (一)薪酬福利保密管理办法 1.%

2.公司薪酬人员编制所其负责员工的薪酬发放表,其他人员一 律不得询问与自己薪酬无关的情况;负责制作薪酬表的人员在制作薪酬时,其他人无关员不得在现场逗留。 3.公司每位职工都必须严格保守公司的薪酬制度,严格执行保 密细则,切实做到:禁止在公共场所和亲属、亲友面前讨论工资、福利、保险等制度;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有关薪酬福利的机密文件、保密本、资料;不携带薪酬福利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传抄、传播小道消息。 4.属保密性的薪酬福利资料、从文稿的草拟、审核、印刷、传阅 都要把好保密关,并按照有关密级工作程序确定密级、印发范围和印发份数,底稿及打印样张要及时归档或销毁,不得随意丢放或散失。 5.薪酬绝密文件一律不得复印。机密、秘密级文件一般不得复印, 特殊情况需要复印的,必须请示部门负责人批准。复印密级文件要严格控制份数,对复印件要认真作好签收手续,复印件应按照同等秘密文件管理,用完后要及时收回销毁。 6.凡属涉及公司机密的薪酬资料、数据、图表等一律不得使用普 通传真机传送。 7.凡涉及公司机密的资料、数据、图表等必须加密保存或传送, 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8.文件传阅应及时,严格签收制度。送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薪

30、学校保密工作实施细则

学校保密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对保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防止一切刺探、窃取党和国家秘密的犯罪活动,防止师生员工泄露或遗失党和国家秘密,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党和国家秘密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利益。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是我校每一名工作人员和学生的职责和义务。 (二)保守党和国家秘密必须慎之又慎,贯彻组织健全、人员可靠、积极防范的方针。 (三)我校保密工作应遵守既便利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又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原则。 (四)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和一切来校实习、工作的人员都适用本细则。 二、保密范围 (一)党总支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工作保密事项 1.内部秘密事项 (1)未公布的学校统计资料、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2)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 (3)向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人报告的教职工和学生思想动态信息; (4)学校领导班子和校级领导的述职报告; (5)尚未公开的学校改革方案; (6)向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人报告的反映学校有关问题的文字材料; (7)反映学校教职工和学生意见和建议的调研报告; (8)上级领导机关发来的文件、秘密文件、密码电报、秘密传真件、内部刊物、内部资料; (9)学校内部形成的文件和文字材料; (10)各种会议记录; (11)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和文字材料。 (二)组织工作保密事项 1.机密级事项 (1)未公布的学校领导班子换届或人事调整意见、方案; (2)学校领导档案中未经批准不得公开的内容。 2.秘密级事项

(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终稿)

关于印发《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部门、各子公司: 集团公司办公室根据《档案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针对起草的《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与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反复的沟通、协调,现将修订后的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和标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使我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轨道。 此通知 附:《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办公室 2010.5.10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集团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使档案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如下: 一、集团公司资料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公司经营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书面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一)政府机关或行业管理部门(简称职能部门)的文书材料。 1、职能部门召开的有关房地产工作的会议文件; 2、职能部门下发的涉及经营业务并要求贯彻执行的文件; 3、职能部门领导检查工作、参观或者参加公司活动中的指示、讲话; 4、职能部门对公司各类请示事项的批复; 5、其它相关资料。 (二)公司文件资料 1、公司内部管理文件。包括公司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通知、规定、员工奖励、处罚、公司法律纠纷、公司大事记、工商变更及年检资料等。 2、企业的重大决定文件。包括集团公司董事长、总裁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决议或会议纪要等。

3、请示性文件。包括公司针对工程项目向市规划局、国土局、区政府、市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等其他政府部门发出的请示、申请报告、说明、汇报、承诺等。 4、凭证性文件。包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如财产状况、房屋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 5、证件性文书文件。包括公司证件,如法人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房产五证,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企业获得的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证明等。 6、报告性文件。包括公司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策划报告书、预测报告、实测报告、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审查报告、勘察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 7、人力资源资料。包括企业各部门的员工档案,人事任免资料,绩效考核资料,员工培训、学习档案,流程管理资料,离职人员档案,人力资源信息,社会异动资料,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8、土地资料。包括建设用地批准,地籍调查表,土地他项权证明书,建设用地地籍测绘成果,移民拆迁、安置补偿批准文件协议等。

保密文件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文章类型:原创内容分类:新闻来源:鼓楼区区委办发布日期:2011-10-06 访问次数:字体显示: 大中小 音频数据加载中... 为加强鼓楼区委办公室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规范相关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制度 接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密件包装应当由办公室保密人员拆封。同时应单独设薄登记,接收人员应及时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二、发文制度 分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发文人员应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并严格分发范围,遵守相关规定;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 传递涉密文件、资料应当通过保密员进行,文件应包装密封,严格按规定登记签收。 三、制作(打印)制度 制作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保密法》规定,履行定密程序,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使用计算机制作秘密文件、资料的,该计算机不能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密件应当在内部文印室印刷,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 四、阅读(传阅)制度 涉密文件、资料须按规定范围传达、阅读,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也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文件内容。传阅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保密员负责专夹专阅,并填写“传阅单”,记载夹内密件份数、编号和阅读时间等,阅后签字并主动退回,不得横传,对急办的文件,保密员要及时催办。涉密文件应在办公室或机要室阅读,绝密级文件应当即阅即批即退,并有保密员在场。 五、借阅制度 阅读和使用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外阅读和使用的,要履行严格的借阅记录手续。借阅人对文件负有安全和保密的责任,自觉做到按期归还,再用再借,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到其他公共场所。保密员对借出的文件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追回。 密级文件资料,未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批准,禁止复制、复印、摘抄、汇编。如复印、摘抄、汇编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必须经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同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视同原件管理。 六、清退制度 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涉密文件、资料,原则上应按要求退回原制发的机关、单位。特殊情况的,应说明原因并报经原制发机关同意。 七、销毁制度 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造册,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不得擅自销毁。送指定造纸厂销毁的,要有保密员等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严禁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送阅、传阅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实施办法

保密工作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时间:2012-10-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院保密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医院保密委员会对全院保密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指导,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的原则,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有利于医院改革、发展和稳定。 第二条保守国家秘密是全院职工的职责和义务。每位职工都要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规章制度,努力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二章密级文件资料保密管理规定 第三条凡上级发来的和我院制发的标明密级的文件、资料应按文件发布层次和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阅读和传达范围。 第四条各种密级文件应指定专人管理,实行专柜保管,严格履行登记、借阅手续。需要领取或发送涉密文件、资料时,必须派专人专车领取或发送。凡发出、收进和内部运转的秘密以上文件、资料等,都必须认真清点、登记、编号,按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办理。阅读和使用秘密文件必须在办公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场所进行,并办理登记签收手续。 第五条需传阅或承办的密级文件,主管领导和承办人要做到及时阅批、承办,不得横传、积压。阅办完毕后及时退回医院办公室。绝密文件原则不出医院办公室。 第六条查阅密级文件、资料要认真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制度,因工作需要借阅密级文件、资料,需经医院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查阅、摘录和引用;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凡秘密以上文件、通知等,不能用电话或信件传递。第七条凡需各部门阅办的密级文件及发至各部门的涉密文件,各单位必须确定专人负责管理,严格履行登记与签收手续,并承担文件安全和保密义务。建立传阅、借阅手续,按规定的范围传阅,不得随意转借,阅办后的文件及时退回办公室。 第八条密级文件、资料必须存放在加锁的文件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上;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以及下班时,必须将密级文件、资料存放在保密设备内,并关窗锁门,严防失密、泄密。已阅的文件要及时退回办公室,来不及阅读的文件要锁进文件柜或暂时退回办公室保管。第九条经医院领导批示的密级文件如需传阅,由机要秘书专人传递,并严格履行登记与签收手续,阅读人不得将涉密文件直接横传给他人,不得擅自留存传阅的密件,阅读完毕后及时交回办公室。 第十条不得携带密级文件、资料出入公共场所或在无保密措施的地方存放文件;不得将密级文件、资料带回家中阅办。确因工作需要需携带密件外出的,须经医院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办理供阅手续,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第十一条凡由会议带回的密级文件、资料要及时交医院办公室登记保存,履行手续后阅办,个人不得长期存放。 第十二条复印、翻印或复制密级文件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秘密级以上文件不准私自翻印、复印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翻印时,须经医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医院文印室凭审批单复印,复印涉密文件不得遮盖原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标志。对复印、翻印的文件要严格登记复印时间、份数和发放范围,并视同原文件密级管理,阅办完毕后一周内退回办公室。医院配有复印机的部门,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自行复印涉密文件,严禁将涉密文件拿到营业性的复印场所复印。严禁复制、复印绝密文件。 第十三条对绝密、机密、秘密的文件,每季度要清理一次,确保秘密的安全。机要人员和文秘人员对收到和发出的涉密文件要按规定如数清退,各涉密单位每年应定期对当年所存的秘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不得自行销毁;需要归档的密级文件资料,应按国家及学校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归档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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