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淮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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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农场整体纳入城区规划

淮南农场整体纳入城区规划
口 张 伟
药香满桑海
阳春三 月,江西 桑海集 团农业分 场的职工 迎来了 年之 中的第一 个农忙 季节。他们不 仅要忙 着春耕 ; 还要忙着为集团刚建 立的 G P中药材种植基地的各种 A 中药材整枝 、插苗 、施肥 、抚育。 近 年来 ,桑海集 团充分发 挥桑海 制药企业 集群年 消耗 5 0 余吨 中药材的优势 , 00 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 努力打 造桑海 中药材产业 现代化平 台 ,并与特 色 中医 学院等 科研院所 合作 ,开展车 前子 、香 薷等 中药材的 规范化栽培技术研究 , 先后成功种植了江西中药材—— 连钱草 、丹参 、白术 、瞿麦 、桔 梗等十 几个品 种 ,此 项 目通 过了省科 学技术厅专 家组鉴 定 ,荣获省 科技厅 重大科研课题成果证书 。 桑海集 团 G AP中药材种植基地 的建 立 ,不但造就 了一大批 中药材 种植人才 和大 户,使 职工致 富 ,并且 带动了周边地区的农 民种药材致 富。 目前 ,桑海集 团中药材种植标准化基地建设项 目, 已被 南昌市列入重要发展产业的项 目库 。

西洞庭冲击双 “ 十亿’ ’
今年,湖南省西洞庭管理区将力争实现两个 1 亿 : 0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1 亿元 ;实现工业产值 l 0 0亿元。 20 0 9年 ,管理区坚持 规划与建 设并重 、引进新项 目与做 大现有 企业并 举 ,全力 以赴 搞建设 ,齐心协 力 上项 目,取 得 了经 济快 速增 长 、社会 事业 全面 发展 、 社会大局持 续稳定的较好成效 。 今 年 ,管理 区将 坚定不 移地抓 项 目建 设 ,实现工 业经 济的新发 展 ;坚定不 移地抓 园区规 划建设 ,实现 工业 园区创建 的新发展 。
口 朱 学江
江 西 省 黄 岗 山 垦殖 场 不 断深 化 生 态环 境 保 护和 农 村环 境 综合

淮南春申湖项目拆迁计划表

淮南春申湖项目拆迁计划表

淮南春申湖项目拆迁计划表
摘要:
I.引言
- 介绍淮南春申湖项目
- 说明本文主要内容
II.项目背景
- 春申湖项目的地理位置
- 项目发展的历史背景
- 项目的重要性和意义
III.拆迁计划
- 拆迁的原因
- 拆迁的具体范围和面积
- 拆迁补偿方案和安置措施
IV.项目影响
- 拆迁对当地居民的影响
- 项目对城市发展的影响
- 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V.总结
- 总结拆迁计划的内容
- 展望春申湖项目的未来发展
正文:
淮南春申湖项目是一项重要的城市发展规划,位于淮南市市中心区域。

该项目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旨在打造一个集休闲、娱乐、商业和住宅于一体的综合性社区。

然而,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变化,春申湖项目范围内的部分建筑已经陈旧破损,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也给当地居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为此,淮南市决定启动春申湖项目拆迁计划,对范围内的建筑进行拆迁改造。

根据拆迁计划,拆迁范围包括春申湖项目内的老旧住宅、商业建筑和部分公共设施,拆迁面积约为20万平方米。

为了确保拆迁过程的顺利进行,淮南市制定了一系列补偿方案和安置措施,包括货币补偿、房屋置换、临时安置等,充分保障了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

春申湖项目拆迁计划对当地居民、城市发展和环境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从居民角度看,拆迁将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从城市发展角度看,拆迁有助于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拆迁将减少老旧建筑对城市环境的污染,提高绿化覆盖率。

总之,淮南春申湖项目拆迁计划是一项旨在提升城市品质和居民生活水平的重大举措。

淮南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淮南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淮南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3.29•【字号】建市[2006]35号•【施行日期】2006.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淮南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6〕35号)各县区建委:现将我委制定的《加强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加强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和鼓励、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及公共建筑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和任务(一)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时期。

如何解决日益紧迫的人口、资源、环境与工业化、城镇化、经济快速增长的矛盾,是我们面临的重要挑战,尤其是能源资源的供应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

但在城乡建设中,增长方式比较粗放,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在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中,能源和资源的消耗和浪费很大。

目前我国建筑能耗已占全社会总能耗的三分之一,今后比例还有可能上升。

当前在既有的建筑中有99%为高耗能建筑,新建建筑中95%以上仍属于高耗能建筑。

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为发达国家新建建筑的3倍以上。

可见,建筑耗能是全社会的耗能大户。

因此,建筑的节能潜力很大。

各单位和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要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把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作为城乡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方式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根据国家规定,到2010年,我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要通过采用增强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和提高采暖、空调能效比的节能措施,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指标的前提下,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相比,采暖、空调能耗要节约5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5%;城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增长幅度要在现有基础上力争减少20%;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节水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以上;新建建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总消耗比现在下降10%。

城市规划布局形式

城市规划布局形式
缺点:
除非有特定的自然条件,否则城市用地向环状的中心的 扩展压力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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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式
组团式是指一个城市分成若干块不连续城市 用地,每一块之间被农田、山地、较宽河流、或 铁路站场、大片森林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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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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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点:
这类城市可根据用地条件灵活布置,比较好处理城市发 展的近、远期关系; 城市容易接近自然,并使各项用地各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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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城市布局的因素
社会经济条件 城市用地的自然条件与建设条件(地形,水系等等)
工程技术,建筑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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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布局形式
网格状
环形放射状
集中式布局
星状
带状
布局形式
换装
组团状
分散式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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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状
城镇组群式 (散点式)
环状
环状布局是带状城市在特定情况下的发展结果。一 般是围绕着湖泊、山体农田呈环状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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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0精0选1年ppt概念规划
优点:
与带状城市相比,各功能区之间的联系较为方便。 中心部分的自然条件可为城市创造优美的景观和良好的生 态环境条件。
城镇形状以及中心城市发展水平与阶段的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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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组群式(散点式)
是分散式的城市形态中最为极端的类型, 常见于一些城市范围较大的中小型工矿城 市。 整个城市由若干工矿区和工矿镇组成,依 靠公路或铁路相联系,其中仍有一个起着 管理中心作用的中心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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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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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规定

淮南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规定

淮南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0.20•【字号】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施行日期】2004.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淮南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规定(2003年10月15日淮南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3年10月20日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公布)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城市防空总体水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和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以及与其配套的出入通道、口部伪装房等附属设施。

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是指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

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人防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任期目标。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人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用人防工程的建设与维护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其他人防工程建设与维护的监督管理。

发展计划、规划、建设、财政、价格、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工商、交通、卫生等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人防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市人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建设需要,结合城市建设编制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批准。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应有人防工程建设的内容和要求。

第六条市、县(区)人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组织编制人防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审核,报上级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济技术指标报告书

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济技术指标报告书

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济技术指标报告书建设单位:(盖章)用地规划设计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用地性质:3、所在位置:4、总用地面积:其中市政道路用地面积:规划范围参与规划方案经济技术指标计算净用地面积:二、相关表格表1:综合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注:▲必要指标,△选用指标;棚改、老城改造项目拆建比为必要指标。

如有保留建筑的,应说明建筑面积。

如项目用地范围较大,跨越控规几个独立编号地块(有容积率指标的地块),每个编号地块的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也应一并提供。

如有多层机械式停车位,应提供产品样本及设计图纸,明确其停车位的区域以及面积指标。

表2: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表注:1、未设的项目对应栏内可打“×”,并说明原因;2、设置的项目有多处的分别填写;3、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包含公共服务设施分布平面图(JPG格式),图上包含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表(表格可简化)。

表3-1:沿城市道路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明细表小退让距离,并在规划总平面图中准确地标注清楚。

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业设施(单层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总营业建筑面积8000㎡及以上的)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建筑,其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应满足《淮南市建筑退让城市道路控制相关要求》。

表3-2:沿城市道路围墙退让道路红线距离明细表般情况下老城区退让3米,新区退让5米,道路两侧有防护绿地的沿绿线设置;围墙外侧一般做绿化设计),设计(以及无规划条件情况下的退让)可参考《淮南市山南新区围墙规划建设导则》。

表4:停车场、库配套建设技术指标三、建筑面积计算书(指标校核时,提供各建筑单体平、立、剖CAD图,平面CAD图上原位置保留量取建筑面积的轮廓线)注:1、如表格行数不足可自行增添;相同图纸楼房可填写在同一行内。

2、如有架空层、半地下室的应标注;架空层计算建筑面积,但不算做计容建筑面积。

3、建筑共用商业裙房的,说明商业裙房部分面积是怎么计算的。

淮南田家庵电厂小区拆迁计划

淮南田家庵电厂小区拆迁计划淮南田家庵电厂小区拆迁计划一、背景介绍淮南田家庵电厂小区位于淮南市田家庵区,是一片老旧的住宅区,建于上世纪70年代,由于建筑年限长、设施老化、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已经不适应当地居民的居住需求。

为了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品质和居住质量,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决定对该小区进行拆迁重建。

二、拆迁目标1. 提高城市品质:通过拆迁重建,改善老旧住宅区的面貌,提升城市形象。

2. 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新建现代化住宅小区,配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

3. 保障居民权益:确保拆迁过程中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给予合理补偿。

三、拆迁程序1. 拆迁准备阶段a. 成立专门工作组:由政府相关部门组成专门的拆迁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拆迁工作。

b. 设立拆迁办公室:在小区内设立临时拆迁办公室,方便与居民沟通和解决问题。

c. 开展调查摸底:对小区内的房屋、人口、产权等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居民情况和需求。

2. 拆迁协商阶段a. 召开居民大会:邀请小区内所有居民参加大会,介绍拆迁计划,并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

b. 协商补偿方案:与居民代表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案,并征得居民同意。

c. 签订拆迁协议:将补偿方案写入协议,并由双方签署,确保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3. 拆迁实施阶段a. 公告公示:在小区内及周边张贴公告,公示拆迁时间、方式和注意事项等信息。

b. 安置安全防护措施:在拆迁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设置围挡、警示标识,确保居民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c. 拆迁工作展开:按照拆迁计划,逐步进行房屋拆除、清理和搬迁工作,确保顺利完成。

四、补偿政策1. 房屋补偿:按照房屋面积、建筑年限等因素确定补偿标准,并根据市场价格进行合理评估。

2. 迁移费用:对被拆迁户的搬家费用、装修费用等进行合理补偿。

3. 临时安置费:对因拆迁而需要临时租住的居民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租房费用补贴。

4. 社会保障:对享受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等待遇的居民,确保其权益不受影响。

淮南市政园林管理处工作职责

淮南市政园林管理处工作职责1. 概述淮南市政园林管理处是负责淮南市城市绿化、公园建设和管理的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规划、设计、建设和维护市区内的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化等相关工作,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品质。

2. 规划与设计淮南市政园林管理处负责制定和实施淮南市城市绿化规划,并根据城市发展需要进行调整和优化。

在规划过程中,需考虑土地利用情况、生态保护要求、居民需求等因素,确保公园和绿地布局合理。

该管理处还负责公园和绿地的设计工作。

设计师们会根据规划要求,结合景观特点和功能需求,打造具有美观性、实用性和可持续性的公共空间。

3. 建设与改造淮南市政园林管理处负责公园和绿地的建设工作。

他们会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并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建设过程中,管理处需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以确保公共空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此外,该管理处还负责公园和绿地的改造工作。

他们会根据实际需要对已有的公园和绿地进行改进和升级,以提升其功能性和美观性。

4. 养护与维修淮南市政园林管理处负责公园和绿地的日常养护与维修工作。

养护工作包括草坪修剪、花木浇水、病虫害防治等,以确保植物健康生长。

维修工作包括设施设备的检修与维护,如游乐设施、休闲座椅等。

为了提高养护效率,管理处通常会制定养护计划,并配备专业团队进行操作。

他们会密切关注植物生长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5. 环境保护淮南市政园林管理处致力于环境保护工作。

他们会积极推动节能减排措施,在公园和绿地建设中使用环保材料,并加强生态修复工作,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管理处还会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鼓励大家爱护绿地和公园。

6. 市民服务淮南市政园林管理处为市民提供各种服务。

他们会定期组织文化活动、康体健身活动等,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

此外,管理处还负责公园和绿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他们会制定安全规范,并加强巡逻和监控措施,确保市民在公园和绿地中的安全。

7. 合作与协调淮南市政园林管理处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合作与协调。

淮南市地名管理条例

淮南市地名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2.03.21•【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淮南市地名管理条例(2011年10月26日淮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11年12月28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名管理,发挥地名公共服务功能,适应城乡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使用、标志设置、公共服务及相关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地名,是指用作标示方位、地域范围的地理实体名称,范围包括:(一)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即山、河、湖、岛、泉等名称;(二)行政区域地名,即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等行政区划名称,以及社区、建制村等区域名称;(三)居民地地名,即住宅区、自然村落等名称;(四)城镇道路地名,即路、街、巷等名称;(五)设施和场所地名,即桥梁、涵洞、隧道、水库、堤坝、灌渠,以及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六)纪念地和旅游地地名,即文物古迹、历史文化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名称;(七)高层建筑物或者综合性大型建筑群地名,即大厦、商厦、广场、城、中心等名称;(八)门牌号地名,即门号、楼幢号、单元号、室号等名称。

第四条地名管理坚持尊重历史和现状、维护地名相对稳定、确保地名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地名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职责,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市、县(区)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地名主管部门做好地名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县地名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乡规划,结合当地自然地理特征、人文历史和城乡建设现状、特点,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地名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安徽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安徽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现今社会,城市规模的划分对于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安徽省作为我国重要的地理区域之一,其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本文将介绍安徽省城市规模划分的标准与准则。

二、城市的定义城市是个体集聚的空间形态,具有人口数量较大、社会经济活动频繁、公共服务完善等特征。

根据我国《城市规划法》,城市应当具备人口集聚、经济发展、社会作用、内部功能、交通设施等五个方面的基本要素。

1. 一类城市:安徽省会、副省级城市,如合肥市、芜湖市等,人口规模超过500万,经济总量较大,国内外影响力显著。

2. 二类城市:地级市,如淮南市、蚌埠市等,人口规模在200万至500万之间,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区域影响力。

3. 三类城市:县级市或地级市,如六安市、宣城市等,人口规模在100万至200万之间,经济发展水平适中,可辐射周边地区。

4. 四类城市:市辖区或县城,如滁州市、安庆市等,人口规模在50万至100万之间,虽然规模较小,但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

5. 五类城市:市辖镇或乡镇,如肥东县、和县等,是城市化的基础单元,具备一定的人口规模和经济活动。

四、城市规模划分的依据安徽城市规模划分的依据主要包括人口数量、经济总量、社会影响力、地理位置等方面。

人口数量是划分标准的重要指标之一,可以反映城市的发展阶段和潜力。

经济总量是评估城市实力和贡献的关键指标,可以反映城市的发展水平和经济贡献度。

社会影响力体现了城市在政治、文化、科技等领域的综合实力。

地理位置是城市规模划分中的参考因素,地处交通要冲、区位优势明显的城市通常具备较大的发展空间。

五、城市规模划分的意义与作用城市规模划分对于城市发展、政府决策、区域规划等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通过合理划分城市规模,可以明确城市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为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城市规模划分也有助于提高城市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城市间的合作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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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实施日期】【颁布单位】【失效日期】

淮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淮南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和管理。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除应符合本规定的内容外,同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其他技术规范和标准。 本市临时建设及城市规划建成区以外的农村建房,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建设,应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都应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第二章 建设用地分类 第四条 本市建设用地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l37-90)分类如下: R—居住用地 C—公共设施用地 M—工业用地 W—仓储用地 T—对外交通用地 S—道路广场用地 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G—绿 地 D—特殊用地 E—水域及其他用地

第五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建设用地,可根据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规定,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适建性划分,按法定程序批准后使用。

第六条 建筑物使用性质的变更及建筑改建、扩建和新建后使用性质与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不符时,必须经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并符合“淮南市城市建设土地使用性质相容表”。

表2-1 淮南市城市建设土地使用性质相容表 土地分类 建筑分类 R C U G S R21 R22 R24 C1 C2 C3 C5 C6 G11 G12

住宅 ▲ 中小学、托幼 ▲ ▲ ▲

单身宿舍 ▲ ○ ○ ○ 公寓 ▲ ▲ 小区服务设施 ○ ▲

小型农贸市场 ○ ▲ ○

邮电所 ○ ▲ ▲ ▲ 储蓄所 ○ ▲ ▲ ▲ 小型体育设施 ○ ▲ ○ ▲

小型文化设施 ○ ▲ ○ ▲ ○ ○

小型医疗卫生设施 ○ ▲ ○ ▲

小型商业服务设施 ○ ▲ ○ ○

大型金融商贸设施 ▲

行政办公设施 ▲

商业写字楼 ○ ▲

市级文化娱乐设施 ○ ▲

医院 ○ ▲ 大型综合市场 ▲

小型仓库 ○ ○ 市政公用设施 ○ ○ ○ ○ ○ ▲ ○

机动车停车场 ○ ○ ○ ▲ ○ ○ ○ ○ ○ ▲

注:▲为允许设置○为经批准后方可设置;其余为不允许设置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下同) 应按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成片开发地区的详细规划,应先确定建筑总容量控制指标,在不超过建筑总容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成片开发的地区内各类建设基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可参照表3-1的规定执行。

建筑容量指标 建筑用地类型 城市规划区范围 建筑密度(D%) 容积率(FAR)

居住建筑 低层居住建筑 35 1.05 多层 28 1.60 中高层 25 2.00 高层 20 3.00 一般办公建筑、公寓式办公建筑及旅馆建筑

多层 40 2.50

高层 30 5.00

商业建筑 多层 50 3.00 高层 40 6.00

工业建筑 低层 50 1.00 多层 40 1.60 高层 30 2.50

仓储建筑 低层 50 1.00 多层 40 1.60 高层 30 2.00

第八条 表3—1规定的指标为上限,适用于单一类型的建设基地,对混合类型的建设基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将建设基地按使用性质分类划定后,按不同类型分别执 行;难以分类执行的建设基地和综合楼基地,应按不同性质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和不同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换算建筑容量综合控制指标。

第九条 建筑容积率及建筑密度计算应包括规划用地范围内的规划建筑及保留建筑。 第十条 对未列人表3-1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幼托等设施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有关专业规定执行,但不应超过表3-1中相应居住建筑的控制指标。

第十一条 建设基地未达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 (一)低层建筑为500平方米; (二)多层建筑为1000平方米; (三)高层建筑为2000平方米。 建设基地未达到上述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确定不妨碍城市规划实施的,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核准建设: (一)邻接土地已按规划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流或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二)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三)特殊设施除外。

第十二条 原有建筑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已达到或超出规定值,除特定必需的公共配套设施外,不得在原有建设基地内扩建、加层。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在满足自身功能要求外,为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空间的,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和本章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按表3—2的规定增加建筑面积, 但增加的建筑面积总计不得超过核定建筑面积(建筑基地面积乘以核定建筑容积率)的20%。

核定建筑容积率(FAR) 每提供1平方米有效面积的开放空间,允许增加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FAR≤1.6 1.0 1.6<FAR≤4 2.0 FAR>4 3.0

开放空间是指建筑基地内为社会提供的广场、绿地、停车场 (库)等公共使用空间,开放空间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沿城市道路广场设置; (二)在规划要求的后退范围外,任意方向不小于10米以上,使用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三)常年开放,且不改变使用性质。

第十四条 建筑基地面积计算以城市规划部门正式划定的用地范围面积为准,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和河道蓝线内的面积不得计人。

第四章 建筑退让 第十五条 沿建筑物基地边界和沿城市道路、公路、河道、铁路两侧以及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两侧的建筑物,其退让间距除必须符合消防、防洪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外,同时应符合本章规定。

第十六条 沿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任何建筑物及其地下基础、化粪池、地面台阶、坡道、空中悬挑部分等附属设施和构件不得占压和超过道路红线。

第十七条 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无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群房部分)其后退红线的距离为:主干道不小于10米,次干道不小于5米,支路不小于3米。

第十八条 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大型商场、影剧院、游乐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大型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其后退红线的距离为:主干道不小于15米,次干道不小于10米,支路不小于8米。 第十九条 沿基地边的建筑物其离界距离按以下规定控制,但离界距离小于消防间距时,按消防间距规定控制。 (一)多层住宅山墙外不作为小区通道的,其离界距离不小于3米; (二)高层建筑离界距离不小于10米; (三)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考虑光照要求,各自退让不得小于第五章有关距离规定要求的一半。

第二十条 沿河道规划蓝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防洪长期保留的河道),其两侧新建的建筑物退河道规划蓝线距离除按有关规定执行外,并不得小于10米。

第二十一条 沿铁路两侧兴建的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铁路干线两侧的建筑物与轨道中心距离不小于20米; (二)铁路支线、专用线两侧的建筑物与轨道中心距离不小于15米; (三)铁路两侧的围墙与轨道中心距离不小于10米,围墙高度不大于3米。 (四)铁路两侧高层建筑、高大构筑物(水塔、烟囱等)与轨道中心距离小于其高度一倍时,以及危险品仓库、厂房等,须经铁路主 管部门审核后确定。

第二十二条 在电力线保护范围内,不得兴建建筑物。电力线保护范围规定如下: (一)架空电力线保护区,指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条平行线的区域; 一般地区各级电压的架空电力线路,其每边向外侧延伸的距离: 6—10千伏5米; 10-110千伏10米; 220千伏15米; 500千伏20米。 (二)地下电缆保护区指地下电缆电力电缆线向外延伸所形成两条平行线的距离。每边向外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0.75米。

第二十三条 建筑退让的计算以建筑物最外轮廓线确定(不包括挑出的踏步、雨篷及挑檐等局部外伸部分)。

第二十四条 本章所规定的建筑退让,不包括道路红线以外的绿化隔离带,有绿化隔离带的道路退让应按绿线边控制。

第五章 建筑间距 第二十五条 建筑间距确定应满足日照要求为标准,并充分考虑到消防、卫生、环保、抗震、工程管线敷设,以及居住的私密性要求。住宅、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住院病房等应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选择较好朝向。

第二十六条 相邻两幢建筑物之间的夹角小于15度的按平行关系确定建筑间距,两幢建筑物之间的夹角在90度±15度之间的,按垂直关系确定建筑物间距。

第二十七条 多层条式住宅建筑南北朝向平行布置(与正南方向夹角小于15度,下同)其建筑间距新区不小于南侧建筑物高度的1.3倍;旧城改造不小于南侧建筑物高度的1.15倍。

第二十八条 多层条式住宅建筑南北朝向布置偏角在15度—60度之间的,可按表4—1不同方位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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