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企业收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二

(⼆)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当期损益。
但是,按照名义⾦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当期损益”。
例如,2004年12⽉31⽇,甲公司收到省环境保护局拨付给本公司⽤以建造环保项⽬的款项⼈民币451000000元,存⼊开户银⾏。
上述拨付的款项于环保项⽬完⼯时将⽆需偿还。
于2004年12⽉31⽇,与拨付款项对应之环保项⽬尚未完⼯。
同时,公司收到环保部门从国外进⼝的专⽤设备⼀台,验收⼊库,按名义⾦额500000元⼊账。
根据进账单,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存款 451 000 000 贷:递延收益 451 000 000甲公司根据设备⼊库验收单等资料,作会计分录: 借:⼯程物资 500 000 贷:补贴收⼊ 500 000《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第⼋条规定,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的期间,计⼊当期损益。
例如,甲公司为了加快完成出⼝产品定单⽣产任务,于2005年1⽉2⽇,从开户银⾏借⼊商业贷款10 000 000元,期限1年半,利率为同期银⾏贷款利率。
甲公司直到2006年12⽉25⽇,收到财政部门⼀次性拨给的全部低息贷款补贴300 000元,已存⼊银⾏。
甲公司根据进账单,作会计分录如下:借:银⾏存款 300 000 贷:递延收益 100 000 补贴收⼊ 200 000(⼆)⽤于补偿企业已发⽣的相关费⽤或损失的,直接计⼊当期损益。
例如,甲公司为于2005年12⽉21⽇,收到财政部门拨给的减免增值税600000元,已存⼊银⾏。
根据进账单,作会计分录如下:借:银⾏存款 600 000 贷:补贴收⼊ 600 000需要说明的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收⼊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余额,超出部分计⼊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收入的账务处理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政府补助收入的账务处理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摘要:政府补助准则在我国实施的时间相对较短,企业会计人员对政府补助收入的账务处理及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尚不甚明确。
文章通过对政府补助收入概述的分析为基础,分条理地对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进行详尽的介绍,最后,笔者相对较为深入的探讨政府补助收入对企业四种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的影响,促进相关人员更好的对政府补助收入的账务处理及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理解。
关键词:政府补助;账务处理;财务报表一、政府补助收入的概述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获取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收入的形式主要包括: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根据政府补助的定义可以看出政府补助收入的特点主要包含两方面:无偿性与直接取得资产。
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首先应当区分是否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规定的范畴,然后再按照适用的准则做出正确的账务处理,这是保证财务报表信息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关键。
二、政府补助收入的账务处理对政府补助收入进行账务处理时,需要分为三个方面:第一,政府补助收入的金额;第二,政府补助的分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规定:政府补助可以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第三,根据政府补助收入的分类选择准确的账务处理。
(一)政府补助收入金额的确定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收入可以分为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
对于货币性资产,企业一般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对政府补助收入进行计量,除非有特殊情况表示企业能够收到相关政府补助时,企业才可以按应收金额进行确认,比如企业取得的按照粮食储备量给予的粮食保管费补贴等。
对于非货币性资产,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如果公允价值不可靠取得时,企业应当按照名义金额1元进行计量。
企业应当按照正确的计量方法确定政府补助的金额,不得少计也不得多计。
研发补助会计分录

研发补助会计分录一、研发补助的定义和作用研发补助是指政府或其他机构为企业研发项目提供的资金支持。
其主要作用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促进技术进步。
企业在收到研发补助后,需要对其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二、研发补助的会计分录分类1.收到研发补助时:借:银行存款/现金贷:应收账款(政府补助)2.研发项目进行中:借:研发支出贷:银行存款/现金3.研发项目完成后:借:无形资产/研发支出贷:银行存款/现金三、研发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1.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将研发补助确认为政府补助。
2.企业在收到研发补助后,应将其计入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
3.企业在使用研发补助时,应将其计入研发支出科目。
4.研发项目完成后,企业应将剩余的研发补助转入无形资产或冲减研发支出。
四、实例分析例如,某企业收到政府提供的100万元研发补助,用于研发项目。
项目完成后,实际支出80万元,剩余20万元。
该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1.收到研发补助:借:银行存款100万元贷:应收账款——政府补助100万元2.项目进行中:借:研发支出80万元贷:银行存款80万元3.项目完成后:借:无形资产80万元贷:研发支出80万元借:银行存款20万元贷:应收账款——政府补助20万元五、注意事项1.企业应合理使用研发补助,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2.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遵循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
3.企业应及时与政府部门沟通,了解补助政策的变动和申报要求。
补贴税收政策及账务处理

财政补贴税收政策及账务处理一、会计处理(一)会计处理1.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政府补贴,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计入营业收入。
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及解读——政府补助》规范,与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2.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成本费用损失的,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损失时再分摊计入其他收益(总额法),或者冲减相关成本(净额法)3.通常情况下,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比如,某企业研发新型节能环保型冰柜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予税前抵扣2000万元,直接定额减免企业所得税,未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属于政府补助。
4.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理解:增值税出口退税实际上是政府退回企业事先垫付的进项税,所以不属于政府补助。
5.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补助,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适用收入准则。
以新能源汽车为例,按每辆新能源轿车售价13万元,其中补贴8万元,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中央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助资金再拨付给生产企业。
对新能源汽车厂商而言,如果没有政府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企业不会能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政府补贴实际上是新能源汽车销售对价的组成部分。
因此,新能源汽车厂商从政府取得的补贴,应当按照14号收入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案例政府为鼓励企业使用环保设备,对购置环保设备的企业予以补助。
2020年乙公司以自有资金200万元和政府补助100万元购入一台价值300万元的环保设备售价,按5年折旧,该政府补助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
假设企业采用全额法,会计处理如下(不考虑增值税):1.收到政府补助时:借:银行存款100贷:递延收益1002.购进固定资产时:借:固定资产300贷:银行存款3003.计提折旧:简化每年折旧为300/5=60(万元)借:管理费用60贷:累计折旧604.2020年末:政府补助对应的折旧为100/5=20(万元)借:递延收益20贷:其他收益205.2021年末:借:递延收益20贷:其他收益206.2022年~2024年度相同。
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

财会研究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刘萌1张庆2(1.西安工业大学,陕西西安710000;2.西安外事学院,陕西西安710077)摘要:政府对于企业的财政补助主要包括给予特定行业的政策性补助和给予企业的科研专项拨款,是为了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投入,促进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手段。
企业在收到补助后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是企业要面临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政府补助;会计核算;税收政策1引言政府为了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会给予企业适当的补助用于科研开发。
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时,要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按照补助的用途使用资金,会计核算要规范,核算内容要完整、真实、准确,要有完备的审批手续和程序,做好政府补助资金的税务工作。
2新准则下政府补助更改的背景和意义政府补助是政府对特定企业的无偿财政拨款,新准则下的政府补助主要针对企业科技创新、节能减排、产品发明等等,主要包括低息贷款、税收返回和提供担保等等。
政府可以通过补助的形式,使企业的发展向着政府希望的方向前进。
政府补助在市场经济国家非常常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方向有重大影响,新准则下政府要在政府补助方面建立更加公平、透明的环境,企业也应当对政府补助做好会计核算和涉税处理。
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获得的资产,具有无偿性和收益性。
新准则下债务豁免、税收减免以及增值税出口退税都不属于政府补助范围。
政府补助一般附有条件,企业在获得政府补助后,要按照政府所附的条件使用,否则政府可以撤销或收回[1]。
新准则下政府补助规定更加明晰,规定了企业核算的会计方法,更强调公允价值观念,实质重于形式,使企业政府补助方面的利润变动更小,会计信息更加真实,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减少了不当盈余,但是容易导致政府补助收入长期挂账,企业负债虚增,影响企业未来的融资。
3企业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核算方法新准则下企业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即企业的政府补助会计核算不是一次性而是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可以设置为递延损益科目,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的设置为营业外收入科目,与企业资产相关或与企业在将来的收益相关的,可以先计入递延收益,再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失 的 ,在 取得 时 先确 认 为递 延收 益 ,并在 确认 相 关 费用 的期 间 ,计 种情 况下 不形 成所 得税 的暂 时性 差异 ;
产在 使 用寿命 结 束前 被 出售 、转 让 、报废 或 发生 毁损 的应 将 尚未 分 会 计 与税 法 的处 理一 致 ;在 相 关支 出实 际 发生 ,或形 成 的资产 计 算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营业 外收 入 ,税 法上 不计 入 收入 总 额 ,所 以应 调 减应 纳税 所得 额 ,
同 时相应 的 支 出或折 旧 、摊 销额 也 不得 在 税前 扣 除 ,因而 应相 应 调
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 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目中的财 政 性 资金应 全 部计 入 当期 应 纳税 所得 额 ,未 来期 间可 全 额
取得 的 ,按 照名 义金 额计 量 。税 法上 无 名义金 额 的概 念 ,应 当按 计 扣 除 ,即 其计 税 基 础 为0 ,所 以这 种 情 况 下会 形 成可 抵 扣 暂 时性 差
入 营 业外 收入 ; ( 用 于补 偿 企 业 已发 生 的相 关 费 用或 损 失 ,直 2)
接计 入 当期营 业 外收入 。 企业 取得 的各 种 政府 补助 为 货 币性资 产 的 ,如通 过银 行 转帐 等
方式 拨付 的补 助 ,通 常按 照 实际 收到 的金 额计 量 ;存 在确 凿 证据 表 以在 取得 该 资金 第 六年应 调 增应 纳 税所 得 额 ;在 实际 支 出发 生 ,或 明该 项补 助是 按 照 固定 的定额 标 准拨 付 的 ,如按 照实 际销 量 或储 备 形成 的资 产 计算 折 旧 、摊 销 期 间会 计 上确 认收 入 时 ,相应 地调 减 应 量与 单位 补贴 定 额计 算 的补助 等 ,可 以按 照应 收 的金 额计 量 。政 府 纳税 所得 额 。也 就是 说 ,在 取得 该 资金 的 第六 年 , “ 递延 收益 ” 科
【实用文档】会计处理方法,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第二节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知识点框架及历年考情本节知识点年份/题型考点1.会计处理方法————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018年/单选题2017年/计算题(部分)账务处理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017年/计算题(部分)4.政府补助的退回————5.特定业务的会计处理————一、会计处理方法(一)政府补助的确认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计量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1)如果企业已经实际收到补助资金,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2)如果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尚未收到补助资金,但企业在符合了相关政策规定后就相应获得了收款权,且与之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企业应当在这项补助成为应收款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
2.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三)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总额法和净额法。
1.总额法,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政府补助全额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费用的扣减。
2.净额法,将政府补助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所补偿费用的扣减。
【提示1】企业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判断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通常情况下,对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能选用一种方法,同时,企业对该业务应当一贯地运用该方法,不得随意变更。
(按业务进行选择,而不是要求企业就用一种方法)【提示2】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企业选择总额法对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增设“其他收益”科目进行核算。
会计实务:政府补助新准则采用净额法的处理技巧
政府补助新准则采用净额法的处理技巧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不同情况计入相应期间的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可见,与修订前的准则相比,政府补助新准则的核算既可以采用总额法,也可以采用净额法。
案例:A公司为进行节能环保改造,2017年12月初购置一批设备。
当月底,A公司收到当地政府财政性资金100万元,作为购置设备的补助。
该批设备不含税价500万元,会计与税法上预计净残值均为50万元,以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10年。
该公司以净额法对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收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1. 企业购置设备时:(单位:万元,下同)借:固定资产5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贷:银行存款5852. 企业收到政府补助时:借:银行存款100贷:固定资产1003. 收到政府补助后固定资产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根据相关税法,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同时符合规定的3个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1)政府补助作为不征税收入时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2017年末,A公司购入设备的账面价值为400万元,由于不征税收入所形成资产计算的折旧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其计税基础也是400万元,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2)政府补助作为应税收入时所得税会计处理。
A公司应在取得当年将其全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所购买设备的计税基础应包含政府补助部分(即为500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万元。
但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该交易并非企业合并,同时,该交易发生时会计上只影响相关资产科目,对会计利润并无影响;税法上固定资产只有在以后计提折旧时才能在税前扣除,交易发生时并不影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探究
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探究在新的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成为了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
政府补助是指政府为了促进企业发展、改善国民经济状况而提供的资金或非货币资产。
在会计核算和涉税处理方面,新准则对政府补助的认定、计量和披露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对企业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新准则,政府补助应当被合理地认定和决定其计量方式。
政府补助的认定应当基于实际收到的补助,并且需要证明政府补助的获得是有充分依据的。
对于计量方式,一般来说,政府补助应当以预期资金实际收到的金额为基础,将其按照实际发生的财务支出或特定资产的成本进行冲减,形成相关的会计凭证。
新准则对政府补助的认定和计量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企业在处理政府补助时需要更加谨慎和审慎。
新准则对政府补助的披露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
根据新准则,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明确披露从政府获得的各类补助,并且应当注明补助的性质、数额以及用途。
这样可以让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更加清晰地了解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的情况,提高了财务报表的透明度,确保了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新准则对政府补助的涉税处理也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
根据新准则,政府补助大部分情况下被视为收入,但是具体的税务处理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分析。
如果政府补助与特定资产的成本直接相关,那么政府补助应当被纳入该资产的成本,而不应当被视为收入。
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政府补助对企业的税务影响,确保了企业在涉税处理方面的合规性。
需要注意的是,在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对企业来说可能会存在一些挑战和困难。
新准则对政府补助的认定和计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以确保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符合新准则的要求。
在政府补助的披露方面,企业需要加强财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真实性,可能需要对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一定的调整和改进。
在政府补助的涉税处理方面,企业需要加强税务管理和合规运营,确保政府补助对企业的税务影响得到合理控制。
高新技术企业取得财政补贴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本文由梁老师精心编辑整理(营改增后知识点),学知识,来百度文库!
高新技术企业取得财政补贴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通常会计处理为:
1、国家投资,应当作为权益,计入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税务处理同会计处理一致,也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资金使用后要求返还的本金,会计处理应当作为负债,计入借款或其它应付款处理,税务处理同会计处理一致,也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3、企业取得的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财政资金,会计处理作为损益,原来规定计入补贴收入,新准则要求计入“递延收益”或当期“营业外收入”具体处理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注:
《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对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进行了规定。
关于财政性资金的规定如下: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收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处理
(一)确认和计量
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如果政府补助表
现为政府向企业无偿划拨长期非货币性资产,应当在实际取得资产并办妥相关受让手续时
按照其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即1元人民币)
计量。
(二)会计处理
根据配比原则,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随着相
关资产的使用逐渐计入以后各期的收益。
【注意】第一,使用政府补助形成的资产,按照相关资产核算要求处理;第二,递延收益
分配的起点为”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对于应计提折旧或摊销的长期资产,起点为开始
计提折旧或摊销的时点;第三,递延收益分配的终点为“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被处置时(孰
早)”。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计入当期收
益。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处理
企业应当在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和计量。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应当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所以,收到的政府
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
【注意】
第一,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才可以在这项补助
成为应收款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应收金额计量。
第二,如果难以分清补助期间的,根据重要性原则,企业通常可以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对于金额较大的补助,可以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三、与资产和收益均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处理
政府补助的对象常常是综合性项目,可能既包括设备等长期资产的购置,也包括人工费、
购买服务费、管理费等费用化支出的补偿,这种政府补助与资产收益均相关。
企业取得这类政府补助时,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
进行会计处理。在实务中,政府常常只补贴整个项目开支的一部分,企业可能确实难以区
分某政府补助中哪些与资产相关、哪些与收益相关,或者对其进行划分不符合重要性原则
或成本效益原则。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将整项政府补助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