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出资或控股的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企业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如何管理好国有企业的资金是很重要的问题。
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国政府出台了《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
一、背景国有企业是由国家出资或控股的企业,管理权、控制权、收益权归属于国家。
国有企业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在中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更是举足轻重。
随着国有企业规模的扩大,其财务管理也日益重要。
在国家改革开放的进程中,过去的计划经济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 总体原则《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的总体原则是企业的经济效益、安全和规范运行。
同时,该办法还规定了企业应当遵守现行的财务会计、审计、评估和税收法规。
2. 财务管理《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了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职责。
国有企业应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开展账务核算和财务分析,确保企业的财务状况真实、准确、完整。
3. 财务监督《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监督职责应当切实落实到各级管理层面。
监督工作应该重点关注企业账务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违规问题,定期提交监督报告,对于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查处。
4. 财务审计国有企业应该实行定期财务审计。
审计机构应当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等进行审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5. 资产评估《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国有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估结果应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参考依据。
三、实施效果《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自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业都已经逐渐落实了该办法的各项规定。
实施以来,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得到了更好的保证。
国企财务管理制度法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控股公司等下属企业。
第三条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或者虚报;(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成本,增加企业盈利;(四)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部门,明确职责,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六条国有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二)负责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三)负责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四)负责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负责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六)负责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第八条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资金预算管理:编制年度资金预算,按预算执行,定期进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二)资金收支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收支平衡;(三)资金结算管理:加强银行账户管理,规范银行结算,确保资金结算安全;(四)资金借贷管理:严格控制借贷行为,确保借贷资金合规使用;(五)资金投资管理:规范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投资风险控制。
第四章成本控制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成本控制制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第十条国有企业成本控制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成本核算管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成本核算,确保成本核算的真实、准确;(二)成本分析管理: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的重点和难点;(三)成本考核管理:建立健全成本考核制度,将成本控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四)成本节约管理:鼓励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成本节约。
关于加强国有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财政部财基字620号

关于加强国有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 关于加强国有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1996年12月9日财政部财基字620号发出)为进一步加强国有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深化企业改革,推进企业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现对加强国有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通知如下:一、加强国有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要积极推进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将加强企业资金、成本和费用的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亏增盈,培养财源作为“九五”期间国有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
二、促进国有施工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积极促进国有施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针对国有施工企业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如何从财政角度解决的途径。
同时,要贯彻落实《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既要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又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各级财政部门可根据财力情况支持国有施工企业技术进步,改善和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支持国有施工企业发挥技术优势,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工资分配制度,推进复合挂钩办法。
对实行“百含”办法的国有施工企业,要逐步实行工资总额与建筑施工产值、利润、税金等指标复合挂钩的办法。
促使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综合经济效益,提高企业利润水平,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五、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各地财政部门,要指导企业完善内部经营机制,强化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督促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通过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六、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参与工程定额、工程取费标准的制定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争取使建筑产品价格走上科学合理的轨道。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国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就像是一艘大船的导航系统,指引着公司前进的方向!比如说,咱就想想,如果没有明确的报销流程,那岂不是会乱套啦?员工们都不知道该咋报销,那不乱成一锅粥啦!所以这制度得明确清楚呀!2. 财务管理制度那可是国有公司的重要保障啊!就好比是房子的根基,不牢固可不行!你看,要是资金使用没有严格规定,那会不会有人乱花钱呀?这可不行,得有规矩才行!3.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可不简单呀!它就像一个大管家,把公司的钱财管得妥妥当当!比如说在预算编制上,要是不认真对待,那后面的工作咋开展呀?这可不是闹着玩的!4. 你知道吗,这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真的超级重要!就像人的免疫系统,保护着公司的财务健康!要是没有严格的审计监督,那会不会有漏洞被坏人利用呀?那可太危险啦!5. 国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啊,简直就是公司的生命线!想想看,要是资产管理混乱,那公司的资产不就流失啦?这可绝对不能允许发生呀!6. 财务管理制度对国有公司来说,那就是定海神针呀!就好比开车要有交通规则,没有可不行!比如在财务报表的编制上,不规范怎么行呢?大家都得认真对待呀!7. 国有公司的这个财务管理制度啊,真的要重视起来!它就像一把尺子,衡量着一切财务行为!要是在成本控制上不严格,那公司怎么盈利呀?这可不是小事呀!8.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可不能马虎呀!它就像一个精密的仪器,稍有差错就不行!就说资金的调配吧,不合理的话公司不就运转不顺畅啦?得好好规划呀!9. 国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真的是至关重要!如同战场上的战略,决定着胜负!要是财务人员不专业,那能把制度执行好吗?肯定不行呀,得培养专业人才呀!10.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呀,那就是公司的核心之一!就像心脏对人一样重要!要是没有它,公司能发展好吗?绝对不能呀,所以一定要严格执行呀!我的观点结论: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稳健运行的关键,必须认真对待、严格执行,不断完善和优化,才能保障公司的良好发展。
国企财务管理管理制度

国企财务管理管理制度国企财务管理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行为、维护企业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制度。
下面就国企财务管理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包括标准化财务管理、资金管理、成本管理、审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一、标准化财务管理1.财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国企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包括会计政策与原则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财务报告制度等。
2.会计核算管理:明确国企的会计核算范围、核算方法和原则,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
3.财务预算管理:国企应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包括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预算等环节,以合理规划财务资源的利用。
4.财务风险管理:国企应针对财务风险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做好风险评估与防范工作。
二、资金管理1.资金筹措管理:包括资金预算、资金计划、资金筹集和资金投资等环节,确保企业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2.资金监控管理:建立资金监控机制,确保资金流动的合理性和可控性,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需求与供给的不平衡问题。
3.资金运营管理:制定科学的资金运营规划,包括资金结构管理、资金流动管理、现金管理等,提高企业资金的投资效益。
三、成本管理1.成本核算管理:建立成本核算制度,明确成本核算的方法和制度,确保成本核算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成本控制管理:建立成本控制制度,对生产经营中的各项成本进行管理和控制,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成本分析管理:对不同成本项进行分析,了解成本结构和成本变动的原因,为决策提供准确的成本信息。
四、审计管理1.内部审计管理: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国企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效能。
2.外部审计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委托外部专业机构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绩效评价管理:通过财务报表的绩效评价,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分析与评估,评价企业财务运营的稳定性和健康性。
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1.预算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的预算管理制度旨在规定企业的预算编制和分配,确保企业的资源管理和投资决策的可行性。
预算管理制度必须包括一系列有关预算的规定,如预算编制原则、预算分配和控制的程序、预算执行和调整的流程等。
预算管理制度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有效地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
2.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是对企业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认定、计量和记录的制度。
国有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包括企业会计政策、会计核算流程、会计凭证的编制和保存、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发布等。
会计核算制度对于确保企业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序具有重要意义,是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3.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有效管理资产、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并防范风险从而制定的管理措施。
国有企业需要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监督等方面。
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应确保企业的责任分工和作业规范,有效地预防、检查和纠正企业内部管理上的漏洞和缺陷,保障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财务报告制度。
财务报告是指企业根据会计核算制度对外披露的关于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载体。
国有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报告制度,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财务报告的披露和公告等方面。
财务报告的编制应以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比性为基础,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为公司管理和决策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总之,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不仅是企业应遵守的规定,更是企业保障财务信息真实可靠、规范运营的基础。
企业需要根据实际需要和外部环境,制定合适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效能,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国有企业现金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现金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的现金财务管理,加强国有企业财务风险防控,提高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国有企业各单位。
第三条国有企业现金财务管理应当遵循财务规范、审慎、效益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财务报告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度,加强现金财务管理。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增强财务管理能力。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专门负责现金财务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现金管理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规范现金管理流程,确保现金安全。
第八条国有企业的现金收支应当由专人负责,实行封闭管理,确保现金账簿与实际现金的一致性。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定期清点现金的制度,定期进行现金清点,确保现金账簿与实际现金的准确性。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存取制度,规范资金存取权限,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对设立资金池的单位开展资金监管,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审核和监督。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差旅费报销制度,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确保差旅费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考核制度,对现金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倒逼现金管理工作的完善。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编制、执行和审计程序,加强预算管理。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年度预算,设定年度经济目标和财务计划,落实预算执行责任。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按照年度预算执行,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比对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纠正。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预算调整程序,对预算超支或者低于预算情况进行调整,确保经费使用合理性。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本预算制度,规范资本支出审批流程,确保资本支出符合企业战略规划。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国有公司是指由国家所有或控制的公司,其财务管理制度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财务稳健运行、合法合规经营。
二、财务管理核心原则1.符合法律法规:国有公司的财务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公司法、财政法等,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
2.审慎操作: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应审慎经营,保持资金的稳健和流动性,规避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3.透明公开:国有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财务报告和相关财务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独立核算:国有公司应建立规范的财务核算制度,实行独立的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5.严格控制成本:国有公司应强化成本控制意识,合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6.审计监督:国有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问题。
7.风险管理:国有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对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防范,确保公司健康发展。
三、组织架构国有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保证财务管理的有效实施。
1.董事会:负责审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报告,监督公司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
2.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资金、会计、税务、财务收支等财务管理工作,执行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财务信息和报告。
3.审计部门: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发现潜在风险和问题。
4.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制定风险预警和防范措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5.财务监督委员会:独立于董事会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
国有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有序运作,制定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及时做好资金的调度和使用。
2.会计制度:建立符合国家会计准则和会计原则的会计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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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篇1第一条严格执行《会计法》、《审计法》及《关于印发<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县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各类实施细则,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勤俭办事。
同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规范票据审核,对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
第二条财务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规定权限审批。
300元以下由公司经理直接审批;300元至1000元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上报粮食稽查大队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1000元以上提交公司董事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大队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
报销条据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正规票据,由经手人签字,并说明支出事由,报账员初审,按支出权限审批后报销。
第四条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单位原则上不安排车辆,由参训人员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往返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经稽查大队领导同意,按规定标准统一订票。
参训期间,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不得报销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只报销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
第五条实行月报账制度,报账员提前通知干部职工整理上交报销票据,经分管领导统一审核后,汇报主要领导审定后,按程序报账。
第六条办公用品购置,由出纳定期统计制定采购计划,汇报公司经理签字同意后统一购买,属政府采购的按程序进行办理;个人未经同意在外购买的任何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第八条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报账员统一建立单位固定资产清册,逐项明确到人,每半年进行一次清理核对,做到账物相符;维修公物由人秘股统一负责办理,维修事项须经分管领导审批;需报废的公物,提请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由报账员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废手续;职工调离或离退休时,须交清公共财物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篇2为规范财务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本着“高效、节约、规范”的财务管理原则,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财务管理办法。
一、财务管理基本原则1、集中管理原则。
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经费管理体制不变。
单独建账的统管单位的各项经费(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经费、其他收入)由局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分单位预算和收支核算,实行统一管理。
财务没有统管的县级事业单位的专项经费,根据工作实绩实行统一管理,与工作实绩挂钩,奖惩兑现。
2、计划管理原则。
坚持“收支两条线”、“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和“先计划、后开支”原则,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增收节支,保工资发放,保正常办公和必要开支,保重点项目支出。
二、财务管理细则1、收费管理。
收费由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配备专人领取收费发票,按照物价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集中收费,收费票据明确注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
票据使用完毕,收费人员及时核销票据,严禁坐支。
2、支出审批程序。
各单位、机关科室各项支出费用由所在单位、科室负责人向局领导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列支。
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负责人按财务制度规定审核每一笔经济业务的合规性、合法性,并签署意见报财务分管领导审批,较大数额的报主要领导审批,大额支出费用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审批核销。
3、现金管理。
凡在同城结算同一笔经济业务的项目,超过1000元的必须以转账形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
异地结算数额较大的必须以转账形式支付。
4、固定资产管理。
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建立资产台账,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凡购置新办公设备的,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适时登记;报废旧办公设备的,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负责接收处理。
科室负责人是科室固定资产的第一负责人,固定资产丢失、损坏由科室负责人负赔偿责任。
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禁不经批准私自购置、处理固定资产。
三、经费开支标准、范围及核销程序1、工资、福利费。
工资、补贴等福利由局财务按月支付。
公积金、医疗保险费等项目由局财务按规定缴纳,并及时公告。
2、办公费。
各科室书面编制采购预算计划报局领导审核审批同意后由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办公室询价后按质优、最低价原则方可办理。
3、报刊费。
报刊订阅由局办公室统一向局领导报告审批后统一征订和核销,凡未经审批私自订阅的一切报刊杂志不予核销。
4、邮电费。
各科室批量邮寄函件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办公室分科室登记,按季度列出清单,报局领导审批核销。
5、交通费。
汽油费在政府采购办指定加油站加油,核销时由司机本人履行财务审批程序。
车辆维修实行申报制。
即由司机提出申请,局办、局财务根据实际情况,经询价或比价后提出维修建议,报局领导批准后到政府采购办制定维修站维修,维修费用结算按财政规定办法执行。
车辆保险由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询价、比价报局领导批准后集中投保。
6、差旅费。
(1)凡到县、市和省厅开会、培训、考察学习外出的,由科室提出建议,分管局长提出意见报局长审批。
(2)住宿支出标准:各科室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交通补助费、伙食补助费等严格按照按照十财行发〔2022〕188号文件规定执行。
对不按规定超范围、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入住高档宾馆,财务只报销符合规定的部分,超支部分由出差人员自己负担,特殊情况报请局领导批示后执行。
(3)其他费用支出标准:到市外出差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按招待报销标准程序办理。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软卧要从严控制,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必须报局长审批同意。
(4)出差返回后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差旅费审批单两周内报帐核销。
7、会议费。
(2)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不予核销,只核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3)市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科室及县级事业单位凡需召开全市业务工作会议或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班等,严格按照《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十财行发〔2022〕189号)文件执行。
8、招待费。
(1)严格控制食宿标准。
①住宿标准、伙食标准按《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十财行发〔2022〕188号)文件标准执行,以上招待标准不含酒水。
②要尽量减少陪餐人员。
需要领导陪餐的',原则上安排一次,工作时间较长的不超过两次。
陪餐人员标准比照同级客人标准执行。
(2)建立严格的招待审批制度。
①公务招待实行“先签批后接待”和“对口接待”的制度。
凡来我局进行公务活动的各级领导及外地来宾,凡需要安排招待时,相关科室提出申请,经办人员填写《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使用审批卡》报局长审批后,统一到指定地点接待。
②招待费结算时,必须附有审批卡,否则不予核销。
③严禁借招待费弄虚作假,凡与公务或业务活动无关人员发生的费用,一律不得在招待费中列支。
9、借款核销。
凡在局财务借款出差的,需履行财务审批手续,返回后在两周内报销,公务借款的必须在三周内还款核销。
凡借款不归还的,不得再借新款。
个人借用公款超过六个月未还得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处理。
10、大型设备购置费。
购置大型固定资产、建设工程项目,由采购单位提出计划,经局长同意,由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同意后,按照政府采购办具体相关规定办理。
11、劳务费。
各统一核算单位及机关各科室因工作需要临时聘请工作人员的,应先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注明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和聘用理由,报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通知办公室、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备案,按财务程序核发相关待遇。
凡不经审批私自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的,一切工资福利不予核销。
12、房屋维修费。
办公用房、公用设施维护维修由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交由办公室,由办公室、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询价比价,提出意见报局长审批,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后,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费用结算时,严格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结算,但不得突破政府采购确定的预算价,报销时附正规发票及领导签批的维修申请。
凡不按审批计划超标准结算的,超出部分由具体经办人员负责;凡不经审批自行维修的一律不予核销。
13、其他费用。
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住院慰问的,由经办人填写“职工住院慰问审批单”报局领导审批,费用标准为200元。
四、财务审计监督报告制度局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负责监督检查局系统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有权纠正违反《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现象。
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执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具体由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篇320__年,距离在财务科就职已经一年了。
在这一年里,工作勤勤恳恳,矜矜业业。
每天早上按时上班,晚上按时下班。
如有加班情况也是义不容辞。
现对这一年的工作情况做详细汇报,汇报内容如下:一、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参加有益的政治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思想修养和政治理论。
通过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参加政治活动及各种竞赛,本人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使得政治思想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加强了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能力,增强了执法和服务意识,为做好财务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不怕困难、勇挑重担,热情服务,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1、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团结协作。
今年,根据财务科的工作安排,本人从原来的记账岗位上调整到报账岗位上。
在岗位变动的过程中,本人能顾全大局、服从安排,虚心向有经验的同志学习,认真探索,总结方法,增强业务知识,掌握业务技能,并能团结同志,加强协作,很快适应了新的工作岗位,熟悉了报账业务,与全科同志一起做好财务审核和监督工作。
2、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依法办事。
一年以来,本人主要负责财务报账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本着客观、严谨、细致的原则,在办理会计事务时做到实事求是、细心审核、加强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按照财务报账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财务报账工作。
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对不真实、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敢于指出,坚决不予报销;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通过认真的审核和监督,保证了会计凭证手续齐备、规范合法,确保了我所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切实发挥了财务核算和监督的作用。
3、任劳任怨、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今年以来,由于场所整体搬迁和会计基础规范化整改工作,财务工作的力度和难度都有所加大。
除了完成报账工作,本人还同时兼顾科里的内勤工作及其他业务。
为了能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本人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讲报酬,牺牲个人利益,经常加班加点进行工作。
在工作中发扬乐于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对待各项工作始终能够做到任劳任怨、尽职尽责。
在完成报账任务的同时,兼顾内勤,做好预算,管理劳教存款,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起到了先进和榜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