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科医务室出具医疗证明规定制度
三甲医院医学疾病证明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医学疾病证明管理制度
一、医师实施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
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书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造假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二、对诊断难度大或诊断有分歧的疾病,不可出具有司法鉴定效力的疾病诊断证
明,更不能出具双重诊断证明,必须进一步检查和会诊,得准确结论后方可出具,必要时建议到上级医院进行诊治。
三、属于公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致伤害,其诊断证明一律经过科
内会诊后,由主治医师或科主任以上医师签字,方可盖章生效,并一式两份,一份交患者或家属,一份存档留病历备查。
四、出具疾病证明书应规范书写,书写要详细,不得缺项目,病名要规范,完整。
五、需出具病假休息证明时,应根据疾病的性质和轻重决定。
门诊患者应控制在
三天以内,一周以上须经科主任签字,一个月以上由院领导审批。
住院患者病假证明可适当放宽,但最长不应超过三个月。
六、印章管理者在盖章时应在证明上签字,以示负责。
七、违反管理制度者,医院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若违反法律规定的当时人承担法律责任。
医院开具医学证明文书管理规定

医院开具医学证明文书管理规定医学证明文书是临床医师出具给患者用以证明其所患疾病诊疗过程及治疗结果的医疗证明文书,通常作为病休、伤残鉴定、保险索赔等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学证明文书的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规定:一、医学证明文书必须由本院登记注册的执业医师开具并签字,加盖门诊部服务中心诊断证明章方可生效,出具医学证明文书的医师对所做出的诊断和处置结果负完全责任。
二、医师应当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开具医学证明文书,每项诊断应具备客观、科学的诊断依据。
医师开具医学证明文书要求字迹清楚、项目填写齐全,建议病休时限必须大写,不得涂改。
医学证明文书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
病休医学证明文书原则上不得补开,诊断证明补开日期须填写本次就诊日期且盖章有效。
三、各科医师不得开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书;医师不得擅自开具各种护理级别证明、职业病确诊证明、工伤评残、劳动能力鉴定的证明书。
涉及鉴定的证明须经具备出具鉴定资质的医院组织专家鉴定后出具。
司法部门办案时,医院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不得相互推诿;医生不得开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休假诊断证明书;非急诊患者不能在急诊开休假诊断证明。
四、住院患者医学证明文书由主管医生开具,门诊患者医学证明文书由接诊医生开具,门诊服务中心审核盖章。
急诊医学证明文书由接诊医生开具,加盖急诊证明专用章。
证明专用章由专人管理,并有权监督、审查医师所开证明书是否符合规定,凡不符合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盖章。
五、凡手续不全或非正规途径开出医疗诊断证明书者,由签字医师自行负责,相关审核部门和责任人有权拒绝盖章;凡违反规定开出证明书后造成的影响和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六、各类证明书开具注意事项(一)诊断证明书: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生应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未见到患者,只在门诊取药或与本科无关的病一律不得开证明。
凡因病情需要开休假诊断证明书的,必须在病历手册或病历上记载,休息时限按诊疗规范填写,一般情况急性病不超过3天,慢性病不超过1个月。
医院医疗证明书专用章及医疗证明书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证明书专用章及医疗证明书使用管理制度
(1)医疗证明书专用章必须由专人保管、盖章。
专用章管理人员有权审核临床医师所出具的医疗证明书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凡不符合制度规定及签章不清的医疗证明书,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盖章,并上报医务科。
(2)有处方权的医师均可出具医疗证明书,各科医师只能出具属于本科疾病的医疗证明书。
对有争议的诊断,应由病人所在科经会诊讨论后方可开出。
如因医疗证明书开具不当引起医疗纠纷,追究当事人责任。
(3)医疗证明书内容必须与病案、诊疗手册一致,有以下几种:休假的医疗证明书可对病人做出诊断或疑似诊断,只证明病人需要病休、病休时间及诊治建议,不应提及对病人的行政处理意见(如调换工作、费用报销等)。
急诊病休时间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 慢性病不超过2 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
诊断的医疗证明书一般都涉及毒麻药的使用、司法办案、保险索赔、伤害、残疾等诊断证明。
仅限用于诊断及诊疗相关的意见,不得出具其他内容。
护理的医疗证明书需由主管医生与护士长共同开出诊断、护理等级、人数、天数。
医务室工作制度(4篇)

医务室工作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时间安排:医务室的工作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以确保有足够的医务人员在工作时段内提供服务。
一般来说,医务室应在工作日的正常办公时间内提供服务,也可以根据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轮班制。
2. 值班制度:医务室应设置值班制度,以确保医务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也能随时响应突发情况。
值班制度可以以日班、晚班、夜班等形式进行,需要确保每个值班时段都有医务人员在医务室待命。
3. 请假和休假:医务室应有明确的请假和休假制度,医务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请假或休假申请。
请假和休假制度应考虑到医务室的正常工作需求,并确保请假或休假申请不会影响医务室的日常运行。
4. 工作标准和职责:医务室应明确医务人员的工作标准和职责,确保每位医务人员都清楚自己的工作范围和职责,以提供有效的服务。
工作标准和职责可以根据不同岗位进行细分,如医生、护士、药剂师等。
5. 紧急情况处理:医务室应有应急处理流程和指南,以应对突发的紧急情况,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疾病传染等。
应急处理流程和指南应考虑不同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方法和责任划分,并确保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6. 工作纪律和考核:医务室应有工作纪律和考核制度,以维护医务人员的工作秩序和工作质量。
工作纪律可以包括迟到早退、服装着装、医疗器械使用等方面的规定;考核制度可以通过定期考核、绩效评估等方式对医务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医务室工作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改进,以确保医务室能够正常运行,并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医务室工作制度(2)医务室的工作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时间:医务室的工作时间一般根据医院或单位的规定来确定,通常是按照班次轮班工作,包括白班、夜班和节假日班。
具体工作时间一般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值班制度:医务室通常设有一名或多名专职医务人员轮流值班,负责接待病人、给予初步医疗救护和转诊等工作。
值班时间一般包括工作日和节假日,以确保医务室能够提供24小时的服务。
学校医务室规章制度(4篇)

学校医务室规章制度一、医务室的基本职能和原则1. 医务室是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基层单位,负责学校师生的日常卫生保健工作。
2. 医务室的工作原则是“预防为主、治疗为辅、急救为重”,注重预防工作,及时处理常见病、多发病,随时做好急救准备。
3. 医务室全员要严格遵守医疗伦理,保护患者隐私,不泄漏患者病情。
4. 医务室应建立健全学校师生的健康档案,核实个体身体健康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二、医务室的管理制度1. 医务室应有专职医生及相关技术人员,按医院标准配置必需的医疗设备、药品和急救药品,确保救治质量。
2. 医务室应建立科学的排班制度,24小时待命,轮流值班,确保学校师生在上学期间能得到及时的医疗服务。
3. 医务室应设立医务室管理委员会,明确管理职责,推动医务室的改善和发展。
三、医务室的日常工作1. 医务室应定期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身体疾病。
2. 医务室应积极参与学校的卫生宣传活动,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3. 医务室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入库、出库、使用和报废等流程,确保用药安全。
4. 医务室应主动收集、整理和分析学生的健康数据,对常见病、多发病进行研究分析,为学校卫生保健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5. 医务室应定期组织医疗技术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医疗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师生就医管理规定1. 学生生病时,应向班主任请假,由班主任陪同学生到医务室就诊,医务室医生开具病假条。
2. 学生在医务室就诊时,应听从医生的诊断和建议,并积极配合治疗。
3. 学生如需持续治疗或服药,应向医务室提供医生和家长的书面同意,并遵守医生的嘱咐,按时服药。
4. 学生如果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应立即向班主任或医务室报告,医务室应立即进行急救,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5. 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医务室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学生家长应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措施。
医务室工作制度(5篇)

医务室工作制度一、医疗室要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卫生,药品、器械摆放规范,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应防尘、防蝇、防污染。
二、医疗室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应穿戴医护工作服,严格执行医疗制度,按常规程序就诊。
三、药品、器械使用要严格消毒、杀菌,防止交叉传染和不安全事故发生。
每周进行一次地面及空气消毒。
四、非医务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医务室。
经过允许进入医务室的人员,要听从安排,保持医务室卫生与安静,未经允许不得动用医疗器械与药品。
五、医务人员要遵守医德,文明行医,努力做到对待病人热心,诊治病人细心、回答问题耐心、行医看病诚心。
六、药品入库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每月清理库存药品,严禁使用过期、失效、霉变和质量问题的药品。
七、坚持合理用药的原则,防止药品浪费。
八、加强对设备(施)的管理,爱护公共财产。
医疗废弃物应及时分类清理并妥善处置。
九、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员工的身体状况,做好咨询,保健和流行病的防治工作,遇有特殊的病症应请示领导。
医务室工作制度(2)医务室的工作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时间:医务室的工作时间一般根据医院或单位的规定来确定,通常是按照班次轮班工作,包括白班、夜班和节假日班。
具体工作时间一般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值班制度:医务室通常设有一名或多名专职医务人员轮流值班,负责接待病人、给予初步医疗救护和转诊等工作。
值班时间一般包括工作日和节假日,以确保医务室能够提供24小时的服务。
3. 工作任务:医务室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对进入医务室的病人进行初步诊疗、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提供急救和紧急医疗服务、开具医疗证明和处方等。
此外,医务室还可能承担一些常规的卫生保健工作,如进行体检、健康咨询等。
4. 工作流程:医务室根据医院或单位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包括接待病人的程序、诊疗流程、急救措施、医疗器械的使用和管理等。
医务人员需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5. 保密制度:医务室的工作需要处理大量的病人个人信息,如病史、诊断结果等,所以保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医疗机构医学证明类文书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医学证明类文书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的医学证明类文书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了规范医
学证明类文书的书写、保存、使用和管理而建立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这些文书包括病历、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手术证明等,是医
生对患者病情、诊断和治疗过程的书面记录,具有重要的医学和法
律意义。
首先,医疗机构的医学证明类文书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文书的
书写要求,包括格式、内容、书写规范等,以确保文书的准确性和
规范性。
医务人员在书写文书时应当遵循标准化的操作流程,保证
文书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其次,制度应当规定文书的保存和归档要求,包括保存的时间、方式、环境等,以及归档的程序和管理责任人。
医疗机构需要建立
健全的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文书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此外,医疗机构还应当规定文书的使用范围和权限,明确哪些
医务人员有权书写和使用医学证明类文书,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可以
提供给患者或相关部门参考。
这有助于规范文书的使用,防止文书
被滥用或篡改。
另外,医疗机构的医学证明类文书管理制度还应当包括文书的传递和抄录规定,确保文书在传递过程中不被篡改或遗失,同时规范抄录的操作,避免信息的失真和错误。
最后,医疗机构还应当建立文书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文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确保文书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总之,医疗机构的医学证明类文书管理制度是保障医学证明类文书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
医务室管理规章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务室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务室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医务室以“患者至上、服务第一”为宗旨,严格执行国家卫生政策,遵循医学伦理道德,确保医疗安全,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务室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前来就诊的患者及其家属。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务室设立主任一名,负责医务室全面工作;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工作;下设护士长、医师、护士、药剂师等岗位。
第五条医务室主任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政策,确保医务室各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2. 组织制定医务室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3. 协调各部门关系,确保医务室各项工作顺利进行;4. 负责医务室人员培训、考核和奖惩;5. 指导和监督医务室各项工作,确保医疗质量。
第六条医务室副主任职责:1. 协助主任开展医务室日常工作;2. 负责医务室行政、后勤、财务等工作;3. 组织开展医务室各项活动,提高医务室知名度;4. 协助主任处理医务室突发事件。
第七条护士长职责:1. 负责护士团队的管理,确保护理工作质量;2. 组织实施护理工作计划,指导护士进行临床护理;3. 负责护士培训、考核和奖惩;4. 协助主任开展医务室各项工作。
第八条医师职责:1. 负责诊疗工作,严格执行诊疗规范;2. 参与医务室各项学术活动,提高诊疗水平;3. 负责患者病情观察,及时处理突发状况;4. 参与医务室各项工作。
第九条护士职责:1. 负责患者的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范;2. 负责患者病情观察,及时报告医师;3. 负责医疗文件的书写、整理和归档;4. 参与医务室各项活动。
第十条药剂师职责:1. 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和回收;2. 负责药品的调配、核对和处方审核;3. 负责药品信息的收集和整理;4. 参与医务室各项工作。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医务室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卫生政策,确保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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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科医务室出具医疗证明规定制度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需要提供各种医疗证明,例如因病缺勤证明、体检证明、出院小结等等。
这些证明对个人和企业在许多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医疗证明的出具必须严格管理和规范化操作。
本文将介绍卫生科医务室出具医疗证明的规定制度。
背景
我国现有的医疗证明制度存在难以规范、滥发等问题。
由于医疗证明的出具涉及到医疗、保密、伦理等多个方面,缺乏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导致一些医务人员在出具医疗证明时,出现随意出具、虚假出具等行为,损害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形象,也给社会秩序带来了不良影响。
为此,卫生科医务室出具医疗证明规定制度的出台成为必要的举措,旨在规范和加强医疗证明的出具,保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相关规定
卫生科医务室出具医疗证明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 出具原则
卫生科医务室出具医疗证明,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真实可靠、符合法律、道德和伦理规范的证明。
不得随意出具、虚假出具或者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证明。
2. 出具范围
卫生科医务室出具医疗证明,仅限于其辖区内或者负责的病人范围内的医疗证明。
不得为没有执业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医务人员身份证明的人出具医疗证明。
3. 出具程序
出具医疗证明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相关程序进行。
出具医疗
证明应当经过医生审查、审核。
医疗证明应当记载证明所涉及的人员姓名、性别、年龄、病情、诊断结果、出具日期、出具单位盖章等必要信息。
4. 保密原则
卫生科医务室在出具医疗证明时应当遵循医疗机构保密制度。
保护患者隐私,不得将患者病情泄露给任何第三人或单位,包括家属等。
5. 相关责任
医务人员因违反卫生科医务室出具医疗证明的规定制度而
发生的责任由他自己承担,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注意事项
在卫生科医务室出具医疗证明时,有些注意事项需要大家
注意:
1. 提供有效凭证
在申请医疗证明时,提供有效证件、凭证是申请人的责任。
申请人应当提供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明、病历记录并如实描述病情,申请人还应当提供其他身份确认材料,如单位证明、社会身份证明等。
2. 多种证明差别
不同种类的医疗证明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出具,如疾病
证明、治疗证明、随访证明、伤病调理证明等。
出具证明时应按需提供相应证明,并注意区分每种证明的差别。
3. 咨询
如有任何关于医疗证明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向卫生科医
务室咨询。
医务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为申请人提供帮助与咨询。
结论
本文对卫生科医务室出具医疗证明规定制度进行了简要介绍,包括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在出具医疗证明的科学管理下,我们相信医务人员会严格按照出具医疗证明的各项规定制度来出具具体证明,从而保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