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区规划规范

风景区规划规范
风景区规划规范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适应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发展的需要,优化风景区用地布局,全面发挥风景区的功能和作用,提高风景区的规划设计水平和规范化程度,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审定公布的各类风景区的规划。

第1.0.3条风景区按用地规模可分为小型风景区(20km2以下)、中型风景区(21 -100km2)、大型风景区(101-500km2)、特大型风景区(500km2以上)。

第1.0.4条风景区规划应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二个阶段进行。大型而又复杂的风景区,可以增编分区规划和景点规划。一些重点建设地段,也可以增编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1.0.5条风景区规划必须符合我国国情,因地制宜地突出本风景区特性。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应当依据资源特征、环境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统筹兼顾,综合安排。

2.应严格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原有景观特征和地方特色,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良性循环,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充实科教审美特征,加强地被和植物景观培育。

3.应充分发挥景源的综合潜力,展现风景游览欣赏主体,配置必要的服务设施与措施,改善风景区运营管理机能,防止人工化、城市化、商业化倾向,促使风景区有度、有序、有节律地持续发展。

4.应合理权衡风景环境、社会、经济三方面的综合效益,权衡风景区自身健全发展与社会需求之间关系,创造风景优美、设施方便、社会文明、生态环境良好、景观形象和游赏魅力独特,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风景游憩境域。

第1.0.6条风景区规划应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相互协调。

第1.0.7条风景区规划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与规范的规定。

第2章术语

第2.0.1条风景名胜区

也称风景区,海外的国家公园相当于国家级风景区。

指风景资源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游览条件,可供人们游览欣赏、休

憩娱乐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域。

第2.0.2条风景名胜区规划

也称风景区规划。是保护培育、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风景区,并发挥其多种功能作用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经相应的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的风景区规划,具有法律权威,必须严格执行。

第2.0.3条风景资源

也称景源、景观资源、风景名胜资源、风景旅游资源。是指能引起审美与欣赏活动,可以作为风景游览对象和风景开发利用的事物与因素的总称。是构成风景环境的基本要素,是风景区产生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物质基础。

第2.0.4条景物

指具有独立欣赏价值的风景素材的个体,是风景区构景的基本单元。

第2.0.5条景观

指可以引起视觉感受的某种景象,或一定区域内具有特征的景象。

第2.0.6条景点

由若干相互关联的景物所构成、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并具有审美特征的基本境域单位。

第2.0.7条景群

第2.0.8条由若干相关景点所构成的景点群落或群体。

第2.0.9条景区

在风景区规划中,根据景源类型、景观特征或游赏需求而划分的一定用地范围,包含有较多的景物和景点或若干景群,形成相对独立的分区特征。

第2.0.10条风景线

也称景线。由一连串相关景点所构成的线性风景形态或系列。

第2.0.11条功能区

在风景区规划中,根据主要功能发展需求而划分的一定用地范围,形成相对独立的功能分区特征。

第2.0.12条游人容量

第2.0.13条在保持景观稳定性,保障游人游赏质量和舒适安全,以及合理利用资源的限度内,单位时间、一定规划单元内所能容纳的游人数量。是限制某时、某地游人过量集聚的警戒值。

第2.0.14条在保持生态平衡与环境优美、依靠当地资源与维护风景区正常运转

的前提下,一定地域范围内允许分布的常住居民数量。是限制某个地区过量发展生产或聚居人口的特殊警戒值。

第3章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3.1 基础资料与现状分析

第3.1.1条基础资料应依据风景区的类型、特征和实际需要,提出相应的调查提纲和指标体系,进行统计和典型调查。

第3.1.2条应在多学科综合考察或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取得完整、正确的现状和历史基础资料,并做到统计口径一致或具有可比性。

第3.1.3条基础资料调查类别,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基础资料调查类别表表3.1.3

中类小类

一、测量资料1.地形图

小型风景区图纸比例为1/2000-1/100000;

中型风景区图纸比例为1/10000-1/25000;

大型风景区图纸比例为1/25000-1/50000;

特大型风景区图纸比例为1/50000-1/200000;

2.专业图

航片、卫片、遥感影像图、地下岩洞与河流测图、

地下工程

与管网等专业测图

二、自然与资源条件1.气象资

温度、湿度、降水、蒸发、风向、风速、日照、

冰冻等

2.水文资

江河湖海的水位、流量、流速、流向、水量、水

温、洪水淹

没线;江河区的流域情况、流域规划、河道整治

规划、防洪

设施;海滨区的潮汐、海流、浪涛;山区的山洪、

泥石流、

水土流失等

3.地质资

地质、地貌、土层、建设地段承载力;地震或重

要地质灾害

的评估;地下水存在形式、储量、水质、开采及

补给条件

4.自然资

源资

景源、生物资源、水土资源、农林牧副渔资源、

能源、矿产

资源等的分布、数量、开发利用价值等资料;自

然保护对象

及地段

三、人文与经济条件1.历史与

文化

历史沿革及变迁、文物、胜迹、风物、历史与文

化保护对象

及地段

2.人口资

历来常住人口的数量、年龄构成、劳动构成、教

育状况、自

然增长和机械增长;服务职工和暂住人口及其结

构变化;游

人及结构变化;居民、职工、游人分布状况3.行政区

行政建制及区划、各类居民点及分布、城镇辖区、

村界、乡

界及其他相关地界

4.经济社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计划及其发展战略;风

会景区范围的

国民生产总值、财政、产业产值状况;国土规划、

区域规划、

相关专业考察报告及其规划

5.企事业单位主要农林牧副渔和教科文卫军与工矿企事业单

位的现状及发

展资料。风景区管理现状

四、设施与基础工程条件1.交通运

输风

风景区及其可依托的城镇的对外交通运输和内

部交通运输的

现状、规划及发展资料

2.旅游设

风景区及其可以依托的城镇的旅行、游览、饮食、

住宿、购

物、娱乐、保健等设施的现状及发展资料

3.基础工

水电气热、环保、环卫、防灾等基础工程的现状

及发展资料

五、土地与其他资料1.土地利

规划区内各类用地分布状况,历史上土地利用重

大变更资料,

土地资源分析评价资料

2.建筑工

各类主要建筑物、工程物、园景、场馆场地等项

目的分布状

况、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体量、质量、特点等

资料

3.环境资

环境监测成果,三废排放的数量和危害情况;垃

圾、灾变和

其他影响环境的有害因素的分布及危害情况;地

方病及其他

有害公民健康的环境资料

第3.1.4条现状分析应包括:自然和历史人文特点;各种资源的类型、特征、分布及其多重性分析;资源开发利用的方向、潜力、条件与利弊;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矛盾的分析;风景区的生态、环境、社会与区域因素等五个方面。

第3.1.5条现状分析结果,必须明确提出风景区发展的优势与动力、矛盾与制约因素、规划对策与规划重点等三方面内容。

3.2 风景资源评价

第3.2.1条风景资源评价应包括:景源调查;景源筛选与分类;景源评分与分级;评价结论四部分。

第3.2.2条风景资源评价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景资源评价必须在真实资料的基础上,把现场踏查与资料分析相结合,实事求是地进行;

2.风景资源评价应采取定性概括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价景源的特征;

3.根据风景资源的类别及其组合特点,应选择适当的评价单元和评价指标,对独特或濒危景源,宜作单独评价。

第3.2.3条风景资源调查内容的分类,应符合表3.2.3的

规定。

风景资源分类表表3.2.3

大类中

小类

一、自然景源1.

(1)日月星光(2虹霞蜃景(3)风雨阴晴(4)气候景象(5)

自然声象(6)云雾景观(7)冰雪霜露(8)其他天景

2.

(1)大尺度山地(2)山景(3)奇峰(4)峡谷(5)洞府(6)石

林石景(7)沙景沙漠(8)火山熔岩(9)蚀余景观(10)洲岛屿礁(11)海岸景观(12)海底地形(13)地质珍迹(14)其

他地景

3.

(1)泉井(2)溪流(3)江河(4)湖泊(5)潭池(6)瀑布跌水

(7)沼泽滩涂(8)海湾海域(9)冰雪冰川(10)其他水景4.

(1)森林(2)草地草原(3)古树古木(4)珍稀生物(5)植物

生态类群(6)动物群栖息地(7)物候季相景观(8)其他生

物景观

二、人1.

(1)历史名园(2)现代公园(3)植物园(4)动物园(5)庭宅

花园(6)专类游园(7)陵园墓园(8)其他园景

文景源2.

(1)风景建筑(2)民居宗祠(3)文娱建筑(4)商业服务建

筑(5)宫殿衙署(6)宗教建筑(7)纪念建筑(8)工交建筑

(9)工程构筑物(10)其他建筑

3.

(1)遗址遗迹(2)摩崖题刻(3)石窟(4)雕塑(5)纪念地

(6)科技工程(7)游娱文体场地(8)其他胜迹

4.

(1)节假庆典(2)民族民俗(3)宗教礼仪(4)神话传说(5)

民间文艺(6)地方人物(7)地方物产(8)其他风物

第3.2.4条风景资源评价单元应以景源现状分布图为基础,根据规划范围大小和景源规模、内容、结构及其游赏方式等特征,划分若干层次的评价单元,并作出等级评价。

第3.2.5条在省域、市域的风景区体系规划中,应对风景区、景区或景点作出等级评价。

第3.2.6条在风景区的总体、分区、详细规划中,应对景点或景物作出等级评价。

第3.2.7条风景资源评价应对所选评价指标进行权重分

析,评价指标的选择应符合表3.2.7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风景区或部分较大景区进行评价时,宜选用综合评价层指

标;

2.对景点或景群进行评价时,宜选用项目评价层指标;

3.对景物进行评价时,宜在因子评价层指标中选择。

风景资源评价指标层次表表3.2.7

综合评价层赋值项目评价

因子评价层

1.景源价值

70 70-80

(1)欣赏价

(2)科学价

(3)历史价

(4)保健价

(5)游憩价

①景感度②奇特度③完整度

①科技值②科普值③科教值

①年代值②知名度③人文值

①生理值②心理值③应用值

①功利性②舒适度③承受力

2.环境水平

2 20-10

(1)生态特

(2)环境质

①种类值②结构值③功能值

①要素值②等级值③灾变率

①水电能源②工程管网③环

量(3)设施状

况(4)监护管

保设施

①监测机能②法规配套③机

构设置

3.利用条件 5 (1)交通通

(2)食宿接

(3)客源市

(4)运营管

①便捷性②可靠性③效能

①能力②标准③规模

①分布②结构③消费

①职能体系②经济结构③居

民社会

4.规模范围 5 (1)面积

(2)体量

(3)空间

(4)容量

第3.2.8条风景资源分级标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景源评价分级必须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等五级;

2.应根据景源评价单元的特征,及其不同层次的评价指标分值和吸引力范围,评出风景资源等级;

3.特级景源应具有珍贵、独特、世界遗产价值和意义,有世界奇迹般的吸引力;

4.一级景源应具有名贵、罕见、国家重点保护价值和国家代表性作用,在国内外著名和有国际吸引力;

5.二级景源应具有重要、特殊、省级重点保护价值和地方代表性作用,在省内外闻名和有省际吸引力;

6.三级景源应具有一定价值和游线辅助作用,有市县级保护价值和相关地区的吸引力;

7.四级景源应具有一般价值和构景作用,有本风景区或当地的吸引力。

第3.2.9条风景资源评价结论应由景源等级统计表、评价分析、特征概括等三部分组成。评价分析应表明主要评价指标的特征或结果分析;特征概括应表明风景资源的级别数量、类型特征及其综合特征。

3.3 范围、性质与发展目标

第3.3.1条确定风景区规划范围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应依据以下原则:景源特征及其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历史文化与社会的连续性;地域单元的相对独立性;保护、利用、管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第3.3.2条划定风景区范围的界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有明确的地形标志物为依托,既能在地形图上标出,又能在现场立桩标界;

2.地形图上的标界范围,应是风景区面积的计量依据;

3.规划阶段的所有面积计量,均应以同精度的地形图的投影面积为准。

第3.3.3条风景区的性质,必须依据风景区的典型景观特征、游览欣赏特点、资源类型、区位因素,以及发展对策与功能选择来确定。

第3.3.4条风景区的性质应明确表述风景特征、主要功能、风景区级别等三方面内容,定性用词应突出重点、准确精炼。

第3.3.5条风景区的发展目标,应依据风景区的性质和社会需求,提出适合本风景区的自我健全目标和社会作用目标两方面的内容,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1.贯彻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基本原则;

2.充分考虑历史、当代、未来三个阶段的关系,科学预测风景区发展的各种需求;

3.因地制宜地处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4.使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功能安排和项目配置、人口规模和建设标准等各项主要目标,同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经济技术发展水平、趋势及步调相适应。

3.4 分区、结构与布局

第3.4.1条风景区应依据规划对象的属性、特征及其存在环境进行合理区划,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区内的规划对象的特性及其存在环境应基本一致;

2.同一区内的规划原则、措施及其成效特点应基本一致;

3.规划分区应尽量保持原有的自然、人文、线状等单元界限的完整性。

第3.4.2条根据不同需要而划分的规划分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需调节控制功能特征时,应进行功能分区;

2.当需组织景观和游赏特征时,应进行景区划分;

3.当需确定保护培育特征时,应进行保护区划分;

4.在大型或复杂的风景区中,可以几种方法协调并用。

第3.4.3条风景区应依据规划目标和规划对象的性能、作用及其构成规律来组织整体规划结构或模型,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1.规划内容和项目配置应符合当地的环境承载能力、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道德规范,并能促进风景区的自我生存和有序发展;

2.有效调节控制点、线、面等结构要素的配置关系;

3.解决各枢纽或生长点、走廊或通道、片区或网格之间的本质联系和约束条件。

第3.4.4条凡含有一个乡或镇以上的风景区,或其人口密度超过100人/km2时,应进行风景区的职能结构分析与规划,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兼顾外来游人、服务职工和当地居民三者的需求与利益;

2.风景游览欣赏职能应有独特的吸引力和承受力;

3.旅游接待服务职能应有相应的效能和发展动力;

4.居民社会管理职能应有可靠的约束力和时代活力;

5.各职能结构应自成系统并有机组成风景区的综合职能结构网络。

第3.4.5条风景区应依据规划对象的地域分布、空间关系和内在联系进行综合部署,形成合理、完善而又有自身特点的整体布局,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1.正确处理局部、整体、外围三层次的关系;

2.解决规划对象的特征、作用、空间关系的有机结合问题;

3.调控布局形态对风景区有序发展的影响,为各组成要素、各组成部分能共同发挥作用创造满意条件;

4.构思新颖,体现地方和自身特色。

3.5 容量、人口及生态原则

第3.5.1条风景区游人容量应随规划期限的不同而有变化。对一定规划范围的游人容量,应综合分析并满足该地区的生态允许标准、游览心理标准、功能技术标准等因素而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态允许标准应符合表3.5.1的规定;

游憩用地生态容量表3.5.1

用地类型

允许容人量和用地指标

(人/公顷) (m2/人)

(1)针叶林地

(2)阔叶林地

(3)森林公园

(4)疏林草地

(5)草地公园

(6)城镇公园

(7)专用浴场

(8)浴场水域

(9)浴场沙滩

2-3

4-8

<15-20

20-25

<70

30-200

<500

1000-2000

1000-2000

5000-3300

2500-1250

>660-500

500-400

>140

330-50

>20

20-10

10-5

2.游人容量应由一次性游人容量、日游人容量、年游人容量三个层次表示。

(1)一次性游人容量(亦称瞬时容量),单位以“人/次”表示;

(2)游人容量,单位以“人次/日”表示;

(3)游人容量,单位以“人次/年”表示。

3.游人容量的计算方法宜分别采用:线路法、卡口法、面积法、综合平衡法,并将计算结果填入表3.5.1.1:

游人容量计算一览表表3.5.1.1

4.游人容量计算宜采用下列指标:

(1)线路法:以每个游人所占平均道路面积计,5-10m2/人。

(2)面积法:以每个游人所占平均游览面积计。其中:

主景景点:50-100m2/人(景点面积);

一般景点:100-100m2/人(景点面积);

浴场海域:10-20m2/人(海拔0~-2以内水面);

浴场沙滩:5-10m/人(海拔0~+2m以内沙滩)。

(3)卡口法:实测卡口处单位时间内通过的合理游人量。单位以“人次/单位时间”表示。

5.游人容量计算结果应与当地的淡水供水、用地、相关设施及环境质量等条件进行校核与综合平衡,以确定合理的游人容量。

第3.5.2条风景区总人口容量测算应包括外来游人、服务职工、当地居民三类人口容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规划地区的居住人口密度超过50人/km2时,宜测定用地的居民容量;

2.当规划地区的居住人口密度超过100人/km2时,必须测定用地的居民容量;

3.居民容量应依据最重要的要素容量分析来确定,其常规要素应是:淡水、用地、相关设施等。

第3.5.3条风景区人口规模的预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口发展规模应包括外来游人、服务职工、当地居民三类人口;

2.一定用地范围内的人口发展规模不应大于其总人口容量;

3.职工人口应包括直接服务人口和维护管理人口;

4.居民人口应包括当地常住居民人口。

第3.5.4条风景区内部的人口分布应符合下列原则:

1.根据游赏需求、生境条件、设施配置等因素对各类人口进行相应的分区分期控制;

2.应有合理的疏密聚散变化,使其各得其所;

3.防止因人口过多或不适当集聚而不利于生态与环境;

4.防止因人口过少或不适当分散而不利于管理与效益。

第3.5.5条风景区的生态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止对自然环境的人为消极作用,控制和降低人为负荷,应分析游览时间、空间范围、游人容量、项目内容、开发强度等因素,并提出限制性规定或控制性指标;

2.保持和维护原有生物种群、结构及其功能特征,保护典型而有示范性的自然综合体;

3.提高自然环境的复苏能力,提高氧、水、生物量的再生能力与速度,提高其生态系统或自然环境对人为负荷的稳定性或承载力。

第3.5.6条风景区的生态分区应符合下列原则:

1.应将规划用地的生态状况按四个等级分别加以标明;

2.生态分区的一般标准应符合表

3.5.6的规定;

生态分区及其利用与保护措施表3.5.6

生态分区

环境要素状况利用与保护措施大气水域土壤植被

危机区

×××

应完全限制发展,并不再发生人为压力,实施

综合的自然保育措施

-或+ ××

×-或+ ×

××-或+

不利区

×-或+ -或+

应限制发展,对不利状态的环境要素要减轻

其人为压力,实施针对性的自然保护措施-或+ ×-或+

-或+ -或+ ×

稳定区- - -

要稳定对环境要素造成的人为压力,实施对

其适用的自然保护措施

- - +

- + -

有利区+ + +

需规定人为压力的限度,根据需要而确定自

然保护措施

- + +

+ - +

+ + -

3.按其他生态因素划分的专项生态危机区应包括热污染、噪声污染、电磁污染、放射性污染、卫生防疫条件、自然气候因素、振动影响、视觉干扰等内容;

4.生态分区应对土地使用方式、功能分区、保护分区和各项规划设计措施的配套起重要作用。

第3.5.7条风景区规划应控制和降低各项污染程度,其环境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应符合GB3095-1996中规定的一级标准;

2.地面水环境质量一般应按CB3838-88中规定的第一级标准执行,游泳用水应执行GB9667-88中规定的标准,海水浴场水质标准不应低于GB3097-82中规定的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应符合GB5749-85中的规定;

3.风景区室外允许噪声级应低于CB3096-93中规定的“特别住宅区”的环境噪声标准值;

4.放射防护标准应符合GBJ8-74中规定的有关标准。

4.1 保护培育规划

第4.1.1条保护培育规划应包括查清保育资源,明确保育的具体对象,划定保育范围,确定保育原则和措施等基本内容。

第4.1.2条风景保护的分类应包括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史迹保护区、风景恢复区、风景游览区和发展控制区等,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生态保护区的划分与保护规定:

(1)对风景区内有科学研究价值或其他保存价值的生物种群及其环境,应划出一定的范围与空间作为生态保护区。

(2)在生态保护区内,可以配置必要的研究和安全防护性设施,应禁止游人进入,不得搞任何建筑设施,严禁机动交通及其设施进入。

2.自然景观保护区的划分与保护规定:

(1)对需要严格限制开发行为的特殊天然景源和景观,应划出一定的范围与空间作为自然景观保护区。

(2)在自然景观保护区内,可以配置必要的步行游览和安全防护设施,宜控制游人进入,不得安排与其无关的人为设施,严禁机动交通及其设施进入。

3.史迹保护区的划分与保护规定:

(1)在风景区内各级文物和有价值的历代史迹遗址的周围,应划出一定的范围与空间作为史迹保护区。

(2)在史迹保护区内,可以安置必要的步行游览和安全防护设施,宜控制游人进入,不得安排旅宿床位,严禁增设与其无关的人为设施,严禁机动交通及其设施进入,严禁任何不利于保护的因素进入。

4.风景恢复区的划分与保护规定:

(1)对风景区内需要重点恢复、培育、抚育、涵养、保持的对象与地区,例如森林与植被、水源与水土、浅海及水域生物、珍稀濒危生物、岩溶发育条件等,宜划出一定的范围与空间作为风景恢复区。

(2)在风景恢复区内,可以采用必要技术措施与设施;应分别限制游人和居民活动,不得安排与其无关的项目与设施,严禁对其不利的活动。

5.风景游览区的划分与保护规定:

(1)对风景区的景物、景点、景群、景区等各级风景结构单元和风景游赏对象集中地,可以划出一定的范围与空间作为风景游览区。

(2)在风景游览区内,可以进行适度的资源利用行为,适宜安排各种游览欣赏项目;应分级限制机动交通及旅游设施的配置。并分级限制居民活动进入。

6.发展控制区的划分与保护规定:

(1)在风景区范围内,对上述五类保育区以外的用地与水面及其他各项用地,均应划为发展控制区。

(2)在发展控制区内,可以准许原有土地利用方式与形态,可以安排同风景区性质与容量相一致的各项旅游设施及基地,可以安排有序的生产、经营管理等设施,应分别控制各项设施的规模与内容。

第4.1.3条风景保护的分级应包括特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等四级内容,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特级保护区的划分与保护规定:

(1)风景区内的自然保护核心区以及其他不应进入游人的区域应划为特级保护区。

(2)特级保护区应以自然地形地物为分界线,其外围应有较好的缓冲条件,在区内不得搞任何建筑设施。

2.一级保护区的划分与保护规定:

(1)在一级景点和景物周围应划出一定范围与空间作为一级保护区,宜以一级景点的视域范围作为主要划分依据。

(2)一级保护区内可以安置必需的步行游赏道路和相关设施,严禁建设与风景无关的设施,不得安排旅宿床位,机动交通工具不得进入此区。

3.二级保护区的划分与保护规定:

(1)在景区范围内,以及景区范围之外的非一级景点和景物周围应划为二级保护区。

(2)二级保护区内可以安排少量旅宿设施,但必须限制与风景游赏无关的建设,应限制机动交通工具进入本区。

4.三级保护区的划分与保护规定:

(1)在风景区范围内,对以上各级保护区之外的地区应划为三级保护区。

(2)在三级保护区内,应有序控制各项建设与设施,并应与风景环境相协调。

第4.1.4条保护培育规划应依据本风景区的具体情况和保护对象的级别而择优实行分类保护或分级保护,或两种方法并用,应协调处理保护培育、开发利用、经营管理的有机关系,加强引导性规划措施。

4.2 风景游赏规划

第4.2.1条风景游览欣赏规划应包括景观特征分析与景象展示构思;游赏项目组织;风景单元组织;游线组织与游程安排;游人容量调控;风景游赏系统结构分析等基本内容。

第4.2.2条景观特征分析和景象展示构思,应遵循景观多样化和突出自然美的原则,对景物和景观的种类、数量、特点、空间关系、意趣展示及其观览欣赏方式等进行具体分析和安排;并对欣赏点选择及其视点、视角、视距、视线、视域和层次进行分析和安排。

第4.2.3条游赏项目组织应包括项目筛选、游赏方式、时间和空间安排、场地和游人活动等内,并遵循以下原则:

1.在与景观特色协调,与规划目标一致的基础上,组织新、奇、特、优的游赏项目;

2.权衡风景资源与环境的承受力,保护风景资源永续利用;

3.符合当地用地条件、经济状况及设施水平;

4.尊重当地文化习俗、生活方式和道德规范。

第4.2.4条游赏项目内容可在表4.2.4中择优并演绎。

游赏项目类别表表4.2.4

游赏类别游赏项目

1.野外游

①消闲散步②郊游野游③垂钓④登山攀岩⑤骑驭

2.审美欣

赏①揽胜②摄影③写生④寻幽⑤访古⑥寄情⑦鉴赏⑧品评⑨写作⑩创作

3.科技教

育①考察②探胜探险③观测研究④科普⑤教育⑥采集⑦寻根回归⑧文博展览⑨纪念⑩宣传

4.娱乐体

育①游戏娱乐②健身③演艺④体育⑤水上水下运动⑥冰雪活动⑦沙草场活动⑧其他体智技能运动

5.休养保

健①避暑避寒②野营露营③休养④疗养⑤温泉浴⑥海水浴⑦泥沙浴⑧日光浴⑨空气浴⑩森林浴

6.其他①民俗节庆②社交聚会③宗教礼仪④购物商贸⑤劳

作体验

第4.2.5条风景单元组织应把游览欣赏对象组织成景物、景点、景群、园苑、景区等不同类型的结构单元,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依据景源内容与规模、景观特征分区、构景与游赏需求等因素进行组织;

2.使游赏对象在一定的结构单元和结构整体中发挥良好作用;

3.应为各景物间和结构单元间相互因借创造有利条件。

第4.2.6条景点组织应包括景点的构成内容、特征、范围、容量;景点的主、次、配景和游赏序列组织;景点的设施配备;景点规划一览表等四部分。

第4.2.7条景区组织应包括:景区的构成内容、特征、范围、容量;景区的结构布局、主景、景观多样化组织;景区的游赏活动和游线组织;景区的设施和交通组织要点等四部分。

第4.2.8条游线组织应依据景观特征、游赏方式、游人结构、游人体力与游兴规律等因素,精心组织主要游线和多种专项游线,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游线的级别、类型、长度、容量和序列结构;

2.不同游线的特点差异和多种游线间的关系;

3.游线与游路及交通的关系。

第4.2.9条游程安排应由游赏内容、游览时间、游览距离限定。游程的确定宜符合下列规定:

1.一日游:不需住宿,当日往返;

2.二日游:住宿一夜;

3.多日游:住宿二夜以上。

4.3 典型景观规划

第4.3.1条风景区应依据其主体特征景观或有特殊价值的景观进行典型景观规划。应包括典型景观的特征与作用分析;规划原则与目标;规划内容、项目、设施与组织;典型景观与风景区整体的关系等内容。

第4.3.2条典型景观规划必须保护景观本体及其环境,保持典型景观的永续利用;应充分挖掘与合理利用典型景观的特征及价值,突出特点,组织适宜的游赏项目与活动;应妥善处理典型景观与其他景观的关系。

第4.3.3条植物景观规划应符合以下规定:

1.维护原生种群和区系,保护古树名木和现有大树,培育地带性树种和特有植物群落;

2.因境制宜地恢复、提高植被覆盖率,以适地适树的原则扩大林地,发挥植物的多种功能优势,改善风景区的生态和环境;

3.利用和创造多种类型的植物景观或景点,重视植物的科学意义,组织专题游览环境和活动;

4.对各类植物景观的植被覆盖率、林木郁闭度、植物结构、季相变化、主要树种、地被与攀缘植物、特有植物群落、特殊意义植物等,应有明确的分区分级的控制性指标及要求;

5.植物景观分布应同其他内容的规划分区相互协调;在旅游设施和居民社会用地范围内,应保持一定比例的高绿地率或高覆盖率控制区。

第4.3.4条建筑景观规划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维护一切有价值的原有建筑及其环境,严格保护文物类建筑,保护有特点的民居、村寨和乡土建筑及其风貌;

2.风景区的各类新建筑,应服从风景环境的整体需求,不得与大自然争高低,在人工与自然协调融合的基础上,创造建筑景观和景点;

3.建筑布局与相地立基,均应因地制宜,充分顺应和利用原有地形,尽量减少对原有地物与环境的损伤或改造;

4.对风景区内各类建筑的性质与功能、内容与规模、标准与档次、位置与高度、体量与体形、色彩与风格等,均应有明确的分区分级控制措施;

5.在景点规划或景区详细规划中,对主要建筑宜提出:(1)总平面布置;(2)剖面标高;(3)立面标高总框架;(4)同自然环境和原有建筑的关系等四项控制措施。

第4.3.5条溶洞景观规划应符合以下规定:

1.必须维护岩溶地貌、洞穴体系及其形成条件,保护溶洞的各种景物及其形成因素,保护珍稀、独特的景物及其存在环境;

2.在溶洞功能选择与游人容量控制、游赏对象确定与景象意趣展示、景点组织与景区划分、游赏方式与游线组织、导游与赏景点组织等方面,均应遵循自然与科学规律及其成景原理,兼顾洞景的欣赏、科学、历史、保健等价值,有度有序地利用与发挥洞景潜力,组织适合本溶洞特征的景观特色;

3.应统筹安排洞内与洞外景观,培育洞顶植被,禁止对溶洞自然景物滥施人工;

4.溶洞的石景与土石方工程、水景与给排水工程、交通与道桥工程、电源与电缆工程、防洪与安全设备工程等,均应服从风景整体需求,并同步规划设计;

5.对溶洞的灯光与灯具配置、导游与电器控制,以及光象、音响、卫生等因素,均应有明确的分区分级控制要求及配套措施。

第4.3.6条竖向地形规划应符合以下规定:

1.维护原有地貌特征和地景环境,保护地质珍迹、岩石与基岩、土层与地被、水体与水系,严禁炸山采石取土、乱挖滥填盲目整平、剥离及覆盖表土,防止水土流失、土壤退化、污染环境;

2.合理利用地形要素和地景素材,应随形就势、因高就低地组织地景特色,不得大范围地改变地形或平整土地,应把未利用的废弃地、洪泛地纳入治山理水范围加以规划利用;

3.对重点建设地段,必须实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不得套用“几通一平”的开发模式,应统筹安排地形利用、工程补救、水系修复、表土恢复、地被更新、景观创意等各项技术措施;

4.有效保护与展示大地标志物、主峰最高点、地形与测绘控制点,对海拔高度高差、坡度坡向、海河湖岸、水网密度、地表排水与地下水系、洪水潮汐淹没与浸蚀、水土流失与崩塌、滑坡与泥石流灾变等地形因素,均应有明确的分区分级控制;

5.竖向地形规划应为其他景观规划、基础工程、水体水系流域整治及其他专项规划创造有利条件,并相互协调。

4.4 游览设施规划

第4.4.1条旅行游览接待服务设施规划应包括游人与游览设施现状分析;客源分析预测与游人发展规模的选择;游览设施配备与直接服务人口估算;旅游基地组织与相关基础工程;游览设施系统及其环境分析等五部分。

第4.4.2条游人现状分析,应包括游人的规模、结构、递增率、时间和空间分布及其消费状况。

第4.4.3条游览设施现状分析,应表明供需状况、设施与景观及其环境的相互关系。

第4.4.4条客源分析与游人发展规模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析客源地的游人数量与结构、时空分布、出游规律、消费状况等;

2.分析客源市场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

3.预测本地区游人、国内游人、海外游人递增率和旅游收入;

4.游人发展规模、结构的选择与确定,应符合表4.4.4的内容要求;

5.合理的年、日游人发展规模不得大于相应的游人容量。

游人统计与预测表4.4.4

项目年

海外游人

国内游人本地游人三项合计年游人规

(万人/年)

年游人容

(万人/年)

注数量增率

第4.4.5条游览设施配备应包括旅行、游览、饮食、住宿、购物、娱乐、保健和其他等八类相关设施。应依据风景区、景区、景点的性质与功能,游人规模与结构,以及用地、淡水、环境等条件,配备相应种类、级别、规模的设施项目。

1.旅宿床位应是游览设施的调控指标,应严格限定其规模和标准,应做到定性、定量、定位、定用地范围,并按(4.4.5-1)式计算。

床位数=平均停留天数×年住宿人数/年旅游天数×床位利用率(4.4.5-1)

2.直接服务人员估算应以旅宿床位或饮食服务两类游览设施为主,其中,床位直接服务人员估算可按(4.4.5-2)计算:

直接服务人员=床位数×直接服务人员与床位数比例(4.4.5-2) (式中,直接服务人口与床位数比例:1:2-1:10)

第4.4.6条游览设施布局应采用相对集中与适当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应方便游人,利于发挥设施效益,便于经营管理与减少干扰。应依据设施内容、规模、等级、用地条件和景观结构等,分别组成服务部、旅游点、旅游村、旅游镇、旅游城、旅游市等六级旅游服务基地,并提出相应的基础工程原则和要求。

第4.4.7条旅游基地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

1.应有一定的用地规模,既应接近游览对象又应有可靠的隔离,应符合风景保护的规定,严禁将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保健、机动交通等设施布置在有碍景观和影响环境质量的地段;

2.应具备相应的水、电、能源、环保、抗灾等基础工程条件,靠近交通便捷的地段,依托现有游览设施及城镇设施;

3.避开有自然灾害和不利于建设的地段。

第4.4.8条依风景区的性质、布局和条件的不同,各项游览设施既可配置在各级旅游基地中,也可以配置在所依托的各级居民点中,其总量和级配关系应符合风景区规划的需求,应符合表4.4.8的规定。

游览设施与旅游基地分级配置表表4.4.8

4.5 基础工程规划

第4.5.1条风景区基础工程规划,应包括交通道路、邮电通讯、给水排水和供电能源等内容,根据实际需要,还可进行防洪、防火、抗灾、环保、环卫等工程规划。

第4.5.2条风景区基础工程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风景区保护、利用、管理的要求;

2.同风景区的特征、功能、级别和分区相适应,不得损坏景源、景观和风景环境;

3.要确定合理的配套工程、发展目标和布局,并进行综合协调;

4.对需要安排的各项工程设施的选址和布局提出控制性建设要求;

5.对于大型工程或干扰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及其规划,应进行专项景观论证、生态与环境敏感性分析,并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第4.5.3条风景区交通规划,应分为对外交通和内部交通两方面内容。应进行各类交通流量和设施的调查、分析、预测,提出各类交通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等内容。

1.对外交通应要求快速便捷,布置于风景区以外或边缘地区;

2.内部交通应具有方便可靠和适合风景区特点,并形成合理的网络系统;

(完整版)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5)

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5) 1 规划目的 为加强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的科学性和连续性,贯彻“科学规划、统一 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基本原则,统筹泰山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 旅游发展和周边社区之间的关系,特修编本规划。 2 规划范围与面积 2.1 风景名胜区范围 泰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38平方公里,包括泰山主景区、蒿里山-灵应 宫景区和灵岩寺景区三大部分。外围保护地带面积120.9平方公里。 泰山主景区(含岱庙地区)面积为109.2平方公里,南侧以环山路北侧 人行道北缘线为界,包含红门路、通天街中心线两侧各50米范围和岱庙 (含遥参亭和双龙池)四周向外扩100米范围。东侧主要以农业观光路, 局部以自然等高线为界;北侧从牛山口村西向北接现有道路,局部以泰山 林场管辖范围为界;西北侧、西侧主要以济南与泰安行政区划为界;西南 侧以泰山林场管辖范围、规划道路、自然地形和曹家庄水库坝沿自然地形 接环山路为界。 蒿里山-灵应宫景区面积为0.3平方公里,以蒿里山周边道路(西至龙潭路,北至铁路用地南边界,南达灵山大街,东至校场街)和灵应宫文物保 护范围(单体外围10米范围)为界。 灵岩寺景区面积为28.5平方公里,基本遵循1993年国务院批复范围,东、北分别以方山东侧、北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南以鸡鸣山至明 孔山南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西以鸡鸣山及北侧山体的西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 2.2核心景区 核心景区与风景名胜区一级保护区重合,面积53.7平方公里,占风景 名胜区总面积的38.4%。 2.3外围保护地带 规划范围以外设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面积119.7平方公里。其中泰山 主景区和蒿里山-灵应宫景区的外围保护地带连成一区,北侧、西北侧、西 侧以风景区范围外第一道山脊线为界,局部以马套村和曹家庄村行政边界 为界,西南侧、南侧、东南侧以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中的环境协调区边界为界,东侧、东北侧以大津口乡行政边界为界,面积约118平方公里。灵岩 寺景区的外围保护地带西起104国道(灵岩广场),包括沿灵岩路南北两 侧各300m范围内的区域,东以灵岩寺景区边界为界,面积为1.7平方公里。

2017年景区旅游公司三年发展战略规划

2017年景区旅游公司三年发展战略规划 一、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计划 (2)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2) (二)公司近期发展目标 (3) 二、公司的发展计划 (4) (一)业务开发计划 (4) 1、酒店业务 (4) 2、索道缆车业务 (4) 3、旅游客运业务 (5) 4、旅行社业务 (5) (二)人员培养扩充计划 (6) (三)市场开发与营销网络建设计划 (6) (四)融资计划 (7) (五)组织机构调整计划 (8) 三、发展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和面临的主要困难 (9) (一)发展计划所依据的主要假设条件 (9) (二)面临的主要困难 (9) 四、确保实现发展计划的主要措施 (10) 五、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10)

一、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计划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创造生活新方式,引领旅游业发展新潮头”、“敬业职业、诚信规范,成就旅客每一次完美的旅程”、“以人为本、共创共赢,演绎员工精彩人生”、“开放合作、阳光自信、简约激情、刚健自强,实现和谐发展”的核心价值观,以保护自然和人文资源、提升景区形象和旅客满意度为要旨,以XY、DJ为核心,面向国内国际旅游市场,把握旅游消费理念不断升级的趋势,坚持走旅游专业化的道路。以现有经营格局为基础,以人性化服务为方向,充分整合利用公司已有业务资源,持续提升业务水准,创新培育休闲度假等热点产品,适度扩大规模、增强核心景区服务设施的承载能力;坚持XY品牌化发展,巩固并稳步推进跨区域业务扩展实力,构筑区域性旅游综合体;抓住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建设的机遇,推进旅游与文化、创意、体育、农业、林业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打造著名品牌,走专业化、特色化、信息化、集约化发展道路,把公司培育成为实力雄厚、业绩突出、人本亲和的国内一流旅游产业集团。 公司将以首次发行为契机,通过规范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相应的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旅游业务布局,丰富服务产品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提高核心景区的服务设施承载能力,有效增强区域性行业竞争优势、确立领先地位;同时,依托公司长期积累的丰富管理经验和

风景名胜区规划教程纲要

风景名胜区规划课程纲要 主要参考书目及文件: 1.《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建工出版社,1999 2.《风景名胜研究》,同济大学出版社,1988 3.《中国园林》杂志 4.《国家公园》,中国林业出版社,2000 5.《中国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管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6.《中国名山风景区》,清华大学出版社,1996 7.《风景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实施手册》,建工出版社,2003 8.《加拿大的自然保护区管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9.《峨眉山》、《庐山》、《承德避暑山庄与外八庙》等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系列丛书,建工出版社,1995 相关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d07642504.html, https://www.360docs.net/doc/d07642504.html, https://www.360docs.net/doc/d07642504.html, https://www.360docs.net/doc/d07642504.html, ●风景区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1.综合分析评价现况;(风景资源调查、分类与评价) 2.明确风景区的性质、目标和途径 3.组织景物、调动景感潜能 4.确定风景区结构布局框架 5.完善风景游赏系统 6.对规划提出相应的实施步骤和措施 ●风景区范围确定 1.确定风景区范围的原则 (1)景源特征及其生态环境的完整性与统一性; (2)历史文化与社会的连续性; (3)地域单元的相对独立性; (4)风景保护、利用、管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2.划定风景区范围的界限的规定 (1)必须有明确的地形标志物为依托,既能在地形图上标出,又能在现场立桩标界; (2)地形图上的标界范围,应是风景区面积的计量依据; (3)规划阶段的所有面积计量,均应以同精度的地形图的投影面积为准;●风景区性质的确定 依据风景区的典型景观特征、游览欣赏特点、资源类型、区位因素,以及发展对策与功能选择来确定。(风景特征、主要功能、风景区级别三方面) ●风景区发展的自身性基本目标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1.融汇审美与生态,文化与科技价值于一体的风景区域; 2.具备与功能相适应的游览设施和时代活力的社会单元;

泰山风景区总体规划

第二部分泰山风景区总体规划(2000—2020) (文本摘录) 一、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的科学性和连续性,统筹泰山资源保护和旅游发展之间的关系,特制定《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20)》。 第2条依据(略) 第3条规划适用范围 泰山风景名胜区的规划面积为156km’,包括泰山主景区和灵岩寺景区两大部分。泰山主景区(含蒿里山一灵应宫一岱庙地区)面积为148.6km2。东以泰佛路和泰历路为界,南以环山路为界,西以马套至花坦的道路为界,南端延伸至岱庙、灵应宫和蒿里山;灵岩寺景区面积为7.6km2,规划范围基本以泰山林场管辖范围为界。 规划范围以外设缓冲区,主景区周围的缓冲区面积约40km2,西北侧以规划范围以外1000m为界,西南侧以京沪铁路为界,局部扩大至大河水库南岸,南侧基本涵盖泰安旧城,东侧和东北侧边界为环山公路以外lkm,局部扩大至安家林水库和刘家庄水库东岸。灵岩寺景区的缓冲区面积约3.5km2,以规划范围以外100m为界,西南侧局部扩大。 第4条规划期限 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期限为2001年至2020年。共分三期: 近期:2001年至2005年; 中期:2006的至2010年; 远期:2011年至2020年。 第5条规划原则 1.可操作性原则:是本次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的核心原则。即规划要为管理服务,应成为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保护、建设和管理泰山的有力工具。具体措施包括制定分区规划,在分区层次上控制人类活动、设施建设和用地性质,从而使管理者依据分区控制规划的内容实施管理;时间上,远期规划和中期规划为目标规划和战略规划,重点明确大的方向性原则,同时为中远期规划实施留有一定弹性;近期规划为实施性规划,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落实目标规划与战略规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第1章总则 第2章术语 第3章一般规定 3.1 基础资料与现状分析 3.2 风景资源评价 3.3 范围、性质与发展目标 3.4 分区、结构与布局 3.5 容量、人口及生态原则 第4章专项规划 4.1 保护培育规划 4.2 风景游赏规划 4.3 典型景观规划 4.4 游览设施规划 4.5 基础工程规划 4.6 居民社会调控规划 4.7 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4.8 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4.9 分期发展规划 第5章规划成果与深度规定 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GB50298-1999)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适应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发展的需要,优化风景区用地布局,全面发挥风景区的功能和作用,提高风景区的规划设计水平和规范化程度,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审定公布的各类风景区的规划。 第1.0.3条风景区按用地规模可分为小型风景区(20km2以下)、中型风景区(21-100km2)、大型风景区(101-500km2)、特大型风景区(500km2以上)。 第1.0.4条风景区规划应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二个阶段进行。大型而又复杂的风景区,可以增编分区规划和景点规划。一些重点建设地段,也可以增编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1.0.5条风景区规划必须符合我国国情,因地制宜地突出本风景区特性。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应当依据资源特征、环境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统筹兼顾,综合安排。 2.应严格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原有景观特征和地方特色,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良性循环,防

风景区总体规划

风景区总体规划 贵州省盘县石桥镇妥乐村总体规划 姓名:张纪元 学号:20110555176 指导老师:周丽 日期: 2014.6.21 贵州省盘县石桥镇妥乐村总体规划 目录 一、项目背景(一)自然条件(二)人文历史 二、规划依据 三.规划理念 四、设计说明 五、道路系统规划 六、功能分区 1.民俗观光旅游区 2. 寻古觅踪区 3.自然野趣密林区 4.民俗风情体验区 七、局部景点规划 1.滨河地带 2.古银杏苑 一.项目背景(一).自然条件妥乐古银杏风景区

位于距盘县城关镇35km 之石桥镇妥乐村。妥乐古银杏村位于盘县石桥镇,距盘县新城红果25公里的石桥镇妥乐村 是贵州省级风景名胜区之一,这里流水潺潺,古树绵绵, 小桥映虹,奇峰傍寺。全村拥有古银杏1200余株,胸径一 般在50一150cm,最大220cm。一般树龄在300年以上, 最长者为500余年,树干高达几十米。是世界上古银杏生 长密度最高、保存最完好的地方。主要居住民族有彝、白、汉,村寨总人口1713人,少数民族人口比例34%,人均年 收入3728元。2008年10月,妥乐村被批准为“贵州省摄 影家协会创作基地”。银杏树是繁茂生长在3亿——1.7亿 年前,古生代二迭纪至中生代三迭纪侏椤纪时期,第四纪 冰川期后仅在我国山东、贵州有少量保存。是地球遗留下 来的古植物,人称“活化石”,银杏树的树形、叶片奇特、 精巧,四季分明,春天青翠,秋天金黄,其果实“白果” 可以人药,是不可多得的观赏树种。(二).人文历史据考证,妥乐村600 多年前为彝族聚居地,因明初西南屯军而变为彝汉杂居。随着历史发展,妥乐村居民虽有所演化,但“人树相依”的文化却亘古未变。西南林业大学专家研究认为,这种文化有个性鲜明的特色和博大精深的内涵, 可以概括为一种新的文化形态——树文化之魅力村寨。目 前该校正在妥乐筹备成立中国第一个树文化研究基地。贵 州旅游“十二五规划”也将妥乐村列为特色村寨,纳入乡

广州白云山风景区旅游规划文本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5) Comprehensive Plan for Baiyunshan Scenic Area, Guangzhou 文本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5, 目录 文本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景区范围、定位与发展目标……………………………………2 第三章规划分区、结构和布局…………………………………………2 第四章游人容量及生态原则…………………………………………3 第五章核心保护区保护规划…………………………………………4 第六章保护培育规划…………………………………………………7 第七章典型景观规划…………………………………………………8 第八章风景游赏规划…………………………………………………10 第九章游览设施规划…………………………………………………17 第十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18 第十一章道路交通规划………………………………………………19 第十二章市政设施规划………………………………………………21 第十三章消防规划……………………………………………………21 第十四章居民社会调控规划…………………………………………21 第十五章经济发展引导规划…………………………………………21 第十六章分期发展规划………………………………………………22 第十七章外围保护地带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31 第十八章环境影响

评价......................................................23 第十九章附则 (24) I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Guangzhou Urban Planning & Design Survey Research Institute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5) Comprehensive Plan for Baiyunshan Scenic Area, Guangzhou 文本 附图 核心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范围图 规划设计总图 风景游赏规划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发挥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的功能和作用,有效地保护、合理地开发利用与科学地经营管理风景区,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文本适用于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各地块及各类用地的保护、土地利用、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文本与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图纸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第四条本文本涉及指标及其定量数据,是结合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特点而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第五条规划年限为近期,2009,2015年,远期,2016,2025年,并考虑2025年以后的远景发展。 第二章景区范围、定位与发展目标 第六条风景区规划范围面积为21.80平方公里。 第七条风景区定位

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北京:故宫博物院、天坛公园、颐和园、八达岭长城。 天津:天津古文化街旅游区(津门故里)、天津盘山风景名胜区。 河北:秦皇岛市山海关景区、保定市安新白洋淀景区、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 山西:大同市云冈石窟、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辽宁:沈阳市植物园、大连老虎滩海洋公园.老虎滩极地馆。 吉林:长春市伪满皇宫博物院、长白山景区。 黑龙江:哈尔滨市太阳岛公园。 上海:上海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上海野生动物园。 江苏:南京市钟山风景名胜区-中山陵园风景区、中央电视台无锡影视基地三国水浒景区、苏州市拙政园、苏州市周庄古镇景区。 浙江: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温州市雁荡山风景名胜区、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 安徽:黄山市黄山风景区、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 福建: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名胜区、南平市武夷山风景名胜区。 江西: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吉安市井冈山风景旅游区。 山东:烟台市蓬莱阁旅游区、济宁市曲阜明故城(三孔)旅游区、泰安市泰山景区。 河南:登封市嵩山少林景区、洛阳市龙门石窟景区、焦作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

湖南:衡阳市南岳衡山旅游区、张家界武陵源旅游区。 湖北:武汉市黄鹤楼公园、宜昌市三峡大坝旅游区。 广东:广州市长隆旅游度假区、深圳华侨城旅游度假区。 广西:桂林市漓江景区、桂林市乐满地度假世界。 海南:三亚市南山文化旅游区、三亚市南山大小洞天旅游区。 重庆:重庆大足石刻景区、重庆巫山小三峡-小小三峡。 四川: 成都市青城山--都江堰旅游景区、乐山市峨眉山景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旅游景区。 贵州:安顺市黄果树大瀑布景区、安顺市龙宫景区。 云南:昆明市石林风景区、丽江市玉龙雪山景区。 陕西:西安市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西安市华清池景区、延安市黄帝陵景区。 甘肃:嘉峪关市嘉峪关文物景区、平凉市崆峒山风景名胜区。 宁夏:石嘴山市沙湖旅游景区、中卫市沙坡头旅游景区。 新疆:新疆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吐鲁番市葡萄沟风景区、阿勒泰地区喀纳斯景区。

风景名胜区规划

风景名胜区规划 一:名词解释 1.景源:能够作为观赏性的景物的资源。 2.景物:具有观赏,科学文化机制的客观存在的物体,是风景名胜构成的基础要素,是具有独立欣赏价值的风景素材客体。大体可分为:山,水,植物,动物,空气,光,建筑,其他等8类。 3.景点由若干个相关联的景物所构成的,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并具有审美特征的基本境域单位。 4.景观:可以引起视觉感受的某种现象,或一定区域内具有特征点景象。是按照美学观点完整结合而构成的景物组合,并被人的各种感官所接受,形成美的感受。 5.景区:根据景源类型,景观特征或游赏要求而划定的用地范围,包含有较多景物,景观或若干景群,形成相对独立的分区特征。 6.风景名胜区: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7.游人容量:指是在保持景观稳定性,保障游人游赏质量和舒适安全,以及合理利用资源的前提下,单位时间,一定规矩单位内所能容纳的游人数量,是限定某时,某地游人数量的警戒值。 8.设施容量:指一个旅游区的基础设施在可接受的条件下能够满足的游客最大量。 9.社会容量旅:游地居民对旅游者数量和行为最大的容忍上限。由于旅游者与接待地居民常在种族、文化、经济、宗教、生活习俗等方面存在差异,故旅游者的出现必然对居民造成一种心理影响。如果游客数量过多,对当地居民会产生一种心理压力。随着旅游者的大量涌入,还会造成物价上涨,使当地居民对发展旅游业产生抵触和不满。 10.生态容量:指一定时间内旅游区的生态环境不致退化或者短时自行恢复的前提下,可以安全承载游人活动量,既能接受的游客数量 二:问答题: 1.风景名胜资源的本质属性是什么?其特性是什么? 风景名胜资源的本质属性是1.自然属性,在被规划为风景名胜资源之前是一种普通的自然资源。自然属性是风景名胜资源的最根本属性。2.社会属性,在被人们欣赏的同时,也是人类社会的产物,在自然资源的基础上,加上了人类的劳动和思想,也就变成了风景名胜资源,3.政治属性,风景名胜资源是属于整个国家甚至整个世界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大部分国家都要通过立法来保护国家的风景名胜资源。4.经济属性,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逐渐赋予了经济属性,但是还不能完全用经济量来衡量。 特征:1整体有用性,各种要素相互影响,且都有作用。2. 空间的固定性,在某个地方形成,具有区域性,无法移动。3.时间的无限性,其中数量,质量和周围的环境随着时间的改变而改变,风景名胜资源要得到延续,是建立在人文和自然资源不遭到破坏的前提下。4.景观的不可复制性,一旦被复制,就失去了其自然和文化背景,也就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5.景观的共享性,不仅表现在一定的区域类,在区域外也具有共享性。6景观的开放性,通过对周围的自然和人文环境进行吸收和渗透,具有开放性和运动性。 2.风景名胜区的发展经历了哪些阶段?目前在建设和管理方面的现状如何? 发展阶段:1.风景名胜区的无序阶段(1949—1977),除了重点地区外,大多数的风景名胜区都没有进入保护范围。2.风景名胜区的起步阶段(1978—1994)从1982年国务院审定了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至199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工

青龙湖风景区总体规划方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风景区范围、性质 (4) 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 (5) 第四章规划目标及发展规模 (6) 第五章规划分区、结构、布局 (10) 第六章保护培育规划 (12) 第七章核心景区规划 (26) 第八章绿化培育规划 (27) 第九章风景游赏规划 (29) 第十章典型景观规划 (33) 第十一章游览设施规划 (34) 第十二章基础工程规划 (36) 第十三章社会经济规划 (42) 第十四章防灾减灾规划 (48) 第十五章环境影响评价 (54) 第十六章近期建设规划 (55) 第十七章规划实施策略 (58) 第十八章附则 (5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保护青龙湖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的资源和全面发挥其功能和作用,指导合理利用与科学建设、依法管理风景区,特制定《青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及附件(规划说明书及基础资料汇编),规划成果中的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使用,在本规划范围内及有关区域的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本规划适用于风景区内的各类用地保护、利用和建设管理,文本涉及的指标和数据是结合风景区的性质和特色而制定,未涉及到的指标和数据均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规划指导思想 1、坚持严格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思想,保护山岳地貌和森林生态环境, 加强植被培育; 2、严格保护自然水系,加强水土保持; 3、建立和完善山岳森林生态群落结构,适度调整林相;营造森林生 态群落景观; 4、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重点展示山水、森林群落自然景观和古 寨遗址;

旅游景区规划案例

旅游景区规划案例 项目名称: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xxxx xxxx 旅游局托委 单位: xx位:生态旅游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 林业科技大学森林旅游研究中心xx xx 项目总负责:教授 xx 项目负责人: xx xx xx参 xx 振华刘破浪员:人加 琳xx xx xx 兵 旅游景区规划案例 错误!未定义书签。 ............................................. 7.2 植被景观恢复区 错误!未定义书签。图纸目录........................................................................ 错误! 未定义书签。.............................................. 7.3古树名木的保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导言................................................................................ 错误! 未定义书签。......................................................... 7.4环境卫生 错误!未定义书签。................................................. 81.建设环境条件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旅游区服务设施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8.1一般规定............................. 1.1阳山古村落建设现状概述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8.2旅游管理 1.2旅游资 源综合评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8.3餐饮、住宿1.3旅游发展潜力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8.4医疗卫生.错误!未定 义书签。2. 规划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8.5错误!未定义书签。导 游标志........................................................... 2.1规划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全. 错误!未定义书签。规划依据2.2.......................................................... 8.6安 错误!未定义书签。............................................................ 工程管线规划 2.3发展 目标定位和功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9

某景区旅游总体规划课件(doc 72页)

第一章规划总则 一、规划性质 本规划是行唐县牛王寨景区旅游总体规划,是该景区范围内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二、规划范围 本次牛王寨景区的规划范围为:东至寺庄村,西连牛下口、程家庄村,北至王下口村,南与邢家庄村相连。总规划面积为6.20平方公里。 三、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二)部门规章、标准规范 ?国家标准GB/T18971-2003《旅游规划通则》 ?国家标准GB/T18972-2003《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 ?国家标准GB/T17775-2003《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03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2000年报10月26日国家旅游局第12号令发

布)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 1-199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WF D5-2000》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 ?《机动车辆允许噪音标准GB1495-7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UDC613.3GB 5749-85》 ?《景观娱乐用水标准GB12941-91》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三)相关文件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 ?《河北省旅游条例》(2004) ?《河北省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07) ?《河北省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发展规划》(2008-2020) ?《石家庄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02) ?《行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 ?《行唐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9-2020) ?《行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 ?《行唐县志》 ?行唐县旅游与文史资料 ?牛王寨旅游开发相关资料 ?其他相关资料 四、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生态为本,保护优先,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规划,注重可持续发展。依托本规划区内丰富的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加大旅游开发的力度,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独特性为卖点,“发展大旅游、建设大市场、形成大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本规划区旅游

浙江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导则

浙江省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评估导则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零一五年九月

前言 为促进风景名胜区规划科学编制,依法、合理、有效实施,更好发挥规划对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管理的引领作用,导则编制组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参考相关规划实施评估要求,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并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6章,主要包括总则、风景名胜区规划适应性评估、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状态评估、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建设评估、风景名胜区管理与政策评估、评估结论和建议。 各地可根据实际深化或细化。编制中应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 本导则组织编制单位: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本导则主编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员:杨永康、张秀珍、陈超、高黑、王铮忾、马仲坤。 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员:顾浩、陈航、吴毅峰、郑轶民。

目录 1 总则 (1) 2风景名胜区规划适应性评估 (2) 2.1风景名胜区外部条件的发展变化评估 (2) 2.2风景名胜区自身的发展变化评估 (2) 2.3风景名胜区发展诉求评估 (2) 3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状态评估 (3) 3.1山水格局保护状态评估 (3) 3.2景源保护状态评估 (3) 3.3生态环境保护状态评估 (4) 3.4生物多样性保护状态评估 (4) 4.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建设评估 (6) 4.1规划强制性内容的执行情况评估 (6) 4.2规划阶段性目标的落实情况评估 (6) 4.3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的建设状况评估 (6) 5.风景名胜区管理与政策评估 (7) 5.1风景名胜区管理主体评估 (7) 5.2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评估 (7) 5.3风景名胜区公共政策评估 (7) 6.评估结论和建议 (8)

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5)

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5) 规划文本 规划委托单位:黄山市人民政府规划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零零六年九月

项目名称: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5) 项目委托单位:黄山市人民政府 规划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法人代码:72146607—0 证书等级:甲级[建] 城规编第(021004)规划顾问 吴良镛两院院士 秦佑国教授清华大学建筑学院院长 陈素伟高级工程师 郑光中教授 左川教授 单德启教授 胡学凡原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江 山原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程迎峰 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项目主持人 尹稚教授清华规划院院长 项目负责人 杨锐教授清华大学景观学系系主任 项目组成员 庄优波博士 袁南果硕士 邹桂武高级工程师 罗婷婷硕士 崔宝义硕士 刘晓冬硕士 祁黄雄博士后 王萌硕士 王彬汕讲师 杜鹏飞副教授 林瑾硕士 龚道孝硕士 陈海燕硕士

.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条目的 (1) 第二条依据 (1) 第三条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2) 第四条规划期限 (2) 第二章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 (3) 第五条规划范围 (3) 第六条缓冲区范围 (3) 第七条性质 (3) 第三章资源评价 (4) 第八条资源价值 (4) 第九条资源特征 (4) 第十条资源分类 (5) 第十一条资源重要性评价 (7) 第十二条资源敏感度评价 (10) 第四章目标体系规划与发展规模 (14) 第十三条目标体系的层次 (14) 第十四条无期限目标 (14) 第十五条资源与环境保护长期目标 (14) 第十六条游客管理长期目标 (15) 第十七条社区管理与多方合作长期目标 (15) 第十八条组织效率长期目标 (16) 第十九条瞬时游客容量 (17) 第二十条全区游客容量 (21) 第二十一条市场游客规模预测 (21) 第二十二条规划总人口规模 (21) 第五章战略规划 (23) 第二十三条科学管理战略 (23) 第二十四条资源整体保护战略 (23) 第二十五条游客管理战略 (23) 第二十六条统筹社区发展战略 (24) 第二十七条区域统筹战略 (24) 第二十八条伙伴合作战略 (25) 第二十九条文化资源保护与挖掘战略 (25) 第六章规划结构与用地布局 (26) 第三十条用地布局结构 (26)

大纵湖风景区旅游总体规划

半湾湖水千江月,一粒沉沙万斛珠
——郑板桥

大纵湖旅游开发纲要
大纵湖旅游开发纲要
直指主题——大纵湖旅游开发三问?
1、走什么路? 2、举什么旗? 3、做什么事?
1、走什么路?——卓然不群的原生湿地开发模式
策划大纵湖旅游的新走向和差异化,必须要看看现在大纵湖走的是什么路,存在什么问题? 与盐城大纵湖形成对比
2、举什么旗? 中国原生态湿地度假目的地 游快乐之湖,距自然最近 天下蟹堡,醉意人生 3、做什么事?
? ? ? 一张旅游名片——蟹堡旅游名片 两条旅游线路——“太阳光”:水上游线;“四季花”:陆上游线 四种打造方式——设施娱乐化、场景戏剧化、景观故事化、文化百姓化

第一章 背景篇 Project Background

一、规划地概况
1、水城兴化
兴化市位于长江中下游里下河腹地,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文化 底蕴深厚,生态自然环境优越,素有“鱼米水乡”之称,是国家级生 态示范区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2、人文兴化
兴化市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的文化古城, 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优秀历史,人文荟萃,文化底蕴深厚,名人辈出 。《水浒传》作者施耐庵和扬州八怪郑板桥被誉为国际级文化名人, 南宋岳飞率部抗金留下了乌巾荡、旗杆荡、得胜湖人文美妙传说等故 事,大文学家范仲淹、文艺评论家刘熙载、中原才子宗臣、明朝三任 宰相高谷、吴生生、李春芳等一大批历代名贤名家都给我们留下了很 多珍贵的人文旅游资源,全市至今保留着许多古民居、古街巷及一系 列历史文化遗迹。
3、生态兴化
兴化市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境内一马平川,水网密布,湖泊河 流星罗棋布,纵横交错。区域内得胜湖、大纵湖、郭真湖、乌巾荡、 旗杆荡、黑高荡等五湖八荡及河湖港汊构成了我市优美的田园风光和 独特的里下河原生态湿地旅游资源要素,特别是李中水上森林和缸顾 千岛垛田,每到菜花盛开的春天,鸟语花香,生机盎然,在省内外都 有较高的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

哈尔滨太阳岛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哈尔滨太阳岛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哈尔滨太阳岛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0) 规划总则 1 规划构思及方法 规划以自然与人文风景资源为依托,以解决问题矛盾为突破,以实现城市与风景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目标为导向,统筹研究“江?岛?城”之间的关联关系。规划首先分析总结太阳岛风景区现状风景资源与发展建设优势条件与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规划措施,建立明确的发展目标体系,最后制定科学系统的规划方案和实施对策。 规划坚持生态优先、文化优先、以人为本、创新发展的理念,应用生态规划、系统规划、区域规划三大理论方法,制定保护开发、区域功能、产业发展、品牌营销四大战略,实现生态、游憩、景观、科教、经济五大功能,构筑“多彩魅力太阳岛——生态绿洲?文化之窗?休闲度假天堂”。 规划中应用生态规划、系统规划和区域规划等方法,保护生态环境,减少人群活动对资源环境的干扰,实施生态恢复工程,不断改善动、植物生存环境,构建稳定的生态系统;规划中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以适应多情景发展的需要,重点是用地弹性、容量弹性、规模弹性、项目规划弹性等;规划既要考虑太阳岛风景区内部及哈尔滨市南北城区对风景区规划、建设与发展的决定性作用,也要考虑全省乃至更大区域范围内社会、经济因素对风景区的影响、制约与牵动作用,将太阳岛风景区的保护、管理、开发与利用置于一个开放的区域环境中加以考虑。 2 规划指导思想 规划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制定风景区保护与发展目标体系;体现生态优先、文化优先、以人为本、创新发展的理念,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基本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构筑风景区景观游赏系统、生态保护和培育系统、游览设施系统,形成完整的旅游产品体系,完善风景区游憩审美、科教启智、国土形象、生态基地、引领文明进步的职能;正确处理风景区自身健全发展与“江?岛?城”协调互动发展的关系,完善哈尔滨市“冰城夏都”、“滨水丽都”城市形象,带动松花江滨水经济带振兴,推动哈尔滨市一江两岸繁荣,实现风景区风景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和协调发展。 3 规划原则 (1) 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开发的原则 贯彻国家关于“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方针,将保护、恢复和优化太阳岛原生自然环境和湿地滩岛景观作为首要内容,按合理的环境容量调控景区内旅游开发强度,着力发展生态旅游,恢复太阳岛风景区“碧水、蓝天、白沙、湿地草原”自然风貌。 (2) 坚持文化优先、引领文明进步的原则 规划尊重太阳岛地区历史文化,新景观应体现太阳岛风景区的文脉特征,围绕冰雪艺术、北方民俗、欧陆风情等文化主题,策划丰富多彩的文化景观与健康时尚的休闲旅游项目,全面提升风景区的文化魅力,使太阳岛风景区成为我省文化展示的重要窗口,引领城市社会文明进步。 (3)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旅游发展的原则

陕西关山草原旅游区总体规划

陕西关山草原旅游区总体规划 项目名称:陕西关山草原旅游区总体规划 委托单位:陕西关山草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规划由来 关山草原旅游风景区,位于陕西、甘肃两省接壤的宝鸡市陇县西南部,地处关山山脉的南端,该山脉又称陇山山脉,在地质构造上属于秦岭地槽褶皱带的一部分。是关中平原的西北门户和天然屏障,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是我国内陆地区唯一的以高山草甸为主的具有欧陆风情的省级风景名胜区。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06°31′57″~106°36′30″,北纬34°41′40″~34°45′33″。 本区块内有森林、草地、山峦、丘陵、河谷、川地交织多变,天象和气候自然资源景观独特,春秋相连。这里的地貌与中欧阿尔卑斯山相似,幽涧水泽兼具,草原森林相间,地势广阔,水肥草美,牧马成群,景色秀丽。经过几年的开发具有一定的基础,可满足国内外游客日益增长的“返璞归真、回归自然”的渴求,旅游开发潜力巨大。 此次对关山草原旅游区进行的新一轮规划得到了陕西旅游集团在整体开发、技术与资金方面的支持,为关山草原旅游区的开发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对关山的开发提出新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让关山这个绿色瑰宝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为合理利用生态旅游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进而提高周边区块的生活质量创造良好条件,实现资源保护与旅游业发展的有机结合和良性循环,确保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陕西省旅游集团于2006年9月正式委托北京达沃斯巅峰旅游规划设计院编制《陕西关山旅游区总体规划》。 景区概况 关山草原旅游风景区,位于陕西、甘肃两省接壤的宝鸡市陇县西南部,地处关山山脉的南端,该山脉又称陇山山脉,在地质构造上属于秦岭地槽褶皱带的一部分。是关中平原的西北门户和天然屏障,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是我国内陆地区唯一的以高山草甸为主的具有欧陆风情的省级风景名胜区,1995年被陕西省确定为省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其地理坐标为东106°31′57″~106°36′30″,北纬34°41′40″~34°45′33″。

旅游景区规划

旅游景区规划 什么是旅游景区规划 旅游景区规划是指为了科学保护和合理开发各项资源、有效经营和科学管理旅游景区,充分发挥景区资源价值而进行的各项旅游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根据规划的内容及深度不同,景区旅游规划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即旅游景区总体规划、旅游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旅游景区修建性规划。在这三个规划层次之外,旅游景区还可以根据各景区特点编制景区旅游策划或概念性规划、旅游项目策划,或针对具体建设项目编制开发规划。不同层次的规划,在编制内容、深度和方法方面有所不同。 旅游景区规划的内容要求 根据国家标准《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和《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GB50298--1999),我国景区开发需要编制景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现就三类规划内容和要求分别加以论述。 一、旅游景区总体规划 任何一个景区开发建设前,原则上应当编制景区总体规划。景区总体规划编制以景区所在地的旅游业发展规划为依据,对景区的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帮助景区实现社会、经济、环境多重效益。 (一)规划时限 景区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10-20年,同时可根据需要对景区的远景发展做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对于景区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也应做出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 (二)任务和作用 总体规划的对象是一个具体的景区。其基本任务是综合研究旅游资源、客源市场,确定旅游地性质、环境容量及接待规模;划定旅游区的用地范围及空间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区内各项建设用地和交通组织;合理配置各项旅游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附属设施和管理设施;提出开发实施战略,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旅游的合理发展。编制旅游总体规划对更好地推动和实现旅游的开发计划和发展目标,确保旅游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其实现最佳利用价值,确保设计的旅游产品与实际旅游市场需求的统一性,确保旅游地与所在区域间有关的各项事业在社会、经济和环境方面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资料收集的内容

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2016年修编版)

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16年修编版) 规划文本 规划图纸

目录 规划文本 第一章规划总则 (2) 第二章保护规划 (4) 第三章游赏规划 (9) 第四章设施规划 (12) 第五章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 (17) 第六章相关规划协调 (18) 第七章近期规划实施 (20) 附表 (21) 附表1-1 风景名胜资源类型与分级评价 (21) 附表2-1 文物保护单位 (23) 附表3-1 风景区游客容量 (24) 规划图纸 图0-1 区位关系图 图0-2 综合现状图 图0-3 规划总图 图1 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界线坐标图(包括1-1、1-2两幅分图) 图2-1 分级保护规划图 图3-1 游赏规划图 图4-1 道路交通规划图 图4-2 游览设施规划图 图5-1 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图 图6-1 城市发展协调规划图 图6-2 土地利用规划图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了加强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的严格保护和管理,有效指导利用与建设行为,促进其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面积与范围 风景区总面积为153.12km2,地理座标为东经103°25'45″——103°38'15″,北纬30°52'29″——31°01'48″范围边界走向见图纸。 核心景区面积81.58km2;占风景区总面积的53.28%。 结合风景区范围调整,划定8个城景交叉的管理地块,管理要求见表1-1。

第三条风景名胜区性质与资源特色 (一)风景名胜区性质 以水利文化、宗教文化为底蕴,以卓越的古代水利工程、道教宫观、峡谷溪涧、生态山林为突出景观特征,具有游赏休闲、科教文化、生态涵养及大熊猫保护等功能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是世界文化遗产和世界自然遗产。 (二)风景资源特征 智慧绝伦的水利工程,享誉海内的道教文化,悠久丰富的佛教文化,厚重丰富的历史遗胜,幽远变幻的山峰峡谷,幽深清秀的河溪潭瀑,幽静原始的生态山林。 (三)风景资源类型与评价 共178个景点,分属2大类、8中类、39小类;其中人文景点123个,自然景点55个。特级景点8个,一级景点32个,二级景点48个,三级景点56个,四级景点34个。 14处景群。其中人文类景群9处,自然类景群5处;特级景群3处,一级景群8处,二级景群3处。 第四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近期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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