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避合同风险

如何规避合同风险

一、招标过程中的风险

1、了解项目来源,分析企业现有状况(包括资金、人力、设备、技术力量等),再研究一下此工程施工的可行性;

2、要分析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风险

如采用竞争性谈判的工程,此工程的风险出现在价格竞争上,投标企业相互之间打价格战(谈判至少两轮以上),这样的工程一般以赔钱为代价而中标;

如采用清单报价中的风险:比如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是否存在漏项及工程量需投标人核实,中标后一律不予调整,这种是工程量上的风险;还有措施费不因任何变更而改变,规费竞报一次性包死(定额测定、文明施工、排污、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规费文件不可竞争);还有不执行任何政策性调整,不计取总包服务费;

3、评分办法中的针对性的评分标准;

规避风险:

1、不要在投标前随意写出承诺,什么让利、优惠、为业主免费提供临设、设备等其他放弃经济利益的条件;

2、答疑前尽量将不确定因素问清楚,尤其是项目体貌特征描述不清的;

3、综合报价一定要清楚利润部分是多少,这样做是有备无患的,投标企业都有过投标询价或二次报价的经历,如果心里没有保底价,就不知道二次报价怎么报,是让5个点还是7个点,做到心中有数;

4、在投标中一定不要把业主能够分包的分项或供材部分单价报的太高,如门窗部分、防水部分、块料材料、三大材等一旦报高了,中了标业主很有可能本来不想供的材料或另外分包的分项,看到价高有利润可赚的就拿出去分包,材料价高出市场价的他就供,到头来企业还是没有多少利润可赚;

5、拿到招标文件后吃透内容;

6、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有的风险规避需从头遏制,需要投标人与政府监督部门进行联动,携手整治建筑市场中不规范的招标行为,如投标企业不反映,监督部门也不深入调研;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风险存在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预料到的,对其采取规避种种措施,不可预见的事实发生了,可通过签证方式确定。

例:某人工湖清淤泥,招标文件中写明投标人要充分考虑周围环境、不利因素及市场任何风险一并报价,中标后综合单价包死,不因任何情况的发生调整价格,投标时无地质资料,待实际施工时淤泥中含有大量的石子,多次抽淤泥管被堵,造成承包商费用加大,在结算审计时审计单位工作人员说招标文件中写明投标人要充分考虑周围环境、不利因素及市场任何风险一并报价因此不给予调整投标价。

答;周围环境是指可视环境,湖中有石子是预料不到的,应该给予调整。

二、签订合同的风险

(一)协议书

主体:发承包人;

标的:项目名称;

承包范围:以招标范围为准;

工期:开、竣工日期(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工程质量:合格

价款:固定或暂定(与专用条款相对应)

(二)专用条款

1、工期条款

“奖罚总额不得超过工程预算价的百分之几”,关键要写上这句话;

2、价款调整与支付

(1)固定价格合同,一定要约定价格包括的范围,那么超出这个范围的就是允许调整的;

(2)可调价格合同,可调范围内的全写上;

(3)工程价款的支付:①采用固定合同价格可以按合同总价的百分比支付,②采用暂定合同价款的一定按形象进度的百分比支付以月支付或节点支付;

3、结算条款

一定要约定结算审核期限,不能让业主无休止的审来审去,建设部有个107号令,提交结算资料时必须让业主签收;

4、质保金条款

建质[2005]7号文“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暂行管理办法”上面规定保修金返还期

限为六至二十四个月;

5、违约条款

签订原则:①条款对等;②奖罚并存;③责任分担

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逾期,承包人不承担逾期责任;

6、补充条款

对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的补充,也就是对前面条款中未涉及的内容做补充;

三、阴阳合同的法律风险

1、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为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例:一工程招标时是9层,实际施工时图纸为11层,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招标文件中规定“无设计变更总价不动,措施费包死不因工程量变动而增加”,工程量按时调整为11层的工程量,但是后来施工单位说我的措施费你还应该给我增加费用,审计单位说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措施费包死不予调整,施工单位说原投标时我是按9层的措施费考虑,后来增加到11层,你要给我增加2层的措施费,经过双方协商,最后9层以内的措施费还是按原投标中来,后又重新计算(11-9)=2层的措施费。

公司签订合同协议合同书时应注意的事项及常见的风险规避方法

公司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及常见的风险规避方法 (一)合同的主体(甲方乙方)? 在签合同时应特别注意:? 1、首先应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保证合同上对方名称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对方人员签字的地方(如验收单上)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对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认。? 5、如果签约方为个人,应特别注意落实个人身份,并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及资信状况,最好是以钱款两清的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 (二)合同主体的考察方法?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 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授权)?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因为在分支机构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公司还应承担补充责任。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如差别较大,则可能风险也较大,应加以注意;看企业经营范围,看拟签合同业务是否在经营范围内,不是,风险也较大;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年度检验,如果没有,则签定合同时风险也会较大。除以上的方式以外,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2、要核实对方资信情况? 在审核了对方的主体资格,没有问题后,则应核实签约对方的资信。核实资信的方式与签约对象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老客户,则可以考虑与其签合同,但要核对其之前的履约的情况,如履约情况差,一般不能再与其签合同,既使签,也只能同时履行合同,既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如果交货期较长,则应要求对方先支付一定的履行保证金,并要求在交货的同时付清全部货款;对核对履约记录情况后,如履约情况一般或履行情况良好,则应考察其资信证明文件,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以外的合同,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资信证明资料;同时可以通过了解对方客户的评价,调取工商资料等其它手段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同时还可以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会计资料、股东等进行核实,最后依据对方的资信情况确定是否应签合同或签什么样的合同。? 对于新客户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清款的合同外,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材料,并实地进行考查,在确认有良好资信及履约能力后再与之签定合同,如果在此过程中能让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则会极大的减少风险。? (三)合同的订立? 1、合同谈判成果的确认? 销售人员在和客户反复接触并基本达成一致后,应学会以明确,有效的方式对谈判成果进行确认,作为双方签订正式合同的依据。一般而言,在谈到结束以后,应以缔约谈判备忘录,缔约意向书等形式确认谈判成果,以备正式签订合同时参照。对于制作的谈判文书被确认以后,应对内容进行确认并写上时间、地点、当事人、谈判成果,然后由双方签字、盖章。

合同风险规避措施

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风险规避措施 元森庙滩子整体改造工程项目部 2017年3月1日

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工程施工变得越来越专业化,业主对质量、进度和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趋势不可避免。在这种大趋势下,工程项目分包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合同纠纷风险,施工总承包企业如何搞好分包的管理工作有效规避分包合同纠纷风险,将是未来建筑市场竞争的核心。分包工作是总包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分包工作管理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总包工程质量、进度和单位的信誉。因此,企业如何对分包风险进行有效规避,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施工企业能否持续、健康和科学发展。本文就针对工程项目分包合同可能出现的纠纷风险,制定了规避和对策方面的措施。 1.前言 目前,大中型施工企业实行总分包管理是大势所趋,其原因是:(1)新的资质就位以后所建立的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管理体制,迫使大中型施工企业必须实行总分包的管理方式;(2)社会上蕴藏的大量劳动力和专业施工队,对减轻施工企业负担和适应施工期间劳动力波动的需要具有很大的优势;(3)总承包与分承包的各自的优势,靠技术精、管理强、智力密集的实力与组装社会劳动力相结合;靠总部服务控制、项目授权管理、专业施工强化、社会力量协作,走社会化大生产和专业化大协作之路,才能实现市场的最大化,规模化和效益的最佳化。 在以施工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业务中,对工程分包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施工工程总承包的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对工程分包的管理上,而分包的过程控制则成为分包管理的核心内容。总承包方与分包方发生纠纷后,通常也会影响到监理和业主方,使得纠纷的处理变得复杂。如果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对各方都是较好的选

施工合同条款中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施工合同条款中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近年来,建设施工行业发展速度较快,但是在高速发展的背后却隐藏着许多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的问题。下文将从江苏省徐州市建设施工开展情况入手,分析施工合同条款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并对风险防范措施进行阐述。 一、常见风险 (一)与法律规定相违背 工程施工合同会受到许多法律条款的影响,因为建筑工程施工关系百姓安危,所以国家在该方面的法律条款和规范都比较完善。作为建筑企业必须依据法律条例进行施工,遵守法律规定,维护市场秩序,提升施工质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条款,如果承包人没有施工资质或者越级施工、无资质施工团体借用有资质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工程未经招标直接施工等,都是违法的,情况严重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不平等合同 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条款方面始终处于弱势方,因为施工合同文本草稿通常情况下均为发包方提供,所以如果施工企业没有对发包放提供的合同草稿进行全方位审核,很容易忽略其中一些盲点,导致合同不完善、权益失衡。一旦在施工过中出现各种例如经济损失、工期延误等问题,施工企业将承担风险,对施工企业的正常发展带来

影响。 (三)合同履行风险 合同履行时间段和建筑工程施工工期成正比,所以该阶段内施工企业不仅要面临环境风险,还要面临技术风险。 施工企业项目管理工作人员若在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中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任务完成效率低下以及合同不能全面履行,容易影响工程质量以及施工安全。发包人资信也是比较关键的一点,如果发包人对合同的履行能力比较差、有意拖延工程款,容易造成风险。近年来徐州本地许多施工团队采取分包的形式进行施工,但是分包商的选择却存在较大的问题。经常因为分包商违约或者是分包商不能够按时完成相应的任务,导致产生经济损失。一些发包人选用的驻工地代表或者是驻工地监理工作人员效率低下,会影响付款效率,甚至发出错误的指令,影响工程项目的正常开展。 二、从法律的角度强化施工合同条款的方式 (一)提升合同签订管理效率 当施工企业确定投标以后,要先对该项目是否合法进行考察,保证发包方工程是合法的。除此之外要了解发包方资信状况以及工程项目款项到位情况。在获取招标文件以后,施工企业方面应当对其进行深入化研究,掌握招标文件及业主意图,进而研究投标战略。编制投标法律文件,在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基础下,做出最优选择。虽然我国法律条款中规定合同的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二者是不平等的,在施工合同方面,施工方通常处在不利的地位。所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word版)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风险的防范 措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建筑工程合同风险较大, 化解风险是建筑企业非常关注的问题。建筑企业要正确评价风险, 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 风险的来源 建筑工程合同风险属于建筑工程风险, 建筑工程周期较长, 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多, 风险较大。虽然参与工程的各方均有风险, 但承担风险的大小却有所不同。具体来讲, 在一个工程中, 在建设工程决策阶段, 业主承担主要风险, 投资决策失误意味着整个项目的失败。在工程建造过程中, 建筑企业承担的风险远大于业主。正是这个原因, 建筑行业中增大了建筑企业的索赔权限。建筑工程合同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投资风险;二是非建筑企业原因造成的社会风险和客观风险, 如地震等自然灾害, 这种风险一般难于预料和防范;三是主观类风险, 这里特指不讲诚信的欺诈类风险。 风险的识别 应该看到, 任何建筑企业在承揽工程时不可能不承担风险, 但如何承担风险, 承担多大风险, 以及如何化解风险是一个建筑企业不得不关注的问题。化解风险之前必须对其进行识别, 风险管理实际上就是一个识别、确定风险和化

施工合同风险及防范措施

施工合同风险及防范措施 1.施工合同风险主要因素预测、分析 一是设备采购风险。本合同是该公司历史上第一次承揽设备采购,设备价款约6.4亿元,且业主提出1万元以上的设备由其选定。 二是与民营企业合作的风险。2003年,该公司承揽一民营企业家投资的××电厂,至今欠工程款数百万、质保金数百万。本工程项目同样是由一民营企业家投资。 三是合同法律风险。本工程目前还未经国家发改委核准。 四是总价合同风险。 2.施工合同风险评价及建议 在专业人员进行的合同风险预测、分析的基础上,该公司组织业内数名专家进行了风险评价,专家组给出了将设备采购调整出合同内容的建议,理由如下: 一是在目前社会物价上涨的背景下,将设备采购放入施工合同对该公司来说是弊大于利,即风险与预期利润不对称; 二是该公司无设备采购承包的经历,在目前社会下进行设备采购业务的拓展,风险较大; 三是对于建安工程总承包的风险,该公司有丰富的应对经验。 该公司决策层在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后,采纳了专家组建议,随即组织专业人员与业主进行合同内容变更的谈判。 3.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因素 (1)通货膨胀及物价上涨、价格调整带来的价格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价是经常波动的,如果合同中没有调价条款或调价条款太笼统,其中包含的因素不全或不能完全反映物价上涨的实际情况等,必然给承包方带来价格风险。 (2)业主的资信风险。当前经济条件下,业主的素质参差不齐,如果承包方对业主资信考察不足,盲目签订施工合同,就会造成由于业主资金不足、支付能力差,而以各种形式拖欠工程款的情形。 (3)违反法律法规签订合同。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有的承包方为了生存不得不与业主签订“黑白合同”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实质上这种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合同,在产生了合同纠纷后,造成的损失无法得到弥补。 (4)其他还有合同条款不严谨、分包风险、合同履行风险等等。 4.施工合同风险的评价 对于施工合同风险的评价,应当贯穿于合同谈判的始终,贯穿于施工管理的全过程,及时分析合同风险因素及风险大小,从而采取对策,消除或降低合同风险。对于有以下因素的合同尤其要强化风险管理意识。 (1)工程规模大,施工周期长,而业主要求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2)业主仅给出初步设计文件,承包方在图纸不详细、不完备,工程量不准确、范围不清楚的情况下,或在合同中的工程变更赔偿条款对承包方很不利的情况下,业主要求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3)业主将编制标书时间压缩得很短,使承包方没有时间详细分析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为外文,或采用施工单位不熟悉的合同条件等。 (4)工程环境不确定因素多,而业主要求采用固定价格合同。

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及常见的风险规避方法

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及常见的风险规避方法一、合同的主体(甲方乙方) 甲方在签合同时一般应有甲方公司的全称(保证公章和营业执照上面的名称相一致)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对乙方则应特别注意 1、首先应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保证合同上的乙方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乙方人员签字的地方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乙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认。 5、如果签约方为个人,应特别注意落实个人身份,并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及资信状况,最好是以钱款两清的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二、合同主体的考察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1)签约对方为个人时,法律要求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签约方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2)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处/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授权)?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因为在分支机构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公司还应承担补充责任。对企业主体格的审查,一般是对企业营业执照进行审查,主要应查看的内容是企业名称,看该名称与拟签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是否一致,不一致则风险较大;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如差别较大,则可能风险也较大,应加以注意;看企业经营范围,看拟签合同业务是否在经营范围内,不是,风险也较大;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年度检验,如果没有,则签定合同时风险也会较大。除以上的方式以外,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3、要核实对方资信情况在审核了对方的主体资格,没有问题后,则应核实签约对方的资信。核实资信的方式与签约对象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老客户,则可以考虑与其签合同,但要核对其之前的履约的情况,如履约情况差,一般不能再与其签合同,既使签,也只能同时履行合同,既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如果交货期较长,则应要求对方先支付一定的履行保证金,并要求在交货的同时付清全部货款;对核对履约记录情况后,如履约情况一般或履行情况良好,则应考察其资信证明文件,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以外的合同,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资信证明资料;同时可以通过了解对方客户的评价,调取工商资料等其它手段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同时还可以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会计资料、股东等进行核实,最后依据对方的资信情况确定是否应签合同或签什么样的合同。对于新客户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清款的合同外,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材料,并实地进行考查,在确认有良好资信及履约能力后再与之签定合同,如果在此过程中能让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则会极大的减少风险。 三、合同的订立 2、承诺如果承诺以后,发现承诺对自己不利,则应及时撤回承诺;有效的承诺撤回的方式应以书面的方式做出,并在承诺到达对方之前到达对方,才为有效。有效的利用承诺撤回权可以避免许多的风险。 3、应考虑本方的履约能力如本方的履约能力能达到拟签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可以签约,否则应慎重考虑订立合同,许多的合同欺诈就是利用一方超过履存能力签定合同后,对方抓住了这一点,向另一方索赔而造成的。 4、合同谈判成

施工合同条款中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施工合同条款中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当施工企业确定投标以后,要先对该项目是否合法进行考察,保证发包方工程是合法的,下面是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施工合同条款风险的,供大家阅读查看。 近年来,建设施工行业发展速度较快,但是在高速发展的背后却隐藏着许多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的问题。下文将从江苏省徐州市建设施工开展情况入手,分析施工合同条款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并对风险防范措施进行阐述。 一、常见风险 (一)与法律规定相违背 工程施工合同会受到许多法律条款的影响,因为建筑工程施工关系百姓安危,所以国家在该方面的法律条款和规范都比较完善。作为建筑企业必须依据法律条例进行施工,遵守法律规定,维护市场秩序,提升施工质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条款,如果承包人没有施工资质或者越级施工、无资质施工团体借用有资质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工程未经招标直接施工等,都是违法的,情况严重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不平等合同 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条款方面始终处于弱势方,因为施工合同文本草稿通常情况下均为发包方提供,所以如果施工企业没有对发包放提供的合同草稿进行全方位审核,很容易忽略其中一些盲点,导致合同不完善、权益失衡。一旦在施工过中出现各种例如经济损失、工期延误等问题,施工企业将承担风险,对施工企业的正常发展带来影响。 (三)合同履行风险 合同履行时间段和建筑工程施工工期成正比,所以该阶段内施工企业不仅要面临环境风险,还要面临技术风险。 施工企业项目管理工作人员若在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中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任务完成效率低下以及合同不能全面履行,容易影响工程质量以及施工安全。发包人资信也是比较关键的一点,如果发包人对合同的履行能力比较差、有意拖延工程款,容易造成风险。近年来徐州本地许多施工团队采取分包的形式进行施工,但是分包商的选择却存在较大的问题。经常因为分包商违约或者是分包商不能够按时完成相应的任务,导致产生经济损失。一些发包人选用的驻工地代表或者是驻工地监理工作人员效率低下,会影响付款效率,甚至发出错误的指令,影响工程项目的正常开展。

(完整版)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合同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表现,是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投资形式的转变,合同风险不断扩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一方面投资形式在调整,私营项目、合资项目不断增多,项目管理模式不断出现。另一方面,由于施工单位完全进入买方市场,加上建筑市场管理的不规范,建筑市场处于无序竞争环境,施工单位生存环境恶劣。首先是,合同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律意识淡薄,造成建筑市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施工单位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其次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建筑工程规模大、工期紧、三边工程多、施工生产流动性强等特点,造成施工难度加大。由于以上原因的存在,业主常常用苛刻的合同条款把风险转移给承包商,造成施工单位合同履约风险很高。面对现实情况,施工单位只有重视合同管理,了解施工合同风险的性质,准确判断并有效防范风险,完善管理制度,才能有效的降低施工合同风险,增加效益,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进行分析。 工程承包合同的风险 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时由其合同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和合同履行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决定。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的。工程承包合同的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合同履约过程的风险。 合同本身风险即合同条款形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款支付、洽商单及变更单、其他费用等风险。

合同价格风险。合同价格风险主要因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成的风险,该类型合同一般工程量相对明确,或有相对明确的图纸,施工单位根据现有图纸、资料在短期内进行报价。由于报价时间短,承包商无法详细计算工程量,尤其是二类费用通常只要按经验进行报价,错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并且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不敢报高价,报价水平较低,承包商索赔机会小,亏损风险大。该类型合同阶段简单,有利于业主控制投资,是近阶段业主采用的主要合同形式。 合同结算方式风险。合同结算方式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中约定采用的定额及取费、结算总价降点率、结算件审核时间、结算件审核程序、结算件审减额扣款、合同外调价方法、结算争议解决方法等。在签订合同时施工单位一定要注意结算条款,尤其是要明确结算件审核时间,有的业主以没有约定结算时间在项目竣工后迟迟不给结算,有的业主要求结算实行三审或四审,或聘请外审,人为设置结算障碍,故意拖延结算时间,造成项目竣工后几年不能结算。 合同工期风险。合同工期是项目在合理施工组织条件下要达到的项目交工的日期,合同工期的制定要科学合理。由于业主原因一般项目工期都处于前松后紧状态,到工程后期业主为实现交工,一味压缩正常工期,不管前期受何种因素影响,都会采取强制手段,倒排工期,后门关死,往往造成施工单位进行赶工。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主要工序里程碑控制点,并说明影响工期的条件,一旦工期延长要分清责任,由责任方负责全部责任。如合同中要明确土建与安装的交接时间,施工图纸到图时间,主要设备材料到货时间,交工验收标准等,以上因素是影响合同工期的主要因素。 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工程款的支付按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质量保修金。当前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垫资、带资施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

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及常见的风险规避方法

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及常见的风险规避方法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及常见的风险规避方法 一、合同的主体(甲方乙方) 甲方在签合同时一般应有甲方公司的全称(保证公章和营业执照上面的名称相一致)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对乙方则应特别注意 1、首先应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保证合同上的乙方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乙方人员签字的地方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乙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认。 5、如果签约方为个人,应特别注意落实个人身份,并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及资信状况,最好是以钱款两清的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 二、合同主体的考察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 (1)签约对方为个人时,法律要求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签约方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存在的前提条件,是实现劳动合同内容的保证。劳动合同是以实现劳动过程为目的,劳动过程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期限,这个过程就难以确定,生产或工作任务的完成就无法保证,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真正意义。正因为如此,本法把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作出规定。 (2)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处/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

规范合同管理,规避合同风险

规范物资合同管理规避合同风险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市场主体的行为逐步规范化、法治化,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和突出,企业或项目的采购风险也随之增加。物资采购的环节虽然不复杂,但是采购的各个环节中却存在各种不同的风险,如果企业或项目物资管理人员对合同风险认识不足、防范不力,将给企业或项目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这就要求企业或项目部的物资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意识、法律意识和项目管理意识,保证企业物资采购时刻保持在在健康平稳的轨道上运行。 一、物资合同管理存在问题 1、合同签订条件不齐备时签订采购合同。项目刚开工,市场还未完全调查清楚,技术部门图纸未到,设计数量不准确,符合技术规格要求的厂家少时签订框架合同,对单价、数量和金额基本无约束力的合同,合同履行中容易引起频繁调价和质量方面的纠纷。 2、签订合同内容存在缺陷。物资合同没有按照公司合同范本签订或者对合同范本条款随意修改,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存在条款不清、内容不完备、文字表达不严谨,缺项漏项、对关键条款几乎不作约定,或者约定简单,导致合同难以履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给企业造成损失。

3、供应商选择过程不规范,与供货能力差,规模小、信誉差供应商签订合同,供货速度不能满足现场施工,断货、缺货、供应产品质量不合要求,以次充好,缺斤少两,容易引起的停工待料和合同纠纷。 4、合同履行中,材料供方签订合同单位与实际供货单位和收款单位不一致。A公司与项目签订合同后,有代理人与项目联系供货,项目付款给代理人的情形,或者代理商借用资质与项目部签订合同后,未经合同签订人同意变更收款人、收款方式,导致合同付款完成后,签订人与企业发生纠纷,给企业带来损失。 5、供应商合同欺诈。项目部上场后,供应商通过各种途径最终与项目部签订供货合同,将合同中供应材料转让给他人,因不具备供货能力而停止供货,最终伙同第三方欺诈项目部。 6、供应商迟延履约或不能履约,项目部多次催告都无法履约的,项目部未及时以书面等固定可查方式与供货商解除合同,导致项目部与其他供应商合作后,我方被诉讼违约面临赔偿。 7、经济税务风险,供应商提供的业务数据、发票等,不真实不合法。 二、应对合同风险管理的措施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示范文本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建筑工程合同风险较大,化解风险是建筑企业非常关 注的问题。建筑企业要正确评价风险,采取适当的防范措 施。 风险的来源 建筑工程合同风险属于建筑工程风险,建筑工程周期 较长,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多,风险较大。虽然参与工程的 各方均有风险,但承担风险的大小却有所不同。具体来 讲,在一个工程中,在建设工程决策阶段,业主承担主要 风险,投资决策失误意味着整个项目的失败。在工程建造

过程中,建筑企业承担的风险远大于业主。正是这个原因,建筑行业中增大了建筑企业的索赔权限。建筑工程合同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投资风险;二是非建筑企业原因造成的社会风险和客观风险,如地震等自然灾害,这种风险一般难于预料和防范;三是主观类风险,这里特指不讲诚信的欺诈类风险。 风险的识别 应该看到,任何建筑企业在承揽工程时不可能不承担风险,但如何承担风险,承担多大风险,以及如何化解风险是一个建筑企业不得不关注的问题。化解风险之前必须对其进行识别,风险管理实际上就是一个识别、确定风险和化解风险的过程。 建筑工程风险识别有以下特点:第一,个别性。由于

合同管理与合同风险规避

课程收益:参加了本课程,您将学习并了解到以下内容:商务人员必备的法律工具 如何有效进行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的流程与重要性 合同陷阱的识别与风险的防范 商务合同纠纷的处理与对应 常见商务合同的合同管理的难点及重点 通过案例了解世界级企业合同管理运作模式 掌握绩效的管理方法 ----------------------------------------------------------------------- 课程大纲 一、世界两大法系的特点及主要国家介绍 二、合同陷阱与防范,通过案例分析 合同欺诈的表现形式 合同欺诈的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 识破合同欺诈与陷阱的十大方法 预防合同欺诈的五大措施 三.如何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类型 合同经理的角色及能力要求 团队工作的管理风格 合同管理计划与合同质量计划 合同管理的政策与流程 合同管理的政策 合同管理流程文件 合同管理流程图 合同的保存及销毁 案例分析:某汽车公司的采购合同管理流程 案例分析:某大型汽车配件制造公司合同管理漏洞 四合同的订立与合同的效力: 合同生效时间 合同的效力持续时间 案例分析:某大型生产型公司的采购合同管理失误 五合同内容: 数量及质量条款; 价款或报酬条款;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担保及违约责任条款; 风险转移条款; 所有权保留条款 不可抗力条款;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条款; 争议解决方式条款; 生效条件约定

案例分析:某大型连锁公司的合同管理失误 某大型家电连锁公司的担保管理失误 某中型运输公司的生效条款失误 六.合同的履行: 约定不明的履行 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合同的履行 涉及第三人的合同的履行 三个抗辩权、代位权及撤销权 后合同义务 案例分析:某技术研发公司的后合同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及常见纠纷处理 主体变更,以及主体资格 履行内容的变更 债权的转让 表见代理 无效合同,效力待定与撤销权 债务的转让 要约与承诺的争议 八、采购合同中的其他问题 合营性合同时应注意问题 贸易性应注意问题 合作与知识产权问题 九、常见采购合同的管理重点及难点 关键物料/瓶颈物料的合同管理重点 杠杆物料/常规物料的合同管理重点 涉外采购合同管理重点 MRO采购合同管理重点 采购外包合同管理重点 案例分析:某大型汽车配件生产型公司的采购合同 某汽车(中国)公司的采购合同 十、合同风险管理 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风险 风险控制–合格供应商的选择 --不合格的供应商带来潜在风险, --供应商评估,评审与审计体系 交货管理 项目采购中的质量风险,进度风险,,成本风险原因分析和防治措施商业和其他风险分析和防治 十一、合同绩效/供应商绩效管理 合同绩效/供应商绩效考核指标 跟踪与考核体系 案例分析:某公司的采购合同

企业如何规避劳动合同风险

企业如何规避劳动合同风险?(2013-05-09 13:25:39) 转载▼ 分类:法律大讲堂 标签: 财经 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实施,劳动纠纷案件不断增加,劳动者的维权意识逐渐提高,越来越多的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出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之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法律优先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可以说,企业所面临的劳动合同风险已成为企业经营中必须面对的重要风险之一。如何避免发生劳动纠纷,应该是企业经营中必须考虑的问题。 本文拟在劳动争议容易出现的环节就企业存在的风险作初步论述,以便企业在劳动合同履行、管理上做好风险防控。 一、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规避风险 1、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在实践中,很多企业不注重与劳动者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大部分劳动争议纠纷都与不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本条规定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必须是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三是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是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不必定是签订劳动合同之日。 如果企业不按照《劳动合同法》上述第10条规定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风险呢?风险在《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和第14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上述两条的意思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承担两方面风险,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满一年的,应按超过的时间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支付时间最高不超过11个月;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如果是劳动者不愿意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该怎么办?很多用人单位没办法只能让劳动者签一个自愿不签订劳动合同,并放弃因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享有的所有权利的承诺书。但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签的承诺书一般被认作无效,因为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交社保费等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不是劳资双方可以协商的范围,用人单位不能规避,劳动者也不能承诺放弃。此种办法无法规避上述风险。用人单位只能与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但仍要求保持劳动关系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有关手续。 二、试用期如何规避风险 1、试用期的期限约定要符合法律规定 在实践中,很多企业不论劳动合同期限是多长都喜欢约定三个月或者六个月的试用期。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的期限分以下几种情况:⑴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⑵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

合同风险及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合同风险较大,化解风险是建筑企业非常关注的问题。建筑企业要正确评价风险,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 风险的来源 建筑工程合同风险属于建筑工程风险,建筑工程周期较长,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多,风险较大。虽然参与工程的各方均有风险,但承担风险的大小却有所不同。具体来讲,在一个工程中,在建设工程决策阶段,业主承担主要风险,投资决策失误意味着整个项目的失败。在工程建造过程中,建筑企业承担的风险远大于业主。正是这个原因,建筑行业中增大了建筑企业的索赔权限。建筑工程合同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投资风险;二是非建筑企业原因造成的社会风险和客观风险,如地震等自然灾害,这种风险一般难于预料和防范;三是主观类风险,这里特指不讲诚信的欺诈类风险。 风险的识别 应该看到,任何建筑企业在承揽工程时不可能不承担风险,但如何承担风险,承担多大风险,以及如何化解风险是一个建筑企业不得不关注的问题。化解风险之前必须对其进行识别,风险管理实际上就是一个识别、确定风险和化解风险的过程。 建筑工程风险识别有以下特点:第一,个别性。由于建筑工程的地点不同,投资方不同,地区间自然环境、政治经济环境的差异,工程的风险有很大的差异。反映在合同风险中,建筑企业应对投资方拟建工程的意图和投资方诚信度作出专门考察,认真研究其项目风险的个别性。第二,风险的识别是由人来完成的,无论是专家团还是领导层都面临本身专业知识和社会实践经验不足的问题。因此,在风险识别时,要收集一切有用的信息。第三,鉴于建筑工程所涉及的风险因素较多,要尽量对风险评级,作定性和定量分析,建立初始风险清单。第四,对风险结果的不确定性要作出适当的预测,且不要过于乐观,因为它是随时间和事态的发展而变化的。 总之,只有在充分认识拟建项目风险的特点后才能正确评价风险的大小和危害程度。在风险识别过程中要通过多种方法进行判断。风险评价尤为重要,在准备合同文件和谈判之前,风险评价是必须的,其结果将会直接影响风险对策。在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上,风险评价要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的经济目的,要对不诚信类风险高度重视和充分评价,因为许多投资方诱使建筑企业垫资承揽工程项目,待工程竣工后,这类投资方或长期拖欠工程款或将工程出卖转让抵押等,并不打算给付工程款。这类事件在国内发生不少,给建筑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 风险的防范措施 1.底线原则 预测和评价的目的是为了防范风险,所以防范措施是必不可少的。防范措施就是制订相应的预防计划、灾难计划、应急计划,并在合同中用条款形式加以明确。建筑企业在投标报价时,要定出最低的赢利目标,当跌破最低的赢利目标线后达到成本线时,就可能引起经济风险。所以说,最低的赢利目标是一个底线,如投资方不能满足时,可考虑拒绝对方。在确保经济利益的原则下,要对投资方的诚信和社会信誉度进行评价和提出风险对策,对其提出的条件要加以审查和研究,以防和约陷阱。 2.提前约定原则 有的投资方的拟建工程所需手续不全,如土地使用许可证等。这种情况下,建筑企业在合同中要特别指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应由投资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由此引起的损失也要由投资方负责。有的投资方希望建筑企业在工程竣工后,分若干年交付工程款。建筑企业则应在合同中加入要投资方寻找合适的担保人的

EPC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规定规定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EPC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EPC总承包模式作为在长期的国际工程实践中形成并逐渐发展和成熟起来的与国际接轨之承发包模式,一方面克服了传统承发包模式完全忽视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内在联系,将其截然割裂开来的诸多弊端;另一方面也充分满足了建设单位期望获得成本、工期、风险的确定性以及工程项目成功建设的强烈愿望和需求,正越来越多地受到建设单位的青睐。 虽然,EPC总承包模式对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有着诸多利好因素,但是,就作为实施主体的承包方来说,其间隐含的风险则不可不重视之。法务处在结合公司推进“走出去”战略过程中的几个项目实施经验、参读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99年版)国际工程承包通用合同范本及参考中国建筑总公司等相关案例的基础上,拟就EPC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对策进行初步的分析,希望为公司稳步推进和实施“造船出海”战略,开拓海外市场尽一份微薄之力。 一、EPC总承包模式的特点 EPC总承包模式(又称交钥匙模式),是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一体化的承发包模式,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其首先由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然后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模式。 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99年版)国际工程承包通用合同范本,EPC总承包模式与传统承发包模式相比,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单一的权责界面,法律关系清晰、责任主体明确。 在传统承发包模式中,业主不仅与施工单位存在施工合同关系,还与设计

临时工合同及如何规避风险

临时工合同及如何规避风险【笔记】 2014-04-16 14:05:22?阅读(4084)?评论(0)?收藏(4)分享到: 一、临时工 1)临时工也需签订合同。有口头协议,最好是书面形式。 临时用工如涉及:委托、行纪、居间、保管、仓储、运送(输)、旅游等情形的,可以以签订劳务合同的方式处理(劳务合同即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不需要购买社保等。 如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有二个方面的风险:一是社会保险费的补缴;二是员工提出辞职可据《劳动合同法》38条第三款主张经济补偿金。 2)外派员工必须购买社保,国家的强制性义务。 3)如果因企业或员工的原因不缴保险,为规避工伤风险,建议是员工的社会保险不缴承诺书及雇主责任险的模式。(有风险) 二、雇主责任险 1)雇主责任险与工伤保险的区别。 ? ?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但《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职工依法可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一部分还是需要由企业自行承担、支付。而且,即使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也不能完全免除自身的法律责任。换句话说,《工伤保险条例》并非判定企业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唯一依据。对于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获得赔偿的员工,仍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获得赔偿。

雇主责任险可以提供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用、医疗费、职业病赔偿、诉讼费用等各种保障,有效地转嫁企业用工风险。同时,由于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是企业,在很大程度上,企业可借此解除其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 2)雇主责任险与意外险的区别。 ? ? ? ?意外险具有商品属性,投保人是多样的。企业主可以为自己买,也可以为员工购买意外险,企业主就是投保人。企业主为员工购买意外险,可以看做是给员工的一种福利。当然,员工也可以作为投保人,为自己购买意外险。 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是企业主,员工则不能为自己购买该保险,不能成为投保人。也就是说,雇主责任险是企业主为了自身利益给自己买一份保障。当意外伤害发生,员工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时,并不影响员工继续向企业主请求民事赔偿,以弥补因工作致害的损失,而雇主责任险帮企业主承担的,正是这一块民事赔偿的责任。 (备注: 行纪:(hang ji)是指经纪机构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的商业行为。 居间: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签居间协议,一般不是公司员工,只是有客户了就介绍过来,自己给客户服务,公司给你高提成,没有公司的约束,很自由!)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措施 【摘要】针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分析当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因素,并且提出合同管理策略,加强对合同风险管控。加强对合同管理的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等的管控,则能够极大程度上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效率,对加强建筑工程成本与质量进度的管控,有着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风险因素 随着建筑工程的发展,建筑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而且施工风险也不断地提升,使得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有着现实的意义。基于合同管理内容,加强对工程施工的质量与进度等的管控,及时控制影响因素,降低风险因素对建筑工程造成的不利影响,进而确保工程能够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项目需要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对项目施工做了明确的规定,工程各项施工内容均需要基于合同规定来开展,以确保施工的质量与进度。若疏忽了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则会使得工程进度与质量失控,增加施工风险。若能够有效的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则能够避免上述问题,同时还能够为各类施工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类别 2.1控制型风险 基于控制程度来划分工程合同管理风险,则可以分为可控型风险与不可控风险,如图1所示。对于可控制型风险,在进行合同管理时,要采取规范化管理流程,基于相关流程,来解决合同争议以及信用评价等问题,进而最大限度上确保工程合同主体的经济利益。而不可控型风险,主要是指合同签订时,受到经济与政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合同未能正常签订或者履行等,对此则需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的不利影响。 2.2管理型风险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基于管理角度,则可以分为直接管理风险以及间接管理风险。直接风险管理工作是指合同全过程中因为直接责任所造成的合同风险。间接管理风险是指合同主体非风险所造成的直接责任人。建筑工程企业在签订工程合同时,若合同人员对相关条款内容不够明确或者管理不规范,缺乏对工程合同的有效监督,则会给工程合同管理,造成直接风险。当企业参与到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若工程合同相关人员,违背工程合同内容,造成合同变更,则会造成间接的工程合同风险。 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控制策略 3.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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