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法律硕士名师答疑实录—法制史
2022年6月8日《中国法制史》答疑整理

6月8日《中国法制史》网上答疑文本整顿欢迎同窗们参与今晚旳网上答疑活动。
期末快到了,同窗们开始复习了吧,在复习旳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我们可以在这里一起探讨交流——姚教师,就将近期末考试了,就中国法制史这门课,我们目前应得点旳着重那一块去复习啊!——从往届旳试卷来看中国法制史旳考点比较散,因此平时旳学习过程很重要。
此外,有某些章节浮现旳考点比较多,例如:西周、秦朝、两汉、隋唐、明清时期旳法律制度往往是考核旳重点。
——姚教师,你好!其实考试也只是一次检查这门课程,我们所掌握旳知识量,但如何能更好旳学透这门课程,在平时旳学习中,我们应当注意那些方面!谢谢了——在平时旳学习过程中,应注意点面旳结合,以刑法制度为例,既要理解各朝各代旳刑事立法旳重要内容,同步也要从整体上理解该项制度旳发展特点。
——我对于中国法制史,,是初次接触,立即就要期末考试了,不懂得要复习那些内容——本课程考试题型较为简朴,重要是单选、多选、填空、多选、名词解释和问答题。
但考点较为分散,因此基本上你可以按照中央电大下发旳期末复习指引来逐章复习。
对某些重点章节多加注意,例如:西周、秦朝、两汉、隋唐、明清时期旳法律制度往往是考核旳重点。
——中国法制史那几章比较重要,考旳内容多波及哪些——西周、秦朝、两汉、隋唐、明清时期旳法律制度往往是考核旳重点。
多做一做往届试卷会很有协助旳。
——中国法制史复习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宣城电大学员)——对于《中国法制史》这门课人们可以分五个部分来复习:立法指引思想、立法概况、法律形式、法律内容、司法制度。
1、立法指引思想:重点是西周旳明德慎罚思想,秦朝、战国时期旳法家思想以及汉朝旳儒家思想。
这一部分旳内容每次考试都会波及,并且多种题型均有也许。
2、立法概况:重要是掌握某些朝代制定旳重要法典。
重要是隋、唐、元、明、清以及三国两晋南北朝这个是历史重要过渡时期旳某些法典。
3、立法形式:重要是记住各朝比较有特点旳、有一定意义旳法律形式。
06年法硕联考辅导民法比较题精讲(三)

06年法硕联考辅导民法比较题精讲(三)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第四章法人1. 法人与个人合伙法人是指依法成立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而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约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行为或组织形式。
二者的区别:本资料来源于贵-州-学-习-网考研一方法律硕士1)法人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个人合伙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2)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个人合伙不能承担民事责任。
3)法人的财产所有权由法人享有,个人合伙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同享有。
4)法人成员仅在向法人投资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人则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 社团法人与社会团体法人3. 法人民事行为能力与公民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以自己的意思独立近世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从而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二者的区别:1)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在发生和消灭的时间具有一致性。
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在发生和消灭的时间上具有不一致性。
2)法人民行为能力范围受民事权利能力范围的不一致性影响而范围不一致,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受民事权利能力范围的一致性影响而具有一致性。
3)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由它的机关或工作人员来实现的,而自然人是通过自己来实现的。
4.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与公民民事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公民的民事权利是指公民作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二者的区别:1)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的情形不同。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开始,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而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时开始,到死亡时结束。
2)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2004年单选46)钦定宪法大纲颁布于( )。
A.1911年B.1908年C.1907年D.1 906年正确答案:B解析:《钦定宪法大纲》颁布于1908年,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选B项。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2.(2004年单选50)太平天国初期颁布的纲领性文件是( )。
A.十款天条B.资政新篇C.太平刑律D.天朝田亩制度正确答案:D解析:太平天国初期颁布的纲领性文件是《天朝田亩制度》,选D项。
本题涉及的内容已不考查。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3.(2005年单选41)卢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是( )。
A.《大清现行刑律》B.《大清新刑律》C.《中华民国刑法》D.《暂行新刑律》正确答案:B解析:清末修律过程中制定的《大清新刑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选B项。
清末修律活动过程中制定的《大清现行刑律》因保留律例合编体例和“十恶”重罪等内容而不具有近代意义,它只不过是为制定《大清新刑律》而颁布的一部过渡性法典,故不选A项。
《中华民国刑法》是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专门刑法典,但在制定时间上晚于《大清新刑律》,故不选C 项。
《暂行新刑律》是北洋政府制定的专门刑法典,其制定时间晚于《大清新刑律》,故不选D项。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4.(2005年单选42)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正式确立于( )。
A.1841年B.1842年C.1843年D.1845年正确答案:C解析: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正式确立于1843年7月22日在香港公布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税则》及随后签订的《虎门条约》中,并在其后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得以扩充。
领事裁判权制度侵犯了中国司法主权,直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才被废除。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2012年真题)清政府于辛亥革命爆发后制定的宪法性文件是( )。
A.《谘议局章程》B.《钦定宪法大纲》C.《资政院院章》D.《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正确答案:D解析:辛亥革命爆发后,为了挽救大厦将倾的败局,清政府资政院仅用3天时间便抛出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简称《十九信条》),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二部宪法性文件。
《十九信条》被迫在形式上缩小了皇权,相对扩大了国会和内阁总理的权力,继续强调“大清帝国皇统万世不易”,“皇帝尊严神圣不可侵犯”,但对人民的权利只字未提。
《十九信条》颁布后不久,清朝即告覆亡。
《十九信条》的颁布是清政府预备立宪破产的最后记录。
可见,选D项。
《谘议局章程》制定于1907年,该章程并非宪法性文件。
可见,不选A项。
《钦定宪法大纲》颁布于1908年,颁布于辛亥革命爆发之前,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可见,不选B项。
《资政院院章》制定于1907年(1908年颁行),颁布于辛亥革命爆发之前,而且它也不是宪法性文件。
可见,不选C项。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2.(2012年真题)下列关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主要内容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规定司法的党化B.采用责任内阁制的政体C.规定不得对《临时约法》进行修改D.规定立法权由参议院和众议院共同行使正确答案:B解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这是中国法律史上首次以法律明确规定司法独立原则。
为保证法官的独立审判,该法规定:“法官在任中不得减俸或转职,非依法律受刑罚宣告或应免职之惩戒处分,不得解职。
”作为对临时大总统的司法制约,由参议院对临时大总统提起的弹劾案,由最高法院进行审判。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3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3(总分:6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8,分数:36.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西周初期统治者总结了历史经验教训,对夏商的“天罚”思想进行了修正,在此基础上提出的立法思想是( )(2015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30题)(分数:2.00)A.天命天罚B.明刑弼教C.明德慎罚√D.德主刑辅解析:解析:周初统治者注重从商朝败亡的历史经验中汲取前车之鉴,认为天命是会改变的,天命总是归于有德者,天意总是通过民意表达出来。
从夏商时代的神权法思想,发展到对人的关注,提出“以德配天”的民本思想,并将“德”这一抽象的伦理道德准则落实到现实统治之中,形成了“敬天保民”的政治思想和“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C项正确。
A项是夏商的指导思想,B项是明朝的指导思想,D项是汉朝的指导思想。
3.中国古代婚姻法律中的“三不去”制度是对丈夫休妻权的限制,其中“与更三年丧”是指妻子在夫家守过三年孝。
妻子为之守孝的对象是( )(2009年综合课单选第35题)(分数:2.00)A.丈夫B.公婆√C.自己的父母D.夫家的祖辈解析:解析:按照周代礼制,已婚妇女若有下列三种情形可以不被夫家休弃,即所谓“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人夫家后与丈夫一起为公婆守过三年之孝,已尽子媳之道,不能休妻。
因此本题应当选B。
4.《法经》中规定“六禁”的篇目是( )(2010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43题)(分数:2.00)A.贼法B.盗法C.具法D.杂法√解析:解析:《法经》中的《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即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徙禁、金禁等。
06年法硕联考辅导民法比较题精讲(十)

06年法硕联考辅导民法比较题精讲(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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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得共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分别享有权利和分别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共有人对某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共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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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的区别是:
1)按份共有人依照其在共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分别享有共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共同共有人则是共同享有权利,共同承担义务。
2)按份共有人有权将其在共有财
产中的份额加以处分,即分出或转让,但共同共有人无此项权利。
3)在共有关系终止分割共有财产时,共同共有人若没有协议,应当根据等份原则处理,而按份共有则直接根据共有人的份额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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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左传》载,“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
其中“贼”指的是( )(2017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31题,2017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5题)A.掠人之美B.杀人无忌C.贪以败官D.寇攘奸宄正确答案:B解析:《左传》中有“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的记载,据春秋后期晋国大夫叔向的解释:“己恶而掠人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犯此三项罪者,均应处死刑。
本题选B。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2.西周时期的契约制度比较发达,其中买卖奴隶、牛马等大宗交易使用的契券称为( )(2015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5题)A.傅别B.白契C.质D.剂正确答案:C解析:西周时期质剂是买卖契约,“大市以质,小市以剂”,即凡是买卖奴隶、牛马等大宗交易使用较长的契券称为质;凡是买卖兵器、珍异等小件物品使用的较短的契券称为剂。
因此本题选C。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秦朝法制指导思想的是( )(2016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32题)A.缘法而治B.法令由一统C.严刑重法D.明刑弼教正确答案:D解析:明刑弼教是明朝的立法指导思想,不是秦朝的指导思想,选D。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4.依据秦朝诉讼法律制度,下列选项中属于“非公室告”案件的是( )(2011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44题)A.贼杀伤B.盗他人C.子告父母,臣妾杀家主D.子盗父母,主擅杀、刑、髡其子及臣妾正确答案:D解析:秦朝把杀伤人、偷盗(“贼杀伤、盗他人”)等危害统治秩序的犯罪,列为严惩对象,这类诉讼称为“公室告”,官府必须受理;把“子盗父母,主擅杀、刑、髡其子及臣妾”等家庭成员内部的案件,称为“非公室告”,“非公室告”案件不得告发,官府也不得受理。
法律硕士法制史真题练习习题及答案05
一、单项选择题1.(2015年真题)清末为“预备立宪”,仿照近代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设立了中央咨询机关。
该机关是( )。
A.参议会B.参政院C.谘议局D.资政院2.(2015年真题)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法院组织法是( )。
A.裁定官制谕B.大理院审判编制法C.法院编制法D.暂行法院编制法3.(2015年真题)北洋政府时期负责行政诉讼案件审判的机构是()。
A.大理院B.平政院C.司法院D.参政院4.(2016年真题)1906年9月,清廷发布《宣示预备立宪谕》,将立宪指导原则确立为( )。
A.“浑道德与法律于一体”B.“中外通行,有裨治理”C.“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D.“折中世界各国大同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5.(2017年真题)在清末变法修律中,法理派和礼教派围绕《大清新刑律》等法典的修订原则产生了激烈争论,学界称之为“礼法之争”。
下列选项中,法理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 )。
A.张之洞B.劳乃宣C.刘坤一D.沈家本6.(2018年真题)下列关于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采用、删改清末新定之法律B.制定颁布了众多的单行法规C.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D.拒绝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原则7.(2018年真题)《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的政体是( )。
A.君主立宪制B.总统制C.半总统制D.责任内阁制8.(2019年真题)民国十四年秋,教育部佥事周树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教育部对其的免职令。
依据北洋政府时期的法律,受理该案的机构是( )。
A.大理院B.平政院C.高等审判厅D.法部二、多项选择题1.(2014年真题)下列关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内容的表述,正确的有( )。
A.采用责任内阁制B.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则C.规定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D.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国家制度2.(2015年真题)与《大清现行刑律》相比,《大清新刑律》的主要变化包括( )。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我国上古史料典籍中的“眚”是指( )(2009年综合课单选第37题) A.惯犯B.偶犯C.故意D.过失正确答案:D解析:西周时期,对于犯罪已经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
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惯犯与偶犯在观念上已有所区别。
史籍中,过失被称为“眚”,故意即是“非眚”,惯犯被称为“惟终”,偶犯称为“非终”。
D项正确。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2.“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的司法审判制度发端于( )(2008年综合课单选第33题)A.商朝B.西周C.春秋D.战国正确答案:B解析: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西周总结出一套“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的经验,即运用察言观色进行审讯,以判断当事人陈述的真伪。
“五声”亦即“五听”,其具体内容是:一日辞听,“观其出言,不直则烦”,即观察当事人的言语表达,理屈者则言语错乱。
二日色听,“观其颜色,不直则赧然”,即观察当事人的面部表情,理屈者则面红。
三日气听,“观其气息,不直则喘”,即观察当事人的呼吸,无理则喘息。
四日耳听,“观其听聆,不直则惑”,即观察当事人的听觉,理亏则听语不清。
五日目听,“观其眸子,不直则纨然”,即观察当事人的眼睛与视觉,无理则双目失神。
因此本题选B。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3.战国时期李悝作《法经》六篇,其内容属于诉讼法制度的篇章是( )(2015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31题)A.盗法B.杂法C.网法D.具法正确答案:C解析:《网法》也称《囚法》,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法律规定,《捕法》是关于追捕盗、贼及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规定,《网法》《捕法》二篇属于诉讼法的范围,C项正确。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4.西汉文帝刑制改革中,取代斩左趾的刑罚是( )(2017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36题)A.劓B.弃市C.城旦舂D.笞五百正确答案:D解析:汉文帝时期改斩左趾为笞刑五百,D项正确。
中国人民大学2006年法学硕士试题
中国人民大学2006年法学硕士试题招生专业: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法学综合考试(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六门任选五门)法学综合考试题说明:本试题分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六个部分,每部分30分。
根据专业要求,报考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回答本专业的试题,选答其它五个部分(注意看每部分的提示);其它专业的考生任选其中五个部分,总分150分。
法理学部分,共30分(报考法学理论专业的考生不答此部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 法的价值2. 法律原则3. 法的适用4. 学理解释二、简答题(10分)简述法与国家权力的相互关系。
中国法制史部分,共30分(报考法律史专业的考生不答此部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保辜2.六杀3.内乱4.法部二、简答题(共10分)简述《钦定宪法大纲》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宪法学部分,共30分(报考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的考生不答此部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 宪法渊源2. 行政区划3. 宗教信仰自由4. 自治条例二、简答题(10分)中央人民政府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哪些主要职权?刑法部分,共30分(报考刑法学专业的考生不答此部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犯罪中止2.犯罪对象3.自首4.抢劫罪二、简答题(10分)简述附加刑的概念及其种类。
民法部分,共30分(报考民商法学专业的考生不答此部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请求权2.物权法定原则3.预期违约4.署名权二、简答题(10分)简述共同侵权行为及其责任。
诉讼法部分,共30分 (报考诉讼法学专业的考生不答此部分 )。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10分)1.直接言词原则2.诉讼和解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简述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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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6年法律硕士名师答疑实录—法制史 转自:北京安通学校 2006年法律硕士已进入备考阶段,为了帮助更多的同学合理安排好法律硕士的复习,中国考试在线、考研加油站联合北京安通学校特别邀请了法律硕士辅导专家江兴国教授于2005年6月22日下午进行了在线答疑,和我们就法律硕士民法学复习等广大考生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直接交流,见答疑实录。 2005年6月22日下午北京安通学校江老师答疑实录:
网友[maxwang813]:对于法制史的复习,有什么技巧吗? 安通江老师:由于法制史是一门记忆性比较强的课程,所以在复习的时候,一定要把相关知识放在一起记忆,注意总结,这样不容一混淆。
网友[allen-huang]:法制史的复习线路是怎么的? 安通江老师:复习线路应以时间为序,把各个时间的重点内容串起来记忆,以避免记混。
网友[heartlover0707]:对于法制史的复习有必要对其中的古文进行深究吗? 安通江老师:没有必要对古文进行深究,只要你明白它说的是什么,所考的知识点是什么就可以了。
网友[icebluee]:江老师,您好, 我听辅导班宣传的老师说,法制史有很多内容是根本不会考到的。您能帮我们整理一下哪些是需要重点复习的内容吗?谢谢! 安通江老师:法制史的重点有三部分:一,西周时期的法律。二,唐朝的法律。三,清朝的法律。这三部分要注意各个时期的法律的特点、司法机关、代表性法典等内容。
网友[妈妈的乖乖]:江老师好!法硕法制史答大题是否和书本要一字不漏,甚至超出书本,这次大家都考得挺满意但结果出人意料,我们快没信心了.请您指教! 安通江老师:法硕法制史的大题没有必要一字不漏,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去记忆,不能死记硬背。而且有时候书上不可能有现成的答案,需要自己去发挥,在答题的时候要注意用法律的语言来回答,以免由于答题不严密而扣分。
网友[maggie7]:请老师回答一下法制史的研究重点。 安通江老师:这个问题有几个同学已经问过了,法制史的重点有三部分:一,西周时期的法律。二,唐朝的法律。三,清朝的法律。这三部分要注意各个时期的法律的特点、司法机关、代表性法典等内容。
网友[海带儿]:你好,觉得知识点很多,需要怎么调整复习呢? 觉得很平面话, 请老师指教! 安通江老师:法制史之所以不容易拿高分的原因就是知识点多,比较零散,但相对于其它科目来说还是较容易的一科,在学习的时候,可以以时间为序把知识点串联起来,多注意总结,绘制一些表格。
网友[海带儿]:老师您好, 我们考过一次的同学都很困惑,是不是出书的,出卷的,批卷的都不是一个思想啊,我们觉得批的卷很严格,是不是都这么严呢?还是我们有什么大问题?请老师帮忙分析! 安通江老师:因为你们学习法律的时间还很短,而在批卷的时候又比较严,往往由于你们的表述不严密就会失分,所以在答题的进候一定要用法律的语言来表述,在这方面要下点功夫,不能用自己的话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网友[龙在云]: 江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法制史知识点多而杂乱,法硕考的重点是哪些呀?谢谢! 2
安通江老师:法制史在复习的时候要多注意总结,把相关知识放在一起记忆,已避免混淆。法制史的重点有三部分:一,西周时期的法律。二,唐朝的法律。三,清朝的法律。这三部分要注意各个时期的法律的特点、司法机关、代表性法典等内容。
网友[mcvay]: 法制史怎么复习,重点是什么? 安通江老师:法制史在复习的时候要多注意总结,把相关知识放在一起记忆,已避免混淆。法制史的重点有三部分:一,西周时期的法律。二,唐朝的法律。三,清朝的法律。这三部分要注意各个时期的法律的特点、司法机关、代表性法典等内容。
网友[bixing]: 请问法硕的批卷是怎样的情况阿,是不是所有的卷子在一起批,或者是给所报的学校批,比如说我报清华是不是卷子都寄到清华由清华的老师来批? 安通江老师:法硕的试卷是全国统一出题,由你所报考的学校来阅卷。
网友[doublebook]: 大家好,我想考法硕,现在有个问题,选专业书是要看哪个出版社的?还是都是同个出版社的?谢谢! 安通江老师:考法硕的话,一定要看人大出版社出的法硕联考指南,这是指定教材。
网友[nenya]: 请教江老师法制史将如何复习??? 安通江老师:法制史是一门以记忆为主理解为辅的科目,在记忆的时候,不妨多列一些表格,把相关知识点放在一个表格中进行记忆,然后贴在床头,每天睡觉前看上一遍,以避免混淆。清末和民国时期的法律是法制史中最零散、最难记忆的一部分内容,应下点功夫重点突击搞定。
网友[悬崖青松]: 江教授。你好。我去年综合考了107分。05年我各科都过线。差4分。今年想再考。请教你能给我推荐本好书看看吗?05年考了“五服图”。我在指南上没看过。请教怎样对付这类题。有那些适合我们读的书。谢谢! 安通江老师:其实每年考试都有一定的超纲题,这很正常,如果你感觉指南上的基础知识已经掌握的很好了的话,不妨看一些司法考试方面的书作为补充内容。最近几年的法硕联考,越来越向司法考试靠拢,考得越来越深、越来越细,一些法硕上的案例甚至直接从司法考试试题中借鉴过来。但毕竟超纲题占少数,不能喧兵夺主,一定要把指南吃透弄懂。
网友[fengdong]: 法制史是一个记忆为主理解为辅的科目,但我在记忆清末和民国时期的知识时,有点困难,能否给指点以下?谢谢! 安通江老师:清末和民国时期的法律是法制史中最零散、最难记忆的一部分内容,应下点功夫重点突击搞定。在记忆的时候,不妨多列一些表格,把相关知识点放在一个表格中进行记忆,然后贴在床头,每天睡觉前看上一遍。
由于时间问题,本次在线答疑到此结束。北京安通学校、中国考试在线、考研加油站法律硕士系列答疑,助您法硕联考一臂之力,并解答您在联考路上遇到的各种疑难。欢迎大家登陆中国考试在线论坛进行讨论。同时,我们还将继续邀请众多法律硕士名师在线答疑,有问必答,祝06年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200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英语考试大纲已经出来了, 和2005年的大纲相比变化不大。
一、试卷结构基本不变 首先,试卷结构基本不变。 第一部分是英语知识运用,也就是完形填空,测试词汇、语法和结构,给出一篇240-280词的 3
文章,20道小题,计分是10分,这和过去一样。第二部分是阅读理解,分三节,第一节是传统的阅读理解,四选一,这一节和2005年相比也没有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文章的篇幅和长度:4篇,总长度约为1600词,平均每篇400词左右,第二,考查的阅读技能也与过去一样,主要考查理解文章大意、细节、概念,进行判断、推理和推测生词词义的能力,第三,这一部分所占的分数比重仍然最大,每篇文章5道题,一共20道题,计分为40分。 阅读理解的第二节是选择搭配题,给出一篇约500到600词的文章,测试对连贯性,一致性等语段特征以及文章结构的理解,题目数量是5个,计分为10分。请注意,这一节和2005年的大纲相比有较大变化。在2005年的大纲样题中,给的是一篇500~600词的文章,原文有五个空白处,文章后面有6~7个选项,考生必须从6到7个选项中选5个放到原文的空白处。在2005年的考试中,原文有5处空白,从后面7个选项中拿出5个放到原文中,这是06年考试的备选题型之一,就是说,这一节除了2005年已经考过的这种题型,还有另外两种题型,关于这两种题型的具体情况,后面再做详细介绍。 接下来是阅读理解部分的第三节英译汉部分,给出一篇约400词的文章,测试对概念或结构较复杂的英语文字材料的理解,要求将其中5个句子翻译出来,计分是10分。 第三部分是写作,它和阅读一样,仍然是考研英语的重头戏,分为两节,第一节是根据规定情景,写一篇100词左右的应用文,计分为10分;第二节是传统的大作文,要求写一篇160~200词的短文,计分为20分。这一部分共计30分。 由上可知,2006考研英语的试卷结构和2005年的基本相同。
二、试卷题型略有变化 如上所述,2006年考研英语试卷的主要变化体现在阅读理解部分的B节。在2005年,这一节只有一种题型,叫7选5。在2006年的考研英语试卷中,这一节有三种备选题型,除了2005考过的7选5以外,还增加了两种备选题型。这两种备选题型主要测试对语段的把握。新增的第一种备选题型要求考生重新排列段落顺序。在这种题型中,给出一篇长度约500~600词的文章,各段落的原有顺序已被打乱,要求考生根据文章内容和结构将所列段落(7-8个)重新排序,其中有2-3个段落在文章中的位置已经给出。 新增的第二种备选题型,在一篇长度约500词的文章前或后有6-7段文字或6-7个概括句或小标题。这些文字或标题分别是对文章某一部分的概括、阐述或举例。要求考生根据文章内容,从这6-7个选项中选出最恰当的5段文字或5个标题填入文章的空白处。
三、新增题型认真应对 上述的三种备选题型,每次考试只会从中选一种,不会全部都考。第一种备选题型,就是7选5,已经有大纲样题和2005年的真题,比较好把握,做题时注意下面几点:1、阅读原文首段,了
解文章大意;2、阅读空白处前后的文字,确定其中的关键词和逻辑关系词;3、阅读选项,确定其中的关键词和逻辑关系词;4、确定答案,通读全文。这一部分主要测试语段的衔接和内容的连贯。第二种备选题型要求重新排列段落顺序,要注意把握语段之间的逻辑关系。语段之间有各种逻辑关系,如顺承关系、转折关系、因果关系等。做题时可以根据段落之间的逻辑关系排列段落顺序,如段落之间是顺承关系,那么谈到第一个方面的段落应该排在前面,而谈到第二个方面的段落应该排在后面。如果两个段落之间是转折关系,那么它们的内容可能相反,可以根据逻辑关系确定段落的先后顺序。此外,还要注意根据上一段的末句判断下一段的内容。这种题目主要考查段落之间的逻辑关系。 备选题型三要求对语段本身有很好的把握,如概括段落主题和把握段落中句群关系的能力。例如,对于选小标题的题型,可以用把握段落主题的方法来做,如寻找段落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或看段落的首末句。对于问举例的题型,可以借鉴例证题的做法,看例子说明了什么道理,说明了什么道理,就例证了包含这一道理的段落。 以上是新增题型的应对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