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学科性学院第四轮聘期目标考核实施办法
宁波大学小学教育专业转入条件

宁波大学小学教育专业转入条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165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173号)和《宁波大学关于深化招生改革与大类培养的实施意见》(宁大政〔2015〕2号)文件精神,为给予学生更多的专业选择权,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和学生学习质量,特制定本专业的转入细则。
宁大本科生完成大学一年级课程学习,在第二学期的第18周前提出申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2,3者即可申请转入本专业学习。
申请条件:1.形象端庄,表达清晰,语音面貌良好;2.有较好的音乐、美术基础,至少对数学、中文和科学学科之一有浓厚兴趣并成绩突出,不合格课程不超过1门;3.转入学生总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且专业师生比不超过18;4.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专业学习者。
申请程序: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并附上前一学年的成绩单,由原学院审核盖章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2.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申请人于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末统一参加本专业转入面试。
考核办法:1.能力考核。
由本专业组织5位专家进行面试,重点考核学生外在形象、教师气质、语言表达、音乐、美术基础和学科学习能力和发展潜能,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评定,占权重的80%。
2.专业特长。
学生须提供一份具有与本专业技能、学科直接相关的考级证书、作品或奖项;要求至少校、院级以上,取得时限为中小学、大学期间,占权重的20%;3. 根据考核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教师教育学院基础教育系 2016-05-05。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量化考核方案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量化考核方案(讨论稿03.10)为贯彻落实《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加强专业建设积累,激发专业建设热情,构建有效专业建设机制,切实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进学生就业竞争力,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量化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1、以专业为单位的原则:以教育部颁布的专业代码为依据,一个代码为一个专业,含“3+2”、“五年一贯制”、单考单招、三位一体、提前招生、普通高考等形式来源生源。
2、专业建设导向性原则: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为中心的各项保障条件、改革建设举措、实际成效为主要考核依据。
3、内部比较和外部竞争相结合原则:统筹兼顾校内招生专业之间相对优势比较,校外相同专业之间绝对优势的比较。
4、量化考核的原则:方案所涉及考核内容均量化为相应分值,并以累计总分高低,综合评价专业建设的总体水平。
二、考核范围我校所有招生高职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含办在外事学校的专业)。
三、考核时间每学年考核一次,每年9月份公布上一学年考核结果。
四、考核内容(一)招生质量1、当年招生计划完成率2、新生平均录取分3、录取新生第一志愿率4、新生报到率5、浙江省同专业录取平均分排名(二)就业质量1、毕业生就业率2、毕业生创业率3、专业相关度4、毕业生薪资水平5、用人单位满意度(三)师资队伍1、师资队伍结构2、师资队伍能力素养(四)人才培养过程质量1、专业荣誉(校级以上重点、品牌、特色、优势等专业建设荣誉)2、课程荣誉(市级以上各类立项建设课程、教师获得教育行政部门各类教学技能比赛人次及等级)3、当年毕业生专升本比例4、当年毕业生获高等级技能证书比例5、当年毕业生出国(境)深造或就业比例6、当年毕业生获取辅修专业证书人数比例7、学生技能竞赛水平(获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专业技能竞赛人次及等级)8、毕业生对母校满意度(五)专业学术贡献及社会服务质量1、市级以上教科研项目及到账经费2、横向技术服务项目及到账经费3、高级别论文及著作4、知识产权(含新品种等)5、成果应用与转化6、社会培训人次(六)专业建设成果1、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2、校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七)其他对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有重大影响的改革成果或对专业建设有广泛影响力事件。
宁波大学市场营销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

宁波大学市场营销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基本规格与要求学习管理、经济、法律和市场营销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营销方面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分析和解决营销问题的基本能力.通过本专业的学习,学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 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现代市场营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2. 掌握市场营销的定性、定量的分析方法;3. 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解决市场营销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4. 熟悉我国有关市场营销的方针、政策与法规及国际市场营销的惯例和规则;5。
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6.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三、核心课程1、学位课程市场营销学消费心理学管理学原理人力资源管理2、主要课程市场营销学、消费心理学、管理学原理、营销策划、经济法、公共关系学、市场调研和预测、广告学、客户关系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网络营销、国际贸易与实务、国际市场营销学、组织行为学、谈判与推销技巧、商务礼仪、企业战略管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等.四、学制与毕业要求1、学制:4年制2、毕业最低学分:164学分,其中4个创新创业学分为免费学分。
实行弹性学年制,四年制本科专业学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特殊原因者,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不超过规定学制3年。
五、授予学位及要求管理学学士符合《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学位课程必须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
六、各类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要求1、各类课程结构的设置说明通识教育课程42学分,学科大类课程33学分,专业教育平台课程和专业方向模块课程包含经济大类课程6学分,管理大类课程10学分,本专业主干课程47学分。
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1年版

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1年版)专业代码:082402 专业名称:轮机工程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能创造性地从事科研、教学、设计与管理工作,能适应21世纪航运发展、海洋开发和海军建设需求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其基本规格要求为: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科学方法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严谨的学术作风,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本学科科学研究方法和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身心健康。
二、学制与在校年限学制为三年。
特别优秀,且已提前完成培养计划的硕士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但最多提前不超过半年。
少数硕士生因情况特殊或在规定的学制内不能完成学业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业或延期毕业。
硕士生累计在学的最长年限(含休学)为5年。
硕士生申请提前或延期毕业,均须经学校批准,具体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主要研究方向1、能源利用与环境保护;2、船舶自动化与机电控制;3、船舶与海洋结构物修造新技术。
四、培养体系与总学分要求1.培养体系硕士生培养作为一个完整体系,主要分为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两个阶段。
(1)硕士生课程主要包括核心类课程、拓展类课程和必修环节三部分,其中:核心类课程为学位课,包括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拓展类课程为非学位课,包括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专业英语、双语课程的选修、跨校或跨学科的选修、专业补修课等;必修环节包括学术交流活动、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实践训练。
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学时包括课堂学时和课下学时(自学或准备实验、报告、课程论文等)。
(2)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是培养硕士生掌握科学研究方法、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环节,主要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考核、中期检查、论文评审和论文答辩等论文保障环节进行质量管理和监控,保证学位论文质量。
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规定

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规定宁波大学文件宁波大学政府?XXXX 256年12月23日+宁波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条例条例为保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的有序实施,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科学规范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1,信用类型与认可部1。
创新学分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科研、技术发明、创新实验、开放实验等科研培训和科技竞赛,如学科(专业)竞赛,根据竞赛(培训)结果或培训过程的考核结果,可认定为创新学分其中,教务处负责确定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和开放实验的创新学分,团委负责确定学生参加挑战杯竞赛和其他科研训练的创新学分。
2。
创业学分参加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等创业培训,并通过考试或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可以获得创业学分。
学生发展和服务部负责认证创业学分。
3。
质量信誉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社区活动、理论和人文竞赛、群众(非专业)文化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可根据活动过程或取得的成绩获得优质学分。
质量学分由团委认可4。
技能学分学生参加学校或学校认可的机构组织的技能测试,或各种职业资格、专业技能培训、竞赛和研究活动,并取得相应的成绩或证书,可获得技能学分。
技术学分应得到继续教育和培训部的认可2、学分认定基本规则我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和在校大学生,以及已申请毕业但学习时间最长的学生,均可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学分认定标准和学分类型进行认定。
参加创新创业培训项目的199名学生的年级和年级是决定学分等级的重要依据。
结果的级别由组织单位或发布单位的级别决定。
对成果的等级和等级有异议的,由相应的信用鉴定部门负责确定。
3。
在集体奖励中,每个参与的学生都得满分。
论文、项目、作品、专利等集体成果,参赛学生按我校科研工作量分配规定计算个人学分,少于0.5学分的按0.5学分计算。
4。
同一项目成果按“高原则”进行认定,不得重复认定。
对于像同样的球类运动或同样的田径项目,一年内只有一个分数是高的。
3、学分认可程序(1)由学校组织的认可程序1。
宁波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培养方案

宁波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培养方案宁波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汉语言文学理论知识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示能力,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教学和语言文字的专门人才。
二、培养基本规格要求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了解本学科的前沿成就和发展前景,具有一定的古今汉语理解分析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学修养和鉴赏能力以及较强的文字表示能力,基础扎实,知识面广,视野开阔,适应性强,有健全的体魄,并掌握一门外语。
主要包括以下三大模块方向:1、汉语言文学模块,培养具备汉语言文学系统知识,具有专业文字处理和表示能力,能从事文艺评论、语文教学和文字工作的汉语言文学专门人才。
2、戏剧影视文学模块,培养具有扎实的影视编剧与文化创意知识与能力、具备综合人文社科知识、管理素质和良好的现代传播技能的创造性文化创意人才。
3、汉语国际教育模块,培养具有扎实的中国文化知识和汉语言文学理论知识,熟悉汉语国际教育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较为熟练地掌握英语,能用双语传授中国文化、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和对外文化交流领域的专门人才。
三、核心课程1、学位课程:汉语言文学模块方向:古代汉语、中国现代文学、文学概论、原创写作戏剧影视文学模块方向:古代汉语、中国现代文学、文学概论、编剧理论与实务汉语国际教育模块方向:古代汉语、中国现代文学、文学概论、汉英语言对比2、主要课程:语言学概论、古代汉语、现代汉语、文学概论、写作、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中国文学批评史、外国文学比较文学四、学制与毕业要求1、学制:4年制,最长学习期限为6年。
2、毕业最低学分:毕业最低学分:164学分,其中必修116学分,选修48学分(包括创新创业学分4学分)。
五、授予学位及要求符合《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六、各类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要求(一)各类课程结构的设置说明课程设置采用“平台+模块”的结构体系。
关于高校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与考核的几点思考
关于高校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与考核的几点思考姜亦炜;韩宗银;朱亚莉;陈传锋【摘要】在现行的大学排名中,科研评价是有量化指标的.在现行的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中,科研要求也是有量化指标的.所以,教师的科研业绩必须要量化.但是教师科研量化工作又存在着复杂性:科研时间投入的弹性大,科研成果显现的滞后,教师工作角色的多样化.所以本文认为要科学的进行科研工作量计算与考核,必须处理好科研工作定性与定量的矛盾,科研与教学切块比例或当量换算的关系,教师科研业绩分类与计算标准的问题,并根据各个学校的不同实际,选取公式模型转换法或赋值绩点法来进行教师工作量计算与考核.【期刊名称】《湖州师范学院学报》【年(卷),期】2016(038)012【总页数】6页(P75-80)【关键词】科研工作量;计算;考核;思考【作者】姜亦炜;韩宗银;朱亚莉;陈传锋【作者单位】湖州师范学院人文社科处,浙江湖州 313000;湖州师范学院人文社科处,浙江湖州 313000;湖州师范学院人文社科处,浙江湖州 313000;湖州师范学院人文社科处,浙江湖州 313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647随着国家与地方发展战略的转变,科研要求与竞争环境瞬息万变,对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更新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此,为了规范学校科研管理,充分调动二级学院科研管理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教师从事科研的积极性,必须根据发展需求,高瞻远瞩,破立结合,根据教育部出台的《高等学校科技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要点》,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学校科研管理制度与政策文件,尤其要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和考核制度,构建配套与激励相结合、绩效与奖励相协调、教学与科研相促进的评价激励制度,重点做好教学和科研等效评价;探索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政策,提升学校服务创新驱动能力;探索建立适应于不同需求、形式多样的协同发展模式。
下面将以高校教师科研工作量化的必要性、复杂性、注意问题和计算方法四方面来作一探讨。
宁波大学优势特色学科
附件2:宁波大学优势特色学科中期评估考核表学科名称:理论物理涵盖二级学科名称及代码: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070201、070205、070207学科负责人:楼森岳联系电话87600725电子信箱lousenyue@ 所在学院理学院学院盖章宁波大学科研处制表2006 年 6月 1日填填表说明一、封面:学科名称为优势特色学科、优势特色后备学科名称;涵盖二级学科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委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二、宁波大学优势特色学科中期评估基本数据表1、统计范围:应属本学科成员在校工作期间,以宁波大学名义获得的。
2、统计要求:数字要准确无误、有据可查。
3、学术专著、译著、编著中均不含教材。
4、项目经费指本学科实际获得并计入财务帐目的经费。
5、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发表论文篇数=近五年平均发表论文篇数/近五年平均高级专业职务人员数。
6、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科研经费=近二年平均科研经费/近二年平均高级专业职务人员数。
7、实验室面积指建筑面积。
8、目前拥有的学科指在建学科,不包括已经验收的学科。
三、学科简况:1、表Ⅰ-1本学科的组成及其人员配备:以2005年12月的数据为准。
2、Ⅰ-2-1学科负责人简况:若学科负责人兼任方向负责人的,只填写学科负责人简况表。
“授课主要对象”填写“博士生”或“硕士生”或“本科生”。
3、Ⅱ-1本学科主要研究方向及其特色和意义:分别填写几个研究方向的简况。
所填的学科方向与同行相比所具有的特色和所处的学术地位,主要研究内容和成果水平,对当前与长远的经济、社会、科技及文化发展的作用和意义。
4、Ⅱ-3 至Ⅱ-6:应选择作者(完成人)署名本单位的在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通过省部级以上获奖或鉴定的项目和有较重大效益的项目填写。
“作者”和“项目完成人”栏只填属本学科梯队成员的作者或项目完成人。
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单位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
最新版宁波大学科研奖励办法(2021版)
最新版宁波大学科研奖励办法(2021版)宁波大学文件宁大政?2021?135号关于印发《宁波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奖励与经费资助办法》的通知各单位、部门:《宁波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奖励与经费资助办法》经第33次校长办公会议、2021年第20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宁波大学 2021年11月20日―1―宁波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奖励与经费资助办法为进一步完善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工作,鼓励人文社会科学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引导教师增强科研质量意识,提升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影响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与资助范围、对象及方式1.奖励与资助范围包括高级别人文社科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科研创新平台、学术论文和著作、科研成果应用与采纳、科研成果奖、艺术创作成果等。
2.奖励与资助对象为本校教职工(包括学校事业编制和非事业编制人员;第一申报单位或第一署名单位为宁波大学的兼职教授、讲座教授、退休教师等)。
3.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学校实行奖励和经费资助等方式。
二、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的奖励1.以宁波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下同)申请获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含单列学科)重大项目,每项奖励15万元;重点项目,每项奖励7.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等其他类别项目,每项奖励4万元。
2.获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每项奖励10万元;获准其他部委级重大项目(不含基地项目),且资助经费在15万元及以上的,每项奖励2万元。
―2―3.获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不含基地项目),每项奖励2万元。
4.校外单位为第一承担单位、宁波大学为合作或参与单位联合申请获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含单列学科),子课题到校经费在10万元及以上的,每项奖励2万元;子课题到校经费在5万元及以上的,每项奖励1万元。
5.校外单位为第一承担单位、宁波大学为合作或参与单位联合申请获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子课题到校经费在10万元及以上的,每项奖励1.5万元;子课题到校经费在5万元及以上的,每项奖励0.5万元。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核办法.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核暂行办法第一部分考核原则一、本考核办法适用于竞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所提供考核材料及数据,以任现职以来情况为准。
二、申请聘任人员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调查属实,视情节轻重取消其1—3年的聘任资格。
三、从省外调入具有高级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报省职改部门进行资格认证,经认证后方可参加考核。
四、新来院人员(除医院办公会研究确定属引进的人才或根据市人事局有关规定首聘不占专业技术职务职数外),在来院前已在外单位获聘高级职务的,来院后在有职数许可的基础上原则上按低一级职务聘任,然后按照该文标准重新申请聘任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任职时间合并计算.五、因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缺陷、行政处分等处以专业技术职务低聘者,低聘期满后重新竞聘低聘前聘任职务。
六、具有中级资格需参加北京大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者,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部分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岗位竞聘考核: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期间每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三、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符合申请聘用岗位要求。
四、资历: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在下一级职务聘任满4年,以下情况例外:(一)具有博士学位申请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至少受聘低一级职务满3年;(二)具有硕士学位申请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至少受聘低一级职务满3年。
五、每年继续教育学分达标。
六、工作时间:任现职近四年内累积病事假超过4个月或任一年度门诊缺诊达五次、病房值班脱岗达三次及以上者相应延迟1年聘任。
七、下列情况按相关条款执行:(一)受刑事惩处正在执行中、正在立案审查人员不能申请。
(二)刑满释放、劳动教养期满后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未满4年的人员不能申请。
(三)任现职期间受行政处分且处分期未满者不能申请。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延迟3年聘任。
(五)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者累加计算。
基本称职每发生1次延迟1年,不称职每发生1次延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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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关于第四轮学校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的原则意见 为了更好地做好第四轮学校岗位设臵及聘任工作,根据国家、浙江省和宁波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和已经实施的三轮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情况,特制定本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四轮学校岗位设臵及聘任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学校新的发展目标,深化校内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国家事业单位岗位聘任与学校岗位聘任相结合的岗位聘任体系。 按照“一级学科布局、任务分解设岗、团队建设导向、基层组织重构”的原则,在教学科研和教辅人员中,建立以团队岗位为主、个人岗位为辅的学校岗位聘任考核体系,强化教职工的团队意识,探索团队建设的有效机制,促进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协调发展,加强学校的基层学术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校的竞争能力和综合实力。团队建设不搞“一刀切”,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进行。 继续按照“强化服务,完善管理;公平竞争,按岗聘任;总体稳定,适度流动;分类管理,注重效能。”的原则进行管理岗位的设臵及聘任工作,以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优化管理队伍结构,促进德才兼备、精干高效的管理队伍建设。 第四轮岗位聘任所涉及的聘任对象是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学校聘任的人事代理人员和部分非事业编制人员。 二、岗位设臵 (一)岗位类别 1.学校岗位分为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管理岗位(含专职辅导员岗位,下同)两大类。其中,在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中设臵团队岗位和个人岗位;在管理岗位中设臵个人岗位。 2.在教学科研和教辅团队岗位中,分别设臵学科、教学和社会服务三种团队岗位。学科团队岗位以学校学科规划为依据,按照一级学科点建设的布局进行设臵,逐步形成学院下的一级稳定的基层学术组织(暂称学系,以区别于现存的系)。教学团队岗位主要面向全校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全英语教学专业(非英语专业),学科竞赛、体育竞赛和艺术竞赛等需要设臵。社会服务团队岗位主要设臵在社会服务工作比较突出的学院的相关学科领域。 教学团队、社会服务团队岗位可以单独设臵;在特殊情况时,也可以根据实际在学科团队下增设为其相应的方向团队。 在学科团队岗位中可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设臵若干个学科方向团队岗位、特殊情况时可增设教学实验方向团队、教学方向团队和社会服务方向团队岗位。学科团队下设臵的四类方向团队以下统称为方向团队。 三种团队岗位除承担各自的重点职责任务外,还应承担其它相关的教学、专业建设、科研、社会服务、学科建设以及学校、学院公益性和服务性工作。 3.在教学科研和教辅个人岗位中,分别设臵教学科研、公共基础课教学、教辅三类等岗位。 (二)岗位级别 1.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指团队成员和个人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下同)、管理岗位级别体系仍然采用九级制。岗位级别为一到九级,一级最高,九级最低。其中在教学科研教辅岗位级别中增设资深岗位。 2.在团队中,设臵不同层次的岗位,不同层次团队成员的岗位级别也采用九级制。在学科团队岗位中,设臵1个学科带头人岗位(岗位级别为一级或省市特聘教授)、若干个方向带头人(岗位级别为二级及以上)、学术骨干岗位(岗位级别为四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岗位(岗位级别为六级及以上)和一般成员岗位。在教学团队和社会服务团队中,设臵1个责任教授岗位(岗位级别为二级及以上)、若干个学术骨干岗位(岗位级别为四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岗位(岗位级别为六级及以上)和一般成员岗位。各层次岗位的数量因团队不同而有所差别。 3.学校高级别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指一至四级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下同)应主要分配给各类团队岗位中的学科带头人、责任教授和方向团队带头人(以下统称为团队负责人)以及学术骨干。 (三)岗位数量 1.学校教学科研和教辅以及管理岗位的总量,分别按照学校相应岗位已聘任的实有人数确定。 2.依据学校管理岗位的编制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各级别管理岗位的数量。 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学校确定的聘期重点任务,学校将增加50个左右教学科研和教辅高级别岗位,一至四级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的数量分别达到40、140、170和130个。资深岗位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剩余的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岗位总量减去一至四级教学科研和教辅和资深岗位总数)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五至九级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数量。 学校机关部门、非学科性学院的“双肩挑”人员岗位数根据实际确定,且不占相关学科性学院的岗位数。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内新引进人员的岗位由学校另外追加。 4.2009年初次团队岗位聘任时,设臵团队岗位为35个左右,其中,学科团队岗位约20个,教学(包括学科竞赛、体育竞赛等,下同)团队岗位约10个,社会服务团队岗位约5个。 在一个学科团队岗位下,设臵的学科方向团队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特殊情况时增设的教学实验方向团队1个和教学方向团队、社会服务方向团队若干个。学校设臵学科方向团队(包括按二级学科组建的学科方向团队)90个左右(不包括增设的教学方向、教学实验方向和社会服务方向团队)。 5.根据发展需要,学校将逐年增加和调整团队岗位数量。 6.学校或学院根据学科建设和事业发展需要,可以组建跨学院或跨学科的学科团队。 7.对尚无条件组建学科团队的学科,可以按二级学科组建学科方向团队。 (四)聘期内学校的教学科研教辅重要工作和重点建设任务 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教务处、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地方服务与合作处、研究生学院、学生处、人事处等)根据学校实际和发展目标,经过论证,确定聘期内学校拟完成的教学科研教辅重要工作和重点建设任务总量,并将其分解到各学院。 (五)岗位分解 1.学校分别将管理岗位、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总量以及两类岗位中各级别岗位总量核定到各学院和部门。 2.根据各学院和部门管理岗位的编制数,结合第三轮岗位聘任中已经聘任岗位的实际,分别确定各学院和部门管理岗位的总量和各级别管理岗位的数量。 3.学院各级高级别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数根据第三轮岗位聘期内各学院实际聘任的各级高级别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数、各学院在第三轮岗位聘期内已经完成的学校重要工作和重点建设任务折算为各级高级别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数和各学院在第四轮岗位聘期内承担学校的各项重要工作和重点建设任务折算的各级高级别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数并以各占25%、25%和50%的权重进行核算,按照所承担的重点任务与高级别岗位数相对应的原则,综合确定各学院高级别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的总数以及相关级别岗位的数量。其中核算高级别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数时所涉及的学校教学科研教辅重要工作和重点建设任务对应的赋分值见附件1。资深岗位数根据学院实际确定。 五至九级各级别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的总数原则上为学院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总数减去一至四级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及资深岗位数之和后的差额,并原则上分别按照40:30:25:5 比例控制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即八、九级岗位的和占5%)各级别岗位的数量,其中拥有原基础教育学院教学科研和教辅人员的学院,其五至九级教学科研和教辅各级别岗位数控制比例可适当调整。 国际交流学院、成人教育学院、阳明学院、图书馆、学报编辑部、档案馆等的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根据各单位实际确定。 4.按照学校的学科规划,结合学校确定的聘期内的重要工作和重点建设任务,在充分考虑各个学院的发展需要和实际的基础上,根据自愿申报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将团队岗位设臵到各个学院。 5.学校在分解下达给各学院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总数以及各级别岗位数时,同时将相关重要工作和重点建设任务一并核定到相应学院。学院根据实际将各级别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数和任务(包括学校下达的和学院自定的)一并核定到各类团队和个人。 6.教学科研和教辅人员聘任团队成员岗位或个人岗位遵循自愿原则。鼓励和支持教学科研和教辅人员进入团队,聘任团队成员岗位。 7.各种团队岗位经过学院申报、学校评审、审定后,核定到各学院。 三、岗位聘任 (一)聘任期限 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从2009年6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二)聘任条件 1.按照各级教学科研和教辅人员个人岗位的聘任条件不得低于第三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条件的原则,学校制定一至九级(包括资深岗位)教学科研和教辅个人岗位聘任条件的指导意见,其中对教辅岗位的课程教学任务不作要求。一至四级教学科研和教辅个人岗位聘任条件指导意见见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学校制定三至九级管理岗位聘任条件的指导意见(见附件3)。 2.学校根据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学科建设实际制定各类团队岗位以及团队中的学科团队带头人岗位、责任教授岗位和方向团队带头人岗位聘任条件的指导意见。 3.学院根据学校制定的岗位聘任条件指导意见,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各级各类岗位聘任具体条件,并报学校备案。学院制定的岗位聘任条件不得低于学校制定的指导意见中的岗位聘任条件,同时要兼顾不同类别、不同级别岗位工作(包括教学科研、教辅、管理、专职辅导员、工程技术、图书资料等工作)的特殊性。 根据实际,学院制定各级岗位的聘期或年度教学课时或工作量、科研工作量要求。 4.所有个人岗位聘任条件中的业绩均应为2005年12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期间所取得。 (三)聘任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岗位聘任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全体校领导、校长助理、组织部、教务处、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地方服务与合作处、研究生学院、人事处、工会负责人和部分教授等23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高级别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和各类团队岗位聘任审议工作;审议管理岗位有关聘任工作;审议或审定岗位聘任中的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