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综字〔1999〕74号-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

财综字〔1999〕74号-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
财综字〔1999〕74号-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

财综字…1999?74号1999年6月7日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

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一九九九年六月七日

附件: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均须按规定交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价款。

第三条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包括

(一)探矿权使用费。国家将矿产资源探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按规定向探矿权人收取的使用费。

(二)采矿权使用费。国家将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给采矿权人,按规定向采矿权人收取的使用费。

第四条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包括

(一)探矿权价款。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按规定向探矿权人收取的价款。

(二)采矿权价款。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出让给采矿权人,按规定向采矿权人收取的价款。

第五条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取标准

(一)探矿权使用费以勘查年度计算,按区块面积逐年缴纳,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每平方公里每

年500元。

(二)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范围面积逐年缴纳,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第六条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取标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以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价格为依据,一次或分期缴纳;但探矿权价款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采矿权价款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

第七条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由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由探矿权采矿权人在办理勘查、采矿登记或年检时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人在办理勘查、采矿登记或年检时,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确定的标准,将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直接缴入同级财政部门开设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财政专户”。探矿权采矿权人凭银行的收款凭证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专用收据”和勘查、开采许可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专用收据”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八条属于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管理范围的探矿权采矿权,其使用费和价款,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机关收取,缴入财政部开设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财政专户”;属于省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管理范围的探矿权采矿权,其使用费和价款,由省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机关收取,缴入省级财政部门开设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财政专户”。

第九条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入应专项用于矿产资源勘

查、保护和管理支出,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出使用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拨付使用。

第十条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中可以开支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进行审批、登记的管理和业务费用,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中可以开支以下成本费用: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评估、确认费用,公告费、咨询费、中介机构佣金、场地租金以及其他必需的成本、费用等。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实际占有的由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在转让时,其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经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批准,可全部或部分转增企业的国家资本金,国有地勘单位实际占有的由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在转让时,其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未按规定及时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由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其在30日内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吊销其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和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入的财务管理与监督,定期检查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入的情况。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发布之前已经收取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商品价格管理办法

商品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商品价格调整权限,完善商品价格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到的店铺,含xx公司国内外自营店铺和加盟客户店铺。 (一)所有授权仅限于:店铺自行组织的或参加商场促销的活动;滞销商品促销活动; 批量售卖及特殊商品推广活动等。 (二)运营中心及各运营部第一负责人价格调整的权限只适用于其所辖区域范围。 第三条xx公司商品的零售价格以统一吊牌价为基准,XX商品吊牌价格由xx品牌事业部研发总监或其授权人确定,其它人员无权调整商品吊牌价格。 第四条所有商品的价格调整均以商品吊牌价为基准进行折扣调整。折扣低于五折的商品为特价商品,五折以上(含五折)商品为非特价商品。特价商品只能在特卖场出售,正常情况下店铺或商场组织的正常促销活动商品折扣不得低于吊牌价的五折,特殊情况下需在非特卖场进行五折以下商品销售的须经品牌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并报财务总监签批。 第五条所有商品调价必须由品牌事业部在决定调价的前一天临近营业终了时,才可以将相关调价信息通知至运营中心,运营中心相关人员应尽快知会店铺人员。(需提前将调价通知信息知会商场配合做商场系统调整的除外) 第六条特价商品的范围: (一)滞销商品:所有品牌季节性商品上市60天,销售数量排名后30位的商品,非季节性商品上市90天,销售数量排名后30位的商品,(注:品牌总经理确定的形象款和长青款不纳入此范围)。 (二)严重断码、断色库存数量低于20对,且研发部门不再生产补货的鞋品。 (三)有瑕疵但不影响销售的商品。 (四)品牌事业部认为需要清理的其他库存商品。 第七条赠送活动中商品价格折扣系数换算方式为:折扣系数=购买商品金额/(购买商品金额+赠品金额)。 第八条运营中心无权对上市60天内季节性商品,上市90天内非季节性商品的所有品牌商品进行任何价格调整。若确实有需要调整价格,必须经品牌事业部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第九条特别推广商品的价格调整可由品牌策划、物流或运营中心提出调价方案,报品牌总经理审批方可执行。 第十条所有商品价格调整须由品牌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核,由本办法规定的授权人审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5种处理方法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5种处理方法

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不利于承包人)予以调整。(不利于承包人)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a.实行招标的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b.不实行招标的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注:上述公式中的中标价、招标控制价或报价值、施工图预算,均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的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不得浮动。 ②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前述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确定单价。 ③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计算。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合同付款管理流程

1.范围 规范合同付款程序,明确付款审批人职责。此文件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的付款审批。2.控制目标 2.1控制目标:保证付款按合同、工程进度计划进行。 3.主要涉及岗位 3.1流程所有者:财务部经理 3.2相关岗位 相关部门经理/主管、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 4.主要控制点 4.1申请付款的供应商提供申请付款所需的资料,包括盖供应商公章的付款申请书、向 我公司相关的部门索取《合同款项支付审批表》加盖公章、以及发票或相关的证明资料。 4.2将完善的申请付款的资料交我公司相关部门经办人员。 4.3相关部门负责人复核意见,包括施工进度、质量情况及合同执行情况,签署审批意 见。 4.4成本部根据合同经济条款和预结算审核情况,签署审批意见。 4.5若该次付款为累计付款达到100%的最后一次付款,则必须由物业或工程使用单位 审核,以确定该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水电费等往来欠款的扣付事项,并确定最终的扣付金额。 4.6财务部经办人根据合同经济条款和已付款情况,签署审批意见,财务部经理确认。 4.7总经理根据财务总体情况进行审批,签署意见。 4.8财务部在付款时,《合同款项支付审批表》后必须附发票,若因特殊情况需后补发票的,应由经办人编制“暂欠发票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财务部、总经理审批后可先行付款,但经办人承担按时补回发票的主要责任,同意其暂欠发票的部门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5.主要涉及文档/信息

合同款项支付审批表 编号: 适用范围:涉及公司所有合同款项及费用支付填表单位:

工程付款计量及审核确认书 (监理公司专用)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合同编写:合同金额: 审核意见书编号:

产品销售定价管理规定

产品销售定价管理规定 1范围 1.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产品销售定价的管理。 2归口部门 2.1产品销售定价管理规定归口管理部门为商务科。 3产品定价原则 3.1遵循市场化原则 3.2公开、公平、透明原则 3.3同一产品同一批次同一时间同一价格的原则 3.4公司利益最大化与市场接收相结合的原则 4产品定价依据 4.1季节因素 4.2市场供求关系因素 4.3生产成本及利润水平因素 4.4产品质量及市场接受程度因素 4.5市场同类产品价格因素 4.6行业平台指导价格因素 5销售价格的制定 5.1成立定价指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公司经理、副经理、商务科业 务员、统计员等组成。 5.2定价指导小组是公司销售产品价格的指导者,产品指导定价由 小组会议协商制定,原则上每周一召开。 5.3产品销售定价依据生产产量、原料成本、库存状况、市场供求、产品流向地区市场变化等因素决定,商务科依据上述因素及时建议 召开产品定价指导协商会议。

5.4会议前销售人员应根据定价依据的各种因素对产品市场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分析材料整理成会议记录,形成指导性意见。 5.5指导定价会议由公司经理、副经理、业务员、统计员就市场情况、国内外同类产品市场情况、国内外行业政策动态、产品成本动态等进行分析汇报。 5.6指导定价会议在综合分析各种信息后决定某一时期的销售指导价格。 5.7定价小组会议决定的销售价格形成会议纪要,经公司定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发后参照执行。 5.8指导价格的调整由商务科提出书面调价依据和建议,征求定价小组成员意见后决定。 5.9最终产品销售价格以公司有效流程会签后为准。 附件1:销售产品定价工作流程 附件1:定价会议纪要 2018年10月17日

万科集团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万科集团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万 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 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 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 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 定)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 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 同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4.1.2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4.1.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 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 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 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 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标原则

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 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 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 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 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用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 方。 ◆合同随附招标文件。拟签合同正文及其补充协议(包括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协议、 工程保修协议、廉洁合作协议),应作为招标文件之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投 标单位需对其进行确认。 4.1.2.5 利益明晰原则:合同应清楚地界定、描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杜绝模糊、歧义、推诿、 扯皮现象;合同中尤其应有明确的、可以界定清楚的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付款 方式;如果合同价款可能调整,则应明确调整依据、调整方式(如何计价、总 价如何最后确定等),并就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有效性、可控性作出明确规定。 4.2 合同订立的管理 4.2.1 标准示范合同:在招标(招标文件附件)及合同签署时,工程合同应尽量应用合同标准文 本。 4.2.1.1 总部有关部门将就房地产业务,逐步建立统一的合同标准文本,各公司应予采用。 4.2.1.2 合同标准文本内容尽量采用FIDIC条款模式,内容分为协议条款、通用条款、 补充条款和附件,其中协议条款根据具体业务、对象的不同而定,通用条款适用 于所有的同类合同,补充条款则由经办人在具体经办合同时补充加入协议条款、 通用条款中未尽事宜; 4.2.1.3如当地政府部门有强制性规定,可按当地政府部门标准合同执行,但必须通过 补充条款等方式充分补充与公司合同标准文本之间存在差异的内容。 4.2.1.4 如公司尚未制定合同标准文本,可以延用以往的合同,但经办部门应联系成本 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办公室、法律组尽快制定相应的标准合同。 4.2.1.5 当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原有合同标准文本不再适用时,业务部门应及时提 出与相关部门共同修改。 4.2.2合同的经济条款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2.2.1 合同价款或委托酬金: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合作方的,应以双方确定的最终报价

销售价格管理办法

1 基本要求 1.1内容界定 本细则适用于销售处所销售的各种产品价格。 1.2定价原则 1.2.1 效益最大化原则。销售计划价格的提出要在确保厂生产稳定、产销平衡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制定。 1.2.2 市场竞争力最强原则。销售计划价格的提出既要考虑销售成本构成,又要遵循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规律、市场定位及竞争能力。 1.2.3 质价比最优原则。销售计划价格的提出要以产品品质为依据,根据质量情况确定最合理的价格。 1.2.4 业务公开原则。年度价格策略的制定要全过程公开、客户定价受控、定价依据可追溯。 1.2.5 战略伙伴原则。和长期固定用户形成长期战略性伙伴,形成中远期战略合作的伙伴关系。 2 管理职责 2.1xxxx厂价格领导小组是厂销售价格管理的领导机构,根据市场情况,研究和确定价格政策。其职责是: 2.1.1 负责审核重大价格变化和月度销售建议价格; 2.1.2 对销售价格进行阶段性研究和决策; 2.1.3 对价格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批; 2.1.4 检查各销售部门价格政策执行情况。 2.2 销售处业务科是价格政策的执行部门,主要职责是: 2.2.1 负责提出月度销售执行价格的建议; 2.2.2 负责按批准下发的月度销售计划价格,实施产品销售; 2.2.3 负责按厂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价格变动手续。 2.3销售处综合科负责对销售业务科价格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分析和监督。 2.4 财务处负责销售执行价格的审核、控制,价格执行的检查指导。 -1-

2.5 监察处负责销售执行价格的效能监察。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年度价格策略 3.1.1 年度价格策略定价方式 A、长约定价,适用于国内合资或独资企业以及产品出口。 B、预收款定价,适用于在本厂资金回笼困难的情况下,客户提前打款,锁定于当期价格并在约定时间内延续。 C、出于同行竞争、保持市场占有率或产销平衡等需要,采用延期定价方式。(延期定价方式即先把货交付买家,在交货当时不规定价格;然后根据商品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在利于双方的情况下再和买家定价收钱。) D、出于战略合作、量价关系、物流方式、市场区域等考虑,可对重点用户销售价格在一定跨度时间内、在当期执行价格的基础上作适当下浮。 E、折让价格适用于质量有问题的产品。 F、定向降价适用于产销平衡或防止跌价风险。(库存考虑) G、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销售业务科可进行正向加价销售。 3.1.2 年度价格策略内容包括客户名称、定价方式及内容、定价说明。 3.1.3 年度价格策略流程 A、年底,销售处依据厂生产计划及市场情况编制下年度销售价格策略。 B、销售价格策略经厂价格领导小组评审,厂长审批。 C、销售价格策略调整由销售业务科提出申请,由销售处长审核,经营厂长、厂长审批。 3.2 月度定价程序 3.2.1 每月底,厂价格领导小组主持价格例会,根据当期市场价格及后期市场预测、生产经营的计划和库存等情况,提出下月度销售建议价格,经相关部门及厂长审批后,交财务处价格主数据管理员维护进ERP系统,作为销售处销售红线价格。 -2-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美轮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17年制订) 讨论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 第三章合同的管理权限 第四章合同的订立 第五章合同的审核 第六章合同的签约权限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八章合同的检查 第九章合同的纠纷处理、 第十章合同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章奖惩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把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各项目部在开发建设和商业、商务活动过程中的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具体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监管合同、保险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等。 第四条各部门和各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落实合同管理工作。 第五条签订和履行合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扰乱公司经营管理秩序,损害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 第六条公司合同的管理、承办、审核、履行和档案管理人员等,对合同负有保密义务,严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负责合同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和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公司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协助总经理做好各专业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合同管理的领导工作,主要负责指导有关合同管理制度的制订和监督执行,研究审定公司合同,审核合同管理奖、惩建议。 合同主办部门、管理部门和法律顾问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履行合同管理职责。 公司的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综合部门管理、专业职能部门、承办部门和履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公司集团办是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拟订公司合同范本,并推行使用。 (四)参与重大合同、重要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五)审核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量支付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造价合同部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加强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规范工程价款计量支付的申报、审批及费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造价合同部管理和实施的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不含甲供材料设备)的计量支付。 (三)计量支付办法及计算规则须依据施工合同相关计量支付条款和内容执行。 (四)参与计量支付的人员须遵守“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原则,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合法权益。 (五)造价合同部是计量支付的归口管理部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未尽之处,由造价合同部负责解释、处理。 二、术语与定义 (一)工程价款指对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支付的款项。工程价款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 (二)工程预付款指施工合同签订后,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供附和要求的担保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 (三)工程进度款指依据合同约定并结合本办法规定的计量周

期,对周期内完成符合质量标准的实体工程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进行计量,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计量支付总时段为自承包人进场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收到符合合同规定的竣工结算资料为止。 (四)工程结算款指依据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经政府终审部门审定,由发包人按审定结算额扣除已支付金额(包含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后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计量支付总时段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收到符合合同规定的竣工结算资料后至工程缺陷期满止,具体包含四个阶: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过后的支付;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后的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后的支付;缺陷期满时的支付。 三、计量支付的职责 (一)承包商的职责 1、承包商按照合同原则、技术规范、我司批准的施工设计勘察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及本《办法》的规定,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按规定每月填报有关表格报表。 2、若监理工程师、我司认为承包商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准确、不详细时,承包商应按要求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 (二)监理单位的职责 1、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原则及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审核、

产品销售定价管理办法

产品销售定价管理办法 产品定价方法主要包括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方法和以市扬需求为基础的定价方法两大类。 1.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方法 企业成本范畴基本上有三种成本可以作为定价基础,即变动成本、制造成本和完全成本。 变动成本是指其总额会随业务量的变动而变动的成本。变动成本可以作为增量产量的定价依据,但不能作为一般产品的定价依据。 制造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发生的直接费用支出,一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由于它不包括各种期间费用,因此不能正确反映企业产品的真实价值消耗和转移。利用制造成本定价不利于企业简单再生产的继续进行。 完全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销售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产品所发生的费用总额,包括制造成本和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及财务费用等各种期间费用。当前产品定价的基础,仍然是产品的完全成本。 (2)保本点定价法,保本点定价法的基本原理就是根据产品销售量计划数和一定时期的成本水平、适用税率来确定产品的销售价格。采用这一方法确定的价格是最低销售价格。 (3)目标利润法,目标利润是指企业在预定时期内应实现的利润水平。 (4)变动成本定价法 变动成本定价法是指企业在生产能力有剩余的情况下增加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所应分担的成本。这些增加的产品可以不负担企业的固定成本,只负担变动成本。此处所指变动成本是指完全变动成本,包括变动制造成本和变动期间费用。 2.以市场需求为基础的定价方法 最优价格应是企业取得最大销售收入或利润时的价格。以市场需求为基础的定价方法可以契合这一要求,主要有需求价格弹性系数定价法和边际分析定价法等。 (1)需求价格弹性系数定价法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某种产品的需求量随其价格的升降而变动的程度,就是需求价格弹性系数。 (2)边际分析定价法 边际分析定价法,是指基于微分极值原理,通过分析不同价格与销售量组合下的产品边际收入、边际成本和边际利润之间的关系,进行定价决策的一种定量分析方法。

商品价格管理办法

商品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 xx 公司商品价格调整权限,完善商品价格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所涉及到的店铺,含 xx 公司国内外自营店铺和加盟客户店铺。 一)所有授权仅限于:店铺自行组织的或参加商场促销的活动;滞销商品促销活动; 批量售卖及特殊商品推广活动等。 二)运营中心及各运营部第一负责人价格调整的权限只适用于其所辖区域范围。 第三条 xx 公司商品的零售价格以统一吊牌价为基准, XX 商品吊牌价格由 xx 品牌事业部 研发总监或其授权人确定,其它人员无权调整商品吊牌价格。 第四条 所有商品的价格调整均以商品吊牌价为基准进行折扣调整。折扣低于五折的商品 为特价商品,五折以上(含五折)商品为非特价商品。特价商品只能在特卖场出售,正常情况下 店铺或商场组织的正常促销活动商品折扣不得低于吊牌价的五折,特殊情况下需在非特卖场进行 五折以下商品销售的须经品牌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并报财务总监签批。 第五条 所有商品调价必须由品牌事业部在决定调价的前一天临近营业终了时,才可以将 相关调价信息通知至运营中心, 运营中心相关人员应尽快知会店铺人员。 (需提前将调价通知信息 知会商场配合做商场系统调整的除外 ) 第六条 特价商品的范围: 一) 滞销商品:所有品牌季节性商品上市 60天,销售数量排名后 30 位的商品,非季 节性商品上市 90 天,销售数量排名后 30 位的商品,(注:品牌总经理确定的形象款和长青 款不纳入此范围)。 二) 严重断码、断色库存数量低于 20 对,且研发部门不再生产补货的鞋品。 三)有瑕疵但不影响销售的商品。 四)品牌事业部认为需要清理的其他库存商品。 第七条 赠送活动中商品价格折扣系数换算方式为:折扣系数 =购买商品金额 /(购买商品 金额+赠品金额)。 第八条 运营中心无权对上市 60天内季节性商品,上市 90 天内非季节性商品的所有品牌 商品进行任何价格调整。若确实有需要调整价格,必须经品牌事业部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第九条 特别推广商品的价格调整可由品牌策划、物流或运营中心提出调价方案,报品牌 总经理审批方可执行。 第一条 第二条

财务部合同管理制度

财务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配合*****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财务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辖范围 本制度管辖范围为公司一切经济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合同: 1、商品房预(销)合同; 2、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3、设备材料采购合同; 4、各类服务采购合同(含广告); 5、与政府部门签订的土地出让和其他配套合同; 6、借款融资合同; 7、保险合同; 8、包销合同; 9、其他各类经济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的一般规定 1、各公司所有经济合同在签订之后(含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原件报 备公司财务部。各部门如有进行合同修改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及时 将补充合同或更改后的原件报备财务部。 2、各公司主办会计为该公司所有经济合同的保管责任人,对所保管的合 同负全部责任,所有合同原件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视情节轻重进行 相应处罚。 3、所有合同原件在移交的过程中均应由双方在移交表上签字确认。 4、经济合同是财务部收付款的重要依据,对于合同项下的款项收支,主 办会计应严格审核,按合同办理。 5、合同项下的付款审核: 财务部支付款项必须履行合同付款程序,在合同范围之内款项按照公司的费用报销及成本开支管理制度的付款流程审核,超出合同金额之外的一般费用开支须由相关部门提交说明,成本开支方面的必须提供《工程付款签证单》,并经总经理批准。 6、合同外借程序:财务部所有的合同原件一般不得外借,如遇特殊情况

外借的,须由经办人员提出申请,注明用途、出借日期及归还日期, 经部门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外借。待合同归还后,财务人 员做好该合同与原预留复印件的核对,以免外借合同变更或损毁造成 公司损失。 7、公司审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保管,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审核, 审核结果作为财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合同保管人员职责范围 1、合同保管人员接到合同原件后,应将其复印,复印后将正本合同进行 统一编号并存档,副本用作付款审核的相关依据; 2、负责贴制合同印花税; 3、了解合同订立的事项、内容,熟悉该笔经济业务的缘由。对合同的履 约情况进行跟踪了解; 4、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准备及善后工作; 5、对合同违约或超进展付款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

销售定价管理规定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HB-C-303 指南文件 - 销售定价管理规定- 2018-4-1发布2018-4-1实施

目录1.目的 2.适用范围 3.术语和定义 4.职责和权限 5.工作程序 6.相关文件 7.记录及使用样式 8.关键业绩指标 —签批栏—

编制: _____________ 审核: _____________ 批准: _____________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销售定价管理过程,提高定价效率,保持市场占有率,目标利润最大化,满足顾客需求,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产品成本核算、定价规则以及销售价格管理过程。产品是指BOM(物料清单)中包括的所有可销售的生产状态。。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和权限 4.1. 技术开发部:负责与顾客进行产品及技术交流、技术资料分析、制定物料清单BOM、 模具方案和模具成本分析,协助财务部和采购销售部完成成本核算及最终销售定价。 4.2.事业部:负责工艺方案制定,工艺流程及成本消耗,确定工时节拍、生产设备及人员投 入情况. 4.3采购销售部:负责顾客调研及商务交流、接收顾客询价资料、收集市场竞争信息,组织 技术开发部、财务部、事业部进行工艺技术分析及成本核算,包装运输成本核算。制定最终销售定价、定价审批、顾客报价、报价调整、签署价格协议或供货合同,以及报价记录归档管理。 4.4.财务部:负责成本核算及控制,确定基准销售价格,审核监督最终销售定价。 5. 工作程序

5.1产品报价信息获取 采购销售部业务人员需积极搜集了解顾客询价资料及市场相关信息,获取更多对产品报价信息有指导意义的信息并对顾客询价及价格调整信息进行识别分类,考虑到客户报价时效性要求、工作量、成本导向和市场竞争导向原则,采购销售部需尽量识别是否正式询价和项目重要程度,然后反馈给技术开发部和财务部。 5.2. 新产品报价 5.2.1采购销售部接收及确认顾客询价资料后,立即将产品顾客询价资料和要求反馈给技术开发部和财务部;技术开发部接到询价技术资料后根据产品图纸及技术要求编制产品BOM、制定初步产品制造工艺及方案,并组织事业部进行方案论证确定工时、生产设备及人员投入情况。 5.2.2财务部根据技术开发部提供的产品BOM、制造工艺方案、工时及生产设备、人员投入情况以及采购销售部提供的包装运输成本和销售费用确定基准销售价格,并发给采购销售部作为销售价格制定的基准。 5.2.3 根据集体决策原则,采购销售部组织技术开发部、财务部、铸造事业部、机加事业 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工艺技术方案和成本核算的讨论评审,公司以成本导向、市场导向与竞争导向相结合,根据顾客需求、市场竞争及战略规划因素,综合考虑顾客定位及顾客目标价格、以及影响销售价格的各要素,并研究竞争对手的销售价格,以确定最终销售价格,形成《报价评审/审批单》。 5.2.4 如顾客未要求产品报价单格式,则统一采用本公司的产品报价单,由采购销售部填 写发给顾客,并保留原件存档。 5.2.5 如根据与客户的交流需重新提交正式报价,则由采购销售部重新填写《报价评审/ 审批单》并完成审批后重新提交报价给客户。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五种处理方法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五种处理方法 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若干事项,大致包括五大类: 一、法规变化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二、工程变更类:主要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 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等事件。 三、物价变化类:主要包括物价波动、暂估价事件。 四、工程索赔类: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 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等事件。 五、其他类:主要包括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 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1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承担。 (一)基准日的确定 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对 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合同工程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且因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

策引起工程造价发生增减变化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但是,有关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三)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 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2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一)工程变更 1、工程变更的范围 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2、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方法 (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变更导致的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足15%时, 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调整。

合同付款管理办法

合同付款管理办法 1.目的 1.1确保有计划、有组织、及时准确向承包商和供应商付款,减少违约行为。 1.2杜绝错付、超付,以确保工程进度并控制成本。 1.3确保工程尾款的支付,不产生遗留问题。 2.适用范围 2.1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的审批、支付。 2.2材料、设备款的审批、支付。 2.3设计、报建、营销、策划、行政、财务等部门合同类付款; 3.付款原则 3.1工程款支付必须依据合同,严格按计划进行支付。 3.2工程款支付要严格执行公司审批的年度计划及年度计划修正方案和月度资金计划的规定。 3.3对于超出公司月度资金计划的工程款项的支付须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经特别的审批程序审批。 3.4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时,必须严格按照合需同的要求和经指定的中介机构审计完毕的审计报告进行结 算付款。 4.职责 4.1根据合同需要付款时,请款单位当月20日前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进 度、质量状况及合同履行情况,对《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看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工程节点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形象进度要求。 4.2 工程管理中心专业主管工程师根据合同历史付款额度、项目完成情况、履约情况、处罚情况、各种扣 款签负责复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签署意见。 4.3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对主管专业工程师的意见进行复核。 4.4成本控制中心造价工程师根据已完成工程量及合同履约情况重点复核,确保付款额度的准确性,对付款 进行把关,负责复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签署意见。 4.5成本控制中心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对《付款审批表》进行审批并签署意见。 4.6财务管理中心经办人对《付款审批表》的复审,重点复核已会付款额度及制定初步付款计划。 4.7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根据资金计划确定付款计划,确保严格按合同及时付款,如能不能及时付款,应 及时与分管副总经理沟通,并由分管副总经理及时与供方单位沟通,争取赢得谅解。 4.8总经理对最终确定付款额度和计划进行审批。 4.9董事长非合同规定付款外的特殊付款进行审批。 5.0程序 5.1付款申报阶段程序(适应于工程类付款除设计、报建、营销、策划、行政、财务等部门付款外) 5.1.1施工承包方在当月20日前将已完工程费用预算书并附详细计算式、《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项目负责 人签字、项目部盖章后呈报至监理单位。

集团产品销售价格管理办法

集团产品销售价格管理办法(试行) 1 目的 为了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定价行为,维护价格秩序,为价格管理、监督检查提供考核依据,确保实现效益最大化。 2 适用范围 2.1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销售价格管理。 2.2 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及其各种有偿服务价格不适用于《本办法》。 2.3 集团公司以外产品出口价格管理不适用于《本办法》。 3 释义 3.1 集团公司 指集团有限公司。 3.2 市场部 指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部。 3.3 股份公司 指股份有限公司。 3.4 各所属单位 指集团有限公司所辖的各所属单位,及其所属的全资、控股公司。 3.5 价格 指产品出厂价格。 4 职责分工 4.1 集团公司价格领导小组 集团公司成立以总经理、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市场部、财务部、审计部、计划与发展部、产权与法律部、股份公司、石化公司及有关单位参加的价格领导小组。集团公司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部。职责如下: a) 集团公司价格领导小组是产品销售价格政策制定的最高决策机构,全面负责 集团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管理工作。 b) 负责对集团公司和各所属单位价格管理制度、办法进行审批。

c) 集团公司价格领导小组工作采取会签的办法对重大的价格政策制定或调整进 行决策。 4.2 各所属单位定价小组 各所属单位依据各自机构设置情况,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定价小组,定价小组包括但不限于各所属单位总经理、分管销售副经理、销售部门负责人、企划部、财务部、生产部。职责如下: a) 各所属单位定价小组是所属产品销售价格的制定机构,负责对本单位销售部 门提出的价格建议进行审核,形成定价方案; b) 采用价格会签的方式对本单位产品价格方案进行审批,签字后生效; c) 负责本单位产品销售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作流程的制定; d) 负责本单位销售订单、合同审核工作,对本单位价格执行情况全程监控; e) 定价小组对定价方案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4.3 市场部(集团公司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 a) 负责起草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协调、指导各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各自 产品销售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作流程; b) 负责组织集团公司价格领导小组会议; c) 调度协调各所属单位定价小组、销售部门的销售工作; d) 检查、监督、考核各所属单位销售价格执行情况; e) 汇总有关情况,编制《集团产品月度价格回顾报告》,为集团公司价格领导 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4.4各所属单位销售部门 a) 负责搜集市场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b) 负责对信息进行分析和对市场进行预测,依据市场变化状态分析客户、营销 人员意见,书面提出价格建议,所提价格建议应客观真实; c) 负责组织各所属单位定价小组会议,编写每次定价会议纪要; d) 负责执行审批生效后的产品销售价格,并详细记录价格执行情况; e) 对价格执行结果负责,把价格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 f) 负责定价过程中形成的一切文件、资料的保管,并报市场部备案。

产品定价管理办法

产品定价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使本公司产品的价格制定科学化、流程规范化,保证公司产品价格体系在市场中具有竞争优势,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定价管理。 第3条职责划分 ①市场营销部负责产品定价的相关工作。 ②生产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协助市场营销部计算和确定产品价格。 第2章定价程序规定 第4条成本测算 财务部会同生产部、技术部、市场营销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收集成本费用数据,计算产品生产的各种成本和费用,包括生产总成本、平均成本、边际成本等。 第5条价格调研 市场营销部对市场上的同类产品进行价格调研分析,主要包括生产厂家、产品型号、市场价格、销售情况等方面,尤其是本公司竞争对手的情况。 第6条初步定价 市场营销部对新产品的销量进行分析预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新产品的几种定价方案,然后分送公司高层管理者审核。 第7条确定价格

由市场营销部组织,财务部、生产部等部门参加,根据公司高层对定价方案的意见,最后确定产品价格。 第3章估价工作规定 第8条掌握影响因素 市场营销部在估价前,应对影响产品定价的因素进行调研,掌握相关信息。影响产品价格的因素有以下六点。 ①公司的营销目标。与产品定价有关的营销目标包括维持公司的生存、争取当期利润最大化、保持和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确保产品质量领先等。不同的营销目标决定了不同的定价策略和定价技巧。 ②产品成本。产品成本是产品价格的最低限度,产品价格必须能够补偿产品生产、促销和分销的所有支出,并补偿总公司为产品承担风险所付出的代价。 ③公司营销组合策略。定价策略必须与产品的整体设计、销售和促销决策相匹配,形成一个协调的营销组合。 ④市场需求。市场需求决定了产品的最高价格。 ⑤消费者的考虑。在进行产品定价时,必须了解消费者购买产品的理由,并以消费者对该产品价值的认识作为定价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⑥竞争因素的考虑。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一般都会在同类商品中间从产品的性价比、产品包装、产品价格等多方面进行比较,因此,在进行产品定价时,应参照竞争者的产品价格,以保证产品的销售。 第9条估价要求 ①本公司估价活动必须遵守本制度。

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结算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结算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项目工程的合同价款结算管理,搞好工程质量,保证建设进度和控制工程造价,明确工程价款及各类费用等的结算程序、工程验收的条件和依据,以及各部门(单位)在结算工作中的职责,结合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依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XXXX(单位)管理的承包项目和开发项目。 第一章工程结算支付的条件和依据 第一条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必须具有XXXX(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科研、咨询、设备制作或安装、供货、保险、征地移民等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并已付诸实施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合同或协议(以下统称合同)。 第二条项目已按照承包合同实施,且符合合同价款结算规定。 第三条结算依据及手续齐全,且结算表格填写符合下列规定: (一)乙方填写的结算表格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

(二)工程质量已经过甲方工程部或监理单位(甲方委托或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中明确的)审查并签署有质量合格的评价意见和同意办理结算手续的意见; (三)工程项目、工程量(或称实物)已经过甲方的项目主管部门验收及相关部门的审查,并在结算表中签署了“同意结算”的意见。 (四)结算方式、项目、单价(含价差)、合价、总价已经过甲方合同部审查并在结算表中签署有“同意结算”的意见,同时以上审查后的意见必须具有项目经办人、经办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五)结算表格中签署有已经过甲方总工程师和分管副经理审定(或审查),(总)经理审批后“同意结算”的意见。 (六)合同内的价款结算及时报管理公司审核,超过合同金额的结算已经先报管理公司,并审查批准。 (七)新增项目已经先报管理公司审查立项,并按有关授权或程序审查批准后签订了补充合同或协议,其价款结算已同意纳入本办法结算。 (八)乙方在办理进度结算及竣工结算时,所有结算文件已经获得甲方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并加盖了结算专用章。 (九)合同价款结算办理支付时,必须由甲方合同部最终审核并填写支付(通知)表,经甲方分管副经理审签、经理批准且加盖料结算专用章后,交财务部办理支付,合同部最

合同付款管理暂行办法

西安沣东阳光热力有限公司 合同付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有效、安全地使用资金,根据西安沣东阳光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有关财务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类和日常经营类合同付款。 第三条合同付款包括支付预付款、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竣工结算款、支付质保金、支付其它款(咨询服务、材燃料采购、资产购置等)五类。 第二章支付预付款 第四条如果合同中约定向对方单位支付预付款的,由业务部门负责填写《西安沣东阳光热力有限公司预付款审核表》(详见附表一),并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业务部门填写《西安沣东阳光热力有限公司付款审批单》(详见附表六)履行审批手续后报财务部付款。 第三章计量支付工程进度款 第五条工程进度款的计量支付方式分为按月、按形象进度等。具体计量支付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第六条计量支付工程进度款适用于工程施工及工程监理的付款。 第七条合同约定实行按月进度计量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按以下规定执行;按形象进度支付的参照按月计量支付工程进度款流程:(一)承包人每月20日向监理单位报送当月已完成进度报表,监理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后报工程建设部复审,工程建设部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后报计划经营部,计划经营部在2个工作日内完

成审核。进度报表一式四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建设部、计 划经营部各留存壹份),逾期不予受理。 (二)对于施工工期在一个月以内、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下的零 星工程,不予申报进度,工程竣工后一次结算。 (三)凡当月完成额不足5万元(含5万元)的工程,本月不报进度,合并至下月一并报送。 (四)施工单位申报的进度必须是当月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严禁 超报、虚报行为。 (五)工程建设部重点审查工程形象进度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等;计划经营部重点审查工程扣款状况、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有效 性等,依据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以及现场实际情况审查造价是否在 合同控制范围内,必要时需会同工程建设部对现场进行查验。 (六)凡发生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价差报进度款时,应在工程 进度报表中合并报送,分别列支。报表首页要分列为合同价款、设计 变更、现场签证、价差等分项,各分项要有各自的明细,不得混报。 (七)月进度报表审核完毕后,按进度支付的项目进入付款签审 程序。 第八条进度款的计量支付程序: (一)工程施工进度款计量支付程序: 施工单位填报工程月进度计量支付报表(详见附表二:1、2、3、4),报相关部门审核。审核完成后,由工程建设部填写《西安沣东阳光热力有限公司付款审批单》,履行公司相应审批程序后报财务部付款。 (二)工程监理进度款计量支付程序: 监理单位填报工程监理进度款审批表(详见附表三),报相关部 门审核。审核完成后,由工程建设部填写《西安沣东阳光热力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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