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投融资困境及其破解路径探讨
【试析城市建设投融资的难题与应对策略】 城市建设投融资

【试析城市建设投融资的难题与应对策略】城市建设投融资【论文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速度也在不断的加快,与此同时,城市投融资需求的快速增长与供给短缺的矛盾却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城市建设的投融资问题,需要不断的创新城市建设的融资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不断更新城市建设融资体制,促进我国城市的全面发展。
本文就主要针对城市建设投融资的难题与对策进行简单的探讨。
【论文关键词】城市建设城市化进程投融资难题对策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的发展与完善,促进了我国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在城市化进程中,投融资问题是影响城市化建设的一个主要因素。
随着城市建设脚步的不断加快,对资金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增长,而单纯的依靠政府建设资金是无法满足城市建设需要的,因此多方面拓宽投融资渠道,不断完善投融资体制是当前城市建设的首要问题。
1. 城市建设投融资的难题1.1城市化建设成本增加近年来,随着《城乡规划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房地产价格的大幅上涨,都会现代城市建设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不断上涨的材料市场价格使得城市建设征地成本和拆迁费用不断增加。
与此同时,国家也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对于土地财政的抑制力度也在不断的增加,使得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土地价格不断上涨,城市建设的成本逐年增加。
1.2投融资体制的建设不够完善当一部分建设资源的来源被切断,无法确保能够有新的融资方式进行及时的补充和取代。
随着相关文件的不断出台,使得银监系统对于各个地方级融资平台也加大了清理的力度,而造成了城市建设中重要的融资平台受到严控的控制,银根紧缩造成了城市建设项目中的资金链条受到影响而发生断裂,而当前我国城市建设融资的创新实践仍然正在探索阶段,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所以使得城市建设的投融资发生了无法弥补的缺口。
1.3价格屏障对民间资本的注入产生障碍目前,我国针对环境、民生等战略都进行了不断的调整和规划,其目的在于积极的为民间投资提供更多的机遇,使民间资本能够注入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质量的提高方面,以此不断提高政府投资领域的市场化水平。
城建投融资体制问题及对策探索.docx

摘要城市建设资金供求矛盾是制约十一五期间我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缓解这一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主体格局,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改善间接融资机制,加强利用外资力度等措施,形成良性的投融资循环机制,确保城建资金的稳定供给。
关键词城建投融资体制问题及对策当前,随着对城市基础设施需求的日益扩大,建立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的,以政府财力直接投入为主导,行政配置资源为主体的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已无法适应城市化进程的需要,迫切需要进行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打破公用行业市场垄断,开放城市基础设施市场,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行以市场化为取向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最终建立政府融资平台化、公用事业民营化、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投资主体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融资渠道市场化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一、目前城建投融资平台的现状及问题1现有投融资平台脆弱,缺少实体支撑按照政府投资、国企运作的模式,各地通常以无收益的公益性资产为资本组建国资总公司作为投融资平台,然后以政府信用为担保进行融资并负责项目实施。
由于缺少实体支撑,几乎没有经营现金流入,其财务指标通常达不到基本的信用标准,必须依靠政府资源的支持,才能勉强维持平台资金周转。
2债务问题突出,债务风险凸现一是筹资渠道单一,城市建设债务主要表现为对银行尤其是商业银行的贷款,资金还贷压力大;二是债务结构不合理,多为中短期贷款,资金还贷期集中,可持续能力不强;三是净资产负债率高。
城市建设项目基本上是公益性项目,投资回报少,必然造成融资规模不断扩大,而资本金却未能与负债总额同步增长,造成了净资产负债率畸高。
3项目管理机制混乱,损失浪费问题严重目前,城建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一般由建设局、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成立国有独资子公司作为建设业主,各子公司的组织体制不健全,管理人员不专业,违规问题较多。
主要表现在一是招投标不规范,存在规避公开招投标,评标把关不严,业主擅自变更招投标结果等问题;二是项目超概算严重,很多项目实际投资超概算50以上;三是项目建设和基建财务管理不规范,普遍存在变更设计施工、违规签证、提前支付或多付工程款等问题。
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融资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融资的问题及处理措施作者:李万利来源:《市场观察》2020年第08期摘要:现阶段新型城镇化建设存在许多投融资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丰富投融资渠道,扩大投融资主体范围,推动投融资市场多元化发展,降低政府债务风险。
本文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投融资问题及处理措施展开分析,以期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投融资;处理措施新型城镇化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潜在能力,为了将这一潜在能力转化成实际动力,需要解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
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大量建设资金的支持,近几年我国推行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强调“建立规范透明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2019年我镇城镇化概率达到60.60%,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对于资金的需求将不断加大。
怎样破解投融资问题,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者面临的主要问题。
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投入量大、持续周期长基于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层面进行分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着社会性、公益性特点,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投入量大,持续周期长、成本高、风险大,导致商业性金融机构并不愿涉入。
为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加强持续性资金支持力度,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使新型城镇化资金供给面临挑战。
根据相关研究数据表明,增加一名城镇人口,需要投入超过10万城镇固定资产[1]。
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投融资问题1.资金对财政依存度大出现“土地财政”的根本原因是早些年地方政府十分依赖以出让土地的方式取得财政收入。
土地财政在促进城镇化建设期间,也发挥着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是土地属于不可再生资源,把出让土地当作政府资金的主要来源,不仅使城镇化建设融资形式陷入风险,还进一步加大了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对财政的依存度[2]。
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离不开政府资金的投入,然而,政府财政无法对其提供可持续性的资金支撑,土地属于稀缺资源,可以用作交易的国有建设用地更是十分有限,从长远角度看,“土地财政”最终会面临枯竭的现象,导致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面临供应链断裂的风险。
创新融资方式,破解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

然影 响 自身从银 行贷 款 , 从 而使 得融资环境 不理想 。另外 ,
中小企业 的资本构成大部分 以 自有资 本和银行 贷款为 主导 , 缺乏 必要 的有效抵 押物 , 又难 以让 银行资信作 出准确评级 ,
制约 因素是融资难 。中小企业的融资机会少 , 同时缺乏信 贷 支持 。大部分中小企业都有向银行贷款的经历。银行 贷款几
目前 , 中小企业融 资难成为世界性的难题 , 我们 通过创 建地方政府 融资平台 , 开发银行产品 , 规 范“ 影子银行” 的发展 等 措施都 能一 定程度上解 决中小企 业融资难 的问题 。改善 中小企业融资的环境 , 拓宽新型城镇 化的资金 来源渠道 , 推进
新 型 城 镇 化 的持 续 快速 发 展 。 关键 词 : 新型城镇化 ; 中小 企 业 ; 融资 渠道 中图分类号 : F 2 3 0 文献 标 志 码 : A 文 章编 号 : 1 6 7 3 — 2 9 1 X( 2 0 1 3 ) 0 9 — 0 1 0 0 — 0 2
程 利 敏
( 河南科技学 院 , 河南 新 乡 4 5 3 0 0 0 )
摘
要: “ 十二五” 期间是 中国加快新型城 镇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河南省作为农业大省 , 在 实现“ 三化” 的过程 中有
机遇也有挑战 。 新 型城镇化 建设 需要 大量 的资金 来支持 , 紧靠财政 支持 是不够的 , 创新融 资渠道是必然之路 。 中小企业 作 为 中国经济的重要组 成部 分 , 在新 型城 镇化建设过程 中发挥 重要 作用 , 中小企业的发展带动 着新型城镇 化的加深 。
2 0 1 1 年 国家工业 和信 息化部发 布了中 国首个关 于 中小企 业
接融资难度非常大 。债券市场 发展 的相对缓慢 , 很难 解决 中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路径与机遇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路径与机遇近年来,中国加快了城镇化进程,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实现现代化提供了重要支撑。
城市化的发展,催生出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过程,因而可以极大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新型城镇化建设不仅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解决城乡差距、推动消费升级、加速产业升级的重大机遇。
一、城市建设与产业结构升级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城市建设。
城市化不仅是数量的增加,更重要的是城市化建设的品质和发展效益。
城市建设的“美丽中国”倡议,引导城市建设摆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大局中,突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着力提高城市建设质量和品位。
城市建设的质量与效益,需要更高品质的生产和服务。
针对城市化和消费升级,新型城镇化建设应推动产业结构的升级和服务业的发展。
通过城乡融合发展带来的人口流动,可以促进消费产业的加速升级,转型升级的同时也为服务业提供了机遇。
其中,物流、信息技术、医疗保健、金融等服务性产业,发展空间更大。
二、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城市化发展带来的人口流动,改变了产业配置和社会生产方式,这其中可能隐藏着环境的问题。
城市建设应注重可持续性,倡导城市绿色发展。
绿色城市的建设,既有了当代城市设施和骄人成就,也充分继承和传承了中国传统城市风貌,秉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体现文化底蕴、历史厚重,展现亲情体验、情感共鸣。
推进可持续性发展,城市化建设必须把环保摆在首位,增强环保管理和监管能力,注重环保投入和技术创新。
政府需要通过合理规划和严格监管,保障环境的可持续性和城市居民的安全性。
三、城乡融合发展城市化建设不仅是城市自身的发展,也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
城市经济的发展需要城乡互动、人口流动和物流协调;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市场机制、人力资本和创新因素。
城乡融合发展,可以促进生产与消费、交通与通信等方面的转型升级,推动两种经济模式向新的发展路径转化。
城乡融合发展,需要的是城市与农村的相互促进、直接对接。
建设融资突破城市化进程的瓶颈

建设融资突破城市化进程的瓶颈建设融资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关键环节之一,也是城市化进程中最具挑战性的一部分。
城市化进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面临一系列的瓶颈,其中融资问题是最突出的一个。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探讨一下如何突破城市化进程中的融资瓶颈。
首先,我们需要加大政府对城市化建设的投入力度。
政府是城市化建设的主导力量,其投入对城市化进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城市化建设的财政投入,提高城市化建设的资金规模。
除了财政投入外,政府还应该发挥好政策的引导作用,制定出更加具有针对性的城市化发展政策,为城市化项目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支持。
其次,我们需要积极发展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城市化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单一的融资渠道难以满足城市化进程的需求。
因此,我们应该积极推动金融市场的发展,开拓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增加城市化项目的融资来源。
同时,我们还可以引入社会资本,吸引国内外企业参与城市化建设,进行合作投资,共同分享城市化建设带来的红利。
第三,我们需要推动金融体系的创新和完善。
传统的金融体系在城市化进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如融资成本高、融资周期长、融资风险大等。
因此,我们需要推动金融体系的创新和完善,提高融资的效率和便利性。
比如,可以发展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化项目的融资;可以建设多层次的股权融资市场,为城市化项目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可以引入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和模式,提高融资的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
第四,我们要提高城市化项目的投资回报率。
投资回报率是吸引融资的重要条件,只有城市化项目具有较高的回报率,才能够吸引更多的融资。
因此,我们需要积极推动城市化项目的综合效益评价,提高项目的收益水平,提高投资回报率。
同时,政府还可以在城市化项目上进行财政激励,如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降低项目的投资成本,提高投资回报率。
最后,我们要注重城市化项目的风险管理。
融资过程中,风险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城市化项目的风险通常比较大。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需创新投融资渠道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需创新投融资渠道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年均增长1个百分点左右,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1.3%。
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仍处于城镇化持续快速推进阶段。
在新型城镇化的推动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投资空间,未来必须创新投融资渠道,建立与新型城镇化相适应的金融体系。
新型城镇化拓展投资空间据有关预测,到203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65%-70%左右。
按照国际经验,届时城镇化将进入相对稳定发展阶段,因此未来城镇化发展仍有很大空间。
从投资的角度看城镇化建设,未来应更加注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拓展投资空间。
第一,围绕促进“产城融合、城信互动”发展拓展投资空间。
城镇化与工业化互动发展既是历史规律,更是现实要求。
长期以来我国城镇化始终滞后于工业化。
例如,以非农就业占比来衡量工业化率,2011年我国为64.7%,而同时我国城镇化率为51.3%。
未来必须要引导工业化从粗放、速度型转向集聚、效益型,改革完善制约农民进城和流动的体制机制。
在未来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坚持服务业是扩大内需、提高就业的重中之重这一基本判断,大力发展各层次服务业,吸纳农民向城镇转移。
此外,在信息化社会中,“智慧城市”的概念已广为人知。
信息化手段管理城市将在更大程度上降低经济发展成本,发挥城镇化的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
因此,围绕“产城融合、城信互动”,切实推动“三化融合”方面蕴藏着巨大的投资空间。
第二,围绕推动中小城镇建设和中西部地区城镇化建设拓展投资空间。
我国城镇化水平存在着空间上的不平衡,这既表现在规模层面,也表现在区域层面。
从规模层面看,大城市建设速度快、水平高、资金充裕,而且交通、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的枢纽重要节点也主要分布于大城市,目前已经基本成型。
与此同时,中小城镇建设推动速度缓慢、层次相对较低、资金缺乏,而且交通、能源的二级网络及相关节点建设主要分布于中小城镇,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
从区域层面看,城镇化呈现“东高西低”的阶梯状格局。
破解城市更新项目投融资瓶颈的若干建议

破解城市更新项目投融资瓶颈的若干建议城市更新项目的投融资瓶颈是指在进行城市更新项目时,由于投资与融资问题导致项目无法顺利进行或者进展缓慢。
这主要受到市场环境、政策支持、融资渠道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政府机构应加大对城市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财政补贴、减免税收,以及提供土地使用权等方式来支持城市更新项目。
此外,政府还可以制定更加灵活的政策,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支持,降低其投资风险。
其次,需要建立完善的融资体系。
城市更新项目通常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需要建立一个多方参与的融资体系。
政府可以整合各方资源,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形成合力。
同时,可以建立专门的城市更新融资平台,为项目方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简化融资手续。
第三,提升项目方的资信度。
在融资过程中,项目方的资信度往往是投资者关注的一个重要指标。
因此,项目方在进行城市更新项目时,应该注重自身的信用建设,提升声誉,增加投资者对其的信任。
同时,政府可以对项目方提供背书或担保,提高其融资的可靠性。
第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项目。
除了政府和企业,社会资本也应该被吸引到城市更新项目中来。
政府可以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为社会资本提供更多的投资渠道和方式。
例如,可以设立风险共担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风险较高的城市更新项目。
第五,推动金融创新,提供多样化的融资产品。
城市更新项目的融资问题主要是由于传统的融资方式难以满足项目需求所致。
因此,金融机构应该加大对城市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创新,提供更加多样化的融资产品。
例如,可以发行城市更新债券、设立城市更新基金等,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要。
第六,注重项目的可持续性和回报率。
在进行城市更新项目时,应注重项目的可持续性和回报率。
只有项目具备可持续性,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其中。
同时,项目方也应注重项目的回报率,提高项目的投资价值,从而增加投资者的参与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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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投融资困境及其破解路径探讨发表时间:2016-08-22T14:46:50.860Z 来源:《低碳地产》2015年第20期 作者: 李君韬[导读] 投融资需求多元化。城镇化的推进以及农村人口的城市转移必然带动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金融需求主体随之呈现多元化趋势。
李君韬 江苏省 南京市 210000 【摘 要】文章从阐述新型城镇化的投融资特点入手,分析当前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面临的投融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要通过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规范地方投融资平台、完善分税制及配套相关制度等举措,以破解难题。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投融资平台;土地财政;投资主体多元化;配套制度 1新型城镇化的投融资特点 1.1投融资需求多元化。城镇化的推进以及农村人口的城市转移必然带动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金融需求主体随之呈现多元化趋势。从基础设施投融资需求结构上看,中国铁路建设相对滞后,公共交通建设空间依然存在,燃气管道的铺设等亟需加大投资;从公用事业的投融资需求来看,公共设施严重不足,相关投融资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而不断加大,主要如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绿化、垃圾处理、公园的建设等公共设施投资需求加大;从公共服务的范围分析,农民工市民化之后带来的教育、医疗及文化等领域投融资需求将不断增强。 1.2投融资方式多样化。新型城镇化衍生出不同种类的投融资需求,需要不断创新投融资方式与之相匹配。现行我国城镇化建设中融资渠道比较狭窄,金融工具创新不足,融资模式较为单一。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地方财政定位逐渐从发展经济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融资方式将从主要依靠信贷逐步向市政债券、公司合作(PPP)模式等方向转变,社会保障的统筹层次也将发生新的变化,呈现出新型城镇化战略下财政运作方式的新特点。此外,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在区县,县域城镇化建设需要县域金融的发展,这就要求农村金融机构探索更多融资途径,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资金支持。 1.3投融资范围普惠化。新型城镇化中农民在身份转换之后,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不仅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且衍生出各种类型的投融资需求,需要不断创新金融工具与之相匹配。一是进城人口创业置业的投融资需求。新型城镇化就是要让进城人口有稳定就业和平等创业的机会,而进城人口在城镇的初创企业主要是个体私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资产抵押品不足、治理结构不完善、经营状况不稳定、信用难以识别等问题,其融资需求具有较分散、批次多、期限短、数额小等特点。二是进城人口的住房和耐用消费品等消费融资需求。人口城镇化必然带来消费需求的增长,城镇化过程中,进城人口的收入提高将大大提升其消费能力。有研究表明,按照现有城镇化速度,消费需求规模将从2011年的16万亿元提升到2016年的近30万亿元,进城人口的消费浪潮会给消费金融带来巨大市场。 2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面临的投融资困境 2.1土地财政呈现出“难以为继”的局面。土地财政是指一些地方政府过多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土地财政发挥了重要、积极的作用。同时,土地资源作为地方政府主要的财源,以此作为基础设施融资方式的风险与危害不可小觑。一是,“土地财政”模式的不可持续性。土地资源是一种稀缺资源,地方政府可卖的地毕竟有限,仅依靠一次性的土地批租收入具有不可持续性,同时也会助长地方政府“政绩”激励下的短期行为。从国际经验看,没有哪个国家的城镇化进程是长期依赖土地批租筹资的。二是容易引发矛盾和腐败。我国目前土地出让主要采用招拍挂制度,这样使得土地批租存在巨大的利益空间。地方政府往往压低土地补偿标准而抬高招拍挂价格,容易导致群众利益受损,引发暴力冲突,同时也容易滋生腐败现象。三是不利于城镇化的深入推进。一方面地方政府抬高地价获取较高资金的同时也引起了房价和各种租金的上涨,增加城镇居民生产生活成本,与新型城镇化发展初衷相违背,另一方面土地城镇化增加政府财力收入,而人口城镇化加重政府负担支出,所以地方政府更愿意追求土地城镇化,而不愿意推进人口城镇化。显然这与新型城镇化的主题相背离。 2.2地方投融资平台有待健全。近年来,为了解决中央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的地方配套资金,我国各级地方政府积极打造了更多数量和更大规模的地方融资平台。此举对我国迅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增长,起了关键性的作用,但同时也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爆发埋下了隐患。一是形成巨型的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据财政部财政科研所测算,目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负债中有80%来自银行贷款,同时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资产主要是以政府划拨的土地、厂房、股权等作为登记资产,这些资产的变现能力较弱,融资中主要靠地方政府财政作为担保,特别是2009年后商业银行蜂拥而至后,其负债率更是一路攀升,在我国经济低位运行和土地出让收入减少的背景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隐含债务偿还风险增大,甚至有可能转移为财政风险。二是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现代企业法人内部治理结构应当是一个权利制衡和义务设置的完整体制。但现实中,地方政府既是投融资平台的最大出资人,又是平台投融资的决策者,还是投资项目的经营者,投融资平台往往成为地方政府职能延伸的工具,逐渐淡化了融资平台的市场主体身份,另外平台管理人员相当部分由原政府官员担任,缺乏必要的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和风险防范意识,因此在融资过程中较易发生决策失误。三是缺乏外部约束机制。在平台运行中,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可融资的金额没有明确约束,一些地方政府极力扩大融资规模,超过了政府实际承受能力,对于财力较弱地方政府而言是很大的债务负担。与此同时,平台从多家银行取得的贷款放到一个统一的资金池里,然后根据不同项目进度进行统一调配。资金进入平台后,银行就无法进行监督,无法防范信贷资金被违规挪用的风险。 2.3地方政府债券融资方式尚未成熟。在应对金融危机过程中,我国已经在实践中尝试地方债的发行,近年又在10个地区试点发行地方债,但目前地方债融资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地方债规模较小。地方债性质类似于美国市政债中的一般责任债券,参照联合国推荐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举债额度应该是发债城市当年GDP的1%-2%。以上海为例,2013年的GDP是21398亿元,按2%发债,一年可发428亿元,2014年上海市作为地方政府债券试点地区,其发行额度被批准仅为126亿元,与2014年地方政府预算支出4720亿元相比,可谓杯水车薪。二是地方债的融资环境未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在我国刚起步,缺少与地方举债相关的金融体制、社保体制、投融资体制等领域的配套改革及相应的法律框架,在期限设计等方面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以致2009年地方债上市后出现了“破发”、二级市场“零交易”等现象。 2.4投资主体单一,投资总量偏低。一是参与城镇化建设的主体主要是地方政府及小部分地方所属企业。现行主体投融资中涉及到的土地出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地方债相应的主体都为各级地方政府或代表地方政府利益或拥有地方政府背景的建设投资公司。民营企业、国际公司及个人投资城镇化建设比较少,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缺乏完备的顶层制度设计。公私合营融资模式中虽然有包括民营资本在内私人资本参与,但其应用的范围比较狭窄,仅限定于部分特定行业,且融资总量较小。二是投资总量偏低。按照世界银行的统计,发展中国家对新建基础设施的投资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4%和投资总额20%。根据我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两者统计口径基本一致),1995年以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平均为5%,最高为8%,市政建设投资与GDP之比则维持在4%以下,均未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逐年累积形成了巨额的投资欠账。以城市建设基础设施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的一般比重计算,1996-2013年(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国内城市建设投资欠账很多。 3破解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投融资难题的路径选择 3.1引入民间资本,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破解城镇化资金难题,关键是要解决好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制度瓶颈,通过制定和完善促进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建设的支持政策,吸引和鼓励民间资本直接或间接参与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促使民间资本的活力绽放。要看到,引入民间资本解决的不只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问题,更会以其产权相对清晰、独立承担投资风险的优势,给以政府为主传统投融资模式的城镇建设领域引入竞争机制,产生“鲶鱼效应”,从而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营质量和效率。具体而言,一是开发多种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可以通过向国际金融组织、国际政府组织申请低息、期限长的贷款,与城镇化建设资金期限结构相匹配;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来吸纳社会资本;通过项目融资的形式吸引民间资本和外商直接投资。二是建立起合理的可持续回报机制。在理清政府和市场界限的前提下,坚持“同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的原则,给民营资本的进入设计出明确的可操作的具体路径,建立起合理的可持续回报机制。 3.2运用市场化、多样化的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新型城镇化蕴藏巨大的潜在投资需求,如果能通过不断突破融资渠道,提供安全可靠的中长期资金,将潜在需求转化为投资需求,就能促进经济持续增长。一是推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从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发行市政债券是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中最为重要的市场化手段,同时也是促进地方政府行为的理性化发展方向。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应先规范发行主体,完善相应的法规,从经济实力较强的地区先行,并逐步推广。二是完善开发性金融工具。用政府信用和开发性银行信用为基础构筑城镇开发公司的信用,通过公司信用的改善来吸引商业银行贷款、债券、股票等商业资本进入城镇化建设领域。三是积极推广公私合作(PPP)模式。这种模式不仅能为新型城镇化融资,而且更能从管理机制角度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产品。要针对基础设施的已有、改扩建、新建不同形态设计不同的合作模式,如,公用事业方面可以采取使用者付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回报投资者;在公共服务方面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实现等。四是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城镇化融资基金化是一个重要取向,产业投资基金可以破解基础设施建设周期长、收益低等难题,同时可以让更多的社会民众分享中国城镇化的红利。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当地的基础设施,有可能出现运营亏本,所以政府应给基金一定的特殊经营,例如经营港口、运动员村等。 3.3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防范债务风险。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存在的隐性债务风险应该不断降低。一是重新定位、加快重组。制定国家统一标准,将投融资平台限定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在此基础上,对区县、乡镇级地方融资平台进行整合,同时将投融资平台的部分事务推向市场,凡是民营企业能做的事情尽量让民营企业去做,只有民营企业做不了、做不好的事情才应由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去做。二是健全内部治理结构。要真正确立投融资平台的市场主体地位。地方政府只对投融资平台资产行使所有权,投融资平台拥有独立的经营权,在地方政府与平台之间形成一种“委托-代理”契约关系,项目的投资收益根据双方的出资和风险分担比例进行划分。三是完善外约束机制。在投融资平台隐性债务激增的情况下,应该建立公共投融资信息披露机制,同时通过各级人大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投融资平台的公共投融资计划和进展情况进行审查,并把审查结果作为下一财年平台公共投资计划进行决策投票的依据。 3.4完善分税制体制,充实地方财政。城镇化建设投融资问题归根结底是我国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不顺,主要体现地方政府财力与事权匹配,地方政府主体税种缺失,所以应该进一步理顺央地政府财政关系。一是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1994年分税改革后,形成财力上移、事权下移的央地财政关系,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步伐加快,央地的财力与事权需要重新匹配。地方政府承担区域性公共服务事权的支出责任,对于跨区域的公共服务,中央政府应通过转移支付承担一部分地方事权支出责任。二是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受生产要素的流动和“营改增”影响,目前我国地方政府主体税种从不足演变为缺失,现行税制不能为地方政府公共投资行为提供良好的收益分享机制。地方主体税种当然首推房产税,不能简单照搬美国的“普遍征收”模式,应该坚持“调节高端”的原则,允许各地有差异性进行税收设计。除了房产税之外,还可以将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遗产税等财产类税和城建税、环保税等专项税收纳入地方政府主体税种。 3.5完善投融资相关配套制度。推动新型城镇化投融资本身的创新,更需要配套的制度来促进。一是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没有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城镇化就无法实现,土地是城镇化中最基本的要素。通过土地确权流转,激活农村三大生产要素,土地才能作为一项优质资源参与配置,增进农村经济活力和效率。为此,需要成立农村土地确权、交易中心。二是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政府和企业、国有和民营资本在城镇化融资、建设中要共担风险,否则民营资本没兴趣进入公共建设领域,金融服务中也要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完善农业担保、小微担保、保险服务体系,弥补市场发育的不足和缺陷,为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降低风险。三是开展产品流程创新。要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创新流程重点开发城镇化金融产品,不仅围绕建设项目,还要围绕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生态化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四是支持普惠型金融。除了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外,还要注意规范引导“村镇银行”等民间资本有序进入城镇化投融资体系,为城镇化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 参考文献: [1]巴曙松.城镇化大转型的金融视角[M].厦门大学出版社,2013. [2]张占斌,时红秀,李万峰.城镇化建设的投融资研究[M].河北人民出版社,2013. [3]丁伯康.新型城镇化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发展转型[M].中国商务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