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职务评审条件
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职称评审方案

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职称评审方案为加快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教师队伍,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一)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职称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组织指导本年度职称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监督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全过程。
1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长兼任。
2 .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教学业绩审查组、科研业绩审查组、监督组四个小组。
(1)资格审查组职责:在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全校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和量化积分。
(2)教学业绩审查组职责:在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全校申报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承担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等进行审查和量化积分。
(3)科研业绩审查组职责:在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全校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进行认定、审查和量化积分。
(4)监督组职责:监督职称评审工作的全过程,保证职称评审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受理教职工和申报人员对职称评审工作问题反映,并进行核实和回复。
(二)成立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级自主评审委员会学校成立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级自主评审委员会,由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人数一般为25人以上组成,出席评审会议不少于17人。
委员会负责按当年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等额确定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级、中级、初级评审及非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级、中级、初级考评聘任。
二' 评审原则评审工作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岗位设置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和“同行评价、分类评价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体现德才兼备和质量优先相结合的评价标准。
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根据津教委人【2013】5号文件《市教委关于天津市高校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意见》和《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标准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5]61号)文件相关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2017年9月1日学院校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以保证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公正性、科学性、合理性。
一、参评人员范围(一)高校专职辅导员。
专职辅导员是指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包括院(系)学工组长、团委(总支)书记、党委(总支)副书记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
(二)学校学生工作部、团委等部门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三)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校、院(系)领导。
二、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纳入教师系列评审,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技术职务。
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按照现岗辅导员实有总数测算,正、副高级不超过25%,中级不超过55%。
辅导员结构比例按照每年学院实际岗位职数进行单独核算。
三、基本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风端正,立德树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相当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专业技术应用的实践能力,较好地履行现职务岗位职责,身体健康。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延迟两年申报:1、任现职期间在政治、经济、道德品质或在遵守组织纪律、规章制度方面犯有错误,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或经部门反映,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核实,虽未受处分,但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者;2、弄虚作假,伪造学历、学位、资历,谎报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者;3、任现职期间在工作中失职或对责任事故有直接责任者;4、任现职期间未完成岗位职责、任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5、未经学院和所在部门同意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私自在外兼职或兼课者;6、未经学院同意私自将职务发明或成果对外实施许可或转让者;7、离岗、待岗、落聘的人员;8、经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它需暂缓受理的情况。
高等教育系列职称评定条件

教人…2009‟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各市教育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厅(局),各高职高专院校和成人高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队伍,促进高职高专院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队伍,促进高职高专院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高职高专院校教育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注重教师从事教学、教研、教改、指导实践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水平和进行专业、课程、教材、实训基地等教学基本建设的业绩。
引导教师积极参加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教学实践,努力为高素质技能型专业人才培养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在教学科研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者,可破格或优先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条对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评审或其他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高职高专院校、成人高校以及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分校的教师申报讲师、副教授、教授资格。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五条基本素质要求(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治学,爱岗敬业;以学生为本,教书育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
津教委职称[2005]4号
![津教委职称[2005]4号](https://img.taocdn.com/s3/m/f5cc1527f02d2af90242a8956bec0975f465a40d.png)
津教委职称[2005]4号津教委职称…2011?4号关于做好2011年天津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意见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43号)和《关于2011年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委会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津人专职…2011?16号)精神,为做好2011年天津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完善评价机制和管理体制,全面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科技创新、社会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促进师资队伍建设。
二、参评人员范围申报时仍在编在岗的教师(含教育管理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
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
三、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各类学校要按照原市人事局、市教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天津市成人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津人专…2004?40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津人专…1997?14 号)精神,认真填写《__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一览表》(一式2份),经主管局审核同意后,报市教委职称办审批。
并按照审批后的空岗职数申报材料。
四、关于外语条件和计算机能力的要求1.外语条件按照原市人事局《关于完善我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2007?16号)执行。
2. 职称外语考试成绩的合格标准,按市人社局《关于公布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我市古汉语、四部经典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津人专职…2011?13号)执行。
天津正高职称破格申请条件

天津正高职称破格申请条件1.引言1.1 概述天津市正高职称是中国高等教育领域中的最高职称之一,对于教育界的从业人员来说非常重要。
然而,获得该职称并非易事,需要按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评审。
为了进一步激励和提升天津市的教育工作水平,天津正高职称破格申请条件被提出和探讨。
破格申请条件是指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可以在不符合一般条件的情况下提出申请,通过个人的业绩和能力来证明自己具备正高职称的条件。
破格申请条件的出现,为那些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获得相应职称的教育工作者提供了机会,也为天津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天津市正高职称破格申请条件的提出,是一个积极的改革举措。
在过去,由于破格申请条件的限制和限定性,一些优秀的教育工作者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无法申请到正高职称。
而如今,通过破格申请条件的设置,不仅可以让那些在各项标准中有所不足但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教育工作者得到应有的认可,也能够激励更多的教育工作者朝着更高的目标努力。
尽管天津正高职称破格申请条件的出现可以被视为一种改革的进步,但是对于这一机制的具体操作和评价标准仍需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只有在科学、公正、公平的评审机制下,这一改革举措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并且为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
总之,天津正高职称破格申请条件的提出是对教育界的一种鼓励和肯定,这对于提升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然而,我们也应该在推行这一机制的过程中严格把关,确保其科学性和公正性,以推动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编写:文章结构:本文将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来论述天津正高职称破格申请条件。
引言部分将介绍本文的背景和目标,概述天津正高职称破格申请条件的重要性和现状,以及本文的结构安排。
正文部分将详细阐述天津正高职称破格申请条件的两个方面。
- 破格申请条件1: 在这一部分,将详细介绍第一个破格申请条件,包括条件的具体要求、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技工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技工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6.07.22•【字号】津人社局发〔2016〕69号•【施行日期】2016.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技工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69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力资源(职称)部门: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天津市技工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7月22日天津市技工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标准(试行)第一条为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事技工教育,全面提升技工院校教师队伍素质,根据有关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评审标准(试行)。
第二条本评审标准(试行)适用于我市技工院校已取得高级讲师或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资格,拟申报正高级职称的在岗教师。
第三条技工院校正高级职称包括正高级讲师和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两类专业技术职务。
第四条基本素质和能力:(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创新;(二)具备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以及相应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教育教学、教育科研能力,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其中本科及以下毕业的须满15年,具有硕士学位的须满13年,具有博士学位的须满7年),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教书育人成果显著;(三)身心健康,能够承担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第五条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条继续教育。
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
2023年天津市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2023年天津市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2023年天津市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是根据《天津市职称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而制定的。
下面是相关参考内容:一、基本条件:1.拥有中国公民身份,并具备法律规定的政治权利;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3.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所必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4.具有扎实的业务能力和相关的工作经验。
二、学历和学位条件:1.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或者具备相当学力,获得经人事部门承认的国内或国外高等学校颁发的博士、硕士学位;2.对于非全日制工作的申报人员,至少需要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规定的研究生学历或相当学力。
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1.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其中至少3年从事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领域的实际工作;2.在相关领域内取得突出的成果,并具备独立开展副高级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3.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熟练运用相关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4.具备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在科研、教学、项目管理等方面有突出的表现。
四、综合条件:1.在本职工作中具有重要贡献和较高声誉;2.进行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学习和培训,并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3.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发表过具有一定水平和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或著作;4.积极参与组织和开展相关的学术、教学、科研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果;5.能够在本领域担任重要职务或有较好的业绩。
五、其他条件:根据各行业、各领域的具体要求,有可能存在一定的特殊条件或专业要求。
在申报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解和准备。
总之,根据《天津市职称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2023年天津市副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主要包括基本条件、学历和学位条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综合条件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条件。
申报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在专业技术领域内具有突出的贡献和成果,同时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和学术影响力。
天津市职称评定指南
分级分类评价(职称取得的方式)
单位聘任
专家评审
以考代评
考评结合
序实施,客观、全面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
业绩、能力和水平。
3
1.2 职称的分类
依据专业 划分 职称的分 共28个系 列
员级
初级职称 助理级 依据级别 划分 中级职称 中级
级分类
副高级
高级职称 正高级
4
1.3 专业系列一览表(1/3)
序号
1 2 3
继续教育
关键词
专业评委会组织的考试),向本专业的评
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 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中高职称资 论文考试
格, 评审每个年度组织一次。(23个专业
系列组织中高级评审) 专家评审
9
5.2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基本条件(学历和资历)
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 (参加工作之后取得本专科学历,专业技术工作年限需后延一年)。
农业 医药护技 普通高校教师
中小学教师 经济 新闻 艺术 体育教练员 飞行
畜牧兽医 卫生事业管理 高职院校教师
实验 会计 出版 文物博物 工艺美术
农科科研 基层卫生 中专教师
翻译 审计 档案 群众文化 律师
盲人按摩 技校教师
社会科学研究 统计 图书资料 播音 公证员
24
其他领域(5项)
6.2 2017年度专业分类和评审范围(1/8)
4
系列
高级教师 自然科学研究 社会科学研究
卫生技术
高级
正高级
教授 研究员 研究员 主任医师 主任药师 主任护师 主任技师
研究员 高级工程师(正高级) 正高级经济师 正高级会计师 高级审计师 高级统计师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教师为我国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教师提高教育水平、学术水平及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是根据学校所承担的教学、科学研究等任务设置的工作岗位。
教师职务设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各级职务实行聘任制或任命制,并有明确的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
第三条高等学校的教师编制应根据国家规定的师生比例确定。
教师职务应有合理结构。
高等学校及校内各专业、学科的各级教师职务定额应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助教的职责1、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公共外语、体育、制图等课程的教师还应讲课),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3、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4、参加教学法研究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
第五条讲师的职责1、系统地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担任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验课教材及实验指导书。
3、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参加教学法研究,参加编写、审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4、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研究生、进修教师等。
5、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6、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
第六条副教授的职责1、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者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天津职称评定条件
一、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答:主要包括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与人才培养使用相衔接、加强评审服务和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共19项。
二、工程技术系列职称包括哪些层级?答:工程技术系列各专业职称设为初级、中级和高级。
其中,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各层级对应的资格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三、此前已取得的天津市高级工程师(正高级)职称证书,是否有效?答:继续有效。
四、本市工程技术系列职称包括哪些专业?答:本市已在工程技术系列设立人工智能等34个职称专业,详见附表。
专业设置实行动态调整机制,行业(专业)主管部门可围绕本市战略需求及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提出新增、调整、撤销相关专业职称的建议,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实施。
五、工程技术系列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能否衔接?答:取得工程技术领域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可在本市对应相应层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条件。
六、高技能人才能否和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才互通?答:可以。
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符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标准条件的,可按规定参加全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
对“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海河工匠”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可破格评审认定为高级工程师。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水平考核合格的,可取得相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七、工程技术系列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如何对应?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助理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八、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价标准突出了哪些要素?答:突出两方面要素。
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点考察工程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
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天津市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职务评审条件
(试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成人高等学校中直接从事学校
教学、科研、师资等方面的计划、规划、评估、培训和管理工作并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
究员职务的人员。
第二条 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相当的业务
水平和教育管理研究能力,较好地履行现职务岗位职责;身体健康。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报助理研究员职务:
1.学历和资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②大学本科毕业,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四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下列业务条件
①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
②有比较明确的研究方向和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
③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管理研究工作任务,历年业绩考核合格;
④能够运用一门外国语进行专业实践,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B级合
格证书;
⑤完成学校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⑥对“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的基本数量要求,须具备每项中的全部条件:
第一项 业绩成果
a.获校级成果奖励一项(主要完成人之一)或参加完成校级科研项目(含调研课题);
b.主持起草并经实践证明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教育管理研究成果一项以上。
第二项 论文著作公开发表教育管理研究论文一篇以上或正式出版3万字以上学术著作一
部。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报副研究员职务:
1.学历和资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博士学位,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两年以上;
②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五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下列业务条件
①对高校教育管理工作有比较深入的研究,有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能够组织协调部门间
的工作,组织指导完成重要的管理工作任务,有突出的教育管理实绩;
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管理研究工作量,历年业绩考核合格;
③能比较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进行专业实践,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A
级合格证书;
④完成学校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⑤对“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的基本数量要求,须具备每项中的全部条件:
第一项 业绩成果
a.获局级成果奖励一项(主要完成人之一)或获校级成果奖励一项(第一完成人)或参加完
成局级科研项目(主要完成人之一)或主持完成校级科研项目;
b.主持起草并经实践证明具有较高使用价值的教育管理研究成果三项以上。
第二项 论文著作公开发表教育管理研究论文四篇以上,其中一篇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或
一篇论文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并出版5万字以上学术著作一部。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报研究员职务:
1.学历和资历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副研究员职务五年以上。
2
2.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下列业务条件
①对高校教育管理研究工作的研究造诣较深,实践经验丰富,能较好地分析、解决和处理教
育管理研究中的重大问题,教育管理研究工作成绩显著;
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管理研究工作量,历年业绩考核合格;
③能够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进行专业实践,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A
级合格证书;
④完成学校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⑤对“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的基本数量要求,须具备每项中的全部条件:
第一项 业绩成果
a.获省级成果奖励一项(主要完成人之一)或局级成果奖励一项(第一完成人)或参加完成
省级科研项目(主要完成人之一)或主持完成局级科研项目;
b.主持制定学校教育管理改革系列规章制度,经业务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较高使用价值。
第二项 论文著作公开发表教育管理研究论文四篇以上,其中两篇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或
正式出版主编10万字以上学术著作一部并公开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第六条 在教育管理研究工作中成绩卓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不受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的限制
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具备本文规定的学历和其它条件,但不具备规定资历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可破格申报研究员职务:
①获国家级成果奖励一项(主要完成人之一)或省级成果奖励一项(第一完成人);
②参加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一项(主要完成人之一)或主持完成省级科研项目一项。
2.具备本文规定的学历和其它条件,但不具备规定资历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可破格申报副研究员职务:
①获省级成果奖励一项(主要完成人之一)或局级成果奖励一项(第一完成人);
②参加完成省级科研项目一项(主要完成人之一)或主持完成局级科研项目一项。
3.具备本文规定的学历和其它条件,但不具备规定资历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可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职务:
①获局级成果奖励一项(主要完成人之一)或校级成果奖励一项(第一完成人);
②参加完成局级科研项目一项(主要完成人之一)或主持完成校级科研项目。
4.具备本文规定的资历条件和其它条件,但不具备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除应具备上述破格
条件外,还须经相应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第七条 其它
1.本条件中所指发表的论文均为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的作品。公开发表(正式出版)
系指已出版发行,并有“CN”、“ISSN”刊号或“ISBN”书号的。
2.成果奖:系指科学技术奖(含科技著作奖)、教学成果奖等国家规定的奖项。
3.重要学术刊物论文:系指
①被国际公认检索工具收录的论文;
②在《中文重要学术刊物目录》中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③在学科评议组的同行专家们认定的本专业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4.符合初、中级职称认定条件的,执行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称系列分级分类管理
意见>的通知=(津人专[200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