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实验室资源管理系统适用办
食品安全法规批复大全

食品安全法规批复大全(食品加工管理)【2009-1-26】QS和标准审查有关规定和用表汇总【2008-10-4】关于进一步抓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数据质量的通知(认办注函[2012]75号) 【2012-3-31】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45号)【2012-3-31】浙江省白酒产品生产许可工作补充意见(暂行)(2011.11.23)【2012-3-30】关于开展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审查员培训考核的通知(浙食质协〔2012〕6号)【2012-3-30】质检总局:并未要求QS编号必须标在QS标志下面【2012-3-30】河北省质监局重审杏仁露核桃露“准生证”【2012-3-30】关于印发《2012年天津市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津质技监局质管〔2012〕161【2012-3-29】号)HACCP在纯生啤酒中的应用【2012-3-29】HACCP体系在酵母生产线上的应用【2012-3-29】商务部发布关于《速冻食品生产管理规范》等60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的公告(2012.3.23) 【2012-3-28】关于婴儿配方食品中乳清蛋白比例的说明(2012.3.27) 【2012-3-28】质检总局:瓶坯不需要办理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2012-3-27】关于印发《2012年福建省质监系统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质监政〔2012〕92号 ) 【2012-3-27】关于通报白酒包装相关情况的函(质检食监函〔2012〕28号【2012-3-27】关于CQC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和销售证书相关事宜的通知(2012.3.1) 【2012-3-24】关于做好2012年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的通知(2012.2.3) 【2012-3-24】关于印发《2012年天津市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津质技监局标[2012]146号) 【2012-3-23】质检总局:目前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瓶盖是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塑料防盗瓶盖和其它类塑料瓶盖(含铝塑复合盖)陕西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粮油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的通知(陕粮展发【2012-3-23】[2012] 10 号)国家发改委印发《2012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2012-3-22】消费[2012]110号)工信部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信部消费[2012]111号)【2012-3-22】关于印发《2012年度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3-21】吉林省名牌产品认定通则【2012-3-21】关于公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2012-3-21】总局2012年第26号公告)质检总局:受他人委托加工食品添加剂的,受委托生产者应当具有委托生产范围内的【2012-3-20】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关于执行海南省食用盐碘含量新标准的通知(2012。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8.10•【字号】津政发〔2022〕17号•【施行日期】2022.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粮食市场管理,建筑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监管,市场秩序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天津市贯彻落实“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2022年8月10日天津市贯彻落实“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方案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面提高市场综合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0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综合运用市场、法律、技术、标准、信用、行政等多种手段,创新市场监管现代化工具和方式方法,围绕“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一体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完善和效能提升,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公正监管水平,实现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运行更加规范、市场循环充分畅通、消费安全保障有力、质量水平显著提升、监管效能全面提高,有效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一)构建现代化市场准入服务体系,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1.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向深度广度拓展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精简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面落实到位,探索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关于对新申请入会单位进行函审的通知

□同意入会
□不同意入会
□弃权
*说明:如不同意以上单位的入会申请,请注明理由。
-5-
抄送:存档(2)。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2013 年 4 月 2 日印发 -7-
-2-
附件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申请入会单位函审信息表(排名不分先后)
单位 申请会 员类别
业务 范围
机构 简介 表决
天津琅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会员
单位 性质
股份制企业 员工
成立
9人
咨询机构 总数
日期
2006.6.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咨询、职业安全与健康管 理体系认证咨询、HACCP 认证咨询、QS9000/TS16949 认证咨询、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咨询、食品安全全球标准培训(BRC)、
表决
□同意入会
□不同意入会
□弃权
单位
成都三方电气有限公司
申请会 会员 单位 实验室及检 员工 40 成立 2002.12
法人
会员
姓名 杨庆轩
姓名
杨庆轩
-决
性质
查机构 总数
日期
电磁兼容性测试;电工电子产品安全规范和环境可靠性测试;仪器仪 代表
表校准。(实验室认可证书注册号:CNAS L0470,发证机关:中国合格
国籍
中国
代表 职务
总经理
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有效期至:2015-08-01)
成都三方电气有限公司是国家电焊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母体法人单位,国家认可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校准实验室,工业和信息化部首
批认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同时也是四川省和成都市的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成都市重大产业技术平台。
征求意见稿回复

征求意见稿回复征求意见稿回复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贵局《关于对〈天津市促进实验室发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津质技监局法函[**]658号)收悉。
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建议:一、第五条对开展本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技术检测服务的实验室不必要逐条列出前5个条件,只需规定其必须经计量认证合格即可。
因为凡经计量认证合格的实验室,一定是满足前5个条件的实验室。
建议删除第五条。
二、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中己有明确规定的条款,如第七条、第八条等可以不列,此办法应突出我市在促进实验室发展方面的特殊措施,如各环节行政审批程序、鼓励类型、资金支持、税收支持等。
特此函复**年**月**日征求意见稿回复二xxxx指挥部办公室:你办《关于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收悉,我委经认真研究,函复如下:1、根据第5页“3.2.2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工”中明确的我委职责为“负责抗旱重点工程建设计划的协调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且目前我委没有“协调应急救援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的有关职能,因此,建议在第5部分“应急响应”的“部门联动”的“ⅰ级和ⅱ级响应”内容中,我委相关职责应与前述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工中职责一致。
2、各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应为“发展改革委”,文中“发改委”应按此修改为宜。
3、第1页第7行,“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可考虑调整为“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以抗为辅,防抗结合的原则”。
4、第2页第2行,“本预案为地方总体抗旱预案,省级层次”,可考虑调整为“本预案为省级总体抗旱预案”。
5、第4页第12行,删去“组织”二字为宜,“组织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应为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6、第13页第10行和第16页第3行,“各级”可考虑调整为“同级”为宜。
7、第22页第3行,“沈阳、大连等重点干旱缺水城市”,此处提及的具体城市应与现状我省最严重的干旱缺水城市一致。
8、第23页第8行,“省防指”宜改为“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2.17•【字号】津安监管规〔2014〕6号•【施行日期】2014.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市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天津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2014年2月1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质认可第三章申办程序第四章技术服务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天津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建设项目提供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国家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行资质认可制度。
天津市行政域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不得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
第四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
甲级资质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可及颁发证书。
乙级、丙级资质由市安全监管局认可及颁发证书,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同一个机构只能申报一个等级,不得同时申报甲、乙、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第五条根据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经济结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需要,市安全监管局对全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总量控制。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的通知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11.10•【字号】津药监规〔2019〕3号•【施行日期】2019.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的通知津药监规〔2019〕3号各有关单位:《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已经我局第11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申请表2.医疗器械优先审批项目异议表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11月10日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第一条为鼓励创新、保障临床使用需求、优化医疗器械行业营商环境、优化本市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程序,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和《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以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产品,纳入本市医疗器械鼓励清单,其注册申请实施优先审批程序:(一)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属于本市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的产品;技术领先,填补本市空白的医疗器械产品;获得国家项目支持或本市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支持的医疗器械产品;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医疗器械产品;具有核心技术发明专利且有显著临床应用价值的医疗器械产品;(二)已在外省市取得产品注册证且产品符合国家或本市行业发展规划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携已注册产品迁入本市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已在国外取得上市许可文件落户本市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三)属于智能康复、人工医疗设备、口腔充填修复材料、口腔正畸材料及制品、口腔植入及组织重建材料、组织修复与可再生材料、分子诊断仪器及试剂、人工器官与生命支持设备、健康监测装备、机器人等医疗器械产品,应用增材制造(3D打印)、微纳制造等先进加工工艺的医疗器械产品,涉及远程医疗、智能穿戴、人工智能,基因工程等高科技类型医疗器械产品以及诊断或者治疗罕见病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医疗器械产品;(四)诊断或者治疗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疾病,且目前尚无有效诊断或者治疗手段的医疗器械产品;专用于儿童,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医疗器械产品;临床急需的医疗器械产品。
征求意见稿回复-精选范文

征求意见稿回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贵局《关于对〈天津市促进实验室发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津质技监局法函[**]658号)收悉。
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建议:一、第五条对开展本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技术检测服务的实验室不必要逐条列出前5个条件,只需规定其必须经计量认证合格即可。
因为凡经计量认证合格的实验室,一定是满足前5个条件的实验室。
建议删除第五条。
二、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中己有明确规定的条款,如第七条、第八条等可以不列,此办法应突出我市在促进实验室发展方面的特殊措施,如各环节行政审批程序、鼓励类型、资金支持、税收支持等。
特此函复**年**月**日征求意见稿回复(二)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班子会议,对审计组所提出的问题结合我乡实际逐条进行分析,认真做出检查,针对审计组所提出问题切实整改。
现就贵局对××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一、关于不合规票据列支问题贵局审计指出,我乡××年至××年列支××乡派出所严打开支××元;××年至××年列支××乡国土所代征耕地占用税手续费××元;××年列支土地整理项目管理经费××元,以上合计列支××元。
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之规定。
以上情况属实,上述支出均为实际支出,请求免予处罚,我们在以后的工作当中一定会进一步加强管理。
二、关于出租和承包收入应缴未缴税费问题经核实,我乡出租房屋税费未缴纳的现象确实存在。
但由于我乡不是建制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不属于房产税的纳税范围,我乡“应缴未缴房产税××元”一项应予剔除。
三、关于计育办超标准列支工作经费问题贵局审计指出,我乡计育办××年可列支工作经费××元,实际列支工作经费××元,超标准列支工作经费××元。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生产企业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生产企业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09.10.16•【字号】津质技监局质监[2009]445号•【施行日期】2009.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生产企业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质技监局质监[2009]445号)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各区县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持20项民心工程之一的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成果,市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生产企业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参考附件《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生产企业规范性文件》提供的模版形式,规范区域内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产品生产企业的经营行为,结合实际指导生产企业建立完善各项质量保证制度,建立健全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产品生产企业监管长效机制。
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生产企业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产品生产企业监管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生产者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各区(县)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持20项民心工程之一的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成果,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一、进一步加强对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局统一组织协调全系统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相关处室和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保持监管工作常抓不懈。
质量监督处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编制监督抽查计划,组织协调区(县)质监部门、质检机构对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定期公布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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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实验室资源管理系
统适用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质量管理监督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津质技监局认[2011]90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1.02.16
【实施日期】2011.0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实验室资源管理系统适用办法》的通知
(津质技监局认[2011]9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实验室资源管理系统的管理,明确工作权限,保证实验室资源管理系统的有效运行,现将《天津市实验室资源管理系统适用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天津市实验室资源管理系统适用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天津市实验室资源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是掌握实验室资源分布状况、优化资源配置、合理构建实验室体系、推动实验室资源共享、为天津市政府制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方针政策提供基础数据的网上平台。
为规范管理系统,明确工作权限,保证管理系统有效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管理系统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技术机构、实验室和从事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专业的社会中介机构,应遵守本办法。
前款实验室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凡具备为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服务能力和条件的实验室。
第三条管理系统分为录入子系统、查询统计子系统和统计报表子系统。
第二章部门和机构职责
第四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以下工作:
(一)组织制定管理系统工作规划,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提出管理系统建设的需求方案,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三)对管理系统进行监督管理;
(四)对实验室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核、确认、统计、分析、上报;
(五)设置各级用户、规定其使用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