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标准化管理的意见-渝质监发〔2016〕22号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标准化管理的意见正文:----------------------------------------------------------------------------------------------------------------------------------------------------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标准化管理的意见渝质监发〔2016〕22号各区县(自治县)质监局、分局,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特检院,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决定》(渝府发〔2010〕3号),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完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原则,以使用安全为目标,以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水平为目的,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节能工作“三基”建设,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促进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总体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坚持安全生产基本原则,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各级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在单位内部实行科学规范的标准化管理,完备安全生产条件,保证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承担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
三、标准化管理工作内容(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1.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其他根据需要设置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应以正式文件形式明确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4年41号――关于批准对三湖黄桃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4年41号――关于批准对三湖黄桃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4.09•【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4年41号•【施行日期】2014.04.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与相关标识,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4年41号)关于批准对三湖黄桃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三湖黄桃、八岭山朱橘、绣林玉液、房县黄酒、鹤峰葛仙米、岳阳黄茶、永兴冰糖橙、临澧黄花鱼、西渡湖之酒、石门土鸡、珊珀湖草鱼、珊珀湖花鲢、珊珀湖黑鲫、洞溪七姊妹辣椒、邵阳茶油等15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
经审查合格,批准上述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一、三湖黄桃(一)产地范围。
三湖黄桃产地范围为湖北省江陵县三湖管理区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三湖黄桃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北省江陵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
三湖黄桃的检测机构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
二、八岭山朱橘(一)产地范围。
八岭山朱橘产地范围为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八岭山镇、马山镇、李埠镇、太湖港管理区共4个镇管理区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八岭山朱橘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
八岭山朱橘的检测机构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绣林玉液(一)产地范围。
绣林玉液产地范围为湖北省石首市现辖行政区域。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程序

八、后续监管阶段
产地质检机构
(23)负责专用标志的印制、发放、使用的监督
(24)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实施监控
(25)对生产数量实施监控
(26)实施从原材料到销售各环节的日常质量监控
(27)对标识标注进行监督
1.《地理标志产品监督管理办法》
2.《印制、发放、使用专用标志管理办法》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综合标准
总局管理机构
(18)综合标准制定后,由省级质检机构报总局管理机构委托的技术机构备案。
六.专用
标志
申报
阶段
产地质检机构
(19)生产者向产地质检机构提出使用专用标志的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1.《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2.《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综合标准》
3.产品生产者简介
4. 产品(包括原材料)产自特定地域的证明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程序
附件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程序
工作阶段
工作部门
工 作 流 程
文 件 及 资 料
一.申报
准备
阶段
相关申请机构及产品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区)以上]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并提出拟划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建议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申报机构,组织申报材料.
(3)收集、整理现行的针对该产品的标准或技术规范
(4)收集、整理已有的产品检测报告。
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
2.成立地理标志产品申报机构的文件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建议的函》
4.现行针对该申报产品的标准或技术规范(企业标准须经当地标准化部门认可)
5.《申报材料》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重庆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1年第四批)》的公告-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重庆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1
年第四批)》的公告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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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重庆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1年第四批)》的公告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将实施2021年第四批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抽查数字移动电话机、木质门、卫生纸制品、水泥等113种产品。
根据《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予以公开。
附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2日
——结束——。
重庆传统特产的地理标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分析

其中, 0 2 1年 1 : 0 项 昆曲;03年 1项 : 20 古琴 艺术 ; 20 05年 2 : 项 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 、 蒙古族长调 民歌 ; 20 09年 2 项( 3项为急需保护 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 5 后 录) 中国蚕桑丝织技艺 、 : 福建南音 、 南京云锦 、 安徽宣纸 、
。
16 9
江
西
农
业
学
报
2 3卷
庆1 0种传 统特 产实施 了地 理标 志产 品保 护 。其 中 , 蔬菜
( 鱼泉 牌 ) 。
2 : 种 南川方竹 笋、 涪陵榨菜 ; 中药材 2种 : 石柱黄连、 酉 阳青蒿 ; 果品 4种 : 奉节脐橙 、 忠县柑橘 、 万州红桔 、 合川
桃片 ; 工艺 品 1 : 种 秀油 ; 味 品 1 : 津花椒 。 调 种 江
标 注册 工作 , 于 19 年 。截止 2 1 始 95 00年 1 2月 3 1日, 国
区、 ( 县 县级市 ) 三级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21 世 界非 物 质 文化 遗 产 名 录 . 截 至 2 1 底 , 国 00年 我
家工商总局注册 了重庆传统特产 的地理标志商标 4 o件。 其 中, 果品 1 : 2件 奉节脐橙 、 长寿沙 田柚 、 梁平柚、 万县红
成果 , 并逐步建立了国家和省 、 、 市 县四级非物质文 化遗产名录体系的登录制度u 。 有些传统特产具有地理标志特性 , 并包含有非物质 文化遗产。如 : 涪陵榨菜是国家地理标志特产 , 其制作工 艺是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且地理标志名称 “ 涪 陵榨菜” 为农业品牌类非物质遗产” 。因此 , 应该对传
Ge g a h c lI ia i n o a to a e i ly i Cho q n t n o r p i a nd c to f Tr d i n lSp c at n i ng i g Ciy a d Ana y i fIs I t ng b e Cu t a rt g l ss o t a i l lur lHe ia e n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2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25号](https://img.taocdn.com/s3/m/33d30b15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b1687aa.png)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2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夯实基础,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负总责,县乡机构强,监管到村社,检测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大投入力度,以县乡基层为重点,着力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四大体系”。
一是完善行政监管体系。
各区县(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要充实工作力量,规范工作制度,形成运行高效的监管中坚力量。
要按照职能、人员、经费、手段、服务“五到位”基本目标,加快推进涉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能力建设,力争到2015年全市所有涉农乡镇监管站配齐农残速测仪及辅助设备。
健全乡镇监管站的产品安全巡查制度、投入品监管制度和普法宣传培训制度,认真实施乡镇监管站业务能力全员培训计划。
在村社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
二是完善风险监测体系。
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扩大例行监测、监督抽查、风险评估的品种和范围。
到2015年,完成全市34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硬件建设、计量认证和机构考核,实现涉农区县农产品质检体系全覆盖。
充分发挥4个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的风险预警作用,加速建设5个区域性风险监测县级站。
【实用型】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流程图.doc

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流程图示例1:××县人民政府文件关于成立××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领导小组(委员会)的通知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为认真做好××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申报领导小组(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主任):××(单位及职务)副组长(副主任): ××(单位职务)成员:××(单位)××(单位)领导小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单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年月日示例2:××县人民政府文件关于指定××协会(××企业)为××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组织的通知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为认真做好××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指定××协会(××企业)为××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组织,具体承办××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年月日示例3:××县人民政府文件关于界定××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要求和××产品特色及所处地域特点,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拟界定为:××等N个乡镇(根据产品生产区域特点,也可以按经纬度或江河、山川等地理标志物界定),总面积××平方米(公里)。
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流程图

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流程图示例1:××县人民政府文件关于成立××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领导小组(委员会)的通知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为认真做好××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申报领导小组(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主任):××(单位及职务)副组长(副主任): ××(单位职务)成员:××(单位)××(单位)领导小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单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年月日示例2:××县人民政府文件关于指定××协会(××企业)为××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组织的通知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为认真做好××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指定××协会(××企业)为××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组织,具体承办××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年月日示例3:××县人民政府文件关于界定××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要求和××产品特色及所处地域特点,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拟界定为:××等N个乡镇(根据产品生产区域特点,也可以按经纬度或江河、山川等地理标志物界定),总面积××平方米(公里).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示意图年月日示例4:××县人民政府/××协会/××企业文件关于要求将××产品列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请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地理环境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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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地理标志
【发文字号】渝质监办发[2009]28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9.02.19
【实施日期】2009.02.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通知
(渝质监办发〔2009〕28号)
各区县(自治县)质监局,高新区、经开区分局:
为充分发挥我市地方资源优势,扶持和培育我市具有地理标志特征的产品,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保护民族精品和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我市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经市局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在近期对本辖区内的地理标志产品资源进行一次摸底调
查,积极发掘以地理环境、自然条件、人文因素、传统工艺等形成的质优、特色农产品和加工产品,对符合申报条件、具有保护价值的产品予以重点培育,积极支持、帮促、指导其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三、请各单位在对地理标志产品资源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年度申报计划,认真填报《地理标志产品资源信息调查表》、《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计划表》,于2009年3月15日前将签章后的文本及电子文档报送市局计划科技处,市局将据此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四、各单位要及时将此项工作向当地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对条件成熟的,抓紧时间积极准备申报材料,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要求向市局提出保护申请。
联系人:蒋艳
电话:89232637
邮箱:jiangyanc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