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重庆XX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及行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 年第 5 号)、《重庆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渝交委路[2006]183 号)等有关规定,XX高速项目BOT加总承包实际情况制定本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除紧急抢险工程外,所有变更均应变更方案成立后,方可施工。
第三条设计变更为引起合同单价、工程数量、结构形式、工艺标准等变化的变更。
第二章变更意向第四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批准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如经现场察勘、核对,或者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下列情况,确有必要变更设计时,可提出设计变更要求:1. 工程项目需补充设计的。
2. 设计文件存在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相关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需修改完善的。
3. 勘察、设计文件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因素(地质、水文、地形等)发生变化与设计不符,或设计图纸与实际状况不符,按原设计难以实施的。
4. 设计不合理,不能满足使用功能的。
5. 有利于农田、水利、工矿、地方交通及文物保护,须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的。
6. 采用先进的技术或优化设计方案,能在不降低标准或提高标准的前提下,减少工程量、节省投资或降低工程成本、缩短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安全,有利于环境保护、节省土地、改善施工条件的。
7. 国家颁布新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以及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新的要求的。
8. 通过变更能减少征地拆迁工作量、节省建设投资( 或降低施工成本) 、提高技术标准、缩短工期、确保工程安全、有利保护环境、节省土地、改善施工条件等。
第五条业主、监理、承包人、设计及分包人任何一方根据需要均可提出工程变更,无论哪一方提出的工程变更,理由必须充分,工程质量、工期必须得到保证,工程造价尽可能节省。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工程部变更管理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变更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海投集团相关制度、【2017】9号领导班子会纪要,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原则上应实行无工程变更的管理制度,可变可不变的项目不办理变更,但发生特殊情况时,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可以办理工程变更。
第三条:工程变更是指施工图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是按照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等,对工程项目标准、功能、材料、工艺、质量、构造、尺寸、指标及数量等做出修改和变动的行为。
第四条:工程变更必须在合同条款的约束下进行,任何工程变更不能使合同失效。
第五条:工程变更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有关变更手续,未经批准的工程设计变更方案不得实施。
第六条:工程变更必须严格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第七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工作和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应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一)第十一条:设计变更确认后,施工单位实施前,要及时(一般情况不超过一个月)对设计变更涉及造价增减进行评估,造价5万元以内至少由现场代表两人及部门经理批准;造价在5~50万之间的至少由分管领导批准;单项变更超合同价10%或造价在50~150万之间的,由公司相关会议批准;造价在150万元以上的,应报集团公司相关会议批准。
(一)第十二条: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现场签证申请时,应及时组织建设单位、施工、监理等单位到现场进行勘察,并及时评估现场签证引起的造价增加,先报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决策实施,导致造价增加2万元以内至少由现场代表两人签字确认;2~5万元之间至少由部门经理批准;5~10万元的至少由分管领导批准;单项施工签证超合同价10%或造价在10~50万元的,由公司相关会议研究批准;造价超过50万元的应报集团公司相关会议批准。
关于印发《湖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路建〔2010〕346号各市(州)公路管理局(处):为加强全省公路建设管理,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现将《湖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二○一○年九月一日湖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公路项目管理,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鄂交基[2007]20号)等相关办法和规定,结合省局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新建和改建的一、二级公路建设项目,二级以下公路工程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工程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四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二章设计变更分类第五条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1、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2、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3、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4、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5、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1、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2、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3、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4、桥梁(不含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5、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6、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7、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8、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办法为维护业主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和立项审批权限,理顺监理、设计、承包人、业主各方变更管理工作,加强合同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沧江公司)管理相关规定,结合糯扎渡前期筹建工程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总则1.1所有工程变更应符合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要求,不降低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和使用效益;以优化完善、经济合理、工程安全为前提,变更前要有详实的技术经济比较或论证。
1.2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是指因设计方案修改或细化引起的合同清单项目或数量的变化;工程变更是指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项目变化和其他合同变更。
变更包括工程量增减变更、工程项目的变更、新增工程等。
1.3由于变更出现的新增工程项目,按其施工承包合同的性质划分为合同内新增工程、合同外新增工程、补偿费用三类:合同内新增工程是指在招标工程本合同项目施工承包范围之内,因设计修改或监理变更指令而出现《工程量清单》未曾列示的工程项目。
合同外新增工程是指在本合同项目施工承包范围之外,由发包人采用委托施工或指定分包方式而追加给承包人的工程项目。
补偿费用是指承包人承受了超出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要求额外支付或索赔的工程(或费用)项目。
此外,还有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其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不能列为合同新增工程或索赔补偿项目。
1.4承包人提出的变更属于合理化建议,经论证后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可列为合同内新增工程,并按有关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1.5严格审批制度,未按管理权限和程序报、批的变更,不充许施工和结算。
但涉及工程安全、施工安全、防汛抢险、公共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时,不受此限,但承包单位和监理仍应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第二条变更的内容及依据2.1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和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以下范围的变更,但下述变更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
工程变更签证过程结算管理细则

合稼置业工程变更签证过程结算管理细则(一)目的:加强变更签证结算管理,有效控制项目过程成本。
(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济南合稼置业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
(三)职责:1、成本部:工程变更签证过程结算管理办法的制定、监督;负责工程变更签证过程结算的审核。
(四)实施细则:主体工程签证费用计算实行按月结算,具体规定如下:1、变更、签证结算时间要求(1)每月5日前(节假日相应顺延),施工单位将成本部上一月返还的工程签证单按照编号汇总,编制变更签证结算书,并签字盖章,填写时按照每份工程签证单的项目顺序排列,相同的项目不合并,完成后报送监理单位。
(2)监理单位收到变更结算书后5日内,按照成本部返还的工程签证单,审核工程量并计算变化金额,并与施工单位达成一致后签字盖章,完成后报送成本部。
(3)成本部收到变更结算书后14日内审核完成,如果不一致应与施工单位核对,达成一致后返还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于3日内签字盖章并报送监理公司,否则视为认同。
(4)监理公司将审定的每月汇总的变更结算书,签字盖章后报送成本部,成本部发起审批,通过后签字盖章。
资料管理人员负责结算书分发工作。
2、资料要求(1)月度变更结算书要求有封面、编制说明、取费表、人材机汇总表、材差表、预算表等。
(2)编制说明内容包括:本结算书包含的工程签证单编号、采用定额、取费标准、材料价格采用标准及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3)预算表要求按照工程签证单的编号顺序套用定额或套用合同单价,每份工程签证单上的项目分部小计,不排序合并。
(4)审定的签证、变更结算书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合同中约定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工程签证、变更结算的评审工程签证、变更结算一式三份,经成本部审核完成后,由成本部填写《工程签证、变更结算确认书》,经成本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加盖公司公章,返还施工单位。
附件工程签证、变更结算确认书。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工程变更行为,合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规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XXX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XXX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办法》、《XXX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及工程质量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变更指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原则上应实行无工程变更的管理制度,可变可不变的项目不办理变更,但发生特殊情况时,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可以办理工程变更。
第四条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工程变更必须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明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工程变更必须遵循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全面性和时效性的原则。
设计文件一经审核批准,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
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项目,应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不得以任何方式肢解或重复工程变更。
第六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图纸和增减工程项目,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保持不变和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变更,并需按程序审批和签证。
第二章设计变更第七条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工程项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或因设计文件深度不够,或因政策法规调整,或因不可预见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原有设计文件时,由设计单位充分论证后,对工程项目标准、功能、材料、工艺、质量、构造、尺寸、指标及数量等做出修改或补充设计文件的行为。
第八条设计变更的程序一、设计变更的提出施工期间业主(代建)、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均可提出设计变更,在工程变更事项发生前应先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变更的原因或依据;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3、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及投资估算的计算资料;4、变更对工期等相关工作的影响;5、必要的现场图片资料等。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项目工程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保护各方的权益,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办法》、《交通建设管理局项目执行办公室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本细则。
第二条所有工程变更均实行审批制。
第三条所有变更必须是事前工程变更,事后变更不予批复。
工程数量的复测确认是对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中工程数量错漏问题的更正,不属于工程变更。
第三节工程变更类别划分、审报及批复权限第四条工程变更类型(工程监理办法第6.1.3款)第五条工程设计变更等级(工程监理办法第 6.1.3.1条)第六条变更审批权限(工程监理办法第6.1.4款)第七条变更申报与审批程序(见工程监理办法第6.1.5款),增加以下内容:1、驻地监理办审批签发的工程变更令,报总监办复审同意后备案(同时报备项目执行办),并做好备案登记;总监办审批签发的工程变更令,报项目办复审同意后备案,复审有不同意见的工程变更令,及时通知签发单位重新审批。
2、项目经理部及两级监理机构提出的变更意向或方案(重要、重大变更及涉及挖除换填、土石分界等),应报告项目办,由合同部通知相关人员参加,现场勘察,讨论后决定,同时写出现场变更勘察会议纪要(表式附件1),或上报相关审核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现场变更勘察会议纪要由组织单位进行填写,并盖公章,在变更费用请示文中作为变更依据资料。
现场变更勘察会议纪要应一式六份,全部为原件,报项目办审核后返还总监办1份,驻地监理办1份,项目经理部2份。
(所有现场变更勘察会议纪要)。
4、各种变更现场勘察及会议设计代表必须参加,并负责提供相应的变更设计图纸。
5、业主提出的变更,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项目的相应图纸和设计说明。
项目经理部按照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6、由设计部门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经业主同意后发出《工程变更意向通知单》(表式附件2),通过监理机构转发至项目经理部进行施工。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范文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工程变更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需要、施工实际情况、环境因素等原因,需要对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等进行调整和修改的行为。
第三条公路工程变更应该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确保变更后的工程能够满足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第四条工程变更应以合同、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等文件为基础,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工程变更应根据实际需要,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费用等方面的平衡。
第六条工程变更应依法实施,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变更程序第七条工程变更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变更方案,明确变更范围、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方式等。
第八条变更方案应提交给业主单位审核,经审核通过后,签署变更协议。
第九条变更协议应明确变更的费用、工期、质量要求等内容。
第十条变更协议签署后,施工单位应组织编制变更实施方案,明确变更的施工方式、工程量计算等。
第十一条变更实施方案应提交给业主单位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变更工程。
第三章变更评估和审批第十二条工程变更应进行技术和经济评估,评估结果应提交给业主单位审核。
第十三条技术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方法、工序、材料等的变更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影响。
第十四条经济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工程造价、工期以及对其他工程进展和耗材的影响。
第十五条变更评估结果应综合考虑技术和经济因素,以及施工进度等因素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变更评估结果经审核通过后,由业主单位进行审批。
第十七条业主单位应在变更评估结果审核通过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决定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第四章工程变更管理第十八条工程变更应由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管理。
第十九条业主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变更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变更协议和变更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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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引言:
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常会出现各种变更需求,如设计、材料、施工方法等的调整。
为了确保工程变更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项目执行的效率和质量,制定和执行科学合理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显得尤为重要。
一、工程变更管理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工程项目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工程变更的需求日益增多,如何合理、高效地管理这些变更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工程变更管理的背景包括变更需求的增加、变更执行的风险控制以及变更后续工作的衔接等方面。
二、工程变更管理的原则
1. 合理性原则:工程变更需具备合理性,即变更能够提高工程项目的效益或避免潜在风险。
2. 可行性原则:工程变更方案应当具备实施可行性,包括技术、经济、安全等方面的可行性。
3. 统筹性原则:工程变更应与项目整体计划相统筹,确保各个环节协调配合。
4. 透明性原则:工程变更的决策过程应当透明,相关信息及时发布和沟通,确保相关各方得到充分理解和参与。
三、工程变更管理的流程
1. 变更提出:任何工程变更需由提出方书面提出,并明确变更的原
因与目的。
2. 变更评估:项目团队对变更提出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3. 变更决策:项目决策者根据变更评估报告,综合各方利益,并根
据变更管理机制作出最终决策。
4. 变更计划:在变更决策通过后,项目团队制定变更实施计划,包
括时间、资源、费用等的调整。
5. 变更实施:按照变更计划进行变更实施,并及时跟踪、监控变更
的执行情况。
6. 变更验收:变更完成后,项目团队进行变更效果评估和验收,确
保变更达到预期效果。
7. 变更归档:将变更相关的文档、记录等归档保存,以备后续参考
和审计。
四、工程变更管理的责任与权限
1. 变更提出方:负责提出变更需求,并说明变更原因和目的。
2. 变更评估组: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变更进行综合评估,形成
评估报告。
3. 项目决策者:根据变更评估报告,做出最终的变更决策。
4.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变更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控变更的执行情况。
5. 变更实施人员:根据变更计划进行实施,并及时报告变更的进展
情况。
6. 验收人员:负责对变更效果进行评估和验收,并做出相应决策。
7. 变更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监督和指导工程变更管
理的实施。
五、工程变更管理的监督与控制
1. 内部监督:通过内部管理机制,如变更管理委员会、质量管理体
系等,对工程变更管理的实施进行监督。
2. 外部监督:由审计机构、监理机构等对工程变更管理进行外部审
核和监督,确保管理工作的透明性和规范性。
六、工程变更管理的风险控制
1. 风险识别:及时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做好风险排查和评估。
2. 风险评估:对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确定影响程度和优先级。
3. 风险应对: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和计划,包括风险的防范、减轻
和应急处置。
4. 风险监控: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定期对风险进行跟踪和监测。
5. 风险评估:定期对风险评估进行回顾和总结,为下一阶段的风险控制提供经验和参考。
结论:
工程变更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合理、高效的变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能够提高工程执行效率和质量,降低项目风险。
通过制定科学的流程和管理机制,合理分配责任和权限,以及加强监督与风险控制,可为工程变更管理提供可靠的保障,实现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