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乃县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规划
2023年棚户区改造计划

2023年棚户区改造计划
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改善城市集体环境,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工程。
2023年,我国将开始一项重大的棚户区改造计划,旨在大规模改善棚户区的基础设施、安全卫生状况,缓解棚户区过度人口压力,改善居民社会福利、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城市绿色发展的目标。
棚户区改造计划将重点改善棚户区的基础设施,如安装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改善道路、照明、公共绿化等公共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活动中心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等,并通过有效的措施缩小棚户区与市区之间的空间差异。
棚户区改造计划将实施改善棚户区安全环境的措施,如加强棚户区消防安全,建设更加安全的住房环境,改善住宅的供水、排水设备,加强棚户区清洁卫生管理,建立规范的建筑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街道清洁管理等措施。
棚户区改造计划将实施安置较大规模的棚户区居民,推进棚户区分类改造,并为棚户区居民实施廉租住房补贴。
补贴政策将全面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情况,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推动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实施。
在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将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探索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
这种新模式将确保棚户区居民搬迁到安全舒适的环境中,并为棚户区居民提供所需要的就业机会和社会服务。
2023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将引领我国城市发展向更加现代化、生态友好的方向前进,为实现更加可持续的城市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2025年吉林地区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2025年吉林地区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11.26•【字号】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4〕78号•【施行日期】2024.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2025年吉林地区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4〕78号吉林市林业局: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2024-2025年吉林地区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吉市林发〔2024〕9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长春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4-2025年吉林地区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长咨审字〔2024〕64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吉林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2025年吉林地区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市发改农村审批发〔2024〕42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2024-2025年吉林地区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4-220200-04-01-936077)。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改建吉林地区14个国有林总场(国有林保护中心、森经局)78个管护用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 6310.21平方米,其中,新建管护房4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改建74处(重建改造22处,加固改造33处,功能完善19处),建筑面积6010.21平方米(重建改造1650平方米,加固改造2771.51平方米,功能完善1588.7平方米),同时配套完善场区附属设施及生产、办公和生活等必要设备设施。
三、主要技术标准新建、重建管护用房设计使用年限50年,加固改造管护用房继续使用年限A 类30年;单层砌体结构,一级外墙、屋面防水等级,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丙类,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丙级,建筑安全性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6度,用电负荷均为三级负荷。
20xx年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6442(方案范本系列)20xx年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详细版The Common Structure Of The Specific Plan For Daily Work Includes The Expected Objectives, Implementation Steps, Implementation Measures, Specific Requirements And Other Item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20xx年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详细版提示语:本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进行工作的具体计划或对某一问题制定规划,常见结构包含预期目标、实施步骤、实施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
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X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XX 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XX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于20XX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
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
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城乡危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白山政发〔2015〕6号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城乡危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城乡危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白山政发〔201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现将《白山市城乡危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白山市人民政府2015年7月30日白山市城乡危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白山市城乡危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城乡危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3〕21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一轮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4〕1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白山市本期城乡危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城乡危房,是指经鉴定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倒塌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城市危房和城中村棚户区。
本细则所称各类棚户区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含煤矿、铁路、钢铁等行业棚户区)、林业棚户区、国有垦区棚户区等。
第四条各县(市、区)政府是城乡危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地区城乡危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
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责任状,将城乡危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体系。
第五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规范建设行为,加强对各县(市、区)城乡危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关于吉木乃县和平住宅小区的建筑规划的实习报告

1 关于吉木乃县和平住宅小区的建筑规划 设计实习报告 吉木乃09春土木工程 杨磊
本人在县城建局质监站工作,工作已经四年多了,在工作中,深知质监工作的重要性,对质监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现在就对县和平小区的建筑规划设计,做一些学习的心得体会。 这个实习的内容似乎一下从一种“思想”转向了实际。因为一直以来,我在老师的指导下,做着自己想要的,设计似乎带了更多的自我意识和随意性, 在图纸的表达上总是停在一种最基础的平面,立面上,很多本应表达的基本的制图要求的规范都不曾很规范标准的遵守,施工图中有很多该有的标注,对我来说是一种新的挑战。实习工作是在一个月时间里,通过自己合理安排时间和相应的事务来完成这次任务,增加了一定的自主性和难度,我需要从不知道到了解,并能着手做这件事,开头看起来很难。 根据指导老师给的资料,首先做的是对资料的理解和认识。在这个过程中,我先是在网上了解了一般定义的施工图。施工图不同于我们做一个设计表达的效果图,它要用于施工时工人依据的图样,这通常比设计图样要更详细,包括了图与说明(材料使用、施工方法记注)。建筑施工图是其中一部分,一个建筑从打地 基到伫立起一座建筑,设计图纸是基础,而看懂建筑施工图也就显得格外重要了。大体上建筑施工图包括以下部分:图纸目录,门窗表,建筑设计总说明,一层 2
~屋 顶的平面图,正立面图,背立面图,东立面图,西立面图,剖面图(视情况,有多个), 节点大样图及门窗大样图,楼梯大样图(视功能可能有多个楼梯及电梯)。作为一个第一次接触施工图的人来说必须认真严谨的把建筑图理一遍,不懂的地方在建筑 图上标注,做到明了建筑的设计的意图。之后,对照范例上的施工图和效果图,慢慢的理解每一个标注对应的建筑节点和构造,从实际的设计图中了解了这学期在建筑构造课上学到的一些知识,比如吉木乃县农村抗震安居房单程砖混结构屋顶的绘制。另外,在理解了图纸上的建筑以后,从外观上总体来看,可以知道设计者的用意。在一个有着历史印记的地域里,用 一种最具代表它历史文化特色的一个标志用于居民住宅建筑中,不仅保留了它的历史意义,又使建筑外形上有自己的风格,不是生硬的照搬或沿袭一般的设计。 下一步就是动手画图了。虽然看着范例已经让我颇感压力,不过很多事情到了自己亲身去体验,亲自动手做的时候才会正真的了解它的本质,并且会碰到很多之前本不在预料的困难。开始动手画是在几天以后了,在这个过程中,除了熟练了自己的CAD技术,了解了一些建筑细部处理外,更多感受似乎不是这些实实 在在的东西上,而是在面对自己不理解的知识面前的无奈和为出图而天天一遍一遍的重复做同一件事的烦躁。一个看似简单的标注,就是有它包含的繁琐之处,如果 不理解,在制图过程中,或是长短不对了,或是粗细不符合标准。而且一份图纸,我不仅要表示一切施工过程中需要的数据等,还必须要清晰的表达,不能让人看的时候产生很多的疑惑, 3
佳木斯市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佳木斯市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录第一章总论 (1)1.1项目概述 (1)1.2项目提出的背景 (1)1.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 (2)1.4编制依据 (3)1.5建设单位概况 (4)1.6建设项目构成 (5)1.7评价与结论 (8)第二章项目概况 (8)2.1自然概况 (8)2.2社会经济概况 (9)2.3现有棚户区概况 (9)2.4本次改造棚户区概况 (10)2.5建设条件分析 (12)2.6棚户区改造项目政策支持条件 (12)第三章规划方案 (13)3.1指导思想 (13)3.2规划原则 (13)3.3规划方案 (14)3.4居住区规划 (17)3.5技术经济指标表 (26)3.6棚户区拆迁及临时安置方案 (29)3.7补偿及安置方案 (30)第四章建设条件及建筑结构设计 (30)4.1编制依据 (30)4.2建设条件分析 (31)4.3设计原则 (32)4.4住宅建筑结构设计 (32)4.5配套公建设计 (34)第五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37)5.1道路工程 (37)5.2给水工程 (44)5.3排水工程 (47)5.4供热工程 (52)5.5供电工程 (70)5.7燃气工程 (83)第六章节能节水措施 (89)6.1节能措施 (89)6.2节水措施 (91)第七章消防与安全 (91)7.1消防 (91)7.2安全 (92)第八章环境保护 (94)8.1设计依据 (94)8.2保护原则 (94)8.3环境污染的防护、治理措施 (95)第九章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96)9.1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 (96)9.2人力资源配置 (97)9.3项目管理 (97)第十章项目实施进度 (97)第十一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98)11.1投资估算编制依据 (98)11.2编制内容 (99)11.3投资估算 (99)11.4资金筹措 (99)第十二章财务分析与评价 (100)12.1评价依据 (100)12.2项目建设期及计算期 (100)12.3财务评价 (100)第十三章社会评价 (101)13.1项目对社会影响分析 (101)13.2项目于所在地区互适性分析 (103)13.3社会风险分析 (104)13.4社会评价结论 (104)第十四章研究结论与建议 (104)14.1研究结论 (104)附件:1、设计委托书1份2、用地审批文件5份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5份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份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份6、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1份7、供水协议书5份8、排水协议书5份9、供热协议5份10、供电协议1份11、供气协议1份12、环保初步意见1份13、自有资金证明1份14、佳木斯市工程地质资料1份第一章总论1.1项目概述1.1.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1.2项目性质新建1.1.3建设地点佳木斯市城区内,友谊路、滨江路、红旗街附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06•【字号】京政办发[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加快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北京市加快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本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以下简称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主导的民生工程,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二)以人为本、全面改造。
棚户区改造要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出发点,完善市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区域面貌,提高城市化水平。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棚户区改造要统筹考虑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改造目标任务,优先安排住房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急盼的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二、认定标准及程序棚户区是指在国有土地上集中连片建设的,简易结构房屋较多、房屋使用功能和市政基础设施不全、居住环境恶劣、社会问题突出,采取土地一级开发等市场运作方式无法实现资金平衡且难以改造的区域。
市国资委和各区县政府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报棚户区改造项目材料(包括项目名称、占地面积、涉及居民、初步改造方案、投资计划等);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项目进行审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2013-2017年)建设项目汇总表

说明:
1、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纳入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国有工矿棚户区,请汇总到“二、国有工矿棚户区”下的“其中:规划区内纳入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不得重复汇总到“一、城市棚户区(危旧房)”中。
2、分表数据要汇总到汇总表,并与汇总表数据保持一致。
联系部门: 住房保障处
联系人:
电话:
2013-2017征 收补偿户数
(户)
项目改造总投 资(万元)
2013-2017完 成投资 (万元)
2013年
征收补偿户数 完成投资
(户)
(万元)
557060
23171637
16586705
31656
565991
59097
3842306
2670410
1631
12907
50840
1618455
947871
10517
1273586
15350
412759
4738
235612
25790
1426515
116
90211
156
3751
6379
425552
3331
248112
2964
236485
9243
102339
5041
29859
4068
214980
7449
291306
8843
141093
10446
国有林区(场)
15191 6906 389 5291 3619 135659
160522 88239 7695 18177 4924 18449 48910 15191 6906 389 5291 3619 18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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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乃县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规划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条、规划编制依据 1、吉木乃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 2、吉木乃县县城总体规划(2008—2025); 3、吉木乃县县城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 4、吉木乃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5、吉木乃县县城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 6、《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 7、《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 8、《吉木乃县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9、《吉木乃县商品房管理实施意见》; 10、《吉木乃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11、关于对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进行修编的通知; 12、《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13、《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14、《自治区住房保障和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建设情况通报》; 15、《关于中央投资支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6号); 16、《关于编报2010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央投资补助建议计划的函》(建保综函[2010]9号)。 第二条、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 以改善群众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为根本目的,加快棚户区改造,提高县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县城形象,努力把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社区。 第三条、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依法拆迁 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3、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4、统筹兼顾,分类指导 5、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四条、规划编制的必要性 住房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关系着人民的安居乐业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加快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以下简称棚户区)改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扩内需、保增长、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吉木乃县为加快县城棚户区改造步伐,尽快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同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相关政策,加强市场引导和调控,结合吉木乃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编制《吉木乃县县城及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2010-2014年)。 第五条、规划总体目标 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集中连片的棚户区改造任务。 第六条、规划范围 吉木乃县县城棚户区:北至边岸街、南至绿苑街、西至木斯岛路、东至光明路,区域面积4.50平方米公里。 吉木乃县两厂一矿棚户区:喀尔交乡水泥厂片区、喀尔交乡煤矿片区、喀尔交乡发电厂片区,区域面积34.8公顷。 第七条、规划年限 2010年——2014年。 第二章 总体规划综述 第八条、县城性质 是阿勒泰地区重要的西部口岸城镇、阿勒泰地区果蔬保鲜出口和石油天然气加工基地,是吉木乃县行政文化和经济中心,是以边贸旅游和加工业开发为主的生态小城镇。 第九条、县城规模 1、人口规模 县城近期总人口:Pt=17006×(1+10‰)8+10000=28415人≈2.8万人 县城远期总人口:Pt=28415׉)10+14000=45233人≈4.5万人 2、用地规模 现状(2007年):城镇建设用地5.16km2,人均城镇建设用地303.81m2。 近期(2015年):城镇建设用地6.18km2,人均城镇建设用地220.75m2。 远期 (2025年):城镇建设用地6.33km2,人均城镇建设用地140.79m2。 第十条、居住用地规划 根据吉木乃县的地理环境和县城总体空间结构,规划期内居住用地应尽量靠近河渠、山梁等容易打造景观环境的地方集中布置。 依托防洪渠及周边绿地,将吉木乃县县城居住用地空间划分为新、旧两个片区。其中,老城区现状多为一层农宅,以拆迁改造为主;新城区紧邻河流,区位和环境优良,适合发展商品住宅。县城实行集中办学制,县看守所南侧学校并入县城教育园区中。 规划居住用地164.39公顷,人均居住用36.53㎡/人,占建设用地25.95%。 第二篇 吉木乃县县城棚户区改造规划 第一章 县城棚户区改造范围区划 第十一条、县城棚户区改造范围界定依据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县城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包括县城、建制镇)建设,房屋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区域,1、房龄超过30年,破损严重的房屋占50%以上;2、按照《建设部关于修订〈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29号),经鉴定C、D级房屋占50%以上;3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供热、供气、消防等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 第十二条、县城棚户区改造范围区划 A区:边岸街以南、光明路以西、人民街以北、广汇路以东,区域面积116.42公顷。其中,棚户区占地面积77.44公顷,646户,棚户区宅基地面积19.47公顷,建筑面积6.01ha; B区:人民街以南、光明路以西、绿苑街以北、广汇路以东,区域面积57.90公顷。其中,棚户区占地面积34.21公顷,272户,棚户区宅基地面积8.30公顷,建筑面积2.56ha; C区:边岸街以南、广汇路以西、人民街以北、小康路以东,区域面积161.90公顷。其中,棚户区占地面积78.51公顷,469户,棚户区宅基地面积14.12公顷,建筑面积4.35ha。 第二章 县城棚户区改造规划 第十三条、棚户区改造需求量预测 依据吉木乃县棚户区摸底调查,预测规划期内棚户区改造安置户数为1387户。 第十四条、棚户区拆迁时序规划 吉木乃县县城棚户区搬迁时序表 年度 名称 A区 B区 C区 总计 2010年度 142户 30户 80户 252户 2011年度 62户 74户 122户 258户 2012年度 170户 53户 108户 331户 2013年度 120户 52户 95户 267户 2014年度 152户 63户 64户 279户 总计 646户 272户 469户 1387户 注:具体范围见《棚户区搬迁时序规划图》 第十五条、棚户区安置补偿规划 结合吉木乃县县城实际情况,本次规划对吉木乃县县城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界定为以下三种情况: 1、对吉木乃县县城棚户区低保户家庭安置补偿 2、除低保户以外实行产权调换的安置补偿 3、除低保户以外实行货币补偿的安置补偿 4、自动放弃政策性住房的安置补偿 第十六条、城中村改造 吉木乃县即托普铁热克镇,位于托普铁热克乡中部,阿尔恰勒村、博尔克塔勒村、齐阔尔加村、强德珠尔特村、萨尔塔木村、克孜勒加尔村、托普铁热克村、巴依克西克村均位于县城周边或在县城内部,共计户数2986户(其中1387户符合棚户区改造条件)。 依托《吉木乃县县城总体规划》(2008—2025),在规划期会逐步将阿尔恰勒村、博尔克塔勒村、齐阔尔加村、强德珠尔特村、萨尔塔木村、克孜勒加尔村、托普铁热克村、巴依克西克村并入县城中,使集体土地转变成为国有土地。但由于现在部分村庄还未纳入近县城中,出现了城中村的现象。 因此,本次规划保留现状遗留下的城中村,希望今后结合其他相关项目或政策再对其进行改造。 第十七条、单套户型面积配比 考虑到吉木乃县县城社会经济的发展,并结合《吉木乃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中符合廉租住房申请的相关条件,最终确定吉木乃县县城棚户区改造中廉租住房配建170套(2010年完成70套;2011年完成100套);其余均为70—90㎡的政策性住房,分年度进行配建。 同时,本次规划结合历年来住房销售登记备案的情况,以及棚户区内居民的购买能力和意愿,还配建了一部分90—120㎡的大户型。该类户型属于棚户区改造过程中通过货币补偿后所购买的住房,不享受任何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 棚户区改造单套户型面积配比 序号 户型面积 配比 1 6.9% 2 75平方米
73.1% 3 4 5 6 7 8 88平方米 9 98平方米
20% 10 11 100平方米 12 108平方米 13 111平方米 14 115平方米 注:实际单套户型面积以拆迁摸底调查为主 第十八条、棚户区改造建设住房布局规划 吉木乃县县城棚户区改造建设住房分布一览表 序号 配建小区名称 配建安置住房套数 配建门面商业套数 1 和平小区 614套 54套 2 滨河小区 188套 32套 3 公安局小区 188套 —— 4 嘉美小区 193套 30套 5 阳光嘉苑小区 204套 30套 第十九条、县城棚户区无业、低保户人员就业安置规划 对于棚户区内的无业、低保户或是在棚户区从事小商品买卖,在搬迁后失业的人员,在与政府达成搬迁协议后,由政府统一安排就业。就业方式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开发商配建的商业门面,由开发商或政府收购后,由政府出租于以上人群; 2、小区保安、保洁人员的聘用; 3、由政府统一安排就业。 第二十条、县城棚户区改造建设标准 1、优化规范标准 (1)保证居住区良好的生活环境,高校集约利用土地,科学合理的确定规划控制指标。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保证居住区适宜的人口密度和绿地率,住宅建筑净密度不得突破规范规定的最大值控制指标,同时鼓励公共交通沿线和站点周围居住合理的高强度开发。 (2)严格控制一类居住用地供应。按照节约、集约已用土地的原则,一类居住用地的规划、审批和调整,要根据环境承载能力,严格管理程序和控制项目建设规模。 (3)完善《吉木乃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改造住房建设用地严格遵循《吉木乃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建筑密度、容积率两项强制性指标,并落实到棚户区改造项目中。 2、明确面积及其他指标标准 (1)套型建筑面积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2)政策性住房要严格控制套型,套型住房面积控制在70—90平方米之间。 (3)普通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120平方米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