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电力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电力安全管理规定____年电力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力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和监督,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电力生产、供应、使用单位及其他与电力安全管理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力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电力系统稳定、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电力安全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综合治理、责任明确、技术先进的原则,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式,采取科学、规范、便利、高效的管理措施。
第五条电力安全管理工作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安全防护能力。
第六条电力安全管理机构应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接受上级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电力生产安全管理第七条电力生产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生产计划管理、设备维护保养和安全生产培训。
第八条电力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修复安全隐患。
第九条电力生产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具体工作流程,经常组织演练,确保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十条电力生产单位应配备足够的应急设备和救援队伍,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与周边单位进行协调配合,提高对重大事故的救援能力。
第三章电力供应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电力供应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电管理制度,合理规划供电网络,确保供电设施的可靠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第十二条电力供应单位应配备充足的主网和配网设备,建立健全自动化控制系统,提高供电系统的监测和控制能力。
第十三条电力供应单位应加强与用户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用户的用电需求和变动情况,合理配置供电资源,保障用户的用电需求。
第十四条电力供应单位应定期对供电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演练,及时发现和消除供电安全隐患,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5篇)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3、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4、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
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8、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坚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0、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
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1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2、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
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可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
13、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
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
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4篇)

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用电行为,提高用电安全意识,现制定并颁布《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内容如下:一、用电安全责任1. 用电单位和个人应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切实履行用电安全管理责任。
2. 用电单位需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用电管理人员,并定期实施用电安全培训与教育。
二、用电设施管理1. 用电设施的设计、安装、使用及维护必须遵循国家安全标准。
2. 用电设施应定期接受安全检查与维护,并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三、电器用品安全1. 电器用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认证标准,使用前须经检测合格。
2. 电器用品的维修、更换和报废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禁止私自拆解或改造。
四、用电安全操作1. 用电单位和个人应正确使用电器设备,避免超负荷使用。
2. 定期清理电器设备和用电线路,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用电安全教育1. 用电单位应定期组织用电安全培训与演练,并详细记录培训与演练情况。
2. 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应加强对公众的用电安全宣传与教育。
六、事故处理1. 发生电气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与财产安全。
2. 发生重大电气事故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进行事故调查与处理。
七、处罚措施1. 对违反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2. 对于因违规用电导致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本《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相关部门负责监督与检查,以确保其有效实施。
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用电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秩序,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居民住户等所有用电单位及个人的用电活动。
第三条所有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并积极配合电力企业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用电管理,确保用电活动的安全稳定。
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第四条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电责任,提升用电安全意识,以保障用电安全。
2024年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2024年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防止电力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用电单位和用电设备,包括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居民住宅、公共机构等。
第三条用电单位应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用电法律法规,确保用电安全,加强对用电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提高用电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第四条电力部门应加强对用电单位的监管,组织协调电力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力供应。
第五条电力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巡视、检修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本规定的用语解释:1. 用电单位:指直接使用电力进行生产、营业、生活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
2. 用电设备:指用电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各种电气设备,包括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灯具、电机等。
3. 电力设施:指电力发电厂、输、变电站、配电设施及其附属设备,以及电力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单位。
4. 电力供应:指供应给用电单位和用电设备的电力。
5. 电力部门:指国家能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或者委托的地方电力管理机构。
第二章用电设备的管理第七条用电单位应当设立电气设备管理责任人,负责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用电单位应当制定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要求。
第九条电气设备管理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电气知识和技术能力,定期参加安全培训,了解和掌握相关安全用电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第十条用电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制定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程和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一条用电单位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巡视、检测和维护,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第十二条用电单位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试运行、试验和检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十三条用电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电气设备的维修和改造工作,及时消除设备的隐患和缺陷。
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对发生第六条所列电力安全事件且负有主要责任的电力企业,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通报、现场检查和专项督办 等手段加强督导,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 患,落实防范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类似事件重复 发生,防止由电力安全事件引发电力安全事故。
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 称《条例》),加强对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的重大风险管控,防止和减 少电力安全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事件,是指未构成电力安全事故,但影响电 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可能引发电 力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 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 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专项督查。
●第九条 对第六条所列电力安全事件的调查期限依据《电力安全事故应急 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一般电力安全事故调查期限执行,调查工作 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电力企业应当将调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国家能源局及 其派出机构。
● (九)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大坝发生溃决,或发生严重泄漏并造成环境污染;
● (十)供热机组装机容量200兆瓦以上的热电厂,在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采暖期内同时 发生2台以上供热机组因安全故障停止运行并持续12小时。
● 第七条 发生第六条所列电力安全事件后,对于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发生事件的单位 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单位和当地派出机构报告,在未设派出机构 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向当地国家能源局区域派出机构报告。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 员会成员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国家能源局报告。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安监〔2005〕516号)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安监〔2005〕516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有关直属单位:为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公司在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规程的基础上,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现予印发。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部。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二○○五年八月九日—1 —主题词:电力安全管理规定通知抄送:内蒙古电力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2005年8月9日印发—2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管理职责 1第三章购置及验收 4第四章试验及检验 5第五章检查及使用7第六章保管及存放15第七章报废17第八章附则17附件一:参考标准18附件二: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分类20附件三:脚扣验收参考标准24附件四:绝缘工具最小有效绝缘长度25附件五: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26附件六:登高工器具试验标准表30附件七:变电站安全工器具配置参考表31附件八:班组安全工器具配置参考表32—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各单位有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均应熟悉本规定,并在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等工作中贯彻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的生产性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生产性企业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其它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国家电网公司统一负责公司系统安全工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司电力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电力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为确保公司电力使用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的电力使用行为。
二、电力使用安全要求1. 电力设施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设计和安装,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 电源开关、插座、配电箱等设施应设置在明显、便于操作的位置,并加装防护罩。
3. 电源线应采用合格产品,不得存在破损、老化、裸露等现象。
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
4. 电气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设备,并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
5. 电气设备的使用、操作和维护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
6. 禁止在电气设备运行状态下进行维修、拆卸或更换部件。
7. 禁止使用非标准电源插头、插座。
8. 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不得在电源线、插座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 禁止在电气设备附近吸烟、使用明火。
10. 禁止在电气设备运行状态下进行清洁、擦拭。
三、电力使用安全管理措施1. 公司应设立电力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员工的电力安全管理职责。
2. 公司应定期组织电力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电力安全意识。
3. 公司应制定电力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公司应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5. 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力使用安全档案,记录电力设施检查、维护、保养等相关信息。
6. 公司应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规定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理,并要求立即整改。
2. 对严重违反本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对故意隐瞒、谎报电力安全事故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
请各部门、员工严格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公司电力使用安全。
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管理,保障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电力建设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电力建设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安”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电力建设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六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七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转岗、定岗、复岗等不同阶段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第四章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二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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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安全管理是电力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涉及到
许多方面,如电力设备的安全、电力使用的安全、电力生产的安
全等。这些方面的安全管理对于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和国家的经济
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管理工
作,制定了一系列的电力安全管理规定,下面就对其中的一些规
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电力设备的安全管理
电力设备的安全管理是电力工作的重中之重,它直接关系到
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使用,电力安全
管理规定强调了以下几点:
1.电力设备必须经过安全鉴定和检测,保证其具备安全使用
的基本条件。
2.电力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其
安全可靠地运行。
3.电力设备的运行必须有专人进行操作和维护,确保其正常
运行和使用。
4.对于老化、损坏或者不满足安全要求的电力设备,必须及
时进行修复或者更换。
二、电力使用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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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使用安全是电力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广大人
民的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为了确保电力使用的安全性,电力安
全管理规定强调了以下几点:
1.电力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禁
进行违规操作和违法行为。
2.电力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培训,提
高人们的电力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乱接乱用电器设备。使用电器设
备时要注意安全用电,避免电气事故的发生。
4.加强对公共场所电力使用的管理,确保人们在公共场所的
用电安全。
三、电力生产的安全管理
电力生产安全是电力行业发展的基础,它关系到国家经济的
稳定和人民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行。为了确保电力生产的安全,电
力安全管理规定强调了以下几点:
1.电力生产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严禁进行违规生产和违法行为。
2.电力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制定并执行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确保电
力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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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对电力生产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
能水平。
综上所述,电力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电力行
业的安全稳定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不断加强电力设
备的安全管理、电力使用的安全管理和电力生产的安全管理,才
能保证电力行业的安全可靠地运行,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
产生活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