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业务风险控制要点及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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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业务风险控制要点及管理规定

为使公司的担保业务管理规范化,根据公司相关文件及管理程序,现将担保业务流程主要管理环节中的几个风险控制要点及管理责任予以明确规定,本要点既是操作程序的规范,又是各部门业务沟通的依据,还是一旦出现法律纠纷的诉讼依据,凡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必须坚决执行、不得违反。

一、项目的考察评审及审批环节

1、担保业务部接到项目后,首先根据公司规定的贷款条件、所需提供资料与借款人进行沟通。若属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应要求贷款人必须出具第二套房屋证明或保证人,贷款人婚姻证明;企业贷款须有生产经营许可证、效益好、债务少、有变现能力强的抵押物、有现金流的企业;产权抵押时,房产证(要注意所属国有出让,挂牌出让,若属集体产权评估时应注意打折比例要大。)土地产权证(若土地产权证尚未办理分割手续,应由土地证保管单位出具分割证明);房地产开发公司回购贷款除了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五证"等其他要求后,应将整理好的所有资料及证件及时向风险控制部提交并沟通。

2、风险控制部根据公司规定的申请贷款条件、提供资料及相关证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及要求后,通知担保业务部约定时间并安排项目审核员等人员一同前去借款单位(个人)进行现场考察。

3、在调查过程中要进行详细的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单位(人)基本情况的调查、项目情况的调查、市场情况的调查、前期贷款余额及信用情况的调查、风险情况的调查、有无经济纠纷的调查、还款能力的分析等。

4、风险控制部调查员根据项目调查情况写出《项目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①贷款公司概况:法人代表及基本情况、注册资金、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公司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设置、员工数量、主要产品、产量、销售收入、利润等);

②项目简介:项目地理位置、市场定位、经营资源、项目总造价、目前融资情况、现在需要融资多少、项目市场情况、项目前景,成本、实现利润等情况。

③贷款金额、期限、用途;

④若属流动资金贷款,应提供购销合同或预付款证明;若属固定资产贷款,应提供设备购置合同、土地征用合同、扩大初步设计方案、环境评价分析、成本分析、盈利分析、还

款能力分析、还款计划等。

⑤担保及抵押物分析;

⑥本行业分析、市场分析、项目分析;

⑦还款能力分析;

⑧风险分析;

⑨风险控制措施;

⑩结论。

5、风险控制部经理根据提交的《项目调查报告》签署是否受理意见,若不予受理,立即告知业务部并退回客户相关资料及证件,若同意受理,应立即转交总经理审查,并安排时间召集"项目评审小组"成员参加项目评审。

6、根据《项目调查报告》及提供证明资料,若同意受理,可由各参会成员签署同意受理意见;若意见不统一,由大家进行讨论,指出该件存在的风险点在哪里,提出防止风险的措施及办法,意见达成后分别由参会成员签署受理意见;若意见仍不一致,由总经理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决定是否受理并签批。同时安排财务部进行资金衔接,抓紧组织理财资金。

7、各业务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在项目调查、评审过程中,要尽量多了解借款人的相关资料,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主人翁意识来进行研究、分析、评审、判断,并对自己签署的意见负责。

8、业务部业务员在与借款单位(人)调查沟通时,除了与借款单位(个人)沟通需向我公司提供规定的资料外,特别注意是:贷款金额、期限、月利率、担保费或综合贷款成本、担保费及利息支付方式、本金到期归还方式、担保物抵押方式、公司借款主合同、补充合同及其它合同版本。若该件经公司评审批准受理后,业务员还应与借款人作进一步的确认,并以《备忘录》的形式由对方签字确认。

9、业务部在和借款单位(个人)签订合同前,须将有关合同、附件等报风险控制部审批。经风险控制部经理同意后报总经理盖章签字。

二、办件中风险管理控制环节

1、贷款审批表的审核:业务部应依据签字批准的贷款审批表进行办件,否则,暂停受理。若办件情况紧急,总经理又不在现场,可电话请示审批,待回来后及时补办签批手续。但为了提高办件效率,保证借款人早日用到款,业务部可在贷款审批前进行内部有关合同(含

补充合同)的适用版本、反担保措施、担保函等其它文本的拟定。

2、适用合同版本的修改: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使用规定的合同版本及其它合同文本,若业务部门根据借款人或出资人要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时,业务部门应慎重对待,在不影响公司利益和不降低公司风险控制的同时进行协商,但协商后的意见必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改公司原合同版本;不同业务的件合同文本,若在合同付款方式(一次性、分批、其它)、借款期限、还款时间等发生变化时,业务员要随之灵活掌握,防止借款人扣字眼、钻空子、逃避债务。

3、签定借款合同时应注意对借款单位要多留联系电话或手机号码,比如,经办部门或经手人、财务部门、单位法人代表及主要负责人,以便本息到期方便联系。

4、借款合同争议的管辖权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出借方所在的市(或区)人民法院"。

5、合同备案的查阅及认定:商品房买卖网上合同签订后一定要查阅备案情况,网上不能备案的手工填写合同,办件人一定要到现场查看盖章结果能否备案,不能登记备案的所有抵押物(包括房屋抵押、车辆抵押、房屋回购及其他设备等物品的抵押)及国家法律规定的不能抵押登记的一律不得办理借款担保。

6、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手续:应办理公证的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文本一定要全部进行公证或备案。关于主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应用:要用足主合同,有些合同条款,能在主合同体现的尽量写在主合同中,主合同中不能体现的,可约定到补充合同中。

7、对只能在公证处备案的双方合同,即只反映借款人与出资人的双方合同,而未体现担保公司的权益时,必须要在《担保函》中显示:

①若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在到期之日起经你本人确认并完善代位追偿相关手续后至本公司三个工作日内代位偿还借款。如果你未按照上述约定亲自确认并完善相关手续,担保公司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②借款合同履行期间,若借款人与出资人另行签订还款协议或承诺函的,担保公司将不再履行担保责任。"并由出借人签字确认。

8、办理财产抵押手续:一要坚持"真实性和可快速变现"的原则,既要审核抵押物的真实性、所在区域位置优劣、价值折扣比例多少,又要审核此抵押物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能否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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