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监理管理培训资料之合同管理_secr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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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培训教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培训教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
核心。
监理委托合同
描述监理单位与发包方之间的 委托关系和相关权利义务。
总承包合同
当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时,总 承包单位与发包方签订的合同

分包合同
描述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 间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合同策划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 定合理的合同体系,明 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谈判
通过谈判,确保合同条 款合理、明确、无歧义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培训教程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概述 •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基础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体系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流

目录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风 险与应对措施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案 例分析
01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概述
监理的定义与职责
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 条款得到严格执行。
索赔处理
对索赔事件进行妥善处理,遵循公平、公正 、合理的原则,维护各方利益。
变更管理
对合同变更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变更合理、 合规,并及时调整合同内容。
验收与结算
在项目完成后,组织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进 行结算,确保结算过程规范、准确。
05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风 险与应对措施
合同订立管理
包括合同订立前的准备工作、 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等环节的 管理。
合同变更管理
包括合同变更的申请、审查、 批准等环节的管理。
合同纠纷处理
包括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 或诉讼等环节的管理。
0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体系
合同体系的构成

合同管理(2010年监理工程师培训).ppt

合同管理(2010年监理工程师培训).ppt

4.2安全防护
p192 22条
4.4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5.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合同管理的任务和 内容
5.1 监理工程师对合同管理的任务 履行监理职责的要求;
·代表业主授权行使监理职责、努 力维护业主正当权益
·维护被监理方正当权益
5.2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签订阶段工作 5.2.1 目的 ·选好中标施工单位 ·签好施工合同 ·确定好施工承包合同价 5.2.2工作内容 ·协助或参与拟定合同条件 ·协助组织招标工作 ·协助或参与施工合同谈判 .协助签约施工合同
2.委托监理合同(GF—2000—0202)(p209) 2.1 监理合同的标的 2.2 监理服务工作范围 2.2.1 协助组织招标 2.2.2 施工现场监理 2.2.3 其它工程管理服务 ·平行检测 ·建设管理咨询 ·代办有关手续
2.3 委托人权利(p212) 2.3.1授予监理人权限的权
利 一.P211. 13条 2.3. 2一.P.212. 20条 2.3. 3一.P.212. 21条 2.3. 4一.P.212. 22、23条 2.3. 5一.P.212. 24条
合 包 合 包 定 行 托 合包定




分 包
采 购
采 同合分

同包

同合





√√ √ √


√√ √ √






设备监理合同
项目管理合同

√ √√


√√ √ √

1.1.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健全工程建设市场机制和市场
经济秩序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ppt课件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ppt课件
➢ 所谓修改是指标准条件中规定的程序方面的内容,如果双方认为不 合适,可以协议修改。如标准条件中规定“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 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在收到支付通知书 24小时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如果业主方认为这个时间 太短,在与监理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在专用条件相同序号 的条款内进行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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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3、监理合同有效期
➢ 监理合同中注明:“本合同自X年X月X日开始实施,至X
年X月X日完成。”,但此期限仅指完成监理工作预订的时 间,并不一定是监理合同的有效期。
➢ 监理合同的有效期即监理人的责任期,不是用约定的日历
天数为准,而是以监理人是否完成了包括附加和额外工作 的义务来判定。
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供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 项报告。
➢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
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 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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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2)监理人的权利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式企业 是否具有对拟委托的建设工程进行监理的实际能力 财务情况是否满足要求 社会信誉及已承接的监理任务的完成情况 承担类似业务的监理业绩、经历及合同的履行情况是
否满足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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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监理单位对业主的考察
项目业主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合法资格 业主是否具有与签订合同相适应的财产和经费 监理合同的标的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是否违反
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培训课件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培训课件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培训课件一、引言1.1 监理合同的概念监理合同是指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与监理机构之间签订的,用于明确监理职责、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监理合同对于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合规性具有重要作用。

1.2 监理合同的目的监理合同的目的是确保建设工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交付使用。

监理合同通过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监理机构能够有效地履行监理职责,并促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二、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2.1 合同的签订监理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并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和合同的有效期限。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2 监理职责的界定监理合同应明确监理机构的职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审查、施工现场监督、质量检验和验收等工作。

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并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2.3 监理费用的支付监理合同应明确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一般来说,监理费用根据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和监理任务确定,并按照工程进展和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支付。

2.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监理合同中应当规定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程序。

当双方发生争议或工程发生变更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变更或解除,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

2.5 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监理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以及争议解决的方法和程序。

当出现纠纷时,双方可以选择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三、监理合同的注意事项3.1 合同的格式和表述监理合同应当使用规范的格式和正式的表述,避免使用模糊和含糊的措辞。

合同的表述应明确、准确,以确保合同的可执行性和合法性。

3.2 要点的强调和说明监理合同中应当对重要事项和关键要点进行强调和说明,以确保各方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达成一致。

合同中的要点应当简明扼要,避免繁琐和冗长的内容。

3.3 完整的附件和条款监理合同应当包含完整的附件和条款,以补充和明确合同的内容和细节。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完整版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完整版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完整版一、合同目的与范围本合同旨在明确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监理方”)与业主或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委托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监理方将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符合预定目标。

二、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 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方需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并指出问题,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2. 进度管理:监理方应监控工程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对于任何可能导致延期的因素,应及时向委托方报告并提出建议。

3. 成本控制:监理方需协助委托方控制工程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浪费,确保项目在预算内完成。

4. 合同执行:监理方应确保所有参与方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对于合同变更等事项,应及时协调并取得双方同意。

5. 安全监督:监理方还需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业主或建设单位的职责1. 信息提供:委托方应及时向监理方提供项目相关的全部资料和信息,以便监理方有效执行职责。

2. 支持与配合:委托方应支持监理方的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费用支付:委托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监理费用,不得无故拖延或拒付。

四、合同变更与终止合同一旦签订,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终止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书面协议。

五、争议解决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

若协商不成,可提交至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六、其他条款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学习资料)5篇

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学习资料)5篇

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学习资料)5篇篇1一、合同当事人1. 甲方(购买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2. 乙方(出售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二、合同标的2. 学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材、辅导书、历年真题、模拟试题等。

三、价格及支付方式1. 学习资料的总价为:________元。

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款。

3. 乙方在收到全款后,应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发票。

四、交付方式及时间1. 乙方应在收到全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方式向甲方交付学习资料。

2. 甲方在收到学习资料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如有任何疑问或问题,应在收到资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

五、违约责任1. 甲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全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 乙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交付学习资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1. 如双方在学习资料交付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一、协议双方1. 甲方(购买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2. 乙方(出售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二、协议标的2. 学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材、辅导书、历年真题、模拟试题等。

三、价格及支付方式1. 学习资料的总价为:________元。

2. 甲方应在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款。

3. 乙方在收到全款后,应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发票。

四、交付方式及时间1. 乙方应在收到全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方式向甲方交付学习资料。

2. 甲方在收到学习资料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如有任何疑问或问题,应在收到资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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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之间的所有经济流转,不是靠政府的权力或计划,而是通过市场交易来进行的,工程建设领域也不例外。

为了保证市场经济行为的有序进行,就要求市场主体必须遵守行为规范。

该行为规范分为法律和合同两个层次。

法律是包括法律规定、条例、法规和政策等,由国家制定并强制执行;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签订,仅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即当事人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

工程项目合同形式繁多,每种合同管理内容也十分广泛。

本章在阐述有关合同和工程项目合同一般知识的基础上,主要介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一些问题。

第一节合同管理基础一、合同及其特征合同(Contract)是一种协议,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有下列几方面的特征:(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结果,合同的内容,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由意思的内容来确定的,因而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平等的主体间的一种协议。

平等主体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的法律关系平等,彼此间不存在隶属关系或从属关系,平等地承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合同是以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协议。

其既包括有关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也包括非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如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还包括非纯粹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如联营合同等。

但一般合同不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如果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的订立1.合同主体资格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可依法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民事权利能力是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以自己的意思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对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必须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后,才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订立合同;当由同一专业几个单位组成联合体,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合同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其中,合同法又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必须用书面形式。

3.合同订立原则订立合同,要求遵循下列原则:(1)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一方不能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外一方。

(2)自愿原则。

当事人有是否订立和与谁订立合同的自由,任何人和任何单位均不得强迫对方与之订立合同。

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形式等均应遵循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自愿原则和平等原则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

平等体现了自愿,自愿要求平等。

(3)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本着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主要体现在:①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按照公平的标准确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不能显失公平;②当事人发生纠纷时,法院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对当事人确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价值判断,以决定其法律效力;③当事人变更、解除合同或者履行合同,应体现公平精神,不能有不公平的行为。

(4)诚信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一个重要方面要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双方的约定,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合同义务,不准出现欺诈行为,不乘人之危进行不正当竞争等;另一个重要方面是要将诚信原则作为解释合同的依据。

在合同的内容含糊不清时、发生歧义等情况下,就需要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解释。

(5)合法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各种法律、行政法规,主要是指遵守强制性的规定。

4.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要约(Offer)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表达意愿的行为。

提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对方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人在提出要约时,除了表示订立合同的愿望外,还必须明确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以使对方考虑是否接受要约。

显然,工程招标文件就是要约,招标人为要约人,而投标人就是受要约人。

承诺(Acceptance)是受要约人按照要约规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行为。

一项有效的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做出。

(2)承诺要由受要约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做出。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加以扩充、限制或变更,这就不是承诺而是新要约。

新要约须经原要约人承诺才能订立合同。

(4)承诺的传递方式要符合要约提出的要求。

从有效承诺的4个条件分析,投标书是承诺的一种特殊形式。

它包含着新要约的必然过程。

因为投标人(受要约人)在接受招标文件内容(要约)的同时,必然要向业主(要约人)提出接受要约的代价(即投标报价),这就是一项新要约。

此时,投标人成了要约人,而招标人为受要约人。

招标人(业主)接受了投标人的新要约之后,才能订立合同。

5.工程承包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前一般要进行合同谈判,这谈判一般分二个阶段。

(1)决标前的谈判。

开标以后,招标人常要和投标人就工程有关技术问题和价格问题逐一进行谈判。

招标人组织决标前谈判的目的在于:1)通过谈判,了解投标人报价的构成,进一步审核和压低报价;2)进一步了解和审核投标人的施工规划和各项技术措施的合理性,及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保证程度;3)根据参加谈判的投标人的建议和要求,也可吸收一些好的建议,可能对工程建设会有一定的影响。

投标人有机会参加决标前的谈判,则应充分利用这一机会:1)争取中标,即通过谈判,宣传自身的优势,包括技术方案的先进性,报价的合理性,必要时可许诺优惠条件,以争取中标;2)争取合理价格,既要准备对付招标人的压价,又要准备当招标人拟增加项目、修改设计或提高标准时适当增加报价;3)争取改善合同条件,包括争取修改过于苛刻的和不合理的条件,澄清模糊的条款和增加有利于保护投标人利益的条款。

决标前谈判一般来说招标人较主动。

(2)决标后的谈判。

招标人确定中标者并发出中标函后,招标人还要和中标者进行决标后的谈判,即将过去双方达成的协议具体化,并最后对所有条款和价格加以认证。

决标后的谈判一般来说对中标承包商比较主动,这时他地位有所改善,他经常利用这一点,积极地、有理有节地同业主就合同的有关条款谈判,以争取对自身有利的合同条件。

招标人和中标者在对价格和合同条款谈判达成充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协议书(在某些国家需要到法律机关公证)。

至此,双方即建立了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关系。

第二节工程项目合同类型及选择一、工程项目合同类型工程项目本身的复杂性决定了承包合同的多样性,其类型可按不同标准加以划分。

1.按合同的“标的”性质分类根据工程项目的标的性质,一般将合同分成下列几种类型。

(1)勘察设计合同;(2)工程咨询合同;(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4)材料供应合同;(5)工程设备加工生产合同;(6)工程施工合同;(7)劳务合同。

2.按合同所包括的工作范围和承包关系分类根据合同所包括的工程范围和承包关系可将合同分为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

(1)总包合同。

它是指业主与总承包商之间就某一工程项目的承包内容签订的合同。

总包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和总承包商,工程建设中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只能在业主和总承包商之间发生。

(2)分包合同(Sub-Contract)。

它是指总承包商将工程项目的某部分或某子项工程分包给某一分包商去完成所签订的合同,分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商和分包商。

分包合同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只在总承包商和分包商间发生。

业主与分包商之间不直接发生合同法律关系,但分包商要间接地承担总承包商对业主承担的而由分包商承担的工程项目的有关义务。

3.根据计价方式,对承包合同的分类按承包合同的计价方式,可将合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和混合合同4种类型,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又可细分许多形式。

(1)总价合同(Lump Sum Contract)。

总价合同又可分:①固定总价合同。

这种合同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为依据,按照商定的总价进行承包,并一笔包死。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业主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否则承包商不得要求变更总价。

这种合同方式一般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工期较短,且签订合同时已具备详细设计文件的情况。

②调值总价合同。

在招标及签订合同时,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当时的价格计算签订总价合同,但在合同条款中双方商定,若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引起工料成本增加时,合同总价应相应调整,并规定了调整方法。

这种合同业主承担了物价上涨这一不可预测费用因素的风险,承包商承担其它风险。

这种合同方式一般适用于工期较长,通货膨胀率难以预测,但现场条件较为简单的工程项目。

③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

对这种合同,承包商在投标时按单价合同办法分别填报分项工程单价,从而计算出工程总价,据之签订合同。

原定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根据合同总价给承包商付款。

若改变设计或增加新项目,则用合同中已确定的单价来计算新的工程量和调整总价。

这种合同方式要求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比较准确,不宜采用估算的数量。

(2)单价合同(Unit Price Contract)。

它又可分为:①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

这种合同要求承包商投标时按工程量表中的估计工程量为基础,填入相应的单价作为报价。

合同总价是根据结算单中每项的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计算得出,但合同总价一般不是支付工程款项的最终金额,因单价合同中的工程数量是一估计值。

支付工程款项应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但当实际工程量与估计工程量相差过大,超过规定的幅度时,允许调整单价以补偿承包商。

②纯单价合同。

这种合同方式的招标文件只给出各分项工程内的工作项目一览表、工程范围及必要说明,而不提供工程量。

承包商只要给出各项目的单价即可,将来实施时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3) 实际成本加酬金合同。

这类合同在实际中又有下列几种不同的做法。

1)实际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Cost Plus Fixed-Fee Contract )这种合同的基本特点是以工程实际成本,加上商定的固定费用来确定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的款项数目。

这种合同方式主要适用于开工前对工程内容尚不十分确定的情况。

2)实际成本加百分率合同(Cost Plus Percentage-of-Cost Contract)。

这种合同的基本特点是以工程实际成本加上实际成本的百分数作为付给承包商的酬金。

这种合同方式不能鼓励承包商关心缩短建设工期和降低施工成本,因此较少采用。

3)实际成本加奖金合同(Cost Plus Incentive-Free Con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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