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操作流程及所涉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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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财政部113号文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2014年财政部113号文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规范地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社会资本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第三条本指南适用于规范政府、社会资本和其他参与方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等活动。

第四条财政部门应本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原则,以制度创新、合作契约精神,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积极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作用,全面统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部门应积极设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或指定专门机构,履行规划指导、融资支持、识别评估、咨询服务、宣传培训、绩效评价、信息统计、专家库和项目库建设等职责。

第五条各参与方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规范、高效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第二章项目识别第六条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适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由政府或社会资本发起,以政府发起为主。

(一)政府发起。

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应负责向交通、住建、环保、能源、教育、医疗、体育健身和文化设施等行业主管部门征集潜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行业主管部门可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行业专项规划中的新建、改建项目或存量公共资产中遴选潜在项目。

PPP操作流程与案例分析

PPP操作流程与案例分析

PPP操作流程与案例分析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合作模式是指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开展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合作模式。

在该合作模式下,政府与私营部门共同承担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责任,通过资源整合和合作共赢,提高项目效益和质量。

本文将介绍PPP的操作流程,并通过一个实际案例分析其应用。

1.PPP操作流程(1)项目筛选和准备阶段:政府部门首先通过市场分析和需求评估找到可用于PPP合作的项目,并确定合作模式和合作方。

同时,政府还需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项目可行性、风险评估、收益分析等,并确定项目的招标要求和标准。

(2)项目招标阶段: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私营方,由私营方进行投标,并依据标书来评审和选择投标人。

政府会根据招标结果进行最终的合作方选择,并签订PPP合作协议。

(3)项目实施阶段:合作方根据PPP合作协议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

政府会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融资支持和监管。

(4)项目运营和管理阶段:合作方负责项目的管理、运营和维护,政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估,并充分发挥监管职能,确保项目的顺利运行。

2.案例分析:PPP在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中的应用以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为例,通过PPP合作模式可以有效加快该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速度。

在项目筛选和准备阶段,政府确定了轨道交通建设的需求,并与多家私营企业进行合作洽谈。

通过评估和比较,最终选择了一家具备丰富经验和资金实力的私营企业作为合作方。

在项目招标阶段,政府按照制定的招标要求和标准公开招标,并邀请合格的私营企业进行投标。

通过评审和综合评价,政府选择了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作为合作方,并签订了PPP合作协议,明确了投资、收益分配和风险共担等相关内容。

在项目实施阶段,合作方按照PPP合作协议的要求进行轨道交通的建设。

合作方负责投资建设、线路布局、车辆采购和设备安装等工作,政府则提供政策支持和配套建设。

整个建设过程中,政府进行监管并进行相关的验收工作,确保项目符合建设要求和质量标准。

手把手教会你3P招商!

手把手教会你3P招商!

【PPP实操】PPP实操手册:手把手教会你PPP招商!近两年,在中央各部委大力推动下,PPP越来越成为地方招商关注的重点,但同时很多地方对PPP招商还未能熟练招商。

为此,招商引资内参选取此文对PPP招商的流程操作进行详细介绍供大家参考。

一、PPP招商总述2013年以前,我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招商方式的法律架构并不明晰。

实践中,此类项目招商有从特许经营角度依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的,或从特许经营角度依据地方政府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采用除招标外其他方式(如招募等方式)进行的;也有从政府采购角度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采用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进行的,或从政府采购角度依据《政府采购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的。

2013年新一届政府执政以来,改变地方性政府负债管理模式、改变预算管理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一项重要的政府工作目标。

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实现上述目标的重要路径和手段。

这其中PPP模式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实现前述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这样的形势和背景下,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自2013年起密集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见附件一:2013年至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招商重要政策法规汇总),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并对该种模式的实施主体、实施步骤、程序等操作问题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招商提供了依据和制度支撑。

虽然并无明确区分及界定,但从政策出台的角度及内容来看,笔者认为,目前我国逐步形成了PPP项目招商方式发改委体系及财政部体系两种并不完全一致的法律架构。

其中,财政部体系从政府采购角度出发制定了相关规定,形成了相对完善的财政部体系PPP项目招商方式法律架构;发改委体系主要从特许经营角度出发制定了相关规定。

PPP项目操作流程讲课教案

PPP项目操作流程讲课教案

P P P项目操作流程PPP项目全周期操作流程一、PPP项目中发改、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分工与合作PPP项目的运作流程,是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通力合作的过程。

根据财政部2014(财金113号)文中界定的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项目移交五个阶段的划分,在每个阶段都有发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参与。

问:发改部门在基建项目和城市开发项目中的职责?答:主要包括(1)规划编制工作。

编制五年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以此提出新建、改建项目或存量公共资产中的潜在项目。

(2)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负责审核并上报审核申报中央、自治区、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涉外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3)承担重大建设项目稽查责任,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和全旗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自治区、市和全旗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4)价格引导与调控。

(参见图一的左侧内容)。

总体上看,发改部门在PPP项目运作中主要负责开展PPP项目的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完成项目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等工作。

问:项目发起主体和项目来源?答:可以由政府发起,也可以由社会资本发起。

1)政府发起。

财政部门应负责向交通、住建、环保、能源、教育项目、医疗、体育健身和文化设施等行业主管部门征集潜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行业主管部门可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行业专项规划中的新建、改建项目或存量公共资产中遴选潜在项目。

2)社会资本发起。

社会资本应以项目建议书的方式向政府和财政部门推荐潜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问: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有哪些?根据“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称“《决定》”),以及“国发[2014]53号”《政府核准目录(2014年)》的规定,中国目前投资项目的审核体制主要分为三类: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

PPP模式操作流程与要点

PPP模式操作流程与要点

投资者如何选择PPP项目(投资原则)
投资者判断PPP模式下的投资风险,有必要从政府财力、社会资本实力、项目 收益等多个角度去判断。 2724号文:市场发育程度高、政府负债水平低、社会资本相对充裕的县市(试 点) 建行《PPP业务营销指引》重点选择地方财力雄厚且增长稳定,中长期财政规 划和预算管理完善,财务报告制度健全,价格调整最极致,财政补贴机制和绩效 评价机制完备,信用记录良好,当地金融环境稳定的地方政府或其依法授权的项 目实施机构。(项目所属地区经济基础较好,财政实力较强,债务率控制在合理 范围,且近年公共预算收入增速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稳定….当地产业 支撑能力较强,就业条件较好,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较为健全) 特别防范部分地方政府因受举债规模所限,强行将不成熟的项目通过PPP模式 转型,将存量政府债务转为企业债务,逃避政府偿债责任。
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开展县城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 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501号)
20150425 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基础设 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令第25号)
PPP政策文件(续)
20150511 20150519 20150625
20150124 20150318
资源补偿。 一些基础设施项目有较强的社会性,即具有较高的间接经济效益,而直接经
济效益较弱,因此,构造盈利模式时可合理加入垄断性。 对于经济回报能力较弱的项目,应提供灵活的政策和有力度的激励措施。比
如:可以设立最低经营收入保证,对于水厂、电厂这样的项目,为了确保项 目的成功实施,政府应该在一定时期内以固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或 服务;对于隧道、公路交通这样的项目,当现金流大幅度下降时,政府给予 适当的补贴;此外,还可以采取授予经营现有收费设施的专营权等方式保证 民间资本的积极性(TOT,O&M,MC)。

3P项目运作流程详解

3P项目运作流程详解

3P项目运作流程详解PPP项目运作流程详解PP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首字母缩写,常译为“公共-私营-合作机制”。

它是政府与私人组织(社会力量)合作的一种机制和制度设计,旨在建设基础设施项目或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

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与私人组织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最终实现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PPP模式的核心是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机制,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为特征,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

推广PPP模式进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行,可以将适度的市场竞争引入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在实现社会福利、提高基础设施服务质量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也能够增强公共基础设施可持续运行的效率和能力。

PPP模式项目的实施主要包括项目选择、社会力量合作伙伴确定、组建项目公司、融资、建设、运行管理等过程。

项目收入来源主要分三类,一是完全依靠使用者付费,二是政府支付服务费用,三是前两种方式的结合。

PPP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PPP包含BOT、TOT、DBO、BTO、股权转让、委托运营等多种模式。

狭义的PPP 更强调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全过程合作。

总体要求:一)打破地域垄断和所有制限制。

政府通过竞争机制择优选择合作伙伴,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等。

同时,鼓励有一定技术能力和管理经验的专业性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跨地域参与市场竞争,培育具有开拓国内外市场能力的大型市政公用服务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

此外,鼓励以市代县、城乡一体化中的同类项目进行打包,扩大市场规模。

二)落实费价政策。

城市政府应与中选的合作伙伴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协议应包括项目名称、内容、范围、期限、经营方式、产品或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标准、服务费标准及调整机制、特许经营期内政府与特许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担保、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移交的方式、程序及验收标准、项目终止的条件、流程和终止补偿、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以及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PPP项目实操过程的44个问题

最新PPP项目实操44个问题PPP项目流程大致可分为5个阶段,项目发起、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项目移交。

根据财政部官方数据显示,截至3月底,PPP全国入库项目已达12287个,累计投资额14.6万亿元。

一季度进入执行或移交阶段的项目在逐月增加,落地速度在加快。

但在PPP项目推进过程中,还有很多专业问题值得我们去学习研究。

为此,度川管理研究部整理了在PPP项目5个阶段中的常见问题,以飨读者!一、项目识别阶段问题一谁能发起PPP项目?应当向谁提出?按照指南的要求,政府方和社会资本都可以发起项目。

政府发起是由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负责向行业主管部门征集潜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行业主管部门可从新建、改建项目或存量公共资产中遴选潜在项目,向财政部门申报。

社会资本应以项目建议书的方式向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推荐潜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在实践中,通常PPP项目是由行业主管部门、下属的平台公司或社会资本发起,向当地的财政部门申报。

如果是省一级向下主导PPP项目的地区,是由市/县级的地方政府,委托当地的财政部门,向省PPP中心申报,省PPP中心会通过筛选和分类,建立三个“库”:示范库、推介库和备选库,重点支持示范库和推介库的项目,例如给予省级的财政补贴等。

问题二立项阶段《可研》的必要性,没有可研是否会影响下面工作的推进?这里的《可研》全称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报发改委立项审批中重要的支撑性报告。

在财政部发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中提到了,在项目发起阶段,“新建、改建项目应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产出说明和初步实施方案;存量项目应提交存量公共资产的历史资料、项目产出说明和初步实施方案”,可以看出新建项目是必须要提交可研的,而存量项目因为已经立项,实际上也是提交过可研的。

在《合同指南》中也提到了“如包含工程建设的合作项目,应明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要求”。

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操作指南

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操作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收费公路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规范收费公路PPP 模式的操作流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42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令2015年第2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2231号)、《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在收费公路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使用模式的实施意见》(财建〔2015〕111号)等规定,编制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社会资本方,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各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其他投资、经营主体。

第三条本指南适用于规范新建、改扩建收费公路领域开展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下简称收费公路PPP项目)的识别、准备、社会资本方选择、执行和移交等活动。

第四条收费公路PPP项目,是指社会资本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出资,独资或与政府指定机构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收费公路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政府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约定的收益规则,使社会资本方获得合理回报,实现防范并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激发市场活力,增加公路基础设施有效供给等目标。

第五条收费公路PPP项目的实施应当遵循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物有所值、公共利益最大化等原则,各方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

论PPP模式的理论基础和操作要点

论PPP模式的理论基础和操作要点梅艳菲菲PPP模式就是通过政府与私营部门的合作共同发展,实现参与各方的利益,同时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其特点是更多地借助私营部门的力量,更少地依赖政府部门去满足公众的需要,PPP模式是国际上运用的最新模式,通过公私合作的形式,越来越多的私营部门开始投资、建设、管理甚至拥有基础设施。

本文首先对PPP 模式的概念作了定义和综述,探讨了PPP模式的理论背景,PPP模式的应用,PPP项目的政府监管及PPP模式的运作流程做了详尽的阐述。

学无止境,本人这两年一直在做这方面的咨询工作,积累了一些PPP项目经验,现在就一些心得和体会和大家分享和探讨,请各位同仁和专家批评指正!一PPP的概念。

PPP英文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三个首字母,其含义为公私合营伙伴制度。

它的概念较为广泛,国际组织、开发机构、学者以及我国政府部门官员都对PPP作出了定义;PPP是指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提供公共服务,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可能建立的一系列合作伙伴关系(近一年来大力推动PPP),PPP是指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组织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

在这种关系中,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营部门,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PPP是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的一种合作关系,其目的是为了提供传统上由公共部门提供的公共项目或服务。

PPP是私营部门和政府机构间就提供公共资产和公共服务签订的长期合同,而私营部门须承担重大风险和管理责任(IFC和MOF曾召开三次PPP 论坛)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民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政府公共部门的职能并同时也为民营部门带来利益。

其管理模式包含与此相符的诸多具体形式。

通过这种合作和管理过程,可以在不排除并适当满足私人部门的投资营利目标的同时,为社会更有效率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

ppp项目运作模式培训课件(1)精选全文


邀请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旳金融机构参加资格预审,验证项目能否取得社会
资本响应和实现充分竞争,并将资格预审旳评审报告提交财政部门(政府和
(一)基本概念
原则
(一)基本概念
意义
1、有利于加紧转变政府
职能,实现政企分开、
政事分开。
国办发〔2023〕 42号文
2、有利于打破行业准 入限制,激发经济活 力和发明力。
3、有利于完善财政投 入和管理方式,提升 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基本概念
范围
《有关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旳指导意见》 (发改投资(2023)2724号
PPP 值< PSC值
(一)项目辨认阶段
• 物有所值评价(涵义) • 物有所值是PPP旳关键价值观,也是政府采购旳一种主要理念。
少花钱
多办事
物有所值-直译“钱花旳值”, 简朴了解就是少花钱、多办事, 办好事。
办好事
19
(一)项目辨认阶段
• 物有所值评价与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均是财政部门旳主要工作。
备选项目
目起
识筛 选

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实施方案
物有所值评价VFM 初步实施方案
政府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细化
调整方案
未经过
经过
项目实施机构报政府审核
编制最终实施方案
管理架构组建
23
(二)准备阶段
此阶段主要包括下列方面:
01
管理架构 组建
02
实施实方施案方案 编制编制
03
实施实方案施方案 审核 审查
(二)准备阶段
前期工作 1.项目内部调查
项目实施机构拟定调研提要,应至少从法律和政策、经济和财务、项目本身三个方面 把握,主要涉及政府项目旳批文和授权书、国家、省和地方对项目旳有关土地、税收等方面 旳优惠政策、特许经营和收费旳有关要求等;社会经济发呈现状及总体发展规划、与项目有关 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建设规划、既有管理体制、既有收费情况及结算和调整机制等;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步设计、已形成旳有关资产、配套设施旳建设情 况、项目用地旳征地情况等。 2.外部投资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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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操作流程及所涉法律文件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简称“PPP”),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发源于英国,泛指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经营的模式。这种模式是对传统意义上应由政府负责并主导的社会服务体系的补充或替代,如果项目投入、产出规划、设计合理,管理规范,运行良好,这种方式既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政府的财政困境,也能提高政府提供社会服务的效率及效益,也能为公众创造福祉。 这里的社会资本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为加大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实现新型城镇化的政策目标,转变政府职能,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随后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于2014下半年至2015年期间密集发文,积极推动PPP项目的实施,PPP模式在中国迎来新的发展浪潮已是大势所趋。 由于PPP项目参与主体众多,法律关系、交易结构复杂,涉及到投融资、特许经营、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司、预算等的众多法律门类,如何实现PPP项目全流程规范运作,如何明确、具体的规范各方权利、合理分担风险,需要法律工作者予以认真的研究。 PPP项目的操作流程包括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项目移交五个阶段,PPP项目所涉的全套法律文件亦分别体现在这五个阶段之内。PPP项目的全部操作流程及相关法律文件的概貌,详见如下图表:

一、项目识别阶段 所谓项目识别,即政府在确定一个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是否采用PPP模式时,需综合评价该项目就是否符合“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等条件,从而最终决定是否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 (一)项目发起 根据PPP项目发起方式的不同,PPP项目包括政府发起、社会资本发起两种方式,以政府发起为主。 。

在政府发起方式中,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应负责向交通、住建、环保、能源、教育、医疗、体育健身和文化设施等行业主管部门征集潜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可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行业专项规划中的新建、改建项目或存量公共资产中遴选潜在项目; 在社会资本发起方式中,社会资本应以项目建议书的方式向财政部门推荐潜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在上述过程中,涉及到PPP项目中的第一个重要的法律文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①项目概况;②项目必要性;③项目规划;④项目建设条件分析;⑤项目投融资方案。 (二)项目筛选 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潜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进行评估筛选,确定备选项目。财政部门应根据筛选结果制定项目年度和中期开发计划。 对于列入年度开发计划的项目,项目发起方应按财政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新建、改建项目应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产出说明和初步实施方案;存量项目应提交存量公共资产的历史资料、项目产出说明和初步实施方案。 产出说明(Output Specification),是指项目建成后项目资产所应达到的经济、技术标准,以及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交付范围、标准和绩效水平等。 在上述过程中,涉及法律文件是: 1、新建、改建项目: 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②《项目产出说明》;③《项目初步实施方案》。 2、存量项目: ①《存量公共资产的历史资料》;②《项目产出说明》;③《项目初步实施方案》。 (三) 物有所值评价 物有所值(Value for Money, VFM),是指一个组织运用其可利用资源所能获得的长期最大利益。VFM评价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评价传统上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否可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评估体系,旨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利用效率最优化。

物有所值评价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现阶段以定性评价为主,鼓励开展定量评价。定量评价可作为项目全生命周期内风险分配、成本测算和数据收集的重要手段,以及项目决策和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 应统筹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结论,做出物有所值评价结论。物有所值评价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通过”的项目,可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未通过”的项目,可在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评价,仍未通过的不宜采用PPP模式。 定性评价重点关注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与采用政府传统采购模式相比能否增加供给、优化风险分配、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等。定量评价主要通过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政府支出成本现值与公共部门比较值进行比较,计算项目的物有所值量值,判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全生命周期(Whole Life Cycle),是指项目从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至终止移交的完整周期。 公共部门比较值(Public Sector Comparator, PSC),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政府采用传统采购模式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全部成本的现值,主要包括建设运营净成本、可转移风险承担成本、自留风险承担成本和竞争性中立调整成本等。 开展物有所值评价时,项目本级财政部门(或PPP中心)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明确是否开展定量评价,并明确定性评价程序、指标及其权重、评分标准等基本要求。开展物有所值定量评价时,项目本级财政部门(或PPP中心)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明确定量评价内容、测算指标和方法,以及定量评价结论是否作为采用PPP模式的决策依据。 定性评价指标包括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风险识别与分配、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潜在竞争程度、政府机构能力、可融资性等六项基本评价指标。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补充评价指标。补充评价指标主要是六项基本评价指标未涵盖的其他影响因素,包括项目规模大小、预期使用寿命长短、主要固定资产种类、全生命周期成本测算准确性、运营收入增长潜力、行业示范性等。 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指标主要考核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项目设计、投融资、建造、运营和维护等环节能否实现长期、充分整合。 风险识别与分配指标主要考核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各风险因素是否得到充分识别并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指标主要考核是否建立以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供给数量、质量和效率为导向的绩效标准和监管机制,是否落实节能环保、支持本国产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能否鼓励社会资本创新。 潜在竞争程度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内容对社会资本参与竞争的吸引力。 政府机构能力指标主要考核政府转变职能、优化服务、依法履约、行政监管和项目执行管理等能力。 可融资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的市场融资能力。 在各项评价指标中,六项基本评价指标权重为80%,其中任一指标权重一般不超过20%;补充评价指标权重为20%,其中任一指标权重一般不超过10%。 每项指标评分分为五个等级,即有利、较有利、一般、较不利、不利,对应分值分别为100~81、80~61、60~41、40~21、20~0分。项目本级财政部门(或PPP中心)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评分等级对每项指标制定清晰准确的评分标准。 定性评价专家组包括财政、资产评估、会计、金融等经济方面专家,以及行业、工程技术、项目管理和法律方面专家等。 专家在充分讨论后按评价指标逐项打分,按照指标权重计算加权平均分,得到评分结果,形成专家组意见。 项目本级财政部门(或PPP中心)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专家组意见,做出定性评价结论。原则上,评分结果在60分(含)以上的,通过定性评价;否则,未通过定性评价。 定量评价是在假定采用PPP模式与政府传统投资方式产出绩效相同的前提下,通过对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政府方净成本的现值(PPP值)与公共部门比较值(PSC值)进行比较,判断PPP模式能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PPP值可等同于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和配套投入等各项财政支出责任的现值,参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及有关规定测算。 PSC值是以下三项成本的全生命周期现值之和: 1、参照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维护净成本;2、竞争性中立调整值;3、 项目全部风险成本。 参照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为: 假设政府采用现实可行的、最有效的传统投资方式实施的、与PPP项目产出相同的虚拟项目; 最近五年内,相同或相似地区采用政府传统投资方式实施的、与PPP项目产出相同或非常相似的项目。 建设净成本主要包括参照项目设计、建造、升级、改造、大修等方面投入的现金以及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等实物和无形资产的价值,并扣除参照项目全生命周期内产生的转让、租赁或处置资产所获的收益。 运营维护净成本主要包括参照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运营维护所需的原材料、设备、人工等成本,以及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运营期财务费用等,并扣除假设参照项目与PPP项目付费机制相同情况下能够获得的使用者付费收入等。 竞争性中立调整值主要是采用政府传统投资方式比采用PPP模式实施项目少支出的费用,通常包括少支出的土地费用、行政审批费用、有关税费等。 项目全部风险成本包括可转移给社会资本的风险承担成本和政府自留风险的承担成本,参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第二十一条及有关规定测算。 政府自留风险承担成本等同于PPP值中的全生命周期风险承担支出责任,两者在PSC值与PPP值比较时可对等扣除。 用于测算PSC值的折现率应与用于测算PPP值的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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